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钱生钱:企业金融手册》作者:葛长银【完结】 > 钱生钱——企业金融手册.txt

文章简介

作者:葛长银 当前章节:15361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2:29

 

┏╮/╱ ·ˊ .·°∴ ☆..·°

╰★╮ 、 ☆..·°

゛ ╰┛ -*-*-*-*-*-*-*-**-*-*-*-↖(^ω^)↗-*-*-*-*-*-*-*-*-*-*-*-*-*

小说下载尽在http://bbs.txtnovel.com--书香门第【夏孜然】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ω^)↗-*-*-*-*-*-*-*-*-*-*-*-*-*-*-*-*-*

《钱生钱——企业金融手册》

银行贷款

紧内资、松外资,积极支持三资企业。

一、银行贷款的概念及种类

□银行贷款的概念

银行贷款,又称银行放款,指银行或其他隶属银行的信用机构,按照偿

还性原则,以收取利息为条件,贷出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广义的放款

或贷款,还包括贴现、透支、押汇以及银行之间拆借头寸等信用活动。

□银行贷款的种类

银行贷款种类繁多,依区别标准的不同,分类结果也不一样,从大的方

面看,有一般分类和特殊分类两种。

贷款的种类从信贷主体分,可分为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的贷款和专业银

行对国内客户的贷款。

中央银行各分支机构,一般根据计划对地方各专业银行发放贷款,专业

银行再按照各单位的实际需要进行放贷。专业银行的贷款比较具体,其种类

从一般角度划分,可分为:

(1)按使用货币不同,可分为人民币贷款和外汇贷款。

(2)按贷款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银行贷款和专业银行贷款。

(3)根据发放贷款和具体贷款用途可分为:

①贷款,包括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结算贷款和大修理贷款。

②农业贷款。

③固定资金贷款。

④外汇贷款。

⑤中短期设备贷款和专项贷款。

特殊分类根据银行放贷业务和法律性质所作的分类。

1.依资金实际贷出与否,分为资金贷出和信用贷出

(1)资金贷出,即银行帐面上有实际资金作为贷款支出,其具体又分为:

①一般贷款,指银行通常放发的典型性贷款,即银行将资金贷款给借贷

人,约定到期偿还或在约定期限内陆续偿还或分期偿还。

②透支,指银行按照事先与借款人签订的契约或借贷合同,准许借款人

在其银行设立的帐户中,支取超过其存款额的资金,然后按约定期限归还银

行的一种信用制度。

③贴现,即银行对远期汇票或本票,以折扣的方式预收利息而购入本金

的方式。

④外销贷款,指出口厂商接到国外订货单或信用状后,就必须购买原料

的所需资金,可凭订单或信用状向办理外汇的银行即中国银行申请外销贷

款。

⑤出口押汇,即办理押汇银行在出口企业提示单据时,如认为一切符合

信用状的规定,可先让购汇票,再转送单据至出具信用状的银行请求付款。

(2)信用贷出,指银行帐面上井无实际资金出贷,仅对外保证如约付款,

其形式有下列几种:

①保证,即对支付贷款或债务以及承担履约责任的保证。内分分期付款

保证、契约履行保证和发行公司之债的保证。

②票据承兑,即买卖关系中买方所签订的汇票或支票,经由银行到期付

款的承诺,由银行支付买卖关系中买方支票所列的资金给卖方者。

③开发国外信用状,指进口商向银行申请开发国外即期或远期信用状,

第一次结汇金额以信用状金额的15%,但开状银行却必须对出口商作出百分

之百的付款承诺。

2.依有无担保物,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

(1)担保贷款,为确保银行贷款不受损失,银行贷放资金时要求借款人

提供相当价值的担保物,以备不能清偿贷款时,银行可拍卖清偿债务,实现

债权。

(2)信用贷款,即借款人不必提供担保物就可以从银行提取贷款。

3.按照有无贷款还款定期日划分,又分为定期贷款和活期贷款

(1)定期贷款,即按照银行与借款人约定,放款到期一次偿还或者定期

分次分期偿还。

(2)活期贷款,即按照借款人与银行的约定,放款未定偿还期限,银行

可随时通知收回的贷款。

4.根据贷款期限的长短,贷款还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期间为一年,一般不得超期还款。中期贷款期间为三年或五年,

