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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保险器——会计错弊防范手册》
会计错弊与防范综述
一、会计错弊的涵义及成因
□涵义
1.会计错误和会计舞弊。会计错误是指会计人员或有关当事人在计算、
记录整理、制证及编表等会计工作或与会计有关的工作中,由于客观原因所
造成的行为过失。会计舞弊是指会计人员或有关当事人为了窃取资财而采用
非法手段进行会计处理的一种不法行为。
2.会计错误与会计舞弊的区别
会计错误与会计舞弊都是与会计原则、会计目的相悖的,都不利于会计
职能的充分发挥。这类问题发生后,都会造成会计资料之间或会计资料与实
际经济活动的不符。但会计错误与会计舞弊有着本质的区别。尽管如此,但
二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错误和舞弊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让。
某些舞弊者也往往借错误之名行舞弊之实,即采取故意制造错误的手法达到
不良企图。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结合各种因素,正确区分错误和舞弊,
恰当处理两种性质不同的错弊行为,以达到保护无辜者,惩治违法者的监督
目的。
错误与舞弊主要区别如下:
(1)原因不同
错误形成的原因是客观的,是行为人不精通业务、技术和政策,不精心
操作以及单位管理不善造成的;而产生舞弊的原因,却是行为人经不住物质
利益和管理漏洞的诱惑,侥幸或故意为之所造成的。
(2)手段不同
错误产生时行为人没有采取故意手段,错误发生后行为人也不去实施掩
盖手法;而舞弊则不同,行为人在舞弊时就采取篡改凭证、重复报销等故意
手段,舞弊后又往往实施销毁证据、转移钱物等掩盖手法,所有手段都是围
绕着舞弊这个中心目的而策划和实施的。
(3)形式不同
错误一般表现为原理性错误和技术性错误,错误形式比较明显,如借贷
不平、书写错误等,可以通过正常业务程序得以自我校验并改正;而舞弊在
形式上则较为隐蔽,迹象不明,结果难查,一般通过正常业务程序难以发现
和纠正,如开具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等,就比较隐蔽和难以查证。
(4)目的不同
错误不是行为人故意所为,行为人也不以实现错误的结果为目的,也即
不以侵吞钱物、粉饰财务状况为目的;而舞弊则恰恰相反,行为人正是为了
实现舞弊的结果,如贪污公款、盗窃财物、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等,而筹划、
制造和掩盖舞弊行为。
(5)结果不同
错误是由于无意所为,因此,其结果在数值上可能是正数也可能是负数;
在形式上可能是不影响核算内容的形式性错误,也可能是影响核算内容的实
质性错误:此外,错误的数额一般较小,且不据为己有。但舞弊,其结果在
数值上,若是侵吞财产一般表现是实物负差(财产短缺),若是粉饰财务状
况则是帐面正差(利润增加);在形式上,一般是对核算内容有影响的实质
性错误;最重要的是,舞弊所形成的结果,总是使国家、集体或他人资财遭
受损失,行为人或行为人所在单位获取非法所得或收益,如个人虚报冒领、
骗取钱财,单位虚列成本、偷漏税收等。
(6)性质不同
由于错误和舞弊在原因、手段、目的等方面的本质不同,决定了二者在
性质上的截然相反,即前者属于一种过失行为,而后者则属于一种不法行为。
□会计错弊的行为主体
1.会计人员。会计人员是会计核算与管理活动的主体,直接且经常参与
会计工作或活动。某个会计人员或几个会计人员合谋、为达到不良目的而进
行非法的会计处理。如涂改发票、伪造单据、利用非本单位业务凭证进行欺
骗,虚报费用。又如在现金日记帐上虚增、虚减合计数,窃取库存现金。
2. 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单位领导人员指使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人员或
