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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仙遐(修真}
作者:叶碗
备注:
一朝穿越,二十九刚离异的李佳一变成瘦巴巴的小萝莉二丫花露珠。
重男轻女的娘亲,狠心无良的继父,同母异父的弟弟,善良单纯的的亲姐。
为了逃离自己像货物一样出售的命运,她毅然逃走,阴差阳错之下,她登上了去昆仑山的船。
渐渐才知道,原来她穿越的这个古朝代,不光是个架空的古朝代,还是一个可以修真的玄幻世界。
而和她一起穿越来的家传银戒,是一枚逆天的神器。
做人难,做一个修真者,更是难上加难,且看她如何步步坎坷,经历重重险滩,于天争于地搏与人斗。
本文定于12月26日开v,从41章开始倒v,入v当天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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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
“二丫,二丫,妹妹妹妹啊......醒醒,醒醒,呜呜呜.......都是姐姐不好.......呜呜呜......姐姐不好,我不应该碰你......呜呜呜......你要是有个好歹.......呜呜呜,我也不活了......”
断断续续的哭啼声似远似近的在她耳边缠绕,扰的她想睡也睡不安宁。眼皮子好沉啊。
好不容易眼睛睁开一丝丝,耳边便传来一阵阵嘈杂的疾呼声”......找到了找到了,她们在那,在崖边上......”
视线迷蒙中,李佳一只看见一轮硕大的月亮下一张背着光,头发凌乱,面容模糊的小脸以及不远处的点点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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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远处,白云悠悠,青山绿水,近处半人多高的篱笆小院内,一只老母鸡带领着几只小母鸡跑来跳去。
多么美好宁静的乡村景色,但是随着一道背着一大捆柴枝的矮壮身影踏进小院门,李佳一的眼瞳一缩,以这具身体最快的速度闪身离开窗沿,轻手轻脚的返回床上。
“大丫,药煎药了没?”大嗓门的男声听着就使人感到压迫。
立刻的,一道碎碎弱弱的声音答道:“好了......娘在喂弟弟喝药”
片刻,大嗓门的男声缓了缓语气,“把饭菜先端来,我新砍的柴一会放到后房”
微不可闻的声音“哦”了一声,接着不断忙碌,深深浅浅的脚步声响起。
来到这里已有五天了,李佳一知道,外面大嗓门的男声是这个身体的继父,王一刀子“王”大概是他的姓氏,一刀子大概是他的外号,记得两三天前“姐姐”曾经对他提过,她们的这个继父,在王家村是个砍柴和杀猪的好手。
一年多前,她和“姐姐”随着娘亲花娘子改嫁离开了花家村,来到了这十里之外的王家村。
姐姐全名叫花露水,她叫花露珠,熟悉的人都称呼她们“大丫和二丫”。当然尔,第一次听到这具身体叫露珠,花露珠的名字,刚喝到嘴的一口中药差点儿喷出来,没一秒之后听到花露水三个字的时候,那一口噎下去的药水返过喉,从她鼻子里面飙出来,差点呛掉她半条小命。
由于她跌伤了头,回家后发烧昏了一天一夜才醒,醒来后又一副痴痴呆呆的
样子,所有的人都以为她伤了脑子,连给她看过病的老铃医语气中也不无扼腕,说“这女娃子得慢慢静养,或许过个一年半载能恢复神智”
这些天来,都是陌生的“姐姐”在细心照顾她的衣食,喂她煎药熬药之余,还要承担大量的家务劳力活。
想起这“姐姐”李佳一就有些心痛加头痛。心痛,也许是这具身体残留的意志,为了她的至亲。可头痛是真的头痛,花露水一到晚上空闲的时候,就在她耳边叨叨,想唤回一些痴傻妹妹的神智。
她这具不是她身体的身体复原力还算是不错,就是脑后面就有个硬币般大小的伤口作怪,害着她这几天睡觉都不敢躺平,脑袋更是三五不时,冷不丁的抽痛几下子,痛的她非要捧住脑袋,才觉得好受一点点,幸运的是,这抽痛感一日比一日减少,让她少受不少罪。
