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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力丹 当前章节:15410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2:30

这种叙事加评论的方式大量出现在《新闻联播》中,表现了叙事主体掌控和操纵话语权力的强势姿态。主题先行,不能客观地描述人物,而是硬要人物服从于某种宣传目的,这种报道很难客观,也难以让公众接受。

1986年,我看过一篇获得1981年普利策新闻奖的作品《抓住高树使劲摇撼》(作者索尔·佩特,美联社记者)。这是一篇“无截稿时间限制的报道”,与我们的典型报道至少在时效上是接近的,报道的是纽约市长爱德华·科克。看完这篇报道,给我的感觉是,这位市长极有个性,不是我们平常判断标准中的好人,也不是坏人,不是非常强大的人,也不是非常弱小的人,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实在的人,题目有点莫名其妙,看完作品以后,才慢慢理解了。这也是报道人物,不是表扬也不是批评,但是看完以后,我对他的性格和他的工作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是活生生地生活在我们之中的普通人,很真实。我这个印象比“人生追求”之类美好而抽象的说法要实在。前面讲的新闻联播的报道,拔得太高以后就有点不真实了,这就是我们在报道人物时要注意的问题,要客观,不要过多的主观操控。

我们电视《新闻联播》节目中的国际新闻部分,比重本来就很小,只占整个节目五分之一的时间,然而报道的主观色彩却很浓重。报道国家组织的会议时,习惯性地要突出国际霸权主义和其对第三世界国家的不公正做法等等。新闻在涉及具体国家时,大多是战乱、政变、恐怖活动等等,世界真是我们安排新闻的样子吗?

这样的新闻看多了,受众在接受此类信息时,大脑中便极易出现这样的印象:相对于国外混乱无序、人的基本生存无法保障的生活,中国社会显得格外安定祥和,这一切自然要归功于我们党的领导。外国霸权主义甚嚣尘上,我们必须保持极大的爱国热情,同心同德建设好我们的国家,增强综合国力,以免受外国欺侮。这是我们国际新闻报道中带有过分主观倾向造成的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对于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在经济领域的负面报道,则有效地防止了人们认识上的片面和偏激,从而有利于维护国内社会的安定团结。

有一次,我收到一篇来稿,讲突尼斯一个有几十个国家参加的国际性信息会议,作者说,会议强烈反对这,强烈反对那。看完了文章,给我的感觉是,批判美国信息霸权的决议得到了多数与会者的赞同,肯定通过了。幸亏我查了一下,才知道这个决议没有通过。既然没有通过,上面描绘的激烈批判情形,不是作者主观、片面的选择吗?作者连最基本的事实都给遮蔽了,看来,这位老兄已经习惯性地站在反霸权主义的立场上写东西,不管什么国际会议都是这么报道,这种主观操控一旦变成惯性思维,到了颠倒是非的程度自己却没有感觉!

还有一个例子,报道的是文化活动。2004年3月23日,法国戛纳电影节落幕。大奖得主是一部纪录片Fahrenheit 9.11(华氏9·11)(图4-6),这是一个技术性的纪录片,从美术、摄影角度是一部非常棒的片子。东方卫视的报道相对客观一些,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则突出报道了纪录片中反对战争、反对布什总统的内容,表现出鲜明的倾向性。这部片子对布什是有批评,但从摄影艺术角度对该片的评价更高一点。同样一个东西,我们过分地主观操控了,无法保证报道的客观公正,这说明客观性作为新闻报道的理念和方法,我们做得都不够好。

图4-6 Fahrenheit 9.11光盘外包装

我们的一些新闻,在采访的时候,对观点的选择不注意平衡,多次招来国际上的讽刺。最近的如2008年初关于我国通货膨胀接近7%的消息,我们的记者街头采访,只选取了一个对话:现在通货膨胀接近7%,你的感觉怎样?还能接受。而几乎同时,我们关于台湾地区通货膨胀4%的报道,则是:台湾人民反映强烈,受不了啦!相信记者采访到的对话是真实的,但是你采访到的不可能只是这样一种意见,多发表几种意见,天不会塌下来,可能还会招来人家对你实事求是的赞扬。

还有,我们的传媒在报道新闻时,通过带有倾向性的副词、形容词和有方向性的谓语动词,传达了太多的主观意愿。例如“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引起强烈反响”等表示贯彻精神、发出指示时的效果性词汇,还有“翻天覆地的”、“可喜的”、“提前”、“好成绩”、“最好”、“大幅度”、“亲切友好地”、“圆满地”、“显著地”、“顺利地”等表示向好的方向变化的修饰性词汇,往往提笔就写,脱口而出,都不用动脑子,其实,不用这些词,客观一些,达到的效果肯定比这样套话连篇的效果要好。

我们太习惯于主观性的宣传了,因而,新闻职业化需要进行关于客观性原则的职业教育,有意识地纠正,才可能奏效。

六、新闻表现立场与客观报道是否存在矛盾

我们在较长的时间内,都要求报道要显示立场观点,因为我们处于激烈的阶级斗争的环境中,分清敌友是首要问题。后来,又提出了客观、公正、真实、全面的要求(20世纪50年代的新闻工作者称为“八字方针”)。在这方面,毛泽东和刘少奇在不同的时代说过不同的话。

