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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天命 当前章节:15373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2:33

是虐待狂,那就另当别论.同理,当我们揭示了一堆论证全讷注]ㄕ闭

Y个致命的破

绽时,我们也无须费神去逐个再驳一次--我们无须像一个怕得要死的「神经衰弱惧

内者”那样,在太太死了之后还要「以防万一”:坚持要把太太先行火葬然后再拿

骨灰去土葬.我们不

必多此一举,对吗?

三、上帝与石头

在九月辩论中,笔者对「无所不能(的上帝)”这个概念提出质疑:「上帝能否造出

一块连他自己也举不起的石头?”这个问题以下称为「上帝与石头”的问题 .《鱼

乐》就此问题提出批评说:「所谓‘造一块连他自己也不能举起的石头’ ,是一个

一千年以上老掉牙的命题,问题在乎这个前提并不成立,自然无法得到正确的结

论;否则也就不是无所不能了.”

有支牙刷胜过没有任何东西,没有任何东西胜过有个太太;因此,有支牙刷胜过有

个太太.

这短短的一段话(姑称之为「......老掉牙......”),有一长串的毛病兹列举如下.

(1 ) 不相干--说某某命题「老掉牙”,这跟我们所讨论的问题毫不相干.一个命题

是否「老掉牙”是一回事,该命题是否正确却是另一回事「1 +1 =2 ”、「耶稣在

伯利恒出生”等等陈述也是「老掉了牙”的命题 (如果命题也有所谓老不老掉了

牙的话),但由此即推论或暗示该等命题为不确当,这种论辩方式本身才是不确当

的.

(2 ) 无的放矢--在逻辑中,「命题”指有真假可言的陈述.可是「造一块连他自己

也不能举起的石头”并不是一个有真假可言的陈述 ,而只是一个谓语(缺主语).尽

管以同情的了解去看,也无法确定当《鱼乐》将这个谓语叫做「命题的时候 ,那究

竟是指「上帝能造出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呢,还是指「上帝不能造出一块自

己举不起的石头”.但无论其所谓的「命题”指这两个陈述之中的哪一个 ,《鱼乐》

的说法都是无的放矢,因为此说法意味着反方肯定了这个命题而《鱼乐》却要反

驳这个命题,然而反方根本没有肯定这个命题反方仅仅提出了一个质疑 :「上帝能

否造出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这是一个问题,不是一个命题.

(3 )误解逻辑--「这个前提并不成立,自然无法得到正确的结论”,《鱼乐》这个说

法是错谬的.很多人都以为「前提若假则结论必假”,其实这是一种流行的错误观

念,是对逻辑的误解.一个逻辑上对确(logically valid)的论证,只保证前提若真则结

论亦真,但不保证前提若假则结论亦假.例如,从「所有狗都是人 ,孔子是狗”这组前

提可以推出「孔子是人”这个结论.此论证的前提是假的,但其结论却完全真

确.(3)

(4 )窃取论点的谬误--整段「 ......老掉牙......”所含的「论据”是什么呢 ?从文脉看,

就是「上帝是无所不能的”

(原文:「......否则也就不是无所不能了”).可是,以此为论据来反驳九月辩论的反

方,那就犯了逻辑上称为「窃取论点”的谬误,即是把不能视为当然的论点视为当

然,详言之就是先下结论,设定了在讨论的语境之中恰恰有待论证或有待证明的论

点,即「上帝是无所不能的”这个说法在九月辩论中,反方对这个说法提出质疑,

这个说法在该辩论里正是一个有待论证的说法但现在《鱼乐》却视此说法为当然 ,

将这个说法用做论据,企图以此回应反方的质疑,而反方所质疑的刚好就是这个说

法这么一来,《鱼乐》便犯了窃取论点的谬误.

【附:子矛子盾法】笔者教「思考方法”这个课时 ,助教常说最怕碰到学生提出似

是而非的讲法一个言论倘若明显错误,你只消直指其非,大家就会明白.但要破斥

似是而非的言论就最考功力了你单单说「那是错误的”,别人不会心服.

