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个世纪以来,我们一直在热烈地讨论政府应该做什么,却从来没有问过政府能做些什么。现在政府的作用和局限性将日益成为人们争论的问题。今天,政府不再像政治和社会理论依然认为的那样,是唯一的权力中心。发达国家的社会和政治组织重新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而且同中世纪末期以来盛行的多元化倾向截然相反。新多元化和我们以前所认识的也全然不同。其中,社会的多元化是非政治性的、注重实绩、任务单一的机构多元化,而政治组织的多元化则可以说是新的“群众运动”的多元化,其特点是规模小,高度地组织起来的少数派集中于单一的目标或利益,并且是完全政治性的。
这些新的现实对当今的政治领导提出了与以往不同的、全新的要求。如果政治领导试图按照当今盛行的说法似乎要求的那样,通过运用其神授的魅力来迎合这些要求,最终只能导致错误的领导和无所作为。
从全能政府到私有化
有史以来,几乎没有一本著作能像亚当?斯密的《国富论》(1776年)那样,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即使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人对这本经济学著作也有所了解。然而,从《国富论》问世后几十年以来直到不久以前,斯密的主要思想还一直被人们所淡忘。斯密不喜欢商人,对自私自利更无好感。他并非论证政府管理经济不善,而是论证就其本质来说,政府无法管理经济。打比方来说,他不同意大象飞得比麻雀差劲那种说法,而是论证,政府如同一头大象,根本不能飞。
但是不久,最迟不晚于拿破仑战争末期,人们谈论的焦点开始从政府能做什么转到政府应做什么上来了,即使在斯密的追随者当中也是如此。斯密是从政府的性质这个角度来论证这个问题,而19世纪人们论证的是政治。
在19世纪和20世纪,即使那些最坚决的自由市场拥护者也没有对政府的能力提出质疑。他们只是论证政府的合法性。19世纪后期,最强烈地反对政府计划、政府控制及政府实践的是英国哲学家、最后一位伟大的自由主义者赫伯特?斯宾塞。斯宾塞甚至把公共教育也看作是对个人自由的千涉来加以反对,但他从来没有怀疑过政府执行计划的能力,而是否认政府执行计划的合法性。同样,新保守主义之父,F?A?海耶克在他反政府的《通向奴役的道路》(1944年)这本小册子里,也没有论及政府的无能。相反,他认为政府非常强有力。海耶克论证对自由的威胁是反对政府干预经济的唯一很有说服力的论据。
亚当?斯密的著作问世200年后,当关于政府局限性的问题被第一次提出来的时候,这个提法被驳斥为如果不是愚蠢,便是与问题毫不相关。恰好是我第一个在1969年出版的《间断时期》这本书中这样做的。在这本书中,我还为我所期望的政府对国有化公司和行业的剥夺创造了一个新术语:“私有化”。可是《经济学家》在评论这本书时,却嘲笑说这全是一派胡言,根本不可能实现。
然而仅仅过了8年,玛格丽特?撒切尔当选为英国首相,并立即着手推行私有化运动。从那以后,私有化不仅成为英国撤切尔夫人那样的保守党人以及1988年就任法国总理的雅克?希拉克的纲领,1988年重新在法国执政的社会党政府也立誓继续在法国实行私有化,并且不顾劳工运动的激烈反对,决定将法国最大的国有化企业——雷诺汽车公司转为私有。新西兰工党政府私有化搞得最厉害,甚至将邮政部门也转为私有化。
另外一种私有化形式发展更加迅速,即通过竞争投标的方式,由政府给钱,让私人承包商接管公共服务行业。这种私有化形式是由一位名叫特德?科特利尔的政治学家兼市政官员7O年代在美国明尼苏达州的明尼阿波利斯—圣保罗市首创的,并且传播到世界各地。佛罗里达州假释了初次被判监禁的罪犯——任何时候都有25万人左右——由救世军来照顾他们。在许多城市里,甚至包括一些大城市,街道卫生、消防,甚至警察这些社会服务工作都已经“承包”出去了。美国一些州的监狱也由私人承包管理。现在,甚至传统的“进步分子”也不再怀疑政府能做的事情有限。
促成这种戏剧性的变化有3个原因:(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政府计划和运转的失败;(二)我们已经认识到政府的税收和支出所能达到的目的有限;(三)我们现在知道政府提高国家岁入的能力有限。
