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昨天我买的是耗子药,所以你今天吃耗子药!
甲说的“昨天你买什么,我今天就吃什么”是有一定的限定条件的,即所买的东西必须是人吃的前提下,我今天就吃什么。但是乙却超越了这个条件,因而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这就是误作绝对式诡辩。
要反驳误作绝对式诡辩,就必须将某个关于客观性事物的普遍性原则的限定条件揭示出来,有关的限定条件明确了,对方的诡辩也就落空了。请看一则关于棋迷兄弟的故事:从前有兄弟两人都喜欢下棋,有一天,哥哥到朋友家下棋去了,家中不慎失了火,嫂嫂叫弟弟赶快去找哥哥回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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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论 辩 胜 术
火。弟弟跑到哥哥的朋友家,看到哥哥正在下棋,就一声不吭地在旁边站着看,直到棋下完了,他才大声说:“哥哥,家里着火了,嫂嫂叫你赶快回去!”哥哥听了,非常生气地说:“你怎么不早说?”弟弟辩解道:“你没见棋盘上写着:‘观棋不语真君子吗’?”
哥哥见弟弟这样不明事理,更加生气了,抬手就打了他一巴掌。弟弟挨了打,仍然呆呆地站着,哥哥的朋友问弟弟:“你哥哥打你,你怎么不还手呢?”弟弟理直气壮地说:“你没见棋盘上写着:‘举手无回大丈夫吗’?”
“观棋不语真君子”
是指下棋时要求旁观者不要为下棋的双方出主意,乱发议论;“举手无回大丈夫”
,是指下棋人举棋为定,不要悔棋。
但是这个弟弟却超越了有关的特定条件,认为下棋时不能说任何话,挨打后也不可回手,这样便荒谬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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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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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陷阱
在论辩中,诡辩者有时故意设置种种“陷阱”
,诱使对手落入他的“陷阱”之中,进而将对手制服,这就是设置陷阱式诡辩。
诡辩者设置陷阱的方式有许多,下面略举一二。
一种是利用带有歧义的语句诱使对方上当,让对方觉得对他有利,当对方上当后,随即对语句作出诡辩者所需要的解释。请看下一则论辩:正值三伏天气,烈日当空,大树下有一个小商贩在大声叫卖:“冰镇汽水儿俩伍毛,快来喝吧!”
有一个外地的过路人听到叫卖声,来到摊子跟前说:“给我拿二瓶!”
小商贩立即打开两瓶递了过来。
过路人喝完汽水,递给小商畈五角钱就要定,小商贩说:“哎,别走,钱不够。”
过路人说;“怎么不够?你刚才不是吆喝‘冰镇汽水儿俩伍毛’吗?”小商贩说:“是啊,一瓶汽水儿俩伍毛,你喝了两瓶,应该是四个五毛,还差三伍毛哪!”
过路人一听,登时气得说不出话来,他又掏出一元伍角狠狠地甩给了小商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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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论 辩 胜 术
“冰镇汽水儿俩伍毛”中的“俩”是有歧义的,既可以指两瓶汽水,又可以指两个伍毛即一元钱,小商贩正是利用这种含有歧义的语句诱使他人落入他的陷阱之中的。
诡辩者有时也会利用人们的思维定势,故意制造假象,诱使人们落入其陷阱之中。
比如,清人采蘅子的《虫鸣漫录》中记有这么一件事:有个恶讼师在六月天替别人写状子。他明知官司必定败诉,但因贪图贿赂而不肯推辞,于是就穿上厚厚的丝棉袄,坐到烧得红红的火炉边写成了状子。不久官司果然没赢,官府追究诬告罪,一追追到这个恶讼师。在公堂上,恶讼师与告状人对质时,故意问道:“我什么时候写的状子?你能把当时的情况说出来吗?”
“那时是六月天,当时你穿着厚厚的丝棉袄,坐在通红的火炉边写的。”告状人回答说。
县官冷笑道:“哪有六月还穿丝棉袄烤火炉的?
