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中阴身?
中阴又叫中蕴、中有,就是五阴和五蕴的意思。所谓阴和蕴,是指色、受、想、行、识五种,乃三界众生生命的组合元素。阴是唐以前的旧译,蕴是唐以后的新译。三界众生称为二十五有,所谓有,就是有五蕴;不出三界是被五蕴所困,解脱生死即是出离五蕴的三界。
中国民间说:「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把佛教的五蕴改为中国思想的金、木、水、火、土五行。其实,五行的相生相克仅属于物质世界。佛教的五蕴之色蕴就涵盖了全部的五行,其余的四蕴则属于精神世界。精神与物质的结合,就成为三界众生的活动现象。
根据《俱舍论》第十卷,中阴身有五个名字,分别是:意生身、求生、食香、中有、起,这是依据其性质分的。如:依意求生得化身,因而称「意生身」;又因其经常喜好寻察当生之处,而名「求生」;依各种喜爱的气味来维持和营养他们的身体,故名「食香」;因为是处于从此生的败坏到另一生出现之间的过渡期,所以叫「中有」;他能够产生生命过程中的另一个身体,而他本身却是不藉父母等缘,乃自然而生,因此又称为「起」。
有福报的中阴身是以好的香气为滋生的食物,无福的中阴身是以恶臭的气味为滋生的食物。凡是中阴身都有神通,能够见到肉眼所不能见到的事物。中阴身的阶段究竟能维持多少时间?有不同的说法:有说一直到另一期生命的开始为止,不论多久都叫中阴身;有说中阴身的生命只有七天,他可以死了又生,生了又死,一次又一次地受生为中阴身。但是古来佛教所相信的,是根据《大毗婆娑论》所说的,人死之后七七日间为中阴,因此而有在人死之后七七日内设斋供养,做布施功德,祈祷冥福,超度亡灵等的佛事,相沿成为一般的佛教信仰。
其实,人死之后,在另一期生命的出生之前,叫做中阴。三界、六道所有众生,死此生彼,都经过中阴的阶段;但无色界众生是定境,没有色蕴,所以没有中阴。以《大宝积经》第五十六卷〈入胎藏会〉所说,由地狱众生而转的中阴,容貌丑陋,如烧焦的枯木;由傍生而转的中阴,其色如烟;由饿鬼所转的中阴,其色如水;欲界的人及天所转的中阴,带有金色;色界众生所转的中阴,形色鲜白。因此,中阴身的形状有两手、两脚、四脚、多脚,或者没有脚,都是随著他们生前的形相,而显出同类的身相。又根据《俱舍论》第九卷说,欲界中人的中阴,身量像五、六岁的儿童。欲界的菩萨之中阴则如壮年人的身量且相貌杰出,当其入胎投生时,必有光明照耀。而色界天人的中阴,则形量圆满和他生前相同。
根据《大乘义章》第八卷说,欲、色二界众生一般皆有中阴身,唯上善及重恶众生,死后立即往生净土,转生善类,或直堕地狱及饿鬼趣,所以没有中阴。以重恶众生的业感而言,唯造五逆罪者没有中阴。
又根据《释净土群疑论》卷二,也有两种见解:一说往生净土,不经中阴,因为命终之时,即生于莲花中,所以不应有中阴;另一说则是,往生净土之人,从此秽土而生彼净土,是死此而生彼,在这中间当有中阴,不过虽经十万亿佛土,仅如弹指顷,沿途以诸佛国土的香饭之气滋养其中阴身。这些说法虽不尽相同,但都表示了中阴身的存在。
从以上的经论资料所见,凡是众生,若在欲界与色界,除了大善大恶能于死后直升直堕之外,都会经过中阴身的阶段。他不属于任何一道,当他所待投生的因缘成熟,就会以入胎和化生的方式确定投生的类别。
在未投生之前,可有转变其投生类别的方法。例如得闻佛法,或亲属为其祈福供养,做种种佛事,便能影响这一中阴身的前途上升;如果由于积怨难消,再加上亲友和仇敌的干扰,也会使得中阴身改变方向而堕于恶道。所以西藏密宗特别重视中阴身救度法;即在显教,也主张临终的助念和七七的超度。以佛法来救济中阴,是召请中阴身来听闻佛法,化解心结,减轻烦恼,也以佛法的力量使得有缘的鬼神欢喜,以此为其结善缘的功德达到超度的效果。
至于上善与极恶之人其所以没有中阴身的原因,是在于他们没有等待因缘的必要。就好像有人在大学还没毕业时,已经办好出国留学的手续,或已被公司、行号、机关预聘,毕业之后,不需要等待工作机会,或到处找工作,这也许是他们的家庭背景或学业成绩优于一般学生所致。相反的,如果出生便为猪、牛、羊等的家畜,表示出生以后,已经决定了他们被人宰杀,做为食物的命运。因此,如果积极修行、努力为善、信心深厚、愿力坚固,就没有堕落三涂的恐惧。只要以信愿和修行的力量自利利人,上求下化,便会依信心往生净土,依愿心修菩萨道,不论生于佛国,或生于娑婆,都是直来直往,毫无彷徨、等待的现象,所以,对信愿具足的佛教徒而言,并没有中阴身的过程,也不必要他人以中阴身救度法来超度。
□ 婴灵作祟之说有根据吗?
