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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力丹 当前章节:15446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2:30

这条新闻的依据是新华社稿。播出以后,街上很多酒馆里挤满了人,反正都要死了,临死前喝杯酒吧。这种情况引起上面的注意,后来一查,这是由于新华社在稿件翻译、编辑过程中出现差错,一层接一层每层都改几个字,几经改动后变成了一条耸人听闻的新闻。很难说是谁的错误,你改我改,最后就变成了一件莫名其妙的事了。

再如,早年一条关于苏军歌舞团取消访问法国的新闻,原文说苏军歌舞团取消访问法国的计划。第二遍改动时,删掉了主语“苏军歌舞团”,只是说,苏军歌舞团去法国访问的事已经被取消。再经几道关,最后的编辑认为还是应该出现主语,但是没有核对,就想当然地改成法方取消了这次访问。事实就是这样在编辑手里被颠倒了,这样报道出来以后引起了法国的抗议。

第三,编辑核实程序不对造成的失实。

2002年著名的假新闻《女儿状告爸爸的吻》,是湖北大学新闻专业的一个研究生编造的。南方某报的编辑看到这个新闻,眼睛都亮了,这个新闻有可读性和趣味性。编辑脑子里还有核实的意识,就向造假的作者发E-mail问:这是不是真的?作者回复是真的;编辑还不放心,又提出要求:你把这个女孩的照片发过来。作者马上把一个很漂亮的女孩的照片发了过去。编辑相信了。没想到刚一登出来,马上就被揭露是假新闻。这位编辑很委屈,强调“我核实了”。关键是怎么核实的,你能向作者核实吗?故事里面处于不利地位的是女孩的爸爸,你应该问她爸爸叫什么,在哪儿,去向她爸爸核实。让作者发个女孩儿的照片来证实是真的,发张照片还不容易吗?这位编辑不懂编辑程序。核实必须向当事人(特别是利益受损方)和旁观证人核实,不能向作者核实。

第四,写作中作者想当然造成的失实。

当年《光明日报》报道过一个典型人物——栾弗。关于栾弗的通讯《追求》中有这样的描写:

经他手刻印的120万字的讲义,从第一页到最末一页,找不到一个漏字和涂改过的字,每一个词,每一张图表,每一个数字,都像铅印出来的一样,端正、清晰、准确。

120万字相当于三四本长篇小说,也许记者翻阅过,无一涂改,尚可信,但是“无一漏字”,记者又不懂专业,谁相信啊!这就属于想当然,记者为了使栾弗的形象更高大,写得让人都不信了。

还有,我们报道典型人物往往喜欢说他早上班、晚下班,节假日不休息。含含糊糊地这么说还可以,动不动就是“几十年如一日”,只要他有一个节假日休息了,你这个“几十年如一日”就不成立了。最多写到“经常”,这已经是很了不得了。

数字具体运用时,尤其不能想当然。一篇关于西沙群岛某战士担水浇地的报道,说他每天从二百米远处担水浇地三遍,一遍就是上百担。这话说得太随意了,仔细算算,除非这个战士不睡觉、不吃饭连续走24小时,否则他无论如何在一天之内走也不了这么长的路(240华里)。

4.新闻策划造成“传媒假事件”泛滥

“新闻策划”这个词是20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的。“策划”本来是个公共关系的概念,是指企业或事业单位想方设法制造一些有新闻价值的事实,来吸引传媒报道。传媒以外发生的事实,如果有新闻价值,传媒可以报。但是传媒自己“策划”事实而后报道这个事实,就成问题了。

关于企业的“策划”,可以举个例子:有一个人被汽车撞了,肇事车辆逃逸,一个路人把伤者送到医院,经医院抢救,未能救过来,人死了。医院做了手术需要有人承担费用,于是就揪住这位做好事的人出钱,钱还不少,多少万。这个事儿被媒体报道了,有一个新成立的公司看了报道,马上就捐了一笔钱,使得做好事的人得以解脱。传媒以赞扬的基调报道了这个公司,该公司因传媒的报道而扬名。这就属于公司一次灵活的新闻策划。这个公司做了一件有新闻价值的事情而被媒体报道,比它花同样的钱做广告效果还要好,这叫公关、叫策划,可以做的。这个事情对传媒来说有新闻价值,所以传媒报道,也是自然的。

再如,长江里有一条渔船,船里放了一台黑白电视机,风浪一起,电视机从船上掉到江里面去了。船工把它捞上来烘干,拧开,还能正常收看节目。这件事被传媒报道了,生产该电视机的厂家随后利用这个事实,有力地证明本品牌的质量如何好。当时还没有“公关”这个词,但这个厂子显然具有公关意识。这是自然发生的事,抓住它做宣传,比花多少钱做广告都有用。

