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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人质为什么爱上绑匪?】.5

作者:熊培云 当前章节:15278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7:32

这样的国家,是我们自己的吗?

虽自由无以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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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5年7月6日 出处:《南风窗》杂志 作者:本刊驻欧洲记者 熊培云

不久前,有机会和旅法华裔画家司徒立先生聊天,谈到西方社会存在的某种危机时,司徒先生说欧洲有可能面对一次“大沉沦”。理由是多方面的,比如说目前欧洲价值混乱,什么都可以做,也可能意味着什么都不能做。然而才起了个话头,司徒先生便摇起头来,一脸苦闷。我便问司徒先生何故欲言又止。司徒先生说,“我不说全是因为爱”,你知道,在中国许多价值不是像西方那样泛滥,而是不受重视,它们不在一个讨论的层面上。

司徒先生这番话相信会引起许多身在欧美的海外华人的共鸣。我们看到了西方一些弊病,有时很不愿去张扬,甚至懒得去提及它,因为东西方政治与社会所具有的某种差别,或者说中国与欧美主流文化之间的严重分歧;因为中国转型急需外部环境的推动;因为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我们心底有诚心诚意的愿望,希望人类普适的价值早日在中国开花结果。上述诸种原因会让我们对民主自由的某种消极的东西网开一面。虽然我们从不放过一切观察与思考的机会,然而在中文领域或者面对公众发言时又不得不谨慎小心。

关于这种“我不说全是因为爱”的自由悖论,在我与旅法政治评论家陈彦先生交流时也深有体会。大概是在去年夏天的时候,陈彦先生在香港《明报》月刊的专栏上发表了一篇关于法国思想家郭舍(Marcel Gauchet)如何批评民主的文字。在这篇名为《强大的民主与脆弱的民主》的文章中,陈先生谈到了西方民主的某些弊病。

“今天西方民主面临的危机,不是别的,正是由民主战胜极权主义后产生的精神虚无感和意义失落感衍生而来的。在郭舍看来,极权主义的失败意味着民主的强大,然而强大的民主伴随的是利己主义的膨胀,是私域对公域的蚕食,是个体对公权的不信任。这固然可以看作是前一阶段民主社会反极权惯性的延续,但民主要能够生存,要能够在没有上帝的条件下自立,却必须获得新的正当性的来源。公共精神、集体认同,以及社会责任感就必须获得再造和加强。”

在文章结尾陈先生写到,“民主在历史上成功地战胜了对手,目前需要面对的是民主制度内部演变的挑战,而这一挑战将促使民主走向更高的形式。”

从文章内容看,读者可以轻松判断陈先生是坚定拥护民主自由等普世价值的。然而即使这样一篇客观文字,在和我交流时陈先生仍不无忧虑,“现在这种文章很难写”。原因大致和上文司徒立先生一样,因为中国的现状与西方的问题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囿于对中国未来的期望与关爱,关于民主及其衍生物的批评时常无法展开。

由于这种差别与对国内民主进程的关爱,海外学者不得不经常面对这个“虽自由无以言说”的悖论。我们能否抛开东西方的差距毫无顾忌地表达?某些别有用心的“左派”会不会借题发挥而“自由派”人士会不会因此认为他们多了一个理论上的敌人?简而言之,这种忧虑就是担心大家努力齐心向前推动的事业最后被搅了浑水,徒耗了精力与脑力。

自由悖论的开解

自由悖论的开解,需要国内读者了解到,追求民主不能只停留在民主这个概念上,而应该深入到保障人权的层面。换句话说,民主是形式,是工具,人权才是其金玉其内的内容。人权的内涵因此高于或优先于民主,即使人权过多地依赖于民主制度的保障。简单多数表决的民主,不以人权为目标的民主,很有可能滑向暴民政治或一部分人专制,即“狼战”或“一群狼对另一群狼的审判”。

由此,我们可以说享受民主权利是人权的一部分,人权更接近一切权利的本质。所以,在西方国家每当举行大选时,会有许多人心甘情愿放弃民主的机会——“事不关己,民主挂起”、“要做爱不要投票”,但是,只要投票权不是被社会或他人所剥夺或因胁迫而放弃,我们就不能以此推出他们失去或抛弃了自己应有的人权。对于个体而言,投票与弃投都是其人权的一部分。

民主代表着一种精神取向,人权是其至关重要的内容诉求。当一个国家的人民极度关心民主、渴望民主,甚至神化民主时,多半是因为当地人权还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而在一个法学、经济学方面的高级人才还属于凤毛麟角的国家,在一个没有独立思维训练与历史记忆的社会,民主仍不过是水上的浮萍,没有根基。虽然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属于大多数人的世界,但从本质上讲,此所谓大多数者,亦未必能真正拥有自己的权利。“文革”时期,似乎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告密兴风作浪,暗领风骚,但是从本质上说他们都是互相剥夺权利者,而不是让渡权利者。前者意味着每个人的权利缩小,接近于零,而后者权利让渡则意味着全社会分享权利,多多益善。

