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为什么爱上绑匪?
2006年,失踪八年之久的奥地利女孩娜塔莎?卡姆普什成功获救。奥地利警方8月25日对她进行了DNA检测,并公布了她在绑架者寓所的悲惨生活。早在1998年3月2日,时年十岁的娜塔莎在上学途中失踪,奥地利警方由此展开大规模搜救活动,但毫无结果。因此,娜塔莎的突然回来震惊了整个奥地利。然而,和其他许多绑架案一样,当事人在绑架过程中出现的特殊心理同样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酸葡萄”与“甜柠檬”
在重获自由后的首份公开信中,娜塔莎披露自己遭绑架八年期间的生活内幕。不可思议的是,在她看来,遭绑架不全是“坏事”。
当然,娜塔莎的这个逻辑我们在许多场合都可以遇到。譬如说,那些因为历史或政治原因被蹉跎了岁月的人,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最后喊出“青春无悔”的口号。
娜塔莎的具体理由是:“每天的生活都有精心安排很充实,虽然总是伴随着因孤独而产生的恐惧感。总的来说,我的童年是和别人的不一样,可是我觉得我没有错过任何东西。遭绑架也不完全是坏事,我避开了一些不好的事情——我没学会吸烟和酗酒,也没有交上坏朋友……从某种角度来说,他对我非常关心。他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为他感到悲伤。”
据称,被绑架后不久,娜塔莎和沃尔夫冈一起布置了那个地下室,里面有床、录像机、收音机和书架,还有她喜欢的英国喜剧片录像带。娜塔莎称:“我将这里当作自己的家,里面有一切我所需要的东西。”
娜塔莎的逻辑漏洞百出。其所谓“没有交到坏朋友”的背后,是她被剥夺了交朋友的权利。否则,天底下的文盲都应该为自己不识字庆幸,因为不识字可以让他们不至于读到“坏小说”与“坏思想”。地下室内外,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
在地下室里,娜塔莎接受的是一个自己别无选择的纯洁世界——“没有坏朋友”。然而,尽管这里“应有尽有”,足够“纯洁”,仍不过是座“天鹅绒监狱”,因为娜塔莎别无选择、缺少自由。充足的食物与令人捧腹的喜剧片不过是绑匪为她提供的“面包和马戏”。
心理研究表明,面对生活中的挫折,人的心理会有一个自动保护机制在起作用,即将不良刺激转化为良性刺激,藉此度过难关。常见的心理防御机制有合理化、压抑、选择性遗忘、幽默、升华等等。在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中,体现更多的则是合理化。这种倾向主要分两类:一是“酸葡萄”,二是“甜柠檬”。如果狐狸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如果只能得到柠檬,就说柠檬是甜的,于是不为此感到苦恼。
娜塔莎同时选择了二者。一方面,既然没有在外面生活,外面也没有什么好羡慕的,因为外面有“恶习”,也有“坏朋友”;另一方面,既然已被绑架了,如果在认知中更多地强化悲惨境遇的观念,无疑会加深自己的痛苦。如果把被绑架的事实理解为没那么糟甚至还不错,会降低内心焦虑和恐惧等负性情绪。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Stockholm syndrome),又称为人质情结,指的是被绑架的人质对于绑架者产生某种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绑架者的一种情结。从本质上说,也是绑架者在具体绑架过程中驯服了人质。
1973年8月23日,两名劫匪闯进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一家银行打劫,之后扣押六位银行职员当人质。六天以后,绑匪被制服,人质获救。出乎意料的是,人质在被救出以后,并不为此高兴,反而对警察表现出明显的敌意。更令人惊奇的是,其中一位人质竟然爱上了绑匪,跑到监狱里要与他私订终身,而另一位则搞了一个救援基金会,四处筹钱请律师为绑匪脱罪。
在心理学上,研究人员将这种匪夷所思的心理现象称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研究表明,它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四个条件:
条件A. 人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条件B. 人质处于某种绝望之中;
条件C. 人质所获得的信息只能是绑匪给他们的“一面理”信息;