“妹妹,你睡醒了”随着一轻一重的脚步音,瘦细的手指撩开破旧发黑的竹帘子,那是一个身高大约在一米二左右,七八岁的矮小女孩,她的右手上端着一只木质小碗。
其实女孩已有十岁,也许是长期的营养不良,使她显得比同龄人瘦小。
她穿着一身打着补丁,看不出原本是什么颜色,灰扑扑的衣裙,虽然她肤色属于偏黄一类,发质看起来杂乱稀疏,长到腰际的头发,松松的扎编成两根麻花辩搭在前胸,但是那张小巧的瓜子脸庞加上秀气柔和的五官,依旧掩饰不住她流露出属于一抹少女的秀丽。
“姐姐”的语气,如每一次一样轻声细语,“头在痛吗?痛的话告诉姐姐,姐姐帮你揉揉”
当听到熟悉的脚步声的时候,恼人的痛感差不多消去,她的表情渐渐放松。对着面前的“姐姐”,她摇了摇头,表示她不痛,很好。
“来,把药吃了,吃了药身体好的快”边说边一只手扶起她上身,将那只木碗凑到她面前。
望着半碗多棕褐色的药水,浓郁的中药味热气一阵接着一阵扑到她面上,熏的她因饥饿而空腹的胃里酸水直冒。
眼睛一眨,瞄到扣着粗糙的木碗的手指,这也是她这几天,第一次有心思近看清这只天天喂她药汤,帮她穿衣的手。看的她触目惊心,这那是一个十岁女孩子的手,指甲发青,几根手指上乏着皮屑,掌心有无数细小的口子。
现已近午时,李佳一知道,花露珠天未亮就已经起来扫院子,喂鸡,洗衣,煮饭,割草,还要照顾
她和那个一直呆在主屋里,她一直无缘,没见过面经常生病的弟弟。“姐姐”她——几乎一刻都没好好的歇息过。
靠在她瘦薄的肩上,李佳一乖巧的喝完了苦死人的汤药。
露水小心翼翼的放下她,将薄被子盖至到她脖子,仍然是轻声细语的道“妹妹,肚子饿了吧,等一会儿啊,爹娘和弟弟在屋子吃饭,他们很快就会吃好”言下之意是,很快挨到她吃饭了。
李佳一只能点了下头,闭上了眼睛假寐。对于这个比她小了十九岁的“姐姐”,实在是张口叫不出一声姐姐来,还有那一对更是陌生无比的“爹娘”,所以这几天她一直木呐呐的对待周围的一切,也不开口说话,用肢体来表达语言,需要的时候偶尔点一次头,或者摇一次头。
脑后面硬币般大小的伤口结成了干硬的疤壳,只要不碰水就没事。
这具身体除了偶尔感到力不从心有些虚弱,脑袋偶尔一天发作一两次冷不丁的几下抽痛外,健康已没有太大的问题。
老实说,她即使是再装几天重病在床的假象也是可以敷衍过去,可是,听着一轻一重的脚步声离去,李佳一知道自己不能再维持安逸的现状了。
那一晚上,屋里的人都以为她昏迷不醒,可是谁都不会想到她那时有一段时间里神智却是清醒的。
恰巧的很,该听到的不该听到的,她都听到了。她不能让“姐姐”为了她这个“妹妹”打伤了一条腿还要毁去一辈子。这个家并不富裕,再多一个病人的话,她的姐姐估计很快就会,以一种嫁人的形式,迅速的被卖掉。
谁会想到二丫已不是原来的二丫,幼小的八岁女童里面住藏着是一缕二十九岁高龄的异世之魂。
她必须要尽快的使这具好起来!健康有力起来!
既然上天做主,让她在这个陌生的国度里重新再活一次,何必要自怨自艾的虚度光阴。
二十四岁未嫁人之前,她是师长面前品学兼优的乖牌好学生,父母掌上引以为傲的明珠,公司里家境不错的娇娇女。二十五岁嫁人之后,她是宜家宜室任劳任怨的好妻子。
可是,一次婚姻是一场毁灭性的噩梦。
当她第一次软弱,第一次退让,第一次伤心的流泪,然会一次次的将委屈吞咽下腹。在亲人朋友面前,一如既往,笑语嫣然,维持着表面上完美的婚姻,幸福的生活以及可笑的虚荣
心。
结果得到的又是什么?她,李佳一,不会再做一个为了他人而活的傻女人,
女人傻一次已然是足够,
她在死之前就悔了,二十九年短暂的一生,原来自己后悔的事情竟然那么的多,其中最后悔的是自己的愚蠢。
离婚证书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为什么不敢拿给父母看?为什么要难以启齿?出轨的人不是她!坚决要离婚的人不是她,她盼了三年多的孩子,流掉了,是那个女人推的,当时她并不知道自己有一个多月的身孕。
抢走她丈夫,害死她孩子的女人.......她怎么会让她舒服的活在世。
玉石俱焚如此惨烈的行为不可再取。
自杀的灵魂是可耻的,她不想再侮辱与作贱自己。
露珠,花露珠是吧,名字虽然难听,但是比花露水一类的名字,花露珠三个字她还是勉强能够接受!那她以后就叫花露珠吧!