关于后者,我们可以将欧盟建设视为民主基础上的权利共享。民主是一种基于平等的自由,每个欧盟国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开放国界,不但没有使一个国家失去国界或疆土,而且将它们拓展到整个欧洲。对于各国民众而言,他不必唯“本国的拿破仑”马首是瞻,而是在自由、民主精神指引下以对话开疆拓土,共享文明政治、同吟欢乐颂。

巴黎大学传播学教授斯费兹先生经常向他的学生转述美国某管理大师的经典隐喻——波音747飞机之所以最安全,是因为它装有4个发动机而且彼此独立,一个发动机出了故障,备用发动机能立即启动。在我看来,民主之伟大在于人们能以由无数发动机组成的群体意识守住社会底线。但其前提是社会大多数成员能相对独立,不被变相劫持与操纵,或受制于其中一台发动机是否运行良好。否则,它将与专制主义殊途同归,如萨达姆一样零票反对而当选,枪杆子里出假民主。当然,有什么样的人民便有什么样的政府,当年希特勒高比分出线,远非归咎于民主制度的某种不完善那么简单。解构“民主”二字,“民”是主体,“主”是程序,决定民主走向的是作主的人民,而不是作为程序的民主,公民教育与宪政训练因此成为决定民主成败的关键。

言说的轻重缓急

回到上文,为什么许多人绕开对民主的批评?或许我们可以设喻击穿谜底:当你面对一个快要饿死的人时,如果你滔滔不绝地和他讲肥胖症的种种坏处与危险,人们不说你脑子有问题,至少是不知道轻重缓急、在时间上颠三倒四。明白这个道理,我们就有理由说,社会科学领域的自由言说,是要讲求时间顺序的。为了确保你的公正立场,必须明确两点:其一,在天下黎民骨瘦如柴时,不要把肥胖症的危险当作你参与社会运动的主要知识或工具;同时,也不要试图建立或论证一个所谓“世界上从来没有胖人”的理论去歪曲事实。其二,你必须念念不忘的,也是当下最紧要去做的事,就是让食不果腹者能尽快得到粮食。

几年来,如我在巴黎所见游行、示威、罢工等维护民权的社会运动,虽然我亲历其对社会生活造成的不便甚至些许紧张,然而它们并非可以作为主要抨击或讨伐的对象。譬如说前不久我见证的巴黎中学生抗议教育改革的示威,许多学生上街,共和广场热闹非凡。和往常不同的是,这次趁着混乱来了许多郊区的黑人孩子,他们成群结队,跑到游行队伍里抢劫,甚至对一些白人孩子大打出手。就在我对此场面进行拍照时,一群黑人孩子趁乱夺走了我的数码相机。虽然我为失去了几百张照片懊恼不已,但是我并不能因此否定中学生们的政治诉求以及这场社会运动的意义。与此截然相反的是,我会因为在大街上见证更多的社会真相而心怀感恩。

法国大街上的游行队伍里不乏自私、偏狭与坐吃山空者。如我的朋友Yann所说,政府难为,现在有许多法国人希望不工作、不学习、多休息,而幸福可以像阳光里的灰尘一样从天上掉下来,而且永远掉下来。但是,抛开这些消极因素,我们更应看到宪政生活与公民适时维权对于一个社会长治久安的好处——它可以避免富强者贪多“玩火”,而贫弱者亦不至于发展到“非自焚不足以表达”的地步。毋庸讳言,国内政治与社会生活尚有许多可以自我改进或向西方社会学习的地方。在这个大转型时代,许多层面更需要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在此基础上,我相信,一个批评者能否做到生逢其时,就在于他的言说与参与是否适逢其时,恰到好处。唯其如此,他的言说才可能是自由而且有效的。如有朋友所说,在斯巴达时代,我们必须赞美雅典。

然而,在我内心亦时时提醒自己,别让对雅典的赞美变得毫无条件,沦落到完美主义与一厢情愿。我之所以保持这种“模棱两不可”的态度,是因为罗曼罗兰的《莫斯科日记》一直是我的一个心病。当然,我不像国内某些“自由派精英”一样以“天下第一良心勇气”的道德戾气对逝者进行缺席宣判,将罗兰视为“一个懦夫”和“没有立场的人”,以此毫无宽容的“自由精神”为自己的“独立人格”锦上添花。在我看来,罗兰当年所谓的“50年沉默”多半是出于一种关爱,一种对人类共有的美好前程的无限期许。令人烦恼的是这种大爱难免让人进退失据、左右为难,因为我们的目力局限于我们的经历与我们的时代。当历史翻过这一页时,曾经过往的有些痴迷甚至足以令人难堪。一个探求智慧并参与社会的写作者因此不得不时时面对心底的追问:什么时候我们能够置身事外不再被爱恨左右?怎样言说才能确保你没有偏袒或虽有偏袒却更接近客观真实?