然而要指出毛病在什么地方吗,却又殊不容易,因为个中毛病每每是紊乱扭结、夹

缠不清的,要一一拆解就十分费煞心思.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试用我戏称之为「子矛子盾法”的技巧去对治 ,那就是以子之

矛攻子之盾,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个策略可望能够点醒对方明白自己

之非.「......老掉牙......”一段话就有似是而非的性质 .这段话只含四个短句,但句句

都有毛病其个别的毛病已在前面剖析过,至于其整体的毛病,则在于似是而非.如

果这种「驳论”对九月辩论的反方也算构成了一种有效驳斥的话 ,那么,下面一番

似是而非的说法对《鱼乐》一文也算构成了一种有效的驳斥了 :「《鱼乐》里面有

许多老掉了牙的命题,问题在乎这些前提并不成立,自然无法得到正确的结论;否

则也就不是逻辑了(「子矛子盾法”展示完毕.)

按:对于我的辩论立场来说,我不必断定「上帝无所不能”这句话有矛盾;我只是

要指出「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有不善 ......的上帝”这个概念有疑点 ,有必要厘

清.准此,「上帝与石头”的问题对我的立论而言并不是关键所在 ,而只是我在质疑

上述概念时顺手用的一个例子.另有许多例子都是随时可用的,比如:「上帝能否创

造一种永不能被毁灭的东西?”此外 ,在辩论中我还举了这个例:「无所不在的上帝

是否也在这个扩音器之内,也在我们的耳朵及大肠之内?这个疑问轮到韩那先生

答辩时,并没有得到答覆,仿佛我从没提出过这个疑问一样.

四、上帝超越逻辑?

「上帝与石头”的问题,旨在质疑「上帝是无所不能的”,质疑这个说法是否隐含

逻辑矛盾.有的教徒一旦发觉自己关于上帝的说法被批得无法回应、陷于理屈词

穷之境(特别是陷于逻辑矛盾之中)的时候,就会发起蛮来,忽来一句:「总之,不管怎

样,上帝是超越逻辑的.”《鱼乐》有关「上帝与石头”的评论,也是突然一转,用了

这种公式来作总结:

「质言之,上帝是超越于逻辑学的矛盾律的,因逻辑只能限制人,却不能拘束神.”

这是一种颇为流行的论调,值得细加分析如下.

(1 )语意暧昧--「上帝超越逻辑学的矛盾律”、「逻辑不能拘束神”一类的说法究

竟是什么意思?「某甲作奸犯科,却能逍遥法外,法律也不能拘束他”、「某乙犯法被

捕,却能越狱逃去,监牢也无法拘束他”、「某丙虽结了婚,但经常在外头花天酒地 ,

他的太太也拘束不了他”......这些说法我们知道是什么意思,然而「逻辑不能拘束

上帝”却是语意暧昧甚至是毫无意义的 .你能指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吗?你能解释

清楚何谓「上帝超越于逻辑学的矛盾律”吗?

(2 )代价--设若申辩者宣称:「上帝是超越矛盾律、不受逻辑拘束的;意思是说 ,

上帝在思想和说话时可以违反逻辑的矛盾律”(称此论调为「矛盾超越论” )那么,

在此解释下,「上帝超越矛盾律,不受逻辑拘束”之说就只是废话而已 ,因为任何人

在思想和说话时都「可以”违反矛盾律(谁都「可以”说些自相矛盾的话,世上不

是有很多人说话自相矛盾的吗?),只不过违反了矛盾律就要付出代价吧了.其代价

就是:那违反了矛盾律的思想和说法是必然错谬的 ,因为违反矛盾律即等于自相矛

盾,而自相矛盾的陈述是必然为假的.例如「李白写过诗并且没有写过诗” ,这个自

相矛盾(违反了矛盾律)的陈述就是必然为假的.

(3 ) 上帝与矛盾--讨论到此,有些申辩者会说:「世人违反了矛盾律固然会自相矛

盾,但上帝违反矛盾律却不会自相矛盾”可是这样的申辩全然站不住,因为:

第一、如前所述 ,违反矛盾律即等于自相矛盾,所以「上帝违反矛盾律却不自相矛

盾”就等于「上帝自相矛盾却不自相矛盾”,而这句话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第二、一个陈述如果自相矛盾,任谁说出来都是自相矛盾的.自相矛盾的说法,不

管出于上帝之口(如果上帝有口的话)还是出于凡人之口,都是自相矛盾的说法.假

如基督教的上帝对你说:「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并且可以有别的神.”或者伊

斯兰教的「真主”对你说:「你们可以择娶你们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

妻,而且你们不可以那样做.”这时你会觉得摸不着头脑,无所适从,对吗?那是由于

这些话违反了矛盾律,是自相矛盾的--纵使出于上帝或真主之口,仍是违反了矛盾

律,仍是自相矛盾.

