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斯特:啊——好吧,那我也stick to my guns!)
那一会儿我曾想,真正学好用好英语的成语、俚语等习惯用法其实不容易,与人交流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要做到与英语国家的人,或是使用英语的人之间的真正理解,准确地掌握和使用语言是最重要的。而短语、成语和俚语就像英语这道大餐中味美可口的佐料,用的时候千万要放得适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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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逝的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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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utterfly Fleeted
飘逝的蝴蝶
我曾读过一本书,它深深地打动了我,书的英文名字是The Diving Bell and the Butterfly (《潜水衣与蝴蝶》)。写这本书的是一个法国人,叫让·多米尼克·博比,曾是ELLE周刊的主编。当我读这本书的时候,博比的生命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他还很年轻,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才40多岁。他死于一种突发的奇怪的疾病,病名也很奇怪,叫做闭锁综合征(locked-in syndrome)。它让博比对自己的身体失去了所有的支配能力。用医学词汇来描述这种病,它的表现是病人四肢瘫痪、丧失语言能力,但是思维和意识很清楚,只能用眨动眼睛来表达自己的意愿。
博比深深地陷入了人生的绝境,我无法想象他内心曾经是怎样的焦灼。当一个人只剩下思想,而别的什么也不能做的时候,该是多么痛苦啊!在健康人看来,这样活着简直不可想象,并且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事实上这是一种活着的死亡。不过世界上只要有生命就会有奇迹,什么是奇迹呢?我想奇迹就是生命创造的令人惊奇或者不可思议的事。
博比就创造了奇迹,生命的、语言的、文学的……他不能说话,不能写字,可他的内心深处却有那么多美好的东西没有表达。我不知道后来博比是怎么从极度痛苦的深潭里挣脱出来的。他躺在病床上是那么平静,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博比看着那缕光芒的眼睛是那么深情,他的长长的睫毛眨动着,也许他看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童年时他曾经去过,那里有清澈的河流,蓝灰色的山峦。也许他看见绿色的夏天里,洁白的蝴蝶在他的眼前翩翩飞过。也许他就像《追忆似水年华》的作者普鲁斯特一样,回忆起儿时吃过的,让人永远回味无穷的里昂红肠,还有那种半熟的煎鸡蛋,热热的蛋黄在盘子里流动……
博比决定把自己对生活的感受写下来。他和他的亲友一起想办法“写字”,现在只有文字能帮助他了。人们帮助博比把法语字母按使用频率的多少排列出来,制作成字母表,然后一个个地读给博比听,而他就用眨眼的次数对所需字母进行选择。
我至今也想象不出博比是怎么选择那些字母的,也许人们给他读A,他就眨一下眼睛,读B就眨两下眼睛,读C就眨三下……这样拼出一个词是多么不容易,写出一句话又要花费多少时间啊!然而,就在这种极其艰难的情况下,博比靠着眨动眼睛的次数“写”完了The Diving Bell and the Butterfly。这是一本动人心弦的书,凡是捧起它的人都会对博比心存敬意。他被疾病禁锢的身体如同包裹在沉重的潜水衣里,那沉重真的让人不能喘息,他说文字就像美丽的蝴蝶载着他的思绪,自由自在地飞向远方。
我时常想起病床上的博比,想起那些美丽的蝴蝶,它们把博比的故事传遍了世界。每过一段时间我就要重读这本书,它给我很大的鼓舞,也给了我很多疑问,特别是博比的那种特殊的写作方式,我想一个人有这么坚韧的顽强的精神,还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情呢?
