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毅律师在这一节法庭答辩中,并不是仅仅孤立地、片面地针对被告毒死亲夫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点来论辩,而是把它放在事物的相互联系中去考察,其中揭露了毒杀亲夫悲剧的实际罪魁——封建包办婚姻,鞭挞了落后势力的残余——被告人的父亲和作保的农村干部,又揭示了路福连这个既是杀人犯又是封建恶势力的牺牲品的痛苦无援的悲惨遭遇。正是因为从事物总的联系中进行设辩,因而激起了听众对封建残余的憎恨和对被告的同情,取得了良好的论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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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71。
能动转化
客观世界是永恒地运动、发展、变化着的,人类要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就必须认识客观世界的运动、发展和变化,能动转化术就是用客观世界的运动发展变化的原理进行论辩的方法。
先请看东方朔与汉武帝的一次论辩。
有一次,汉武帝到上林苑游玩,看见一棵好树,问东方朔叫什么名字,东方朔随口答道:“叫善哉!”武帝让人记下这棵树。过了几年武帝又问这棵树叫什么名字,东方朔随口答道:“叫瞿所!”武帝有些不高兴地说:“你欺骗我已经很久了——同一棵树,为什么前后名字不一样呢?”
东方朔答辩道:“马,大的时候叫‘马’,小的时候叫‘驹’;鸡,大的时候叫‘鸡’,小的时候叫‘雏’;牛,大的时候叫‘牛’,小的时候叫‘犊’;人,刚生下不久叫‘儿’,年纪大了称‘老人’;这棵树以前叫‘善哉’,现在叫‘瞿所’,长少生死,万物成败,难道是固定不变的吗?”
武帝心悦诚服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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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论 辩 胜 术
东方朔列举了大量事例,论证了事物的发展变化,事物发展变化了,指称它的名称也就可能发生变化。由于他把握了事物的发展变化进行答辩,因而呈现出一种独特的艺术魅力。
同样在法庭论辩中也是如此。比如有这么一件案例:被告人杨×、李×、王×三人,于某晚酒后外出,寻衅滋事,对正在谈恋爱的某女青年进行猥亵,遭到谈恋爱的男女双方共同反抗,杨×即掏出刮刀,当场将男青年曹×的捅死。某中级人民法院以伤害罪判处杨×无期徒刑,以流氓罪判处李×有期徒刑6年,王×有期徒刑2年。群众认为判得太轻,意见纷纷,反映强烈。检察机关也认为判决确有错误,民愤难平。下面是检察机关代表与辩护人就此案在法庭上的一场论辩:辩护人:“一审认为是伤害罪是正确的。
杨×等三名被告挑逗侮辱妇女,只说明他们在主观方面具有流氓罪的故意;虽然带刀,也不能认定是为了杀人;杨×对被害人只捅一刀,没有再捅第二刀,很明显,被告不是要置被害人于死地。因此,杨×的行为没有杀人的目的,纵观前因后果,认定伤害致人死亡罪是正确的,不能认定没有故意的故意杀人罪。“
检察院代表:“辩护人和第一审法庭都只强调了杨×等3个被告人开始挑逗侮辱妇女的犯罪故意,忽视了他们在犯罪过程中犯罪故意的转变(质的变化)。
这一起杀人案是以被告等人耍流氓行为为起因的,当他们遭到正义的反抗时,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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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91。
高喊捅人,有的持刀行凶,有的将被害人绊倒,有的上前踢踹,有的穷追不舍。这时,他们的流氓犯罪的故意已转变为杀人的犯罪故意。因此,杨×虽然只捅被害人一刀,也不应将其故意杀人的故意降格为伤害的故意。杨×捅刀是在他杀人的故意犯罪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况且在我国的刑法和司法实践中,杀人行为的性质并不取决于一刀或多少刀,而只能根据犯罪人杀人行为的犯罪故意。
本案的前因后果是很清楚的,需要认清的是,杨×等一伙被告,长期以来一贯为所欲为,横行霸道。在当时,被害人竟敢当场对他们进行反抗,这对他们这伙被告人来说完全不能容忍,更不会善罢甘休的,被告人之所以当场不顾一切,叫嚷‘捅死他’,只能证实被告人具有杀人的故意,而不是其它别的什么故意。
综上所述,认定杨×犯罪的故意不是杀人而是伤害,与事实和法律规定的精神都是相背离的。“
通过上述辩论,辩护人无言以对,庭审后二审法院改判杨×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两犯分别判处7年、4年有期徒刑。
检察院代表在这场论辩中所以取胜,除了因为掌握大量确凿证据以外,关键一点,是善于把握事物的发展变化,从杨犯犯罪故意的发展变化进行了论辩。因而能动转化术对司法工作者来说,同样也是克敌制胜的锐利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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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论 辩 胜 术
周期发展
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蛋是由鸡生出来的,没有鸡就没有蛋,这样看来应该是先有鸡;可是鸡又是由蛋孵化出来的,没有蛋就没有鸡,这样看来又应该是先有蛋。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一古老有趣的难题曾使不少人争论不已,也曾难倒不少先哲。解放后,我国学术界曾多次对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进行讨论,但都不了了之。其实,不管争论的结果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都是错误的,错误的原因就在于割裂了事物的发展。
