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原理》最初不很受欢迎。大陆上的数理哲学分为两派,形式主义者和直观主
义者。这两派都完全否认数学是从逻辑出来的,并且利用矛盾来证明他们的否认是正当
的。
以希尔伯特为首的形式主义者主张,算术上的符号只是纸上的一些记号,全无意义,
算术是由类乎下棋的规则的一些任意的规则而成,按照这些规则,可以把那些记号加以
操作使用。这个学说有着避免一切哲学争论的有利条件,但它也有不能解释数字在计算
中应用的不利条件。如果把○这个符号看做是指一百或一千或任何别的有限数,则形式
主义者所提出的一切使用规则也就得到了证实。这个学说无法解释象“这间屋子里有三
个人”或“有十二个使徒”这样一些简单的命题是什么意思。对于从事计算,这个学说
是完全够用的,但是在数的应用上则是不够的。既然重要的是数的应用,形式主义者的
这个学说不能不看做是一种不满人意的逃避。
以伯劳威为首的直观主义者的学说须更认真地讨论一下。这个学说的核心是否定排
中律。这个学说认为,如果有一个方法能确定一个命题是正确或错误,那个命题才能算
是正确或错误。常见的例子之中有一个就是这样一个命题:“在π的小数计算中有三个
连续的七”。就已经求出来的π的值来说,并没有三个连续的七,但是没有理由假定在
后来的一个地方这就不会出现。如果今后看来果真有一个地方有三个连续的七出现,问
题就解决了,但是,如果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达到,那并不能证明后来不会有这样一个地
方。所以,虽然我们也许完全能证明是有三个连续的七,我们却永远不能证明没有。这
个问题对于分析是很重要的。不尽的小数有时候是按一条定律来进行,这条定律使我们
能够随意计算多少项。
但有时(我们必须这样假定)它们不按任何定律来进行。根据一般承认的原则,第
二种情形比第一种情形不知要普遍多少倍。而且,如果不承认“不法的”这样的小数,
则整个实数学说就塌台了,并且微积分以及几乎整个高等数学也就随之瓦解。伯劳威面
对这一灾难,毫不畏缩,但是大多数数学家认为是受不了的。
这个问题的普遍性比上面那个数学例子所表现的要大得多。问题是:“如果没有方
法来决定一个命题正确或错误,说这个命题正确或错误有没有任何意义?”或者用另一
个方式来说:“‘真’和‘能证实’应该是一回事吗?”我认为我们不能说这是一回事,
否则我们只得作一些粗劣而无理的悖论。请以下边这个命题为例:“公元一年的一月一
日曼赫坦岛上下了雪”。我们想不出有什么法子能够看出这个命题是正确或错误,但是
主张这个命题不正确也不错误,看来是荒谬的。关于这个问题我现在不想再说下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