当我们用各种语言表达思想的时候,蝴蝶就在我们的眼前飞过,可是很多人却常常忽视了这一切。比如,一些人想学习外语,有的曾经很多次下决心,一定要学好外语,或许他们多少次梦想过自己能说一口流利的外语——不管是什么语种,都能说的和中文一样好。他们为自己创造了各种学习条件,他们买来一本又一本的外语书,从浅显的到深奥的,他们买了录音机、复读机、光碟……也有的买来一些诸如《怎样学习外语》,期待书里的人会告诉他们学习的诀窍——怎样才能更快更好——最好读完这本书就能以最快的速度掌握最快捷的学习方法。还有的人希望通过系统的学习提高外语水平,就进了五花八门的外语学校……可是几个月过去了,更长的时间过去了,他们发现自己的进步并没有和想象的一样突飞猛进。这样,有的人就失去了初学时的激情和长期苦练的决心。他们渐渐冷落了自己拥有的外语书和学习工具,只是偶尔听听或看看,后来它们就落上了灰尘,再后来它们或许就只是家里的一种物质存在了。
人对物质的追求可能会有暂时的满足,而对精神的追求却永远没有止境,这就如同攀登高山,人总是希望到达更高的峰顶。对于一个真正热爱学习的人,知识的道路也总是不断吸引他去追寻,去开辟。但是这条道路漫长而崎岖,我们的行走需要极大的耐心,也许有的路走了很远又回到原点,一切又要重新开始。其实学习英语也是这样,学过的知识还要不断复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听说读写译的应用才有可能。
语言是连接心灵的桥梁,是跨越空间的彩虹,也是和平友谊的纽带。世界是如此宽广美丽,真正能用外语与不同国度,不同民族的人们沟通该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啊。我觉得只要心里有一个愿望,并且坚持创造性的学习,就会实现最美的梦想。
现在,我想再一次翻开The Diving Bell and the Butterfly这本书,倾听博比的心声,他说过,远离了这些喧嚣,寂静降临,我就听见蝴蝶从我头脑中飞过。我听见它们,你必须静默,全神贯注,因为它们翅膀的拍动极其轻微,稍重一点的呼吸就会将这种声音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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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京的大街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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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Streets of Tokyo
在东京的大街上
走在东京的大街上。
这个题目好像与学习英语没有什么关系——日本人是说日语的啊。可是我和它有关系,因为我在学习英语之后,曾经学过日语。正因为学习过日语,我后来才被邀请到日本举行日语演讲音乐会。走在东京的大街上,我才觉得,有些鲜活的语言是在书本里学不到的。在一个真正的外语环境中培养听与说的能力是最好的方法。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有机会到国外去,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有一个理想的语言环境。重要的是学会创造条件,永远保持学习的热情,放弃急功近利的做法,耐心地等待外语发挥作用的一天。
很多年前我开始学习日语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能到日本去。直到有一天,我乘上飞往东京的波音747,才发现随着时光的流逝,我希望应用另一种语言的理想,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变成了现实。
第一次去日本,我应邀在五个城市举行日语演讲音乐会,在东京举办的演讲首场音乐会上,我给大家唱的第一支日语歌曲叫做《このみち》(就是这条路),歌词里写道:
この道はいつか来た道
ああ そうだよ
あかしやの花が咲いてる
この道はいつか来た道
ああ そうだよ
お母さまと馬車で行ったよ
…………
(就是这条路,
有一天来到这里,
啊,在这条路上,
满树的槐花儿开放。
就是这条路,
有一天经过这里,
啊,在这条路上,
我和妈妈坐在马车上
…………)
在不知不觉中,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我的声音也有点哽咽,那一会儿,我恍然觉得自己走在白雪茫茫的平原上,是的,那一次真的下了很大的雪,漫天的雪花就像飘舞的蝴蝶。我坐着木轮椅去找一位日语老师,当我听说那个学校来了一个日语老师,就决心去找他,我希望向他请教学习中的问题,也请他听听我的日语发音。毕竟我是自学日语的啊。老师住的地方离我的家有好几里地。我穿着厚厚的棉衣,戴了一条自己织的红围巾。北方的冬天寒风刺骨,在冰天雪地里吸一口气,就好像有两把刀子插进鼻孔里。嘴里哈出的热气也是白蒙蒙的。推着我去找老师的是我的朋友改莲,一路上,她不停地弯下腰,双手把堆在轮椅前面的雪拨开,我们才能继续向前走。
终于我们看见了那个学校的大门。老师是一位白发老人,听说我来找他,赶忙迎出来,他说,快,快进屋里暖和暖和吧。我想问一句老师好,可是嘴却没有张开,我的脸已经被冻僵了。老师的屋里有一个用砖垒的炉子,里面燃着红红的火,屋里热烘烘的。进了屋,一阵暖气迎面扑来,我脸上立刻就像有很多小虫子在爬,又热又痒。老师给我到了一杯热水,我喝了几口热水,身上暖和了一些,才说出话来。我一口气给他朗读好几篇日语课文,什么《张思德同志》、《清晨的池塘》、《乌贼鱼》……老师听了,很感动的样子,他说,坚持下去,你一定要坚持。他还说,你完全靠自己学习,把课文读得这么好,真是没想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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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京的大街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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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那时候,我心里并不十分清楚,学日语对我到底有什么用,要知道我那时候是在一个小小的县城里,那儿与外界的交通十分不便,甚至可以说那是一个很闭塞的小县城。在那里学习外语真的不知道能派上什么用场。但是,我觉得学习外语是我的梦想,也是我的愿望。我相信外语就像一扇通往外面世界的窗口,透过它,我一定能看到最美丽的风景。
那一次访问日本,我去了五个城市,每次都是英俊潇洒的夫卡茨先生陪着我们,去机场也都是他开车。几天后我才知道,他竟然是一个株式会社的董事长。从第一次坐在夫卡茨先生的车里,我就开始了我的日语实践,在不影响他驾驶的情况下,我就不停地问他一些问题:
夫卡茨先生,您认为东京是一个很嘈杂的城市吗?