1948年3月下旬,毛泽东从陕西过黄河,来到了山西省的兴县,在兴县蔡家崖村,这是晋绥抗日根据地的总部,应中宣部长陆定一的要求,他于4月8日接见了晋绥日报的编辑人员和新华社晋绥分社的记者,发表了一个谈话,在这个谈话最后一部分,毛泽东说了这么一段话:我们共产党人认为隐瞒自己的观点是可耻的,我们必须旗帜鲜明,用钝刀子割肉,是半天也割不出血来的。毛泽东说的对不对?我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毛泽东说的是对的。因为当时中国正处于历史的转折点上,国民党全线溃败,共产党凯歌高进,这时候你亮出你的牌子,就是要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这样旗帜鲜明的报道,有利于造成对敌人的强大舆论攻势,也会得到全国绝大多数人民的支持。但是,如果传媒长期遵循这种旗帜鲜明的报道原则,可能会有问题。

1956年,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时候,刘少奇及时调整了这种说法,他说:外国记者强调他们的报道是客观的、真实的、公正的报道,我们不敢强调这些,只强调立场,那么,我们的报道就有主观主义,有片面性。新华社要成为世界性通讯社,新闻就必须是客观的、公正的、真实的、全面的,同时有立场。要注意说这段话的时间——1956年,这年起,我们党已经掌握了稳固的全部国家政权(包括在经济上)。当时全国六亿人口,什么样的人都有,不会全是拥护共产党的,国际上也是什么观点的人都有,这就要考虑,如果你所有的新闻仍然是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那么同意你的观点的人当然会看,而不同意你观点的人则会完全不看。完全不看的结果是没有传播效果。所以,刘少奇注意到外国通讯社,他明明是反对你的,但他写得非常客观,使得观点跟他不一样的人也能够接受这样的新闻,只要看了他的新闻,无意中就会接受新闻中潜藏的他的倾向或观点,关键是要让人愿意接触你的新闻。这种情形下,刘少奇提出的新闻工作的“八字方针”是与时俱进的。在新的形势下,新的条件下,新闻业在报道的时候,不能够总是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尽可能把话说得圆一点,让我们的对立面也能够接受我们的新闻,只要接受了我们的新闻,就会无意中接受我们的观点,时间长了,双方就能够对话。但是,刘少奇的观点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内没有得到完全的认可,现在当然认可了。经验告诉我们,在掌握政权后的和平时期,强加于人的倾向性报道不利于争取最广大的群众。

刘少奇的观点基本上还是政治家的观点,叫做“有立场的客观性”,是政治家的一种对所控制的新闻传播的要求,一种较为开明的政治要求,但不是新闻职业化层面的要求。

这种情况下,如果事实与原有立场不冲突或冲突不大,基本可以做到客观;如果事实本身明显地不利于传播一方,这一方的领导者又不大懂得客观性原则的方式方法,具体的报道者在表达技术上又较为欠缺,“客观”就难以坚持,隐瞒或采用歪曲方式来报道不可避免。其实,没有不能报道的公开发生的事实,即使这个事实不利于报道一方的利益,关键在于要找到合适的报道角度和客观的报道方式。

从新闻职业意识角度看,“客观性原则”是一种职业理念,一种职业立场。只有从这种“立场”出发报道事实,在形式上又采取客观报道的方式,才可能做到较为客观(完全客观难以做到)。

不管怎样,有一种认识需要确立,只要涉及观点问题,不要过分追求大一统的目标,因为不可能存在完全一致的思想。记者的报道角度或镜头选取,可能来自政治立场,也可能来自客观的职业理念,即使是后者,也不会让所有人满意。

恩格斯曾经说过一段话:

“主观意见必然是各不相同的。好尚各异。某人认为不重要的,……别人可能认为是重要的和有决定意义的。保守党人永远不会使自由党人满意自己的引证,自由党人也不会使保守党人满意,社会党人则永远既不会使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满意,也不会使两个都满意。任何一个党派的人,当他自己同党的话被反对者援引来反对他的时候,他照例会觉得,在引文中删去了决定讲话的真正意思的最重要的地方。这是很常见的。”(14)

这就是说,只要涉及不同观点的争论,永远没有标准答案,观点领域就是这个样子。在这个意义上,涉及观点的时候,你要考虑尽可能站在超脱的立场上去报道各种不同的观点(即使有宣传的任务,适当突出我方的观点,但不要完全不提及其他观点),一旦你卷进去,真是没有客观可言了。恩格斯这段话说明,在主观意见领域,追求一致是一种幻想。

七、客观的职业理念受到的各种自然而无形的影响

前面说的,是一些先入为主的意识对客观报道的影响,比如中央的政策要求,具体的某件事情不许报道,或把握报道尺度等等,这是硬性的、看得见的东西。现在说的是无形的、看不见的东西,也影响客观报道。再前面,说的是要客观的道理,现在说的,是各种自然而无形的东西对新闻客观性原则带来的影响。