《死亡笔记》事件(作者:熊培云)

    在中小学生中流行许久的“死亡笔记”终遭查缴。5月25日,黄国“扫黄打非”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一次为期一周的查缴日本漫画《死亡笔记》等恐怖类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

    《死亡笔记》,特别是由这本漫画延伸出来的“死亡笔记本”遭到了许多教育工作者和专家的口诛笔伐。在媒体相关报道中,常出现这样的画面:

    几个月前,王女士给上初一的儿子收拾房间时意外发现了一本黑乎乎的笔记本,封面上写着“DEATH NOTE”,打开来一看,里面写的内容让她手脚发软——“2007年4月21日上午9点,冯XX去超市买水,被汽车撞飞,当场毙命。”“我真不敢相信,一向不爱说话文文静静的我子会写出这么可怕的东西……”王女士哽咽着说。

    目前,江苏、上海、河南、广西、新疆、福建、湖北、四川、重庆、广东等地的文化执法人员均已查获大量非法出版的《死亡笔记》以及“死亡笔记本”,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中小学周边的相关店铺进行了拉网式清查。可以预料,在短时间内,它将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

    【病态而过激的正义】

    《DEATH NOTE》(死亡笔记)是2003年12月开始在日本《少年Jump周刊》连载的心理悬疑漫画作品,至今累计发行近千万册。这部由小畑健创作的漫画在一些漫画迷中反响热烈。近两年被翻拍成同名电影,被许多中国“DN迷”所推崇。

    夜神月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他为人正直,希望所有罪犯都得到应有的惩罚。然而,他目力所及的世界,并不如其所愿。当罪大恶极者可以通过法律内外的各种途径逍遥法外,他终于意识到法律的正义是有限的正义,并在绝望中扔掉了《六法全书》(日本收载现行主要法律的书籍)。就在这个时候,一本黑色封面的笔记本不约而至,闯进夜神月的生活。笔记本上赫然写着“DEATH NOTE”。“使用说明”告诉他只要名字被写在上面的人都会死。尽管不相信,夜神月还是在笔记上记下了在电视里看到的诱拐杀人犯的名字。没想到,第二天那个男人果然暴死在监狱里。一切似乎都应验了,如笔记本上所说,一个人名字被写上以后,会在40秒内因心脏麻痹而死。神奇的力量突如其来,夜神月断定自己将可以借助这本笔记簿伸张人间的正义,实现平生的理想——“我要用死亡笔记彻底改变这个世界!我要成为新世界之神!”

    于是,凭着父亲是警察的便利,夜神月开始有计划地“笔杀”从警局档案里查到的坏分子,以及那些在电视新闻或者他在生活中遇到的为非作歹者。夜神月惊奇地发现,这个笔记簿不仅可以让人死亡,而且让他们按照自己预设的方式和步骤死亡。

    中国人抱怨:“修桥补路瞎双眼,杀人放火子孙全”。作为罪恶的终结者,夜神月认为只要有了死亡笔记这个正义之簿,乾坤会在他的笔底倒转,因为“谁都不做坏事的话,世界就会向好地方发展!”

    出乎意料的是,在代替死神行刑若干次之后,权力给予这个中学生的迷醉显然远远高于他对正义追求的渴望。所谓“身怀利器,杀人自起”、“人挡杀人,佛挡杀佛”,为了与警察斗智斗勇,他不惜杀死了追查凶手的警员,甚至连自己的女友都不放过。故事由此展开,直到夜神月最后被逮捕归案。

    以笔杀人,代行人间正义。夜神月的扮演者藤原龙也曾经主演过以残酷著称的电影《大逃杀》,当被问到如果有这样一本死亡笔记会否像主人公那样使用时,藤原龙也的回答是干脆利落的“不”字。在他看来,夜神月所追求的是一种病态而过激的正义。

    【反乌托邦】

    古往今来,人类在心灵上向往一个美好的世界。为实现它,人们将其诉诸理性,于是便有了琳琅满目的乌托邦实践。从柏拉图笔下的理想国到善男信女眼里的天堂,从莫尔的乌有之乡到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个中悲喜,牵动整个人类历史。

    哲学家尼采说:大家一起去做超人。不过,接下来的问题,当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拥有了近乎上帝的权力,可以清除人世间的所有“垃圾”,为世界做“排毒养颜”,他们又将如何运用自己的权力?以及,如何避免文明的马车在暴戾的驱赶下翻转或如伏尔泰所警示的“人人手持心中圣旗,满面红光走向罪恶”?