他说,是啊,我小时候东京有些地方还挺安静的。
是吗?您觉得东京的天气怎么样啊?
他说,嗯,现在城市越来越大,空气受到污染,天气就不像过去那么晴朗了。
我又问,您知道我的老家烟台出产苹果,听说日本北方的青森和长野那里也出产苹果啊。
他就说,是啊是啊,那里的苹果很有名呢。
我问,哦,苹果树是五月开花吧?
夫卡茨先生笑起来,说,啊,对不起,苹果树是几月开花我还真没注意呢。
我也笑了。
我就这么一路问个不停,后来,也许夫卡茨先生被我问得太累了,他就说,海迪桑,你真是爱学习啊,你怎么有这么多问题,也知道这么多事啊。
我心里充满歉疚,连忙说了一大串Sorry,我告诉夫卡茨先生,我这样做是锻炼自己说日语的能力,在国内我几乎没有这样说过日语,我只是自己读书,或是朗读课文。夫卡茨先生听了很感动,嘴里就发出嘶嘶哈哈的感叹,日本男人一被感动就爱发出这种夸张的声音。接着我又告诉他一个秘密:在路上我问他的问题都是书里的,什么冬天冷夏天凉,苹果开花鸭子下水,北京的风沙日本的地震,还有他喜不喜欢电视剧《阿信》和那个演阿信的女演员田中裕子……我把一本从国内带来的日语书放在他的驾驶座后背上,他开车的时候看着前方,而我就看着书本,我把课文里的一些内容换了人称和词汇,就变成了新的问题。
原来是这样啊!夫卡茨又一次被感动了。后来的一些天,在旅途中他就不停地给我讲日本的一切,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生活工作,真是无所不有。他还送给我一些书。那些天,我觉得自己的日语有了很大进步,也觉得语言环境对学习一种外语多么重要。
过了一年,我又一次去日本参加音乐会,在东京,我和妹妹住在离新宿不远的一个大饭店。这一次,音乐会组委会为我安排了一天自由活动时间,他们说,海迪桑,明天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吧。
我决定到日本人中间去说日常用语。妹妹说这是个好主意。可我说,东京是个这么大的城市,我们对这里完全是陌生的,我们到哪儿去,迷了路怎么办呢?妹妹说,她要带我到很远的地方去,要穿过大街走过小巷,然后再问着路回来,这就是最好的实践。我们那会儿就像两个要去原始森林探险的孩子,有一种冒险之前的快乐。
第二天吃过早餐,我们没有带地图就出了饭店的大门。那是夏天,妹妹推着我的轮椅。没走一会儿,她的头发就被汗湿了,可她却不肯停歇,只是一直走,开始顺着一条大路走,后来又来到一条挂满彩旗的小街上,再后来就穿过一条很窄的,铺着石板的小巷……我们不知道那是什么路,也不知道会走到哪里——妹妹说,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中午,我们来到一家开足冷气的大商店里休息,我们买了盒饭和一堆冰激凌,一边吃一边讨论怎么回饭店,我说,实在找不到路的时候,我就给组委会的朋友们打电话,请他们帮助。
下午,我们开始往回走。那里也是到处高楼林立,我们真的找不到回去的路了。路上的行人一个个都是匆匆忙忙的样子。嗨,看我的。我对妹妹说着,就向迎面走来的一位鬓发斑白的老先生打招呼,先生,对不起!老先生赶忙停住脚步,疑惑地看着我。我说,先生是这样,我们迷路了,您能帮我吗?老先生很热情地问我们要到哪里去,然后就详细地指点,还掏出一个本子给我们画了一张地图。看了地图我们才知道, 我们走过了新宿区,千代区,涩谷区……老先生说,这个地方离我们的大饭店有二十多里路呢!我们谢过老先生继续往回走,一边走一边继续不停地问路,我们问西装革履的男士,也问长发飘飘的白领丽人,所有的人都给了我们热心的帮助。而我们也熟悉了用日语问路的方法。
晚饭的时候,我们终于回到了饭店。那一天我和妹妹特别高兴,我们在异国他乡的繁华大都市找到了回来的路。我们用丰盛的晚餐款待自己,我们要了刺身船,炸大虾、烤鳗鱼和牛肉粉。我和妹妹为快乐的一天举起了斟满红酒的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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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京的大街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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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次我和妹妹在日本生活了两个月。在东京,我们去繁华的商业区,逛银座商店,去秋叶原电器街,我们逛书店,去公园找无尾猫玩儿,我们还逛过一些很小的商店和夜市,也参加过慈善拍卖会。我们去了很多地方,盛岗、千叶、富山、金泽、长崎,游览那里的美丽风光,还在长崎参观了原子弹爆炸展览馆。