(4 )混淆了「上帝”与「关于上帝的说法” --所谓「上帝超越矛盾律 ,不受逻辑拘

束”,这种论调常被用做绝境中的遁词.持此论调的人,往往是在发觉自己关于上帝

的说法有逻辑矛盾时,就企图倚赖这种论调来蒙混过关.许多教徒都混淆了「上帝”

和「关于上帝的说法”,以为如果上帝不受逻辑拘束,那么他们关于上帝的说法也

不受逻辑拘束(于是可以信口开河,从心所欲了?).但是「上帝”并不等于「关于上

帝的说法”.刚才已破斥了「上帝不受逻辑拘束”一类的论调 ,至于「关于上帝的

说法不受逻辑拘束,即可以违反矛盾律而不自相矛盾”,这种论调更明显是荒谬的.

例如「上帝存在并且不存在”,这个关于上帝的说法就是违反了矛盾律的 ,你能说

它没有自相矛盾吗?

总结言之,当矛盾超越论者企图用矛盾超越论做挡箭牌 ,以掩护自己所犯的逻辑

错谬时,他们所持的其实只是一个虚幻的挡箭牌--一个什么也挡不住(尤其挡不住

箭)的「挡箭牌”而已.

五、信仰马脚及其他

《鱼乐》最后一段说 :「总的来说,李博士的大言炎炎,虽然号称‘击败’了韩那氏

的信仰,却没有提出另一个更高超的信仰,这正陷入现代‘世俗主义’(Secularism)

的窠臼!无形中,这也是一种没有宗教信仰的信仰,一个比其他的宗教力量还要大

的宗教,不可不察!”

(1 )莫名其妙--《鱼乐》批评反方「却没有提出另一个更高超的信仰” ,这种批评

与前述「李博士却未说出‘无神论较为合理’”那种批评有异曲同工之妙--那就

是莫名其妙.反方有什么必要「提出另一个更高超的信仰”呢 ?在九月辩论中,反方

的论旨无非是「有神论并非比无神论合理” .至于「提出另一个更高超的信仰”,

这根本不是反方须要做的工作.反方有什么责任去做他没有责任去做的工作呢?

(2 ) 世俗主义?--《鱼乐》跟着说 :「这正陷入现代‘世俗主义’ (Secularism)的窠

臼!”有什么理由可用贬义词「窠臼”来指称世俗主义 ?《鱼乐》没有给出任何理

由.且撇开这点不论.什么是世俗主义?原文在这个词后边附上英文,表示以

secularism一字为准.根据《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北京,1986 年版),secularism是

指「注重现世而不注重死后世界的一种社会运动〔或思潮〕 ”.「世俗主义”的意

既如此,反方在九月辩论中的发言跟这个主义有什么关系?退一步说,纵然反方的

论旨属于世俗主义,那也不能构成批评的理由,因为《鱼乐》并没有论证世俗主义

有何不妥.

(3 ) 一种宗教?--《鱼乐》接着说:「无形中,这也是一种没有宗教信仰的信仰,一

个比其他的宗教力量还要大的宗教,不可不察!”不可不察的是:

(a)这里的「这”字 ,照文脉看,可指「没有提出另一个更高超的信仰” .但为什

么「没有提出另一个更高超的信仰”就是一种信仰 ,而且还是一个宗教,那是无法

理解的

(b)试以同情的了解去看,将「这”字解释为指称世俗主义

.在此解释下,「这(世

俗主义)也是一种没有宗教信仰的信仰”就不算是无法理解的,可惜与反方的论辩

毫不相干,因为反方既没有援用也不是要去证护世俗主义.

(c)最后,若把「这”字解释为指称反方的论旨,那么《鱼乐》的说法就不算毫

不相干,然而却是匪夷所思的,因为此时该说法等于宣称反方的论旨「有神论并非

比无神论合理”乃是一种信仰,而且是「一个比其他的宗教力量还要大的宗教”

.