我们要反驳这种错误,就必须把握事物的周期发展规律。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任何事物都包含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在这两个对立面中,有一方面是主要的,决定着事物的性质,这就是事物的肯定因素;另一方面则是非主要方面,是促使现存事物走向灭亡的方面,是否定因素。
这两种因素的相互斗争中,否定因素不断发展,当它上升为主要方面时,事物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导致了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这就是否定。事物总是通过否定而向前发展的,这种发展不会有止境,肯定的因素被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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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121。
而否定了旧事物之后产生的新事物同样要为它内部所包含的否定因素所否定,为更新的事物代替。事物就是由肯定阶段走向否定阶段,由否定阶段走向否定之否定阶段发展的。一般地说,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经过两次否定,事物的运动状态就表现为一个周期,会出现与肯定阶段某些相似的属性。但是,否定之否定并不就是肯定阶段的简单回复,而是更高级的某物。以麦子为例,播下的麦种被由它生长起来的植株所否定,经过出苗拔节、开花、结果,最后又产生麦粒,麦粒成熟了,麦杆被否定,这就完成了种麦子的一个周期。而在否定之否定阶段出现的麦粒,不论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和肯定阶段不相同。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周期性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
同样,鸡和蛋的关系也是如此,由蛋孵化出鸡,这是对蛋的否定;小鸡经过生长,发育,又会生出蛋,这是对鸡的否定。
但是,经过否定之否定的蛋和原来的蛋并不完全相同,总会发生一些变化。鸡和蛋就是这么一个相互制约,渐进演变的过程。最初的“蛋”似蛋非蛋,最初的“鸡”也似鸡非鸡。似蛋非蛋的“蛋”孵化出了似鸡非鸡的“鸡”
,似鸡非鸡的“鸡”又生出似蛋非蛋的“蛋”
,鸡和蛋就是经过这么长期的周期性的发展,才有了今天的鸡和蛋。它们是一个连续的不间断的过程,是不可能有先后之分的。如果用机械的、形而上学的观点去分析,就难免得出荒谬的结论,甚至导致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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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论 辩 胜 术
类似这样的问题还可能提出许多,比如,先有麦粒还是先有麦苗?先有稻谷还是先有禾苗?等等,我们都可以用以上理论去进行思考与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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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321。
相对静止
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辩证统一。就整个物质世界来说,没有不运动的物质,因而物质的运动是永恒的、无条件的、绝对的;就物质的具体存在形式来说,它又有相对静止的一面。某一事物在一定条件下,还没有发生质的变化之前,这一事物仍然是这一事物,因而呈现出相对静止的面貌。如果否认事物相对静止状态,就会把运动物体歪曲成瞬息万变、无从捉摸的东西,就会取消事物质的规定性,混淆事物之间的区别。比如,巴黎报纸上曾登过一则广告,上面写道:“每个人只要花25生丁(100生丁等于1法郎)
就可以得到既经济又没有丝毫困惫痛苦的旅行方法。“
有个人按照广告刊登的地址寄去了25生丁。
不久,他收到一封回信:“先生,请您安静地躺在您的床上,并且请牢记:我们的地球是在旋转着的。在巴黎的纬度——49度上,您每昼夜要跑数万公里。假如您喜欢观看沿路美好的景致,就请您打开窗帘,尽情地欣赏星空的美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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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论 辩 胜 术
安静地躺在床上,就只能是处于相对静止状态,可是广告者却以地球在旋转为由,把这种相对静止说成是乘坐地球在旅行,在运动,这是以事物的绝对运动来否认事物的相对静止状态,是荒谬绝伦的。
正因为事物有相对静止的一面,有其质的规定性,才使得我们有可能对不同的事物之间以及一个事物的不同发展阶段相区别。客观事物的这种相对静止性、质的规定性,是人类思维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的基础,也是我们进行论辩,反驳论敌的锐利武器。比如:一个客人来到帽店,拿了一顶帽子。
客人说:“帽子小了点。”
老板说:“这样刚好啊!
