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传来丹心可恶的戏笑声,‘美珍妹妹慢走,不送了。‘
美珍越加气不过,推翻门口的三脚花架,摔门出去。
门一关拢,丹心推开怀里花娘,笑嘻嘻地又摊开手中画像来看。
刚摊开画像,想到什么,取了一锭五两重的银子,抛给突然被他推开而呆愣在旁边的花娘,道:“去门边死劲给我叫,给我喘,叫得越骚越好,喘得越撩人越好。”
花娘是在男人堆里打滚的人,自从妈妈把她领到张驿面前,就感觉到要她去服侍的不是寻常男人。
到了这儿,见这少年男子无论相貌身段都是一等一的,还暗暗欢喜。
不想那少女竟叫他太子,吃了一惊。
突然被他推开,以为是自己哪里没做好,让他不满意了,或者是自己相貌身段没能入他的眼,吓出了一身冷汗,惨白着脸,不住地抖。
没想到他竟让她做这么荒唐的事。
偷偷看床上被叫作太子的少年,后者只痴痴迷迷地看着那幅画像,并没有对她不满的神色,暗松了口气。
别说有这么大锭的银子收,就是没银子,他的话,也不敢不听。
男人上花楼,要的不但是爽,还要有征服感,所以花楼有经验的女子都知道,不但要男人爽,还要让男人觉得她也很爽,被他玩得很爽,那样对方才有征服感,才能让身体和心理都得到满足,满足了,才会勤来。
所以她们就算非常地不爽,也要装作很爽,那么叫功和喘功绝对要练到家。
现在叫她去假装叫-床,那是再容易不过。
慌慌张张地滚下床,扑到门边,把在花楼这些年练出来的媚功全用上,捏着噪子,一边喘一边叫,门外头的人听着,当真是想入非非,面红耳赤。
美珍虽然被气出了房门,但也想到是太子故意气她的,立在门外不走。
哪知里头竟传出那些怪模怪样的声音。
她身在大户人家,哥哥们又有几个是正经的,回来探望爹娘,遇上以前相好的婢女,或者看见新来的漂亮丫头,总会偷偷地按着玩一回。她在花园赏花就撞上过好几次。
所以那声音并不陌生,只听得她心跳加速,羞得无地自容。
张驿心想,平时没看出来,这太子竟是花中好手,驾驭女子的功夫当真了得,才转眼功夫就能让那俏娇娘爽成这样。
向美珍望了一眼,又一眼,又想不知哪个家伙要倒霉了。
美珍再任性,也是未嫁的姑娘,被张驿一眼,又一眼的瞅,又羞又窘,最后恼羞成怒,狠狠地往张驿脚上一踩。
这一脚美珍用足了全劲,痛得张驿直抽气,又不敢抱了脚跳,生生地忍着,悄悄地把被踩得几乎断了脚趾头的脚抬起来,在另一条小腿上蹭。
美珍正要跑开,却见青衣从楼梯口上来。
眼里的怒火直直地向青衣烧去。
原来青衣回来南朝,却发现王家没有任何动静,王氏兄弟绑架小十七的事,竟无人提起,就好象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般。
太过平静,青衣反而心惊。
去王宅外绕了一圈,没发现任何可疑的人,又翻墙进去,里头只剩下几个守院子的下人,就象王氏兄弟压根没来过一般。
抽屉里的解药瓶也被拿走,所有证据被消灭得一干二净。
青衣越看越惊,难道是小十七再次落进了他们手中?
虽然秃鹰已经死了,但万一他们还有别的方法验明正身,小十七再次落入他们手中,处境就会十分危险。
要想知道小十七是否再次失陷,最快的办法就是去客栈打听情况。
哪知一上来,就看见和小十七一起的少女恶狠狠地瞪着她,那神情简直是想把她生吞活咽了。
紧接着听见门里传出来的惑人声音,她虽然在蛇国时对男女之事见得多了,早已经习以为常,但听着这声音,眉头仍是一皱,这叫得委实夸张了些。
但很快,她就察觉有些不对劲,里头女子叫得简直要死去一般,而那男的却呼吸平缓沉稳,心想即便是稳沉得象不食人间烟火的平阳侯办这事,都不能保持这么平稳沉长的呼吸,这里头的人未必定力太足,可以把这事办得跟打坐练功一般。
一想到与平阳侯的那一夜,脸上顿时飞起一片红云,耳根子烫得能煮鸡蛋。
再看守在门口的少女和侍卫,心却定了些,除了小十七本人,谁敢在门口有两尊门神的情况下,在他屋里办那事?