对传媒来说,新闻是自身之外客观发生的事实,事实发生了,传媒可以“组织报道”,即讨论如何报道,从哪个角度报道。在这个意义上称“组织报道”为“新闻策划”,问题不大。但是“策划”这个词容易与“无中生有”挂钩。如果理解为传媒可以制造事实,然后报道该“事实”,这便是“传媒假事件”。本来事实很小,没有新闻价值,媒体推动事实的发展,或者事实不存在,媒体找个由头,制造事实,然后再去报道。这种新闻是不真实的,这一点至少我们在理论上应该十分清楚,尽管一些传媒经常这样做,没有意识到这是错误的。

20世纪90年代中期,有的新闻学者发表了如下言论:

新闻策划是一张改变现状的蓝图,是一场演出的导演过程,是由新闻媒介规划设计、促成事件发生、发展并予以报道的一种新闻类型。新闻事实可以由媒体自编、自演而后自播,从找新闻、抢新闻到制造新闻,这是对过去理论的突破,不能被事实牵着鼻子走;新闻策划符合新闻工作的发展规律,是媒介竞争的秘密武器,是新闻改革的新的增长点。

那时候刚刚开始市场经济,大家的头脑发热,不懂得什么是市场经济。当时也有批评性文章,把这种情形概括为“天下本无事,新闻策划之”。如果这种鼓励公开造假的“理论”能够容身,新闻学就完结了。

出现这样的“理论”在于有这样的实践,只要传播成功了,大家都说好话,不考虑行为的伦理。《华西都市报》创刊之时,制造了一系列事实,然后报道事实,引起轰动,一下子把品牌打出去了。这个经验一度被广泛传播。并非成功了就是正确的,现在回过头来看,这样的做法不符合新闻职业规范,其新闻的真实是暧昧的。

例如,他们组织的“送孩子回家”行动。最初,记者跟着警察到外省去打拐,作为旁观者报道打拐,这是新闻的职业工作。打拐过程中解救了8个很小的孩子,不知道父母是谁。由于民政部门不作为,该报总编辑灵机一动:我们把他们管起来。如果是传媒做好事,应该表扬,但是把这个事情作为报道选题,每找到一个孩子的家长或有人出领养,都有大篇幅的报道,强调本报出了多少力,这里面内含明显的传媒利益。四川省里的新闻理论研究者再写文章从理论上支持这种做法,于是就出现了“突破”理论的那些话。原来要求的新闻真实,似乎过时了,现在公然声称,传媒制造事实是新的理论!

后来,类似这样的事越来越多,传媒动不动就发起一场运动,解决什么问题。传媒的基本职责是报道新闻。把事实报道清楚,传媒的职责就完成了。的确,不少事情行政、司法、社会部门不作为,传媒若有正义感,就向公众揭露他们的不作为,但是不能替代这些部门办事。你可以替代这些部门偶然做一件事,你能都管起来吗?别的部门不作为,不能成为传媒越权的理由。传媒做好事只能以社会的普通一分子来做,不能利用自身的传播资源自我吹捧。若有宣扬自己的目的,有自己的利益在里面,应该回避。社会有不同的分工,各司其职是基本的社会秩序。

新闻策划下的“假事件”如果作为一种新闻的基本类型,就要考虑一下新闻职业是什么,是告诉公众一个真实的外部世界,还是不断地制造的一系列美好的或恐怖的“新闻”来替代真实的世界?假如传媒报道的内容主要是由传媒策划出来的,那你报道的是一个什么世界呀?是一个你制造的世界!

传媒参与制造事实,这不是新东西。19世纪末美国的“黄色新闻潮”就是这样做的。比如,传媒安排一位漂亮的女郎周游世界,每走到一个地方,传媒就报道这个女郎做什么了。当时的传媒都打着为了公众利益的旗号,其实商业利益才是真的。

传媒以外的商业企业组织一些活动,如果有新闻价值,传媒可以适当报道,但要对它们制造的“新闻陷阱”保持警惕。有的公司公关部门很懂得新闻价值,例如,突然宣布赠送某著名影星一套高级住宅。名人身上出新闻,只要传媒报道,这家公司的名声就出去了,公司花同样的钱做广告可能达不到这个效果。传媒处于竞争中,你不报,会有别的传媒报,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情况。这样的新闻不是传媒制造的,涉及商业企业的公关伦理问题。