还款期限不准超过五年。长期贷款期间是在五年以上十五年以内。短期贷款

多为周转资金贷款,长期和中期贷款则多系生产设备资金或基本建设投资的

放贷。

5.从贷款主体区分,贷款又可分为单独贷款和联合贷款

(1)单独贷款,是指由一家银行单独对借款人进行的放款。

(2)联合贷款,是因为放款数额过大,一家银行单独难以承受,故联合

两家及两家以上银行共同予以借贷人融资,其债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

体。

6.依贷款用途,贷款还可分为投资贷款、周转金贷款、消费贷款、助学

贷款、购物贷款等

(1)投资贷款,指银行将资金贷给借款人,用于扩大再生产。

(2)周转金贷款,指工商农牧等企业为生产和流通而向银行贷借的周转

资金的贷款。

(3)消费贷款,即指为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发放的贷款。

(4)助学贷款,指为了帮助学生完成学业,或者为留学生提供资金而放

贷的资金。

(5)购屋贷款,指我国实行住房改革后,为方便居民购屋而提供的有偿

性贷款,分为购置贷款和建造贷款。

7.依金额一次或分次贷放,贷款又可分个别贷款、限度贷款和极度贷款

(1)个别贷款,指银行将约定放贷的金额,在签订合同后一次贷给借款

人。

(2)限度贷款是银行在同借款方签订契约或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将贷

款分数次贷给借款人。

(3)极度贷款,即银行与借款人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借款最高金额,借款

人据此在约定期限内可随时还款,随时再贷。再贷时金额不得超过原约定的

最高数额。

二、银行贷款的原则

银行贷款的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银行贷款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包括一般

原则和具体特有原则。

□银行贷敕的一般原则

一般原则,指银行贷款最基本的最通用的准则。

作为社会货币流通周转的专门机构,银行贷款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

银行收放贷款,都须按照下列原则办事:

1.银行贷款的收放必须遵循安全性原则

银行贷款资金的来源,主要来自银行存款,对存款户负有无条件偿付的

法律责任。因此,银行发放贷款,首先必须考虑是否安全,是否能够到期如

数收回。尽管银行贷款本身都意味着有相当风险,但只要贯彻安全性原则,

就可以使这种风险降至最低限度。

2.银行贷款必须坚持收益性原则

银行资金并非是依靠造币积累形成,固而通过积聚社会闲置资金进行贷

放业务,尤其应重视营利。银行经营的目的在于获得最大的利益,而这种利

益多来自放贷收息,所以银行为保持或提高收益,必须注意避免放款形成延

滞的情况。

3.银行贷款应注重发展性原则

银行贷款对借贷者来说,无非是提高生产和促进消费。生产企业贷款,

目的在于促进和扩大生产。为了保证国民经济增长,银行贷款发放时,应注

重发展扶持有前途的客户,着重培养成长性企业。

4.银行贷款要兼顾公共利益,贯彻公共性原则

银行贷款应按照国家经济发展趋势,配合国家经济政策,尽量将贷款投

放到与国计民生相关的生产和消费中,增加外销贷款创汇。在国家控制经济

虚假繁荣时,银行贷款亦应配合紧缩银根措施,严格掌握信贷对象和信贷限

度,以稳定经济,促进恢复。

□银行贷款的具体原则

我国银行贷款的基本原则,通称“贷款三原则”。这些原则系我国银行

贷款的经验总结,具体指贷款必须按计划发放和使用;贷款必须有适用适销

的物质作保证;贷款必须按时归还。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

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初步明确和固定了银行贷款的具体原则。

1.国家通过中央银行进行集中统一领导和专业银行业务分口管理的原则

该原则强调一切贷款都归银行集中办理。各专业银行在国家统一领导

下,各负其责,分口管理各自的贷放业务。如农业信贷划归农业银行专管,

外汇贷款特定中国银行发放等。

2.计划贷款与综合平衡相结合的原则

各银行的信贷计划,由中央银行统一平衡调整。各业务银行的贷放,必

须严格按计划分配进行。对于实施贷款计划遇到的问题,中央银行给予综合

平衡,统筹调节增减。

3.实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持,讲求经济效益的原则

各借贷单位贷款必须经银行审核,不允许将贷款用于没有补偿的财政性

开支方面。放贷的单位必须贯彻专款专用原则,必须将贷款用于支援生产发

展和促进商品流通上。对提高经济效益的企业,银行要积极给予贷款;对于

少慢差费的企业,银行有权不贷或少贷。

4.按期归还、收取利息,不得豁免的原则

银行给予工商企业和农业的贷款,是银行资金来源中的一部分,与财政

拨款有本质区别。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49 条不仅

规定贷款应定期归还并给付利息,而且“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无权豁

免贷款。”这一规定具有法律效力,体现了信贷资金的本质,有利于促进企

业和银行本身的经济核算,实现经济效益。

5.贷款应严格担保的原则

担保的目的,是为了取得银行信用,也是确保银行贷款在发生风险时能

够减少或避免损失。担保的方式可以人的信用担保,也可以物资担保,还可

以票据或有价证券担保,以便增加银行贷款的安全性。

三、银行贷款的政策

我国现阶段贷款政策的基本点是:以提高贷款经济效益为中心;严格控

制总规模,贷款供应实行有松有紧、松紧结合;着力调整贷款结构,优化增

量,启动存量;充分运用利率杠杆,配合规模控制和结构调整政策的实施;

结合实际制定全面配套的贷款管理措施,扶优限劣,防止贷款财政化,促进

企业合理使用贷款。核心是建立以效益为中心的区别对待政策体系。

以效益为中心的区别对待政策体系,包括十大方面:

(1)紧生产,松流通,即限制继续拖欠,继续积压,继续扩大生产的长

线加工业,保证收购适用适销的农副产品、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和出口商品,

化解产销矛盾,克服当前积压多、占用大、周转慢、效益低的矛盾。

(2)紧工松农,阻止农村资金向城市流、农业资金向工商业流的逆向转

移趋势,防止挤农保工,挤农保投资,集中资金支持农村种养业、乡镇企业、

创汇产品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3)紧长线,松短线,即在工业内部要限制长线产品,减少滞销产品存

量,转而支持基础工业,优质名牌产品、推动结构调整。

(4)紧传统产业,松新兴产业,以有利将来的经济增长。

(5)以开发促增长,即增加对经济落后地区的开发性资金供给,实行地

区差别贷款政策,协调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经济互补关系。

(6)紧基建,松技改,走内涵式扩大再生产的路子,贷款向老企业技术

改造、科技进步转移,防止新建挤技改。

(7)紧国内需求,松国外需求,即支持出口创汇生产,扩张国外需求,

发展外向型经济,以缓解国内基建、消费双膨胀和供给不足的矛盾。

(8)调整积累基金使用结构,坚持先生产,后基建,先流动资金,后固

定资金的贷款分配政策,强化企业自补流动资金约束机制,防止挤流动资金

保固定资产投资。

(9)紧内资,松外资,即积极支持“三资”企业,吸引外资流入,提供

宽松的信贷、结算服务。

(10)紧间接融资,松直接融资,增加债券、股票发行,发展有价证券

交易,继续发展同业拆借、外汇调剂,鼓励商业信用票据化,积极办理商业

汇票承兑贴现,减少信用放款,特别是减少不合理贷款,增加抵押放款比重,

促进企业面向市场融资,使银行贷款与证券信用相结合。

四、银行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银行贷款的对象

贷款对象是指银行贷款投向的部门、企业单位及个人,选择贷款对象就

是确定贷款投向,投向合理,运用结构才能合理,才能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

结构的协调。

现阶段的贷款对象分为:

(1)从所有制结构看是多层次的,包括国有、集体、个人、中外合资、

中外合作和外资企业等。

(2)从产业结构看,包括生产、供销(包括物资供销企业和商业企业)、

劳务、产销联合体和科技、文教、卫生等。

(3)从管理体制和隶属关系上看,包括中央、省、市、地、县、乡各级

所属的企业单位。

□银行贷款的条件

贷款条件,是对贷款对象使用贷款的具体要求。符合条件,才能现实地

取得贷款使用权。通过贷款条件的规定,可以保证贷款对象选择目标的实现。

现行的贷款条件:

(1)依法登记,持有经营执照。一般来讲,经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批准设立,依法登记注册,持有经营执照者,都可以现实地取得银行贷款。

(2)独立经济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偿还能力,内部管理制度

健全,能及时编送计划和报表。简单说,就是权责利相结合,具有“经济法

人”的资格。有权,才能有责,才能使企业成为内有动力,处有压力的经济

实体,才有可能履行有效利用资金的责任。

(3)拥有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自有流动资金,自有资金水平的高低,

是一国信用制度稳定与否的标志之一,也是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大小的决定性

因素之一,同时,又是提高经营风险承受水平和偿还债务能力的重要条件。

(4)遵守政策法令和银行信贷、结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帐

户。集体工商业和个体户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其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政