与这些人员共谋,为了偷漏税款、损害国家利益进行非法的会计处理。而受
指使的会计人员未向主管部门或审计机关反映详情,这时的行为便是受指使
的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受指使的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同样负有法律责任。
3.受指使的会计人员若向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作了反映,这时行为人是
单位领导,单位领导负法律责任。受指使的会计人员不负法律责任。
4.单位职工或其他有关人员为窃取国家财产或集体资财利用单位内部管
理制度不健全而造成会计处理不合法,这时会计弊端的行为人是单位职工或
其他有关人员。如单位的采购员利用会计部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虚报多
报、重报差旅费。
□会计错弊的特征
1.多样化。如随意提供坏帐准备金,未对资本金予以保全、未按规定进
行产品成本与销售成本计算等;再如对于营业外支出,既存在过去虚列多列
等问题,也增加了将有关违反税
法支付的滞纳金、罚款列入营业外支出后,在计缴所得税时,未将其计
入应税所得中的问题,等等。
2.复杂化。我国实施新的会计与税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与国际
惯例接轨,其总体效果是减少了国家以行政手段对会计工作及其所反映的经
济活动的管理,增强了企业与会计主体自我会计设计与管理的能力与机会。
应该说,这是科学与合理的。但是,也应该看到与预测到,在我国目前各种
经济制度新旧交替、会计与税制尚未真正与国际接上轨的背景下,企业与会
计主体自我会计设计与管理机会的增加从一定意义上讲也促成了制造会计错
弊的动机与机会;这样,在缺乏外部强有力制约的情况下,加之上述会计错
弊又呈多样化特征,就使得会计错弊又更趋复杂化了。
3.隐秘化。隐秘,是会计错弊固有的特征。在会计错弊趋于多样化与复
杂化后,这种固有的特征也就更加明显了。
□会计错弊的成因
1.造成会计错弊的客观原因
(1)由于会计人员或有关当事人不熟悉会计原理。会计原理是会计人员
处理会计业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原则。会计人员若是生手,工作
起初对此不甚熟悉就会造成会计错误。
(2)由于会计人员或有关当事人工作疏忽。会计人员或有关当事人工作
粗心、责任心不强也会造成会计错误。如会计凭证上的有关数字计算错误,
帐户记串、记重等会计错误,其形成原因并不是当事人不懂业务,而是由于
其工作粗心和疏忽所致。
(3)由于会计人员或有关当事人不了解有关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规。
会计人员必须按照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对本单位、本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核
算与监督。如果会计人员对国家的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不熟悉、不了解,就
会造成会计错误。如新的会计制度和法规颁布后,会计人员未及时学习和掌
握,在工作中就会出现执行已废止了的会计制度和法规的会计错误;对新的
会计制度和法规理解不准,在执行中也必然会出现偏差,就会形成会计错误。
(4)由于企业或单位的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单位或企业财会部门、
物资保管部门与使用部门之间若在工作程序与管理制度上不配套不协调,就
会造成有关帐证、证证、帐帐、帐实等不符。如有的单位在材料领用手续上,
不是根据生产任务制定用料计划,然后根据用料计划和生产进度制领料凭
证,经生产班组、车间签证后到仓库领料;而是随意领发材料,缺乏部门、
人员之间的控制手续。这样就会造成材料及成本帐证、帐帐、帐实不符的问
题。
可见,造成会计错误的主要原因是客观环境。但值得说明的是,有些会