☆、草子坡
半个多月来,花露珠气色和行为举止一天比一天的好,一天比一天的话多些,渐渐病愈。
所谓的病愈,就是可以干一些轻便的家务活。
可喜的是,姐姐花露水被棍棒打的左小腿上面的淤血青痕颜色淡了很多,已消肿了七七八八,行走之间虽然比常人缓慢些,但是看不出一坡一坡了,相信过不了多久她就可以如以往一般行走自如。
“二丫,二丫”叫声自主屋传来。那是这具身体,娘亲的叫声,大家都叫她花娘子或者是阿晨他娘。
“来了”在厨房里的露珠应了一声,慢吞吞的放下手里刚搅干的抹布,慢吞吞的来到门前,听到屋内传来断断续续的小儿啼哭声,她含糊的唤了一声“娘......”她的声音和她现在的神情一样,有点畏畏缩缩,给人一种慢了半拍的迟钝感。
说真话,她真不想叫花娘子一声“娘”,这具身体的娘亲据说十四岁就嫁人了,十五岁生下花露水,十七岁生下花露珠,二十三岁守寡,才一年就带着两个拖油瓶再嫁,嫁给了比他小了两岁的王一刀子,肚皮子争气,一年后一举得男,生下王晨。
哎......算一算,这个花娘子如今不过二十五六岁,比她前世还小了四五岁,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妈。
花娘子的语气满是急躁和不耐,带着命令的语气“你爹在狗子家帮忙搭屋,你去狗子家一趟,告诉你爹,说阿晨又烧了,叫他快点叫钱铃医来家里看看”
“狗子......家在那里?”花露珠有点结巴的问道。来到这什么的王家村已半个月多,她压根没出过这院门一步,天知道花娘子嘴里的狗子家在那?
“你个傻妮子,狗子家也不认识了。我真是造孽,生了你有什么用?大丫怎么还不回来,叫她去溪边洗几片尿片子洗到现在啊......这死丫头,肯定又野到那玩了.......”随着骂骂咧咧的话语,花娘子走到门前,抬手朝着她肩膀狠狠的打了一记,“什么都的我去!进屋看着你弟弟,千万不要让他滚下床,你弟弟假如少一根毫毛,当心你的皮!听到了没?”
似乎这时代的男男女女长的都不高挑,这半个月来,来来去去的,她见过的人,十个手指数的过来。
花娘子身高不足一米五,穿着一身半新的深绿色的裙衣,头上叉着两根小小细细的银钗,长的属于娇小圆润型一类的女子。瓜子脸,细眉细眼,小鼻子小嘴的,肤
色可比花露水白皙不少,相较于一般的村姑,花娘子算是小家碧玉一类型的女子。听花露水自豪的说过,她们的娘亲当初可是有花家村第一美女之称的外号。
可惜的是,她一张口就骂骂咧咧的,变成泼妇。
她那一打,在气恨之中加了几分力道,打的她小身板晃了一晃,花露珠低下头,掩饰住眼里一闪而过的怒意,低声一句“听到了”怕再无端的挨她一记,她第一次进了这主屋。
“一个一个都不让人省心,都是赔钱货......”花露珠将身后刻薄的骂声抛入脑后,
主屋比她和姐姐住的狭小卧室大了不止一倍,她静静地走到大床边,终于见到了久闻名的弟弟。
那是一个月七八个月的孩子,长的蛮结实,肤色继承了花娘子的白皮肤,从脸型五官看来,倒是王一刀子的翻版,眉稀眼小,阔鼻厚唇。
听花露水说过,花露水大概也是从村子里的人那儿听来的,说这王一刀子,天生相貌丑恶,寡母多年前病死,除了祖辈留下的房屋外,因为当初为了给他娘亲治病,已将家里的田和财掏空,还欠了一屁股子的债,多亏他有一把子力气,三五年里面陆续把欠的债务还清,也是因为这缘故,貌丑加上无田产,王家村里的人没人愿把闺女嫁给他,他到了二十三四岁,还没能娶上媳妇,直到一年多前,才由熟人介绍,娶了十里村外的新寡花娘子。当初为了可以顺利娶到花娘子,连花娘子要带两个前夫的孩子改嫁过来,他也是一口答应。
一开始王一刀子倒是对自己新婚妻子带来的两个前夫的女儿倒是蛮好,表面上和和气气,可自从花娘子给他生了儿子,自己的亲儿子又三天两头的生病,吹不得风出不了门,看病的钱一月比一月叠高,到了捉襟见肘,经常问人借钱的地步。他对自己妻子带来的两个拖油瓶越来越没好脸色看了。
最主要的是花娘子,生活的重心转移加上经济上的入不敷出,导致花娘子性情日变。 尤其是生了个儿子后宝贝的要命,儿子一哭,就摧心肝似的痛,连对养育了多年的两个女儿也变本加厉,逐渐地不关心起来,女儿大了总是要嫁人的,是人家的人,只有儿子和丈夫才是以后大半辈子的依靠。
花露水偶尔在行为语言上暗示她,无声无息的照顾她,要懂得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那怕是没有花露水明里暗里的护着她,花露珠也会识趣的忍耐到底,虽然没有这具身体里以前的记忆,但半个月来的深刻体验
,也是知道自己和花露水的处境是多么的尴尬,惊惶和无奈。
最难得可贵的是,所有的人都以为她痴了傻了坏了脑子,花露水依旧是坚信,她妹妹不会永远又呆又傻,总有一天会恢复如从前一般乖巧聪明懂事。
“哇......哇啊~哇啊”床上的小孩子发出高高低低的哭声,双颊晕着不健康的暗红色,脚蹬手动把小小的被子踢翻了一角,正在吃力的往她这边爬。
露珠一个箭步上前,将他移到原来的位置,用小被子把他脑袋以下的身体捂的严严实实。
她刚坐到床沿,屋外就传来露水的叫唤声“二丫,二丫”
露珠大声的应道;“我在这里”
露水似是松了一口气的道“你在这里啊,娘呢?”