条件D. 人质会得到绑匪的恩惠。
显然,被绑架的娜塔莎具备上述条件。八年前她被绑架时只是一个年仅十岁的孩子,从此被囚禁在地下室里。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她更倾向于接受绑匪的教育(即“一面理”信息)与无处可逃的暴力。即使偶尔能在户外行走,也不能掩盖她与世隔绝的生活处境。长期与绑架者生活在一起,娜塔莎对于绑架者普里克洛皮尔产生了认同感和亲切感,甚至对重获自由心怀恐惧,不知如何开始新的生活。
地下室里的乌托邦
以下这段独白表明,娜塔莎对于曾经生活过的地下室,更心存怀念,仿佛地下室才是自己的故土。
“我们(和沃尔夫冈)一起布置了那间屋子,并且它不止1.6米高。屋子里装有一切我需要的东西,我把它布置得像个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会对外公开。我每天的生活都安排得有条不紊,通常是和他一起吃早饭——他工作的时间很少。接下来就是做做家务,看看书或电视,和他聊天,然后做饭,就是这些,一年又一年……”
谈到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有人曾经如此设喻:魔鬼来到人间,把一个人抓进了地狱,让他饱受折磨,当魔鬼允许他回到人间,偶尔过上一点人间的“好日子”,他便会产生幻觉,以为自己到了天堂。而那位曾经将自己抓进地狱的魔鬼,仿佛是解救他的天使。
绑架者普里克洛皮尔在1998年将娜塔莎诱拐进大篷车里带走,随后开始对她进行了长达八年的监禁。有报道称,这所房子被当地人称为“金库”,因为这位通信技师为它配备了非常好的安全警报系统——这幢房子像美国的金库一样易守难攻。
从警方公布的照片来看,娜塔莎被囚禁在房子的车库下面一个没有窗户的小房间里。房间仅六平方米大,房门由金属制成,在这种情况下,娜塔莎插翅难飞。
意味深长的是,娜塔莎曾经透露普里克洛皮尔逼她称自己“主人”,并沦为他的性奴。由于绑架者在娜塔莎被解救后卧轨自杀,我们无从知晓他绑架的全部目的。可以肯定的是,他试图在自己的密室里建立起一个只属于他的包括权力与梦想的王国,一个他享有绝对权威的美丽新世界。
在绑架中体制化
从某种意义上说,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形成,同样贯穿于“体制化”之中。“体制化”是著名电影《肖申克的救赎》(Shawshank Redemption)演绎的重要概念。犯人老瑞德(摩根?弗里曼饰)这样谈到“体制化(institutionalized)”:“起初你讨厌它(监狱),然后你逐渐习惯它,足够的时间后你开始依赖它,这就是体制化。”
该片中被体制化的象征人物是监狱图书管理员老布,他在肖申克监狱(体制)下被关押了五十年,这几乎耗尽了他一生的光阴。然而,当他获知自己即将刑满释放时,不但没有满心欢喜,反而面临精神上的崩溃,因为他已离不开这座监狱。
为此,老布不惜举刀杀人,以求在监狱中继续服刑。他刻骨铭心地爱上了那间剥夺了他自由的监狱,并在出狱后,终于选择了自杀。老布成为环境的一部分,一旦脱离了原有的环境,一切失去了意义。
在绑架中经受体制化的娜塔莎似乎同样爱上了这座“金库”。她在院子里的偶尔走动甚至给人留下一种在“开明专制”中生活的印象。然而谁也不能否认,事情的真相是她被绑架并因此过了八年与世隔绝的生活。
以权利与自由的名义,在“金库”里我们只看到人质和绑架者。由此出发,更大的疑问是,假如娜塔莎认同自己本应该得到的所有权利,心怀希望,并以此还原绑匪对人质巨大的剥夺与渺小的赠予,她是否还会把偶尔到院子里望风视为“阳光灿烂的日子”,并报之以怀旧的泪眼?
奖励你,控制你
2006-11-11 11:10:46
熊培云/《凤凰周刊》
思想国电影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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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电影,能动人心魄者,大抵可分为两类:一曰爱情,二曰逃狱。所以,走进任何一家音像店,你随处可见的便是有关监狱及“逃狱”的影片。甚至,在一些电影中,爱情同样被当作逃离的对象。
自由这个命题和爱情一样古老。如卢梭所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倘使我们将人生境遇视为一种此起彼伏、无休无止的逆境,那么“逃狱”便是件永恒的事情。正因为此,近来奥地利被绑架女孩在绑匪的地下室里度过8年并成功脱逃的新闻撩动了无数读者的心扉。