计弊端有时是以上述客观环境或原因为遁词或挡箭牌而出现的。如利用单位
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而故意多报销费用,或以自己不了解新颁布的会计制
度为借口,故意进行不合规定的会计处理等。
2.造成会计错弊的主观原因
(1)具有制造会计弊端的外部的客观环境和条件。这种客观环境可以从
两方面分析:一方面是大环境,这主要是国家缺乏强有力的宏观经济调控机
制,经济监督系统不完善,存在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问题。如目前,审计
监督与财政、银行、税务等经济监督形式存在诸多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
对经济活动存在要么重复监督、要么无人监督的现象,没有形成以审计监督
为中心的健全有效的经济监督系统;在经济监督过程中,审计或其他专业经
济监督形式的监督人员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这样,就为企业或单位制
造会计错弊(会计弊端)提供了大气候。又如,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也为有
关人员贪污、挥霍公款,为会计错弊制造了氛围。另一方面是小环境,这主
要是从某一单位或部门的角度讲,在其内部存在着管理混乱、内部控制系统
不健全,如企业或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等
经济监督机构,在职工中未经常地、正确地进行经济法制教育,致使单位职
工缺乏法制观念等,所有这些都为有关行为人制造会计错弊提供了可乘之
机。
(2)具有制造会计弊端的不良动机或企图。有关人员制造会计弊端尽管
需要有客观环境和条件,但根本原因还是其内部行为动机或企图。一些单位
的领导、会计或其他职工本位主义、小集团思想、私欲观念严重,法制观念
淡薄,只想着本单位、本企业及个人的利益和名誉,不惜巧取豪夺国家和人
民的利益,弄虚作假,化大公为小公甚至化公为私。这是会计错弊形成的根
源,因为会计错弊作为一种违纪的表现形态是自古就有的,可以说是随着会
计的产生而产生,伴着会计的发展而变化与复杂,而且会计错弊还得随着会
计的不断发展与科学程度的提高而越来越多样化、隐秘化与复杂化。会计错
弊的这种变化着的特征都是与社会、经济、政治等制度相关联的。伴随社会
发展与进步的阴影——私欲,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只有表现形式与程度不同,
但并不能得到消除,这种情形在会计上的表现就是制造会计错弊,以达到满
足私欲的目的。
二、会计错弊的手段及其危害
□会计错弊的手段
1.不开发票
不开发票,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取款项,不开发票,挪用或占有
收入,同时,偷漏税收。其具体有:
(1)行为人收取款项,不开发票,不予报帐,收入占为己有。
这种行为多发生在收取罚没收入、提供劳务和出售帐外物资等活动中。
(2)行为人收取款项,不开发票,按领导旨意,交存小金库或私自瓜分。
(3)行为人收取款项,不开发票,单位偷漏税收。
国家规定,单位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需根据普通发票收入数额征收营
业税,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增值税,根据流传税计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
加,根据应税利润总额交纳所得税。不开发票,则可漏计以上税收。
2. 开白发票
开白发票,指行为人开具或索取不符合正规凭证要求的发货票和收付款
项证据,以逃避监督或偷漏税收的舞弊手段。其主要手法有:
(1)打白条,顾名思义就是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在白纸上书写证明收支
款项或领发货物的字样,作为发票。