分明是你在胡说八道!“
于是便判告状人诬陷罪,把恶讼师放了。
这个恶讼师借助于人们大热天不会穿棉袄烤火炉这一思维定势,制造假象,使县官乖乖地钻进了他精心设置的圈套之中。
设置陷阱式诡辩是一种极其险恶的诡辩伎俩,具体用来设置陷阱的方法还有许许多多。我们要对付这种诡辩,就必须事先了解清楚诡辩者所隐藏的企图,掌握诡辩者的进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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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546。
径,绕过论敌设置的陷阱,只要我们不落入其中,诡辩者也就无计可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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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论 辩 胜 术
他人为据
这种诡辩者对自己的错误不是好好地承认、改正,而是和他人的类似行为相攀比,企图以此证明自己错误的合理性,这就是他人为据式诡辩。鲁迅笔下《阿Q正传》中的阿Q就是如此。
阿Q慢慢地走,对面走来了静修庵里的小尼姑。
“我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这样晦气,原来就因为见了你!”他想。
他迎上去,大声的吐一口唾沫:“咳,呸!”
小尼姑全不睬,低了头只是走。阿Q走近伊身旁,突然伸出手去摩着伊新剃的头皮,呆笑着,说:“秃儿!快回去,和尚等着你……”
“你怎么动手动脚……”
尼姑满脸通红地说,一面赶快走。
酒店里的人大笑了。阿Q看见自己的勋业得到了赏识,便愈加高兴起来:“和尚动得,我动不得?”他扭住伊的面颊。
酒店里的人大笑了。阿Q更得意,而且为满足那些赏鉴家起见,再用力的一拧,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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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746。
“这断子绝孙的阿Q!”远远地听得小尼姑带哭的声音。
这里阿Q欺负小尼姑的理由是假想中和尚动了尼姑,“和尚动得,我动不得?”这就是他人为据式诡辩。这种论辩是错误的,不消说和尚动尼姑没有证据,即使动了,并不等于阿Q也动得,因为如果和尚动了尼姑,和尚是错误的,以此并不能证明阿Q动尼姑是正确的,而只能证明阿Q也是错误的。
这种他人为据式诡辩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比如,常常有人这样争辩:“他可以迟到,为什么我就不可以迟到?”
“他可以拿公家的东西,为什么我不可以?”
更有甚者,有人还以他人的正确来和自己的错误相攀比,企图以此证明自己的错误是合法的。
据报载,某城市某单位,有一位姓张的同志,在横过马路时不走人行横道,值勤民警发现后多次喊话,张某毫不理睬,继续违章前行。当民警跑到张某面前进行劝阻时,张某竟无理地质问民警:“你们民警可以站在马路中间,我为什么不可走马路中间?”
民警站在马路中间,是在值勤,为了维护交通秩序,是正确的;张某不走人行横道,却是违犯交通规则,是错误的,张某这是在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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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论 辩 胜 术
强词夺理
诡辩者明明没理,却硬说有理,无理强辩,这就是强词夺理式诡辩。
有这么一则争辩:住院患者:“这样低劣的饭菜,叫病人怎么吃呢?”
医院炊事员:“你住医院,是来吃药的还是来吃饭的?”
病人住医院,不但要吃药,当然也要吃饭,这位炊事员是在强词夺理,无理强辩。
诡辩者玩弄强词夺理式诡辩,往往是自恃其强,自恃其权势、体力等方面胜过对方,至少不会低于对方。
有这么一个寓言故事:有一天,在山上奔跑的饿狼抓到了一只兔子,并准备吃掉它。
兔子抗议道:“你为什么这样横暴?
你们这些狼老欺负我们兔子,我们兔子可从来没有欺负过你们狼啊!这太不公道了!“
狼说:“这有什么!
我无非是找点吃的嘛,难道你们什么东西也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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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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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回答说:“我们只是吃点儿青草,可从来没吃过一只狼呀!”
狼大叫起来:“嗬嗬?
难道青草就该是你们吃的吗?