    20世纪既是人类“真刀实枪”实践乌托帮最疯狂的世纪,同样是反思乌托邦最深刻的世纪。关于后者,奥威尔的《动物庄园》、《一九八四》,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扎米亚京的《我们》,所有这些反乌托邦作品,无不都是在理性与心灵层面让人类重新回到了大地,放眼一点一滴的改造。

    沿着这根逻辑链条,如果我们能够以“权力批判”或“正义论”的角度来理解《死亡笔记》,就不难发现,《死亡笔记》不但不是荒诞不经的恐怖题材,反而是一部严肃的反乌托邦作品,意创笔随,令人深思。

    权力用到极致,就是让一个人在肉体上消灭。既然《死亡笔记》是在批判权力,那么死亡便只是一种隐喻。事实上,世界电影史上的著名影片,许多便是与死亡有关。

    比如,在《第七封印》这样的作品里,死神更是从片头摇晃到片尾,甚至还会亲自跑去锯树,好让死期将至又自觉高人一等的演员从树上掉下来摔死。

    【“死亡通知”】

    在媒体跟进的相关报道中,《死亡笔记》被简化为:主人公从死神手中得到了一本《死亡笔记》,只要在上面写出某人的名字,以何种方式在什么时间死去,就会让这个人在指定的时间内以指定的方式死亡——这似乎也是目前在青少年中流行的“死亡笔记本”的主要功用。

    也有人认为,《死亡笔记》挑动学生“复仇”。漫画《死亡笔记》和孩子们手中的死亡笔记本因此变成了“巫毒娃娃”,变成了一个诅咒的道具。有关方面的判断是:“非法出版物”《死亡笔记》中包含了神秘主义、死亡、报复等诸多内容,这些黑色感情将对孩子幼小的心灵产生非常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影响孩子的人格发育。未成年人看后会在心理上受到很大影响,从而走向颓废、死亡甚至报复,会产生不着边际的幻觉。

    “这是孩子们承受过大压力的外在宣泄。”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所长尹韵公认为,我们的教育有些忽视了对学生排解压力的引导和关切。面对激烈的升学竞争拼命学习,遇到压力却没有合适的宣泄途径,因此很容易受到屯些非积极宣泄方式的诱惑。

    北京市精神文明办公室未成年处副处长李建国表示,如想让“死亡笔记”乃至更多的不健康游戏销声匿迹,需要从两方面抓起,一方面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彻底切断这些不良物品的来源,另一方面更要逐渐改善学生受教育的环境。

    另据《海口晚报》报道,为响应上级有关部门的号召,海南省组织播放“爱国主义影片”狙击毒害青少年的非法出版物《死亡笔记》。为大、中、小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电影文化大餐,掀起一个看爱国主义电影、抵制腐朽思想的高潮。

    然而,既然有关部门认为《死亡笔记》影响的只是未成年人,那么就应该建立起一种分级体制,保留成年人享用这些文化产品的权利。当然,分级的条件是我国合法引进《死亡笔记》,而非目前的非法也即盗版状态。人们并不反对对“非法出版物”的查缴。

    但问题似乎并不止于此。人们注意到,即使是在实施了电影分级制度的日本,《死亡笔记》的电影仍是G级,即大众级。该级别的电影内容 可以被父母接受,影片没有裸体、性爱场面,吸毒和暴力场面非常少,对话也是日常生活中可以经常接触到的。

    虽然中日两国传统对“死亡”的理解有差异,但为什么该片到了中国后竟然成了“毒药”?差异真的这么大?相关行为仿佛是从准备自杀的孩子手里抢夺药瓶子,究竟是中国孩子过于脆弱,还是中国大人过于敏感?

    【“贞洁城堡”】

    1973年,墨西哥著名导演奥图鲁•利普斯坦曾经拍过一部名为《贞洁堡垒》的电影。据说该片改编自墨西哥的一件真人真事。主人公加比雷尔•利玛靠着制售老鼠药为生,为了避免外面“肮脏世界”的污染,他纪委严明,从不让妻子和3个孩子走出家门半步。整整18年,为了这个位于墨西哥市中心的“城堡”的“纯洁”,他甚至将3个孩子的名字分别改为“将来”、“乌托邦”和“意志”,以此表明他将包办孩子的精神、思想与未来。

    显然,利玛将自己对外面世界的恐惧强加给了自己的孩子。这种例子很多,套用心理学上关于“恐怖症”的一些理论描述,在此不妨称之为“户外恐怖症”或“开放恐怖症”。前两年,有则关于“母爱”的新闻足以令人悲叹:哈尔滨一个叫姜滨蓝的母亲,因为害怕自己和女儿受到外面世界的污染与伤害,于是钉死房门足不出户,与女儿一起过了15年与世隔绝的日子。

    在这个父母掌握了一切话语权的世界里,具体而言,就是父母用自己的经验没收孩子的经验,用自己的知觉代替孩子本可自主理解这个世界的知觉。孩子因此不但失去了自己的大脑,而且只能作为大人肢体的延伸而存在。

    当媒体大张旗鼓地宣称《死亡笔记》“入侵校园”,我们是否同样受到“文化恐怖症”的干扰?在贞洁程序启动之时,一方面,孩子被放进“贞洁城堡”隔离,另一方面,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在保护孩子时,实际上连大人的文化自由也给剥夺了。

    如上所述,在文化与价值被包办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是未成年人。当政府以国民监护人和心灵导师出现,这个国家其实是永远长不大的国家。因此,重新定位政府在文化生活中扮演怎样一种角色才显得尤其重要。

    比如,在家长与学校面前,政府如何做到不在教育事业中越俎代庖?我们在为孩子制造一个贞洁世界时,是否真的体认了孩子的感受?去年,有文化官员指责观众带着一种扭曲的心理在观看超女——然而,子非鱼,安知鱼之心理扭而且曲?