论及逃狱电影,人们不约而同地会谈到《肖申克的救赎》及其灵感来源《逃出亚卡拉》,以及《美丽人生》、《送信到哥本哈根》这样充满人性光辉的经典影片。当然,如米歇尔·福柯通过监狱模型解构政治何以运行一样,我们同样可以透过一系列狱警题材找出有关社会控制与操纵的蛛丝马迹。
譬如说《监禁》(The keeper)便是这样一部值得我们关注的电影。
故事发生在英国的一个小镇上。克雷布斯是镇上德高望重的警察,在“追星族”眼里,他道德、勇敢、善良、守法。然而,谁也想不到,正是这个“完美男人”借办案之便将一位舞女(吉娜·莫尔)囚禁在自家的地下室里。一切源自克雷布斯幼年时的心理创伤——他的舞女母亲被父亲杀害。和他的父亲一样,他憎恶这个不完美的世界,并试图用监禁或谋杀等手段来拯救那些沦落风尘的女子的灵魂。
克雷布斯把吉娜·莫尔带进自己的林间小屋的地下室,里面有间铁栅栏囚室,紧接着厨房。连接囚室与外界的是一扇小窗,由于关在铁栅栏内,吉娜只能远远地望着窗子。从早到晚,渴望被营救的她不得不像看电视一样观望近在咫尺遥不可及的外面的世界。显然,这是一间经过隔音处理的地下室,所以即使吉娜看见窗户外面有人走动,也不可能发出哪怕一丁点求救的信息。她似乎注定只能通过向克雷布斯妥协以获得自救的机会。
影片中,克雷布斯有着极其复杂的性格,他暴虐却又不乏同情心。无疑,这间被他用来实施非法拘禁的地下室,对他而言更像是一个象征人间正义的“思想改造所”。
和其他许多逃狱片相比,《监禁》情节简单,乏善可陈。意味深长的是片中克雷布斯的创造的“赚分”游戏。这是一个惊世骇俗的寓言,它向我们展示了所有统治者实施统治与操纵的密码。
在囚禁的第一天,克雷布斯像仁慈的狱卒一样将早餐递给吉娜,隔着铁栅栏开门见山地希望吉娜能够接受他的改造——因为他是这里绝对的主宰者,“不要试图破坏地下室内的物品以制造响声,引起别人注意”。显然,吉娜并不在乎这一切。她扔掉了饭盒,痛骂这位终日身穿警服的绑架者。由此,克雷布斯公布自己的游戏规则——每个人(囚犯)都应该努力为自己“赚分”。根据这个规则,由于吉娜第一天没有好好吃饭,所以失去了五分,而且这天将不会得到任何分数。
无疑,对于绑架者来说,这种所谓的激励与奖赏机制是一种实用而有效的控制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通过这种奖励,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责任转移。即,在承认现状的条件下,被绑架者生活是否过得如意,并不完全取决于绑架者,同样取决于被绑架者是否自觉自律,是否遵守绑架者制定的行为准则。如果吉娜因为抗拒这些规则而受到惩罚,那也只是“自作自受”。
这个逻辑带来两个危险后果是:一方面,在别无选择时,迫于驱利避害的本性,人们通常会选择臣服,以求扩大自己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当有人因为抗拒这种强加的规则而受到惩罚时,指责绑架的道德力量可能因此瓦解,有时甚至会站在相反的立场上指责抗拒者不能安分守己。关于这一点,就像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摩西一样,每当遭遇绝境,就会有人主张“好死不如赖活着”,责骂摩西胡作非为,过去的生活虽然卑贱平庸,好歹还有“面包和马戏”。
显然,吉娜选择了屈服,她和颜悦色地接受克雷布斯的教导,不再和克雷布斯发生直接冲突。绑架者的逻辑是,“我是为你好!”所以,当吉娜表现得如一只温顺的绵羊一样在铁牢里等着克雷布斯的施舍时,后者总会用“恭喜你”一类的口头禅来开始他们之间的谈话,或者说是克雷布斯对吉娜进行思想工作。
尽管克雷布斯为了申明自己的权威,偶尔会隔着铁栅栏开枪,像是猎杀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野鸡,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在每天温文尔雅地对吉娜说早安。他甚至会在情人节给吉娜送上鲜花。如果吉娜配合,赚得一些分数,克雷布斯会给他兑换成钱数。比如,吉娜赚到200分时,克雷布斯给了她350英镑,甚至给她买衣服与电视。通过一次真诚的谈话,吉娜曾经得到过10英镑。
我们由此看到一个荒诞的场面,绑架者诚心诚意地希望人质在铁笼里过上体面的生活。谁都知道,这是一种毫无保障的生活,任何以臣服换取的“舒适”都是不牢靠的。所以,每当吉娜试图逃跑时,最后都会被克雷布斯抓回来,重新扔进地下室。然而,对于人质来说,获得自由才是真正体面的事。
不难发现,对于绑架者来说,奖赏是他们赠予人质的“天鹅绒监狱”。如果说铁牢笼是为了囚住人质的肉体,那么“天鹅绒监狱”所瞄准的则是人的内心,是对人质斗志的驯服和瓦解。久而久之,使人质“体制化”,逐渐认同并参与这种奖励规则,为自己的生活“赚分”,任劳任怨。正因为此,当吉娜无法忍受身上的肮脏时,她甚至会在深夜对克雷布斯高喊,“赚多少分能洗澡?”在特定条件下,侮辱与被侮辱者达到某种平衡的状态。