策,并有可靠的经济担保或财产抵押。

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对象,均可同银行建立信贷关系和申请贷款。

五、银行贷款的方法和帐户

□银行贷款的方法

银行贷款的方法有两种:存量控制和流量控制。所谓存量控制,指控制

一定时期的贷款占用量,或称控制贷款期末余额。只要贷款期末余额不超过

所控制的一定限度,便可不断地周转使用。

1.存量控制

(1)逐笔申请,逐笔核贷,逐笔定期限,到期收回,指标周转使用。

如工交企业的生产周转贷款,集体工商业的流动资金贷款,这些贷款属

于企业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调节,是对季节性、临时性原因引起的资金不平

衡而发放的。每笔贷款的具体原因、数量和时间各不相同,需要逐笔申请,

逐笔核贷,逐笔定期限。所谓周转指标的使用,就是在指标限度内,可以借

了还,还了再借,多次周转,只要求贷款余额不超过指标限度,故亦称按余

额掌握贷款的办法。因为企业供、产、销必须连续进行,货币、生产、成品

三种形态的资金必须依次转换,保持空间上并存和时间上继起。预付资金收

回后必须不断重新投入,循环和周转才能顺利进行。

(2)一次申请,集中审核,定期调整额度,不受指标限制。

如对销货在途资金占用发放的结算贷款。由于销货在途资金占用与购货

方承付的货款在时间上、数量上大致平衡,同时又同处于联行结算范围内,

由银行进行调剂,所以这类货款没有必要核定指标和期限。实际上,对于此

类贷款逐笔定期限也存在技术上的困难,因为发出商品次数频繁,笔数很多,

逐笔定期限很难做到。

(3)一次申请,进贷销还,指标周转使用。

这种方法适用于采取活存透支帐户的商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由于从事

商品流通的企业,购销频繁,几乎天天要贷款,又天天向银行交存销货款,

为简化手续,可允许信誉好、经营正常的企业采取活存透支的优惠方式与银

行发生往来。活存透支即企业平时将销售收入交存银行,视为活期存款,支

用时,可不受存款额度限制,向银行透支。银行只要求企业按年、季一次申

请贷款需要量,银行审查后,确定透支额度由企业在额度内周转使用。平时

进货付款视为贷款,销货存款视为还款,如此往复,所以无所谓定期限。这

种方法具有方便、灵活的特点。

2.流量控制

所谓流量控制,指控制贷款的供应量,亦称为控制贷款的累计发生额。

其具体操作方法是逐笔申请,逐笔核贷,逐笔定期限,到期收回,指标一次

有效,随用随减。流量控制方法的特点是严格控制借款总额,贷款累计发生

额不能超过限额,用多少,限额就减多少,也称按发生额掌握贷款。

□银行贷款的帐户

银行帐户,是办理存款、贷款、结算和现金收付业务的工具,具有记录、

反映和管理、监督国民经济活动的作用。企业单位在银行设立何种帐户,应

根据银行管理贷款的需要、贷款本身的性质及其不同的操作方式来确定。概

括起来,银行贷款帐户分为“存贷分户”和“存贷合一”帐户两种。

1.“存贷分户”帐户

“存贷分户”,是指存款、贷款分别开立帐户,贷款发出与收回分别在

存、贷款帐户上记载。企业在银行的存款,按照资金性质设立结算帐户和专

用基金帐户。贷款贷出与收回、汇款进出、现金收付都通过结算帐户进行。

结算帐户有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两种,前者指企业在银行开立的主体结算帐

户,后者指企业所属相距较远的异地分支机构在当地银行开立的辅助结算帐

户,一般只付不收或只收不付。企业的补偿基金、积累资金通过结算帐户转

入专用基金存款户。企业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和种类,分别设立相应的贷款帐

户。

“存贷分户”的优点是对于银行来说,有利于银行管理和监督贷款的归

还和使用情况,了解企业的支付情况及信誉情况,也有利于银行按期计划收

取贷款利息。对于企业来说,有利于企业了解自身的财务收支及支付能力等。

“存贷分户”这种帐户的缺点在于该帐户的结算户要经常保留足够的支

付准备金,以备支付需要,相应要增加企业资金在货币形态上的占用,不利

于加速资金周转。

2.“存贷合一”帐户

“存贷合一”帐户,就是存款和贷款合设一个帐户。企业的一切收付都

通过该帐户核算,该帐户付方(资产)余额为贷款,收方(负债)余额即为

存款。1959 年起,我国银行对商业企业实行“存贷合一”帐户管理。随着经

济体制改革的深入,1983 年起,银行将商业企业的“存贷合一”基本上改为

“存贷分户”管理。为支持少数效益好,管理优,信誉高的大中型商业企业,

1987 年起,允许在坚持“存贷分户”的条件下开办限额透支贷款;个别行处

对少数信用极好的企业提供“存贷合一”帐户。国外银行对信用很好的客户,

一般都使用“存贷合一”透支方式。

“存贷合一”帐户的优点:对于银行来说,简化了贷款发放与收回的手

续,节约了社会劳动,减少了费用支出。对于企业来说,有利于企业灵活使

用资金,手续简便,相对于“存贷分户”来说,减少了资金在货币形态上的

占用。

该帐户的缺点在于:存在无偿占用银行信贷资金的可能性,还容易套取

银行利息。例如:企业上午贷款10 万元,下午还款10 万元,当日帐面余额

不变,可不付贷款利息。如果下午存款大于上午贷款的数额,使当日帐面出

现收方余额,这样就套取了银行的利息。

六、银行贷款的支付方式

□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指完全凭借款人信用而无需提供经济担保、财产抵押的一种贷

款方式。一种情况是少数经营特别好、经济实力强、与银行发生借贷往来时

间长、信誉高的企业;另一种情况是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各类指令性政策贷

款所采取的方式。信用贷款的特点是:

(1)手续简便。由于信用贷款仅仅是凭对借款人信誉有所了解,无需提

供抵押品,在办理借款的手续时,只须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而不需进行

低押品的估价、保管等手续。借款合同明确规定贷款的数量、利率、用途、

期限以及还款方式和来源等。

(2)风险较大。由于没有抵押品,借款人能否按时还本付息没有任何保

证,相对讲风险较大。这样就要求借款人定期提供经济和财务状况的报表,

另外,在贷款合同中还要明确规定违约处罚条例,主要解决拖欠贷款和破产

时债务清偿问题。

(3)利率比其它形式相同期限的贷款利率高些。因为上述信用放款的风

险较大,就需在利率上有所补偿。

(4)贷款的数额一般要有各种限制。在信用放款时,要对借款人的经营,

财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考察,以求尽可能减少风险。

□经济担保贷款

1.经济担保贷款的概念

经济担保贷款是指要求借款人以第三方经济信誉或财产进行担保,作为

还款保证而发放贷款的一种方式。担保方负有监督借款人按期如数还款和代

借款人偿还逾期贷款本息之责。

2.经济担保贷款的程序

(1)借款人找保。

经银行审查,认定需要借款人提供贷款担保,借款人应根据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寻找相应的担保人。贷款担保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有经济

收入的经济实体。担保人承担代为借款人偿还借款的责任后,应开具《贷款

担保意向书》,由借款人转交银行。

(2)银行核保。

银行对担保人进行审核的内容主要是:验证营业执照,审查担保人的法

人资格;验证担保人和法人代表的印鉴真伪;查阅担保意向书有关项目的真

实性,从生产经营、经济效益、资金承受等方面审查担保人的担保能力。

(3)银行审批。

信贷员通过计算,确定担保有效金额,然后,根据核保结果,把具体意

见填入《贷款担保意向书》内。同时,要把核保过程,确定担保数额的依据

等。以书面形式向信贷科(股)长汇报。信贷科(股)长审核后,在《贷款

担保意向书》上签署意见。对不在本行开户的担保单位,要与担保单位的开

户行信贷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然后银行要同借款人、

担保方签订合法完整的借贷合同、担保合同。以明确各方的责任。

□抵押贷款

1.抵押贷款的概念与种类

抵押是债务人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并不占有

财产,以财产担保的债务一经偿付,财产所有权的转让即告结束。借款人在

法律上把自己财产所有权作为抵押而取得的银行贷款称为抵押贷款。借款人

提供的抵押物必须是所有权无争议,具有价值或使用价值,易于保管和变卖

的金融资产或实物资产。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并优先

受偿。

按抵押品的范围,抵押贷款可分为以下五类:

(1)存贷抵押;

(2)票据抵押;

(3)证券抵押;

(4)设备抵押;

(5)不动产抵押。

2.贷款抵押的操作

(1)抵押物的认定。

银行认为贷款有必要办理抵押时,应通知企业提供抵押品的清单。

企业有权支配的下列财产可作为抵押物: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固定资

产;有价证券;能够封存的流动资产;其他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产。

下列财产不能作为抵押物:归国家所有的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集体

福利设施;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不能强制执行或处理的财产;依法被查封、

扣押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财产;已经为其他债务先行抵押了的财产;以共

有财产作抵押物的,要取得共有人的同意证明,并以借款方所有的份额为限。

选择抵押物直接关系到银行贷款的安全,应遵循如下五条原则:抵押物

的适应性强;抵押物的适销性好;抵押物的价格稳定性高,受市场波动影响

小;坚固、耐腐、易保管;抵押物必须已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除外)。

对于有价证券做为抵押物的,还应验证有价证券的真伪,发行单位的信

用程度。

选择抵押品后,银行信贷人员应逐项验证产权,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应

核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实行租赁经营责任制的企业,要有产权单位同意的证

明;集体所有制企业用集体财产作抵押时,除应核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外,还

应验证董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的证明。用共同财产做抵押时,应交共同

财产所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抵押品的价值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必要时委托有评估能力的单位评

估。

抵押物确定价值后,要填列抵押物清单。

(2)签订抵押契约。

抵押价值经双方协商确定,签订《财产抵押契约》,抵押契约应经公证

机关公证,公证费由企业负担。

抵押契约公证生效后,在该契约规定的最高额和有效期内,银企双方签

订借款合同。并在借款合同中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后注明抵押契约号码。

(3)抵押物的管理。

体积小、价值大的贵重金属及有价证券,作为抵押物的财产所有权文书,

如房地产契约等以及财产保险单应由银行保管。银行保管抵押物,必须按如

下制度处理:

①信贷部门建立抵押明细帐,由内勤人员负责登记,封包交出纳保存。

②出纳部门在业务库设抵押物专用保险柜,明确专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

工作。

③抵押物出入库应双人经手,抵押物入库由信贷部门开例三联《有价证

券抵押物凭证》,一联加盖收物银行章,交财产所有人,做为届时领取抵押

物凭证。二、三联交出纳专管员,其中二联由出纳人员盖抵押品收讫章,退

还信贷部门,由内勤人员入帐,三联由出纳专管员留底,凭以登记实物出入

库。

④在抵押期间,如遇到部分证券到期,企业应将所存有价证券抵押凭证

盖章。交信贷部门,由信贷科(股)长签字后,信贷内勤销帐,然后支出纳

专管员,出纳专管员凭此出库,并销帐。银行和企业按有关规定兑付成现金,

抵还贷款。同时,由信贷部门将未到期的有价证券重新办理入库手续。

⑤贷款还清后抵押物退回。企业须取抵押物时,应在企业留存的一联有

价证券抵押凭证上加盖企业章,交信贷部门,信贷科(股)长在凭证上签字

后,信贷内勤销帐,然后交出纳专管员,由出纳专管员凭此出库并销帐。

⑥信贷与出纳部门要定期检查抵押物封存、保管情况,确保帐实相符。

不使用的动产、不动产抵押物由企业银行双方封存,由企业负责管理;

对企业经常运用的动产、不动产抵押物,如设备等,编号挂牌后由企业按合

同有关条款负责维护保养。

对企业保管的抵押物,信贷人员要经常检查、监督。包括:检查抵押物

有无专人负责保管;检查抵押物有无被启封、出售、转让、再行抵押等情况;

检查被抵押物的维修、保管情况,确保完好无损。

(4)抵押物的处理。

抵押借款合同的借款期满,银行不同意展期,或展期限已满,企业不能

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时,银行有权按规定处理抵押物,抵还贷款。

处理抵押物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①拍卖抵押物要依法进行。银行根据抵押合同确定的权利处理抵押物,

应当委托当地政府决定的拍卖机构予以拍卖;无拍卖机构的,请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或人民法院监督拍卖。

②遇下列情况时,银行可中止拍卖:抵押物的财产所有权出现纠纷经法

院判决停止拍卖;拍卖成交前,抵押人还清贷款本息。

③抵押物拍卖的价款程序是:支付拍卖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偿还抵押

借款本息及罚息;价款还清贷款本息及罚息有节余时,退还企业,价款不足

还贷时,银行有权另行追索。

(5)抵押贷款的额度。

抵押物的价值评估实际中可以采取企业自评,银行审查和委托有关技术

经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办法。价值评估涉及诸多因素,如抵押物的新旧程度、

变卖时的市场行情、抵押期内折旧、变卖费用等,所以在确定抵押物现值后,

贷款还要打一个折扣。计算公式是:

抵押贷款额=抵押物现值×(1-折扣率)

折扣率(抵押率)

预计贬损值

现值

= ×100%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银行可以针对不同抵押物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贷

款额度。

□贴现贷款

1.贴现贷款的定义及特点

贴现是持票人以未到期票据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兑取资金的行为。贴现

贷款是银行以持票人持有未到期票据为对象所发放的贷款。所以,票据是一

种交易行为,贴现对执票人来说,是出让票据,提前收回垫支于商业信用的

资金;对于银行来说,是买进票据所载权利,票据到期,银行可以取得票据

所载的金额。

贴现贷款方式的特点是:

①流动性高;②安全性大;③自偿性强;④用途确定;⑤信用关系简单;

