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正因为有了这一前提的限制,使得中立原理在实际运用时并不是十分容易。尤其是在一些无法确定是非的问题上,人们经常会犯滥用中立原理的错误。比如,有人问你:你知道火星上存在生命的可能性是多少吗?你肯定不知道了,但是在掌握了概率的一些常识之后,你就会想:火星上存不存在生命无非只有两种可能--存在或者不存在,我们又没有充足的理由来说明这件事的真假,所以,依据中立原理你就会这样回答了:火星上存在生命的可能性是1/2。但是那个提问者仍不死心,继续问道:火星上存在简单的细胞生命的可能性是多少呢?同样依据中立原理,你还会回答:其可能性仍为1/2。提问者还是没有停止提问,又接着问了火星上存在植物生命的可能性是多少呢?火星上存在低级动物生命的可能性是多少呢?火星上存在哺乳动物的可能性是多少呢?……根据概率的三项基本原则的第一条原则,我们就可得出,火星上不存在以上形式生命的概率是:1/2×1/2×1/2×1/2=1/16。也就是说,火星上至少存在一种生命的可能性是1/16。这就与我们原先得出的火星上存在生命的可能性是1/2相矛盾了。中立原理曾被应用于科学、哲学、经济学和心理学等很多领域。由于人们经常会忽略它的运用前提而常常滥用,导致它声名狼藉。例如法国天文学家、数学家拉普拉斯就以这个原理为基础计算得到太阳明天升起的概率竟是将近1/2000000。这是多么离谱的答案,简直就是无稽之谈。可见,滥用中立原理会引发多大的笑话。再次强调一点,中立原理只能应用于客观情况是对称的这一前提。不能因为某一问题的答案是二选一,就想当然地认定出现其中一种答案的可能性就是1/2。比如,你买彩票,其结果无非也只有中奖或者不中奖两种情况,但你却不能肯定地说你中奖的概率就是1/2(中奖概率与买彩票的结果有几种情况并没有关系,而是与该期彩票总的发行量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