“传媒假事件”不是一般意义的假新闻,它的“假”,有几个特征:第一,消息来源与报道者重合。照理说,新闻的消息来源在传媒以外,除非记者正好在事件发生的现场,不过这种事情的几率很小。在传媒假事件中,制造事实的和报道事实的都是传媒的工作人员,这种情况下新闻真实,是可疑的。

第二,传媒假事件隐藏着传媒自身的公关需求,或记者的单纯职业主义动机。有时候事实不是传媒这个组织推动的,而是记者推动的,制造了一个轰动的事实,把它报道出来,客观效果是自己出名。

第三,方式上,传媒或记者导演事实。这方面有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重庆市的市领导到棚户区去看望,当地一家比较主要的传媒漏报了这条新闻。相关记者眼看就要受到处罚,灵机一动,自己花钱买了一些面粉、白菜、猪肉送到棚户区他相识的哥们儿那里,然后以棚户区居民的名义起草了一封信,让他们送给市办公厅。信中说,感谢市领导对我们关怀,听说市领导是北方人,请市领导到我们家来吃饺子。记者本来的意思,是就此写一条棚户区居民如何感谢市领导的报道,这只能是他的独家新闻,以此抵消漏报新闻的过错。没想到市办公厅真把这封信转到市领导那里,主要市领导太忙,请一位副市长去了。记者当然是独家采访,发表了独家新闻:棚户区居民感谢市领导看望,副市长与居民同吃饺子云云。这个记者很得意,到处讲他的经验,这个经验就是导演事实。这样的事儿,不是经验,应该是教训,典型的传媒假事件。

第四,事件媒介化。媒体对自己导演的事件进行报道,就是将事件媒体化了。传媒运用处理新闻的各种技巧,来对事件的进行诠释,或通过报道框架(主题),提供给受众一种经传媒精心组合的“媒介真实”。

第五,暧昧的“真实”。这种由传媒建构的社会真实已经存在,但它是传媒掌控的“客观存在”,由传媒决定事实的发展方向,这是一种暧昧的社会真实。由于我们的传媒对这样的策划习以为常,很多当事人认识不到它与新闻真实的要求相悖。

下面这几张照片是最常见的导演电视新闻的过程(图3-7)。先写好一张条子:“今天下午,我们看了电视台现场直播的市政府新一届领导班子记者招待会,非常受鼓舞,非常激动人心。我们充分相信,在新当选的市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一定会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丽。”然后找个人照着条子念一遍。我们现在的电视新闻中很多镜头不就是这么产生的吗?这是最简单的“传媒假事件”。念了一遍还不放心,可能表演不太好,再找个人念一遍,觉得哪个好就使用哪个。最后那张照片无意中透漏出事件发生的地点,后面有一个商店写着“黄石店”,这个传媒假事件发生在湖北黄石。

图3-7-1 常见的“传媒假事件”

图3-7-2 常见的“传媒假事件”

情节比较复杂的“传媒假事件”,可以关于杨丽娟的报道为例。杨丽娟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她追星确实有点疯狂,这是真实的,第一次报道她基本是客观的。第二次报道,传媒开始推动事实的发展,要圆杨丽娟的追星梦,而且还打着关注弱势群体的旗号,追星的这个女孩算是弱势群体吗?哪个穷得吃不上饭的人会去追星啊?传媒当时的这个由头,逻辑上都讲不通,然而事情越做越大,2007年连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也关注起这个“弱势群体”来了。此后所有关于杨丽娟的报道,均是传媒争相导演事实。2007年年底时,各传媒盘点“成就”,又把杨丽娟作为新闻人物再次曝光,行文中均没有对报道中传媒导演事实有所检讨。

5.故意制造、传播虚假事实或虚张声势地夸大事实

对这类“新闻”的价值判断,有无可置疑的否定性,但是依然常见常新,种子绵绵不绝。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出于政治需要的,出于利益驱动的,出于追求轰动和耸人听闻的,迫于竞争或生存压力的等等。

20世纪60年代发表的一张雷锋的照片(8),便是因政治环境的原因,人为修饰的假照片(图3-8)。原来的照片上,雷锋手里提着一个有花篮图案的编织兜子,背景是天安门。发表时,雷锋手里是空的。为什么?一个士兵手提这样一个兜子当时被视为是“小资”,于是发表的时候,提兜被技术处理掉了。

图3-8 不同的雷锋照片

在“文革”初期的1966年,曾经出现过换头术的虚假照片。当时,中央八届十一中全会以后,刘少奇和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的地位降到了第七位和第八位,记者拍摄的时候,过分关注毛泽东和林彪了。在发稿的时候,按照当时的规定,每一个政治局委员都要露一次脸,而邓小平漏拍了。必须有一张邓小平的照片,怎么办呢?于是有人就把邓小平别的地方的照片的头部,移植到一张照片中陈毅的头部,登上了《人民日报》。这属于政治要求下的造假。后来“四人帮”逮住这个事情整老干部,那是后话。