政府能做些什么呢
19世纪大多数的政府行动都非常出色,例如邮政、欧洲的国有化铁路、德意志帝国的健康保险计划、1900年左右在奥地利帝国首创的工人补偿金计划(伟大的小说家弗朗茨?卡夫卡是该帝国最有能力的行政长官之一)、30年代富兰克林?罗斯福新政中的社会纲领取得了巨大成功,至少失败的很少。
但是,二次大战以后政府制订的计划总的来说一直是成功的国家只有日本。而在其他国家,大多数战后的政府计划最后都变成了一种灾难。即使取得了什么结果,也经常是与制定这些计划的最初目的背道而驰的。这包括苏联从赫鲁晓夫时代起狂热地追求提高农业产量和农业生产率的努力。与此同样徒劳无益的是林登?约翰逊发起的“向贫困开战”运动以及以后历届政府杜绝毒品、使接受救济的母亲参加工作的尝试。
更糟糕的是,正是那些从19世纪到二次大战前一直干得如此出色的政府计划和行动,今天却在大多数国家里陷入了深深的困境。在巴黎举行的一次会议上,联邦捷运公司创始人和总裁弗雷德?史密斯曾被问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这家跨国捷运公司不在瑞士开设业务?史密斯回答说:“瑞士是邮政服务仍在起作用的唯一的西方国家。”欧洲的国有化铁路在运营中出现了可怕的赤字,日本的国营铁路也遇到了同样问题,最后四分五裂,不得不于1986年转为私有。虽然欧洲和日本的纳税人为他们的国营铁路投入了无数金钱,但只有美国的非政府经营的铁路仍是有效的货运工具。
现在,我们懂得了为什么有些事情是政府由于其本质所决定而办不到的。即使那些政府能办到的事情,也必须要有适当的条件。只有在垄断的条件下,政府的行动才可能奏效。如果还有其他方式可以完成此项行动,也就是说存在着竞争,那么政府就只能束手无策了。邮政在19世纪是一种真正的垄断,铁路也是如此。当时人们还没有别的办法能在陆地上传递信息、运送人员和货物。但是一旦还有别的方式来提供同样的服务时,政府就陷入了困境。
但是即使一项行动已经毫无用处,政府也很难予以放弃,于是它们只能从事过去的、已经过时的和不再具有创造性的活动。而且在某项行动已经完成了使命时,政府也不能放弃。一家私人企业可以被清理、出售和解散,而政府的行动却是“永久性”的。现在有一项“夕阳法”(Sun et laws),它规定:政府行动必须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除非得到法律的重新认可。可是无论这项政府行动已经变得如何过时和毫无用处,立法者们很少拒绝政府继续行动。因为这时它已成为一种既得利益了。
是道义还是经济行动
首先,任何政府行动几乎立刻变成了“道义”的行动。它不再被看作是经济行动和对宝贵的人力和资金资源的有选择的使用,而是变成一种“绝对”的行动。政府行动的本质决定了它们是作为一种象征和神圣的东西出现的,而不是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和方式。政府行动缺乏效果,并没有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不应该做一些别的什么事情吗?相反它导致了加倍的尝试,这只能显示这种有害的力量有多么强大。经济问题是按照成本和收益的比例来进行判断的。但是在道义问题上,这是一种肮脏的字眼,一种“出卖”,是“对原则的抛弃”。当然,世间存在着真正的道义,在这个意义上任何妥协确实可以说是背叛。但即使从道义的角度来说,人们也应该对徒劳无功的政府行动提出质疑。比如说,到1917年,德国人和协约国双方本应对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那种造成无谓伤亡的毫无理智的堑壕战提出怀疑。然而在当时对双方来说,战争已经变成了一种道义,取得战争的“彻底胜利”才是唯一可被接受的目的。这场战争的结果一带给我们的是苏俄的共产主义、德国的希特勒、大萧条及第二次世界大战。
滥用毒品是可怕的,是一种犯罪行为。但是如果2O年后,政府反毒运动还没有取得任何成果(美国的情况只会变得更坏),人们就要对道义的方法提出质疑。到那时做我们能够做的唯一事情也许更为有效,通过消除对使用毒品的罪犯的处罚来从毒品交易中提取利润,虽然这听上去似乎是“不道义”的。