当然,对于《监禁》这部影片而言,轻描淡写的“奖励”游戏只是个中微不足道的细节。由于人质只有吉娜一人,因此不能完整反映奖励给“人质世界”所带来的具有颠覆性的作用。
关于这一点,在乔恩·图泰尔泰博执导的影片《本能反应》中曾有深刻演绎。在“和谐港”监狱,监狱管理者为了更好地控制囚犯,每天都进行一场分发“方块A”的扑克游戏。这个扑克游戏规定由狱卒随机分发给每位囚犯一张扑克牌。作为奖励,获得“方块A”的囚犯可以得到半小时望风的权利。由于这是一种随机分发的游戏,理论上每个囚犯都可能抓到方块A。
然而,这只是游戏规则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则是狱卒可以随意抽出“方块A”将它直接扔给任何一个囚犯,并鼓励那些骠悍的犯人从弱者口袋中抢走这项权利。原本是人人都可以平等享受的权利,因此变成一种专有的,惟有通过掠夺方可以获得的权利。无疑,管理者正是通过这种不人道的“扑克的统治”,实现了对全体囚犯的操纵,使这个以“和谐港”命名的监狱变成一个不折不扣的“强者抢夺弱者,弱者憎恨强者”的仇恨世界。正因为此,受尽权力愚弄与操纵的犯人们纷纷撕掉手中扑克的场面才会如此感人至深,令人难忘。
事实上,自古以来,人们便意识到通过“奖励”不仅可以激发个体的潜能,更能实现对群体的操纵。关于这一点,在古希腊神话中可以找到极好的证明。阿喀琉斯的父母举行盛大婚礼时,邀请了所有的神,唯独遗漏了“不和女神”厄里斯。出于报复,厄里斯在席间扔下一个“不和的金苹果”,上写着“给最美丽的女人”。赫拉、雅典娜和阿佛洛狄忒三位女神果然为“谁最美丽”争夺起来。正是这场“金苹果之争”,使爱琴海岸的凡人卷入了神的赌局,继而引起旷日持久的特洛伊战争。
如果我们放宽视界,不难发现,“奖励”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方式一直存在于历史生活之中。举例说,那些考了一辈子的老童生便是在某种程度上做了科举制度的“人质”。他们皓首穷经,只为得到皇帝老儿预言的奖赏。如果说上述“和谐港”里望风是一项普世的人权,那么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读书受到社会合理的报偿更是天经地义之事。然而,当读书人别无选择、完全被纳入于皇权考评体系时,其本质上是旧时的才子被制度绑架了青春。可怜其中许多人至死也不知道自己做了“旧制度的人质”,不断地在旧制度中被激励、被驯服、被体制化,以致除了考试,便什么也不会做了。
“自己的人生,别人说了算”,这无疑是一种荒诞的困境。透过那些年深月久的时光,我们之所见,不过是无数遭受不合理制度与“奖励”双重绑架了的人生。所以,当李敖演讲“这是我的祖国,我必让它自由”时,我则说,“这是我的人生,我必让它自由”。
屋顶上的矿难
作者:熊培云
几天前,我在网上偶然看到一组新闻照片,说的是成都一位女企业家,站在自家的屋顶上,浇上汽油,纵身火海。寂静的屋顶上,一边是国旗,一边蔽日升腾的浓烟。新闻里说,离这位女子不远的地面上,正有一群如狼似虎的人在强拆她家的房屋。她在火堆边的求饶没有阻吓住任何人。
这是怎样的一位女子?这样的行为,这样的悲惨,已经让人无言以对。就在那一天,我给这组照片起了一个名字,叫“屋顶上的矿难”。至于为什么有这样的思路,也许是因为矿难作为一种日常的、近乎无法根治的巨大灾难,已深深烙在我的记忆里。矿难是这个时代的溃疡,屡禁不止的哀伤。
为什么是“屋顶上的矿难”?你也许要责怪我了。屋顶,原本是个多么诗意的名字啊!“我在屋顶唱着你的歌”、“屋顶上的骑兵”以及“ 屋顶上的小提琴手”……屋顶是世界的高处,它连接蓝天与星空,是高歌自由与超越凡俗的象征。同样,在我喜爱的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最让我难忘的镜头之一也是来自屋顶,尽管那是一座监狱的屋顶。
这段故事几乎尽人皆知了。有一天,被错判入狱的银行家安迪和瑞德与其他几个狱友一起为监狱的屋顶铺沥青。在听到一位狱警在边上和他的同事一起抱怨向政府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太高时,安迪放下手中的工具,向那位狱警提出自己能够帮他合法避税,交换条件是:完工后,狱警能为在屋顶铺沥青的所有人送上啤酒。
在自家屋顶上喝啤酒,多么美妙的事情。在影片的画外音中,叙述者瑞德是这样回忆这件事的:“后来的事情是这样的——工程结束的前一天,也就是1949年春天的某天早晨十点钟,我们这帮被判有罪的人,在监狱的屋顶上坐成一排,喝着冰镇啤酒,享受着肖申克国家监狱狱警们全副武装的保护。我们晒着太阳,喝着啤酒,觉得自己就是个自由人,可以为自家的房顶铺沥青。我们是万物之主!”