最重要的是,门口两尊门神还不敢进去打扰,说明里面不喘气的男人就是小十七。
这样看来,小十七没再落到王氏手中。
青衣心里定了些,但没亲眼所见,仍不能完全放心。
装做没事一般转身,准备离开。
美珍瞪着青衣欲走的背影,满腔地怒气全泼向青衣。
怒声吼道:“狐狸精,你给我站住。”
青衣眼睛转了半圈,才反应过来,这个狐狸精好象叫的是她。
转身过来,指了指美珍守着的门口,“你确认狐狸精叫的不是里头那位?”
张驿听了这话,一时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被美珍一瞪,忙强忍了笑。
美珍虽然恼丹心当着她的面搂着花娘快活,但清楚花娘终归是花娘,玩了也就玩了,对她造不成什么威胁。
而面前这个来历不明的少女才可能是她的**烦,被青衣还着嘲讽地披头一问,哪还忍得住,挥拳向青衣打去,“打死你这个狐狸精。”
青衣轻飘飘地让开,想一走了之,那少女却缠了上来,堵了楼梯口不让,青衣又不愿过于地暴露真功夫,一时间竟没能脱身。
张驿暗暗着急,上官青衣可是他们太子的救命恩人,如果太子知道她被打了,还是在他眼皮底下被打了,他一定吃不完兜着走。
但美珍的身份,又不是他能管的,如果管了,她去老皇上那儿告上一状,挨板子事小,脑袋搬家事大。
张驿瞧着你来我往的两个姑娘干着急,搓着手想,“太子啊太子,你在里头风流快活,这外头都要打翻天了。”
又见美珍招招狠招,全不留情,竟象是真要把对方劈死在掌下,一个头两个大,万一伤着青衣,不用等老皇上打他板子,砍他的头,太子现在就能剥了他的皮,叫着上前,“美珍郡主手下留情。”
提前祝大家元旦快乐,新的一年事事如意。
135 来得真是时候
张驿跳到青衣和美珍中间,只见四个小拳头飞来飞去,不能碰,也不能动,只能杵在中间胡乱叫喊,‘别打,二位姑奶奶,都别打了。‘
这一叫美珍更认定青衣和丹心有什么关系,要不然怎么能姑奶奶都叫起来了,再想着丹心看着青衣的画像呆呆出神的样子,妒火勾怒火,烧得她整个胸腔都象要炸开,恨不得一掌把青衣劈死在这里。
青衣只想知道小十七现在的情况,无心与美珍在这里纠缠,冷不丁,一脚狠狠地踩向张驿的脚,恰好踩在他被美珍踩过的脚趾头上,痛得他再忍不住,抱了脚直跳。
青衣又顺手将他往美珍身上一推。
张驿单着一只脚,重心本不大稳,青衣用的力道又极巧,他就是想稳住身形,也稳不住,身体直直地向美珍歪去。
美珍撑住压到身上来的张驿,只见青衣已经跳开,立在楼梯口,回头来过,望着她得意地一笑。
等她将张驿推开,青衣已经下楼去了,再追不上。
美珍怒不可揭,把所有火气全倒在了张驿身上,抬脚往张驿脚上又是一跺,仍是那根脚趾。
张驿痛得脸色发青,哭丧着脸,蹲在了地上,太子风流一回,可惨了他们这些做属下的。
青衣下了楼,绕到客栈后方,抬头认准小十七所在的房间,见左右无人,速度攀上与小十七所在客房不远的一棵大树,再临空一个跟斗,无声地落在窗台上。
用口水打湿手指,捅破窗纸,往里一瞧,险些喷笑出来。
屋里花娘一个人贴着门板,卖命地又叫又喘,一手捏着块丝帕,不住地给自己扇风,一手托着锭银子,看得眉开眼笑。
明明是一脸的财迷相,口中却不忘了瞎叫唤。
而本该正在快活的小十七,却对花俏**的声音,听而不闻,半依在床上看着一幅画像出神。
亲眼见了他平安,青衣心安了,怕被他发现,惹出事端,跃下地,仰头又望了眼那窗口,嘴角不自觉得慢慢勾起。
过去在红门时,常有姑娘去诱惑他,但怕被他直摔踢开,就会在他不远处搔耳弄腮,做出各种诱人的姿态,发出让人面红心跳的声音。
但不管她们折腾得有多卖命,小十七都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地做自己的事。
现在他不知怎么成了晋国太子,但这份定力神功却丝毫不减。
做事也和以前一样刁钻古怪。
那个叫美珍的什么郡主真能被他活活气死。
小十七安全,夜没死,那她也就没必要再在南郡浪费时间。
得尽快回京,只有暗中盯着丹红,才有可能见到夜。
但前日才到南郡,今天又急巴巴地催着母亲回去,母亲定会有所猜疑。
母亲视蛇国的几年生活为一生中的污点,不愿任何人知道,如果知道丹红就在燕京,而夜又在这附近,定会恐慌。
青衣不愿母亲为这事忧心。
更不愿母亲为了自保,做出什么事来中伤到夜。
以母亲对她的了解,寻常借口都骗不过母亲,前前后后想了十七八个理由,都觉得不妥当,望望天色,已经不早,如果今天让母亲连夜起程,更让母亲起疑。