近几年来,台湾,乃至其他华人地区,流行著一种婴灵信仰的传说。所谓婴灵,包括人工流产、胎死腹中,或出生不久即夭折的婴儿灵魂。据说,如果不予超度,他们便会以种种方式或现象,来危害其亲属以及跟他们有冤的人,以致造成家庭的不安,社会的恐惧等。这些都是由于节育,以及婚前怀孕或非婚怀孕等的风气,所带来的精神负担。
因而有某些人士,于报刊连续登出「婴灵供养」的大幅广告,宣称能够为人超度婴灵,解救婴灵造成的困扰问题,并引《长寿经》为证。又有人传出,能以符咒将婴灵练成婴兵,以婴兵来探听他人的隐私,传递消息。甚至能够驱使婴兵杀人于千里之外,而不留下一丝痕迹。类似的传说,当然不是佛教的主张,也不是任何一个历史时代和特定的地区,所流传过的信仰。
自从婴灵之说流传以来,除了人工流产过的父母与家庭受到困扰外,一般人遇到一些物质和精神上的意外现象,也会疑神疑鬼,认为是婴灵作祟。好像我们生活的空间,到处都有婴灵正等待机会,对人下手似的。其实以佛法的观点而言,众生是平等的,人的生命虽然有长有短,死亡之后却都相同,成人死后是中阴身、婴儿死后也是中阴身。经过四十九天之后,他们已经转生,或生人、天,或为鬼神,或为地狱和傍生中的众生,不会老是以婴儿的灵体在人间作祟的。
的确也有一些人杯弓蛇影,认为发现了婴灵附身,纠缠不休,冤魂不散的现象。但这多半是出于心理的因素,即使真有外在的灵力干扰,也不能说就是来自婴灵。总之,不论是否受到鬼神灵力的干扰,都不能肯定说是出于婴灵的作祟。
人们对于婴灵之说的恐慌,可能是从幼儿心态的观点来看。如有些幼儿不可理喻,婴儿更是无知,他们吵闹不休的时候,父母只有哄他们。尤其遇到难带的婴儿,终日哭闹,整夜不眠,不是为了肚子饿,也不是为了不舒服,就是要人陪著他、注意他和照顾他。因此,一旦认为是受到婴灵的困扰时,也就束手无策;并认为,即使为他们诵经、替他们说法,他们也听不懂,所以不受感化。
针对此,一些投机取巧之徒,鼓吹他们能够以某种法术和超度的力量,来解决婴灵作祟的问题。但是根据佛经所说,众生从此生死后,到彼生出生之前的中阴身,都跟生前的形态相同而较小;婴儿既无知,婴儿的中阴身,亦不可能寻仇报冤。即使过了中阴身阶段而入鬼趣,鬼道众生也都具备神通;此因无粗重的身体和五根的束缚,便极易接受感应和感化。所以,千万不要把死后的婴儿,当做凶神恶鬼般看待。
依据佛教常识的说法,不论婴儿或成人,年幼或年老,凡死亡者,亲属立即为其设供超度,即以供养三宝功德,为亡者祈得冥福,便能超生善道,乃至往生佛国。所谓专为胎儿及婴儿的亡灵,特设一种超度法门之说,并无往例可循。
至于前举的《佛说长寿经》(现收于《□续藏经》的「补遗类」),记载著佛陀为一个名叫「颠倒」的妇女所说。此女曾因家庭问题,杀死了已怀孕满八个月的胎儿。佛陀告诫她说,杀胎的罪行,与杀父、杀母、出佛身血、破和合僧,五事并列,称为五种逆罪。灭罪之法,便是受持此《长寿经》,书写读诵,或自书、或遣人书,便能不受罪报,而生于梵天,此经中也未见有超度婴灵之说。此经强调护胎,将「杀胎」列为五逆重罪之一,与一般佛经视杀父、杀母、杀圣人、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的五事为五逆罪不相同,故在我国并不流行。
另外,有人传称,日本有婴灵祈求地藏菩萨救度之说,也与地藏信仰的史实不符。根据日本民间对地藏菩萨的信仰看来,自十一世纪开始,才有了为除病延命而造地藏像的记载。其后,民间并渐渐将地藏菩萨演变为婴儿的守护神,而有了「守子」、「安子」、「育子」、「持子」的地藏信仰,其作用在于祈求保护胎儿的安全出生,而至于婴儿的平安成长,亦与所谓的婴灵作祟无关。
如今少数人鼓吹婴灵作祟及超度婴灵之风,不论是出于善意的信仰,或是出于敛财的动机,从以上看来均与正统的佛教信仰无涉,则已非常明显。
□ 佛教对灵媒的看法如何?
