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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中国教育病因把脉.2

作者:冉云飞 当前章节:15606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5:09

我曾就我所居住的城市——成都市的部分媒体, 在1998年9月至11月两个多月之间作过一点粗略的抽样统计,其间涉及到各种有关教育的违法事件,不下数十起,不超过十件是完全依法处理了的。在这40件案子中,总共是有9件是结了案的,结案率只有10·25%,而其它均属没有下文或者不了了之的。[粗略统计共40件,具体数据如下:《成都商报》共19件,分别是《吐口水!啐她!》(9月14日)、《少年出走 丢了一条腿》(9月18日)、《儿子吃黑钱 老子判五年——海南学生冒领教师工资一事有了断》(9月23日)、《善意的谎言》(9月24日)、《腐败“吃”穷教师》(9月28日)、《校园里的暴力》(9月29日)、《薄弱的保护》(10月6日)、《校方该负责任吗——十五岁学生猝死于“封闭管理”的学校》、《11岁少年残遭文身》(10月12日)、《等待裁决——十四岁女生自杀案(10月15日)、《乱补课,乱发资料,乱收……》(10月19日)、《老师踢破学生脾脏》(10月22日)、《珠海市公安局干警冲进校园铐走教授》、《“作弊”冤案何时平反》、《女生来“例假” 教师竟检查》(10月23日)、《老师不讲课 竟当小商贩》(10月25日)、《为老师办丧事 要学生凑份子——花圈钱值得商榷》(11月4日)、《老师打我直不起腰》(11月16日)、图片新闻“学生家长坐上被告席”(11月18日)。《华西都市报》共十五件,分别是《千余名学生中毒 谁之过》(9月16日)、《考场净地岂容玷污》(9月23日)、《学校向学生“借钱”》(9月29日)、《一审二审斩钉截铁:判刑8年》(9月28日)、《衣冠禽兽唐进被枪决》(9月30日)、《家长打得教师住医院》(10月1日)、《重奖广告:究竟可否》(10月8日)、《玩游戏被罚款 十龄童上吊亡》、《生父不给教育费 失学少女服药亡》(10月11日)、《中学生 醉死在校园》(10月12日)、《暴力向校园延伸》(10月15日)、《“五色鹤”令学生神魂颠倒》(10月19日)、《学校如此糟糕 何以教书育人》(10月21日)、《老师打得他吐血住院》(10月23日)、《学生停课为他人送葬》(11月2日)。《蜀报》共六件,分别是《一边是教师赊米度日 一边是官员大吃大喝》(9月19日)、《救救我们的孩子》(9月29日)、《他们为什么堕落》(10月11日)、《一脚“踢”出个植物人》(10月10日)、《一堂残酷的“素质教育课”》(11月8日)、《区委书记大闹校园 只因儿子吸烟受罚》(11月24日)。尚有其它视听资料,如电台电视台对有关违反教育法规的报道,以及其它十数件介于违法与丧失道德之间的事件未列入。》在我从媒体所了解的40件违反有关教育法规的案件中,按违反人员的身份来看,共有官员7人校长16人(含学校整体11件,因是校长负责制,故算在校长名下),教师11人,家长7人,学生4人,未成年人(非学生)6人,社会其他人员6人。(本统计数据之所以超过我所列的40件,是因为违法者身份有重叠的,两次计算;一件中数人违法的按实数算,学校除外。而其他较为模糊的人数尚未计入。)如此看来,校长违法比率高居榜首,教师次之,其比率在57人中共占47·4%(校长为28%,教师为19·4%),官员和家长的违法比率均占12·3%,未成年人(非学生)和社会其他人员比率均占10·5%,学生7%。率只这说明学校内部的法律教育堪忧,违法乱纪的事件频发,直接给学生造成伤害,并给学生起了不遵纪守法的很坏的“榜样”作用。本来,作为学校的校长与老师,应该是身体力行地屡行遵纪守法的义务,因为这法律里面也有你的一份权利,它在保护你,从权利与义务必须对等来说,你也应该遵纪守法。但是教师或校长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了,都没人理睬,即便有人理睬,那些侵犯他们权利的,除少数人之外,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治裁,比如前述海南省委书记杜青林批评海南省贪污拖欠教师工资,让教师赊米度日的事,一是报道中没有提及说对那些挪用公款的人,将绳之以法;二是省委书记也没有用法律来解决此事,用行政干预固然能解决一时的事情,但却不能使其制度化并使人遵守;三是教师也没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与那些挪用公款的单位和个人对簿公堂,以求尽快公正处理。(详情参见本书第章一第三小节。)教师本来工资就低,地位也极低下,即便像“万世师表”孔子也只是一素王而已,何况一般教师。中国教师在道德所受尊重,以及他薪俸和实际地位的低下,所形成的反差使得老师的人格分裂,内心巨大的渴求和欲望,被高标的道德要求压抑着,对老师身心形成了伤害。这也是只重道德不重法律的国家,对该国民众人格形成所导致的普遍伤害的一个缩影。