当我们对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合理程度加以评估,进而判断前者并非比后者为合理

时,如此便算做构成了一种信仰和宗教,这难道不是匪夷所思?

【按:考虑这个说法:「互选就是互相鼓励参加世界小姐竞选,互助就是互换贤内

助.”这个说法可视为歪曲了「互选”和「互助”的词义歪曲词义是一种文字把

戏,拿来开玩笑是无妨的,但对于思考和讨论则往往有害(有误导性).若将任何判断

都叫做「信仰”

,甚至叫做「宗教”

,那就是歪曲了「信仰”、「宗教”等词的词义

.

一般来说,任何人都要下判断.假如任何判断都是信仰,而且构成宗教,那岂非任何

人都是教徒了?全世界的人都是教徒--这不过是某些教徒的主观愿望吧了.】

(4 )最后的马脚--《鱼乐》的结束语

,含自相矛盾今揭示其自相矛盾之处,以结束本

文对此文的批驳.

刚才分析「这也是一种没有宗教信仰的信仰

,一个比其他的宗教力量还要大的宗

教”这句话时

,还剩下最后一点没有驳斥,那就是:这句话是自相矛盾的.所谓「没有

宗教信仰的信仰”,无论那是什么,至少不是一种宗教信仰.但当我们说某种信仰构

成了一个宗教(「一个比其他的宗教力量还要大的宗教”)的时候,那就意谓该信仰

是一种宗教信仰.「某某信仰是宗教信仰并且不是宗教信仰”

,这就是《鱼乐》的

结束语所

含的矛盾如上所言,自相矛盾的说法是必然错谬的.很多没有学过逻辑的人都懂

得这个道理,起码知道自相矛盾是致命伤.写了情信就拿去复印留底的人,或许就

是为了写下一封信时可拿来参考,防止自相矛盾,以免露出马脚呢.不知《鱼乐》在

结束时露出的这只马脚,如何收藏?

第Ⅱ部分: 诡辩与思辩

一、顺手一刀破盲辩

如前所述,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例示思考方法的运用,并由此引到对思辩之道作一

探讨.兹承接前面「上帝与石头”的问题

,顺便破斥一些关于这个问题的诡辩,以此

作为讨论思辩之道的踏脚石.

让我们造「盲辩”一词来指称「盲撞式”的、盲目胡混的诡辩

.那是诡辩之中最

劣的一种.下边要破斥的论调,就是一种盲辩.

一本借武侠小说的形式来「传道”的宗教书[注]4表示,从某三个角度就能解决

「上帝与石头”的问题

.为方便称呼,暂称此论调为「三个角度论”

,简称为「三角

论”.由下面的分析可见,三角论的三个角度,叫做「盲角”似较贴切一些

.现在着手

分析这三个角度.

(A )三角论之第一盲角:概念错乱

「你说让‘上帝’去‘搬起’时

, 似乎将物质界一种有限的能力混淆地应用到非

物质界的上帝身上, 在物质界的观察中,‘搬起’的行动是有限的

, 而我们说到上

帝的能力时, 却是无限的,我们用‘搬起’一辞加在上帝身上

, 事先已意涵有搬不

起的可能性, 这是混乱辞句应用的不同领域,将有限能力的辞句勉强加在无限能

力的领域上,自然因此制造出一个矛盾命题以说明上帝并非全能

,但这只是鱼目混

珠的方法,不是基于真正的理性推论.”[注]5

我们试认真地问问自己:可知道上面一番话究竟说了些什么、论证了些什么吗?

(1 )「将物质界一种有限的能力混淆地应用到非物质界的上帝身上”是什么意思

呢?怎样算是将一种能力应用到上帝身上?是否摸上帝一把?踢上帝一脚?高呼上

帝因而吓得上帝一跳?......再者,如何算是将一种能力「混淆地”应用到上帝身上

?

是否胡乱地摸上帝一把?胡乱地踢上帝一脚?胡乱地高呼上帝因而吓得上帝胡乱

地一跳?......

(2 )「我们用‘搬起’一辞加在上帝身上

, 事先已意涵有搬不起的可能性”,这个

讲法恐怕是信口开河现在我们就用「搬起”一词来说及上帝

(三角论者称此为「加

在上帝身上”):「上帝必能搬起任何东西”这意涵了什么「搬不起的可能性”呢

?