滥用毒品确实是一种罪恶,因此它是个道义问题,而电力当然是经济问题。但是在当今的美国政治中,电力却被当作是道义的和原则的问题。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很久以前就已实现了它在30年代建立时所确定的目标,即为当时还很贫困的农村地区提供廉价的电力。今天,这一地区既不贫困也不再是农村了,而且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的电力价格在全国属于最高的。可是最近当一位新上任的总经理大胆地暗示要对该局进行私有化时,却马上招致外界的愤怒和道义上的指责。开始时只是作为一种公用事业和一种获得廉价电力的工具,现在却变成了一种象征和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正如政府很少能放弃自己的东西一样,它也很少有创新,传真通讯运用电子技术做到了以往邮局通过远距离很慢地运送笨重的纸张所要做的事情,而且要快得多。传真很有可能成为未来的邮局。但是邮局既没有发明也没有介绍这一技术。
只要没有什么政治压力,政府还能干得不错。以往在目的单一的情况下,邮局和铁路一直能正常运行。可是很快,也可能是不可避免的,政治压力迫使这些部门被错误地用来创造就业机会,特别是为那些不这样做的话就难以找到工作的人,例如美国邮政部门中的黑人。一旦政府行动有了一个以上的目标,它就会退化。此外,如果当初创立政府服务的基本设想发生变化,这种服务也就无法得以完成。19世纪末工人补偿金制度的采用是基于产业劳动固有的危险性这一设想。诚然,工人补偿金制度从一开始就是为了鼓励雇主便工作更为安全。雇主根据工人的安全情况支付保险金,这大大鼓励他们改进生产操作过程。但是其基本设想仍然是产业劳动,特别是在机器旁的劳动有可能造成事故。因此补偿金制度并不追究谁出了事故。它的目的是要确保无论谁出了事故,出了什么事故,工人都会得到补偿。今天,我们不再接受这一设想,但日本例外(因此日本是工人补偿金制度仍然进行得很好的国家)。在西方,我们设想工业生产操作应该是安全的。如果发生了事故,某个人应该受到谴责——通常情况下这指的是雇主。过去,给予补偿金是为了鼓励雇主和雇员提高生产的安全性,而今天它却被看成是一种处罚。其后果是造成对整个补偿金制度的歪曲,导致费用的不断上升以及满意程度和实绩的逐步下降。
对政府行动有以下几方面的严格限制:(一)它仍是完成一项特定任务的唯一途径;(二)不应该成为无用的行动,一旦达到目的就不应该继续进行下去;(三)不管如何值得赞扬,不应用来为政治目的服务,而仍然狭窄地集中于为公众服务的特定目的;(四)它基于以上的设想仍保持不变。上述这些原则不容任何侵犯。一旦这些原则不被遵循,政府行动就变得“政治化”了,并且不可避免地意味着政府服务的迅速退化。
“容易”的行动和“困难”的行动
还有一些行动是政府做不好的,也可能是根本办不到的,即使它们似乎符合政府有效的所有条件。如果一项政府行动迫于压力,不得不满足不同选民的不同的价值观和要求,政府就有可能运行不当。因此政府行动需要集中于一个目标上,需要确定重点,并且紧紧围绕这些重点进行工作。
上文提到过的那位率先倡议将市政服务行业承包给私人承包商的特德?科特利尔谈到了“容易”的和“困难的”政府行动。他认为,困难的行动是政府做不到的,而且肯定是做不好的。两种行动之间的区别包含于政治之中。在容易的行动中,所有选民要求政府采取同样的行动,就像他们对19世纪的邮局所做的那样。但是如果不同的选民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有不同的价值观和期望,政府行动就会变成困难的行动。二次大战后,美国和其他许多西方国家的大多数政府计划,要么对不同的人们作出不同的承诺,要么试图让社会中的某一集团通过损害另一集团而获益。结果它们陷入了争论,并很快丧失了中心和行动的能力,变成“困难的”计划。
这种区别还说明了为什么国有企业只有在作为纯粹的赚钱工具时才能经营得利,就像18世纪主要垄断集团那样(例如欧洲大陆的烟草垄断集团)。如果政治和社会的价值观念干预了企业对利润一心一意的追求,国有企业的经营就可能立即停止。国有企业变成了困难的企业。一个例子就是今天意大利政府所拥有的亏损大、经营差的公司,它们部分是作为企业来经营的,部分是为了雇佣工人而经营的,部分又是为了赞助政治家及其朋友而经营的。
现在,虽然是粗略的,但我们开始大致了解二次大战后这个时期中与政府行动有关的教训了:
? 明显属于政府的功能只有政府才有权履行,也只有政府才有能力履行,如政府对防务和武器的垄断地位以及政府维护法律、秩序和正义,使公民夜里能够高枕无忧,白天走在街上可以不用害怕的功能——虽然这个功能政府在一个世纪前要比现在做得好得多。
? 还有一种更复杂、更有争议的政府功能,即维护我们今天所说的“平等竞赛场”。政府可以设立对任何人都具有同等约束力的基本规范。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之所以工作有成效恰恰是因为它建立了明确的规则来确保诚实的证券卖卖双方能正常进行交易,并且把无赖们拒之门外(至少使他们更难耍花招)。这种作法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
换句话说,我们知道,政府能够也应该要比19世纪自由主义人士如赫伯特?斯宾塞所鼓吹和希望的更积极一些。政府的作用必须更接近于19世纪保守党人的信念。这些人对政府施加限制恰恰是因为他们需要一个强大的、有效的政府。
? 我们知道,不是政府做的任何一件事都是永久性的。可是放弃一项政府行动是困难的,总会遭到强烈的抵制。以往无论政府做什么总是变成了一种“德行”,因此需要一开始就确定政府行动的暂时性。一项新的政府计划、一个新的政府机构都必须在一段有限的、相当短的时间里有效,并且明确规定在该期限内应取得的成果,明确承诺,如果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就要加以废除。
? 不管什么事情,只要非政府组织能够做得更好,或者同样能做的,就根本不应该由政府去完成。问题不在于这项行动是否作为一种以获利为目的或至少是作为衡量标准的“交易”去完成,而在于它不是由政府来进行的。私有化是一条途径,另外一条途径是使政府由执行者转变为提供者,让外部的承包人按照政府设立的标准来完成此项行动。
金钱所买不到的东西
同对政府所能做到的事情的局限性的认识同样重要的是对政府用钱所能买到的东西的局限性的认识。事实上,在很多领域里,花政府的钱只能使情况变得更糟,比方说,政府的钱能够改变社会吗?又怎样来改变社会呢?
同情和保护穷人及受压迫者是政府的法定功能。正如旧约全书里的先知们所宣扬的那样,政府应成为其人民的牧羊人。中世纪的君主在他们的加冕典礼上立誓要作“穷人的父母”。历史上最成功的政府计划都是用来帮助穷人的。比如,19世纪的“公共工程”计划,给穷人提供了下水道、清洁用水、公共交通、学校和医疗保健这些以往只有富人才能支付得起的东西。这些政府支出极为成功地创造了一个环境,甚至穷人也能有希望过上像样的生活。
在20世纪,政府花费了比这多得多的钱来改善穷人的社会条件,其结果却几乎总是令人失望的。在有的地区,穷人的生活条件变得更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政府耗费了巨资却酿成惨败的两项政府计划是:美国的低收入住房计划和社会福利计划。在美国,许多耗费巨资建造起来的低收入住房已被遗弃,余下的往往是比原来要被取代的贫民窟更糟的住房。在那里,犯罪和恐惧滋生,到处遭到破坏,肮脏不堪,老鼠出没。虽然美国政府为社会福利投下了更多的资金,而且开支还在不断上升,但情况却在不断恶化。事实上,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表明并且已经证明,在美国,用于帮助穷人的福利经费花得越多,穷人,尤其是那些贫困的黑人却变得越来越贫困,越来越不能自助,社会地位越来越低下。美国的社会福利开支养成了美国人的依赖性。它是在麻痹人们而不是激励人们。
与这些失败形成鲜明对燕的是过去40年中可能是最成功的政府计划,撒切尔首相对英国低收入住房和地方当局营造的房屋实行私有化。租户通过购买公寓套房,成为房屋的所有者。那些贫民窟住房的真意和外观几乎一夜之间都发生了变化。这些住房虽然说不上有什么审美价值,但它们变得自重,保养良好,而且相当安全,已经成为一个个社区。
那么我们应该放弃这种通过政府开支来改变社会的想法吗?考虑到这种需要非常之大,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不愿这么做。但是那些毫无建树,而且对人们不是有利而是有害的政府计划还要延续多久呢?