(2)以收据代替发票。
(3)以发票存根联、记帐联等充作报销联。
(4)不按发票规定用途使用发票,如以饮食服务行业发票代替零售、批
发商业发票等。
(5)不按发票规定要求开具发票,如不加盖财务专用章等,有关人员不
签字等。
3.阴阳发票
阴阳发票,也称阴阳术或大头小尾,是指行为人在开具发票等凭证时,
根据需要在存根联、记帐联、收款联和报销联上各填具不同的数量和金额。
其具体手法为,在开具发票时,在报销联前垫上异物,使该联成为空白,然
而再按需填具空白联,或者干脆将报销联撕下,按需填写,从而形成报销联
同其他各联不同的阴阳发票,阴阳发票表现为:
(1)收入款项时,将报销联按实际收到的数额填写,交付款人收执,而
将收款联、记款联和存根联较小数额填写,贪污其差额。此法多发生在小型
零售企业,以及收取管理费、劳务费、咨询费、罚没款等非实物资产或处理
废旧物资、边角料等帐外物资业务中。
(2)支付款项时,要求收款单位在发票联上多开具金额,而实际只按应
付帐款支付款项,将报销后的差额据为己有。
4. 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指行为人在开具发票时,除在金额上采用阴阳术外,还开列
虚假品名、价格、数量、日期等,以蒙混过关,便于报销。具体手法为:
(1)虚假品名。用便于报销的物品名称代替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实物名
称。如购化妆品开列为劳保用品,购营养品开列为药品等。
(2)虚假价格。按需要开列价格或按照虚假货物品名开列相符合的价
格。根据收款方、付款方作弊的不同要求,虚假价格具有高开、低开、平开
三种方式。
(3)虚假数量。按需要开列数量或配合虚假货物价格开列数量。根据收
款方、付款方作弊的不同要求,虚假数量具有多计、少计、等计三种方式。
(4)假票真开。用假发票开具真实业务。
5.模仿签字
模仿签字,指行为人模仿单位主管人员的笔法,在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发
票、收据等凭证、文件上,签署诸如“同意报销”等批示,以及主管领导的
签名,以骗取“同意”的作弊的方法。这种作弊方法,被财务人员使用具有
隐秘性,被其他人员使用也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尤其是在财务主管领导不经
常检查会计凭证的单位。如某单位报销程序和手续为:金额超过50 无者由单
位领导审批,交会计(兼出纳)报销;金额不足50 元者由办公室主任(兼财
务科长)审批,交会计(兼出纳)报销。该会计员将私自购货的发票覆盖在
领导签字上面模仿签字,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频繁使用该手法52 次,作弊
金额达24000 余元。
6.私刻公章
私刻公章,指行为人不经单位授权和主管部门审批,私自刻制或委托他
人刻制单位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的不法手段。由此刻制公章,尤其是通过
专业人员刻制的公章,一般能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因而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例如,上海沪东汽车运输公司留职停薪人员徐某即采用这种手法,私刻了一
枚吴淞皮件厂公章和一枚财务专用章,通过熟人搞到一张该厂营业执照复印
件、一张空白购销合同和一张作废的空白商业承兑汇票,骗取海南省海口市
“双江”实业公司价值55 万元的双绉丝绸面料,致使该公司蒙受较大损失。
7.伪造帐证
伪造帐证,指行为人使用涂、改、刮、擦以及利用化学药品等方法更改
帐簿或凭证的日期、摘要、数量、单价、金额、会计科目、填制单位或接受
单位名称,或者采用伪造印鉴、冒充签名、涂改内容等手法,制造证明经济
业务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和明细帐、总帐、会计报表,以实现舞弊或粉饰
目的。例如,某农药厂职工利用一张字迹模糊、只有小写金额没有大写金额