你还谈什么公道?你们吃了那么多青草,可青草什么时候吃过一只兔子呀?我要吃掉你们,正是为了给青草报仇。这不算公道,还有什么公道!“
这样一来,狼为了主持公道,就理直气壮地把兔子吃掉了。
狼吃兔子的理由是因为兔子吃了青草,按照狼的说法,兔子吃草不公道,同样狼吃兔子也不公道。兔子不能吃草,同样,狼也不能吃兔子。狼所以强词夺理,无理强辩,是因为其体力上强于兔子而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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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论 辩 胜 术
翻云覆雨
所谓翻云覆雨式诡辩是指诡辩者随心所欲,信口开河,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前后出尔反尔的一种诡辩手法。
据《韩非子。说难》记载:弥子瑕很受卫王宠爱。有一次,他陪同国王在后宫果园里玩。弥子瑕看见树上还有一只白里透红的大蜜桃,就爬到树上摘了下来,咬一口,非常甜,忙把这个桃子送给卫王吃了。卫王很高兴地说:“弥子瑕待我真好啊,吃到美味的桃子自己舍不得吃,就献给我吃。”
过了几年,弥子瑕渐渐失去了宠爱,国王想把他赶出宫去治罪,于是拍案大怒道:“你这个家伙,你当初让寡人吃你吃过的剩桃,借此侮慢寡人,你该当死罪!”
同样是弥子瑕请卫王吃桃子这件事,当初卫王大加赞赏,后来却要办他的罪,卫王前后之话判若两人,这就是翻云覆雨式诡辩。
翻云覆雨式诡辩的要害是自相矛盾,违犯了矛盾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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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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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揭露其自相矛盾的地方。又如:从前有个穷秀才请风水先生看看自己住的地方是否吉利。风水先生指着秀才院子旁边的两条河说:“这两条河把你家本来就不多的风水给冲走了,你注定要倒霉!”
秀才一听想搬家,又搬不起。不久,秀才中了状元,风水先生没等请就来了,对秀才说:“状元郎住的地方像一座八抬大轿,旁边那两条河就像两根轿杆在那儿抬着您,能不升官儿发财吗?”
同样是秀才房子旁边的两条河,风水先生当初说秀才注定要因此而倒霉,后来又说必然会因此而升官发财。风水先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自相矛盾,纯属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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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论 辩 胜 术
对立引伸
所谓对立引伸式诡辩术,是指诡辩者故意从与对方相同的前提中引伸出一个与对方观点针锋相对的结论来与对方相对抗的诡辩手法。比如:有一天,银行贷款部职员对一名顾客说:“你欠这么多债至今没有还,你根本不讲信用。”
“要是我的信用靠不住,那么我怎么可能欠下你们那么多债呢?”顾客反驳道。
从同一个前提:“这位顾客欠银行很多债没有还”
,银行职员由此得出这位顾客不讲信用的结论;而这位顾客却从中得出了一个针锋相对的结论:他的信用是可靠的,因为如果不讲信用,他就不可能欠这么多债。这个顾客这里玩弄的就是对立引伸术。
对立引伸式诡辩术所以是诡辩,就是因为他的推论是错误的,结论是荒谬的。就以上面这位顾客来说,欠债不还就是不讲信用的表现,由此是无法得出讲信用的结论的,他的结论显然是荒谬的。
由同一个前提中引伸出的相互对立的结论,到底孰是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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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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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实践便是最好的检验。请看《吕氏春秋。别类》中记载的这么一则论辩:从前,有个叫高阳应的人,打算建一栋房子。木匠说:“现在还不行,木料还是生的,泥土也太湿。
木头是生的,就会弯曲;泥土是湿的,房子不结实。刚做起来时似乎还可以,不久便会倒坍。“
高阳应针锋相对地反驳说:“照你那样说来,房子恰恰不会倒坍。
因为木料越干就越直越有力,泥土是湿的,就会越轻越结实,用越来越直而有力的木头和越来越轻而结实的泥土做房子,房子肯定不会倒坍。“
木匠辩不过高阳应,只好奉命而行。
房子刚落成时还好,不久果然倒坍了。
尽管高阳应施用对立引伸诡辩术说得头头是道,但实践却无情地证明他的论点的荒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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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论 辩 胜 术
虚无引伸
在论辩中,要确定某个论点为真,就必须有充足的论据,并且能从论据合乎逻辑地推出论点,这样的论证才是有充分的说服力的,但是有的诡辩者所用来论证他的论点的论据却为零,他的论点是从虚无中引伸出来的,这就是虚无引伸式诡辩术。比如:某校园内,一个流里流气的青年牵着一条大狼狗神气活现地招摇过市,并不时唆使狼狗追逐学生寻开心,看到学生被狼狗吓得东跑西奔的样子,那青年竟然开心得哈哈大笑。
闻讯赶来的刘校长气愤地上前指责道:“你为什么带着狼狗来学校扰乱秩序?”