所谓灵媒,在古代,男的称为觋(wizard),女的称为巫 (witch)。宗教学上称禁厌师(sorcerer)、医巫(medicine man)、术士(magician)。西伯利亚和北亚洲以及阿拉斯加等地,则称为萨满 (shamans)。是指一些能够通神、通灵、通鬼的人。他们能够差遣某些鬼神来驱除另一些鬼神;或者是请示某一些鬼神来协助求助的人们,指导人们如何克服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困难,以及满足人们现实生活中的种种欲望。所以,他们和人类的心理、生理上的弱点有著与生俱来的供需关系,自有人类以来,就有他们活动的踪迹。
高级的灵媒被称为祭师、先知、天使或圣者,而成为一般宗教徒信仰的中心。一般的灵媒,没有公是公非,故在基督教教势扩张之后的欧洲,便对异教的巫、觋,赶尽杀绝。在中国,巫觋往往也成为妖言惑众的祸源,所以,孔子主张不语怪力乱神。为何称灵媒为「怪力乱神」?因为他们的灵力来得没有理由,那些神鬼世界也没有一定的秩序和道德准绳;通常是会教人为善,但一旦和这些巫觋本身的权益冲突、矛盾时,就会散布谣言、颠倒是非、惑乱人心。故自古以来,中国民间宗教的灵媒信仰,虽然起起灭灭,但都未能登入大雅之堂。
从佛教立场看,修善积福是以持戒、布施而得人天福报。以因果的观点来说,教化大众、种善因、得善报;种恶因、受苦报。如果遭受到灾难、贫病等情事,最好的方法是忏悔、积德、存善心、说好话、做好事,所谓吉人自有天相,这是由于自修善法而得到护法神的惠助,以及诸佛菩萨的庇佑,不需要通过灵媒的关系来以善鬼赶恶鬼、以正神驱邪神。
灵媒确实有其作用,而这种作用的帮助,不过是挖肉补疮式的临时救济,无法真的解决问题。其后必须继续地挖肉、补疮,伤口永远在起灭交替著。求助于灵媒,粗看问题彷佛已经解决了,实质上是问题在连锁著,越陷越深;类似吸食鸦片、注射吗啡,越醉越沈。但是一般民众很难有此自觉。就像海里的章鱼,找不到食物时,可用它自己的触角充饥,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但是长此以往,就只有死路一条。因其违背了因果原则,也违背了自然律的秩序。
虽然,通过灵媒的帮助,有时也真的能够得到一时的意外之福;但是,那只是一种假相的告贷,是一种幻觉的满足而已。所以,学佛的人,不许说神弄鬼地自作灵媒,也不得亲近灵媒,应该依据佛法的指导,自求多福,努力开创明日的前途。
灵媒的力量既然来自鬼神的灵力,而且因为鬼神来去无踪、飘忽不定,所以任何一个灵媒,都可轮番接受到许多不同的灵体附身。一旦灵体离身,做灵媒的人,可能变成比常人还要软弱无能的人。如果经常为人赶鬼、治病、禳灾、怯厄,当灵体离身之后,灵媒自己本身就会遭受到恶报的惩罚。因此,凡是灵媒,经常都会恐惧灵体离身而失去灵力。故需常设法请鬼、迎鬼、供鬼、养鬼,保持与鬼灵接触,以达役使鬼神且保护灵媒本身的目的。
□ 佛教对神通、异能看法如何?
佛教承认有神通的事实,凡夫可得五通,出世的圣人有六通,佛有三明六通。
所谓五通,一、能知过去世叫宿命通;二、能知未来世及现在的远处和细微处叫天眼通;三、能知他人的心念活动,叫做他心通;四、能用耳朵听无远弗届的声音叫天耳通;五、能飞行自在,有无变化,来无踪、去无影,瞬息千里,取物如探囊等,这叫做神足通。此由于功力的深浅,使得所达范围的大小和保持时间的长短有所不同,是属于有为、有漏、有执著的,跟解脱道无关,当然,也不是菩萨道,所以圣人必须另得漏尽通。
所谓漏尽,即去我执而证涅槃,小乘就是阿罗汉,大乘是初地乃至七地以上的菩萨。唯有佛得三明,即六通之中的天眼、宿命、漏尽的三通称为明,那是因为唯有佛的神通力,是彻底、究竟、圆满、无碍,是度众生的方便,不是异能异术的表现。一般外道得到了一些神鬼的感应,能差遣鬼神或被鬼神所差遣,就以为得到了三明六通,是非常幼稚和危险的事。
神通有一定的修法,有的是以习定而发通,有的是以持咒而发通。修定得通,首先是注意力集中,心力增强,用心念把自己身体的官能接通宇宙的磁力和电波,再对于波长的选择性和接收力的训练、沟通到达某一种程度,自然产生神通的功用。这都是在物质范围之内,没有物质的条件,神通无法表现,也无从训练。故以基础的道理而言,唯物论者也能练成神通。
关于用咒力达成神通的目的,则是以特定的某一种或几种咒语来感通鬼神或差遣鬼神,被鬼神所役使或役使鬼神。咒的力量,我们在另一篇中已介绍,是代表特定鬼神的符号和威力,所以,有感应特定鬼神的作用。
这两种比较,前者如定力退失,则通力也退失;后者如鬼神远离或犯了禁忌,通力也会退失。鬼神的力量,可以用两种方式来表现:一是载附于人的神经官能而出现;一种是从耳根的耳语得到消息。附载式的神通和传话式的神通,实际属于感应的范围,还没有到达神通的程度;可是附载式的感应,很容易被以为是他们自己修成的神通,因为不自觉有鬼神附体的感受。