的药费发票,在金额“0.87”元前添写“12”,改为120.87 元,同时按120.87
元添写加大金额,在财务科顺利报销。
8.盗用凭证
盗用凭证,指行为人购买、索取或窃取空白原始凭证或结算凭证等,私
自填制,以隐匿收入或虚报冒领。盗用凭证包括“盗”和“用”凭证两个方
面。
“盗”包括购买空白发票、索取空白发票、窃取空白发票和伪制空白发
票等非法获取凭证的行为。“用”包括窃用空白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用于
报销;窃用空白收据,收款不入帐;窃用空白发票,销售收入不入帐;窃用
领料单,冒领物品;窃用空白支票,冒领存款等。
9.隐匿帐证
隐匿帐证,也称缺号漏帐或消帐灭迹,指行为人为掩盖事实真相,隐匿
或销毁证明经济业务的凭证或帐簿。隐匿帐证主要包括:
(1)隐匿能证明帐务收入的原始凭证存根,造成缺号,不予记帐,贪污
收入。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作废者要加盖“作废”戳记
并妥善保存,作弊者为逃避检查,撕去与作弊行为有关的凭证存根。
(2)隐匿能证明不法经济行为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或帐簿报表,造成
有帐无证,或帐表俱无,难于查清,这多发生在作弊迹象即将暴露或内部控
制不严格的单位。
10. 重复报销
重复报销,指行为人将一项经济业务报销两次或两次以上。其具体手法
是:
(1)报销某项经济业务时,不注销发票,以后再用该发票报帐。
(2)在一项经济业务取得几份或几联原始凭证时,先用一份或一联凭证
报销一次,然后再用另一份或另一联凭证重复报销。
11.变相报销
变相报销,指行为人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支出项目采取更改名义、内容、
方式等方法,变换为合法项目加以报销的作弊手段。具体手法有:
(1)化整为零。对数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支出,分数次进行报销,使每次
金额都在允许范围内。
(2)化明为暗。对内容不符合报销范围的支出项目,以合乎规定的名义
报销。如出差期间,将用餐费计入住宿费,变相报销。
(3)以此补彼。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项目不予报销,但在其他合规项目
中多计报销金额或以其他名义予以补偿。如司机违犯交通规则被罚款,按规
定不予报销,但领导却批准给予相应金额的加班补助。
12.坐支现金
坐支现金,指行为人违反现金管理制度,将应交存银行的收入或应由银
行结算的支出,不通过银行办理,而直接以收入的现金进行支出并不通报开
户银行的作弊手段,主要手法有:
(1)收入现金不入帐,直接用于支付货款或帐外支出。
(2)购销货物不结帐,物物交换,变相坐支。
(3)谎报特殊需要,要求坐支,实则为无理坐支。
13.套取现金
套取现金,指行为人将银行存款和非现金结算凭证,非法转换为现金或
现金支票的作弊手段。主要方法有:
(1)将本单位的非现金结算凭证存入外单位的银行帐户,然后从外单位
提取现金或现金支票。
(2)用非现金结算凭证支付货款,将货物转卖,换取现金。
(3)将外单位的非现金结算凭证,存入本单位和开户银行,然后由本单
位交付现金或签发现金支票。
14.公款私存
公款私存,指行为人将本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开户,在银行中存储的作
弊手段。具体弊端为:
(1)行为人非法食息。
(2)行为人挪用或私自出借公款。
(3)私存公款,形成单位“小金库”,用于不法支出。
(4)私存公款,单位逃避债务和银行监督。
15.公款私汇
公款私汇,指某些拖欠银行借款的企业,将单位外埠收入以私人名义汇
至本企业,以逃避银行债务。如某企业于5 年前在某工商银行借有一笔50
万元贷款,到期后该企业屡催不还。今年该企业在外地施工收入80 万元,为
逃避银行债务,便以私人名义汇至本企业。
16. 出借帐户
出借帐户,指行为人将本单位银行帐户非法借予他方使用。具体手法是:
将外单位现金存入本单位银行帐户,同时开出一张等额转帐支票,以本单位
名义付款给指定单位或借用帐户者,而在会计上不作处理。
17.多头开户
多头开户,指行为人在不同银行中分别开设帐户,根据需要将不同资金
在不同帐户中结算,以隐匿资金或逃避银行监督。如某单位在工商银行、建
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各开立一帐户,分别将债务在工商银行中结算,将债权
在建设银行中结算,而将帐外资金在农业银行中结算,以逃避其在工商银行
中的借款和未付客户的货款。
18.空头支票
空头支票,指行为人在银行存款不足的情况下,签发票面额大于银行存
款金额的支票,以欺骗客户的作弊手段。如某企业资金困难,又急需购买一
批材料,即签发空头支票交付对方,骗取该批材料。
19. 盗用支票
盗用支票,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窃取支票使用或未经许可私自签发
支票的作弊手段,具体手法有:
(1)出纳人员私自签发支票,支付私人费用或向银行提取现金占为己
有。
(2)业务人员私自签发因业务需要取得的已盖章的空白支票,支付与单
位业务授权无关的费用,或向银行提取现金占为己有。
(3)单位职工或社会人员私自使用捡拾、盗窃或其他途径非法取得的支
票。
20. 设小金库
设小金库,也称小钱柜,指行为人在规定资金或基金之外,私自筹集或
转移资金,帐外私自存储以供本单位自由支配的作弊手段。主要手法有:
(1)变卖废旧物资、帐外物资,收入不入帐。
(2)收取管理费、劳务费、罚没收入等,不报帐,私自存入小金库。
(3)收回已注销的应收帐款,应收票据以及业务人员上交的回扣、折让、
损失补偿等,不入帐,私自存入小金库。
(4)停薪留职人员工资、兼职人员所交收入等,私自存入小金库。
(5)公款私存,公物私卖,进入小金库。
(6)转移收入,截留利润,逃税漏税,进入小金库。
21.设小仓库
设小仓库,指行为人私自筹集或转移应记录在帐上的财产物资,帐外私
自存储,供本单位自由支配或变现的作弊手段,主要手法有:
(1)隐匿产量,转出产品。
(2)多报消耗,转出材料。
(3)虚报库存盘亏和损毁,转出材料和产品。
(4)虚报外购材料或发出商品途中损失。
(5)筹集废旧物资、回收包装物等帐外物资。
22. 白条抵库
白条抵库,指行为人违反财会制度和处理手续,用便条、收据、临时凭
证等来抵充现金或实物的作弊手段。主要形式有:
(1)出纳人员挪用现金,以白条充作现金。
(2)单位职工和领导借用现金,出纳人员同意出借,以白条抵库。
(3)仓库保管人员或单位人员私借库存实物,以白条充抵库存。
23.无证记帐
无证记帐,指行为人无会计凭证而进行帐务处理的舞弊手法。按规定,
除结帐凭证和更正错误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一切帐户都必须以合
规的记帐凭证和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发生无证记帐的原因,除少数因缺
乏会计基础知 识违反记帐规则外,大多是用作粉饰或舞弊的手段。它同汇总
增列和汇总减列一起,常被概称为“飞过海”或“瞒天过海”。主要手法为:
(1)无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如某企业为粉饰财务状况,虚构产品销
售,授意财会人员设法增加100 万元销售收入,财会人员即直接编制记帐凭
证:“借,应收帐款1000000 元,贷:商品销售收入1000000 元”,摘要填
写为销售商品给某公司,并据以记帐。
(2)既无原始凭证又无记帐凭证,凭空直接记帐。如上例也可以不填制
记帐凭证,直接在“商品销售收入”和“应收帐款”明细帐中登记:在摘要
栏中填写“销售商品给某公司”,在金额栏中分别贷记 1000000 元和借记
1000000 元,并虚构日期、记帐凭证号码等。
24. 错计误写
错计误写,指行为人在财会税处理中,故意制造计算错误和书写错误,
以掩盖作弊的手法。计算错误和书写错误,通常属于无意差错,某些作弊者
常常利用这种观念,在收付货款、分配费用和制证、记帐、编表等会计计算
和书写中,故意制造计算错误和书写颠倒、移位和笔误等,达到贪污或粉饰