在这种情形下,教师违法的事件虽不能受到赞同,要实施有效的惩处,但确实也有可理解的深层原因,大家都把法律当儿戏,你怎么能独独责怪老师违法乱纪呢?贪官污吏横行,有法可依之处,司法之腐败常是公开的行径。我们经常看到报纸报道各种蔑视法律的事件,暴力抗法者甚多,一般都批评违法者目无法纪,这固然是对的;但我不知这批评者想过没有,司法的公正性在执法过程得不到切实的贯彻,民众就会对法律丧失信心,另外那些胆大妄为者便会暴力抗法或蔑视法律,即便那些想通过正常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对法律的公正执行丧失信心,便会迈上铤而走险的道路。那么有的教师对法律的践踏,似乎也有这一层外因在里面,这是值得教育界引起高度重视的。教师的权利既然受到一些人尤其是官员的侵害而得不到解决,那么你要他接受相应的义务,本身就是不公平的,虽然你可以在道德上谴责他,法律上惩处他,但法律给包括教师在内的公民的形象,却永远是不平等的,只不过是欺负弱者,限制弱者的权利的一种方便工具而已。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不过是一句空话。不过,现今教师所应屡行的义务中,除了有关法律执行不力外,有的老师自己本身就是法盲,要完成“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三款(1993年))的义务,实在是纸上谈兵。

这里又涉及到我们的师资培养方面的法律问题,不仅是各级学校老师教学的相关学历要求标准,与现今世界教育先进国家的学历要求标准,相差甚远,而且学历不达标的人数即不合格者,在广大的农村和部分城市的学校都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即使是学历上达标了,我们便能证明老师合了吗?恐怕未必。这里有一个教育评价标准的确定,教材编写,课程设置等是否科学合理的问题。譬如我们的师范教材的编写中是否将法律、心理学等当作老师的必修课,这就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在一个要建立法制社会,作为公民的老师不懂法,那将是我们的灾难,因为老师的不懂法,对整个社会有种传递性和蔓延生,会形成大面积的法盲区,而这种法盲人口将产生新的法盲人口,就像文盲人口要产生新的文盲人口一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里规定:“学校是普及法律常识的阵地,大学、中学、小学以及其他各级学校,都要设置法制教育课程或者在有关课程中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计划中,并且把法制教育同道德品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这就意味着普法教育既然是学校的义务,必然也是教师的义务,但事实上,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在屡行义务方面都做得不够,倒是常有将道德品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凌驾于普法教育之上或者忽视普法教育的情况。这不只是因为我国是个注重道德的国度,没有法治传统,而且主要是师范教育中法律教育比较欠缺的原因,才造成普法教育普及不力的情况。)我们的教师队伍不只是质量方面有大量的问题,就是在数量方面,广大的农村和部分城市仍缺不少的教师,但我们绝不能因为需要大量的教师,就降低教师的要求水平,这种畸形的供求关系既有待于师范教育制度的改革,也需要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在教师考核上严格把关,即用经济和政策的杠杆来宏观地调节好区域性供求关系,即一些地区教师过剩,一些地区教师欠缺,不能完全听任市场的“自由意志”。同时教育立法部门不能因为现在尤其是广大农村教师数量欠缺,就对教师的质量置若罔闻,不然对我们教育的延续性发展将有灾难性的影响。《教师法》里对教师学历和质量的浮泛规定,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时代教育的发展,必须制定出类似于日本的《教育职员许可法》这样的法律出来,对教师的质量绝不马虎,而且为了配合《教育职员许可法》的实施,必须相应地制定与之配套的法规,才能使其得以保质保量的完成,譬如《教育职员许可法实施令》、《教育职员许可法施行规则》,更重要的是有《为提高学校教育水准确保义务教育诸学校教育职员人才的特别措施法》,因此日本的中小学基础教育的质量是世界最好的之一,其中小学的升学率99%,高中升学率为96%,其教育普及率之高是世界有目共睹的,除了其他教育制度较为完善以外,师资培养和教师的质量之高,更是日本实现科教兴国的基石。

事实上有时候,教师违法也是学校违法的一部分,因为教师是构成学校的主体因素之一。比如法律规定学校不得歧视学生,其实这一点在中国的教育中可以说完全没做到,首先是学校分重点和非重点学校(甚至幼儿园也是如此),本身就是一种人为的“歧视”接着是快班慢班,普通班奥校班,三好生非三好生,差生、后进生与优秀生、先进生,高智生与弱智生等等,其等差级别分得之细,简直可以说是我们这个“官本位”的等级社会,在学校教育中的翻版。一个社会都将人以官位大小分为三六九等,没有平等、自由、民主的思想,你怎么可能让学校老师不势利,对成绩好的学生好,对家庭条件(有地位、有钱等)好的学生好,而对其他学生则似乎有着天然的忽视乃至歧视。至于说体罚与变相体罚,简直可用层出不穷来形容也不为过。这说明我们所谓的普法教育的机构——学校本身也就有待加强法律教育的地方,这实在是对“依法治教”的先进教育理念的一种讽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今中国的教育,无论是从立法的数量与质量,还是对教育法律的执行,以及对老师、学校及教育行政官员等的法律教育,都还做得十分的差,致使“依法治教”就像我们的其它口号一样空洞无比,有的甚至变成了对糟糕现实的幽默讽刺。