索性先回去,见步行步。
回到别苑,把马送去马棚,见下人正在喂马,那匹马十分神骏,是她不曾见过的,咦了一声,‘家里来客人了?‘
下人道:‘是肖公子来了。‘
青衣怔了一下,把马缰丢给下人。
“真是有钱人。”这么一匹马只怕不下万金。
进了屋,果然见肖华正陪着母亲说话。
自从父亲给她物色的夫家接而连三的挂掉,母亲脸上再没有看见过笑容,这会儿母亲脸上竟难得地浮着笑意。
肖华见青衣进来,礼貌地站起身。
今天他穿了件合体的月牙白长袍,头发挽成髻,束着条与衣裳同色的发带,越加显得清峻洒然。
青衣瞥了他一眼,给母亲请过安,在母亲身边坐下,重看向肖华,“你怎么来了?”
肖华等她坐好,才重落了坐,“今天这边商铺有批新货到,需要我验验货,就顺道过来看看夫人。”
青衣哪能信他,他的买卖都铺了半边天下,如果哪里到货都要他亲自验,再给他十条腿,他也跑不过来。
月夫人笑着道:“今天是风灯节,他是过来问问我们要不要回去放风灯。”
青衣双眸一亮,刚才还在想找什么借口回京,现在连借口都不用找了,“好啊,我们好几年没放过风灯了。娘,我们赶紧走吧。”
月夫人笑着叹了口气,终究还是孩子,“都这个时辰了,快马加鞭或许才能赶得上,我这把老骨头,经不起折腾了,你们去吧。”
青衣等的就是这句话,立马起身,把肖华一拉,“走。”
肖华不急不缓地起身,给月夫人辞行。
青衣也确实是想去放盏风灯,许上一个愿。
见肖华慢慢腾腾地,索性拽着他往外走,“赶紧走啊,再磨蹭下去,灯脚都看不见了。”
肖华颇为尴尬,无奈地冲着月夫人一笑。
月夫人和蔼笑道:“去吧。”
望着被女儿拉扯得歪歪斜斜出门的肖华,轻叹了口气。
他们两小无猜,一块长大,任女儿如何顽皮,肖华都能毫无条件地包容。
青衣惹事,肖华跟在她后头,帮她收拾残局。
青衣闯祸,肖华揽在自己身上,代她挨打受罚。
青衣说不曾见过火狐,他便托着人,花着重金,请人同他一起进深山老林里捉了一只出来给她看,看过之后,又亲自送返老林放生。
那会儿,她想,如果青衣要天上的月亮,或许他都会想办法捅下来。
如果当初不是她的私心,逼肖华发那些誓言,或许女儿也不必遭这些年的罪。
如今青衣和平阳侯有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纠葛,以肖华的人脉,早晚知道,等他知道,就算没有那些誓言,也不可能再象以前一样对待青衣。
月夫人神色晦暗,天意弄人。
青衣一边催着马夫给自己的马喂草,一边望着天色叹气,“看样子,就算赶回去,也看不见几盏风灯了。”
肖华牵着自己的追风马,微微一笑,道:“如果你不介意与我同乘一骑,我们到了京城,还来得及饱餐一顿。”
他的追风马堪比汗血宝马,比寻常骏马快了一倍有多的速度。这时出发,到了京城,天还没黑。而放风灯的人,往往要在天黑了以后才会陆续出来。
青衣是认得好马的,刚才在马棚见着这匹追风,就眼馋了一回,眼珠子在肖华的马身上溜了一圈,眼角刚刚牵起一丝笑意。
肖华立即道:“只是同乘,不是送你,别打我这马的主意。”
青衣小嘴一扁,“稀罕。”
不等肖华招呼,脚尖一点,跃上追风马背。
哪知这马看着温顺,却是个烈性子,见有生人上了马背,立刻腾起前蹄,将没有留神的青衣抛下马背。
好在青衣身手敏捷,才没被摔个屁股墩。
青衣瞪着歪脸看着她的追风,来了脾气,倒不信骑不上它,又直跃上马背。
然这马却十分灵性,没等她坐下,竟向前冲开,生生地躲了开去。
青衣脸一沉,“我还不信了。”又向追风追去。
手腕一紧,回头,竟是被肖华拉住。
“等你驯得它来,连风灯尾都看不着了。”肖华微笑着唤了追风过来,轻轻巧巧地翻身上马,把手递给青衣,“上来。”
青衣瞪着追风,追风也瞪着她,人眼瞪马眼,青衣竟看出马眼里的谑戏,顿时无语。
虽然不服气,但回京是第一大事。
马嘛,今天驯不了,改天总能驯着,从善如流地把手放在肖华手中。
肖华握着她软柔细嫩的小手,心神微微一荡,已经许久不曾这样牵过她的手。
余光见青衣向他望来,收敛了心神,把视线从握在一起的那双手上移开,轻轻一带,青衣就轻飘飘地坐在他身前。
青衣摸了追风的脖子一把,道:“这牲畜真是势利眼,对你这种大财主就服服帖帖。”
肖华笑了一声,“不是我这种大财主,而是只对我。”
青衣撇嘴,“你就得瑟吧。”
耳边风声呼呼作响,这速度比她平时所骑的马,不知快了多少,马背上却丝毫不觉得颠簸,更是流了一地的口水,“你打哪儿弄了这么匹马?”