因为神通不能违背因果,不能改变既成的事实,只能够预先得到消息或从远距离得到消息,而做暂时的回避和阻挡。神通也是自然现象之一,他不能跟自然的轨律相违背。所以,好显神通的人,除了显异惑众之外,对于乱世的大局无补,对于混乱的社会无益,对于彷徨的人心无助,反而沈迷于神通现象越深的人,脱离正常的生活越远。
因此,佛世时代,佛不许弟子滥用神通,阿罗汉的弟子们,也并不是都有神通。相反的,若用神通,虽能感化众生于一时,不能摄化众生于长久。而且,善用神通如比丘之中的大目犍连,比丘尼之中的莲花色,分别为罗汉、罗汉尼的神通第一,结果,大目犍连死于鹿杖外道的乱棒,莲花色死于提婆达多的铁拳。故历代祖师从印度到中国,使用神通来传播佛教的不多,甚至可以说很少,这些人,如果在使用神通之后,大概会离开当地,或者舍报往生他界。如果常显神通而不收敛,必然遭致杀身之祸、枉死之灾和凶死之难;舍寿于非时,这都是由于违背因果,抗拒自然的结果。
如众人所知,西藏地处高原,崇山峻岭之中,潜修密行,苦修禅定,精练神通之士不少,其中有人能够呼风唤雨、洒豆成兵,以飞剑杀人于千里之外;可是西藏的佛教史上,也有过几次的法难,也就是佛法遭受恶王的摧毁和消灭之时,神通即失效。
又据说台湾本岛,现在也有不少已得所谓三明六通的异能之士,可是台湾本岛,几乎年年都有台风、地震、水患,以及扰乱大众安宁的黑社会流氓、地痞、强盗、土匪,那些具有神通的人士为何变成了无能无力而不问不闻?
可见得业力不可思议,共业和别业,该受的仍然要受,迷信鬼神的神通救济,只有增加更多的困扰,损失更多的财产,消耗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怪力乱神是孔子所不语,识者所不取。在今天社会文明、知识普遍的时代,凡事应以正信的佛法,从事于智慧的开发和努力,不应迷信所谓神通的奇迹,因为,那实际上不过是鬼神现象的幻术罢了。
(参阅拙著《学佛知津》〈神通的境界与功用〉)
□ 什么是五眼?
我们从某些佛教图像中,可以看到脸部有出现三只眼的情况;也就是在两眼之间的眉心处,另开一眼。事实上,人类不可能有三只肉眼,所谓的第三眼,只是象徵;也就是在一对肉眼之外,另有心眼。心眼的意义有深有浅,浅的指普通人的思想活动,深的就要讲到五眼了。五眼是除了肉眼之外尚有层次不等的四种心眼。
所谓五眼,是指从凡夫至佛位,对于事物现象终始本末的考察功能。有人称眼睛为「智慧之门」、「灵魂之窗」,眼睛能够明辨物象、增长知识。修行的层次越高,心眼作用的范围越广。凡夫经由父母所生的肉眼,能见的距离、范围相当有限,太小、太大、太远、太近,均非肉眼所能见,或太过黑暗或强烈的光度,也非肉眼所能适应。如果能得天眼,便能于物质世界中自在地观察,而不受距离、体积、光度的限制。
不过天也有层次:有地居天、空居天和禅定天。地居天就是一般民间所信的福德鬼神以及四天王和忉利天的天神;空居天是指耶摩天至他化自在的欲界天神;禅定天则指色界和无色界的二十二层次。层次越高,天眼的功能越多越大。所谓天眼的功能,是能见肉眼所不能见的事物,除了不受大小、距离、明暗的限制外,也不受遮隔隐藏或通透显露的限制,它不需通过光影的反映,而是精神力的反射或折射作用。
天眼有修得和报得的不同。一般的鬼神都有深浅程度不等的天眼,称为报得。因为没有肉体束缚的鬼神,只有灵力活动,减少了物体障碍。一般的灵媒,也就是为鬼神所寄托、依附的人,这就是藉鬼神报得的天眼,而能见人所不能见的事物。对人类而言,修禅定或可得天眼;但禅定的目的却不在于修得天眼,虽另有专修神通的方法,但若修得了天眼,也未必表示已入禅定。
天眼的功能除了如上所说的以外,尚有能见未来将要发生的事件现象。那是由于任何现象的发生,已经有它一定的因果关系,由于造下一定的业力,便会造成一定的果报,往往现象尚未发生,而发生那种现象的力量早已形成,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加入,那就成了必将发生的事实。所以,具有天眼的人,能够预知未来。天眼的能力越强,能见的未来越久远,精确度也越高。
所谓精确度,就是说明天眼并不可靠,只要一加入其他的因素,未来的事态未必就会产生他的预期结果。这好比两位围棋的棋士对奕,段数越高,所见棋目越多;段数越低,所见越少。但还没有任何两位棋力相当的棋士可以一上棋盘就已经知道胜负的结果。因为世事变数太多,定数只是局部和短时间的现象,万法因缘所生,缘变则变。所以佛法不执著天眼,也不鼓励人为了使用天眼而修成天眼。