杀人的分数

我们对考试分数的苦苦追求,对它的着魔,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日本的社会虽然也有“学历社会”之忧,与中国在这方面的沉疴痼疾相比,实在只是小巫见大巫而已。造成此种不堪收拾的局面,除了我们教育上的其它弊端外,还与我们陈陈相因,因循蹈袭的考试制度有非常深切的关系。毋容置疑,中国的科举考试是历史上最早也最完备的考试制度,可以中国是考试制度的发祥地,是世界考试制度之源。科举考试每隔一年或几年考一次,有固定的时间,有特定的内容和标准,在古代中国社会,它以其能公开用统一尺度来甄别及选拔人才,具有很深远的社会文化意义。科举考试能根据没需要设立不同考试科目,不同科目考试内容不同,以适应社会不同之需求,在此基础上,首创了统一和分科考试。从考试方法上看,以笔试为主,以口试为辅,笔试与口试兼顾,避免以往只口试的主观性,可以在更大的考题范围显示考试的客观性。而考试内容的命题和考试方法来看,其“帖经”、“墨义”、“杂文”分别类同于今日的“填空”、“简答”、“杂文”等题型。从评分方法上看,制定了阅卷符号,创立了5级评分制。的确,科举考试制度对于推行官员的选拔制度,有着无可双拟的实效作用,因此1883年葡萄牙传教士胡安·贡萨雷斯·德万多萨在《伟大的中国》一书里叙述了科举考试制度,引起欧洲各国文官考试制度的改革,所以孙中山也说:“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去的”(转引自《中国考试制度史资料选编·序》P5,黄山书社1992年8月第一版。),因此他断定“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上最古最好的制度”。不过,即便是“最古最好”的制度,历经千年之久而无大的改革,必然积弊丛生,从基础开始老化腐败。虽然我们在1905年废除了科举考试制度,但文化是不可能一刀了断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们今日考试制度的主体部分都胎生于漫长的封建社会制度的衍生物——科举制度,而科举制度的弊端正通过改头换面的形式主宰着今日的考试。

考试、测量、评估都是整个教育系统的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公开公正的考试,对于人类来说,无疑是了不起的进步。但任何考试制度的诞生,都离开诞生它的制度文化土壤,也就是说考试制度作为整个制度的“子制度”来说,虽然是别于其它“子制度”的独特性,而且对“母制度”的向前发展亦有不小的推进作用,但更多的是受“母制度”的熏染和制约,则是不言而喻的。科举考试制度与我国此前的征辟、选举制度相比,无疑向着社会公正的方向,打击世袭制度迈进了一步。但由于科举制度诞生封建社会这个“母制度”下,与现代自由民主的社会相比,其弊端是先天注定的,尽管我们不能苛求于历史,而且历史自有其发展的印迹,这种印迹里面有其不可抗拒的规律性的东西,但我们依据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所说的观点——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来评骘它,自然不同于古人的评判,因为我们并没有想以纯客观的姿态来判断历史。科举考试制度首先是从维护封建统治制度出发的,科举考试才兴起不久,唐太宗李世民就透露了这个秘密:“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这样的目类同于今日“国家主义”教育目的观,必然先为制度所用,而非发展人之个性,尽展人的才华,自然也就不是为了求真而学习。考试流于一种选拔的形式,而非要寻找真才实学之人,作为一种封官进爵的“敲门砖”,使天下读书人专于一途,好笼络人心,不务不利于统治者的异端之举。专制制度就好比一只铁桶,将民众围得严严实实的,但有一个小孔可供你透气,如你能通过这小孔,有像孙悟空一样的分身术即擅长于写八股时文,可称朕意,那么或许你有更大的一个孔可供你出气,无疑你的特质活动及地位,乃至精神生活都会比原来有所改善,但并不会使你获得真正的自由,绝不会有助于表达你的自由思想,否则会被视为异端邪说而加以剪除。诚如清代大臣鄂尔泰所说:“非不知八股为无用,而牢笼志士,驱策英才,其术莫善于此。”(《满清稗史》第三七节)

