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借款方执一份。
一九 年 月 日
表1.15 中国农业银行支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No
立合同单位: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按季收息,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
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
和期限以惜据为凭,分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
五、保证条款:
1.在借贷双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借款方要照立惜据,借据应作为合同
附件,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方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发生有问题商品和资金,或挤占
挪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按规定实行信贷制裁措施。
3.在遇有纠纷时,借款方的动产、不动产及所有债权,优先用于清偿贷
款。
4.借款方如关停倒团,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有权按一定程序
处理借款方的资产,其中包括动产、不动产和所有债权;如资不抵债,由借
款方主管部门承担偿还责任。
5.借款方请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
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
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必要时,作合问的补充部分。
双方协议附加条款: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附本份,报
送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法人代表借款方法人代表保证方法人代表
年月 日年月 日年月 日
表1.16 借款担保协议书 No
一、本协议为年月日所签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担保协议书。
二、担保借款金额(大写):月利率‰(随调整而调整),担保借款用
途:期限:于年月日归还。
三、若借款方改变贷款用途或到期不能按期归还,或因各种原因,造成
关停、倒闭,担保方愿提供本单位全部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及所有债权,
为借款方承担全部贷款本息的偿还责任。在遇有纠纷时,银行享有担保方履
行本担保协议承担义务的优先受偿权。
四、担保方不主动履行担保责任时,银行有权从担保方帐户中扣款。若
一个月内仍不能扣清借款方所欠本息时,银行有权按照《中国农业银行抵押、
担保贷款暂行办法》处理担保方的不动产及其他资产。
五、在贷款到期前,借款方如发生关停、倒闭等情况,银行有权按约定
的还款方式及担保方式,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六、担保方履行保证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
七、本协议的公证费及处理担保物需支付的一切费用由借款方或担保方
承担。
八、借款方贷款全部偿还时,本协议终止。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签章有效,借款方、贷款方、担保方各执一份。
附:
(1)借款方营业执照号码:担保方的营业执照号码:
(2)担保方的资产状况:(见附件)
借款方单位公章: 担保方单位公章:
借款方法人代表: 担保方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担保方在银行预留印鉴: 银行签章:
开户行名称: 经办人:
帐号:
担保方地址: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公证部门:(公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抵押物品清单
抵押单位:(公章) 保管单位:(公章)
品名单位规格数量保险单号码原值现值抵押值存放地点保管人
合计
□外汇贷款
由于外汇贷款是银行利用吸收的外汇资金发放的贷款,要求使用外汇贷
款的单位具有偿还外汇能力,因此,外汇贷款的基本对象是能直接或间接创
造外汇收入并具备还款条件的单位。
由请外汇贷款的单位,除了要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
件,才能取得外汇贷款。
(1)贷款项目必须经过批准并纳入计划
(2)国内配套要落实。
(3)使用贷款项目的经济效益必须良好。
(4)还款确有保证。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外汇贷款还必须具备下到条件:
(1)企业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的营业执照,并在贷款银行开立帐
户。
(2)企业注册资本如期按数交纳,并经中国注册会计事务所验资,申请
流动资金贷款需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流动资金。
(3)企业董事会作出借款协议并出具借款授权书。
(4)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由计划部门批准。
(5)企业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并提供可靠的还本付息保证。银行和非银