好的帽子戴了以后,就会慢慢松一点。“
不一会儿,又来了一个顾客,老板递给他一顶帽子,发现帽子大了点。
顾客说:“帽子大了。”
老板说:“这样刚好啊!好的帽子洗洗水就会紧的。”
后来第三个顾客来到帽店,选了一顶帽子,大小正好。
客人说:“不错,正合适。”
老板说:“啊!太合适了,不大也不小,好的帽子是决不会走样的。”
这位老板的话是荒谬的,同样一种帽子,它有其质的规定性,而老板却先后作出了三种不同的断定:一会儿说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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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521。
大,一下子又说会变小,一下子又说不变,这就否定了作为他的帽子这一事物的质的规定性,违犯了思维规律,从某方面来说也否定了作为他的帽子这一事物的相对静止性。
在论辩中我们必须注意,我们不能夸大事物静止的一面,把相对静止绝对化,否则就会犯形而上学的世界不变论的错误;同样我们也不能否定事物发展中的相对静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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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唇枪编舌剑的语言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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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721。
论辩是人类语言绽开的一支奇葩。
古往今来,多少口若悬河的舌战大师,用语言创造了那么多的辉煌与壮丽:孔子的言简意远、循循善诱,孟子的锋芒毕露、大气磅礴,庄子的恣意纵情、奇特浪漫,韩非的驳难离析、淋漓尽致……金舌卷动之际,珠连玉接,霞光映射,潮呼浪涌。
语言是人类的骄傲!
本编运用语言学的有关知识,结合古今舌战大师异彩纷呈的论辩实例,向你展示了唇枪舌剑中各种奇特的语言制敌技巧。你想在论辩中辞锋犀利、所向披靡吗?那么请你阅读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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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论 辩 胜 术
巧问制敌
巧妙发问是一种不容忽视的战胜论敌的语言技巧。在论辩中,我们如果能对论敌的观点认真分析,抓住论敌的矛盾,针对论敌的致命点发问,即可置论敌于死地,这就是巧问制敌术。
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问句可以分为以下三种:(1)是非问式。
是非问就是使用语气词“吗”的问句,提问者把一件事情的全部说出来,要求对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比如:欧洲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们宣扬说:上帝是全能的,我们这个世界就是由上帝创造出来的。对此,高尼罗问道:“上帝能造出一块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吗?”
对于这个问题,经院哲学家被问得目瞪口呆。因为,如果回答说上帝能造出一块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那么就有一块石头是上帝举不起来的,这样上帝就不是全能的;如果回答说上帝不能造出一块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那么就有一块石头上帝造不出来,上帝也不是全能的,不管怎样,上帝都不是全能的。近千年来,这个问题如此尖刻地摆在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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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921。
家们面前,他们始终无法作出回答。高尼罗巧用一个是非式问句就无情地揭穿了神学家们上帝万能的谎言!
(2)选择问式。选择问句就是把几种情况列举出来,要求对方作出选择的问句形式。
在第二届亚洲大专辩论会关于“儒家思想可以抵御西方歪风”的论辩中,反方复旦大学有位队员向对方发问:“我请问对方同学,如果有人持刀抢劫你的钱包,你是对他念一段《论语》呢?还是让警察把他抓起来?”
