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谁的人生可以复制,你也没有必要去复制,你只能做最好的自己。时代也一样,没有谁可以回到已然逝去的时代,就好像虽然同样处于穿越历史三峡的转型时期,但中国之今日也不会等同于法兰西的十九世纪。我们唯一可做的,就是一点点努力,让我们所处的时代——这时间上的家园,成为最好的时代。
在大学的课堂上,我常和学生提及斯蒂芬?茨威格写在《人类群星闪耀时》里的一句话,“一个人生命中最大的幸运,莫过于在他的人生中途,即在他年富力强的时候发现了自己的使命”,并由此展开;大学的意义不只在于锻炼人格,培养思维能力,还在于找到或者确定裨益终生的兴趣。如果你找到了真正属于你的兴趣,愿意终生为此努力,即使没有读完大学,你的人生也一定是丰满而有希望的。一个人,在他的有生之年,最大的不幸恐怕还不在于曾经遭受了多少困苦挫折,而在于他虽然终日忙碌,却不知道自己最适合做什么,最喜欢做什么,最需要做什么,只在送往迎来之间匆匆度过一生。
有时候我免不了去想,人生真的很无趣,因为要做那么多我们不想做的事情。记得上中学时,为了高考,学校墙壁上到处是“坚持”、“毅力”等激励人心的词语,当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然而,今天回过头去看,难免会有这样的经验(毋宁说是教训)与心得,靠着“坚持”、“毅力”去学的课本上的知识,去做的事情,也许是我们一生中最不需要的。
我无法不感恩生活,感恩生命,感恩冥冥之中有着某种神秘的力量。我得到了命运之神的眷顾,在我年少之时,就知道自己会将一生献给文字,献给自己无限接近真理的欲望,并且年年乐此不疲。无论是写什么,一切得益于我的两个天性:一是怀疑的精神,二是思想的乐趣。而这一切,都是符合我的自由的本性的。有怀疑的精神,就很少会盲从,人生因此少走许多弯路;能体味思想的乐趣,做事便无所谓毅力与坚持,做什么都乐在其中了。我每天都不舍得睡,想了解世界多一点,想写作时间多一点。唯一需要有毅力来做却又未做成的事情是劝自己早点睡觉。就像一个男人爱上了堪称“Soulmate(灵魂之伴侣)”的美人,愿意与她共度一生,这显然是不需要什么毅力的。
(三)
我承认自己的大乐趣就在于思想,正如我相信我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那么,我对自己的写作又抱有一种怎样的态度呢?
李慎之说“二十世纪是鲁迅的世纪,二十一世纪是胡适的世纪”,对此我是非常认同的。以我的理解,二十世纪是一个革命的世纪,流血的世纪;而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改良的世纪,流汗的世纪。这一判断同样影响到我的写作态度。我从来不想将自己的文字变成一种革命性的文字,也不奢望哪篇文章对改良社会有个立竿见影、马到功成的效果。
我写评论,这首先是一种思考与表达方式,久而久之甚至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状态。一个真正热爱写作的人,未必会去信仰什么宗教,但他会将自己每天的写作当作一种关乎良心的祷告。既然不希望也不可能在一天之内过尽你的有生之年,又何必奢求一言兴邦,改天换地?
有人说,鲁迅是杂文,胡适是评论;鲁迅是酒,胡适是水。酒让人看到真性情,也看到癫狂,唯有水,才是日常所需,是真生活。在平常的写作中,不管实际上做得如何,在心底里我是偏向胡适的。所以,如果有人说,“培云,你的文章让我想起了鲁迅”,这样的时候,也许他是在开玩笑,也许是在赞扬我,但是说实话我会因此非常不安,如芒刺在背。我会想到鲁迅的“一个也不宽恕”,想到胡适的“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想到图图大主教的“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由此反思自己活得是不是不够宽厚,写作是不是过于凌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