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条 每次考核后,直接上级都要及时地与下属进行一次单独的绩效面谈,双方都应将面谈作为解决问题的时机。
第11条 面谈准备工作。上级在考核结果公布两天内确定面谈时间和地点,并及时通知下级,让对方做好准备。
第12条 面谈重点。检查上次考核面谈时制订的计划是否完成,讨论本考核期内下级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行为,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制订业绩改善的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