“自家马下的小驹子,我亲手喂大。”
“什么时候,让你家马,也给我下只小驹子?”青衣两眼都冒了红心。
哪知肖华神色一黯,“它娘……死了……”
它母亲随他征战多年,同他一起出生入死,踏着敌军的尸骸,保得北燕这片天下。
一次被敌军袭营,他们三千铁骑被对方的二万大军围得水泄不通,那会儿,它已经临产,却驮着他与他的三千铁骑生生杀出一条血路,突出重围。
他和他的三千铁骑活了下来,但它却在他脱离危险后倒,临死前产下这只小马驹。
青衣心里一阵难受,轻拍了拍追风,“赶明儿我去给你找个好丈夫。”
肖华哑然一笑,心里的怅意淡去不少,“它是公的。”
青衣愕了一下,一本正经道:“现在流行断袖。”
肖华,“……”
2013年了,末日过了,怕世末日出去游逛的亲们也该回来,该干嘛干嘛了,嘿嘿,该订阅的,也就订阅哦,呵呵……
136 不习惯他的温柔
青衣等了一阵,不再听见肖华说话,转头看去。
只见他目视着前方,瞳眸漆黑如墨,面色淡淡,其人温润如玉……
蓦然觉得第一次在涯边看见更在抚琴的那个人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感觉。
这么静静地看着,竟有些痴了。
他低头下来,看着痴痴望着他的那双媚眼,也再移不去别处。
两人相顾无言,只听见风声从耳边啸过。
一粒小砂石被风卷起,在青衣面颊上掠过,雪白肌肤上擦出一道浅浅地擦迹。
他垂眼见到,明知她这几年是怎么过来的,大大小小的伤只怕是受过无数次,但仍心痛地抬手,玉笋般的指尖轻轻抚过那道浅浅红痕。
青衣骤然惊醒,脸上的那点火辣辣的痛,对她而言毫不足道,哪里会在意,转脸避开轻抚着自己面颊的手指,看向前方。
又有风卷起地上落叶,飘上半空。
这几年,青衣外出执行任务,时常为了赶时间,一路快马加鞭,面颊被路上砂石刮伤不计其数,砂石都从来无暇理会,哪还会在意翻卷而来的落叶。
压根就没想过抬手去拂一拂即将飞向自己的落叶。
哪知,身体突然被人扳着转了个方向,抬眼堪堪对上一双黑不见底的眼,淡淡噪音跟着响起,“风大,别再擦花了脸。”
青衣不以为然地撇了嘴角,“不过几道划痕,有什么关系。”
眼前那双黑眸从她脸上挪开,重看向前方道路,轻飘飘地声音却传入她耳中,“确实没什么关系,不过我怕一会儿进了京,别人瞧着,以是为我把你的脸抓花的。”
青衣‘噗嗤’地笑出声,正想取笑他几句,一股清冷白玉兰香隐隐飘来,将她慢慢罩住,呼吸间竟是那股若有若无的冷香。
笑意在眼角渐渐僵住。
恍然被血红液体蒙了的眼前那方白色衣袍,似乎还能感觉到冰冷手指抚上额头;又恍然间似涯边紧拉住她的那只手,袖中飘来若有若无的白玉兰花香。
恍恍惚惚,竟无分分辩。
她被他扳得侧身而坐,追风虽然平稳,但他怕她一个没留意滑跌下去,一只手臂环在她腰间,将她稳稳圈住。
低下头,见她定定地看着自己,然神色恍惚,却不知想去了何处,微垂头下来,凝看着她的眼,低声问道:“怎么?”
