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民主转型的国家方式各自不同。不过,若把它们的所有差异撇在一边,第三波中的变革、置换和移转倒有一些重要的共同特征。到1990年为止,已经出现或正在进行民主化五个国家中只有两个,即巴拿马和格林纳达,是外部入侵和强加的结果。其他所有的转型国家在它们所缺少的东西方面都很相似。除了尼加拉瓜这个有争议的例外,没有一个威权政权是被游击队的叛乱或内战搞垮的。只有在两个国家,即葡萄牙和罗马尼亚,发生了可以称之为革命性的动乱,但是葡萄牙的革命只涉及到很少量的暴力,而罗马尼亚的革命是一场受到武装部队支持的城市叛乱,而且历时短暂。只有在罗马尼亚、菲律宾、玻利维亚和尼加拉瓜军队之间发生了严重的战斗。除了在菲律宾、罗马尼亚和东德外,愤怒的群众没有冲进总统府。
那么,民主国家是如何产生的呢?民主的国家是用民主的方法产生的:舍此无它。民主国家是通过谈判、妥协和协议而产生的。它们是通过示威、竞选和选举而产生的,是通过非暴力地解决分歧而产生的。它们是由政府和反对派中的政治领袖所缔造的,他们都有勇气向现状挑战,并使他们追随者的眼前利益服从于民主的长远需要。民主国家是由政府和反对派中的领导人,即那些抵制反对派激进分子和政府中保守派的武力挑衅行为的领导人所创设的。民主国家是由政府和反对派中那些有智慧承认在政治上没有一个人可以垄断真理或美德的那些领袖们所创设的。妥协、选举、非暴力是第三波民主化的共同特征。在不同程度上,这些也是这一波民主化中绝大多数变革、置换和移转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