(3 )「这〔用‘搬起’一辞加在上帝身上〕是混乱辞句应用的不同领域

, 将有限

能力的辞句勉强加在无限能力的领域上, 自然因此制造出一个矛盾命题以说明

上帝并非全能, 但这只是鱼目混珠的方法,不是基于真正的理性推论.”这段话正

是一番盲目混乱的说法,不是基于真正的理性推论的--

第一、逻辑并无「混乱〔混淆〕辞句应用的不同领域

......自然因此制造出一个矛

盾命题”这么一个原则.不仅如此.三角论的这个说法根本是错谬的.理由如下.混淆

辞句应用的不同领域即是把语辞胡乱配搭,例如「这交响乐有半斤重”、「他把核

能应用到

2 这个数的身上”等说法就犯了胡乱配搭语辞的毛病(三角论恰恰充斥

着这种毛病,所谓「将......能力......应用到......上帝身上”,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像

这样把语辞胡乱配搭,结果会制造出无意义的辞句,而不会「自然因此制造出一个

矛盾命题”,因为,矛盾命题是必然为假的,但无意义的辞句却连「假”这个资格都

缺乏,因为无意义的辞句根本称不上真假.

第二、「将有限能力的辞句勉强加在无限能力的领域上”,这是一种语意暧昧、

文理错乱的讲法什么是「无限能力的领域”呢?那大概是指上帝(「......加在上帝

身上......加在无限能力的领域上”).问题是:上帝是一个「领域”吗?

如果上帝是一个「领域”

,那么「上帝对亚当说”岂非涵蕴着「一个领域对亚当

说”?这是什么意思?另一个更有趣的问题是:何谓「有限能力的辞句”?世界上有

清晰精练的辞句,有暧昧错乱的辞句(可参考三角论);有优美动人的辞句,有丑劣

绝伦的辞句(可欣赏三角论);然而什么是「有限能力的辞句”呢?(有没有「无限

能力的辞句”?)看来「有限能力的辞句”这个辞本身

,只是一个「没有能力的辞句”

而已.

(B )反面教材,自废自毁

诚实的人不肯诡辩,聪明的人不肯盲辩.诡辩而至于盲辩,企图侥幸过关,那是既愚

蠢又不诚实的行径;一经拆穿

,即成笑柄.用胡混的言辞去诡辩、盲辩

,这是正派的

人所引以为戒的.虽然三角论者透过小说角色之口称赞自己的说法「确是分析细

微”[注]6 ,但刚才的分析却显示出:那一类的说法确是盲辩,确是胡言乱语吧了.

有的言语需要相当聪明才可以了解,有的言语需要我们设想自己相当愚蠢然后

再去同情地了解后者往往是胡言乱语.

当然,胡言乱语不一定是全无用处的,比如可拿来做思考方法的反面教材--正如

白痴也不一定是全无用处的,他们可以使人注意到优生学的重要性.[注]7 不管怎

样,现在我们就以同情的了解去考察三角论的第一

个「角度”其实要说些什么吧

.以最最同情的了解去看,这个「角度”要说的大概

就是:「‘搬起’一词指称物质世界

(经验世界)里的一种事情,因而是哲学上所谓的

经验词语,可是经验词语不能用来说及非经验的、属灵的上帝

,否则就是‘混乱辞

句应用的不同领域’依此

,‘上帝能否造出一块祂自己也搬不起的石头?’这个问

题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个问题用了‘搬起’等经验词语去说及属灵的上帝.”

假如第一个「角度”具有以上的表述,那就是一个较为清晰(不等于正确)的论证

了(称之为「论证

K”)但为什么三角论却要兜来兜去,扭来扭去,用错乱的言辞来

蒙混一番呢?这也许跟思维能力、文责意识等因素有关

,不过那不是本文要探究的

问题这里只考虑:论证

K 有没有什么破绽呢?

答案是:有,至少有两大破绽.

第一、这个论证宣称不能用「搬起”等词语来说及上帝

,然而三角论的其他两个

角度(见后)却用了「搬起”一词来说及上帝(说上帝能搬起任何石头),这么一来,

三角论的第一个角度(同情地了解为论证

K )跟第二第三个角度就互相冲突,使得

三角论成为一种自我推翻(self-defeating)的论调了.