复旦队为了反驳台湾大学队“儒家思想可以抵御西方歪风”的观点,这里列举了两种情况让对方选择,对方如果选择前者会显得迂腐可笑,选择后者却正好论述了我方的观点,这里使用的就是选择问式。
(3)特指问式。特指问是用疑问代词提问的句式,句中的疑问代词就是要求对方回答的内容。
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有则辩题是“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
,反方复旦队所要论证的则是“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事实上艾滋病既是医学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因而双方要论证自己的观点把对方驳倒都有一定的难度。正当双方论争得难解难分时,反方复旦队二辩突然发问:“我倒想请对方辩友回答我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口号是什么?”
正方四位辩手不知道这一问题,面面相觑,为不致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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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论 辩 胜 术
场上失分太多,正方一辩站起来胡乱答道:“今年的口号是‘更要加强预防’,怎么预防呢?要用医学的方法去预防啊。”
反方二辩:“错了!今年的口号是‘时不我待,行动起来’,对方辩友连这个基本问题都不知道,怪不得谈起艾滋病问题来还是不紧不慢的。”
(掌声、笑声)
复旦队的问句“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口号是什么?”
使用的是特指问式,其中的疑问代词“什么”就是要求对方回答的内容。由于这里巧妙发问,于是在对方的阵线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从而瓦解了对方的坚固防线。
不同的问句虽然形式结构不同,只要使用得恰当都可以显示奇效。是非问式的答案是“是”或“否”
,看似简单,但可使对方进退两难;选择问式对方只需从现有的答案中作出选择,但不管怎样选择都会感到尴尬;特指问式则要求对方对某一问题作出全面的、准确的叙述,对于一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对方如果答不上来或出现失误,往往会令对方气焰顿挫、败下阵来。正因为巧问制敌术有其独特的论辩效果,因而每一支论辩队部总会事先准备一些问题作为论辩场上奇袭论敌的独门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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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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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问
反问就是一种用否定的问句表达肯定的意思或肯定的问句表达否定的意思的语意确定的一种问句形式。
巧用反问,可以给我们的论辩语言增添一种凌厉逼人的气势而使对手折服。
在30年代,国民党逮捕了邹韬奋、史良等七位主张抗日的爱国人士,这就是轰动一时的“七君子事件”。国民党费尽心机,抓住他们和共产党、张学良有过公开电信来往而大作文章,竭力想强加予他们一个联合共产党反对政府的罪名。
在法庭上,邹韬奋义正辞严地反问:“我们打电报请张学良抗日,起诉书说我们勾结张、杨兵变,我们发了同样的电报给国民政府,为什么不说我们勾结国民政府?共产党给我们写公开信,起诉书说我们勾结共产党,共产党也给蒋委员长和国民党发公开信,是不是蒋委员长和国民党也勾结共产党?”
旁听席上一片笑声。
邹韬奋这里使用的就是反问句式,其攻击力量远远比平铺直叙强烈得多。他针对论敌的要害,几声反问,辞锋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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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论 辩 胜 术
锐不可挡,直逼得检察官支支吾吾,有口难言。
反问句式如果能和排比的方式结合起来,用一组反问组成排比,这样既具有反问句的语气坚决,又具有排比的波澜壮阔,能使我们的论辩语言产生一种排山倒海的气势和力量。
话剧《红色风暴》中律师施洋在法庭上为无辜工人辩护就是如此。
京汉铁路总局警务处长魏学清的父亲,为看女伶风骚泼旦“夜明珠”的上场戏,不顾铁路行车规章,迫令工人黄得发、江有才开压道车冒进,造成黄得发跳车负伤、江有才被魏处长父亲拖住冤死的惨剧。真正的杀人凶手正是魏处长那位已经死去了的父亲,但反动当局却要工人黄得发、江有才负法律责任。对此,律师施洋在法庭上愤怒地揭露了真正的杀人凶手,并对造成工人家破人亡惨剧的魏处长之流提出了血和泪的控诉:“工人弟兄们,哪个父亲不爱孩子?哪个儿子不爱父亲?
父亲被谋杀了,做儿子的能俯首贴耳不表示抗议吗?
不能!
但江有才的儿子还未满周岁,他不会说活,他生在穷苦的工人家里,吃不饱,穿不暖,他现在病在母亲的怀抱里,除了干嚎之外,做不出任何表示。工人弟兄们,哪位妻子没有丈夫?