所谓五眼,除了肉眼、天眼外,尚有慧眼、法眼和佛眼。慧眼是罗汉所证,见十二因缘、生死流转的徵象,所以能出生死轮回,不受身心世界的束缚,离五蕴、出三界。这和世间一般人所说「慧眼识英雄」、「慧眼独具」的功能,显然不同,世人所说的慧眼,是世间智慧,尚存有「我」的观念,不过比较深澈、明锐、敏捷;而罗汉所具的慧眼是无我、无执的。
法眼为初地以上的菩萨所具,能见万法的本性──法性,亲证诸佛法身之一分,乃至多分,绝不是如一般人所说的具有法术之士就是具有法眼;略解佛法者也称具有法眼。其实法眼和证法身有关,若是仅仅见性,尚不能称为具足法眼,而只能够确信法眼的存在和法眼的功能。
法身遍一切处、遍一切时,它非色、非无色,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说是,一切都是,也可说,一切都不是。有执著者,一切都不是;无执著者,一切都是。具足法眼的菩萨,称为法身大士,非凡夫所能想像。
无我有两种,分人无我和法无我。证人无我、离人我执,就是罗汉;证法无我,离法我执,就是初地以上的菩萨。罗汉离人我执,得慧眼,出三界;菩萨更进一步,离法我执,证法身、得法眼、虽住三界,却不为生死所困,称为法身大士。有些附佛法的外道,动不动就说已得慧眼或法眼,其实他们连天眼都不是,而仅是气脉运动的反射作用,或是得自鬼神的灵力而已。
至于佛眼,具足前面四种眼的所有功能,它是智慧的全体,也就是大圆镜智的本身,又称为大圆觉,也称为无上菩提。
□ 佛教的授记观念是什么?
授记(ryakarana )是佛教的专有名词,是十二部经的一种,它的意思是预告,是佛对于已发心的众生,预告其必将成佛者。本来在帝王制的时代,国王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多半会被预定为王位的继承者,在宣告其继承的法定地位之时,也称为授记;而且,在印度需要取四大海水灌其顶,以召告天下,因此称为灌顶王子,这是意味著将来他能统治四海之内全部国土与人民。
在佛经中的授记是指佛陀为弟子们预告,亲证菩提的时间,比如说《法华经》就有一品称为〈授记品〉,为五百罗汉授记成佛,甚至为恶名昭彰的提婆达多授成佛的记别。佛法的授记思想,在于证明人人都能成佛,不论何人,如能修行佛道,便可依据各人的根性和修行的法门以及勤惰的态度而判定成佛的迟早。
谁够资格接受佛的授记?必定是指位阶不退的菩萨,因此,《法华经》中的罗汉,其实是大乘菩萨。不过授记不限于大乘,若修小乘法而证初果以上的圣者,也授必定证得阿罗汉果的记别;就像所谓初果将七返生死而证阿罗汉果,到三果就住不还天,直证阿罗汉果,不再到人间来。
佛能见一切众生心行和修行的历程,并了若指掌。等修行者已经位阶不退,他的前程已经很明白,给予授记,不是预言,也不是猜测,更不是命定,只是像一位导游为旅行者从地图上指出到达目的地的路线、距离以及时限迟早而已。通常学校的老师,对于正常的学生于入学之后,已经可以告诉他们在几年之后,必将毕业,这其中没有神秘色彩。
在中国的禅宗,早期并没有授记的行为和仪式,到了晚近的丛林寺院,为了选拔和预定主持寺院的后继人选,在遴选之后,也会举行授记礼式。因为古代的传法授记,传的是心法、以心印心,心心相印,不需要仪式,更不需要文件的证明,接法的人,也不一定会接掌主持寺院的职位。而晚近以来,中国的禅林,授记时,有法卷的颁发,也未必是选拔已有证悟经验的人,授记之后,目的在于传承主持寺院的职位。所以,多半只有授记之名,而无授记之实,已经失去了传法的本意,此不在本文讨论之内。
有若干具有神秘经验的修行者,往往好为他人做授记式的预告,如果仅仅预言日常生活中必将发生的事,那是一般的灵媒、乩童都可以做到的神鬼活计,不足为训。如果为他们的信从者授阿罗汉记或成佛记,那是打的大妄语,他自己非佛,何能为人授成佛记、成阿罗汉记?如果他们自称已经是佛,但在佛经中,没有见到释迦世尊预告,某人在弥勒菩萨成佛之前的某时代成佛为人授记。释迦世尊既然没有为他授记,何以他能够为人授记?时下有许多人自称为佛或大菩萨的再来,他们也能表现出慈悲和救济众生的态度,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却为大我慢所盘踞,其实是否定了释迦世尊的教法,并非正信和正统的佛教;正信的三宝弟子,应当有所监别。
真正的大修行者,必定以凡夫的身分自许,否则,很可能成为鬼神及魔道的伴侣。释迦世尊强调在人间活动并具有人间身的佛,是人性本位的佛,是人格健全的佛,所以太虚大师提倡「人成即佛成」。
转码注: 「授成佛的记别」的「别」应为草字头下面一个「别」字
转码注: 「必定证得阿罗汉果的记别」的「别」应为草字头下面一个「别」字
□ 佛是万能的吗?