“牢笼志士,驱策英才”真是一语道破科举制度的天机,是李世民“天下英雄皆入吾彀中矣”思想的绝妙阐释。而这“天才”正是与现代民主教育制度背道而驰的,而我们现在的考试制度也是这样“天机”的实质性延伸而已。没有考试制度不可怕的,就像法国前总统蓬皮杜所说,废除考试或任意定个考试标准,绝决是一国的灾难。比如“文化大革命”的教育改革即是如此。但拥有骨子里不好的考试制度,久而不思改变,则更可怕。因为废除考试制度或任意定个考试标准的弊端容易被稍有点知识的人们看破,故尔遭人指陈,但骨子里不好的考试制度,其表面可以用公正来惑人,实则流于形式,不便求真问学,而且学非所用,用非所学的毛病极大。真所谓宰人思想,伤人元气,莫甚乎此。在科举制度的早期,即有明眼人已经看到,考试内容与社会生活的脱节,唐朝洋州刺史赵匡在《选举议》里批评了科举制度的十一种弊病,其中有一条就是“所习非所用,所用非所习”(转引自王道成著《科举史话》P131,中华书局1988年6月第一版),而我们现今被指陈甚多的中学语文考试及语文高考的语文试题,又能免遭“所习非所用,所用非所习”的批判吗? 比如有的语文试题的标准答案为追求判别标准的单一,便于判题时节约时间,就呆板以只给出一种让人啼皆非的答案。诗人邹静之曾撰文谈及他女儿的语文考试卷子的荒唐:

有两条错误是样的:题目要求,根据句子意思写成语。有一条是“思想一致,共同努力”,女儿填“齐心协力”。老师判错;还有一条“刻划描摹得非常逼真”,女儿填“栩栩如生”,老师也判错。我仔细看了,不知错在哪里。女儿说第一条应是“同心协力”、第二条应是“惟妙惟肖”。……真可怕,语文什么时候变得比数学还要精确了。中国语言之丰富,词汇之多,所谓同义词,近义词,相应的不止一条,怎么就会有一个答案呢。(邹静之《女儿的作业》,见《北京文学1997年第11期》

邹静之可能忽略了,中国的教育整人压制人,把人当奴才使唤,此种“真可怕”其实古已有之。八股文中的截搭题,经常出的是四书五经中的上一段的尾句,下一段的首句,来让人写文章,这种掐首去尾的考题,使得不少的士子找不着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因此也才有古代八股文考试中那些充满辛酸的笑话。而我们现在只是换成了根据句子意思写成语,那时写八股文还有朱夫子的注解作为释疑发挥的范本,而现在“真可怕”的是写成语,因为相同意思的成语很多,你真不知道该填哪条成语好,我们似乎应该呼唤一位能使当代考生有模可范的“当代朱夫子”降生人世。这样的考试于人能力的培养和才华的施展有什么用处,于处置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有什么用处,这样的教育也的确只配叫做“死人教育”!我们只要从中看一看,就会知道当今的考试制度吸收了科举考试制度的什么东西,这才真是可怕得很呢?

我们当今应试教育的考试制度,是淘汰性的培养少数人成才的考试制度,而不适应“人人皆有受教育机会”的民主教育的考试制度。这样的考试制度和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的实质是一脉相承,即用残酷的分数来淘汰一大批其他未必比考中者差的人,使得少数人接受教育后,又成为其制度的无条件支持者,而非使更多人得以像一个真正的人一样活着而努力。在这种情形下,绝非以大多数人得以受基本的教育机会为立国旨归,即便是理论上也这样讲,那只不过是一种并不努力去做的搪塞,是迷惑民众的障眼术。固然,我们也承认,在一个并不公平的社会里,考试无疑是一个较为公平的“调节阀”,考试可以稍微改善那种靠走后门的入学“推荐制”,而且可以促进不同阶层的人稍有往其它阶层流动的机会,对封闭僵死的“单位”小有一点活力。而且考试所引发的学历社会也是与工业文明相伴生的产物,能够在客观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所以连日本学者矢仓泰久也说:日本之所以能够在很短时间里和欧美先进国家并驾齐驱,是由于日本尊重了学历的结果。(转引自贾非著《考试制度研究》P10,四川教育出版社版。)但矢仓泰久似乎搞忘了,日本为了这个学历社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每年考试失败后,日本自杀的人数急剧攀升(自然,中国高考失败自杀者估计不在少数,只是我们没有日本国民那么知情权,媒体也不敢全面据实的报道,因此我们无法确知详情。只要看一看前不久广东雷州市一位高三女生因“测验不及格,觉得没面子”,就服毒自杀的例子,就会知道学生自杀的实际情和隐患多么严重。见《华西都市报》1998年10月12日),已影响到社会的安定,以及日本人内心的压力。日本人有极好的物质生活水准,为什么他们不能出创造力甚为出众的世界级大师,人民在彬彬有礼中有种挥之不去的苍凉,一生难以抹去的压抑,不像美国人民那样,虽然国家也有不少阴暗面,生活中的竞争也甚为激烈,但人民却在脸上写满眼光灿烂,并且生机蓬勃。除了制度文化诸方面的影响外,难道没有考试制度以及学习的态度,对人内心深深的影响吗?