无论在哪里,我都尽可能地说日语。为了多说日语,我和妹妹买了很多东西,有一些几乎没有什么用。比如,在金泽我买了一大摞日本漆木碗,其实我是为了练习说日语才买那些漆木碗的,我甚至还学着跟卖漆木碗的老板娘讨价还价:
请问,这碗多少钱一个啊?
一个250元,您看这碗多漂亮,上面的樱花都是手工画的,您看这儿,还是描金的呢。老板娘一张嘴就收不住了,说话很快,热情万丈,滔滔不绝,让人难以招架。
250元一个啊,这也太贵啦。我故意大声说。
老板娘一边鞠躬一边说,啊,对不起,您知道做一个木碗多不容易啊,光镟一个出来就得个把钟头,再加上还要打磨,还要描画呢,不过,今天大家能见面,我们都高兴,我也就不在乎了,那您就再说一个价吧。
三十元一个吧。我说。
我听见妹妹在一边偷偷地笑了。因为她知道我在国内几乎没有上街买过东西,更不懂得怎么砍价。
啊,不行不行。老板娘一听三十元一个,就像被蝎子蜇了一下,发出一声怪叫。
我怕吓着老板娘,就不敢再和她猛砍价了,只好给她一千五百日元,买了10个漆木碗。
一个节日里,在美丽的小城金泽,我和妹妹沿着一条卖点心的小街,从东头走到西头,又从西头再走回来,我们不停地用日语问那些点心的名字,出产地,还有价钱。结果,因为招架不住那些卖点心的女人的热情介绍,我和妹妹就买了一大堆“洋菓子”(日语的点心)。我们送给朋友们一大半,剩下的几盒直到回国前也没吃完。可我们却记住了那些点心像古典诗一样好听的名字,比如:落雁、八桥、草加、松风、背丹、诸越……
我们也去吃茶店和咖啡厅,领略日本民俗文化和日本人接受西洋文化的程度。在那里的街道上,到处都是广告牌。只写汉字的广告牌,没有学过日语的人一看也都能明白,比如,中华饺子馆,拉面馆,汉方药店,洋服店,等等。但是更多的广告,即使学过日语的中国人也要很费力地去猜去想,甚至还要翻翻日语外来语词典。
当代日本是一个希望脱欧入亚的国家,但事实上他们对西方文化的追求却又抱着极大的热情,尤其是当代青年,他们总是追赶欧美的各种流行时尚,除了服饰、发型、化妆品、还有语言、音乐、电影等等。在日本很多地方都有英语角和英语学校。我发现最有趣的是,日本人用片假名(相当语言的大写字母)把英语变成了自己语言的发音,比如,他们把英文的ice cream变成:アィス·クリ-ム,用汉语读出来就像,阿伊斯·古里木,把milk变成:ミルク,用汉语读出来就像,米路库。还有复杂一些的satelliteサテライト,用汉语读出来就像,赛泰拉一套。其实这样一来,英语国家的人已经听不懂日本人说的是什么了,而对学过英语的中国人来说,就更麻烦了,因为我们必须把所学的英语发音变成稀奇古怪的日语发音,这样日本人才能听懂。不过,日语里的外来语实在太多了,所以我买过好几本日语外来语词典,那些词典都很厚,而且名目繁多,比如,《日语科技外来语词典》,《日语文学艺术外来语词典》,《日语医学外来语词典》,等等。
日本是一个善于学习和借鉴其他民族文化的国家,当然,他们更善于改造其他民族的文化,把它变成自己的财富。所以,学过英语,再学日语,也有一点益处。当你拼读那些日语外来语片假名时,也许就会猜出它的英文意思。
语言是人类永恒的文化,学习英语给人快乐,学习日语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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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的雾去哪儿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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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re Is the Foggy London?