我们可以用一句话来说明佛的智慧和福德深浅大小,「无知即全知,无能即全能」。无知并不等于愚疑,无能并不等于无力。有和无是一体的两面,有存于无,无含容有;唯「无」能涵盖全体,「有」则不论是多么深广、远大,都是有限的,不能涵盖一切。
佛陀是福智圆满的人,既是圆满,便不能以形相来形容,也不能以有无来判断。从他本身说,他就是全体,以全体的法界为身,故称为法身。法界遍一切处,一切时,法身藏于法界的任何一个时空,已无自我中心的存在,而是以一切众生善根福德的感应,随处、随时,以各种不同的形象、方式现前,那就成为化身。既然是化身,就是局部的,受时空限制的,不能代表全体;既不是全知,也不是全能,只有具备善根福德因缘的众生能够接触并感受到他的存在。
但这不是佛的本来面目,而是众生自己感应而得的结果。所以《法华经》说:「佛以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也就是说,以此全娑婆世界的众生共同所有的善根,而感应到释迦世尊的降世。
因此,《法华经》说:释迦是迹佛。所谓迹佛就是化身,本佛就是法身和报身;释迦世尊既有生老病死和修道、成佛、入灭等等的现象,当然不是真佛。真佛无形、无相,而即一切形相。他跟泛神论的「神」,相近而不相同:泛神论的神是弥漫于一切时空,能够被人爱,而不能爱人;法身的佛,弥漫于一切时空,即一切时空而不属于任何一时空所限,具足一切智慧和福德的力量,能够接受一切众生的需求,做恰如其分的因应,而又如如不动,未有任何造作。所以,从法身及报身来讲,他就是全知、全能而即无知、无能,从化身来讲则不是。
佛的全知、全能并不是等于神教所说的「万能上帝」、「万王之王」,因为对众生而言,佛不能改变众生的业力,只能够教化众生自己努力来改变他们的命运,但也需要看众生本身的条件。这在佛经中也有比喻,佛的慈悲如日光普照大地,不论众生的根机大小,他是普遍地照耀,众生所得的利益则千差万别。与生俱来的瞎子虽然得到阳光照射,但未见过阳光是什么。终生生于地下的昆虫和阴暗处的微生物,虽然也能直接或间接受到阳光的利益,但它们也不能体会阳光为何物。又如释迦世尊在世的时候,在其游行的化区,尚有好多人不知佛为何许人也。三世诸佛在因地行菩萨道之时,都发愿度脱一切众生;但诸佛已经成佛,还有无量的众生未闻佛法,所以佛不是全能。
当佛住世期间,也说过不能度无缘的人,不能转众生的定业。所以,在佛陀的祖国遭到邻国琉璃王灭族的大屠杀时,也无法用神通加以救济。但是佛能够以佛法开导众生,使众生自己来修善、积福、消灾、免难,因此,佛度众生,实际上还是众生自度,否则就违背自然的律则和因果的秩序。
以佛的全知来讲,他知道十法界一切众生的三世因果及因缘的关系,因为佛不像众生有时间的久远和空间的广狭,他以任何一个时间、空间的点上,都知道全体的一切,因为他的任何一点,对众生而言,都即是全体的时空和空间;对佛而言,则非任一时间和空间所属。
众生通过记忆而知道过去;神通乃凭感应而知道过去和未来;佛以全体的实证而知道一切,但不能在同一时间用语言加以说明。佛所见的空间和时间是全面的、整体的,没有距离远近和体积大小的,所以佛说任一众生的过去和未来,佛都知道;但是虽以无量无数恒河沙劫,也说不能尽,所以,除了少数的例子,在佛经里头,并未逐一加以追溯。
佛不多说过去和未来的事,只要掌握著当下的一念,实际上就是涵盖著从众生到成佛为止的历程,以及他活动空间的全部。因此,他以心为理体,掌握理体原则,开发心的智慧,就能达到全知的目的。虽然全知,但不必说是万能,因为佛的境界叫做不可思、不可议,不可以用心意去思考、不可以用语言去议论。
转载注:「迹佛」的「迹」应为ㄔㄨㄛ\部上一个「亦」
□ 成佛以后也要受报吗?