然而,在上面的那则充满悲情的新闻里,我只看到唐福珍的侧影,看到绝望站在高处,看到高处不胜寒。
老实说,我是在几天后才牢牢记住“唐福珍”这个名字的。之所以如此,不是因为我记忆差,而是因为这位“悲剧主人翁”有着怎样一个名字并不重要。过去,我们常说,不要轻言死去的人们,那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而现在,我更知道,这个不幸女人的名字,也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名字的一部分。
唐福珍的自焚,被当地官方解释为“暴力抗法”,其房产也被认定为非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她的自焚令人心痛,而在她死后,更让人心痛的是,她的亲戚要求见她最后一面,答复是“先请示一下领导”。
历史不会简单重复,却总那样似曾相识。大概在几百年前,有一群英国农民因为领主的巧取豪夺这样向国王“上访”诉苦:“这个有权有势的约翰·米波尔用欺骗、暴力占有您的苦难臣民——我们的牧场,这些土地是我们世代所拥有的,他把这些牧场和其它土地用篱笆围上据为己有。后来,这个约翰·米波尔又强占我们的住宅、田地、家具和果园。有些房屋被拆毁,有些甚至被他派人放火烧掉,我们被强行驱逐出来。如果有谁不愿意,波米尔就率领打手包围他的家。这些人手持刀剑、木棒,气势汹汹,砸破他家的大门,毫不顾忌他的妻儿的啼哭……”
近些年来,“推土机经济”大行其道,米波尔的幽灵开起了嘉年华与演唱会。评论课上,我让学生们讨论唐福珍所遭遇的悲剧并要求他们在纸上写下各自的感想。有位学生用了这样一个让我十分震惊的标题:“青山无柴烧自己”。你甚至不用细看余下的文章就知道这位学生在写什么了。大家不是总在说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么?而这一切,在已然绝望的唐福珍那里,渐渐失去了意义,剩下的就真的只有“拆下肋骨当柴烧”了。
个体的物权又一次被粗暴践踏(编按:唐家人曾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建房用地合同)。2009年的这个冬天,我是真的在那个屋顶上看到一场矿难。只是,和以往的矿难不同的是,在那里,不是藏在暗处的地塌了,而是光天化日下,我看到物权的天空在那里坍塌。
有时候,你又不得不悲叹,从开胸验肺到到这场屋顶上的自焚,维权者“反求诸己”究竟上演了一出出怎样的悲剧!别人抢夺你的房屋,你却要没收自己的生命,又是怎样的一种不幸!
绝望无济于事,自杀式的维权表达,虽然能激起社会的注意,但对个体而言,终究是在给自己的生命做减法,在某种程度上说,甚至也是在给自己的不幸命运“落井下石”。我之所以常说“悲观是卧底”,即是因为我意识到悲观会与这不如意的世界、貌似强大的侵权者构成合谋,里应外合掀翻我们的斗志,甚至像唐福珍一样,因绝望而消灭自己的身体。
有生命就有希望。那些因抗争命运而绝望的人,应该结束自己针对自己生命的那一场“暴政”。(作者系资深媒体人士)
公民膝下有黄金2006-12-30 10:00:21 来源: 新京报(北京) 网友评论 35 条 进入论坛
作者:熊培云
湖南省某高校一名2007届历史专业的研究生,日前在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求职时,竟当场跪倒在院长的面前。据称相同情形还发生在湖南女子大学的校长办公室里。两起研究生下跪事件,一时舆论哗然。(《潇湘晨报》报道)
有论者认为,“下跪求职”表明昔日的“天之骄子”今已部分沦入社会底层,而导致硕士生下跪的原因是“霍布斯选择效应”,言下之意,他们在找工作方面已经“别无选择”。
在此,我们并不否认部分大学生、研究生就业难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日前发布的2007年社会蓝皮书也表明,城乡居民将“就业失业”仅次于“看病难、看病贵”列为第二大问题。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让悲情遮掩希望,得出一个“别无选择”的结论。毕竟,没有哪个用人单位逼迫研究生在求职时下跪。进一步说,面对激烈社会竞争时,尽管“天之骄子”失去往日的光环,仍不足失去他的尊严。只要承认自己是公民,即使输掉一切,仍有机会从头再来。
百余年前,英国传教士麦高温在《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中嘲讽有些中国人不能抬头挺胸,“没有充分利用父母赐予的每一英寸高度。”应该说,研究生下跪同样是源于这样一种“高度浪费”。不久前,笔者曾经撰文指出,尽管几十年改革开放使中国人的面貌焕然一新,但从社会心理来说,作为“文化”或“风俗”留存的“下跪”仍是许多人得心应手的行事方式,甚至也是一种必要的“心理应急机制”。在许多人心里,一方面,“非下跪不足以维权”;另一方面,“非下跪不足以抒情”。
凡此种种,我们不难从近两年来的网络文化与新闻生活中找到证据。比如某些网民夸张地“跪求”某某注册码或软件;西安曾有十户购房者因开发商未按时交房在售楼处跪求返还首付款;南京一老妇因孙子打人当街跪求不要报警;胶州一女考生因错过考试最后入场时间,向监考人员下跪求情;重庆一聋哑女大学生在人才市场向用人单位下跪讨要一份工作,与此对应的是,重庆一公司搞“下跪训练”,让员工当街下跪乞讨,据称乞讨是该公司的培训项目……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北京某交警抓到一违章车,司机70岁的母亲下跪希望通行,而这名交警无奈抢先给她跪了下来;而此前,他的一位包头同行为了维持交通秩序索性跪到了地上……就在不久前,河南某报记者因为受访者下跪因此“陪跪”采访了10分钟。