伦敦的雾去哪儿了?
我很久都没有收到朋友西川英介的信了,我也没有给他写信,但心里有时就想起他。他曾对我说,今天日本人的生活节奏越来越紧张了,就像机器人。是的,西川英介就像一个机器人,他从来都是一副急匆匆的要去赶火车的样子。过去,他有时写来的日语信就像电报那么短。比如:
海迪桑,很久没见面了,东京的树叶开始飘落了,秋天了,真的很想念啊!你那里也一定是满树红叶如花了吧。
这就是日本人的信,总是一张淡蓝色的薄薄的信纸,上面就这么几个字。好几次收到他轻飘飘的信,我都怀疑信封里有没有信纸。
那一天,打开电子信箱,我却看到西川英介从英国发来的e-mail。啊,这回他破天荒给我写了一封很长的英文信。平时他给我的都是典型的日语信,彬彬有礼,客套连篇,开头几句不是说他那里刮风下雨雪花漫天,就是说樱花醉人晚霞灿烂,要不就用日语习惯的“前略”这个词省去冗长的问候。
在这封信里西川就像变了一个人,他说,他已经到英国University of Portsmouth (朴次茅斯大学)的Language and Linguistics Division (语言和语言学系)学习一段时间了。他还不惜笔墨给我描绘今天的英国,还发来他拍摄的一组英国的风景照片。我有点奇怪,因为此前,西川英介在日本一所大学的生物实验室工作,他的专业是生物化学。而且西川多年前还曾在美国留过学,我觉得他的英语已经很好了。为什么还要去语言学系学习呢?我很快就给他回了一封e-mail:
Hello, Mr. NIXIKAWA. Your descriptions let me know more about the British people and their country; the beautiful country of Shakespeare, especially the tranquil River Avon, the snow-covered highlands of Scotland, and much of my false imagination about them have been corrected, i.e., I always had an impression that London is a capital of fog as described in Dickens’ novels and other works of literature. But your photos let me have a fresh look at London’s clear sky. Where is foggy London? Where’s Oliver, the orphan described by Dickens? And how are the Londoners’ feeling when they enjoy the beautiful scenery by the River Thames? Please don’t wonder why I have so many linked questions. But the question I really want to ask is, “Why didn’t you study at the biochemistry department of the university? Did you give up your major? …”
(西川君,你的描述让我更多地了解了英国人和这个国家的状况,莎士比亚美丽的故乡,特别是宁静的艾冯河,还有冬天白雪皑皑的苏格兰高原,我的很多错误印象也得到了纠正。过去,我总觉得伦敦是一个雾都,就像狄更斯的小说和其他文学作品里描写的那样。可是你的照片让我看到了伦敦晴朗的天空。雾中的伦敦到哪里去了?狄更斯笔下那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到哪里去了?当伦敦人在泰晤士河边享受旖旎的风光时,他们是什么感受?请不要奇怪我为什么会有这么一连串问题,其实,我真正想问的是,你为什么不学生物化学,而学语言学,你放弃你的专业了吗?)