“娘去狗子家叫爹去请铃医,要我看一会弟弟”
“你在屋子先待一会,我挂好弟弟的尿布就进屋”
“知道了”
十分钟不到,露水就进了屋子,神色间类显忧心的道“弟弟又发烧了!”她的语气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
“嗯”露珠点了点头,屁股挪了挪,让露水坐到她边上。
“你身体怎么样?头痛过么?”露水习惯性的摸上了她的额头感觉没什么马上又放下。
大概是她的手浸过溪水,冰冰凉的,但是露珠的心里却是暖暖的。
“给你,是石头奶奶给的个甜果子,”露水边小声的说,边飞快的从衣襟里掏出她常带在身的青色布帕子,塞进她手里,果子在帕子里“你去屋里歇会,弟弟我来看着”
其实露水塞给她的甜果子,就是山里面长的野生琵琶,比鸡蛋略小些,前天她吃过一个,甜甜的,味道不错。
说起吃来,她最想吃的是肉。倒霉催的,她来到这里半个月了,连一点肉糜星子都没吃过,每天吃的就是野菜加糠,还没一点儿油水,吃的她食不下咽,痛苦不堪。
三天前,家里唯一的一只下蛋的母鸡给弟弟补身子熬粥吃了,那香味闻的到吃不到,闹腾的她一晚上翻来覆去的没睡安稳。
露珠咽了一口口水,扯着露水一只半湿的袖子,一脸希翼的道“姐姐,娘上午不是要你明早上去什么山坡的,你带我一起去山上摘野菜去吧,我身体已经完全好了”这段时间来,“姐姐”两个字说来可
谓是异常的行云流水,无一丝破绽。
想想妹妹身体好了,这么多天来一直没出过家门,肯定是憋坏了,露水脸上的表情只迟疑一瞬间,就答应了,“说好了,不许乱跑,乖乖的待在我身边我就带你去”
“我一定乖乖地!”多亏她脸皮子够厚,挡住她二十九岁超龄的灵魂,为了吃的不计代价,无耻的扮小萝莉卖乖卖萌。
第二天,天还未亮的时候,露珠就跟着露水出了村子去上草子山了。
草子山又名草子坡,是最靠近山围的一座高坡,也是村子的孩子最常来摘野菜捡小柴枝的地方。
当两人一人拎着一个竹篮子到坡的时候,天边开始蒙蒙亮。
露水拉着露珠坐在一棵倒在地枯死的树杆上,将竹篮放在地上,两人都需要歇息一会,走了那么多的路,她们都已走的有些气喘,出了一身薄汗,尤其是露水,不断的揉摸着左腿。
露珠好奇的四处张望,她以为她们是最早到草子坡的人,其实不然,坡上已有六个人在割草,大多数人割的是一种茎叶是红色的植物。
看着眼珠子骨碌碌转的妹妹,露水露出第一抹笑容,妹妹不傻呢!
“那个叫野皮菜,喂猪的”露水介绍道,说着脸上的笑容消失,“本来我们家里也有一头猪,从花家村带来的。娘亲生弟弟时奶水不足,杀了给娘亲补身体了。那么大的猪是我们养大的,可是那猪一半卖了钱,还有一半的猪肉妹妹是一口都没吃到,自从有了弟弟,我们的日子是一日不如一日.......”越说到后露水的声音越低不可闻。
“大丫,你带你妹妹来了啊,你可是大半个月没来了呢,怎么来了也不招呼我们一声”
“大丫,你娘说二丫的病好了啊,看样子是真的......"
“好什么好,我娘说二丫的身体是好了,但是脑子却坏了,将来肯定和王太婆婆的傻子孙女一样嫁不出去,没人敢娶”
“王太婆婆的孙女已经二十四岁了......."
“我爹说,我不听话,就把二丫做我媳妇......”
“我娘说过,我哥再偷懒不好好干活,就到王太婆婆家提亲.....