是的,成佛以后也要受报,这从世间的圣人和伟人来看,也都有许多的不如意事可知。比如耶稣被他的门徒出卖,最后钉死于十字架;孔子绝粮于陈、蔡;文天祥受诛;美国的林肯和印度的甘地被刺身死;中山先生在伦敦蒙难等。因此,在释迦牟尼佛成佛前后,也有好多魔难,比如六年的雪山修行以及最后的树下降魔;另外托钵不得食,风寒而背痛,女人诬陷,他的弟子提婆达多落石伤其足;以释迦族遭受灭亡而头痛;临涅槃前因误食有毒的野菌而腹痛如绞等。佛的弟子更不用说,证得阿罗汉以后,也有受报的记录,如神通第一的目犍连尊者和莲花色比丘尼都是被人活活打死。
这从东西方的宗教看,各有其理论和说法,所以圣人受难,正表现其伟大人格和伟大事业的成就之不易;基督教说耶稣是为了人类赎罪,佛教则有不同的理论依据。这可以从两个方向说:一是法身示现,以做为凡夫的榜样,表示凡夫也能成佛。佛由人成,所以,人类所有的苦、乐、祸、福,示现为人间身的佛,也同样有;虽他自己本身没有苦、乐、祸、福的障碍,为了诱导正在苦、乐、祸、福中的众生走上修行佛法的大道,所以,方便示现同于一般的人类。
人在人间必定有他的身体,有身体必定会遇到身体的所需和所忌,两者产生冲突,就会发生魔难。所以,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如果不假辛劳而获得佛果,不遇魔难而成为佛,那就没有修行的必要,也显现不出圣人之伟大。所以,在佛成道之后,虽具足六通,圆证三明,他还是在人间托钵、游行,他的衣、食、住、行,完全同于人,生活所需也同于人,弟子向佛问讯的时候,也会说到:「众生难度吗?」「身体健康吗?」确少见到佛陀使用神通来解决众生及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只是用智慧,以人间通用的方式,解决人间的问题。
二是从最后身的菩萨或最后身的罗汉来讲,他们从此以后,不再受到三界中生死的约束和苦难的左右,因此,必须要把无始以来凡夫位中所造的一切不善业全部清理偿还。这也等于佛世的时代,规定俗人,若发心出家,必须在清偿了所有一切债务、责任和义务之后;若是犯罪、负债、父母不允、妻子或丈夫不许者,均不得出家。到目前为止,要来我们寺院出家的人,也要求他们首先把所有一切世俗的钱财关系、感情关系,彻底清理之后,才可进入我们的寺院,而成为走上出家身分的第一步。所以,在成佛之前的最后身菩萨,固然要接受往昔的业报,初成佛时,虽然心得自在,不再受到烦恼的困扰和苦乐的影响,但是他在没有进入称为无余涅槃之前的身体,还是在人间活动,还是会受到物质世界的影响,那就是最后果报的承受。
不过心得解脱的佛,身体虽然跟一般的常人一样地受到痛、养等种种反应,但是不会因此而生起喜、怒、哀、乐的烦恼,所以,佛的受报和常人的受报迥然不同;受报是对因果负责,解脱是从烦恼得到自在。如果大乘罗汉、菩萨以及诸佛,乘愿来到世间救济众生,那是化现,不是受报,从凡夫看他们,也有生、死、衰、老、病痛等的现象,他们却未受到这些现象的困扰。
□ 先度众生还是先成佛?
根据《地藏菩萨本愿经》〈阎浮众生业感品〉的记载,地藏王菩萨在无量劫以前,曾为一小国王,与其邻国的国王为友,当时两国的人民,多造众恶而不修善行,二王计议,广设方便,救济他们。一王发愿早成佛道,然后度脱如是众生;另一国王发愿先度此等罪苦众生,令得安乐,至于菩提,然后自己成佛。发愿早证佛道的国王,就是后来的一切智成就如来,已在距今无量阿僧祗那由他不可说劫之前成佛;另一国王就是后来的地藏王菩萨,以迄于今,尚未成佛。
由这两个例子,所以有人要问:「究竟是先成佛道好?还是先度众生好?」
此与各人的本愿有关,一切智成就如来,在因地作国王时所发誓愿,只说早成佛道而度众生,未说先成佛道后度众生。也就是说,愿他于菩萨道的圆满之时,即成佛道,成佛之后,还度众生,他在成佛后的寿命,长达六万劫,当然被他所度的众生,不可计量。当地藏菩萨,在因地做国王时,所发誓愿是:不愿早成佛道,而愿先度一切众生,故迄于今,仍是菩萨身分。未愿遵循通常菩萨道之三祗百劫的时限,这是出于他个人的悲愿,不是说众生成佛,都要像地藏菩萨,或者都要像一切智成就如来。
菩萨依愿力受生,众生依业力受生,菩萨为救度众生而往来于三界,众生是为接受罪报和福报而流转于三界。菩萨虽在三界,却是已得解脱的自在之身,众生是被生死业报束缚的可怜愍者,圣位的菩萨,既是自由自在,那么对于先成佛道或先度众生,已没有不同了。所以,地藏菩萨的「地狱未空,誓不成佛」,在诸大菩萨之中,悲愿第一。至于其他的菩萨成佛,依照通途乃是经过三大阿僧祗劫菩萨道之修行。
所谓菩萨道,即是发愿上求佛道,下化众生,所以不是说不度众生,就能成佛。《地藏经》所说的一切智成就如来,发愿早成佛道,也没有说不经过三大阿僧祗劫的修行及度众生的阶段。只是比起地藏菩萨尚在无量劫中行菩萨道,一切智成就如来是早成佛道了。据此可知,早成佛道救度众生与度尽众生方成佛道,二者皆系出于诸佛菩萨不同的悲愿。
□ 佛为什么要度众生?