青衣回神,“没什么。”垂下眼,不再看他的眼,怕再看下去,又想起那个不该想的人。
沉下心,才发现自己与他一路斗嘴,二人虽然共乘一马,身子却并没碰着,这时竟不知何时被他揽在怀中,肩膀抵着他的胸脯,温温的暖意隔衣传来,青衣脸上渐渐飞起两片红云。
他瞧着她雪白肌肤下渗出的那淡淡红晕,心尖微微一漾,真想低头下去,唇轻贴上她粉桃般的脸颊。
青衣想挣身出来,但窄窄一个马背,又能挣去哪里。
坐直身子,不再动弹。
她不动,他也不动,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随着起伏的马背,起起伏伏,忽隐忽现。
青衣垂着眼,视线落在他肩头,朴实无华的月白面料,他和那个人都爱穿白色,都是看上去温润儒雅,又都沉静得如一汪不见底的深潭,叫人无法看清。
如果不是那个去了攻打蛇国,又或者肖华不是在上官家长大,她真会认为他们本是一人。
固然知道,他们不可能是一人,但却总是不自觉得将他们合二为一,无法分辩。
“肖华。”
“嗯?”
“我有些困了。”
她为了打探小十七的消息,来回奔波,设法搭救小十七,再去刺杀秃鹰,来来回回,这两日就没曾合过眼,这时真的有些因乏。
这点困乏比起以前为了完成任务几日几夜不眠,却是小巫见大巫,她不过是想避开渐渐向她缠来的莫名的情愫。
这样的感觉和与平阳侯一起时的感觉,何其相似。
她害怕……
害怕这种感觉,这样的感觉让她无法保持清醒冷静。
他抬头起来,将她的头压向自己肩窝,“到京里还有好一段路,睡会儿吧。”
这两日,他虽然没跟在她身边,但她的一举一动,全在他的眼线之中,虽然他的人并没细说,但他也能想到她这两日是如何奔波。
青衣难得的柔顺,当真靠着他的肩窝闭上眼。
舒服地在他肩窝里蹭了蹭,隔着衣裳能感觉到他结实的臂膀,竟象勤练着武的人一般,有些意外。
抬眼瞟了他好看的下巴一眼,“我爹说你不务正业,不好好练武,如何还能有这么一身好身板?”
他淡淡道:“强身健体的,还是要练练的。”
青衣鄙夷地瞥了他一眼,重新闭上眼。
这一闭,当真觉得眼皮象有千金重,再睁不开来。
睡梦中,又梦见了那场许久没再做过的梦。
依然是青山绿水,仍然是清萧和婉的琴声,依然是那条安静而稚气未脱的虺。
睡梦中,感觉有人为她擦拭着额头。
有风吹过,面庞上冷冷一片,赫然转醒。
睁开眼,那只捏着雪白手帕正给她拭汗的手微微僵住,白皙的手指与手帕几乎融于一体。
青衣抬头,恰好看见他眸子里一时间没能掩去的一抹温柔。
然,只是一瞬,再看时已是平常习惯性的温文,仿佛刚才那一抹温柔只是青衣的幻觉。
“醒了?”
青衣捏了捏太久不曾动弹,微微有些僵硬的脖子,“到哪儿了?”
“燕京。”
青衣怔了一下,抬头看见头顶硕大的‘燕京’二字,竟已是燕京城门口。
想起上回被迫进燕的时也是见着同样的字,心境和现在却是一天一地。
幽然开口,“你说,平阳侯这次攻越国,还会不会回来?”
肖华微微一愕,她自从回府,对‘平阳侯’三个字是只字不提,这会儿不知为什么,竟会突然问起,淡道:“他不过是个邪物,不回来,岂不是更好?”
青衣猛地抬头,“你这么看他?”