2007年7月,CCTV-12《天网》栏目播出了一个专题片《揭秘传销》。这个选题很好,传销应该揭露。专题片讲述了某位女大学生参加传销,在被父母强行带回家的途中跳火车自杀身亡的案例,这是个真实的事情。报道中,还播发了死者生前的三张照片。眼尖的网友发现,所谓死者的“生前照片”竟然是网上热传的Ayawawa的生活照(图3-9)。这个节目评上了第17届中国新闻奖,公示阶段被揭发造假,悄然拿下。这种造假的事情应该正视,公开批评。

图3-9-1 中央电视台《揭秘传销》中移花接木的照片

图3-9-2 中央电视台《揭秘传销》移花接木的原照片

针对传媒的种种造假,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宣部新闻局局长钟沛璋罗列了十种表现新闻不真实的情况,现在看来,这十种现象仍然存在。下面介绍一下:

一是言过其实,总是把要报道的东西说得十全十美,明明只有七分、八分,却要把它说成十分,或者十二分。

二是夸大拔高,就是溢美溢恶,把事物极端化起来。

三是万能表态,只要上面一有什么号召,新闻记者就把先进人物搬到报纸上来表态,没干过的事,也安到他头上。

四是未做先报,会还没有开,事情还没有做,记者、通讯员就把稿子写好了,而且描绘得有声有色。最大笑话是南京开全运会,由于下雨,延期了,结果上海的《文汇报》报道说全运会召开,怎么怎么样,闹了很大的笑话,后来紧急收回报纸。

五是捕风捉影,事情八字还没有一撇,就像煞有介事地描绘上了。

六是导演作假,过去新闻照片搞摆布的特别多,现在拍摄电视新闻也出现了这种情况。有的是本来没有这个新闻,就导演出一条新闻。

七是所谓统一口径,就是不按事物的本来面貌,而按照领导的需要来“统一口径”,有组织地造假。

八是真假不分。新闻文体必须是真人真事。但是有的同志把真人换成了假名,掺进了许多假事,弄得真假难分。

九是纯属编造,根本没有的事却被编造得活灵活现,把新闻当作文艺作品来写。甚至在被评为“好新闻”的作品中,也发现了这样的作品。

十是颠倒黑白,明明是犯罪分子,却还把他说成是先进分子,甚至把死人说成是活人(9)。

《真实——新闻的生命》这本书是1985—1986年中宣部新闻局与社科院新闻所合编的,我是编者之一。这本书讲的很多东西都没有过时,我们现在仍然有这些毛病。上面所列的假新闻,多是故意制造,有的出于经济利益,也有的是体制性失实。

现在还有新的原因,即传媒间的竞争激烈,一些记者不择手段地偷新闻、买新闻、编新闻。尤其是体育报道,在韩国举办的世界杯足球赛中,中国的体育记者丢尽了人,制造了很多假新闻。

6.套话、套路写作造成的不真实

套话、套路描写不可能反映真事实情。下面是上海戏剧家沙叶新对我们现在某些新闻套路的描述:

会议没有不隆重的,闭幕没有不胜利的;

讲话没有不重要的,鼓掌没有不热烈的;

决议没有不通过的,人心没有不振奋的;

接见没有不亲自的,看望没有不亲切的;

班子没有不团结的,群众没有不满意的;

效率没有不显著的,成就没有不巨大的;

抗洪没有不英勇的,抢救没有不及时的;

美国人民没有不友好的,前总统没有不是老朋友的……

这些八股有多少真实性?恐怕记者们自己也不相信。

这些都是套路,我们习惯性地随便拿过来就用上了,对于叙述的事实来说,是不真实的反映。

还有某些惯用的写法也是不真实的,2002年5月3日的《中国青年报》发表了题为《情爱洒在雪山草地》的通讯,下面摘录了其中的一些行文,括号中是李希光教授的批注:

雪山诉说(雪山能说话吗?这是记者个人感情的抒发。新闻在于……展示事实,而不是讲述记者的感觉)着子弟兵的恩情(用字太大、太空,应该用一个具体感人的细节和充满了人情味的故事展示子弟兵的恩情),草地铭记(草地有记忆吗?写新闻不是写诗)着“金珠玛米”的功绩(又是一个空洞的词,为什么不能用一个鲜活的故事或事是来展示这个功绩?)!