行金融机构认为需要担保的,必须提供经认可的担保。
对于下列情况,外汇金融机构不予发放外汇贷款:经营管理不善,发生
亏损,短期内不能扭亏为盈的企业不予贷款;对贷款逾期不还的企业一般不
予发放新贷款;经济效益差,没有还款能力的不予贷款;还款期限长的项目
一般不予贷款;未经批准,没有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不予贷款;未
列入国家基建计划和贷款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不予贷款;对于个体户不发放
外汇贷款。
□外汇贷款的种类
目前,中国银行及其他外汇金融机构开办的外汇贷款如图1.1。
外汇贷款种类
现汇贷款
浮动利率贷款
优惠利率贷款
特优利率贷款
贴息贷款
外商投资企业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现汇抵押贷款
备用贷款
买方信贷
进口买方信贷
出口买方信贷
政府混合贷款
国际银团贷款
商业贷款
信托贷款
信托流动资金贷款
信托固定资产贷款
国际融资租赁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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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贷款的操作方法
1.外汇贷款的申请
企业使用外汇贷款,需要向银行提供下列材料:
(1)由借款企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表。
(2)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
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和总概算,同时一并提供有关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
(3)经过落实的各项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使用银行贷款的项目企业自筹资金一般要占总投资的30%以上。
(5)借款企业与有关部门签订的主要原材料、辅料、燃料供应合同或其
他依据材料,有关部门提供的承诺文件及落实国内配套设施的合同或协议副
本。
(6)产品销售预测和贷款项目经济效益预测有关原始资料。
(7)经有关部门同意的偿还外汇额度计划。
(8)归还外汇资金来源和具体的还款计划。必要时应有财税部门确认的
综合还贷或用项目新增利,税还贷的证明文件。
(9)担保单位出具的银行认可的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或抵押担保书)。
(10)两家以上金融机构共同贷款的项目,要提供由几家金融机构与企
业共同签订的保证各方权益的还款协议书。
(11)提供项目投产的有关专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承担流动资金贷
款的证明。
(12)贷款人需要的其他有关文件的资料。
2.外汇贷款的审批
一般地说,外汇贷款的审批程序可以分为贷前调查、项目评估、民主决
策、签订合同四个阶段。
(1)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是对现有企业和拟建项目的全面情况以及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
和数据进行深入调查和核实,掌握第一手材料,为正确地进行项目评估提供
可靠依据。
贷前调查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信贷员直接参与项目的可行
性研究,要对影响批准项目的各项因素进行全面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写
出贷款的评估报告。第二步,确定贷款的方式、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贷款
利率。第三步,要写好贷款审查报告,信贷员在进行上述工作之后,必须填
写项目调查表(见附录)并写出详细的审查报告,审查报告一定要情况属实,
数字准确,意见具体。
(2)项目评估。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贷款办法和有关要求对贷款项目进行技术、
经济评估,写出详细的评估报告,为贷款的审批提供决策依据。项目评估的
内容主要包括:
①项目的基本情况是否符合国家的建设方针和长远规划,是否和国家及
地方的产业政策要点相吻合;
②项目的产品是否符合国际、国内市场需要,是否是短线产品,能否创
汇;
③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条件是否合适,有无重复建设和重复引进现象;
④引进项目技术分析;
⑤投资总额和资金的筹集;
⑥配套设施及其工程的实施方案;
⑦项目的财务收益与社会综合经济效益的预测;
⑧最终评估结论,阐明对建设项目的总评价,确定是否提供贷款,贷款
的额度、种类、期限和利率等。
(3)民主决策。
在外汇审批阶段,民主决策包含以下三层含义:一是集体会审;二是实
行审贷分离;三是严格地按审批权限分级核批。未经正式批准的贷款,不得
以任何形式对外表示承诺,不能办理对外开放证、付汇手续。
(4)签订合同。
贷款批准后,银行要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及时与企业签
订贷款合同。按中国银行规定,经银行通知30 天内贷款人不到银行签订借款
合同,或从批准贷款三个月内提不出订贷卡片或从提出订贷卡片3 日起5 个
月内不对外签订订货合同,又未提出正当展期理由,银行有权进行主动撤销
贷款处理。
3.贷款的发放和管理
外汇贷款的发放可分为五个阶段:
(1)审查订货卡片,签订贷款合同后,借款单位即按照批准的贷款额度
和进口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到办理进口手续的外贸部门填写进口
订货卡片,送银行审核。银行审核无误后盖章,由借款单位送请有关外贸部
门办理进口手续。