西川也很快回信了,他说,海迪桑,我正想告诉你,在伦敦有很多东西是我在日本国内没有想到的,我并没有放弃自己的专业,而是为了更好地学习专业,才决定用宝贵的时间,专门进修英语。他又说,When learning a language you should at the same time learn to know about the language, that is to say, know where it originated, in which culture it was born, how it changed with the time’s progressing … I mean, you should not only know how it is today, you should also know its past. Just as you’re sailing along the river you should look for its source …
(学习一门语言,你同时应当学会了解这门语言,那就是说,了解它是从什么地方起源的,它是在哪种文化里孕育的,它如何随着时间而变化……我是说,你不应当仅仅了解它现在如何,还应当了解它的过去。这就像你沿着一条河流航行,去寻找它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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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的雾去哪儿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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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西川的信,我找出很早以前读过的一本A Background to English (by P. S. Tregidgo)。这本书简要地介绍了英国的历史、地理、政治、风俗,工农业生产,城市和乡村,还有教育、文艺、体育……我想,这是一本了解英国社会概况的好书。而且,由于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所写,它的最大特点是,详尽真实,没有主观臆测和意识形态的成分。只可惜,这本书是1962年出版,1971年重新修订的,与当今的英国社会恐怕有很大的距离了。可是,有些东西,比如风俗习惯,在英国这样一个相对保守的国家,是不容易改变的。比如,关于英国人的性格,作者写道:
To other Europeans, the best-known quality of the British, and in particular of the English, is “reserve”. A reserved person is one who does not talk very much to strangers, does not show much emotion, and seldom gets excited. It is difficult to get to know a reserved person: he nerve tells you anything about himself, and you may work with him for years without ever knowing where he lives, how many children he has, and what his interests are. English people tend to be like that…It is quite possible for two people to know each other casually for years without knowing each other’s name…
(对于欧洲其他国家的人来说,不列颠人,特别是英格兰人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含蓄”。一个含蓄的人,就意味着,他很少跟陌生人说话,不怎么表露情感,也很少显得激动。要认识一个含蓄的人是很困难的,因为他绝不会告诉你任何有关他自己的事,可能你和他一起工作了好几年,却不知道他住在哪儿,他有几个孩子,他有什么兴趣爱好。英格兰人差不多就是这样的……很可能两个人很随和地认识了好几年,却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啊,真是不苟言笑的英国绅士!看来要适应英国的生活,特别是要适应那些古怪的英国绅士们,还真的要学点background。比如,有一个问题一定要先问清楚,就是那些British, English, Irish, Welsh, Scottish, Northern Ireland, UK, 等等,它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要真正弄清楚这些东西,还要到英国的历史中去寻找,就像要知道中国最大的民族为什么叫汉族,就得从中国的历史说起一样。
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不落帝国的光辉日益暗淡,并且最终成为一个“小国”(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语),英国似乎不那么引人注目了,不过,英国在很多方面还是有它的特点,比如,英国没有成文的宪法,只有共同法(common law),它是由几个世纪以来法官的判决组合而成的,因为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都有各自独立的司法体系。英国女王是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以英国为首的英联邦(The Commonwealth)在1995年还有51个成员国,英国是不加入欧元区的欧共体成员国。我还看到一段很有意思的事,就是英国的法律规定与有些国家不一样,比如,十六岁的男孩儿和女孩儿就可以结婚。书里这样说:
No child can marry under the age of sixteen, whether with or without the parents’ consent; over the age of eighteen, the parents’ consent is unnecessary; between sixteen and eighteen, the parents’ consent is necessary, but if it is withheld the young couple can appeal for a court judgment, and the parents can be overruled by the court if circumstances justify it.
(年龄在十六岁以下的孩子都不能结婚,不管父母同意不同意都不行;年龄在十八岁以上,不需要父母同意就可以结婚;在十六岁和十八岁之间,必须得到父母的同意才能结婚。如果父母不同意,年青的伴侣可以要求法院裁定。如果法院裁定可以结婚,父母的决定将无效。)
这就是说,他们在完成了五岁到十五岁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就要进入成人和独立(grown-up and independent)阶段了。当然,和七十年代初的情况相比,英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很快。我看过一本介绍英国的手册Britain 1995, An Official Handbook, 上面有这样的介绍:
About 65 per cent of pupils choose to continue in education after 16… And the proportion of young people entering higher education in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has risen from one in eight in 1980 to more than one in four in 1994 and is expected to reach one in three by the year 2000.
