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列举突出的实例作开端一般的听众长时间静听抽象的议论,会感到不耐烦。而讲实例总是比较入耳,有兴趣听下去。那么,为什么不先讲实例作开端呢?可有些演讲者,他们总觉得应该先做一点概括的议论较好。这是完全不必要的。用实例作开场白,引起兴趣,然后再接续一般的陈述,反而使听众更容易接受你的观点。如下面玛丽瑞艾蒙德的这篇演说开场白就非常让人喜欢。这是她在法律尚未禁止未成年结婚之前,于纽约妇女选举协会上作的演说:昨天,当火车经过离此不远的一个城镇时,我忽然想起数年前在那里发生的一桩婚姻,因为在这纽约州中至今还有许多婚姻都像这样轻率。所以今天我愿意详细地描述那桩婚姻的情形。那是在12月12日,该城中某高等女校的一个年龄15岁的女孩子,遇见了附近一位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到12月15日--即相识3天后,他们虚报那女孩子为18岁而领了结婚证书,因为依据法律,到这个年龄就可以不用取得父母的许可即能结婚。他们领到结婚证后,便立刻去找一位牧师证婚(那女孩是天主教徒),但那牧师拒绝了他们。不久,那女孩子的母亲听说了这件事,没想到的是这对年轻人已拥有了合法婚姻。于是新郎和新娘就在旅馆里同住了两天两夜,但之后他却抛弃了她,再也不和她同住了。讲完这一实例后,她再详细阐述反对未成年结婚的观点。这样的开场白,自然、真实、具体,听众感到亲切,愿意再听下去,也乐意而不是勉强地接受演讲者的观点。6.拿出实物给听众看俗语说:百闻不如一见。有时先拿出实物让听众见识见识,再来介绍它,这样能一下吸引听众的注意,达到良好的效果。例如一位钱币专家,他在开始演说时,先用两个手指头拿着一枚钱币,高举过眉,听众都把目光聚集在这钱币上后,他才说:在场的人中,有没有谁看见过这样的钱币?有人知道这是枚什么钱币吗?他问完后,再继续讲,听众自然跟着他的思绪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