他不看她,“夜宿女尸,以死人对生欲,难道不是邪物?他回来,平阳侯府中的青石板下不过是再多压些死魂。”
青衣默了一阵,那毒将平阳侯的一名英名尽数毁了,这一切拜她们母女所赐,“他以前并非如此。”
肖华讶然,只道她对他是恨极的,没想到她竟为他说话,心里乱乱麻麻,分不出是什么滋味,“以前如何也罢了,但那番不人不鬼地苟活于世,换一个人早自刎谢世。”
青衣以前一直觉得肖华虽然不喜欢政事,却该是极明事理的人,没想到他竟也如那些俗人一般的见解,将平阳侯为燕国所做的一切抹杀,脸冷了下来,坐直身,摔开他防着她滑下马,环在她腰间的手臂,“如果换成我如他那般,也不会自刎谢世。”
“哦?”他那双眼平如止水,没有丝毫波澜,完全一副谈论与自己无关的事的派头。
“因为不服。”
“不服?”他终于垂眼向她看来。
青衣蹙眉,平阳侯所承受的那些,岂能是他一个市井商人能理解的,她与他说这些,简直是自讨没趣,不想再做什么解释。
追风自进了城就慢了下来,青衣见前头是‘飘香园’酒楼,不等追风停下,跃下马背,也不等肖华,迈步进了‘飘香园’。
肖华望着她消失在‘飘香园’门口的背影,眼里慢慢漾开一丝暖笑。
她竟是这么看他……
不服……
他确实不服。
所有人都想他死,他偏不死。
她那么恨他,他就活着让她恨。
如果就这么死了,岂不是白白让那些人痛快,让她如愿?
他偏不让那些人痛快,也不让她如愿。
她以为在平阳府,他当她是交换来的妻妾,却浑然不知,许久以前,她已经是他的妻子,也就得永世是他的妻子。
翻身下马,将马缰交给酒家的伙计,洒然迈进门槛,见青衣已经寻了一张靠窗边的位置坐下。
微微一笑,走过去,施施然地会下,神色仍然如春风和煦,好象根本不知道她方才内心的不快,“我说还来得及饱餐一顿,没哄你吧?”
青衣下了马,刚才那没来头的气,就已经消了,撑了头看他,“你为什么会去南郡?”
“接你。”他坦然回视着她的眼。
“为什么要去接我?”
“我觉得你会想回来。”
“如果我不回来呢?”
他笑笑不答,小十七平安,夜还活着,她自然不会再去蛇国,既然不用再去蛇国,又何必再呆在南郡。
何况她现在最想见的,是夜。
要想见夜,以她目前掌握的情况,只能守着丹红。
既然如此,又怎么可能不回来?
青衣想起那封匿名的信,她在京里熟悉的人,扳着手指头都能数过来,能信得过的,更是压根不用数手指头,因为根本没有。
那个人给她送信,说明他知道她想杀蛇国来的死士。
知道她想杀蛇国来的死士,那么就知道她过去与小十七的情份。
在燕京知道她和小十七情份的人,只有母亲和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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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借种
母亲虽然看见姜国太子,但无法肯定姜国太子就是小十七。
也不知蛇国死士被抓,为了活命,要指证小十七的事。
更不可能知道秃鹰什么时候到达,更更不可能用飞箭来告诉她。
而丹红如果知道小十七有难,自己早就飞去了,哪里会浪费时间到这里给她通风报信。
给她通风报信的目的,一是他没杀死对方的能力;二是赶不过来,让人找他传话。
只有楚国公府的人知道她在南郡。
肖华出现在南郡,才让她把一直想不出是谁的人,指向了他。
虽然仍想不通这里面的来龙去脉,肖华如何知道小十七的事,但别的理由,他都符合。
一,肖华功夫不行,不可能在一堆护卫的包围下刺杀秃鹰。
二,肖华在燕京,从她收到传书的时间算起,就算肖华有本事刺杀得了秃鹰,也不够时间从燕京赶来,在秃鹰到达南郡前将他杀掉。
如果是肖华做的,那么肖华出现在上官家的南郡别苑,也就好理解了。
只是她千算万算,万万没算到肖华已经提前通知了夜截杀秃鹰,诱她前往,不过是让她知道夜尚在人世,从而阻止她前往蛇国。
而来上官家的别苑,确确实实是来接她的。
因为他了解月夫人的为人,只有这样,才不会引起月夫人的怀疑。
月夫人是为了达到目的,舍得下本钱的人。
他不愿节外生枝。
小二端了饭菜过来,青衣掐住话头,视线却一直不离肖华的脸。
肖华任她盯着,轻描淡定地倒茶涮杯子,没有丝毫不自在。
等小二走开,抬眼起来轻睨了她一眼,“不过三两日不见,就想我想到目不转睛?”
换成个脸皮薄的,听了这话,自然会不好意思地把视线转开,但旁边坐的却是从来不知道什么是脸皮厚的青衣。
青衣只不过将撑着下巴的手换了一只,视线却没挪开半寸,“你认得姜国太子?”
“认得。”
“你在燕京,他在姜国,你怎么认得他?”