不可否认,下跪因为其潜在的“道德胁迫”同样具有某种“进攻性”。众所周知,“求职”并非“乞求”一个职业,而是“寻找”一个职业。“乞求”是自我矮化、等待施舍,而“寻找”却是订立契约的过程。显然,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决定录用或不录用谁,正是基于社会契约之上的社会分工,而非出于对社会布施恩情,或受迫于某人“膝盖下的重压”。
上世纪初,面临救亡图存,教育家张伯苓先生曾说“有我(自我)在,中国不亡”。应该说,今日中国转型同样是一个“重新发现社会”与“重新发现自我”的过程。显然,以上发生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种种“下跪”事件,无论是对于执法者还是对于普通市民来说,都无益于国家与社会的真正成长。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如果我们相信中国转型的成败取决于政治、经济与社会三大组织之间的充分博弈,就不得不承认——若要社会受到政治与经济力量的尊重,社会就必须挺直腰杆做个好儿男,就必须体悟什么是“社会膝下有黄金”。在我看来,所谓“社会膝下有黄金”,本质上就是“公民膝下有黄金”。
没什么鸟可以代表一个国家
2008-09-07 11:59:36 来源: 南方网 网友评论 307 条 点击查看 倘若今日中国人愿意正视上述历史,并借此机会将麻雀尊为国鸟,倒也不失为替这个正在转型的国家赋予了某种自新之志与忏悔之精神。
作者:熊培云
齐齐哈尔市几位主张将丹顶鹤定为国鸟的全国人大代表日前收到了国家林业局的答复。据称,国家林业局已经将丹顶鹤以60%的得票率位居榜首的评选结果提交国务院审查。不过,有关丹顶鹤能否立为国鸟的争议仍在持续。
一是有人认为丹顶鹤的英文学名JapaneseCrane和拉丁学名Grusjaponensis直译都是“日本鹤”,所以作为中国国鸟不合适。对此,有人见缝插针地指出,这个日本鸟名字将“考验中国人的文化自信”。显然,争议并不止于丹顶鹤是“日本鹤”。有天涯网友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在10种候选鸟中选国鸟,谁知麻雀竟以35.8%的支持率荣居榜首。
在这个解构流行的年代,麻雀能异军突起并非不可思议。只是,有人认为这个结果很“恶搞”时,我却觉得支持者很严肃。
众所周知,以人类选举之常识,如果对候选鸟不熟悉,选鸟者多半只能投反对票或弃权。而事实上,每个中国人的成长岁月中几乎都有关于麻雀的记忆。麻雀是中国分布最广泛的鸟类,南北东西,可谓“有井水处就有麻雀”。这一切无疑为麻雀当选提供了广泛的民意条件。至于我自己,如果愿意选麻雀为国鸟,也是因为麻雀曾经“为鸟谦卑”,早在我幼年时便已在我家牛栏草屋顶上造窝,为它今天的选举拜票了。在我看来,麻雀是“生活的鸟”,现在选它为国鸟便是让“生活的鸟”上升为“理想的鸟”了———将生活当做一种理想,何乐不为?
透过相关争论,不难发现,在许多麻雀支持者身上其实透散着一种虽诙谐却难能可贵的忏悔精神。尽管今日中国麻雀已经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上世纪50年代的中国人曾经极不公正地对待麻雀。为了消灭“四害”之一的麻雀,那时“学生停课了,工人上街了,教授上房顶了,农民上山了,军队拿出了枪炮”。1958年4月19日,北京进行了全市抓麻雀总动员,300万人热烈响应。锣鼓喧天,彩旗飘扬,鞭炮齐鸣。据次日《人民日报》报道,当天全市统计出来的累死、毒死和打死麻雀共有83249只,还称军民“正在养精蓄锐,好迎接新的一天的战斗”。(载《国家历史》:《除“四害”,麻雀的艰难岁月》)
这也是为什么有不少网友认为选麻雀为国鸟所体现的是“中国人对麻雀负罪和欠债,总要想办法有所补偿”。此说实非虚言。于情于理,倘若今日中国人愿意正视上述历史,并借此机会将麻雀尊为国鸟,倒也不失为替这个正在转型的国家赋予了某种自新之志与忏悔之精神。
麻雀极其顽强的生命力同样说明它是鸟类世界百折不挠的草根力量。尽管命运多舛,险象环生,但是麻雀终究能在种种艰难困苦中逃出生天。难怪有人感叹,麻雀这惊世的命运不正是千百年来中国人命运的缩影么?而且,麻雀作为中国诸多城市仅存的非家养鸟类,对追求自由与幸福的中国人来说,其象征意义显然远远大于丹顶鹤。换言之,为麻雀支持者免去后顾之忧的是,即便有一天麻雀贵为国鸟,也不会为国所累,不会为“天鹅绒鸟笼”所折服,而始终能够保持飞鸟的行止与情怀。显然,这种精神是许多“被家养者”需要的。
更重要的是,以数量计,以麻雀之鸟口来喻中国之人口似乎也合适。孟德斯鸠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若尊麻雀为国鸟,人们同样可以在麻雀身上看到自己的境遇,看到“我很小,但是我很国家”。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在权利谱系上,每个人,即使被人诬为“小民”者,也有不可摧折的平等权利。在此意义上,以麻雀为国鸟倒也不失为对个体命运的价值弘扬。
与麻雀相比,丹顶鹤离中国人的生活终究遥远。人们之所见,多不过是电视片或者宣传册上的鸟模鸟样,而且即使立于泽国,依旧金贵得像是不会给自己打伞的某些领导一样生活不能自理。与此同时,虽然道家贡献过“松鹤延年”的说法,但如今的丹顶鹤已经濒临灭绝,孤零零的像是被流放到了三江平原。如此凄凉晚景,怎能代表一个号称正在“和平崛起”的国家?