的目的。主要手法有:
(1)多列收入法。收取货款或劳务费用,若不凭票报帐,便故意错误地
多计多收应交款项,贪污差额。
(2)少列收入法。收取货款或劳务费用,若凭票报帐,便故意错误地少
列实收款项,贪污差额。
(3)多列支出法。错误地多计支出数额,为有关人员谋取误差款项,或
多列料、工、费使用量,调节成本利润。
(4) 少列支出法。为粉饰财务状况,故意少算料、工、费,虚减成本,
虚增利润。
(5)故意颠倒。根据需要将两个位置相邻、大小不等的数字,故意颠倒
次序,进行舞弊。此在制造收入、支出弊端时,大小数字具有不同的颠倒方
法。
(6)故意移位。根据需要,故意将小数点前后移位,扩大或缩小收支数
额,进行舞弊。
(7)故意笔误。根据需要,故意误写收支数额,进行舞弊。
25. 重漏错帐
重漏错帐,指行为人在登记明细帐和总帐中,为实施不法行为,而故意
采取重复记帐、遗漏记帐和错误记帐等手法,以掩盖舞弊行为。重帐、漏帐
和错帐,在会计处理中通常属于无意差错,但故意重帐、漏帐和错帐,则是
不法分子作弊并掩盖弊端的手段。其主要手法有:
(1)单向重帐。即重复登记帐户借户或贷方,此法往往配合使用单项漏
帐或缩小其他科目借方或贷方金额,以保持总额平衡。如在产品销售收入分
类帐贷方重复登记一笔销售业务,而在应付帐款明细帐中漏记同等数量的贷
方发生额,则可虚增收入和利润。
(2)双向重帐。即重复登记借贷双方帐户。此法多用于粉饰财务状况,
如对一笔“应收帐款”和“营业外收入”业务,在各自分类帐中重复登记,
则可调节利润。
(3)单向漏帐。即遗漏登记帐户借方或贷方,此法往往配合使用单向重
帐或扩大贷方、借方金额,以保持借贷平衡。如在登记“制造费用”分类帐
时,漏记借方或贷方,则会减少或增加成本费用,调节利润。
(4)双向漏帐。即借贷双方都遗漏记帐。如在“银行存款”帐户借方和
“预收借款”帐户贷方,各漏记一笔2000 元的业务,则可将该笔存款转移或
贪污。
(5)错记方向。即将应登记借方科目的业务故意记入贷方,或将应登记
贷方科目的业务故意记入借方。
(6)错记帐户。即将应登记在该帐户的业务故意登记在其他帐户,或将
应登记在其他帐户的业务故意登记在该帐户。
26 .汇总增列
汇总增列,指行为人在汇总凭证和结帐等过程中,加总时故意同时多加
借贷双方金额、虚增凭证或帐面金额,并保持借贷平衡的作弊手法。如对支
出现金业务,按正确方法和金额编制凭证并记帐,但在加总小计或合计时,
多计现金贷方数和对应帐户借方数,这样总帐科目借贷余额相等,但现金帐
面余额少于实际库存,其帐实差额则可供作弊者使用。
27.汇总减列
汇总减列,指行为人在汇总凭证和结帐过程中,加总时故意少加借贷双
方金额,减少凭证或帐面金额,并保持借贷平衡的作弊手法。如在分配工资
费用时,为粉饰财务状况,故意漏列工资额10000 元,按此编制“管理费用”
和“应付工资”汇总凭证并记帐,则可减少管理费用10000 元,虚列利润10000
元,达到粉饰财务状况的目的。
28.早收晚解
早收晚解,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把收到的现金或其他可以兑现的支
票、票据等,在规定时间内不记帐,不交存银行,以非法使用的作弊手段。
具体手法是:
(1)收到的现金、支票和票据,不在规定时间内解交开户银行,以便使
用。
(2)收到的现金、支票和票据,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存到非开户银行,侵
占利息并伺机挪用或侵吞。
(3)收到的现金、支票和票据,暂不记帐和交存,待下次收到款项时才
作上一次的凭证和帐务处理,并解交银行,依次循环,挪用金额。
29. 多收少解
多收少解,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方便,将收到的现金或其他可以兑现
的支票、票据等,按较少数额交存银行和记帐,而将差额挪用或侵吞的作弊
手段。具体手法有:
(1)对于收到的现金,不按规定数额交存银行,少解交数额超过库存现
金限额用于坐支、挪用或贪污。
(2)对于同日收到的几份支票、应收票据等,抽取一二份不解交开户银
行,以挪用或贪污。
30 .早领晚付
早领晚付,指行为人利用经手领发款项的机会,领取款项后不按规定期