(2)调拨外汇贷款额度,借款单位利用贷款进口的物资,需要委托其他
口岸进口公司或进口总公司向外订货时,需按银行规定的外汇额度调拨办
法,填写“外汇额度调拨单”,经银行审核后,划转给有关口岸分行或总行
营业部,凭立办理对外开证、用汇。
(3)办理开证,用汇。
(4)编制用款计划,贷款金额在500 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借款单位要提
出年度分季或季度的用款计划。
(5)追加和注销贷款额度,借款单位由于事先估价不准或国外涨价的原
因发生批准的贷款额度不足时,需向银行申请追加贷款额度,经银行审查同
意,并办妥追加手续后,方可对外订货,进口项目对外付汇时,由于外币汇
价变动的原因,而发生贷款额度不足,可先对外付汇,然后补办追加手续。
在批准的进口物资全部到货并付汇完毕后,银行要将结余的贷款额度予以注
销。
外汇贷款发放后,除了建立项目档案和计收利息费用外,贷款人要经常
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借款单位,主管部门和有
关部门反映,协助借款单位解决或改进存在的问题。对违反国家政策法令,
不按借款合同办事,浪费外汇资金,情节严重造成较大损失的,银行要追究
经济责任,并采取必要的信贷制裁手段,直到向法院起诉。
4.外汇贷款的收回
(1)制定回收计划。
银行通过贷后检查,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还款计划及企业生产、出口、
经济效益的情况,进行分析测算,制定出比较切实可行的企业的年度与季度
还款计划,并依照计划要求积极催收,督促企业按时还本付息。
(2)按期催收贷款。
(3)办理还款手续。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银行短期外汇贷款办法》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
定,企业归还外汇贷款的任何外汇来源,都应按外汇管理政策由信贷部门办
理结汇还款手续,如以现汇还款,也应通过外汇管理部门或委托的管理部门
审核后方能办理还款转帐。
(4)贷款展期处理。
(5)贷款逾期处理。
贷款人从贷款到期次日起,加收逾期罚息。罚息率外汇贷款为20—50
%,配套人民币贷款为30—50%,对逾期贷款,贷款人要加紧催收工作,防
止变成呆帐。
九、银行转帐结算
通过银行帐户划转存款而结清货币收付的信用行为,称为转帐结算。这
里的“帐”,指的是各单位在银行开定的存款帐户。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收
代付,即从付款单位存款帐户划出款项,转入收款单位存款帐户,以此完成
经济单位之间债权债务的清算或资金的调拨。由于转帐结算不动用现金,所
以又称为非现金结算。
□银行转帐结算原则
每一笔转帐结算业务都牵涉到付款户、收款户及其各自的开户银行,关
系到这双重经济关系中四方当事人各自的责、权、利相结合的问题。为了妥
善处理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必须根据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制定统一的
结算原则,以便共同遵守,互相协作和监督。
我国过去长期实行的转帐结算“三原则”是:钱货两清;维护收付双方
正常权益;银行不垫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
特别是近几年来,市场调节的范围逐渐扩大,商品交易、劳务供求、资金调
拨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过去的结算原则已经不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变
化和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银行于1989 年全面改革了结算制度。现行
转帐结算“三原则”是:
1.恪守信用,钱货两清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是指购销双方进行商品交易时,除实行当即交款发
货的情况以外,双方事先约定的预付货款或分期支付,延期支付的货款,必
须按交易合同规定,到期结清。不得随意破坏协议,拖欠货款。
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
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是指银行必须正确处理收、付双方的经济关
系,迅速、及时地办理资金清算,是谁收入的钱记入谁的帐户,保证安全完
整,并确保户主对本帐户存款的自主支配权。
3.银行不垫款
银行办理转帐结算时,只负责把资金从付款单位帐户转入收款单位帐
户,不承担垫付资金责任,不出任何信用担保人,也不允许客户套取银行信
贷资金。
□银行转帐结算纪律
1.客户应遵守的纪律
(1)不准出租出借帐户。
(2)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3)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2.银行应遵守的纪律
(1)迅速处理当天受理的结算业务。
(2)不准延误,积压结算凭证。
(3)不准挪用,截留客户和他行结算资金。
(4)未收妥款项,不准签发银行汇票、本票。
(5)不准向外签发未办汇款的汇款回单。
(6)不准拒绝受理客户和他行的正常结算业务。
□银行转帐结算责任
1.客户的结算责任
(1)为保证结算工作质量和安全,单位和个人必须使用银行统一规定的
票据和结算凭证,要按照规定填写,字迹清楚,印章齐全。票据、凭证、印
章要妥善保管。
(2)单位和个人违反结算原则和纪律,银行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情节严重的,应停止其使用有关的结算办法,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
责。
(3)结算办法允许背书转让的票据,因不获付款而遭退票时,持票人可