2.贴现贷款程序

(1)企业申请。收款人申请贴现时应提供承兑汇票,填写《贴现凭证》

代申请书,提交据以签发的交易合同、发货票和运单。

(2)信贷员审查。一是审查票据的真实性,通过对合同、发货运单的审

查,核实发生商品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汇票的真伪。二是审查贴现凭证

项目填写是否准确,申请贴现金额与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是否相符。三是审查

贴现款项的用途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这是最重要的一条。四是审查未经银行

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的资信,必要时通过付款人开户银行进行调

查,以便保证贴现款项到期偿还。审查后写出书面报告,并在《承兑汇票贴

现审批书》(见表1.1)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资料交信贷科(股)长审核。

(3)科(股)长审核。对信贷员审查的内容和意见进行认真审核,根据

有关政策及贷款规模、资金确定是否贴现。在审批书签署意见后送行长审批。

(4)行长(主任)审批。如果批准,由信贷部门在贴现凭证上填写适当

的利率,企业在汇票背面加盖预留印鉴,交会计部门办理手续。贴现期一律

从贴现之日至汇票到期日止。如果不批准贴现,由信贷部门向企业说明原因,

将汇票及有关资料退还。

(5)监督使用与到期收回。贴现到期日前(往返邮程时间+划款办理手

续时间+壹天)贴现银行将承兑汇票划给承兑银行或承兑企业开户行,向承兑

人收取票款。若票款不能按期划回,贴现银行从贴现申请人帐户扣收,并对

尚未扣回部分收取贷款利息和罚息。

表1 . 1 承兑汇票贴现审批书

年 月 日 贴现凭证编号:

项目全称地址开户行名

帐号

收款单位

付款单位

汇票发票

汇票号码汇票金额汇票金额承兑单位

或银行

汇票到期

信贷员(章) 科(股)长(章) 行长(主任)(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七、银行贷款的操作程序

□企业单位提出贷款申请

凡经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持有经营执照,实行独立

核算,有一定的自有流动资金,建立流动资金补充制度,在银行开立帐户的

企业,均可向银行申请建立借贷关系。申请时,提交《工交企业建立信贷关

系申请审批书》或《商业企业津立信贷关系审批书》,一式两份。已建立借

贷关系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合理流动资金需要,可向银行申请流动

资金贷款。申请时,必须提交《工交生产企业借款申请审批书》和《商业企

业借款申请审批书》。

□银行审查和审批

银行接到企业的借贷申请后,首先由信贷员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申请书填写的内容是否齐全,数字是否真实、准确,印鉴与预留银行印鉴是

否相符;审查贷款的真实用途是否会理;贷款发生的主客观原因以及企业的

信誉状况;审查企业近期经营状况、企业挖潜计划、流动资金周转加速计划

以及流动资金补充计划的执行情况;审查企业的发展前景以及企业的负债能

力等。

信贷员审查后,报上级领导审批。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实行三级审批制

度,即信货员审查,信贷科(股)长审核,行长(主任)审批。凡参与审查、

核批的人员。都应按前面所列内容,认真审查、审核,并在申请审批书上签

字。

□贷款的发放

贷款经批准后,银行与企业单位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借款合同条例》,

银行在与借贷单位签订借款合同过程中,必须审查借款方的主体资格,如有

担保人的,还应认真审查保证人的资格。按民法原理和银行贷款合同实际,

通常在订立银行借贷合同时,应明确下列条款:

(1)债权人及债务人对货币借贷的意思表示。

(2)债权人对债务人贷放金额。

(3)借贷期间。

(4)本金偿还办法。

(5)利率及利息的支付办法。

(6)债务不履行时应负的迟延责任或违约金。

(7)借贷的用途。

(8)期限利益丧失的后果。

(9)担保权的设定及担保物出现瑕疵和危险的法律责任。

(10)担保人的保险约定以及债权人对保险受益人的约。

(11)债务人届时不偿还贷款时,有关担保物处分的条款。

(12)对债务人在银行存款抵销债务的约定。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