那青年居然还振振有词:“你说我带狼狗来学校扰乱秩序,那你说说法律上哪一条规定不准带狼狗到学校里玩?”
针对这个青年的狡辩,刘校长据理反驳:“不错,法律上确实没有不准带狼狗到学校里玩的规定。不过,请问,法律上难道有哪一条规定可以带狼狗到学校玩吗?你把学生吓成这样,作为一校之长,我负有维护学校秩序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我就非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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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青年由法律上没有不准带狼狗到学校玩的规定,得出可以带狼狗到学校玩的结论,这就是虚无引伸式诡辩。
又比如,公共汽车上,人挨着人,拥挤异常。可是在这挤得水泄不通的公共汽车上,却竟有几个年青人在悠闲自得地抽着香烟,烟雾呛得周围的人直咳嗽。这时,一个女同志说:“这么挤的公共汽车,请不要再抽烟好吗?”
可是,那青年人却阴阳怪气地说:“不可以抽烟?谁说不可以抽烟?抽烟犯了哪门子法了?
法律上有哪条规定了不可以抽烟?找出来,我们就不抽!“
确实,法律上可能并没有规定不可以抽烟,但并不能就此得出可以在任何场合随意抽烟的结论,这青年只能是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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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论 辩 胜 术
反向论证
人们说话,不可能一句话把人世间一切事物情况都一览无遗地作出断定,总会有些没有谈到的;没有谈到的,并不等于说话者一概持否定态度。但是诡辩者却往往喜欢在没有谈到的地方大作文章,你没有说什么,就是你否定什么,以此来达到其强加于人的诡辩目的,我们称这种诡辩为反向论证式诡辩。比如:陶铸同志1960年5月在华南师范学院与暨南大学给学生讲话中说:“你们也许想着自己将来成为航海家、科学家、文学家、工程师、教师。但是,所有这些想头,都是围绕着为人民服务,实现共产主义这一最崇高伟大的理想的。”
很明显,这里讲的“崇高的理想”是为人民服务和实现共产主义的。可是“四人帮”却妄称陶铸同志这里只是“家、家、家”
,“就是没有工农兵”。
没有提到工农兵,就是反对工农兵。
这就是典型的反向论证式诡辩。
王蒙的小说《雄辩症》对这种手法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揭露:一位医生向我介绍,他们在门诊中接触了一位雄辩症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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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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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医生说:“请坐。”
病人说:“为什么要坐呢?
难道你要剥夺我的不坐的权利吗?“
医生无可奈何,倒了杯水说:“请喝水吧。”
病人说:“这样谈问题是片面的,因而是荒谬的,并不是所有的水都能喝。例如你如果在水里掺上氰化钾,就绝对不能喝。”
医生说:“我这里并没有放毒药嘛。你放心!”
病人说:“谁说你放了毒药呢?难道我诬告你放了毒药?
难道检察院起诉书上说你放了毒药?
我没有说你放了毒药,而你说我说你放了毒药,你这才是比放了毒药还毒的毒药!“
医生毫无办法,便叹了一口气,换一个话题说:“今天天气不错。”
病人说:“纯粹胡说八道!