考试制度可以既是该社会整体制度的一个缩影,对该制度下的国民必然有极深的影响,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中国人有种考试的“遗传病”。而我们的考试制度可以从以下几点加以说明,庶几能观察我们的考试制度在那些地方需要与先进的教育理念靠近,才能使我们培养的人才,能得到自我良好的发展,并适应当今全球一体化的竞争态势,这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整个社会都深为有益。首先,从教育目培养对象来看,我国是以培养少数英才为目的教育(尽管我们现在喊“普九”,无论从经费的拨给还是从法律执行的力度上,都尚未实现“普九”,普及义务教育至少在目前,于我们只有虚设的理论意义,对内是一种形式,对外是一种姿态。因此必然在三种常规考试制度模式中,选取选拔型考试制度(另两种为资格考试、学业考试)作为自己考试制度的主要模式,而不像面向大多数人的教育则选取资格型考试模式。使得我们的考度覆盖率和通过率极低,比如1985年高考,往届与应届生参考的共175·8万人,但其覆盖率(指考入大学数与高中毕业数之比)为18·5%,通过率(指考入大学数与初中毕业数之比)为3·5%(资料来源见贾非著《考试制度研究》P67,四川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本节所引数据若非特别注明,均引自是书,不再另行出注。本节写作得益于是书甚多,特此向作者致谢),很多考生必然要以失败者的“资格”和心态走向社会。这种选拔型考试,不是从“普及”与“提高”着眼,而是为“选拔”和“尖子”服务。诚如研究考试制度的学者贾非所说:“选拔考试代替资格考试使广大毕业生被推上竞争的战场,涌入竞争的羊肠小道上,不管考生怎样努力,总有大批失败者带着被淘汰的失败心理走向社会,有些虽然几经努力,成绩有明显提高,但最终还会以失败者身份退出竞争,原因就是选拔考试是考生与考生间竞争的考试,优胜劣汰不完全取决于个人主观努力和成绩提高与否。我国高考竞争激烈,学校教学完全围绕高、中考指挥棒转,原因就是选拔考试代替了资格考试。”(贾非著《考试制度研究》P57—58。)

复次,一般说来,有什么样的学制就有什么样的考试制度,没有一定的考试制度的学制也是不存在的。我国的学制是上构型学制而非下构型学制,上构型学制是指学校连接方式由下到上的发展过程的学校制度,因此上构型学制的学校都有入学考试。而且从学制的结构上来分,我国现存在的学制是金字塔型的学制而非梯形(使用排劣式考试制度,实行资格证书制)与谷仓型(评价式考试制度),金字塔型学制的特点就是普及面广(所谓普及面广,也只是小学而已。但我们由于人口众多的压力,加之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比较低,小学入学率并不如官方公布的那么高。),但升学率极低,又是升学型学制(按学制与社会关系来分,可分为分流型学制,升学型学制,复线型学制三种。德、法属分流型学制,英国属复线型。美、日也属升学型,但与中国不同。),而选拔性考试制度就更使得竞争空前激烈。从学校管理体制上看,我国是中央集权制的国家,采取的是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的统一管理;从学校课程来看,是统一课程统一考试的国家,使这种国家的考试统得过死,教材变化太慢,教学内容呆板,不适应急剧变化的社会发展,阻碍了学生个性的自由发展,扼杀了学生的创造力,使教育成为某种意义上怀旧而非展望未来的教育。实行统一考试既是国家主义教育目的观的必然表现,也是我们在社会文化传统中将“社会价值”置于“个人价值”之上、“社会选拔”置于“个人选拔”之上的在考试制度中的必然反映,与“个人本位”和“权利本位”等尊重个人选择的价值观是背道而驰的。要改革考试制度,学制上必须要有相应的变化,改变金字塔学制结构,带来的升学率低、覆盖率低的巨大的浪费,以及由此而造成人存权的不平等,引起社会阶层的巨大分化而带来的阶层性敌视,从而影响个体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