叽叽喳喳六个人里面两男四女,最大的不过和露水差不多,最小的大概六七岁
“别理他们”露水
一手抓住两个篮柄,一手拉着妹妹就走,面容涨红着道“都是一些嘴碎的人,我们去那边看看,不就是欺负我们是外乡人”
露珠很无语,和一些山野毛孩子她能反驳什么,于是她就随着露水走,离那些孩子远远地直到看不见他们的人影。
“姐姐,你腿痛么?”也许是走的太急,露水走路的样子开始有点高低。
“不痛,我心痛”露水总算是停下了脚步,用袖角拭去妹妹额头上密密的汗水,整个人也冷静下来,嗓子有些沉的道“我妹妹二丫长那么好看,以前村子里的人都说,妹妹长大了一定比娘亲还要好看,将来肯定可以嫁到一户好人家。说你傻的人他们一家子才是傻子呢。妹妹的眼睛长的和爹爹一样好看,又大又亮,看着就是个聪明的人”
露珠暗自叹息,无力自保的美貌是一种灾难。这几天她借着水缸自照,将这具身体的面容看的清清楚楚,弯弯的柳叶眉,黑白分明的双眼皮,小巧的鼻子,粉色的薄唇。精美的五官再配上遗传自花娘子的瓜子脸型,才八岁的孩童已展露出一种楚楚动人之姿色。她唯一庆幸的是,她的肤色比露水还要黄和黯淡,不然的话她得每天给自己脸上涂锅灰了。
她自怀里掏出青色帕子,垫高了脚,学着姐姐的样子细细的擦去她额头上的汗珠,笑道“说我傻的人他们一家子才是大傻子呢!姐姐长的和我一样漂亮,姐姐又漂亮又能干,是村子里最漂亮最能干的女孩子”
露水被她夸的扑哧一笑,骂道“胡吹,也不觉得害臊!”
突然,露水做贼似的四处张望了一下,又拉起她手,压低的嗓音道“妹妹,你还记得断水崖么?”
露珠当然是摇头,她是个换了枕头芯的露珠,知道才有鬼!她甚至不知道她现在所处的这个王家村是那个朝代的王家村?皇帝是谁?天下分为几国?家里被她悄悄的翻过几次,连一本书,一个有文字的纸片都没找到过。几次想问露水,又不知道怎么问,她可没忘记自己现在是半傻半不傻的八岁女童状态。
☆、惊见旧物
姐妹俩花了约一个小时才爬上断水崖,东边的太已经升起,温暖的阳光洒满大地山脉。
断水崖,在一座名叫红岩山的半山腰上,只是一面光秃秃的山崖,崖山只有一颗差不多枯死,不知道叫什么树种的树。
“姐,我们来.......这里干嘛?”露珠一屁股坐在一块凸起的表面略微平坦的矮石头上,大口大口的喘息。
爬山可是个力气活,早上在家吃的那一小碗薄的野菜糊怕是早已消化完了。
露水不是很确定的道:“找东西”
露珠有气无力的意思意思的应了一声“哦”也没好奇心的接着问。
一路上,她还想着逮个野兔野鸡什么的打打牙祭,可是一路走来,树上窜来跳去的猴子倒是看见两三个,野山里猴子精乖着呢,看见人影就在树上窜的不见形。猴子肉倒是没听过好吃不好吃,记得以前在报刊上见过一篇新闻,说是广东一代流行吃猴脑,说是猴脑特补,还是活吃的一种。将猴子用绳索一类固定好,免得猴子乱动,然后在猴脑袋上敲一个洞,插上一根吸管,生吸脑髓,吸的时候猴子会痛的吱吱乱叫......想到这,露珠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心想,她是想吃肉想疯了啊,居然疯到想生吃猴脑这一地步了?!恶例环境能逼迫人到她这一种奇想,变态的地步,真是太可怕了啊!
一直朝翘立的山崖边缘看的露水,感觉妹妹小小的身子抖了抖,连忙回头问道“妹妹,你冷么?”早上的露水深重,她和妹妹的厚底布鞋和裙角一圈都沾了个半湿。露水摸了摸露珠的手,露珠的小手一点都不凉,和她的手温一样热乎乎的,心里嘘了一口气。
冷?!那会冷,爬了这么久的山,她还觉得有点热呢!
露珠也学着露水的样子朝崖上看,崖的边缘有一颗歪脖子树那颗歪脖子树,歪成一个像数字倒着写,7的形状,枯死的树身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弯曲着一直延伸至崖下不见。
“看见什么了么?”姐姐问她。
“一颗快死了的树”露珠的回答纯属是废话。
露水微微一笑,撩起裙子,变戏法似的从宽大的裙子里掏出一小团成人拳头般大小细的麻绳。
露珠嘴巴一抽,没记错的话,这一团麻绳是院子里专门给弟弟挂尿布用的绳子。
露水将露珠的篮子端端正正的放到她脚边,自己的篮子套
进自己的细胳膊腕上“你在这等着,看着篮子”说着,她另一只手撩起灰褐色裙子下摆一角扎进腰带里,露出里面膝盖部分缝了两大块黑色补丁的绿翠花色亵裤,朝着十几米远的歪脖子树走去。
篮子又不会自己长脚跑,还需要看着么??
露水将绳子一头绕在歪脖子树旁一块尖尖的石头上,另一头的绳子扎在自己的腰上,把篮子推到肩胛上,开始去爬那颗树。
应该不会有危险吧?!露珠如此想着,双手不由握成拳,人随着露水往树上一步一步爬的身形站了起来。
那颗歪脖子树虽然算不出多大的树龄,但是它的树身粗壮,依照露水的体型,估计双手合抱都抱不过来。
露水腿上的伤还没完全好啊!