这样的话都不应该出现在新闻中,这是文学语言,就是文学语言也是很俗的语言,俗得不能再俗了。再看下面的报道,这样的话我们经常使用,应该从新闻真实的角度检讨(括号中有我的,也有李希光教授的批注)。

“四川壤塘县人武部回归军队建制12年,始终(需要细节说明,否则这两个字读起来苍白无力,甚至有点夸大其词的感觉,以后我们写东西要注意,“始终”两个字不能用,只要有一次不是这样就不是“始终”了)保持与藏区群众血肉(没有具体、真实、感人的故事,如何让读者感觉这种血肉关系的存在呢?)联系,使万名(有冲击力的新闻重点是一家一户的故事,远胜于“万人”致富的概念。用具体数字,如果是9999,你就说9999,而不要说含糊其辞的“万名”)生活贫困(如何贫困?全家穿一条裤子?盖一床被子?……)的藏区人民,过上了幸福(什么样的生活堪称“幸福”?没有具体描述,又是空话)文明的好日子(前面用了“幸福”,后面又添“好日子”后缀,实属累赘)。

……

他们昨逢暴风雪,今战泥石流;逢山开路,遇河搭桥(这是新闻吗?绝不可以把新闻写成快板书、京剧唱词,读起来既好笑,又虚假)……”

7.一种看不见的不真实——有意不报道公认的具有新闻价值的公开发生的事实

在新闻真实的问题上,我们谈的都是发表的东西如何不真实。如果某个事实明显存在,公认具有新闻价值,你不发表,这本身也是不真实的。每家传媒对事实的新闻价值判断都会有差异,但是重大的事实,全人类都会判断为重要的事实,如果故意不报道,就是愚弄和欺骗人民了。1969年美国发射的载人飞船首次登陆月球,不论意识形态如何,这个事实是人类对宇宙的胜利,但是当时的中国传媒只字未报。

还有一些涉及人民根本利益和安全的重大事实,如果故意隐瞒,也是一种不真实。现在中央放权以后就出现一个新的问题——在信息公开方面,地方与中央的矛盾。中央要求信息公开,但是到了地方问题就来了,他要掩盖不好的事实。为什么?要制造政绩来升官。这就造成我国现行新闻体制的一个矛盾,中央想知道,但地方领导人以党性原则的名义控制他所管辖的媒体,不许报道,这就造成了一种我们看不见的不真实。

例如2007年7月18日济南大雨,一场大雨造成一个平原城市死了很多人,这在世界上都很少见。显然,市政管理出了问题。最后公布死了34个人,这个数字至今仍被人们怀疑是缩小了的。不管怎样,大雨之中死了较多的人是事实。当时,在婚纱影楼里做事的一个23岁女孩子,在网上贴了这样一句话:“我朋友的老爸在银广的一个专柜卖场,他今天亲口给我朋友说的,你们银座死了多少人。”结果,警察迅速把她抓起来了,说她造谣,造成了社会不稳定,拘留1天。济南的各种传媒当时对此基本无言,甚至在这个女孩子被抓的报道中,关键细节说谎。

每当出现灾情的时候,有些官员本能的反应不是救灾善后,而是全力封杀可能对他们的官位和个人得失造成威胁的民众之口,这比灾难中逝去的一条又一条生命更重要。这是我国公共危机信息处理中最大的问题。

还有另一种看不见的不真实。有些较为重大的事实都现场直播了,比如国务院总理接受记者采访,大家都看到、听到了,而后登出来的文字报道,有意删除我方不满意的提问和总理的回答,没有任何解释,声明是摘要也行啊,但传媒发表时给人的印象是全文。外国元首来访问,到大学做报告,我们现场直播了,但是变成文字报道时,里面的一些话没有了,这些话可能我们不愿意听。如果没有现场直播,大家没听到,报道的时候声明是摘要,把不愿意听到的话删掉,这在新闻工作程序上是可以的。但在现场直播以后,刊登文字稿的时候有意删掉而不做任何解释,在国际上就变成了一个事件,全世界都在议论,中国为什么删掉了某位总统的话。本来某句话还不太引人注意,这样做的结果,反而使得被删掉的话越传越广。我们在新闻政策的把握上,要尊重新闻工作的特点,新闻的基本要求是:报道的东西要真实。现在是信息时代了,这样的做法显得很拙劣。

四、传媒对科学的误读

传媒是一类面向社会的大众化的专事传播新闻的机构,它的人员知识结构以文科知识为主,使用最为通俗的语言,面向中等文化水平的普通人。科学是极少数人从事的专业工作,它的语言体系与生活语言有迥然的差异。传媒报道科学,即使记者非常真诚地报道,也容易造成不够真实的情况,这是由于新闻报道与科学研究的工作性质不同,新闻工作的特点很容易造成科学新闻的失实。以下具体谈谈几种情况。