《金刚经》说:「彼非众生,非不众生。」又说:「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又说:「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者。」所谓度众生是佛在发成佛大愿的时候,所立的誓愿,也是在没有成佛之前,尚有自我中心的时候,所抱持的心愿,所以在未成佛前的凡夫或菩萨,是有众生可度的。
可是,在成佛之后,既没有了众生,也没有佛,否则便是对立。既然有能度与被度的关系,便不圆满,并没有亲证法身的全体;因为一旦亲证法身的全体,那就无内、无外、无彼、无此。例如任何一滴水从海而来又回到海中去,从大海看,所有的水是属于全体的,只当每一滴水自己看,才看到不同的河流、雨露、霜雪、冰雾。所以《金刚经》又说:「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
未成佛时的发心菩萨,都要度众生,故有众生可度。因从菩萨的立场来说,一定有众生可度,到了初地以上的菩萨,虽已经知道没有众生可度,但他还要度众生;到了八地以上的菩萨,则是自然运作度众生,自己却已经不再度众生。成佛之后,便不度众生,无众生可度,只是众生自度,以其善根、福德、因缘的多少,而能感得佛与菩萨的化现而做救济;那是众生心中的佛与菩萨,不是佛与菩萨的本身。
所谓善根是众生本有的,但是不加以培养,不会增长、显现,越是努力精进求法,越能感应诸佛菩萨的慈悲摄化,所谓自助而人助,唯有众生有求,才能感得诸佛菩萨的应化。佛教常以如人撞钟为喻,轻轻地撞就小声地响,重重地撞就大声地响;钟有响的功能,如果无人去撞,它不会自响;所以,众生如果不自己努力,增长善根,虽然佛的法身遍在,也不会帮到你的忙。
所谓增长善根,就是要发菩提心,也就是说众生自求成佛,即得佛的教化、感应;当自己成佛之后,就接受一切众生的感应,而非佛去感应众生。所以,一切诸佛成佛之后,他是全知、遍知的,因此名为正遍知觉,有求必应──众生有求,诸佛必应。
佛度众生不是以知识度众生,所以佛的全知,并不是说佛需要知道众生所具备的一切知识,也不需要通过众生经验中的逻辑理念等的思想,因为他是整体的,众生是局部的、个别的,他能给众生一切,但是不需要学习众生的东西,而是众生需要的,他就直接给予。因此,种种根器的众生,就能得到种种佛法的利益。人间所谓的分析以及归纳,这都是从个体、局部为著眼;佛的心量,既然是全体,所以不能用凡夫的知见去解释、衡量佛的正遍知觉。
人间所见的佛,比如说释迦牟尼,从理论上讲是化身佛,在人间像人,在天上像天,至地狱中像地狱,在任一类的众生当中,就像那一类的众生。他是有形象的、局部的,需要经过学习,才具备人类所有知识,用这些做为度众生的工具,而使得众生受益。他同时可以在无量无数的地方,显现无量无数身,度无量无数众生,而他本体法身是不动的。因此,我们不可以说,由于化身的佛有生有灭,就说法身的佛有来有去;也不可以说,化身的佛需要具备人类的知识,而法身佛就因此而有限;其实化身的佛,也就具备正遍知觉,因为他不离法身,可是不能够说,正遍知觉的法身佛,是以凡夫知见,所见化身佛的知能,而称为正遍知觉。
□ 广结善缘怎么讲?
「缘」是关系的意思。建立关系称为结缘,彼此曾有交涉的关系称为有缘,自利利他的关系称为善缘,不涉私欲的关系称为净缘;造成众多的善缘与净缘,称为广结善缘。
因此,就有人在信佛、学佛之后,到处跑道场,见人就结缘,变成了疲于奔命、忙于应酬,毫无原则的护法、说法、弘法。如此出钱、出力而无自修的方法,也没有固定的依止,从表面看,他们的确是结了很多人的善缘;但事实上他们对人、对己、对道场,都没有做到比较深入有力或有效的帮助。虽然处处都可以看到他们,但不一定处处都需要他们;虽然许多人都可以接触到他们,却很少有人能真正从他们那儿得到有力的帮助。
这种结善缘的方式,就好比用一碗饭布施一个人,可以勉强吃饱,用一石米布施一个人,可以维持半年的生活;相反的,如果用一碗饭布施一百个即将饿死的人,结果是没有一个人能够活命。但是,若以此碗饭布施一个人,至少还能使这个人多活一天。因此,若以一斗米来布施一万个即将饿死的人,固然是广结了善缘,但结果是没有一人能够多活一天。所以,广结善缘应该是有原则,且量力而为的。如果有力量救济全世界而不虞匮乏,那就应该无限制、无分别地平等布施,无远弗届,无微不至;如果仅有微弱的力量,则应该集中起来,选择急需援救和护持的对象。比如说和自己比较熟悉、亲近、关系较深的人,即家人、亲人、师长、友人等为优先;否则,自不量力地去广结善缘,是不切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