有些争论则比较另类。比如中国人爱打麻将,而这一精神道具的别称就是“麻雀”,所以让麻雀作为国鸟也是实至名归。此外,也有反丹顶鹤者建议,与其吵来吵去,不如征用鸡。理由是中国地图如鸡,如果以鸡为国鸟,对于增强中国人的爱国精神与维护领土完整定然事半功倍。况且,法国不就将鸡选作“国鸟”么?
其实,争来争去,无论严肃还是戏谑,谁都知道,没有什么鸟可以代表国家。有关国鸟的评选,充其量只能佐证一个国家有着怎样的风尚与观念———因为国家之形象体现在每一位国民的具体命运里,而不在于某只鸟的花色品种及其鸣声是否婉转。 (本文来源:南方网 作者:熊培云)
谁来同情“体制内弱者
《半月谈》杂志日前编发了一位从事信访工作的乡镇干部的真实经历。配发的编者按指出,“作为中国最基层的行政工作人员,他们的行为被上访者、上级部门、新闻媒体等做着形形色色的解读。然而,当真正走进他们,你才会理解他们的无奈和隐衷。”
当然,这里的“理解”,只是“同情之理解”,并不代表支持。文章中的一些细节的确表明,目前严苛的“零上访”、“一票否决”等政策不仅伤害了那些有冤不能诉的上访者——体制外弱者,同样制造了“体制内弱者”。也正是那些不切实际的政策安排,使体制内弱者与体制外弱者之间发生了无谓的纠缠与对立。而这一切,都不是孙东东的“精神病偏方”所能解决的。
据这位乡镇干部介绍,他在乡镇工作十几个年头,从事信访工作6年多,10多年来在几个乡镇干过,从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成长为分管信访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天天胆战心惊,如履薄冰。”文中谈到当地一位老上访户,至今未婚、无业。从17岁随父亲以“受迫害”为由上访,30多年来,他几乎每年都要在重大会议召开时(如中央、省、市级“两会”等)上访。他一旦进京,或到省上、市里,镇政府都要安排专人去接访,甚至中途截访。每次接访,我们都要安排两人以上去,到省城、北京来回一趟,每次差旅费少则三五千元,多则上万元。有时,还得委曲求全,不得已做一些让老实人吃亏、“会闹腾的”赚便宜的事来。
具体情节更像是小说。据说,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近年来每到全国“两会”等时期,镇里都要派出5名干部24小时跟随这位上访者,陪吃陪喝陪睡陪上厕所,一次耗时半个多月。如果一年下来有多个敏感期,每年单是稳控他一个人的费用就多达数万元。如果实在控制不住,一旦到了省城和北京,也要想尽一切办法在信访登记机关“销号”(不被上级机关记录),避免不被“一票否决”。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票否决”实际上导致了某种具有进攻性的形式主义。另一方面,尽管人们从不同的角度质疑“一票否决”,但在其未取消以前,“一票否决”的刚性规定也让基层干部变成了政治压力下的“体制内弱者”。只不过,他们的弱者身份是相对的,因为他们只要学会顺从,便可以将这种不合理的压力传导给那些上访者,甚至把“接访”、“截访”当作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也就是说,当基层干部受到上级的“零上访”政策的折腾时,他们同样把这种折腾转移到另一些上访者身上。压力传递的过程因此变成了“弱者对弱者的欺凌”(鲁迅)。不同的是,这是“体制内弱者”对“体制外弱者”的欺凌,前者是相对弱者,后者是绝对弱者。
早在1996年,曹锦清在《黄河边的中国》一书中同样记录了一位乡干部的话:“我在乡政府干了八年,为推行计划生育,为征粮派款,我抓过人,牵过牛,扒过房子,干过许许多多违法乱纪的事。按法律要判我20年徒刑,也不算过分。老实说,如完全按目前法律办事,只有两个结果,一是根本办不成事,二是要认真落实上级任务,必然违法。”在此,且不论政策本身的目的、效果如何,以及类似乡干部是否有“制度上的原罪”。具体到时下一些冲突连连的行政行为,在遵守法律与完成政治任务之间存在某种脱节是显而易见的。
这种脱节尤其体现在“零上访”与“一票否决”政策上。一方面,宪法规定信访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另一方面“零上访”与“一票否决”等政策却又在否定这种权利的意义,并以公民不使用这种宪法权利为荣。否则,上级管理部门怎会将“零上访”视为一种政绩?