    显然,对于一个国家文化心理的成长来说,真正有希望的事是让公民在一个相对开放的环境中成长,而不是与外面“肮脏的世界”的绝对隔离。事实上,这也是做不到的。

熊培云:“艾氏9?11”—中国式报复与反抗作者:熊培云

来源:原载《南方周末》

来源日期:2006-6-11

本站发布时间:2006-6-11 8: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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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30日,32岁的河南农民艾绪强被北京市二中院判处死刑。法院判决认为,艾绪强为了报复社会,采用暴力手段,造成多人死亡和受伤,其行为已经分别构成抢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艾绪强死刑,并赔偿7名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3万元。

无疑,以保卫社会的名义,对于这种通过暴力肆意剥夺他人幸福自由、排泄自己心头不满的行为,我们必须无条件地加以谴责。今日世界,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与道德,会宽恕或纵容这种丧失人性与理智的“恐怖行径”。然而,与此同时,对于这起被部分媒体描述为“个人恐怖主义”的真实悲剧,由于关乎我们的公共生活与个体命运,其所揭示的意味深长的社会内涵当不容我们忽略。

没有人知道“报复心切”的艾绪强为什么会把这次“同归于尽”的行动选在9月11日。然而,倘使我们留意其中的一些细节,并加以分析,亦不难发现,这起带有“个人恐怖主义”色彩的“袭击”与发生在美国的“9·11”事件有着某些惊人的相似:

袭击时间选在9月11日上午;

袭击地点同样具有某种象征意义。据艾绪强称,其之所以选择王府井,是因为“王府井是中国最繁华的中心,是富人聚集的地方”;

袭击原因同样是出于跨地理、跨阶层的报复。站在法庭上,艾绪强对自己“报复社会,报复富人”的目的直言不讳。由于“无法在社会生存”,索性选择“与王府井同归于尽!”据称,今年32岁的艾绪强家在河南农村,在城里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对待(在北京开铲车打工,却没有得到工钱),因此对城里人产生一种深重的偏见——“现在10个城里人有9个都是黑心的”。

袭击手段同样是劫持交通工具,然后择准时机“自杀式”地冲向无辜的人群。艾绪强骗乘一辆出租车后在东城区灯市口附近将司机杀死,随后驾驶该车由北向南冲入王府井大街,直接造成3死9伤。据其供述,倘使车子不被停下来,他还要顺着大街一路冲撞下去;

此外,从袭击后的心理反应来看,艾绪强一直坚持自己“报复有理”的逻辑。当艾绪强听到“死刑”宣判时,面无表情的他竟然朝着受害人家属“微笑”。随后又面带冷笑扭向不断闪烁的镜头,仿佛自己是胜利者。如庭审法官所表示,自始至终艾绪强都没有悔过。

或许,对于许多媒体和公众而言,这种“袭击行为”不过是个“小概率事件”。当街市回归太平,人们很快会忘记这个个体与信仰甚至信念全无关系的“日常式反抗”。它血腥而平庸,与本·拉登撼动世界秩序的国际化、有组织的恐怖袭击行为相比,多少显得有些“微不足道”。“艾氏9·11”只是转瞬即逝的零星火花,它既不会像“拉登版9·11”那样追求“可持续”的有组织袭击,更不会让我们上升到“国家安全与战略”的宏观角度进行长篇累牍地剖析。

然而,在我看来,这种“中国式的9·11”袭击更应该引起政府与社会的重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随遇而不安”所引发的“内爆式”报复行为可能危及到每个人的安全。走在大街上,你不知道哪些是对社会充满“仇恨”的人,正咬牙切齿,伺机报复。关键更在于,如果我们停留于谴责那些由报复链条牵引而出的所谓“解决方案”,会让我们忽略产生社会不幸的根源,甚至可能将社会置于更大的危险之中。