哪一个丈夫没有妻子?她没有丈夫,她的丈夫江有才被魏处长的父亲谋杀了,她难道甘心俯首贴耳地不表示反抗吗?不能!但是,她毕竟不敢有所表示,她从小受尽了有钱有势人的压迫,她从小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她体弱,她胆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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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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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除了悲痛啼哭之外,作不出任何的表示。这难道是公道的吗?我们难道不应为死者伸冤吗?我们难道不应该要求魏处长父亲的孩子魏处长负责赔偿死难家属的一切损失吗?“
施洋的辩护词就使用了反问与排比,慷慨激昂,催人泪下,具有一泻千里的气势和震撼人心的鼓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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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论 辩 胜 术
明知故问
在论辩中,为了说出自己的一些难以说出的话,这时不妨装作自己不懂的样子,以问为藉口,将问题提出来,这时尽管是十分难说的问题,却会变得易如反掌,达到自己预期的论辩目的。比如:齐国国君齐景公的一匹最心爱的马突然得暴病死了。景公知道后暴跳如雷,下令当场肢解马夫,并大声说:“谁敢为他辩护就杀死谁!”
相国晏子对于齐景公这种无端杀人的乱法行为,十分不满。为了解救马夫,劝谏景公,他急中生智,走上前去一把揪住马夫的头发,右手举起刀,仰面问齐景公道:“大王,有个问题不太清楚,要向你请教,古代尧舜这些贤明的君主肢解人时,不知是从哪个部位开始下刀的?”
好大一会,景公才明白,晏子原来是在讽喻自己,他只得挥手说道:“相国,别指桑骂槐了,我不肢解他就是。”
晏子明明知道,古代尧舜这些贤君是不会肢解人的,但他明知故问,这样便暗示齐景公,肢解人是古代贤君所不为的,要做贤君就不能肢解人。晏子明知故问,巧妙地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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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531。
论辩目的。
实施明知故问术,关键是要明明知道却又装作不知道,而且要装得像,不知者不为罪,这样有些十分难说的问题也就很好开口了,又如:唐高祖武德四年,国家还未统一,李世民带领将士正在前方浴血奋战,而唐高祖李渊却盖起了极为豪华的披香殿。
唐谏议大夫苏世长在庆善宫披香殿陪唐高祖进餐,酒喝得正酣畅,苏世长却突然向唐高祖问道:“这座披香殿是隋炀帝修建的吗?”
唐高祖说:“你的劝谏好像很直率,但实际上很狡诈,你难道不知道这座殿是我修的,却故意说是隋炀帝修的?”
苏世长回答说:“我实在是不知道是陛下修的,我只看见披香殿奢侈得像殷纣王的倾宫和鹿台一样,就断定不是兴天下的君王所修的,所以误认为是随炀帝干的。假若真是陛下修的,那实在是不妥了。我以前在武功旧宅侍奉陛下的那会儿,看见的住宅仅能遮风挡雨,那时陛下已很满足了。如今续用隋宫留下的宫室,已经够奢侈,可又建新的,陛下怎能避免重犯隋炀帝的过失呢?”
唐高祖再三肯定了苏世长的话。
唐高祖修披香殿,苏世长当然知道,但他明知故问,劝谏得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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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论 辩 胜 术
以问制问
当我们面临一个难以回答或不愿回答的问题时,不妨反问对方一个令其难以回答的问题,令对方措手不及,这就会使对方当即陷于被动,使我方成功地掌握住论辩的主动权,这就是以问制问术。
有一天,一个白人牧师向一位黑人领袖提出诘难:“先生既有志于黑人解放,非洲黑人多,何不去非洲?”
黑人领袖当即反问一句:“阁下既有志于灵魂解放,地狱灵魂多,何不下地狱?”
牧师的诘难显然包含了卑劣的人身攻击,黑人领袖如果对这一问题陈述理由,如实作答,恐怕正好令对方得意忘形。
于是黑人领袖对此避而不答,转而向对方提出一个令其难以回答的问题,这样既维护了自身的尊严,又揭露了牧师的肮脏灵魂,令牧师有口难言,狼狈不堪。
以问制问术在论辩赛中更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工具。当对方突然向我方提出一个未曾预料或难以反驳的问题,正面回答势必会陷入困境而为对方所制,这时不妨使用以问制问术,同样用难题来反问对方,这样便足以抵消对方的攻势。
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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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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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关于“人性本善”的辩论中,反方四辩向正方发问:“……请问对方辩友,善花如何开出恶果呢?