再次,我国现行的考试制度形成的是两个单循环的“怪圈”,而这两个单循环“怪圈”均以“考试”为中心,学校和教师的教学目的形成的是“教学——考试——升学率”的怪圈,而学生的学习目的是“读书——考试——升学”的怪圈,而这两个怪圈连接着千万个家庭,众多的学校与老师,不少的教育行政人员等,如此庞大的人数只为了一个目的“考试”,真可谓世界奇观。各种便于应试的教参书层出不穷,各种专营考试书的专业书店也顺时而生,而且打的广告语是“迈向成功的驿站”(参阅《考试书店惹是非》,见《成都商报》转摘自《青年报》的报道)。原先是标明为“题海”、“大全”,现在却要称“王”称“霸”,上“星”入级来耸人视听,比如《金版题王》、《海淀考王》、《学霸》、《三星题库》、《四星级题典》等等,不一而足。(参看《教参书令人眼花》,见《成都晚报》1998年9月22日。据该文记者采访一家名为“梦源”的书局,就有参考书四、五十种,达三千多本。可见应试教育已到了何等猖獗的程度。而且更为关键的是,许多教学参考书的出笼,是书商与教育行政部门官员勾结的结果,用行政命令来让学校购买参考书,学校便转嫁给学生,造成家长的负担,也在学生中造成极坏的影响,平添了学生的学习负担,这是教育界的官员们腐败的结果,但连查出来惩处的都极少)不特是教参书繁多,还有形成“当代社会一大生活景观”的陪考,真所谓“一人考试,全家上阵;一人命运,牵动众人”,而这并不是高考,而只是一般的考试而已。(赵鼎强、傅贵《陪考》,见《人民日报》1998年11月13日),更有甚者,连高考的故事,也争相被各家电视台当作主要电视剧来播放。(张丽红《“高考故事”:荧屏新热点》,见《新闻图片报》(重庆)1998年9月8日。据该文介绍,计有北京电视台《天下第一情》、上海电视台《大考之年》、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十七岁不哭》,以及《我儿我女》《哎哟,妈妈》、《家有考生》等。从片名我们便不难见出应试教育已经在何种不堪收拾程度。)各路人马,竞相参与,无所不用其及,造成了专吃“考试饭”的一庞大的人群,真是“世界奇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从幼儿园开始竞争,到小学便重视分数的考试,即形成了基础教育与考试制度的互相制约与影响,选拔性的考试制度影响到基础教育都是一种“英才教育”,极大地违背了普及基础教育的理念,同时出违背了培养学生素质和能力的教学目的。现今我国的考试还基本是单一的考试制度,一考定终生,形成了四点恶果:重智轻德,忽视美术劳动;重理论,轻实践;重少数,轻多数;教育方法僵化也就是注放式,满堂灌。(参见贾非《考试制度研究》P215—216。)

对于1977年恢复高考考试制度二十年来,社会飞速发展,日新月异,但我们现今在的高考考试制度却少有实质性的变化。如今教育上的全球性交流和全球一体化倾向越来越明显,至少要对先进的教育理念包括考试制度,存一份见贤思齐之心吧。今年早些时候似乎出现过对现今高考考试制度加以改革的动议,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马金科曾把出,要交将现在3加2的高考科目设置形式,改成3加X的形式。这里“3”为语文、数学、外语,X为中学所开设的其它六门必修课(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中的一门或两门,条件成熟时还可增加一门综合能力考试。马金科在谈到酝酿中的高考考试形式的改革时,曾提出五点思路:“1、建议各科试卷实行多样化。将国家统一命题开考的高中9门文化课,每科按水平分为A、B两种两个层次来命题,A卷侧重基础知识和一般能力要求(题型为选择题),B卷侧重学科性向能力(题型为非选择题)。考生按选考科目参加A、B卷考试。实行分卷计分。2、数学科实行文理合卷。3、在英、俄、日等语种中,先以英语为试点,加试听力,并探索英语成为水平性考试的可能性。改目前一年只考一次为一年考两次。5、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录取自主权。”(见《成都商报》1998年9月30日)稍后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马金科又在媒体上称高考一年考两次,仍只是个设想而已,考两次仍有待时日。(见《华西都市报》1998年11月4日)

当然任何一项新举措的实施都必然有个时间过程,但是改革高考制度确是宜早不宜迟,因为我们喊“素质教育”的口号已经多年了,为什么不能得到具体的实行,原因固然是很多的,但与我们选拔型的考试制度而非资格型的考试制度有关,那么我们能否像美国一样,将资格考试和评价型考试结合起来,加上高中时期的成绩(而成绩分能力型成绩和基础知识型成绩),作为升入大学综合考察的标准呢?实施起来虽有困难,也不是一点实施的可能性都没有。这样虽然强调了成绩,但也强调了能力。自然这要加强高校招生和办学的自主性,以及高校自我命题的可能性,以及分配完全市场化。也就是说,必须要给高校以更大更实在的权利,不改革高校的经营管理模式,比如“学校办社会”等非市场化机构设置,就不可能实现高考制度的真正改革。因为入学方式,学制的改变是否具有弹性(是一律的四年制或是修满学分即可提前毕业,是必须一直在学校连续学满直至毕业呢?还是因为可以理解的原因推迟入学或推迟毕业。只有将现今僵死的一律本科四年制、专科三年制的死学制,改为弹性学制才能适应现代多元化办学及社会的需要),分配制度的改革,人才需求的社会总量宏观预测系统建立,人才(包括对学生评价标准的变更,或者教育评价体系采取的是过程型还是结果型评价标准,或者二者皆而有之)评价标准的变化等等。