报复离间人心,使人远离理智。忧虑让我们重新回到了案件本身。据报道,5月30日,在听完判决后有受害者家属“非常不满意”,一是艾绪强被执行死刑并不能改变他们失去亲人的现实;二是法院判决赔偿受害人及家属共计103万元赔偿的决定完全可能成为一纸空判,所有被伤害者的家属不得不面临“他死了,拿什么赔偿我们?”的困境。正是在获知自己可能获赔无望的情况下,有家属建议拍卖艾绪强的器官以获取赔偿金,理由是“不能让他就这样一走了之”。不可否认的是,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的遭遇,我们满怀同情。然而,当有家属提出希望通过拍卖一位死囚的器官来“惩治恶人”并“获得好处”时,我们所看到的已不再是那种理所当然的“实用主义”,而是一种让我们痛彻骨髓的“残酷”与毛骨悚然。

应该说,对于上述“两种不满意”,前者可以让我们重新审视有关“死刑存废”的诸多争论,即死刑作为一种“报复之刑”能在多大程度上救济社会;至于后者,如何让一位即将死去的“穷光蛋”兑现百万元赔偿金,更是所有受害者家属必须正视的困境。从公诉机关移送的情况看,没有发现艾有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赔偿金很可能不了了之。然而,令人悲叹的是,为什么那些受伤的人们不从刑事受害人救济制度上力求突破,反而继续遵循一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简单思维来解决问题呢?如有学者评论,从世界通例来看,对刑事被害人进行救济,不仅是国家应有的人文关怀,也可以说是国家义务之所在。毕竟公民被害,与国家未能提供一个安全的生存和生活环境有关,国家因此有必要担起责任。

或许,如人所说,转型期的中国各种力量在角逐,新社会正在形成,在此过程中,社会失序与分配不公平在所难免。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不久前发布《对中国城市居民收入分配结构现状的总体判断》,对当前我国城市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较大的问题直言不讳。对此有专家评论贫富差距过大会让低收入阶层产生“相对剥夺感”,心理失衡严重将导致“报复社会”等行为,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值得一提的是,“相对剥夺”并不能概括全部。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像艾绪强这样失去了一只眼睛的乡下人,怀抱改变命运的梦想来到城市打工,当他连应得的工资都要不到时,显然,这更意味着是一种“绝对剥夺”。如果此时,我们将艾绪强式的反抗简单地归类为“仇富”,这既有失公允,又可能离间社群,滋养矛盾。我相信,将这种所谓的“仇富”心理诉求还原为“仇不公”,也许更接近真相。

论及艾绪强案,有网民在网上悲叹,“蝼蚁尚且偷生,谁人愿意寻死?”犯罪学家同样告诉我们,任何犯罪都有一定的条件与诱因。如上所述,艾绪强之所以有如此强烈的“报复”之心,是因为他曾经受过“太多的不公平待遇”。显然,如果我们不能从更深的社会层面来寻求问题之解决,那么这种“报复”只能是“头痛砍头,脚痛剁脚”的权宜之计,它并不能还社会以真正健康的体魄。受害者家属的“拍卖器官”一说,更加彰显报复之罚是不过是一种“懒汉政治”。不幸者不去要求国家与社会建立起一种可行的国家补偿制度,反而要求通过实施“法外报复”来追缴一位“人生破产者”的所有债务,显然,这不但无益于社会理性的进步,反而会冲垮一个社会的道德与伦理底线。透过受害者亲属的眼泪,我们看到,艾绪强所谓的“报复社会”亦不过是鲁迅先生当年慨叹的“弱者对弱者的欺凌”;而受害者亲属要求通过拍卖死刑犯的器官以获得补偿时,不但不会使我们的社会变得强壮,反而让它收获更多的残忍。

显然,“以眼还眼”只会让世界继续失去眼睛,而不可能真正救赎回任何一双眼睛。如圣雄甘地所说,“以眼还眼,只能使全世界的人都变成瞎子。”不可否认,正是那些不经意间流淌在我们生活中的“报复情结”,将我们的社会一步步推向远离宽容与秩序的困境。

李慎之先生曾谈到中国有两个传统:大传统是孔夫子,小传统是关王爷。前者讲礼义廉耻,讲仁爱;后者则讲朴刀棍棒,讲杀伐与报复。写作此文,我无意诋毁中国社会的文化养成,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复仇与报复的文化至今仍像鬼魅一般飘散于我们周身。那些热播于大江南北的“仇侠片”,更是把“报复”变相地引申为中国文化的“主流”,以至于我们的社会、历史与人生,仿佛“被报复诅咒”。

记得美国作家雷·布莱贝利先生曾经写过一本名为《华氏451》的反乌托邦小说,在未来世界,消防员成了纵火者,他们烧毁了图书馆和民居,捣毁里面的书籍,从而让人们无法独立思考,而“华氏451”正是书本燃烧的温度。得其灵感,美国导演迈克尔·摩尔为纪录片取名《华氏911》,意为“在这个温度下,自由也会燃烧”,以此揭露小布什政府操纵恐惧使美国人失去自由。用摩尔的话来说,书本在“华氏451”燃烧,自由在“华氏911”时消失。我们同样有理由担心,当报复成为一种思维习惯,一种解决方案,社会理性同样会在“艾氏911”中灰飞烟灭。当报复成为一种文化,并以“日常的反抗”与惩戒的形式出现并扩散,它可能比那些有组织的恐怖行为更令我们胆颤心惊。