第二、倘如论证

K 所言,经验词语不能用来说及上帝,那么,、

「上帝对亚当说”「上

帝惩罚罪人”、「上帝大为震怒”等等在基督教中常见的说法都是毫无意义的了,

因为「说”、「惩罚”、「震怒”等等都是经验词语[注]8 .由此可见,靠论证

K 来护

教的话,其护教作用就只有自掘坟墓、自废自毁的效果而已.

(C )三角论之第二盲角:颠倒逻辑

三角论者到底认为所说的三个角度合起来才能解决「上帝与石头”的问题呢,还

是认为每个角度都能单独地解决该问题呢?三角论者没有表示,只是在试了第一

个角度之后,似乎没有什么把握,也不知道究竟行不行,于是就多试一两个角度来

碰碰运气至于那些角度是否同第一个角度互相冲突,那就理不了(看来也兼顾不了)

这么多了.[注]9 第二个角度断言:「若先预设上帝是全能的,那么你这命题【从第

一个角度开始寻寻觅觅,一直找到这里,也找不到‘这命题’指什么同情地了解,

那是指从‘上帝是全能的’这个假设所推出的一个矛盾命题】就变得自我矛盾,

而不是上帝全能性的矛盾了.因为若预设上帝全能,这命题应改写成:

「祂有足够能力搬起‘所有’东西

( 这是全能的定义), 却‘搬不起一石头’

.【原

文在此缺了一个引号】若‘所有’一辞是穷尽一切的话

, 有一石头搬不起,就是逻

辑上的矛盾.所以‘上帝能否造一石头重到自己搬不起’这句话

,本身有逻辑上的

矛盾,应该取消,更不能用以证明上帝是不全能的.”[注]9 这么

杂乱、胡混、血肉模糊的「一团推理”

, 你能掌握得住其中的「思路”吗

?且轻

松一下,先玩一个叫「大搜索”的有奖游戏,就是勇往上面那堆模糊的血肉或「一

团推理”之中去搜索「思路”获奖条件及所得奖品列明如后:

游戏玩过,现在开始分析

(1 )「‘上帝能否造一石头重到自己搬不起’这句话, 本身有逻辑上的矛盾”,这

句话本身有逻辑上的无知「上帝能否造一石头重到自己搬不起”这个句子,表达

了一个问题,此问题是无所谓有没有逻辑矛盾的,那就像「达芬奇能否画出一个圆

的正方形?”这个问题一样,并无所谓有没有逻辑矛盾.

纵使「达芬奇能画出一个圆的正方形”这个陈述有逻辑矛盾

,但刚才那个问题(注

意「能”与「能否”的一字之差)却无所谓有没有逻辑矛盾.

(此外,三角论把「有足够能力搬起所有东西”说成是「全能的定义”

,那也是错

误的;这点留待后面批判第三个角度时一起批判.目前只取第二个角度所犯的一

项最荒诞的错谬予以批驳如下.)

(2)如果从某个假设

P 可以推出矛盾命题,那么我们就可以下结论说:原先的假设

(即

P)含有矛盾举例说明,让我们假设

P:「凡人有头,秦桧是人,但秦桧无头”由

P 的

首两句「凡人有头

,秦桧是人”可以推出「秦桧有头”

,然而

P 的最后一句又断定

「秦桧无头”,因此由

P 可以推出矛盾命题「秦桧有头并且秦桧无头”

.据此,我们

可以下结论说:原先的假设

P 含有矛盾.这个论证是归谬法的一例,那只是逻辑

ABC 从「上帝与石头”的问题引出对「上帝是全能的”

这个陈述的质疑,即可应用归谬法.我们先假设(暂时假设)「上帝是全能的”,如果

由这个假设能推出矛盾命题「上帝能造出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

(全能者能造出

任何石头),同时又不能造出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全能者能举起任何石头)”,那

么,由这个推出来的矛盾命题就可以下结论说:原先的假设「上帝是全能的”含有

矛盾可是三角论却刚好颠倒过来,宣称如果由「上帝是全能的”这个假设(在三角

论中叫做「预设”

)能推出矛盾命题,那也只不过表示该命题「变得自我矛盾

,而不

是上帝全能性的矛盾”.笔者探究并讲授思考方法多年,如今竟在一番宗教言论里

发现了一种跟全世界公认的逻辑完全不同--恰恰颠倒过来--的「颠倒逻辑”,可谓

意外收获.