第一,记者对科学事实的选择偏重于事实的轰动性和影响力。这样一来,很可能发明一种营养液要比发现一种基本粒子更有新闻价值。比如考古,对于考古学家来说,考古的目的不是为了发现值钱的、精美的随葬品,而是要通过考古证实某些历史上的假设。北京老山汉墓挖掘的时候,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直播追求的是惊人发现,结果什么都没有,只挖出一块漆面板、一具尸体,而且已经被拽到棺材外面去了,因为这个墓被盗过。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他们觉得这个事儿好像很失败,而对考古工作者来说,他们认为这次考古发掘很成功,很有价值。考古工作者和新闻工作者感兴趣的内容是不一样的。

第二,科学的结论往往是不确定的和有许多附加条件的,但是新闻报道的接受者通常希望得到肯定的(精确)事实,而且是就是,非就非。

第三,以叙述性和形象性为特征的新闻语言表达科学术语,注定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扭曲。科学的语言有它自己的体系,而传媒报道科学,只能使用大众化语言,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报道内容不够真实。

这三条都是天然存在着的新闻工作和科学工作之间的差异。即使你非常真诚地报道科学,你的报道对于科学来说,是不准确的。这种差异是允许的,只要大体把科学的情况说出来就可以了。但是实际上很多问题没有这么简单,媒体在报道科学的时候背后往往有各种动机。

技术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记者与科学家之间充分协商,作为主动方的记者,有必要形成一套报道科学新闻的程序,报道中使用的生活语言,需要经过当事科学家的认可(尽管这种认可有时对他们来说很无奈),尽可能缩小与科学真实之间的距离。

有些科学问题是很难用普通的话语表达的,报道者在使用一些科普小故事时,要尽可能与当事的科学家核实,一旦错误的故事流传,更正起来很难,多少年也纠正不过来。

比如,关于“苹果落地”的牛顿故事,上了小学课本,实际上并没有这个事儿。现在你怎么更正,大家仍然这样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科学问题,但是媒体上编了这样一个故事:什么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呢?比如说你在谈恋爱,感情非常投入,五个小时你觉得只有五分钟;你做了一件很不情愿做的事情,其实只有五分钟,而你觉得过了五个小时,这就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这个故事的解释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但是这个故事已经讲出来了,你想收回去都不行了,这就是对科学的误读,如果扣帽子,就是假新闻。记者毕竟是科学以外的人,不自觉地用人文逻辑解释科学。

由于记者缺乏理性,也曾经造成伪科学新闻的泛滥。这里的理性是指冷静的思考,即使知识不多,记者对一些问题也应该有常人的判断。可是,一旦发现奇特的关于科学的“事实”,不少记者头脑发热到丧失了常人理性的程度。

1980年以后的十几宇内,我国传媒报道的各种人体特异功能的新闻,几乎全部是假的。这些新闻有时候甚至占据主导地位,反对者的声音非常微弱。从较早的耳朵认字,到永动机、水变油、邱氏鼠药,还有每隔几年总要重现的某人已解决了哥德巴赫猜想(“1+1”)的报道,等等。还有多起关于能治百病的医生的报道,没有一个是真的。这里展示的当年《新民晚报》的整版通讯《发现当代华佗》(图3-10),就是吹捧巫医胡万林的。为什么我们会持续出现如此多的假新闻?说轻了,当事的记者和传媒丧失了理性。

图3-10 《新民晚报》吹捧巫医胡万林的通讯“发现当代华佗”

1998—2001年,《北京青年报》三次报道换头术假新闻。根据我们的生活经验,一个人换个肝、换个心,能活五年以上,就是新闻了。现在有人告诉你,人的脑袋可以换,而且是男人的脑袋接到女人身上,还接活了,能信吗?科学幻想故事还差不多,但是它是作为新闻来报道的,而且放在报纸的“前沿新知”专版的头条(图3-11),恐怕是编辑发现“新闻”兴奋过度了吧。

图3-11 《北京青年报》关于换头术的假新闻

还有核酸营养的假科学新闻。二十多年前,美国法院四次判决,核酸是没有营养的。然而到了中国,众多传媒报道核酸营养,最后由卫生部出面,开了听证会,此类报道才消失。然而,2005—2007年,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和“3·15”商品打假的晚会上,核酸营养广告再现,而且是晚会标志性广告之一(图3-12)!