我们该如何建立一个平等、公正与宽容的社会?即使在面对恶人时,我们能否从文化与制度层面进行更为深刻的反思?无疑,艾绪强的人生悲剧同样是一场社会悲剧。在此意义上,我们更应积极反思的是犯罪发生的社会成因及其预防,它将远远迫切于我们对一个束手就擒的罪犯实施肉体消亡的惩罚。社会有如一片大陆,人人都在维持着自己的一角水土,并间接维持着我们的社会生态,我由此相信,只有正视每个人的权利与苦难,平息他们心底的酸辛与无望,给予希望,才能真正医治社会的苦痛。试想,谁能在一个“报复心切”的社会里追求幸福与自由?谁能在充斥“报复戾气”的绝望之中守卫安宁而勇敢的心?

熊培云

   九十年代的王府井曾经搞过这么一个行为艺术:大约两百多位观众围在一个由画廊改造而成的“猪圈”周围,赏玩一只印着西文字母的公猪“强奸”另一只印有汉字的母猪。据说,惊世骇俗的行为艺术家想借此表现“文化强奸”这一为后殖民主义论者津津乐道的宏大命题。

   应该说,这是一次十分牵强附会的强奸。公猪和母猪都很无辜。因为,这里所有的文化象征,都是行为艺术家们一厢情愿操办的。其实,观众看到的“猪圈”里的一幕,不过是家猪世界里的日常生活。既谈不上谁强奸谁,也谈不上谁服务谁。如果读者诸君一定要找出个凶手出来,我觉得应该找那位行为艺术家,是他以隐喻的手法,欺负了这双可怜的小猪儿,即使不算强奸,至少也是聚众猥亵。

   最近,许多人都在骂章子怡。章子怡的确是个了不起的女子。在巴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经常能看到关于她的电影海报及报道。“神五”上天不久,巴黎某杂志封面便是用了章子怡在《卧虎藏龙》里的扮相,足踏火箭,差几厘米就飞到了杂志顶部;著名的《巴黎竞赛报》也曾经拿章子怡当过封面,一个“大”红人,在半空中跃进,很像当年样板戏里的红色娘子军。

   章子怡之所以受到攻击,是因为她在好莱坞电影《艺伎回忆录》中有了“丑事”——她饰演的日本艺妓“小百合”竟然堂而皇之被日本男演员渡边谦饰演的富商压在床上。网上真真假假的剧照,让一些爱国的网民出离的愤怒了。他们分明感觉到章子怡那轻盈的肉身有伤中国沉重的“国体”。他们看到被压迫的不是章子怡,而是亲爱的祖国!若不就此开除章子怡的国籍,“非得找个地洞钻下去!”我们发现,网上无休无止的谩骂,正在把本已声名狼藉的“爱国”沦落为一种脏话。

   旅美历史学家唐德刚先生写过一本小说,叙述抗日战争时期普通中国人的命运沉浮,里面讲到了另一种爱国——“床上爱国主义”。唐德刚说,日本妓女举世有名,建妓院也是日本人的拿手好戏。当时沦陷区有专为日本人服务的皇军慰安所,日本妓女以一当十,如狼似虎。但是,皇军需要慰安妇时,一切都是免费供应。所以,为了赚点外快,日本妓女时常偷偷越界,要与华民俱乐一番。于是,“华民为向日本天皇泄愤、雪耻,也不惜作阿Q、开洋荤、出重价。这次张老参虽然足足花了三十块银元,终能在一个日本女人身上抗日救国了一番。”(《战争与爱情》,208页)

   如此一来,既可以爱国,保持一点民族自尊心,又可以尽情享受,可谓两全其美。虽然“张老参”们不能像那些才子佳人一样代表中国的良心,至少也要代表中国的肾,把自己当成“国体”,覆盖另一具“国体”,在享乐中杀敌——像大宅门的白景琦说的那样,“看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我冲将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

   当然,这种可以用次数来计算的爱国未免有些滑稽,经不住推敲。遥想当年郭沫若、周作人等君,定然不是出于什么爱国的目的才娶了日本太太。鲁迅和周作人家里闹出的那点纠纷,自然也不是因为鲁迅当日想爱国,周作人不肯。归根到底,将一个人的性爱与他是否有爱国情操扯在一起,风马牛不相及。

   不久前,我采访法国思想家吉尔·德兰诺瓦(Gil Delannoi)先生,我们不约而同谈到“替罪羊”问题——为什么那么多自称“爱国”的人,都热衷于寻找替罪羊?为什么中国人对自己的同胞不宽容?在我看来,最大的原因就是“寻找替罪羊”式的“爱国”是个只赚不赔的买卖。理由如下:

   其一,在国家面临危机时,“爱国者”会竭尽全力从外部或内部寻找敌人,认定它们是所有罪恶的根源,将自己的责任一笔勾销,以此维护所谓的民族自尊与国家荣誉;

   其二,单方面地赋予某些人以“爱国”责任,然后监督他们是否爱国或叛国。在这种逻辑下,自己永远是爱国的,别人永远是被指责的对象。指责别人越多,自己就越爱国,越有成绩。指责或控诉别人因此成为一种既有利可图,又无风险的事情。正是因为上述第二种逻辑,使章子怡一夜之间成为“民族罪人”。事实上,“爱国者”们所谓“爱国”,并不是因为自己做了有益于国家的事情,而是因为他们认定别人“有罪”。

   在我看来,章子怡说到底不过是个有着自己梦想的邻家女孩,一个依靠个人奋斗获得了成功的普通的电影演员。她只是共和国的一位公民,既不属于国家,也不属于人民,只属于她自己。章子怡的肉体与中国的“国体”毫无关系。

   国家与尊严,从来不是空洞之物,都不应该超越于个体之上。无论爱国,还是爱民族,归根到底是要爱国民,要在自由、进步、宽容等价值的指引之下,尊重个体的成长与选择。正如富兰克林所说,“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我相信,我们让祖国有尊严的最好方式,就是不要把祖国这自由从同胞身边拿走。

熊培云:仇杀,以及我为什么主张宽恕——看电影《天堂五分钟》(2011-04-09 00:56:49)转载标签: 杂谈

(本文摘自《自由在高处》一书,原题为《天堂五分钟》)

一个人是否自由,难免与各种心理状态有关。而在种种心理状态中,仇恨是一定会使人不自由的。就像钟表上紧了发条,不走你也得走。而中国当下的社会文化,就是这样时刻不忘为人们上紧宣泄仇恨的发条。

我已经很少看电视,偶尔打开电视机,看到里面在演电视剧,便会不自觉地开始读秒,为了验证我的一个判断——“五分钟内,必有‘我要报仇!’之类似台词”。而且,屡试不爽。

这是剧本里的故事,现实生活呢?只要上网转转就知道,直到今天,有多少起灭门惨案,有多少起幼儿园屠婴,有多少人在喊“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如果你想回到历史,不用翻太多的书,就知道革命或造反通过“制造敌人的艺术”在这片土地上酝酿了多少仇杀。想看小说?好吧,梁山上的一群暴民在等着你。他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大刀杀人。《水浒传》说了,当年许多人去投奔它,不只是因为热爱自由,还因为那里住着一批好汉,“个个杀人不眨眼”。

这个社会究竟还有多少仇恨教育与仇恨文化?“杀到东京去,活捉苍井空”只是一种简单的戏谑吗?在此且不说大革命年代尚有专门的“复仇清算委员会”,就是天下承平,课本里也满是阶级斗争的内容、制造敌人的艺术。窗外虽然阳光明媚,仇恨的种子依旧分藏于社会的各个角落。而且,随时可能卷土重来,防不胜防。即使你天天盯着电视看,足不出户知天下事,也于事无补,因为新闻联播和天气预报都不会告诉你明天谁会丧心病狂抢一辆车,并且理直气壮地冲向街道上的人群。更悲哀的是,面对这样的悲剧,有好事者甚至还会大声叫好。当南非的图图大主教告诫世人“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时,我更要说,若没有宽恕,连现在也不会有了。

对复仇者而言,当过去成为他在世上的唯一的神,所谓复仇也更像是一种谵妄,仿佛只要报仇雪恨了,世界就收复公正了,曾经发生的不幸便没有发生。然而,即使是最愚钝的复仇者也知道这样的想法不过是在自欺欺人。既然复仇并不会让大家的生活美好起来,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愿意记住仇恨,伺机报复,一毁俱毁?

复仇者究竟是在寻仇,还是在寻欢作乐,这才是本文要思考的问题。在我看来,杀人者不惜一死,旁观者大声叫好,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即复仇给他们带来难以言状的快感,满足久违的征服欲望与宣泄。这就是中国人平常说的“快意恩仇”。如岳飞在《满江红》中所写的那样,“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种饥渴的背后,同样是受着快意的驱使,而非只是为了还我河山。

恨并快乐着。如果说弗洛伊德笔下人的“力比多”本能假设属实,即人有逃避痛苦、寻找快乐的需要,有释放力比多的冲动,那么复仇的原始动力,与其说是为了公正,不如说是为了满足另一种形式的“寻欢作乐”的欲念罢了。

关于这种与寻仇相伴的寻欢作乐的激情,或者“快意恩仇”,我在《天堂五分钟》(Five Minutes of Heaven)里找到很好的诠释。这是一部关于宽恕与救赎的英国电影。所谓“天堂五分钟”,指的是在杀死仇敌时所获得的像是上了天堂一般的五分钟甜蜜与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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