“做买卖的人,哪有不四处走走的?前一阵子我发现了一个商机,亲自去调查调查,不料那东西是姜外不对外销售的东西。你知道越是人家不肯卖的东西,如果能进到货,就越是值钱。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就四处打听路子。恰好被我知道他们太子出游,于是我给他们太子送了小小一份礼物,他们太子一高兴,就允了我这条商线。姜国太子不时地得了我的一些好处,你来我往的,自然就熟悉了。”
青衣翻了个白眼,小十七到了他口中,怎么就成了贪小便宜的家伙,“你想要他们的什么东西?”
肖华夹了筷子尖椒小炒肉到青衣碗中,自己则夹了根白油青笋,轻飘飘地道:“借种。”
青衣刚刚含了一口茶,‘噗’地一声喷了出来,呛得一阵咳。
茶上饭菜也沾了不少,就连肖华筷子上的那根青笋也不能避免。
肖华一边轻拍着青衣的后背,助她缓气,一边看着被青衣喷上茶水的青笋,装模作样地叹气道:“以为长了几岁,性子也能沉稳些,结果还是如此。”
青衣脸上一红,去夺他手中筷子,“不吃就是。”
肖华早一步将青笋塞进口中,“挣钱不易,不能浪费。”
青衣脸上更是火辣辣一片,“叫厨房做过,这餐我来请就是了。”
“天快黑了,还得去买风灯,没时间再叫厨房做过了,再不吃,恐怕只能买到‘肖记’升不了天的风灯。”
燕京每年都有放风灯的习俗,相传谁的风灯放得高,许的愿望就能实现。
听小桃说过,‘肖记’的风灯每年总能放得最高,所以一到风灯节,‘肖记’的风灯都是做多少卖多少,去得晚的,自然是买不到。
肖华慢条斯理地开始用餐,他的动作明明很随意,但抬手举足之间都显得高雅之极,即便是皇家子嗣,也未必有他这般高贵气质。
青衣一旁瞧着,心里暗叹,就这么看他,谁能相信,他只是一介商人?
他都不介意她的口水,青衣哪能在意自己的口水?
把话题转了回来,“难道燕国的男人都不能人道,或许光能办事,不能播种,还要你巴巴地去姜国借种?”
肖华转眸望向青衣一脸兴致高昂的面庞,似笑非笑。
寻常姑娘听到男女之事,都会害羞地避开,她却一口一个不能人道,一口一个办事播种,“你这话让燕国男人听了,可要不得。”说完顿了一下,补充道:“我也是燕国男人。”
男人要脸面,在男女这事上,更要脸面,就算不能人道也要说成一晚人道几大回,能人道的,就更不能容忍人家说他不能人道了。
你非要说他不能人道,说不定真拼了命人道给你看。
青衣鄙视地扁嘴,“是你自己说的借种。”
“你想什么呢?我说的借汗血宝马的种。”
青衣刚从汤碗里舀的一粒鱼丸子,‘扑’地一声又掉回汤碗,顿时汤水乱溅。
肖华叹了口气道:“这餐饭真不知要被你糟蹋成什么样子。”他口中这么说着,手中筷子却丝毫没有停顿,该夹什么还是夹什么,动作依然优雅从容。
青衣哼了一声,“是你自己不说清楚。”
肖华迷惑道:“寻常人听说‘借种’,往往想的都是猪啊,狗什么的,怎么你就想到了男人身上?”一本正经的模样,眼角却牵起一丝谑笑。
青衣知道又被他耍了一回,有点恼羞成怒,但知道再说下去,吃亏的还是自己,堵气撇开脸不看他。
他见她当真生气了,微微一笑,给她挟着菜,道:“你乖乖吃饭,一会儿,我给你做一个好风灯,我做的风灯,可是千金难买。”
青衣扁着嘴,不以为然,“你做得还能有‘肖记’的……”好字没出口,青衣突然意识到什么,飞快转头回来,看向面前的笑眼,“你是‘肖记’的掌柜?”
肖华尽挑着青衣爱吃的往她碗里堆,“肯吃饭了?”
青衣心情顿时好了起来,刚夹了筷子小炒肉放入口中,突然觉得一暮再熟悉不过,好象以前也听他说过,“你乖乖吃饭,一会儿,我给你做一个好风灯。”
肖华见她怔怔出神,放下手中给她夹菜的筷子,“怎么?”
青衣问道:“你什么时候开的‘肖记’?”
肖华眼里闪过一抹诧意,她记起了什么?
