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论即似是而非,似非而是,自相矛盾的逻辑命题。如果承认这个命题成立,就能推出这个命题的否定命题成立;如果承认这个命题的否定命题成立,却又能推出这个命题成立的一类命题。迄今为止,它仍令统计专家与决策理论学者们争论不休。想不想测试一下你是否聪明,是否有逻辑头脑?看看下面的这几个流传很广的常见悖论吧!1.半费之讼古希腊哲学流派中曾经有一个诡辩学派,又叫智者派(从苏格拉底到亚里士多德都反对此学派,他们认为诡辩是专门讨论无事物的,因为诡辩派的论题老是纠缠于事物的属性)。他们对自然哲学持怀疑的态度,认为世界上没有绝对不变的真理。著名哲学家普洛·道格拉斯是其代表人物。普洛·道格拉斯的名言人是衡量万物的尺度为我们所熟知。普洛·道格拉斯设馆收徒,教人论辩之术。徒弟学成后可以帮人打官司以养家糊口。他收徒的规矩是:徒弟入馆时先付一半学费,另一半学费等学成后在第一场辩护胜诉时再付,如果败诉,则剩余的一半学费就不必再交了。一天,普洛·道格拉斯收了一个名字叫欧提勒士的学生。欧提勒士学成毕业以后,迟迟不替别人打官司,使得普洛·道格拉斯收不到他的另一半学费。于是,普洛·道格拉斯想了一个办法,他准备把学生欧提勒士告上法庭。普洛·道格拉斯是这样想的:如果我胜诉了,法官就会判欧提勒士付给我剩下的一半学费;如果我败诉了,也就是欧提勒士打赢了官司,那么根据入馆约定,欧提勒士也应当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因此,无论我赢还是输,欧提勒士都应当付给我剩下的那一半学费。他的学生欧提勒士是长江后浪推前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是这样认为的:如果我赢了官司,就说明对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按照判决我不应该付另一半学费;如果我输了官司,根据入馆约定我也不必付另一半学费。总之,无论我赢还是输,我都不应当付另一半学费。一场官司不可能原告和被告双方都赢。这就是著名的半费之讼。他们谁的说法有道理?他们双方都默认入馆约定和法院判决,可以同时而且等效地来解决他们的纠纷。从逻辑上化解他们矛盾的唯一办法就是选择其中的一个进行最终裁决。2.鳄鱼悖论一位年轻的妈妈带着她不满五岁的儿子到河边洗衣服。就在妈妈专心洗衣服的时候,一条鳄鱼偷偷地游近她们母子俩,从妈妈身边抓走了儿子。妈妈十分后悔没看好孩子,泪流满面央求鳄鱼把孩子还给她。鳄鱼也是一条小鳄鱼的妈妈,它也理解母亲失去孩子的痛苦,但眼睁睁地看着到手的食物再飞掉,又心有不甘,就不情愿地对小孩妈妈说:谁让我也是妈妈呢,这样吧,你回答我一个问题。如果你答对了,我就把孩子毫发无损地还给你;要是你答错了,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听好了,问题是:我会不会吃掉你的孩子?鳄鱼想的是妈妈那么想抱回孩子,肯定会给我戴个高帽子,恭维我说你不会吃掉我的孩子。那样,就别怪我不给你机会了,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美美地饱餐一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