税收所做不到的事情
另外一种试图改变社会状况,但更不成功的政府尝试,即政府试图通过税收制度来改变社会收入分配状况的尝试,连宽限期也不应该给它。
奥利佛?温德尔?霍姆斯是美国的一位法学学者和法官,他说过这样一句使人们对他铭记不忘的话:“税收权就是破坏权。”但是霍姆斯仅仅是用很精炼的话来描述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没收充公和惩罚性的税收有着很长的历史。然而一种新观念,也是霍姆斯所处时代的一个产物,却是税收可以用来作为奖励,可以用来对社会收入进行重新分配,尤其是使收入从富人流向穷人,从而推动社会正义和经济平等。
这种思想是本世纪初德国的“学院派社会主义者”首先提出的。他们大多数是经济史学家。他们既反对资本主义的剥削,也不赞成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因此提倡通过税收制度对社会收入进行重新分配的“第三条道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英国政治家戴维?劳埃德?乔治在他的预算中,将这一思想变成了政府的政策。1918年以后,世界各国政府都采纳了这种政策。但是正当劳埃德?乔治提出他第一份预算时,意大利的数理经济学家维尔弗雷多?帕累托创立了我们所熟知的帕累托定律。帕累托用毕生的精力和时间来研究收入分配问题,最后得出结论:政府不能有效地改变社会的收入分配状况。收入的分配是由经济的生产率决定的,而普遍存在的地方性关税和价格只能使它略作改动。经济生产率越低,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程度越高,反之亦然。
我们所有的经验都证实了帕累托定律的正确性,并且表明劳埃德?乔治的政策是不灵验的。诚然,税收可以转移收入和财产。劳埃德?乔治的遗产税曾在1900年大量剥夺英国富人中大地主的财产,但它仅仅是将财产转移到了另一群富人,即金融家、实业家、商人手里。就今天的英国来说,其收入和财产的不平等状况要比1900年时有所改善,原因在于英国的经济生产率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英国的生产率要比西德低得多,因此虽然英国建立了更有利于对收入实行重新分配的税收体制,但是同西德相比,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要更高一些。苏联的收入不平等可能同墨西哥一样严重,也就是说,非常严重。当然苏联官方推行的是平均主义,但是至今每个人,特别是每一个苏联人都知道,有据可查的占总人口1%的200万“老板”,享用着专门的商店、学校、医院、住房、休假别墅、运输工具及其他诸如此类的额外好处。这一切为他们提供了巨富的生活水平和实际收入。同样,墨西哥的巨富人数占到总人口的1%左右。当前苏联和墨西哥工农业生产力大致处于同等水平。而且只有帕累托定律才能解释尽管发达国家之间税率和税收体制存在巨大差别,但它们的收入分配大体相同的原因。
事实上,似乎只有一种政府政策可以改变收入和财产的分配状况,那就是通货膨胀政策。它剥夺了中产阶级的财产,但它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破坏生产力做到这一点的。
通过税收制度对收入进行重新分配仍然广泛地被政治家和选民看作是社会政策中最有效的工具。但也许现在该回到旧箴言上来了:税收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收入,并尽量避免对社会和经济产生副作用。
税收国家的局限性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的日子里,那个时期的一位伟大的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发表了一篇题为《税收国家》的短小文章。在这篇文章中,熊彼特回顾了战争期间的经验,并且预测政府财政和政策的一个新时代即将到来。他指出,一次大战前不存在什么独裁的政府。没有一个政府能够通过征税或借贷使一个国家的国民收入的增加超过一个很小的百分比,也许是6%。但是在战争期间,每一个交战国政府的收入却年年有很大的增加,奥地利、俄国这些最穷的交战国政府,将天量的国家财产转化为战争公债,几年中公债收入大大超过国家收入的总和。熊彼特预测,这种情况将会导致一种全新的,与以往不同的经济,通货膨胀压力将成为其特有的现象,而且熊彼特指出这还有可能会削弱政治体制。既然在整个历史上,收入受到了限制,政策制定人就不得不作出选择。他们不得不表示反对。但是随着这种限制被排除,他们无法再抵制要求,特别是那些有着合理需求、符合道德良心的要求。因此政府增加收入能力将逐步错误地引导国家收入从生产性支出,例如对创造财富的设备和新技术的投资转到旨在对收入进行重新分配的非生产性的政府支出上来。