图3-12 2005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播出的“3·15”标志广告“珍奥核酸”

除了新闻从业人员缺乏理性思维外,新闻源通常会与利益挂钩。例如,利益集团请出院士来证明其产品的科学性,他们是某个领域的专家,一旦走出他们熟悉的领域,说的话很难科学。他们被别人牵来牵去发表讲话,被利用了。这种情况是非常多的,传媒喜欢报道“专家说”,你这个专家一定要找准,确实是这方面专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然科学从理解性知识越来越多地向工具性知识转变。什么意思呢?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现在要开始转到应用方面去了,一转到应用方面就有利益了,背后越来越多地站着利益集团。传媒在报道科学的时候,如果不能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弄不好会危及社会,因为有些东西若是有毒的、害人的,传媒在责难逃。

因此,遇到以下情形时,做记者的要特别小心:

第一,当问题属于科学暂时无能为力的领域的时候;

第二,当问题处于科学探索的困惑时期的时候;

第三,当问题面对随机性和复杂的因果关系的时候;

第四,当人们渴望健康和幸福而现实尚不能完全实现的时候。

如果有人忽然宣布自己在某一个这类问题上,一下子全部解决了问题,提供的事实越精彩、故事的矛盾冲突越集中、越有高度的情感或趣味,就越要冷静地考察新闻源。新闻源来自何方?是否权威?是否科学?因为越是精彩、越是矛盾集中、越是有情感有趣味,往往就是瞎编的故事。生活中如此集中地发生这类事实的几率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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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1卷,译文有改动,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8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45页。

(3) 《人民日报》1952年12月21日。

(4) 《毛泽东新闻工作文选》,新华出版社1983年版,第127—128页。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5页。

(6) 同上书,第398页。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51卷,第262页。

(8) 见2006年3月15日《北京青年报》C3版。

(9) 《真实——新闻的生命》,中国新闻出版社1986年版,第221页。

第四讲 新闻客观性原则

上一讲我们说的是新闻真实,真实与新闻的客观性原则(Objectivity)紧密相连。今天重点说这一头。

一、客观性理念产生的背景及发展过程

客观性的理念,我们曾经定性为“资产阶级”,那是“以阶级斗争为纲”时期的思维产物,不科学的。“客观性”理念的出现,伴随以下三方面的历史背景。

首先,从19世纪中叶开始,政党报刊向商业报刊的转变。

我们学习新闻史的时候都知道,世界上的报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官报时期、党报时期和商报时期。在党报时期,报纸大都具有党派色彩,记者写新闻稿是不客观的,按照党派的观点需要来选择和报道事实,通常只选择有利于自己、不利于对方的事实加以强化,或者在报道对方的事实的时候添加较多的记者的批评性评价,以减弱公众对有利于对方的事实的理解。在这种情形下,新闻很不客观。处于政党论战之外的公众想要了解真实的情况,得同时对比几份观点对立的报纸消息,或通讯社的电讯稿,才可能较为全面地把握事实的真相。

在19世纪中叶前后,首先在美国和英国,报刊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政党报刊消失,商业化报刊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出现了客观性的理念。传媒不再以党派的观点作为选择事实和加以报道的标准,商业化传媒的目标就是尽可能地扩大自己的受众群,受众多了,广告就会多,经营才能维持。现在传媒的目的,是尽可能让绝大多数人都能够接受自己提供的新闻。通讯社则希望各传媒多多采用自己的电讯稿,因此,也要求记者把电讯稿写得适合所有传媒服务于最大多数受众的目的。这样,在选择事实的时候,原来的党派选择标准必须变化,得考虑各种不同观点的人如何能够最大限度地都愿意接受我提供的新闻,这是客观性这个新闻工作的职业理念得以产生的大背景。

传媒原来是为党派服务的,即使亏损,党派也会出钱,有一部分党派的报纸还赚钱。现在商业化的传媒以营利为目的,它的产品的购买对象——公众,都有自己的观点,如果你的媒体带有很强烈的倾向性的话,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同意你的观点的人会自然购买你的产品,但是不同意你的观点的公众就会不睬你,这在商业上是很吃亏的。在这种情况下,新闻传播业的经营哲学,就变成了如何让尽可能多的受众都接受我提供的新闻。而能够让广大公众都接受的报道模式,自然是客观报道,因为这种报道方式,原则上不会损失原来的受众,还能争取原来不赞成传媒观点的人群,也接受这家传媒。

两位美国传播学者回顾19世纪中叶这一转变的时候,曾写道:“大部分记者都客观地报道,不把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意见写在内,因为编辑知道,……各党派都可能有读者。”在这种认识下,传媒逐渐用关于事实的报道替代了评论式的报道,编辑在立场上尽力避免一面之词,于是客观的写作方式渐渐浮出水面。