你这里天气不错,并不等于全世界在今天都是好天气。例如北极,今天天气就很坏,刮着大风,漫漫长夜,冰山正在撞击……“
医生忍不住反驳说:“我们这里并不是北极嘛。”
病人说:“但你不应该否认北极的存在。
你否认北极的存在,就是歪曲事实真相,就是别有用心。“
医生说:“你走吧。”
病人说:“你无权命令我走。你是医院,不是公安机关,你不可能逮捕我,你不可能枪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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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雄辩症病人的诡辩手法就是在对方没有谈到的地方大作文章,比如,医生说“请坐”
,由于没有说“你可以不坐”
,他便得出“你要剥夺我不坐的权利”的结论,等等。这是典型的反向论证式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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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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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面假设
某个事物的未来发展有不同的可能性,可以作出不同的假设。有的假设情况是诡辩者所期望出现的,有的则是诡辩者所不乐意接受的。在各种假设都有可能存在的情况下,诡辩者仅仅选择于他有利的假设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这就是片面假设式诡辩。
先请看这么一则故事:古时候,有个年轻人因与公主私奔而被捕了。气愤已极的国王决定将年轻人处死,但又觉得不能这么简单地杀死他,于是对大臣说:“你必须在明天到下星期五这期间,把那个年轻人处死。
但是,在要杀死他的那一天早上,如果青年人知道了‘今天要被杀’,那么这一天就不能杀他,目的是让他尝尝恐怖的滋味。要把我说的这些话传达给狱卒和那个年轻人。“
公主闻讯后,携带着贵重礼品来到大臣住处,哭着请求大臣救他一条命,大臣面有难色,因为牢房戒备森严,无法逃跑,于是他们请来了老博士想办法。老博士听了事情原委之后,皱起了眉头。忽然,眉头舒展了,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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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论 辩 胜 术
“妥啦,尊敬的公主、大臣阁下,请放心好了,谁也不会把那个青年处死的。处死刑的最后一天是下星期五,这一天是不可能把那个青年处死的,因为要是下星期四没有处死的话,下个星期五早晨年轻人一定会想‘今天非把我处死不可’。
这样,知道了的当天就不能把他处死,这是国王的命令。
既然下星期五肯定不能处死,那么处刑的最后一天就变成下星期四了。所以在下星期三没有处死的话,到了下星期四早上,青年人就会知道‘今天非处死我不可’,因此下周四仍然不能把他处死。“
聪明伶俐的公主插嘴说:“实际上下周三也不能处死了,由于下周四、五两天肯定不能处刑,那么处刑的最后一天就只有下周三了。因此,在下周三早上,我那个亲爱的他一定会知道要在当天杀他,即使处死的执行官去了,他也会用国王的命令把他赶走!如此看来,哪一天也不能杀他,因为一一排除‘最后的一天’,结果能处刑的日子就没有了。”
最后,老博士说道:“所以,不必让那个年轻人惊慌,下周六国王会大发脾气的,届时我去说明。”
这就是所谓“预言悖论”。
其实老博士这是在诡辩,他玩弄的就是片面假设式诡辩术。因为在未来的可能情况中,他仅仅选择了唯一的于他有利的情况,“假如下周四没处死”等等,而对其余的可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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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视而不见。如果换成“假如下周四处死了”等等,老博士的论断就不成立。另外,如果换一下推论序列,从星期六往下周五推,无论如何也不能得出老博士的结论。老博士的假设仅仅是他一厢情愿的事。在存在各种可能情况时,只有在不管何种情况下结论均为真,该论证才是充分有力的;如果仅仅根据个别的假设便贸然作出结论,该结论就不是必然可靠的,这种论辩也是不具说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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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论 辩 胜 术
片面论证
片面论证式诡辩是指,诡辩者否定客观事物的矛盾,对立与联系,孤立地、片面地对某一观点进行辩护的诡辩手法。
客观事物往往是多种规定性的统一,要对某一事物作出正确的断定,就既要看到它的正面,又要看到它的反面。有的人在论辩中却只是注意对其有利的方面,无视对其不利的一面,这就难免导致谬误,甚至诡辩。
比如:吃苹果要不要削皮?
肯定者说:为要防止果树的病虫害,果农一般都要给果树喷洒农药,这些农药有的能够随着苹果的生长而附在果皮上。
根据对苹果的化验,果皮中残留的农药用水是洗不掉的,所以为了防止果皮中残留农药对人体的危害,吃苹果还是削皮好。
反对者却说:吃苹果还是不要削皮好。有人认为苹果削皮吃就可以除掉农药的毒素,其实不然,因为苹果一旦受到农药的污染,果肉吸收的毒素并不少于果皮。能带皮吃的水果最好不要削皮,只要用刷子刷刷,清水冲洗即可食用。果皮中有的营养成分比果肉中的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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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所以如此,就是因为没有对事物作出全面的认识和评价。
另外,世界上的事物和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的,而有的人却从形而上学的观点出发,撇开事物的广泛联系,孤立地进行考察,这也难免陷入谬误或诡辩。
请看这么一则有趣的民间故事:传说古时候,有家有钱人家,四个兄弟分家,所有的财产都分成四份。
连一条狗也分成四份。
当时是这样决定的:狗头、狗的躯干和狗尾归四个人共同所有,四条腿一人一条。
有一天,狗的一条腿受伤了,那条腿是属于较老实厚道的最小的弟弟所有。他便给狗涂上药膏,缠上纱布。第二天,狗正在追赶一只猫时,纱布松开了。
旁边正好生着一个炉子,不知怎的纱布烧着了。这条狗被吓得四处乱窜,又把油瓶碰倒,结果引起火灾,财产被烧了一大半。几个哥哥对小弟弟说:“大火是由你分的那条狗腿燃着的,你必须赔偿我们所有的损失!”