第一个所谓恶的老师从哪来呢?“
对此,正方一辩反问道:“我倒想请问对方同学了,如果人性本恶,是谁第一个教导人性要本善的?这第一个为什么会自我觉醒?”
反方提出的“善花如何结出恶果”这一问题击中正方要害,正方难以回答,于是便转而同样用难题来询问反方“恶花如何结出善果”
,这里以问制问,问得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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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论 辩 胜 术
细节盘问
当论敌为了掩盖破绽、逃避打击而编造谎言,企图蒙混过关时,我们不妨从盘问细节入手,抓住对方的矛盾,寻找突破口,这样往往能将论敌的阴谋戳穿,达到克敌致胜的目的。
例如,在一起凶杀案中,案犯A在偷窃某仓库物品时,被值班守夜人员发现。
在搏斗中,守夜人员咬伤了A的耳朵,A杀死了守夜人。
A跑回家后,立即与其妻B统一了口径。初审时,A与B的陈述完全一致,但经公安人员几次在细节方面反复询问,立即使其谎言不攻自破。
审讯记录(一)
公安人员:你的耳朵是怎么伤的?
A:昨晚和我老婆打架被她咬伤的。
审讯记录(二)
问:你丈夫的耳朵是怎么回事?
B:昨晚和他打架我咬的。
审讯记录(三)
问:你和妻子是什么时间开始吵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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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931。
A:晚上10点多钟,当时我看了一下表。
问:为何事而吵架?
A:因为邻居来串门的事。
问:你的耳朵是在炕上被咬的,还是在炕下被咬的?
A:(迟疑)在……炕上,当时我们已经睡下。
审讯记录(四)
问:你和丈夫什么时候开始吵架?
B:八九点钟。
问:为何事而吵架?
B:因为邻居来串门的事。
问:你是在炕上还是在炕下咬他的耳朵的?
B:(不语)在……炕下。当时还没睡觉呢。
从上述四份审讯记录中我们可以发现,尽管A与B曾事先统一过口径,订立了攻守同盟,但是公安人员从细节方面加以盘问,很快便发现了破绽:咬破耳朵的时间八九点钟与10点钟有矛盾;咬破耳朵的地点在炕上与在炕下有矛盾,以及他们睡觉与还没睡觉的供词也有矛盾。正是从这些细节上的裂痕穷追不舍,终于很快地破了案。
细节盘问术可以适用于针对不同对象的盘问,也可适用于同一个对象的前后盘问,不管哪种情况,都应特别注意对方在细节方面所出现的矛盾。
使用细节盘问术时,语言节奏要以缓慢为主,好似涓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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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论 辩 胜 术
流水,做到平稳,不露声色,这样可以松懈对方的意志而忽略在细节方面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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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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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助产
古希腊苏格拉底同别人辩论的时候,往往采取一种特殊的形式,他不像别的智者那样称自己知识丰富,而是说自己一无所知,对任何问题都不懂,只好把问题提出来向别人请教。但当别人回答他的问题时,苏格拉底又表示不满意,对别人的答案进行反驳,弄得对方矛盾百出,使对方承认自己错了。这样反复多次,最后通过启发、诱导别人把苏格拉底的观点说出来。但苏格拉底却说这个观点不是自己的,而是对方心灵中本来就有的,只是由于肉体的阻碍,才未能明确地显现出来,他的作用不过是通过提问帮助对方把观点明确而已,这正像苏格拉底他的当助产婆的母亲一样,虽然年迈体弱不能生育,却能助产接生,因此,他将自己的这种论辩术称为“精神助产术”。
下面我们举一例来说明苏格拉底是怎样施行精神助产术的。
一次,尤苏戴莫斯告诉苏格拉底,像欺骗偷窃之类都是不正义的。于是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论辩。
苏:“如果在作战时欺骗敌人,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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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论 辩 胜 术
尤:“这却是正义的,不过我说的却是我们的朋友。”
苏:“如果一个将领看到他的军队士气消沉,就欺骗他们说,援军就要来了,因此制止了士气的消沉,我们应该把这种欺骗放在哪一边呢?”
