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条 公司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组长由主管公司人事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本部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包括人力资源部经理、战略规划部经理等。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负责审核考核制度、考核实施细则、考核指标及目标值以及考核结果。
2.接受相关部门和员工对考核制度、考核办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处理绩效考核过程中出现的申诉和争议问题。
4.指导日常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
第6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的执行部门和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常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的开展。
1.负责考核管理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考核会议,并对考核结果公示。
2.编制考核绩效合同范本和各类考核表格。
3.协调处理考核过程中出现的一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