小弟弟断然拒绝了这一要求,反驳道:“家里的火是由于狗跑才引起的,你们知道,受了伤的腿是不能跑路的。而这条狗所以能跑,全是因为依靠了你们三位所分得的狗腿。
没有这三条腿,狗无论如何也无法奔跑,火也就不可能燃烧起来。
由此来看,损失不应当由我来承担,而应当由你们三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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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论 辩 胜 术
他的哥哥们被驳得哑口无言。
一条狗是由狗头,狗的躯干、狗尾和四条腿相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这场火灾的发生,不仅是与狗腿上的纱布有关,而且狗跑是更主要的原因。可是,他们兄弟将一条活生生的狗的四条腿平分,这就显得荒唐可笑;而当火灾发生后,三个哥哥又将火灾起因全部推到小弟弟分得的那条狗腿,这就不仅可笑,而且是诡辩了。
要防止这种诡辩,就必须全面地考察有关事物的各个方面,正面的和反面的都要考察到,这样才能对有关事物作出恰如其分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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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其一点
诡辩者从事物的整体中任意地抽出细枝末节的一点作理由来为一切作辩护,或借以反对一切,这种诡辩手法就是攻其一点式诡辩。
战国时期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便是这方面的典型。
一天,大夫登徒子对楚王说:“宋玉这个人一表人才,油嘴滑舌,又是好色之徒,望大王不要让他出入后宫和妃子们接近。”
于是,楚王立即召来宋玉问话。宋玉说:“我长得仪表堂堂,那是受惠于天;能言善辩,那是由于老师的教导;至于好色,那是绝对没有的事。”
楚王说:“你不好色,有根据吗?有根据,可以继续留在王宫;拿不出根据,就请你马上离开!”
宋玉说:“天下的美女没有比得上楚国的,楚国的美女没有比得上我的家乡的,我家乡的美女没有比得上我东邻的那位姑娘。我东邻的那个姑娘身材苗条适中,增加一分会显得太高,减少一分会显得太矮;她的面色天生妖媚,抹粉则嫌白,涂脂则嫌红;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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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论 辩 胜 术
贝;嫣然一笑,足以使得阳城、下蔡的花花公子见后神魂颠倒。她这么美丽的一位姑娘常常攀上墙头来偷看我,这已经整整三年了,可我至今没理会她。
而大夫登徒子就不是这样,他的妻子头发蓬乱,耳朵倾斜,嘴唇裂开,牙齿外露,走路一瘸一拐地,还长了一身疥疮,像这么一个丑陋无比的女子,登徒子却很喜欢她,同她生了五个孩子,请大王明察,我与登徒子大夫谁为好色,不是再明白不过了吗!“
本来,登徒子身居高官,不嫌丑妻,这实在是值得称道的美德。但是,宋玉为了达到攻击登徒子的目的,不管对方道德品质如何,也不管他是否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仅仅抓住登徒子同他的丑陋的妻子感情好并生了五个孩子这个理由,便断言他好色,并把这一站不住脚的理由任意夸大,把登徒子全盘否定,这就是攻其一点式诡辩。
攻其一点式诡辩所以是荒谬的,这是因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的,整个世界就是由各种事物相互联系形成的一个有机的体系,因此,我们在研究客观事物时就必须把它放在同世界整体的总联系中进行全面的考察。但是,玩弄攻其一点式诡辩术的人则往往用形而上学的观点看待事物,否认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撇开广泛的联系孤立地进行考察,这就难免得出片面的甚至荒谬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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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诸多数
真理并不永远都在多数人手里。但是,在论辩中诡辩者不是为了求得认识中的真理性,而是以多数为理由,认为多数的就是正确的,多数就是真理,这就是诉诸多数式诡辩。
请看这么一则外国幽默故事:从前有个富商生性吝啬,他儿子在外面借了许多债,他不肯偿还,他儿子只好和债主言明等父亲死后再还。
有一天,儿子实在等不及了,就和债主商量要活埋父亲。他替富商沐浴更衣,硬把父亲塞进棺材。
过路的法官听到商人呼天喊地的声音,便前来询问。富商在棺材里听见后,以为有救了,便喊道:“救命呀!大人。
我儿子要活埋我!“
法官责问富商的儿子:“你怎么要活埋父亲呢?”