尤:“我看应该放在正义的一边。”
苏:“又如一个孩子需要服药,却不肯服,父亲就骗他,说这种东西很好吃,而由于用了这欺骗的方法竟使孩子恢复了健康,这种欺骗的行为又应该放在哪一边呢?”
尤:“我看应该放在正义这一边。”
苏:“又如一个人因为朋友意气沮丧,怕他自杀,而把他的刀剑一类的东西偷去或拿去,这种行为应该放在哪一边呢?”
尤:“当然,也应该放在同一边。”
苏:“就是说,就连对于朋友也不应该在无论什么时候都坦率行事的?”
尤:“的确不是。如果你准许的话,我宁愿收回我已经说过的。”
苏格拉底在与尤苏戴莫斯的一问一答之中,反复运用启发诱导的方式,终于使对方放弃了他原来的观点,取得了统一的认识,获得了论辩的胜利。
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这一论辩方式在我们今天的论辩中,也不无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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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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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引伸
论辩是智慧的角逐,是语言的较量,论辩双方唇枪舌剑,刀光剑影,往往呈现出尖锐的矛盾对立的态势,而一个高明的论辩家则总是善于从共同的前提中引伸出与对方针锋相对的结论,以此与论敌相抗衡。
比如,古代有个叫徐昌谷的人,在郊外乱坟岗上建了一座别墅。每当夜幕降临,阴风惨惨,令人胆战心惊;野狐悲鸣,使人毛骨悚然;点点荧火飘忽于乱坟之间,更令人不寒而栗。他的朋友见状,双眉紧锁,不禁说道:“你住在这里,每天见此情景,心中肯定不快乐!”
徐昌谷却反驳说:“你说得不对,我每天见此乱坟,却恰恰使我不敢不乐!”
对于同样的目中所见,朋友得出使人心中不乐的结论,而徐昌谷却由此联想到人生有限,得出要珍惜人生、享受人生的结论,表现了他豁达的气度和坦荡的胸怀。
像这样,由同一个前提中引伸出与论敌针锋相对的结论的论辩方法,就是对立引伸术。在论辩中恰当地使用对立引伸术,可以使我们的论辩语言具有极强的对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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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论 辩 胜 术
又如,有则民间故事说到,阿凡提有个做买卖的朋友要出远门,来跟阿凡提辞行,看见阿凡提手上戴着只金戒指,便打主意要把那只金戒指讨过来。朋友说:“阿凡提,长久不见你,我可真过不了日子。如今我要出远门了,以后一定会很想念你。我说,看在咱们多年交情的份上,把这只金戒指给我戴上吧!我一见到这只金戒指就会像见到你本人一样安心了。”
对于朋友的无理要求,阿凡提说道:“承你好心,不过,长久不见你的面,我也是过不了日子的,你还是让它留在我这儿,让我一见到它就会说:‘噢,朋友讨过,我没给’。这就想起你来了!”
从同样的为了怀念对方的前提中,双方所得的结论却截然相反:送戒指与不送戒指。由于阿凡提巧妙地使用对立引伸术,便有效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立引伸术可以从同一个事物对象中引伸出互为对立的结论,但这些结论到底孰是孰非,还需要具体加以分析。比如《吕氏春秋。别类》中谈到,古代有个鉴定宝剑的人说:“白锡是用来使剑坚硬的,黄铜是用来使剑柔韧的,黄白相掺杂,那么既坚硬又柔韧必定是柄好剑。”
反驳这一观点的人却说:“白锡是用来使剑不柔韧的,黄铜是用来使剑不坚硬的,黄白相掺杂,那么既不坚硬又不柔韧,这柄剑既会折断又会卷曲,怎么说是柄好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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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白相掺杂的剑到底如何,这就要具体进行分析,并通过实践来检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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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难引伸
二难法是一种强有力的论辩方法,往往可以使对手陷入进退维谷的困境而不能自拔。但是,一个高明的论辩家在论敌的二难攻势面前并不就会显得束手无策,自有其克敌致胜的高招。高招之一就是从对方提供的二难前提中引伸出与对方截然相反的结论而将对手制服,这就是二难引伸术。
古希腊雅典有一位青年,他能言善辩,四处奔波,到处发表演说。一天,他父亲忧心忡忡地对他说:“孩子,你可得当心!