第二,19世纪以来哲学认识论关于事物可知的信念得到确认。

18世纪,哲学上有一种观点叫“不可知论”,代表人物是英国哲学家休谟(David Hume, 1711—1776)。他认为,人对许多事物是不可能完全认识的。19世纪中叶以后,出现了反对不可知论的观点,认为经过人类的不断努力,世界是可以认识的,包括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持这种观点。这个观点对新闻报道产生了影响,因为新闻报道是对事物的反映,能够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吗?需要有哲学观点作支撑。在哲学上,过去不可知论占有相当的地位,现在另一种哲学观点占了上风,认为人是可以认识事物的,而且最终可以完全地认识事物(当然不会终结对事物的认识)。

哲学理念的变化,无形中使得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理念发生变化,19世纪的新闻工作者确立了一种理念——可以把外部事实比较全面地报道出来。原来的职业理念是以党派的利益为选择标准,现在变成了尽可能完全地反映外部世界。

第三,传播科技的发展(例如照相术、电影、电视的出现)支持着客观性理念。

也是在19世纪,照相术发明了。那时候,人们对照相有一种非常神秘的感觉,认为照相是完全客观地反映了这个世界,谁也不能改变。现在的数字化时代,照相也可以做假,可在照相术发明的时候,照片做假太难了。照片本身就很珍贵,照一次相的花费也较大。马克思一生留下的照片只有10张左右,恩格斯多一点,也就20张左右。那个时代,照相是很郑重的事情。

这种传播的技术给人一种理念——外部事物可以完全真实地反映出来,这其中包含客观的理念。1922年,李大钊在北京大学记者同志会上有一个演说,给新闻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新闻是现在新的、活的社会状况的写真。”其中“写真”这个概念,是从日本传过来的,就是“照相”。李大钊的这个新闻定义,无形中反映了当时照相术的使用对新闻客观性理念确立的影响。

这就是说,19世纪中叶前后报业自身经营理念的变化、当时哲学观念的发展、传播科技的发展,都使人感觉到,传媒和记者有可能把这个世界客观地反映出来。这样,客观性理念无形中形成。

客观性理念的形成虽然在19世纪,它的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18世纪。现在我们可以找到的关于客观性原则的最早表述,是1702年英国第一家日报The Daily Courant(《每日新闻》)(“courant”是古英语词汇,现已不通行)创办人马利特(E. Mallet)的告白:

本报创办之目的,在迅速、正确而公正地报道国外新闻,不加评论(这句话后来成为美联社社训的内容),而且相信读者的智慧,对刊载消息的确切含义,一定有正确的判断。

这里没有出现“客观”这个词,但是含义与新闻客观性原则很接近。当时英国刚刚进入政党报刊时期,这种理念太超前了,过了几年,英国历史上的第一家日报就变成了英国最早的党报之一——托利党的日报。客观性作为新闻报道的原则,当时条件还不成熟,但不管怎样,该报的创办人提出了这个理念。

19世纪初,客观性理念的初期表现是“公正”,即“不偏不倚”。这方面我发现了很多例子,例如青年恩格斯遇到的一件事情。他于1839年发表了第一篇评论性的通讯《乌培河谷来信》,刊登在《德意志电讯》杂志上,文章批评了他故乡的报纸《爱北斐特日报》的一些观点。《爱北斐特日报》不同意恩格斯的观点,在该报上刊登了指责恩格斯的文章。那个时候恩格斯只有19岁,写了一篇反驳文章塞进报社的门缝。该报尽管不同意恩格斯的反驳,依然加了按语(脚注)发表了它。该报编辑部在脚注中说:

“昨天我们在本社发现了这篇文章,但不知投稿者是谁。现予以全文发表,因为我们愿意持不偏不倚的态度。”(1)

当时的该报编辑是马丁·龙克尔(Martin Runkel),他持一种办报的理念——公正,不偏不倚。既然我们发表了批评恩格斯的文章,现在有一篇反驳文章,那我们也刊登。这是一张很小的地方性日报,已经有了“公正”或“平衡”的理念,这些都是后来客观性原则的重要内涵。

马克思1860年在给一位德国报纸编辑的信中,使用了一个英文词组“一般的公正”,当时英国的报业正在从政党报刊向商业化报纸过渡。事情起因于德国这家报纸(奥格斯堡《总汇报》)发表了批评马克思的文章。随后,马克思的反驳文章被该报采用。在报纸发表了第一位作者的第二篇批评马克思的文章后,马克思的第二次反驳文章被这家报纸拒绝。于是马克思在给该报编辑的信中,就英国报刊的情况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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