限交付,从中挪用的作弊手段。具体手法有:
(1)采购物资业务中,领取货款后不及时交付卖方,挪用、私存或借给
他人使用。
(2)发放工资业务中,提前一定时期从银行提取现金后,到工资发放日
方发放工资,或者按规定时间从银行提取现金,超过工资发放日一定时期才
发放。
(3)发放工资业务中,为他人代领工资,领取现金后不及时交付本人,
从中挪用。
(4)在其他支付现金业务中,领取现金暂不交付,非法在该期间占用资
金。
31. 多支少付
多支少付,指行为人利用支取款项的机会,不按实际支取数额交付款项,
从中截留的作弊手段。具体手法有:
(1)超过规定数额支取现金,按规定数额交付现金。例如在领取临时工
工资时,以各种理由设法多领取工资,按既定标准发放工资。
(2)按规定数量支取款项,却按较少数额支付款项。如某出版商按30
元/千字稿酬从出版社领取稿费,却按20 元/千字稿酬支付作者。
32.以多报少
以多报少,指行为人在会计处理时,故意少报实际收支数额,进行贪污
或粉饰的作弊手段。具体手法是:
(1)在财务收入方面,少报某项业务收入,转移为帐外资财进行侵吞,
或少报本期收入转移到下个会计期间调节利润。
(2)在财务支出方面,少报某项费用支出,降低产品成本,或少报本期
成本支出,虚增本期利润。
33.以少报多
以少报多,指行为人在会计处理时,故意多报实际收支数额,进行粉饰
或贪污的作弊手段。具体手法是:
(1)在财务收入方面,少报某项业务收入,转移为帐外资财进行侵吞,
或少报本期收入转移到下个会计期间调节利润。
(2)在财务支出方面,多报某项业务收入支出,差额落为己有,或者多
报本会计期间支出,虚减成本。
34. 以领代耗
以领代耗,指行为人将领而未用的材料物资作为实际耗用处理财务,以
调节产品成本和本期利润。具体手法是:领料车间或其他部门按规定手续领
取材料物资,在即期内少用或不用,财会部门则按领料单作全部耗用的财务
处理。
35.以物抵款
以物抵款,指行为人以材料、产品等货物,充抵债务或支付工资,而作
销售处理,隐瞒商品收入,偷漏流转税和所得税。
36. 以物易物
以物易物,指行为人利用本单位的产品直接交换外单位的材料物资,不
作采购和销售处理,从而逃漏税收的作弊手段。具体弊端为:
(1)不通过银行结算,逃避银行监督和结算费用,造成资金体外循环。
(2)不作采购处理,致使材料采购成本和产品成本核算不实。
(3)不作销售处理,致使产品销售收入和本期损益核算不实。
(4)不作销售处理,漏交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7. 以劣充优
以劣充优,亦称以次充好,指行为人利用次等品、劣等品冒充优质品,
换取私利的作弊手段。具体方法有:
(1)在物资采购中,购买次等品、劣等品充当优质品,骗取等级差额收
入。
(2)在产品销售中,以次等品、劣等品,充当优质品报帐,骗取等级差
额收入。
(3)在货物运输途中,以次等品、劣等品调换采购的优等品,骗取优质
材料和产品等实物。
(4)在物资保管中,以次等品、劣等品顶换优质品,转移或盗卖优等品。
(5)在货款结算中,按次等品价格计收优等品价款,损害公家利益,换
取人情或利益。
38.以优充劣
以优充劣,指行为人利用优质品充当次等品、劣等品,换取私利的作弊
手段。具体手法是:
(1)在处理废旧物资、劣等品、次等品时,夹带优质品实物,换取价值
差额。
(2)将优质品按劣等品、次等品价格处理,照顾关系单位或为本单位职
工变相谋取私利。
(3)用优质品发票报销劣质品实物,骗取价值差额。
39.以旧换新
以旧换新,指行为人借助职务便利,用旧物品冒换新物品进行作弊。具
体手法有:
(1)在物资保管过程中,窃取库存实物后,用废旧物资顶替。
(2)在办公用品使用中,用旧物品换取新物品,如用自己旧照相机、录
相机和电视机,换取单位新照相机、录相机和电视机等。
40. 以贱抵贵
以贱抵贵,指行为人以外观、型号、规模大都相同,但价值低廉的物品
充当价值较高的物品,侵吞价值差额。具体手法有:
(1)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购买廉价品,按高价品报帐,骗取价值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