你那么热衷于演说,不会有好结果的。说真话吧,富人或显贵就会恨死你;说假话吧,贫民们不会拥护你。可是既要演说,你就只能是或者讲真话,或者讲假话,因此,不是遭到富人、显贵的憎恨,就是遭到贫民们的反对,总之是有百弊而无一利啊!“
儿子听了,莞尔一笑,不紧不慢地回答说:“父亲,您老不用担心。如果我说真话,那么贫民们就会赞颂我;如果我说谎话,富人显贵们就会赞颂我。虽然我不是说真话,就是说谎话,但不是贫民们赞颂我,就是富豪显贵们赞颂我,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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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或者说真话或者说假话”这一前提中,儿子引伸出与他父亲针锋相对的结论,这就将父亲企图置儿子于进退维谷状态的非难有力地顶了回去。
二难引伸术通常是将对方的二难法中两个条件命题后件的位置互换,然后分别否定之。又如:一位旅客住进某旅馆,该旅馆的设施看起来还可以。但是,突然下了一场大雨,旅客发现卫生间漏水特别厉害,无法进去。于是便打电话给经理,要求派人来修理。经理在电话中答道:“对不起,先生。现在天下雨,我们无法修理;天睛后,就又不需要修理了。天气不是下雨就是天睛,所以不是无法修理,就是不需要修理。”
旅客当即针锋相对地反驳道:“经理先生,你说得不对。
现在天下雨,就有修理的必要;如果天睛,就有修理的可能。天或者是下雨或者是天晴;所以或者是有修理的必要,或者是有修理的可能。“
这位旅客将经理两难推论中两个条件命题后件的位置互换了一下,并分别加以否定,这样便得出了与经理尖锐对立的结论,有力地驳斥了经理的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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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引伸
所谓立场,就是认识和处理问题时所处的地位和所抱的态度。对于同样一件事物,各人的立场观点不同,所获得的感受就有可能不同,对该事物所作的结论也就有可能尖锐对立。立场引伸术就正是通过变换观察事物的立场来得出与论敌论断尖锐对立的结论,以此与论敌相抗衡的论辩方法。比如:小王开的大客车的牌照号是“164”
,于是人们纷纷劝他说:“你的车辆牌照号164,听起来是‘一路死死死’,太不吉利了,我看还是设法换个牌照号。”
可是小王却自得其乐,反驳道:“这个号码非常吉利,读起来是‘多拉发发发’,这不是很吉利吗?”
从自然数的角度去认知这个牌照号,它的谐音是“一路死死死”
;而从音乐简谱的角度去认知,所得的结论却是“多拉发发发”。
立场不同,小王便得出了与对方尖锐对立的结论。
立场的不同,既可以指不同的观察事物的角度,也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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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物所抱的不同的主观态度。比如,正当爱迪生致力于发明白炽灯泡的时候,有一家大公司的老板取笑挖苦他说:“你已经失败1200次了,该停止这种徒劳的游戏了!”
爱迪生反驳说:“不!我的成就是发现了1200种材料不适合做灯丝。”
对发明白炽灯所抱的主观态度不同,公司老板认为是失败,而爱迪生却又恰好得出是成功的结论。
立场引伸术还包括论辩者自己针对同样一件事物,根据不同的论辩需要,通过改变不同的立场而得出互为对立的结论。比如,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有则辩题是“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
复旦队在为这一辩题准备正方辩词时,根据“澳洲有四分之一的猫染上艾滋病毒”这一事实,认为艾滋病并不是人的专利,无社会性可言的猫也有生这种病的可能,艾滋病毒才是艾滋病的最主要原因,而病毒是医学问题,因而得出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的结论。
同样复旦队在为这一辩题准备反方辩词时,针对“不但人患艾滋病、在澳洲有四分之一的猫也染上艾滋病毒”这同一个事例,由此可以说明艾滋病造成的危害正波及社会的各个领域,连家养的宠物也难以幸免,由此得出“艾滋病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不是医学问题”的结论。从中显示了复旦队极为高超的论辩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