(D )三角论之第三盲角:胡混推理

「让我们先把‘造石头者’与‘搬石头者’分开

, 暂称前者为

X ,后者为

Y . . 假

Y 能搬起所有重量的石头, 他的能力无限. . 由于

Y 的能力无限, X 造不出一

个石头

Y 搬不起, 并不构成

X 本身能力的限制. . 总结一句, 不论

X 等不等于

Y ,X 与

Y 的能力都没有因你这问题而被限制了. . 今

X与

Y 都能造及搬任何磅

重的石头, 则他们同是全能的, 而

X等于

Y 就是上帝”.[注]10

此说之谬,至少有下列几点:

(1 )「假若

Y 能搬起所有重量的石头, 他的能力无限”这个推断不能成立,因为

「Y 能搬起所有重量的石头”并不涵蕴「Y 能做一切事情”.譬如说,假定

Y 能

搬起任何重量的石头,但不会破解盲辩,你能说「他的能力无限”吗?

(2 )「由于

Y 的能力无限, X 造不出一个石头

Y 搬不起, 并不构成

X 本身能力

的限制”,这个说法滑稽不滑稽?设使

Y 向

X 挑战:「你能造出一块我搬不起的石

头吗?”X回答:「我不能,但我仍坚决认为自己的能力是无限的,可是我造不出一

块能令你搬不起的石头.”这样的回答荒谬不荒谬?

【设

d 为无敌者,c 自称能力无限,却打不过

d ,就说:「由于你是无敌者,因此,我

打不过你并不表示我的能力有限.”此说站得住否?】[注]11

(3 )「不论

X 等不等于

Y ,X 与

Y 的能力都没有因你这问题〔‘上帝与石头’的

问题〕而被限制了”.这个讲法暴露了一种信口开河的陋习.搬石头、造石头的能

力也许会由于饥饿、疲倦等因素而受到限制,但却不会因那个「问题”而受到限

制的.

(4)三角论暗设了

X 能造出任何重量的石头,又假设了

Y 能搬起任何重量的石头

由这些设定并不能推论「X 能造出且能搬起任何重量的石头”,也不能推论「Y 能

造出且能搬起任何重量的石头”.然而三角论却忽然断定「

X 与

Y 都能造及搬任

何磅重的石头”,这可说是一个天外飞来的断语不特如此,三角论还要百尺竿头,

更进一步,由上述断语推论

X与

Y 都是全能的(原文:「今

X 与

Y 都能造及搬任

何磅重的石头, 则他们同是全能的”).这个推论所犯的错谬与前面(1)和(2 )所指出

的错谬类似,均为胡混推理关键是:「能造及搬任何磅重的石头”就是「全能”了

吗?假如有位天使「能造及搬任何磅重的石头”

,但无法像上帝那样连白痴脑袋或

石头似的脑袋都造得出来的话,这位天使焉能称得上是「全能”的呢?[注]12

(E )绝对真理与长方格

越有客观理据支持的论断,越不需要美其名为「绝对真理”例如「氰化钾有剧毒”

,

从没有被叫做绝对真理,但如果你不相信,硬是要吃氰化钾,你就会受到事实惩罚

的:你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另一方面,如果你不接受「上帝是全能的”这个论断

,你是

不会因而受到事实惩罚的「但你死后将要付出惨重的代价!”有的人会这样说我

不知道若有上帝的话,他会不会只因某人拒绝相信「上帝是全能的”这个短句就

虐待那人,不过我起码知道:「你死后将要付出惨重的代价”这说法本身又是一个

没有客观理据支持的论断吧了.有趣的是,越是缺乏客观理据支持的论断,越会被

坚信者美其名为「绝对真理”.这些人既找不到客观理据,就唯有用「绝对真理”

一类的名号去为其所信的东西撑腰了科学家常表示自己的理论有待修改,且有可

能被推翻(尽管其理论有最坚强的理据支持),但你可曾见过坚持「绝对真理”的人

表示他的「绝对真理”有待修改且有可能被推翻的吗?