现在我们知道,熊彼特的理论是正确的。但是我们也知道有一点和他所说的正好相左,那就是限制依然存在,只不过要比一个世纪前宽松一些。但限制确实是有的。对政府实际上可增加的收入有限制,而且对政府可以增加的那些不致于严重危害经济或者破坏国家整体性的收入的限制更严格。第一个提出这个观点的是比熊彼特晚20年的澳大利亚经济学家科林?克拉克。就在二次大战前,克拉克就断言政府的收入不得超过国民生产总值或个人总收入的25%左右,这样才不会产生不可遏制的通货膨胀压力。我们不知道25%是不是真正的极限,但有证据表明这个比例可能更接近于40%。超过这个界限,政府收入的增加就无法起到刺激经济增长的作用。它要么抑制经济的增长,引发我们所说的“滞胀”;要么造成日益增大的通货膨胀压力。除日本以外的所有发达国家都已达到这一界限;超过了它,政府开支就变成了一种威胁和苦事。政府在国家收入中的份额超过这一比例甚至不会使收入增加。实际上,收入可能会下降。
无声的税收反镜
可能还存在着另外一种对税收国家更严格的限制。一旦政府收入,特别是通过征税获得的政府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或个人总收入中所占份额超过一定的比例(这个比例似乎在36—40%左右),就会引起无声的、但相当有效的税收反抗。人们停止工作。如果人们额外增加的收入被税收抵消了,又会怎么样呢了其结果只能更糟糕。人们开始从事欺骗性税收行为。那些税收额接近或超过个人总收入的40%的国家都出现了“灰色经济”。1960年以前,在美国基本上没有什么欺骗性的纳税行为。现在美国“灰色经济”的发展程度如何尚未可知,当然也没有什么具体数据来加以说明,但据估计可占到官方经济的15%,在瑞典这样的国家里可能达到30%。共产党中国的政府经济学家估计在中国这个比例可达到1/3至一半。众所周知,“灰色经济”在意大利是真正有活力的经济。它已发展到这样的地步:虽然根据官方公布的统计数字,意大利北部的失业率高达20%,但事实上那个地区在过去20年的大部分时间里一直存在着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西班牙的情况也一样,官方公布的失业率大大超过了20%,但是消费者开支的数据表明实际失业率甚至低于10%。
只要税率总是居高不下,任何试图消灭或甚至减少“灰色经济”的努力都是徒劳无益的。事实上,虽然每一个人都在大声谴责“灰色经济”,但大多数人不仅参与了它,而且认为它从道德角度来说是正当的,甚至是“精明”的。可是它破坏了社会道德的整体性,产生了一种危险的政治毒药:犬儒哲学。70年前,熊彼特就警告过:通货膨胀将摧毁整个自由社会(他在25年后即1942年出版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这本书中又重复了这个警告)。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特别是德国的通货膨胀充分验证了熊彼特的这个警告。而这种“灰色经济造成的无声的税收反抗”也是一种腐蚀自由社会的毒药,尽管是一种慢性毒药。
那么我们现在是否已处于政府承认自己的行动、自己改变社会的能力,或自己的收入没有限制的时期的尾声了呢?现在只是显露出一些初步迹象。至少政治家们清楚人们不再相信他们的许诺了。因此我们可能已经临近“支出国家”的尾声了——以解释熊彼特的术语。
我们要再次接受政府无论是通过税收还是通过贷款增加收入的能力具有局限性的说法吗?我们会学会重新以制定预算及制定政策中可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以合乎需要的开支作为起点吗?我们还要再学会说不吗?作出决策是要有风险的,也确实是不得人心的。但是我们现在也许己经准备接受这种说法,即决策是理所当然应由政治家来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