以对出票人、背书人和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票据的各债务人对持票人负
连带责任。
2.银行的结算责任
(1)银行办理结算因工作差错,发生延误,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
应按存(贷)款的利率计付赔偿金。
(2)银行因违反结算纪律规定,发生延压、挪用、截留结算资金,影响
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按结算金额每天万分之三计付赔偿金。
(3)因错付或被冒领的,应及时查处,如造成客户资金损失,要负赔偿
责任。
3.邮电部门的结算责任
邮电部门在传递银行结算凭证和拍发电报中,因工作差错而发生积压、
丢失、错投、错拍、漏拍、重拍等,造成结算延误,影响单位、个人和银行
资金使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由邮电部门承担责任。
□主要银行转帐结算方式
转帐结算方式是货币收付的程序和方法,即办理结算业务的具体组织形
式。转帐结算方式的主要内容包括:货款、费用收付或资金周转调拔的时间、
地点和条件;票据、结算凭证的格式及其操作程序。我国目前的结算以汇票、
支票、本票为主体,增强了结算方式的通用性、灵活性、安全性。现行的结
算种类如图1.2。
现
图. 现行结算种类
行的结算种类
汇票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支票
现金支票
转帐支票
定额支票(主要用于农副产品收购)
本票
定额本票
不定额本票
汇兑
信汇
电汇
委托收款
托收承付
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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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后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经异地
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汇票适用范围广,单位、个体经济户
和个人向异地支付各种款项都可以使用。这种汇票,票随人走,有利于单位
和个人的急需用款;方便灵活,可以通过银行办理分次支付或转汇;兑现性
强,个体经济户和个人可以持填明“现金”字样的汇票到兑付银行取现;凭
票发货,余款自动退回,可以钱货两清。
银行汇票的签发一律记名。银行汇票金额起点500 元;银行汇票的付款
期为一个月(按次月对日计算,到期遇节假日顺延);逾期的汇票兑付银行
不予受理;银行汇票只限个人转让给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并且在付款期内可
转让一次。
单位申请办理银行汇票时,应向开户银行提交“银行汇票委托书”详细
填明兑付地点、收款人名称、用途等内容,汇出银行受理并收妥款项后签发
汇票和汇票解讫通知交给汇票单位。持票人必须将汇票和汇票解讫同时提交
汇入行,二者缺一均无效。汇票单位可以持票直接向汇票指定的收款单位办
理结算。收款单位接到汇票审核无误后,可以在汇款金额内,根据实际的需
要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汇票和汇票解
讫通知的有关栏内,在汇票背面加盖单位业务专用章。连同进帐单送交开户
银行办理转帐。
□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井
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同城和异
地的法人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都可以使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承兑后,承兑人即付款人负有到期(承兑期最长不超过9 个月)无
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按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
兑汇票。
□支票
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付给
收款人的票据。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定额支票和不定额支票。定
额支票主要用于农副产品收购。现金支票可以兑现,也可以转帐,转帐支票
只能用于转帐。支票的结算程序是:
(1)存款人在银行存款户余额内按规定向收款人签发支票。支票起点金
额为100 元,付款期为5 天。
(2)收款人将受理的转帐支票连同填制的进帐单送交开户银行。收款人
凭现金支票支取现金,须在支票背面背书,持票到签发人的开户银行支取现
金,并按照规定交验证件。
(3)收款人和签发人在同一银行开户的,即可内部转帐;收款人和签发
人不在同一银行开户的,通过票据交换,收妥后入帐。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现金支票如有丢失,可以向银行申请挂
失;挂失前已被支付的,银行不予负责。转帐支
□本票和信用卡
1.本票
本票是签发人本身付款的票据。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后,
由银行签发给申请人凭以办理转帐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本票有定额和不
定额两种。定额本票面额为500 元、1000 元、5000 元和10000 元,不定额本
票的金额起点为100 元。结算程序是:
(1)单应,个体经济户或个人将款项交存银行,同时填写银行本票申请
书。
(2)银行在收妥款项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用后,据以签发银行本票。银行
本票付款期限为1 个月。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支取现金的,在银行本票上划