这些人的「绝对真理”往往跟个人利益、面子、狂妄心态、安全感等等因素挂

钩当他们发觉自己的「绝对真理”受到批驳的威胁时

,就会寝食不安他们采取「先

下结论”的态度,其极端就是「不管碰到什么驳斥,总之我所信的就是绝对真理”

的封闭心态.会独立思考的人会先衡量理据然后才下结论【肯独立思考的教徒

,遇

到信仰上不能解决的困惑时,顶多将问题暂搁一边也不愿自欺欺人,不愿意用似是

而非的论调去

「证明”预定了的结论的】

.但思想封闭的人却大为不同了,这些人一旦有盲辩的

习惯,就会利用蒙混的言辞,夹着「因为”、「所以”等字眼

,如此这般便算做论证了

自己预定了的结论.这种「论证”在盲信者看来

,总是十分有效的.盲信者根本不知

道--也不认为需要知道--盲辩者的胡诌到底说了些什么.他们只求盲辩者的「结论

陈辞”向他们保证其所信的是绝对真理,他们就会心满意足的了.

以上所论,是否正好道出了三角论的来龙去脉,三角论者自己该最清楚.无论怎样,

据前面的分析可知,三角论不外是一堆盲辩而已.由于其武侠小说的包装[注]13,人

们较容易被转移视线,忽略了其盲辩的实质.为了有助于提高警觉性,本文设计了

下面的长方格,里面的话是权充「机智语”

(witticism)来说的,绝无轻视神学和文艺

小说之意,请勿当真:

会写武侠小说的人写武侠小说,

不会写武侠小说的人写文艺小说,

两样都不会的人就去弄神学,

连神学也不会的人就去写神学武侠小说.

二、思辩之道

本文至此已展示了思考方法的一些运用思考方法乃辩论技巧的根基辩论的形式

包括了写论战文章和站在台上公开对辩.擅长前一种形式的辩论不等于擅长后一

种形式的辩论,但不论取哪种形式,若要辩论确当的话,都需要具备思考方法的功

底.本文到此或亦可以看作思辩技巧的一次实例示范至于最后这一章

,则是对思辩

之道的一个初步的探讨很多学生(尤其是「演辩学会”的成员

)问过笔者:「辩论的

高手有些什么特色?”关于这个问题,我所知不多单就所知的来说:不出手则已,一

出手对方就溃不成军的,那是高手.若能令对方不但溃不成军,而且没有退路,即是

说一出手就连对方的后路都全数封杀的,那是高手中的高手.又如果自己的「武功”

同时是无懈可击的话,那就是绝顶的高手了.怎样是无懈可击的论辩呢?答案很简

单:确当(包括清晰)的论辩就是无懈可击的论辩.

(A )「胜”之二义

「但即使我们的论辩确当,倘若对方硬不承认,硬是要说他的讲法才是确当的,那

又应该如何对付呢?”不少学生问过这个问题.

倾谈之后,发觉原来他们希望有一种「必胜之道”可以使对方自认错误我告诉他

们,「胜”字用来描述辩论的结果时

,可有两个意思依第一个意思,论辩确当的一方

就是辩论的胜方,论辩不确当的一方则是辩论的败方.在这个意义上,辩论的「必胜

之道”就是:永不诡辩,永远只作确当的论辩.

然而「胜”字用来描述辩论的结果时还有第二个意思的依第二个意思

,如果是由

评判裁定胜负的正式辩论,那么评判裁定谁胜谁就胜;但如果是没有评判来定胜

负的辩论,那么,除开少数例外,胜负就不是十分确定的了在这种情况中,我们通常

会认为如果旁观者大都相信或看出我们的立论有理而对方的立论无理,那么我们

就取得了胜利但我们也可能认为要等到对方开口承认错误才称心如意,才算自己

胜利.可惜这种赏心乐事是人间少有的.对方纵然知道自己错了,也不一定会(有的

人甚至一定不会)承认错误自知被驳倒了的人,是有多种反应的方式可供他选择

的.

(B ) 反应的方式

比方说,假设你是一个盲辩者,而且心知肚明,知道自己的盲辩被彻底驳倒了,这时

你会怎么反应呢?除了公开承认错误,至少还有下述两种反应的方式任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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