“大人,他在骗你,他真的死了。不信你可以问问大家。”
做儿子的答道。
法官转身问周围的人:“你们都能作证吗?”
“我们作证。”众债主答。
于是法官对棺材里的富商说道:“我怎么能相信你原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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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论 辩 胜 术
个人呢?难道这么多人都说谎吗?“说完,便一挥手宣判道,”埋吧!“
明明商人活着,法官却玩弄诉诸多数式诡辩,仅仅以多数为根据,混淆是非,作出错误的判断,足见其荒谬透顶。
诉诸多数式诡辩所以是荒谬的,这是因为,多数的并不必然就是真理,真理有时只是在少数人手中。如果仅仅以多数为根据进行论证,这就难免导致黑白颠倒的诡辩效果。又如:据《宋书。袁粲传》载:很久以前,在南方有个偏僻的小国。这个国家没有河流,只有一眼山泉,名叫“狂泉”
,凡是喝了这泉水的人,个个都会发狂。除国王外,通国的人都喝了“狂泉”水,于是举国上下一片疯狂,有的痴痴呆呆,有的嘻嘻哈哈,有的蓬头裸身,有的呲牙咧嘴,千姿百态,无奇不有。只有国王在自己后院挖了一口井,汲井水喝,因而安然无恙。老百姓发现国王举止言行与众不同,以为国王疯了,便聚在一起商议,决定帮助国王治疗狂病。大家拥进王宫,把国王按倒在床,有的用针乱戳,有的用火艾乱烧,国王被折磨得嗷嗷直叫,实在吃不消这般苦楚,只好爬到狂泉边,也喝了几口狂泉水,喝完后,国王也发了狂。这时候举国上下,狂成一片。
当全国人都几乎得了狂病时,那些狂人诉诸多数,以多数为据,头脑清醒的人反而被诬为狂人、疯子;而真正的狂人反而成了头脑清醒的。这样是非黑白便彻底被颠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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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力相逼
在论辩中,论辩者不是以理服人,而是以武力相威胁、恐吓,强迫对方接受其观点,这就是武力相逼式诡辩。
据报载,在湘西某地农村,女青年吴某与男青年陈某解除婚约后,吴家有600多元的彩礼未及时退回给陈某。陈某便从常德请来5名社会闲散人员,许诺钱讨回来后,每人付给工资40元,他们在陈家酒醉肉饱之后,便杀气腾腾地去吴家上门逼债:“快!拿600元钱来!”
“3小时之内不交出钱,就拆屋抵债!”
