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作者:薛曼·亚历斯【完结】 > 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txt

第2节:本月熊猫俱乐部(2)

作者:薛曼·亚历斯 当前章节:1279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4:07

哦,另外,我很瘦。侧身一溜,人就不见了。

不过,我倒是大手大脚的。三年级时就穿十一号的鞋!大脚、细铅笔身,我走起路来就像个大写的英文字母L。

还有,我的头颅巨大无比。

真是壮观。

我的脑袋,大到连原住民保留区里面的小孩都爱围着我,看我的脑袋。有些小孩叫我"天体轨道",有些干脆叫我"地球仪"。那些爱整人的家伙常逮住我,抓着我的身体转圈圈,然后指着我头颅上的任一点说:"我要去那里。"

不用说,我的外表看起来很滑稽;不过,最惨的还是"里面"。

第一,我有癫痫症,一周至少发作两次。也就是说,我很规律地在伤害着自己的大脑。问题是,我会痉挛是因为我的脑袋受过伤,但是每次癫痫发作等于是把旧伤口再次撕开。

没错,只要癫痫一发作,我就是在伤害我的旧伤。

我的癫痫已经有七年没发作了。不过,医生都告诉我:"依然有高度复发的倾向"。

高度复发的倾向。

听起来像不像诗句滑出舌尖那么顺口?

还有,我说话结巴,口齿不清。或者我应该说,结--结--结--巴--巴,口--口--口--齿--齿--齿--不--不--不--清。

你可能认为口吃不是什么要人命的事。但是让我告诉你,对一个小孩来说,再也没有什么事比口吃更危险了。

一个五岁小孩结结巴巴,可爱。不是吗?大多的一流童星还不是讲话结结巴巴,一路红翻天。

而且,哎呀,就算你到了六七岁或八岁,如果还是口齿不清的话,那还是蛮可爱的;但是,等你到了九岁或十岁还那样,你就完蛋了。

因为九岁或十岁之后,如果你讲话结巴,你就会被当成智障。

要是你跟我一样,十四岁了讲话还在结巴,那你就是天下最智障的智障儿。

原住民保留区里的人,每天大概要叫我个两次智障。叫我智障的时机,通常是他们在扒我裤子、把我的头塞进马桶,或者朝我的头掴掌的时候。

我写这本书时,所用的语气和我平常讲话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如果我把那些结结巴巴都写进来,你恐怕会以为自己是在读一本由大白痴智障儿童所撰写的"杰作"。

你知道智障的人在部落里受到什么待遇吗?

他们惨遭痛扁。

一个月至少一次。

呀,没错,本人是"本月熊猫俱乐部"的会员,眼睛常被揍到瘀青。

我当然想到外面去玩,每个小孩都想往外跑,不过我还是待在家里比较安全。所以我都是一个人待在房里,读读书和画漫画。

我把时间都用在画画上。

我画我老妈和老爸、我老姐和阿嬷、我的死党罗迪,还有部落里其他的人。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