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1)现金回扣,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2)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3)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
商业贿赂排斥正当竞争,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的利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经济道德准则,为我国法律所禁止。
本案中,夏某向导游、司机支付“导购费”的目的即是为了引诱交易,促使游客在其商场购物。虽然游客购买的商品并非夏某的,但商场顾客和交易量的多少直接影响着夏某的利益。商场顾客越多,交易的可能性就越大,商品就可能卖得多、卖得快,相对来说摊位就容易出租,租金也会水涨船高,夏某也就能收取较多的管理费,夏某物业公司经营效益就得以提高。采用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诱使游客到其经营的商场购物,就使其他商场处于不公平的竞争地位。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反不正当竞争角度规定商业贿赂的,也就是说商业贿赂行为首先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经营者不是通过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降低成本,而是通过贿赂手段购买或者销售商品,那么必然违背竞争原则,扭曲市场关系,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商业贿赂行为中构成犯罪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规定,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商业贿赂中行贿者的动机是谋取商业利益,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蔓延开来的一种负面经济现象。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严重的危害。
1.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使市场竞争变成贿赂、人情及关系网的恶性博弈。
2.国家工作人员接受贿赂,严重破坏了国家廉政制度建设。同时,商业贿赂盛行所导致的官商勾结和结党营私,诱发了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加剧社会矛盾,妨碍和谐社会的构建。
3.商业贿赂造成物价虚高,特别是一些医药企业实行高定价、高回扣,加重了国家和群众的负担。
4.大量的商业贿赂使国家的税收大量流失。使国家和集体蒙受巨大的损失,形成国家、集体财产被私人大量侵吞的严重后果。据有关部门预算,仅在全国药品行业,由于商业贿赂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入的16%。
5.商业贿赂行为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实生活中发生的诸多有关假冒伪劣产品案例表明,它们之所以能在全国通行无阻,其主要法宝就是在其经营中大兴商业贿赂之风。
法律课堂:
商业贿赂是扰乱公平竞争的黑手,是培育政府官员贪污腐败的温床,对市场经济和国家廉政制度有百害而无一利,绝非经济发展的润滑剂。不及时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将使市场经济长期陷于不公平竞争中,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时,还将导致社会道德腐化堕落,根治商业贿赂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通用汽车救赎之路——破产保护
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美国汽车业巨头通用汽车公司于美国东部时间2009年6月1日上午,正式向位于纽约曼哈顿的联邦破产法庭递交破产保护申请,正式进入破产保护程序。这家曾与美国文化水乳交融的“百年老店”,如今将作为美国迄今为止最大的制造业企业破产案写入美国历史。
正式申请破产保护的通用汽车公司确定了将于2011年年底前关闭或停产的14家工厂名单。通用同时还宣布,2009年12月份将关闭3家零部件配送中心。
2009年7月10日通用汽车公司在签署完出售资产的文件后,于当地时间10日上午宣布已经脱离破产保护,新的通用公司因此诞生。
通用公司首席执行官韩德胜当天在底特律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对于通用来说这是令人振奋的一天,通用公司已走进了一个新的时代。他表示,通用公司将更加努力,争取在2015年之前还清政府援助通用的500亿美元的贷款。通用公司完成了向新通用公司的资产出售,而新通用在出售程序完成之后立刻开始运营。新通用将会获得原公司最优良的业务资产及其在美国本土外的业务,包括亚太区其他业务。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做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破产保护即重整的概念。
那么,企业能否通过重整而“浴火重生”呢?这取决于重整计划能否获得债权人和法院的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在通用重整程序启动之前,通用先后与美国政府、加拿大政府、美国汽车工人联盟下属的一个退休医疗保险信托基金以及通用无担保债权人达成了债务重组协议。在重整启动当天,法院就批准了其预先制定的重整计划,并允许其最早在下个月就开始实施。
重整启动后,通用成立一家新公司来收购其优质资产。为了支持通用的重整,美国政府将提供300亿美元的财政援助,主要用以偿还通用担保债权人。此外,加拿大政府也将提供95亿美元的贷款。根据已经达成的债转股协议,新通用99.5%的股权将由老通用的主要债权人持有,其中,美国政府占60%,加拿大政府占12%,美国汽车工人联盟下属的退休医疗保险信托基金占17.5%,通用无担保债权人占10%。上述安排有利于减轻债务负担,使通用轻装前进。
通用汽车破产案生动地体现了重整的法律学。
《破产法》管辖着公司如何停止经营或如何走出债务深渊的行为。当一个公司临近山穷水尽之境地时,可以援引《破产法》的“重组”业务,争取再度赢利。破产公司,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公司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公司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破产法庭的批准,公司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
但如果依据《破产法》申请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一般来讲,如果公司申请破产,当其负债大于资产时,破产法庭确认债务人无清偿能力,这就意味着公司可以不用归还股东的投资,这时候,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变成废纸一张。
现实生活中,多数上市公司会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无力偿债的债务人若成功申请破产保护,将可保住企业的财产及经营的控制权。这种安排给予债务人和债权人相当大的弹性合作重组公司,以期公司能起死回生。
法律课堂:
企业一旦申请破产保护,其债权人暂时就不能去追究企业的债权,企业就能有一定的喘息时间,在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内想办法解决企业面临的困境。破产保护除了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局部利益外,还有利于防止出现大批失业者,对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