露珠不由自主的朝着露水走去,才移动不过三步碰巧露水扭头望她,“二丫,你别过来”露水一声低喝。
看见妹妹没再往前走,露水的声音缓和了不少,“二丫你别过来让姐姐分心,你忘记了么,你当初不听我话硬要爬这颗树摘灵芝,才摔伤到脑子。你乖点别过来啊,姐姐我看见灵芝了,就在靠崖边下的树头山,有两个小的一个大的灵芝呢,等我摘到灵芝,带你去西镇上卖钱,给你买肉吃”
“我不过去,姐姐你当心点,慢一点爬树”露珠后退看几步。心里想着,原来这地方就是她穿越到这朝代的初始之地啊!
西镇,好像隐约听露水说过,是方圆百里最大的一个镇子,常常到家里给弟弟看病的钱老铃医,他的小儿子就是西镇上最大的一家药医铺子里的药童。
钱老铃医年轻时逃荒到了王家村,与上一任村长的小女儿结婚,才定居在王家村,是村子里唯一的一个大夫,也是村子里为数不多的外乡人之一。
露水见露珠这样乖巧,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开始爬树大业,双眼兴奋的盯着崖壁上树的另一头,上面长着一大两小的灵芝。她手脚齐动,小心的攀爬,心里盘算着怎么安全的拿到灵芝。
以前听村子里的奶奶说过,灵芝可是好东西,越大的灵芝越值钱,有了灵芝娘就不会想着把妹妹卖到红坊子里换钱了吧,村子里的几个大婶子都说,红坊子是不三不四女人去的地方。有了灵芝她也可以不去嫁给隔壁村的张老爷子做小妾了啊,人家都说张家村的张老爷是个老头子,四十多岁了,只有一个闺女,没儿子。他家里有三房妾,还想娶个小妾养
在家给他生儿子。有了灵芝,卖了钱就可以治弟弟的病,还可以给妹妹买新衣服和肉吃,几天前,那个鸡粥味真香啊!
露珠又坐回那矮岩石上,无聊的抓起脚边的一株草,“嗤——”为了不惊扰露水,她将嘴里的呼痛声硬生生的吞进喉咙,忙不迭的扔掉那一根草,什么破草,叶边沿是细小的齿轮形状,害的她食指和拇指各被划了一道约有一厘米长的小口子,血珠子一滴一滴,争先恐后的冒。
她连忙掏出青色布帕捂住两根冒血的手指,眼睛又朝露水望去。露水已经爬到一半了,正要转过身子倒着往崖壁下下,然后人一点一点的沉下翘着的山崖上。
露珠想了想,还是觉得不放心露水,趁着只看见露水的半个黑脑勺,她脚步无声的靠近歪脖子树。
歪脖子树朝南的哪一方向树皮有的地方已经剥落,树身上有的地方长着一两株绿色的小草,仔细看树身上有许多小蚂蚁在爬来爬去,倏地,露珠眼睛一凝。
那是什么,卡在半翘起要落不落的树皮里发出暗银光色的是什么......虽然只露出小小的一端,但是那上面雕刻着浮云一般的古老图纹,她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露珠的心脏蹦蹦蹦跳着,又惊又喜,屏住呼吸,伸出犹自还冒着血丝的手指,小心无比的从那树皮里把小东西挑出来。
没错,这是她的东西啊!
是她结婚出嫁的一天前,姥姥亲手给她戴在左手尾指上的银戒指。
姥姥告诉她,这是李家的传家宝,传女不传男,传到她手里是第七代。姥姥语焉不详的说这戒指是从清朝乾隆皇那一朝代开始传的。李家的先先先祖是一位宫妃,这戒指就是那宫妃娘娘带过。
这戒指圈太小了,李家的女性一直是带在尾指上的。戒指看起来平淡无奇,但是认真细看的话,就会觉得戒指表面一圈做工细致精美,可谓是无与伦比的栩栩如生。上面雕浮着连绵的山脉青郁的山林弯弯的溪流朵朵的浮云,再认真贴近看的话还可以隐约看见一两处古代式样的楼亭房舍。
这真的是她的戒指啊,绝对绝对不会错!
露珠激动的差点落下泪。眼看着戒指很快被她两手指间的血水浸染,急急地在衣襟上擦了擦,想想还是带在左手上的好,左手上的五指没有任何的伤口。可是她将戒指带上小尾指上,戒指显的松荡荡的,大了!不对,应该是她如今的手指小了,把
戒指戴到无名指上,还是有点松,戴到大拇指上,戒指小了,直到戴在中指上才觉得正正好好,不大不小。
激动兴奋中的露珠根本没注意到,她把戒指在五根手指尖中换来换去戴的时候,右手上的拇指和食指夹着戒指的时候,两道血口子里流出的血珠子径自一滴不漏的流到戒指上然后消失的无影无踪,不留一丝血迹,等她把戒指安踏好戴在中指上后,两道细小的血口子已不再流血,细小的血口子也一点一点的消失痕迹,像是两根手指从未受过伤一样。
失而复得的露珠一直处于亢奋中,那里会注意到手指上被一根破草划伤微不足道的小伤口。
她现在纳闷的是,这戒指怎么也出现在这时空,难道是和她一起穿来的,随着她的灵魂穿来的???