固然,我们不可能有像美国那样高的大学入学率,是有点不现实,比如人口过多,对教育造成极其沉重的压力,经费的短缺亦是困扰着教育的致命难题,也没有很多所大学来满足更多的高中毕业生上大学的愿望。也就是说人们对教育的普遍需求与教育的供给能力,始终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也就意味着高校改革,必须包括允许更多的私立大学的创立,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激发起他们办学的积极性,使其产权明晰,实行校董事会负责制,而非现今高校采取的校长负责制。没有高校的改革,高考考试制度的改革就是一句空话。虽然3加X的做法,也是对原有的考试制度作了一个小的更动,受到包括学生和老师的欢迎,但这种考试的选拔功能没有多少改变,而且会使学生过早在乎专业,更加剧了现今大学里普遍存在的通才教育弊端(见《华西都市报》1998年11月12日。)。因此必须痛下决心,加快改革高考考试制度的步伐,在其它教育制度的配套改革下,才能避免分数杀人的惨状再次发生,赓续我国教育良好发展的未来。

害人的乌托邦

我们现今的教育从小就围绕着考试的指挥棒转,使得学生从小就像被捆绑上一辆永不止步的战车,没有得闲之日,无时无刻不生活在充满考试的学校教育中,使得大批的学生不堪重负,因此厌学、逃学、自杀、变态等各种异常现象层出不穷,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正是在此种情状下,1997年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栏目曾做一期谈高考的节目,一位刚考上大学的女生视死如归地对待高考:“我以我血荐高考”;现就读于四川师范大学,《梦里花季不下雨》一书的两位作者刘超、彭柳蓉不无激愤地说:“高考不死,大难不止”(《华西都市报》1998年11月10日。);有高中学生则干脆“新编”鲁迅先生名篇《纪念刘和珍君》,来表达对现在学校学习生活的强烈不满,“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而在老师发下一大堆练习卷时,大声疾呼“40多张卷子(原文是“40多个青年的血”),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哪里还能有什么言语?”老师宣布考试,大家便哀叹:“我正有去死(原文为“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一旦卷发下来便视死如归:“真的猛士,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小葵《鲁迅名言新编》,见《南方周末》1998年10月9日)这真是视自己为“学习烈士”、“考试烈士”了。为学如此,其苦可知。而另一外刚参加了中考的“苦恼女孩”则要“武装起义”,她的意见真是使人振聋发聩:

如果有一天,全国的学生进行一次新“五四”运动,炸学校,拒考试,烧课本,那本人积极参加。

记得,曾经与同学幻想过回到“文化大革命”年代,也许对很多成年人来说,那是地狱,可对我们来说,却是天堂。无需面对那枯燥的课本和三大书包的学习资料,唱出我们的心声。(我知道我们这样根本不对,可是我真的不想像现在这样。)(《我要“武装起义”》,见《南方周末》1998年8月28日。)

好了!已经够了!!我们不必再征引各种“民愤极大”的、对当今教育尤其是考试制度的深刻“大批判”了。我们不知教育界的有识之士是着何感想,反正我是有点“痛定思痛,痛如何哉”的沉重。我们再不思在教育上痛下改革,恐怕要贻误的就不只是几代人了。从他们对考试的厌恶程度来看,已到了“敌人矛盾”的地步,但他们又无力抵抗制度对人的规定,只得“与狼共舞”,“与狮同眠”,时刻“如临深渊,如屡薄冰”,实在到了寝食难安的悲惨境地。他们想“炸学校,拒考试,烧课本”,想像文革时期的学生那样“放长假”,但他们面对的又却是两难困境:“我知道我们这样根本不对,可是我真不想像现在这样”。而我们现在需要着力解决的就是这种不尴不尬的两难困境。是的,我们得承认1977年之恢复高考制度,是近二十年来,影响最为重大的社会事件之一,比如1998年12月16日在京公布的,有关认识改革20年成就的大调查就表明,恢复高考制度成为20年来中青年首选的社会事件,其中有55·5%的人认为,恢复高考制度是过于20年中对自己影响最大的一件事,处在31至40岁处龄段的人是受这一事件影响最大的社会群体。(参见《成都商报》1998年12月18日摘自《羊城晚报》的报道)但是高考制度经过发展,逐渐显出它的弊端。一方面,有些经过艰辛而获得高考权利的人,往往很难理性地评价1977年的恢复高考考试制度和1978年所谓的“大转折”,更不思考现今高考制度的许多弊端,廉价地赞美高考考试制度的“公正性”。正像学者徐友渔所说:“我理解,对许多人而言, 那是在败在此一举的关键时刻,但我不赞成以自我为中心,以个人荣辱得失作为判断历史的标准。中国要臻于理想境界,还需要不止一次的更深刻的变化,那一段拨乱反正时期,说到底也就是结否荒唐岁月,较为恢复了常态和理性。我担心,这一次变革的受惠者许多已经功成名就,满足于现状,他们开始现身说法,用赞哥和自誉代替问题意识和忧患意识。”(徐友渔《意料之中与意料之外》,见《成都晚报》1998年11月27日。)另一方面,高考考试制度的废除的确带来不可估量的坏影响,因为稍有一点教育历史感的人都知道,正是“文革”时废除高考制度给我们当今中国的教育,带来了至今大家都还不得不接受的、不得不承担的恶劣后果。而对大多数忘却那一段历史或茫然无知的人来说,正有回顾反思,深入检讨的必要,因为我们当今教育的不少弊端病症,正是从过去学校教育的失误,从许多“乌托邦”式的教育政策承袭而来。以前,虽有人回顾过1949年到1977年这二十八年间的教育,然大多空话废话、假话套话连篇,不愿正视现实,这实在对当今教育改革留下了一些不必要的“禁区”。