同样矛盾的是,从理论上说,无论是告到上级政府的信访,还是告到法院的打官司,本质都是一样的,即公民通过宪法赋予的权利寻求自救。如果政府部门可以把本辖区无人使用某种宪法权利作为政绩,而且一厢情愿地以为能够实现这个目标,为什么不制定相同的政策,力争本辖区实现“零诉讼”?为什么一些政府部门不以诉讼为耻,却要拼命掩盖民众的上访?既然无人相信原告与被告等待法官裁决会影响社会稳定,为什么上访者请求上级部门主持公道便要被戴上破坏稳定的污名?
当说,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有需要解决的矛盾。它们有来自社会之间的矛盾,有来自官民之间。有矛盾不是件羞耻的事情,关键在于如何面对和处理矛盾。如果非要通过强制手段掩盖矛盾,搞子虚乌有的“零容忍”,实则是设立“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出现这种情况,要么是权力过于自负,不愿正视他者的权利;要么是对这个世界的复杂性一无所知。
应该说,转型时期的中国每个人都面临权利的贫困。除却体制外弱者的不幸命运,那些不得不去执行不良指标的“体制内弱者”的命运同样值得关注。事实上,就像上述基层干部,在制定政策的上级面前,他们是不折不扣的弱者;更不幸的是,他们常常因为“在一线做坏事”而成了无人同情之弱者。
难题如何解决?恐怕还是要回到“法治政府”这一层面来。显然,法治政府不能简单理解为“政府依法治理公民与社会”,其更重要的一环是“公民与社会依法治理政府”。而且后者是前者的先决条件。这意味着权力部门“所依何法”及“如何依法”必须接受民意的审查。
换句话说,一项政策是否可行,必须有通盘的考虑,有各方力量的参与,而不能凭着长官意志与政府部门自我授权。而既然要体现民意,自然包括“体制内弱者”的意愿,因为他们首先是人,是公民,然后才是上级的下级。否则,难免会出台“零上访”这样的政策,具体到执行时,每一方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有的输掉了政治信誉,有的输掉了职业道德,有的输掉了公民赖以自救的权利
以下是培云写在《中国新闻周刊》上的专栏文章,谈“平庸之恶”与守住良心的“一厘米主权”。
——思想国评论(www.21pinglun.com)
许多人热衷于讨论人权高于主权,还是主权高于人权。其实,不唯国家有主权,每一位国民也有主权。而且,个体主权之是否沦陷,更是人人最要面对的精神事件。
所谓个体主权无外乎两种:一是“对物”;二是“对己”。
“对物的主权”,十八世纪的欧美贤良已有精彩论述。如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有关物权的至理名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卫兵不能进”;美国政治活动家詹姆斯?奥蒂斯反对政府的任意搜查令时的慷慨激昂——“一个人的住宅就是他的城堡,只要他安分守己,他在城堡里就应当受到像王子一样的保护”。
至于“对己的主权”,则包括个体的身体自治(行动自由)与精神自治(思想自由)。
一定条件下,无论“对物”,还是“对己”,两种主权都具有某种可让渡性:通过谈判你可以变卖房产,替人工作、听人差遣,甚至接受有关思想与行为的培训等等。但是,没人希望自己因此变成奴隶,既失去了“对物的主权”,也失去了“对己的主权”,成了“大公无私”时代里一无所有的“新人”。
最常见的情形是,人们敏锐于拥有“对物的主权”,而无视自己的思想与行为成为彻头彻尾的沦陷区,就像汉娜?施密特,电影《朗读者》里的纳粹女看守。法庭上的汉娜完全是汉娜?阿伦特笔下的艾希曼,优雅、温顺,而且理直气壮。在那里,刽子手被还原成一位普通的德国市民,忠于职守,对上级以及既有法令无条件服从。当法官质问她为什么只为不出乱子而宁愿让三百人活活烧死时,汉娜反问法官:“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法官一时无言以对。相信这也是人们最怕面对的问题。体制、环境、“大家都这样做”等等就像是隐身衣,许多作恶的人都曾经穿过,而且还要为将来备用。
至于汉娜为什么还是被判终身监禁,影片未完全展开,答案在德国的另一场真实的审判中。1992年2月,柏林墙倒塌两年后,守墙卫兵因格?亨里奇受到了审判。在柏林墙倒塌前,27岁的他射杀了一位企图翻墙而过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20岁。几十年间,在这堵“隔离人民的墙”下面,先后有300位东德逃亡者被射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