☆、小土墩
望着篮子里两小一大的灵芝,露水眉开眼笑的道“大的灵芝给弟弟补身体,弟弟就不会再生病了,小的灵芝让娘去卖钱,有了钱娘就会烧肉给我们吃了”
露珠看着她两手掌内红红的擦破皮了,还天真的想着把自己辛辛苦苦采来的灵芝交给那个重男轻女的花娘子,给弟弟补身体和换肉吃?!
这个傻姐,完全忘了她不久前对她说过,采了灵芝带她去西镇卖钱的话,一心只想到对她不好的娘。
话说那个七八个月大的弟弟,长的那么的壮实,其实没什么大病。记得电视里播出过,说一般的婴儿过了六个月,自母体里带来的免疫能力就下降了,只要注意保暖与吃食卫生,自会减少发病的概率。
她敢保证,灵芝交到花娘子的手里那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再说了,灵芝是大补之物,七八个月的孩子吃了没病也会搞出病来。好比那鸡粥,这么小的孩子喝什么鸡粥啊,不是刮肠子么
!
大的灵芝有点肉红色,像是猪八戒的一只耳朵,两个小的灵芝有她手掌心那般大。她看不出这灵芝属于那一种灵芝的品种 ,但是可以卖到大价钱那是肯定的。
露珠拉她手,示意她在她旁边空出的石面上坐下“姐姐,我们先别急着回家,你先休息一下,正好我们说会话。回到家里,又是干不完的活,我和你说话的时间都没有”
“可是回家晚了,我们又得挨骂”露水迟迟疑疑的坐下,“想和姐说话,晚上我们有的是时间说话”
露珠叹了一口气,道“姐姐你放心吧,娘一看到篮子里的灵芝,今天我们玩到大阳下山都不会被她骂,她还会夸你懂事”
觉得妹妹说的话很有道理,露水安安心心的坐着休息了,是要休息会,她的脚隐隐作痛,而且越来越痛,现在大概也走多久的山路。
“咦——”刚想放下妹妹的手,感觉妹妹的手指上多了硬硬凉凉的一物,“你手指上是什么?”
“没什么啊!”露珠闪电般缩回手。
她的动作太突兀,回答的太快,反而引起了露水的怀疑。
为了转移露水的注意力,露珠问道“姐,你想嫁到张家村做妾么?”
露水的脸色马上变了,“谁告诉你这不三不四的话?”
露珠当然不会说是自己第一天来到这里,昏迷的时候听到的话。
“没人告诉我啊,昨天早上,姐姐去溪边洗衣服,我在院子里喂小鸡时听到的,娘亲和阿晨他爹在屋子里说的”
“你还听到什么?”露水握着篮子的手不由自主的攥的死紧。
露珠其实什么都没听到,那是土造的屋子,隔音效果好的很。她当时知道王一刀子在主屋里,那里还敢待在院子里喂鸡,一直躲在灶房里装着洗碗忙。
露珠故作天真的眨了眨眼,想了会才道:“娘说弟弟的病需要很多钱,张家村的张老爷很快会来下聘接姐姐去做妾。还说我身体也好了要把我卖到红坊子里去。阿晨他爹说,张老爷下聘的钱给弟弟治病,我的卖身钱可以买上几亩良田,要是有多出的钱将来给弟弟读书”
露珠每多说一句话,露水的呼吸就急促的喘一下,小脸也越来越红。气怒之中的露水没有思考到她的妹妹露珠说的话语不光语气清晰,条理分明流畅,不该是个半傻的八岁女童说的出来的话。
“娘还说......”
“还说了什么?”露水紧张的问道。
露珠神色尽是委屈,“说我和姐都是赔钱货,不关心弟弟的身体。一定是听到要把你嫁到张家村做妾,所以姐姐你\带着我逃跑,,娘说她只要弟弟健健康康的,我们姐妹俩她就当没生过我们。姐......娘是不是不要我们了?”说到后,她低下了头,语气已有些哽咽。
“我不是要带着你逃,我是想带着你去花家村找姑姑,也许我们一起求求姑姑,姑姑就会借很多钱给弟弟治病。那晚上,你说这山崖上长着灵芝,说是采了灵芝送给姑姑,姑姑一定会帮助我们,给我们很多很多的钱,你一定要采......结果从树上滚了下来,头撞到地上......娘以为我要带着你离家逃走,才带着一村子里的人找我们。我真的是去找姑姑借钱给弟弟看病的啊,为什么娘到现在还不相信我说的话,还要把我们都卖了,我们和弟弟一样,都是从她肚子了出来......”说到后露水已经是啼不成声。
最后不知什么搞得姐妹俩抱在一起痛苦。露珠一开始是假哭,但是哭着哭着反而变成了真哭。她哭自己想吃肉吃不到,哭自己上辈子是李佳一的时候命就歹命,好不容易穿了,怎么那么苦逼穿到这个倒霉的身子里。记得以前看过什么的穿越连续剧,女主都是穿到公主啊郡主再不济也是个千金小姐的身子里面去,那想她还要一来就装失忆装白痴装八岁的小女孩。
r> 在露珠有意识的洗脑下,最后姐妹两商量了一番。
当然是做妹妹的出主意,出的都是利己的主意,露水只有一有迟疑的表情,露珠就会问一句“难道你想给张家村的老头做妾?”