去“转帐”字样。加盖印章后,将银行本票交给申请人。
(3)申请人持银行本票在同城范围内向填明的收款单位或个体经济户办
理结算。
2.信用卡
信用卡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由银行凭以发
行的一种赋予信用的证书。待卡人凭卡到指定的商店或交通、旅游部门购买
商品或支付劳务费用时,只要在发票和其他有关单证上签字,不必支付现金。
接受信用卡单位,凭持卡人签过字的发票和单证向发行信用卡的银行收款。
银行定期与持卡人进行结算。
信用卡在我国是一项新的业务,目前开办的有中国工商银行的牡丹信用
卡,中国农业银行的金穗卡,中国银行发行的长城信用卡等,都还在试行中。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经济合同由收款单位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
位收款,由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承付手续的办理:付款单位收到银行转来的异地托收承付凭证及其附件
后,交供应部门等核对验收。承付货款有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方式,由
收付方选用,并在合同中规定。验单付款的付款期为3 天(银行发出承付通
知次日算起),验货付款的为10 天(运输部门向付款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
日算起)。付款单位应在付款期内决定是否承付,其中如要拒付,必须填制
拒付理由书于承付期内送交开户银行,否则银行自动向收款单位付款。
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如表1.17 所示。
托收承付的具体办理是(如图1.3 所示):销货单位发出货物后,应当
及时委托银行收取货款。收款单位需向银行提供商品交易单及货运证明等。
收款单位在办理托收结算手续时,可采取邮划和电划形式。
表1 . 17
( 5 联) 邮中国工商银行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回 单) 1
委托日期19 年 月 日
第 号
委托号码:
收全称付全称
款帐号款帐号或地址
单
位
开户
银行
行号单
位
开户银行
托收
金额
人民币:
(大写)
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附件商品发运情况合同名称号码
附寄单证
张数或册数
备注:
款项收妥日期
19 年 月 日
(收款单位开户行盖章)
月 日
此联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给收款单位的回单
单位主管: 会计: 复核: 记帐:
□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向银行提供收款依据,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
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其结算程序是:
(1)收款人向开户银行填写委托收款凭证,并提供收款依据。
(2)收款人开户银行将收款凭证传递给付款人开户银行。
(3)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经审查无误,及时通知
付款人。
(4)付款人接到通知和有关附件,在规定的3 天付款期内付款。
(5)付款人开户银行将款项划转收款人开户银行。
(6)收款人开户银行通知收款人款已收妥入帐。
□汇兑结算方式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异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按寄递
方式不同,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信汇是银行通过邮寄凭证划转款项,结算
时间稍长,电汇是使用电报划转款项,结算时间较短。汇兑的结算程序比较
简单,分三个步骤:
(1)付款人把款项交给开户银行,填写汇兑凭证,委托汇款;
(2)付款人开户银行将款项划转给收款人开户银行;
(3)收款人开户银行把款项转入收款人存款帐户,或交给指定的收款
人。
表1 . 18
( 1155 )委电 委托银行收款结算凭证(回单) 1
委托日期19 年 月 日
托收号码:第 号
收全称付全称
款帐号款帐号或地址
单
位
开户
银行
行号单
位
开户银行
委收
金额
人民币:
(大写)
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款项内容委托书款
凭据名称
附寄单
证张数
备
电划
注:
款项收妥日期
19 年 月 日
(收款单位开户行盖章)
月 日
此联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给收款单位的回单
单位主管: 会计: 复核: 记帐:
说明从略
表1 . 19
委邮 委托收款凭证(回单) 1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托收号码:
第 号
收全称付全称
款帐号款帐号或地址
单
位
开户
银行
行号单
位
开户银行
委收
金额
人民币:
(大写)
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款项内容委托书款
凭据名称
附寄单
证张数
备
注:
款项收妥日期
19 年 月 日
收款单位开户行盖章
月 日
此联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给收款单位的回单
单位主管: 会计: 复核: 记帐:
《钱生钱——企业金融手册》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一种信用方式。
一、融资租赁
□租赁的概念
租赁是一种信用方式,是拥有物件的人(出租人)将物件出租给需要物
件的人(承租人),由承租人在一定的时期内使用并获取收益的一种特定的