在推翻自己的“敌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家,必然会出于“阶级义愤”,或者出于自己的利益选择一些与此前迥然不同的教育政策和方针,来向别人表明自己与此前所行教育政策的决裂。比如1949年底,召开的新中国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讨论解决的五个问题中,有三个突出要解决的问题与此前的教育方向不同,第一条“草拟了工农速成中学的实施方案”;第四条“初步交换了新解放区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经验,讨论了如何正确执行‘维持原校,逐步改善’的方针,与争取、团结、改造知识分子的政策”;第五条为“讨论了关于私立学校的管理与改造问题”(转引自毛礼锐、沈灌群主编《中国教育通史》第六卷P8,山东教育出版社1989年3月第一版。)。我们可以先就这三条对将来教育的影响谈一点自己的浅见。“工农速成中学”的设立,说明教育培养方向的改弦易辙的问题,同时也说明了教育中的歧视性问题已初露端倪,这为后来给工农干部降低分数上大学,革大学生的学生,推广至家庭出身好的子女易通过,政审易合格,其他尤其是“异类分子”,有问题的人则不易上学,埋下了伏笔。尽管社会主义是人民当家做主,但很多已是人民的由于其祖宗三代的恶劣成分,子女却不能正规上学,永远被打入另册,失去了进高校深造发展的机会。也是血统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影响教育发展的前兆。

“农工速成中学”的设置固然是为了显示人民的教育,把大批忙于打战的干部用此法使其“知识速成”,让他们尽快地能走上新的领导岗位,或者有机会到大学深造。其实一个更为棘手而隐藏的原因是,由于彼时的动荡平息未久,人们处于观望阶段,使得本来基础不够夯实的中学教育,更加凸显出荒芜之弊,因而导致了高中毕业人数,远远低于大学招生的人数,所以“农工速成中学”也是彼时对中学教育基础薄弱的急救措施。在此等情况下,考试制度的弊端固然尚未显露出来,但这样招过于考的招收模式,无疑有极大的弊端。这种症结,就像研究大学生代际问题的学者王东华所说:

从1950年至1960年这11年中,有6年大学招生数超过了当年的全部高中毕业生数。1952年大学招生7·9万人,但这一年全部高中毕业生却只有3·7万人,这样,大学新生中没有受过完全中学教育,或非学生化的中学毕业有年的经过社会凝冶的学员数,高于当年全部高中毕业生总数,其比例为1·13:1。1960年大学招生数32·3万人,但同年全部高中毕业生数却只有28·8万人。在这11年里,如果以每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全部进入大学学习计,尚有22·8万大学新生为非高中应届毕业生,占全部新生的七分之一。如果以这11年所有的高中毕业生都进入大学计,至少有11万没有高中毕业的学员进入大学学习。(王东华著《新大学人》P3,海天出版社1993年10月第一版。)

这样的招考失衡,无疑有损于高等教育的质量,也堪称世界教育奇观。分析起来,战乱 刚刚平息,国家需要大量建设人才,而对彼时已经毕业的知识分子尤其所谓的资产阶级分子,又不信任,固然宁可使一些有用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闲置浪费掉,也不肯利用他们。而那些被利用起来的,则要经过无数折腾的“改造”,人一处于监督和不信任之中,要能尽其所能,简直是白日做梦。这样就必须自己努力培养自己的“红人”,使其也“专”起来,以达到“又红又专”,后来阶级斗争扩大化,“专”与不专根本就不是个判别标准,而且是“反动”的标志,只要他“红”就行了,这样对知识的要求就降到了中国有现代意义上的学校以来的最低点。“文革”时期推荐的工农兵学员制也是“农工速成中学”,降低工农干部入大学标准的延续,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近三十年的高等教育基本上都处于不正规状态。五十年代大学毕业的,许多由于成份好而非学问好,教书育人能力强而留到了学生,作为老师特别是师范学校的老师,当以后教育相对正规化,需要用知识来哺育学生的时候,他们知识结构的偏差,学问教书底子之贫弱,就暴露得特别明显。他们讲课既无特点亦无趣味,研究学问既无创造亦无深度,因循蹈袭,拾人牙慧,倒成了他们的特点,而他们中有不少人正是现在大学里的硕士、博士生导师,无法想象,以前的教育缺陷会将恶果延续到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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