或者是委屈的来一句,“姐,你想要娘他们送我进红坊子里么?”最后做姐姐的只有同意的份。
她们只上交一株最小的灵芝,剩下的一大一小,大的找个时间大家一起去次西镇卖钱,小的留下两人偷偷的吃,自己给自己补身体。
至于大的卖了的钱后干嘛,露水是没想过,但是露珠可是想的深远,她穿越到这副身体里,继父亲娘都不是好人,唯一的个对她好的亲姐,偏偏是个性纯的比大白兔奶糖还要纯的个娃子,一心只为他人考虑的傻妞。
李佳一的经历告诉她,做人,千万得对自己好一点。对她好的人,她加倍的对她好。对她恶的人,她报以十倍之奉还。
在露珠软磨之下,两人在断水崖足足多待了一个多小时才下山,要不是为了肚子着想,露珠真不想那么早的回那个家。
她们走的是另一条山路。露水说那条山路虽然难走点,但是离家近的多,走那条山路会路过一个小土墩,土墩周边一代地方有很多的野菜采。
对于露水的话,露珠只有朝天暗自翻了个白眼。
难走点?!根本就是很难走,不是露水带路,露珠几乎分不清东南西北。幢幢大树参天,遮天蔽日。明明是五六月的近午时刻,露珠偏觉得自己像是进入了萧瑟阴冷深秋季节,
露水的话只有一点没说错,野菜真的很多。一些她们平时吃的几种野菜这里都有,其中有一种野菜长的像是菠菜,是露珠最喜欢吃的一种野菜,露珠给这一野菜起了个名字,叫“野菠菜”。既然有的选择,她专门挑着野菠菜摘。
露珠一边采着野菠菜,一边跟在露水身后。问道“姐,这里是哪?怎么阴森森的?”
“我也不清楚这里是那,我刚来王家村的时候有一次迷路了,一不小心来到这里,一个多月前我还带你来这摘过野菜,你真的是什么都不记得了......”说到后露水的语气像是在叹息。
露珠瞄了一眼露水的篮子,差不多满了,看看自己的篮子,才满一半,于是她加快了脚步赶在露水的前头,看见野菠菜就蹲□采进篮子里。
那是什么?露珠眯起
了眼,望着几步远的地方,半人多高的杂草丛中露出一角坚硬的灰色,好像是石碑!?上面似乎还还刻着字。
字?这朝代的字体她还没见过呢!露珠连跑带跳上前,三两下拨开野草丛。
是石碑啊,真的有字!
石碑高约一米多,差不多和她人一样高,宽约半米多,上面的字体也许是年代久远,很模糊不清,她放下篮子,胡乱用两手袖管往石碑上一扫,然后鼓足气一吹,顿时一片尘土飞扬。
“咳咳咳”灰都跑到她脸上了。
“呸呸”露珠吐了两口痰后,揉了下眼,几根手指迫不及待的抚上碑上的文字,定睛看起来,好像是一种很古老式样的篆体字体。
石碑上字数不多,总共七八个字,其中三个字已经不见其形了、那三个字似乎是因为年代的久远被风化的不完整了。
研究了好一会,露珠觉得上面第一个弯曲的字是个“王”,其它的字任凭她搜刮光脑细胞也猜不出是什么字。这里是王家村的后方一代,石碑上有个王字还真是没什么大不了的。
露珠无精打采的捞起篮子站起身,喃喃自语的道“文盲啊,文盲,连文盲我都赶上了......”心不在焉的望着石碑后,突出的一大块椭圆形的大土包子,这就是露水说过的小土墩吧,真的是光溜溜的名副其实的小土墩啊,上面连根草都不长.......突然,露珠心里“咯噔”一下,感到颈上发毛。
这时,她的肩头突然一重,露珠眼角余光看见一只满是泥巴的脏手已搭在她的右肩上,在她差点要尖叫的刹那间,熟悉的声音唤回她的理智“二丫,你在这啊”
☆、识破
露珠一把甩开搭在她肩上的手,“哎呦我的妈!”拍了拍自己还在蹦蹦跳的胸口,没好气的道“姐,你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