儿时的时候,每年的风灯节,她都会提前缠着他糊好风灯,然后一直守着风灯,等到天黑,再由他领着她去河边放风灯。
后来,她坠楼。
他曾自认医术非凡,却眼睁睁地看着她在自己面前没了气息,而毫无办法。
好在他悲怒之下,竟冲开封住他仙魂的禁印,恢复仙身,下到黄泉将她生生拽了回来,否则他真会如她所愿,终身痛苦孤寂,直到魂飞魄散。
然,自那以后,他就再不相信自己的医术,再也不行医。
而且到了风灯节,再没有她陪在自己身边放风灯,于是他开了这家‘肖记’,将自己做风灯的秘诀交给店里的师傅,而他自己一年仍只做一双风灯……
不过他每年做的风灯,都没点火飞升,只是放在石桌上,伴他喝酒。
明知她在蛇国,不可能来和自己一起放风灯,但仍这么等着,直等天亮,便一把火烧去。
青衣见他望着她,不答,追问道:“你什么时候开的‘肖记’?”
肖华凝看着她的眼,“你‘离开’后。”
青衣轻点了点头,虽然仍不能真想起什么,但已经隐约想到是怎么回事,无需再多问,问得多了,徒增忧伤。
毕竟她已经不再是以前的她。
把话题重绕到小十七身上,“你送了他什么?他竟肯让你借汗血宝马的种。”
汗血宝马十分神骏,但极为稀少,据说只有天山才有,这边的人想得一匹汗血宝马,真是难如登天,这样稀罕的马儿,又岂能轻易许给人借种?
姜国与蒙古国交好多年,姜国许了蒙古国无数珍宝,也没能讨得一匹汗血宝马,直到几个月前,姜国遗失民间的太子回归,蒙古国为了表示庆祝,才赠了一匹汗血宝马给姜国。
青衣的心脏怦地一跳,姜国遗失民间的太子……
难道丹心就是姜国遗失民间的太子?
“我送了姜国太子一匹我们接种的小马驹,虽然比不得汗血宝马神骏,却也是极为罕见的好马。告诉他如果把汗血宝马借我,定能配出更好的马驹。如果配出更好的马驹,我得一只,他得一只……”
青衣明白了,汗血宝马本是极难**育孕成功的马种,所以才这么罕见,姜国虽然得此宝马,毕竟只得一匹,如果能配出与之媲美的好马,就可以源源不断地流传下去。
这是姜国与肖华互利的好交易,小十七不可能不答应。
这买卖得通过小十七,肖华对小十七的动向自然要熟悉,那么知道他有难,也不足为奇了。
小十七手上捏着汗血宝马,是他的财神,他自然不能让小十七在燕国出事。
他报信救小十七,也就可以解释了。
但他如何能肯定,她能刺杀得了秃鹰,难道……
青衣惊看向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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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相遇不相认
(二更,今天前面还有一更,很温情的戏份,亲们别看漏了哦。)
肖华当作没看见青衣探视的眼神,自行会了账,起身道:“走了,做风灯去。”
出了酒楼,青衣拽了他的衣袖,问道:“你知道我多少事?”
肖华瞟了她一眼,翻身上马,随即把她也拉上马背。
城里人多,不能随意驰行,他松挽了马缰,任马慢慢行走,随口道:“不多。”
青衣有一种被人剥了衣裳,赤-裸-裸地放到别人眼前,人家对她一览无疑,而自己对人家却是一无所知,这种感觉实在不好。
更不好过做死士的时候,做死士的时候,好歹是她知别人,而别人不一定知她,事事处于主动的一方,而现在却很被动。
追道道:“那是多少?”
肖华不答反问:“你想我知道什么,或是不想我知道什么?”
青衣别开脸,不看他的眼,让那种被人看穿的感觉浅薄一些,“什么都不想。”
肖华微微一笑,“那我什么也不知道。”
青衣险些一口血喷了出来,答了还不如不答,直接翻了个白眼。
偏偏苦于不知他当真知道多少,不便再问下去,否则的话, 真会他本来不知道的,都变成了知道的。
皱着的眉头慢慢松开,知道就知道吧,横竖没指望与他怎么。
他敢用什么事来威胁她的话,她就揍得他不知姓什么。
到了‘肖记’,掌柜的正在打烊,没买到风灯的客人,失望地散去。
掌柜是个沉稳的人,见着肖华和坐在他身前的青衣,只是微微一愕,就恭敬地唤了声,“东家。”
肖华轻点了点头,领着青衣进了铺子,自行取了竹子削刀,端坐到案边做风灯。
掌柜的知道他每年都会做风灯,但从来不曾在这铺子上做过,有些意外,识趣地关了大门,只留了便于进出的小门,又去后头取了最好的薄纸放到肖华面前。
青衣拖了张三脚圆凳坐到他对面,看着他修长的手指灵活地将竹子削成很薄的竹片,又用线扎成框,用白纸细细地糊了,又在里面团了浸过灯油的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