第3条 考核涉及部门及其权责分配
1.人力资源部
负责对企业员工(高层管理人员除外)个人的考核。
2.经营策划部
负责对各部门的考核、考核数据的界定。
3.财务部
负责提供部门、分/子公司成本费用开支、经营绩效方面的相关数据。
4.安全监察部
提供部门、分/子公司和个人安全考核方面的相关数据。
5.生产运行部等
提供生产运行等方面的相关数据。
6.其他部门
对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的协作性提供考核意见。
第4条 个人考核中各主体责任
1.人力资源部
① 负责对考核事务进行综合协调和控制,按时发放和回收考核表,并进行统计和保存。负责员工奖惩的记录。
② 协调一般员工的考核争议。
③ 为其他管理者提供有关考核和面谈技巧的咨询。
④ 会同被考核者的部门领导处理考核中出现的争议。
⑤ 制定员工培训、调薪、调职的工作方案。
2.直接上级
① 对直接下级进行全面考核,同被考核者确定被考核者的工作目标,并对被考核者的工作进行实时指导。
② 及时了解被考核者工作绩效情况,按时完成绩效考核。
③ 同被考核者进行绩效面谈,了解员工心态,协助被考核者明确改进方向,以改进被考核者的绩效。
3.下属
主要对被考核者在管理方面的绩效、激励、指导和培养下属的能力提供评估意见。
4.被考核者
在考核期内,进行自我评价,填写相关表格,及时同直接上级针对绩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
5.协作岗位
某些部门或人员的工作业绩,受被考核者的工作行为或工作结果的影响,即作为被考核者的协作岗位,对被考核者的工作绩效、协作性提供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