吴家见这帮人说得出做得到,慑其淫威,只得赶紧出门,东借西求,好不容易凑足600元,这才免遭拆屋之灾。
陈某逼债,不是摆事实、讲道理,而是利用黑社会的力量,以拆屋相威胁,以武力为后盾,这就是典型的武力相逼式诡辩。
武力相逼常常发生在诡辩者理性辩论失败时,即理屈词穷时,又不甘心其失败,且别无他法,于是蛮不讲理,以武力相威胁。也有的人从不讲理,一言不合,就伸胳膊捋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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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论 辩 胜 术
要对方到外面比武,是骡子是马出去遛遛,这种人凭着力气大、块头粗,总是企图以武力使对方屈服。通常说的“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
,就是指的这种情形。
这种诡辩不只存在于个人之间,在国际舞台上,所谓强权外交,实质上也是诉诸武力式诡辩。比如:1938年2月12日,希特勒与奥地利总理许士尼格于伯希特斯加登举行会谈。会谈中希特勒恫吓说:“许士尼格先生,……这儿是文件的草案。
其中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我不会改变其中的一点点。你必须原封不动地在这个文件上签字,在三天内满足我的要求,不然我要下令向奥地利进军。“
希特勒所以目空一切,强迫对方屈服,就是以他的强大的军事实力作后盾。又如:1938年3月14日,希特勒会见捷克总统哈查和外交部长契瓦尔科夫斯基时威胁说,德国军队已经在今天进军了。
在某兵营处遇到了抵抗,但已经被无情地予以扑灭。德国与捷克的兵力是德军一个师对捷军一个营。建议立即在投降的文件上签字。于是,一次又一次把要捷克投降的文件掷到捷克总统和外交部长身上,并不断重复说:“要是拒绝的话,两小时之内布拉格就有一半会被炸成废墟。”
心慌意乱的捷克总统昏了过去,打了急救针苏醒之后,终于在国家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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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便是强权外交,诉诸武力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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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论 辩 胜 术
诉诸鬼神
当人们在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下无力反抗的时候,就盲目地相信冥冥之中有支配人类生活命运的鬼神。相信鬼神的迷信思想在封建社会普遍流行,即使在科学高度发达的今天,相信鬼神的人也并不少见。而诡辩者也就往往借助于人们对鬼神的迷信思想来为其谬论辩护,使其阴谋得逞。这就是诉诸鬼神式诡辩。比如:公元1052年,南方广源州的侬智高起兵反宋,宋仁宗便派大将狄青统领大军去平定叛乱。
大军出了桂林,路途艰险,军心动摇,不少士兵开了小差。为了稳定军心,他想出了一个办法。一天,狄青对将士们说:“此番来南方讨伐叛军,是吉是凶只好由神明决定了。
是吉的话,那我随便扔在地上的100个铜钱,个个都应当面朝上;只要有一个面朝下的那么就是凶,那我们就只好班师回朝了。“
有人劝道:“再怎么运气好,100个铜钱扔下去,总不见得个个都会面朝上的呀,如果有面朝下的,不就要动摇军心,如果不战而回朝,岂不是违抗圣旨?请大将军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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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青不听,叫心腹拿来一袋铜钱,将士们个个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只见他口中念念有词:“神明保佑,神明保佑……”突然他掏出一把铜钱眼睛一闭向上一抛,当铜钱落下时,将士们围过来看,100个铜钱居然全都是面朝天的。
果真是神灵保佑!全军闻知,欢呼声响遏行云。
这时,狄青命心腹拿来100枚钉子,将铜钱钉在地上,并用青纱罩在上边,自己亲自动手加了封,一边虔诚地说道:“待大军得胜回朝,路过此地,用厚礼来祭奠神明。”此时全军士气高涨,势如破竹,很快平定了侬智高的叛乱。
其实这些铜钱个个都只有正面,狄青正是利用这只有正面的铜钱和将士们相信神灵的心理,结果达到了其预定目的。
对于诉诸鬼神式诡辩,只要坚信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鬼神,诉诸鬼神的诡辩就要破产。
清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中载有这么一件案例:有个叫唐执玉的总督审理一件杀人案,案件已审查完毕。
一天夜里,他独坐于烛前,忽然听到轻微的哭泣声慢慢地临近窗户。他揭开门帘出去看,只见一个满身是血的鬼跪在台阶下。他厉声叱咤这个鬼,这鬼对他叩头说:“杀死我的本来是某甲,可县官却错误地判决某乙有罪,不将真正的凶手正法,让他逍遥法外,我死不瞑目啊!”
唐执玉说:“我知道了。”
鬼听了后翻墙离去。
第二天,他亲自提审有关人犯,众人供说,死者穿的衣服正与他昨夜所见的相符,他更加坚信不疑,竟依照鬼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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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论 辩 胜 术
改判某甲有罪。原审官员多次申明解释,他都听不进去。后来府内师爷求见他,知道了前后经过,便反驳说:“凡是鬼都有形影而没有实体,他离去应该是迅速隐没,而不应当翻越墙头,这一定是因犯贿赂会飞檐走壁的盗贼所做的事。”
唐执玉听后恍然大悟,于是仍遵从原审官的判决。
这个杀人犯为了洗刷罪行、嫁祸于人,便乞灵于鬼神,堂堂总督也竟然上当;幸好师爷一眼识穿其荒谬性,杀人犯的阴谋才未能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