经济行为。现代租赁业务按其性质可分为:融资性租赁、经营性租赁和服务
性租赁三大类。其共同的特点是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
(1)融资性租赁,即金融租赁。它是出租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并
将它出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的一种资金融通方式。承租人在租
期结束后,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产权转让费,租赁设备即归其所有。
(2)经营性租赁,又称管理租赁。这种形式的租赁是承租人只为了在一
定期间内获得某种物件的使用权;租期结束后,租赁物件仍要退回出租人,
这类租赁物品通常为通用设备。
(3)服务性租赁。兼有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两种性质,即融资性租
赁再加上技术及维修的租赁业务。
□租赁的特征
租赁业以一种独立的信用方式在促进市场商品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
作用,现代租赁本身具有以下特点。
1.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
租赁作为一种信用方式,同样具有信用活动的特征,也体现了所有权与
使用权的分离。在整个租赁合同期间,其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
在租期内以租金为代价,只获得设备用品的使用权。
2.融资和融物相结合
租赁是以融物代融资,并把融资与融物结合起来。它不同于先向银行取
得贷款再去购置设备;承租者首先得到的是物,而不是货币资金。租赁信用
把借钱与借物融合在一起,更具有资金运动和物资运动相结合的特征。出租
人在将租赁物品出租的同时,相应地解决了承租人增置生产设备或办公用品
的资金需求,具有信用和贸易两重性。所以,租赁不仅不同于一般借贷行为,
而是把借钱、借物结合起来,并以借物还钱的形式,实现了其全过程。因此,
以商品形态和货币形态相结合提供信用方式,是租赁的主要特征。
3.以分期偿还租金的形式偿付本息
承租人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预先只支付一小部分资金,就能得到他所
需要的生产设备或其他用品;在设备投产以后,以及用品进行使用的过程中,
以其新创造的价值分期偿付租金,并可借以获得相当的收益;租赁为承租人
节省了资金,并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4.租赁双方是以合同为基础的经济关系
租赁合同不仅内容复杂,而且必须受法律严格保护,不得违反。否则,
势必造成混乱。这是由于租赁业务涉及到融物的具体要求;同时,租赁业务
是由租赁合同和购物合同两个合同构成的,这两个合同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是租赁业务能够成立,并能正常进行的法律性文件依据。
5.租赁合同的不可解除性
由于融资租赁业务本身的特点,租赁合同一旦签订,出租人与承租人之
间就建立了一种刚性的连接关系,租赁各方由于这种关系的存在而必须严格
履行,不能随便变动,中途解约。不管在租赁期内发生任何情况,承租人都
要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期以内,即使承租人的租赁物件已经失去了
创造价值的作用,完全得不到其预定的经济效益,承租人仍须按期偿付租金。
□《融资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租赁的定义
该办法对融资租赁的定义规定如下:
“本办法所指融资租赁交易是指一方(出租人)根据另一方(承租人)
提出的租赁财产的规格及所同意的条款,或承租人直接参与订立的条款,与
第二方(供货人)订立供货合同,并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以支付租金为
条件,使承租方取得所需工厂、资本货物及其他设备的一种交易方式”。
该办法还指出了这一定义所反映的融资租赁交易的特点:
(1)融资租赁交易具有融资融物的双重职能,并涉及三方(出租人、承
租人、供货人)的关系;
(2)租赁期内,出租人对租赁设备享有所有权,承租人对租赁设备享有
使用权;
(3)租赁财产是按承租人的规定(或经其同意)而购买,并由其选择供
货人的;
(4)供货人已知所出售的设备、工厂或资本货物列入出租人与承租人订
立的租赁合同内。
二、融资租赁信用与其他形式信用的区别
融资租赁信用与其他信用形式都作为信用方式,具有许多共同特征。
(1)融资租赁信用与资金借贷一样,都体现了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只不过资金借贷是货币形态上的分离,而租赁信用则是实物形态上的分离。
(2)融资租赁信用与其他信用形式一样,都以解决资金问题为直接目
的。
(3)融资租赁信用与其他信用形式一样,资金都是分期归流,其他信用
形式以归还贷款或货款的方式归流,而租赁信用中资金则是以租金形式归
流。
然而,融资租赁信用作为一独立的信用形式,与其他信用形式又有很大
区别。
□融资租赁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区别
1.实现信用的过程不同
在融资租赁信用中,承租人在租入设备获得使用权的同时,相应解决了
添置设备所需要的资金,资金的借贷与设备的添置两个过程同时进行。企业
通过银行贷款购买设备,就必须先借入资金,然后再自行购买,使资金的需
求与设备的需求是通过“借”与“买”先后两个过程来实现。
2.信用的对象不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组合方式也不同
融资租赁信用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设备达到融资目的的信用关系,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