(大约百分之六十五的学生选择在16岁以后继续受教育……而年轻人进入大学和学院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比例,已经从1980年的每八个人中有一个,上升到1994年的每四个人中有一个多,而这个数字在2000年有望达到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
2000年的时候,三个英国的年轻人当中就有一个接受高等教育,除此之外,英国的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continuous education and adult education)也在快速发展。所以,十六岁就结婚,对英国今天的一些年轻人恐怕已经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了,在学习中度过自己青春的人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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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的雾去哪儿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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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在给西川的e-mail中说:
After reading your email, I revised my reading plan; one is on British, the other, on American. I’ve prepared a long list of books, including politics, geography, literatu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v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tc. In one word, a wide reading program.
Since then, I immersed myself into reading, of course in the spare time after work. As the books were piled higher and higher beside my pillow, I received an email from another friend who was in America. She told me that there is no general background to English language, because all the people I’ve met agreed that the English language is a global language, but in fact there is American English, British English, Canadian English, Australian English, and even an English in Hong Kong and in Singapore. They all have their own backgrounds. How could you learn English only to know one of these different backgrounds?
I agree with her. Although I spent much time on the background of English, I think it benefits me a lot. I always believe that learning English, in essence, is to learn how to communicate with the English-speaking people. I must know more about them, their manners, and their attitudes toward others, and their way of life.
(读了你的电子邮件,我修改了我的读书计划,其中一个是阅读不列颠,另一个是阅读美国。我准备了一份很长的书单,包括政治,地理,文学,科技,甚至环保,等等。一句话,这是一个很广泛的阅读计划。从那以后,我把自己浸没在阅读中,当然是在业余时间。不过,有一次,我的美国朋友莫瑞斯告诉我,英语没有一个总的背景,因为我见到过的所有的人都认为,英语是一种全球性的语言,可是实际上,有美国英语,英国英语,加拿大英语,澳大利亚英语,甚至还有香港和新加坡的英语,等等。它们都有自己的背景。学习英语,怎么能只了解这么多不同背景中的一种呢?……
我同意她的说法。我学习英语背景花费了一些时间,还是有收获啊。我相信,学习英语,从本质上说,就是学习怎样和讲英语的人交流。因此,必须更多的了解他们,了解他们的行为举止,他们对别人的态度,他们的生活方式……)
后来,西川又回日本了。他告诉我,他在一家国际知名的生物技术公司担任科研和新产品开发主管。他说,他的很多同事都来自美国和英国,都是讲英语的,但无论上司还是下级,他们相处得都很好,因为他了解他们的语言和种种背景。因此,他很快就取得了一些科研成果。在信中谈到这些时,西川感慨地说,You can have a good command of English only if you know well the background to English language. (只有熟悉了英语的背景,你才算真正学好了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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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之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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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ystery of English
英语之谜
少女时代,我觉得English真像一个谜,我总想知道它是怎么形成的,开始它是什么?为什么全世界这么多人都在使用这种语言?白种人、黄种人、黑种人……无论在哪里,无论在天之涯海之角,只要会说英语就能找到自己的朋友。英语得到了最广泛的传播,伴随英语发展的还有它的文化。我曾经对我的朋友Z说,学习英语首先就要对它感兴趣,一个人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总会做得好,而对不感兴趣的事就很难做好。只有把学习英语当作一件有趣的事,而不觉得它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这样进步就快了。
我对英语一直很感兴趣,学习了几年之后,有一段时间我读了一些和语言历史有关的书,我觉得既然要学习一种外语,就必须也应该了解它的历史,也许这会帮助我们理解和使用这种语言。
翻开厚厚的《英语的历史》(The History of English Language),我不觉入了迷。书里写道,在古代,语言是和氏族部落的形成密切相关的,同时也和外来民族的入侵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英国是一个四面环海的岛国,自身文明的发展十分缓慢,外来民族的入侵加速了它的进步。在英国的历史上,最早随着凯尔特人(Celts)的移入,带来了凯尔特人的文化和语言。现在英国的一些地名,就来自古代凯尔特人的语言,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