第一,记者在报道事实之前,其认识问题的方式和思维习惯已经存在了,即使他真诚地要客观报道,但是他本人已经被先前的经验和生活环境规定好了,建构好了。超越个人的局限是可能的,但是超越传统和文化的束缚很难。

第二,不少事实本身,体现了一定的立场观点。它们是在一定的历史和环境下产生的,不完全是自然的产物,更是社会的产物,是人们活动中塑造的东西。当事实发生之时,“事实”是被先验地构造好的。尤其在报道政治事实的时候,比如报道党的十七大,它是我们共产党的一个重要的大会,有它的指导方针,哪怕记者报道该会时是一张白纸,客观报道了大会的政治报告,报告是有观点的,报道做报告这个事实本身,就传播了一定的观点。

第三,人对事实的感觉和知觉具有相对性,不可能完全相同,因而会有此一时彼一时的情况。不同的人采访同一个人或同一件事,做的报道不会完全一样,因而客观的标准是在比较中呈现的。

第四,信息时代信息过载,人们在传媒提供的海量事实面前虽然无暇思考,只能接受传媒提供的“事实”,但他们有自己的体验和选择标准,即使记者真诚地以客观的理念来报道所选择的事实,仍然难以让每个受众都感到“客观”。从受众角度看,受众的要求和记者的报道之间会发生认识冲突。

也就是说,“客观”受到了无数因素的限制,就像你在家里接受的信息,不知道有多少只手控制、过滤着这个信息,包括你大脑里既定的思维方式,也在控制着这个信息,从这个角度说,你主观上想客观报道的东西,很难被完全公认为客观。

关于文化氛围对新闻报道的影响,曾有一组搞笑的报道,同是一位老大娘出门上街,一不留神跌倒,碰掉了一颗门牙。如果中国大陆的记者、美国记者来报道这样一件事情,都是客观报道的形式,情形会大不一样。

中国大陆版《××日报》:

今日一大娘在街头摔倒

本报讯 某市一大娘,今日出门买菜时,一不留神摔倒,随后被路人扶起,后有人拨打110,110马上赶到,××和××将大娘就近送到医院,忙前忙后,并且为大娘垫付了医药费。

经医生诊治,只是掉了一颗门牙,没有生命危险。他们没有留下姓名悄悄走了。记者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这两个做好事不留姓名的××、××,两个小伙子羞涩地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任何遇到这样事情的警察,都会这样做的。

记者在医院见到这位大娘,大娘和家人激动地对记者说,真是要感谢110,感谢党和政府。

记者又电话采访了正在国外访问的该市领导,这位市领导说,这是在我们党的领导下,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取得的巨大成果。当然了,这也说明我们的有些部门关怀百姓的生活不利,道路不平,让百姓摔倒了,以后要让有关部门整修路面,……

美国版《××邮报》:

六十老妪状告白宫

本报讯 六十岁的珍尼女士,在华盛顿的街道上摔倒,门牙当场摔掉。经医生诊治,绝无修复可能,一怒之下,珍尼在征求律师的意见后,准备状告美国政府保护公民不力,要求美国政府对她摔掉的门牙予以1.3亿美金的赔偿。

联邦法院已于昨天收到诉状。珍尼女士委托加州大学物理学研究专家,仔细研究了门牙从撞击地面到从牙床脱落的全过程,得出结论:摔倒并撞掉门牙肯定和路面的不平有着必然的联系,而路面的建设和修理完全由美国政府负责。

而美国的司法专家对珍尼在这场官司中的前景表示担忧,认为,导致珍尼摔倒并掉牙的原因有很多,而不光是路面的原因,并且拿出很多数据,证明一个60岁的女人摔倒在大街上的概率非常之多,美国有记载的每年摔倒并且导致门牙脱落的60岁的妇女共有13441人,其中因为晕眩导致摔倒的占30.34%,受外力撞击而导致摔倒的占43.33%,其他等各种原因占20.63%,完全能够证明是由路面不平导致摔倒并致门牙脱落的只有5.6%。这一数据显然对珍尼女士不利。

但珍尼获得了美国女权主义者的支持,全美牙医协会也表示对珍妮的支持和同情,美国的妇女组织表态,通过珍尼的事件,可以达到促进美国政府更加关心美国人民的健康。

全美劳动和就业者协会也对珍妮事件发表了看法,举出少一颗门牙将严重影响珍妮未来的就业机会,全美医疗救助者协会认为牙治疗价格过高,要求美国政府在这方面加大财政拨款,减少军费开支。全美假牙协会发表看法,认为假牙确实只是权宜之计,不能取代真牙在生活中的作用。

昨天,白宫发言人在一次非正式的讲话中,对珍妮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和遗憾。希拉里发表讲话,同情珍妮的遭遇,并且希望能够成立全美老年门牙保护基金会。

上面两篇报道,都是记者在说别人做什么,没有发表意见,应该说是客观报道,但是却反映出中国社会和美国社会的文化特征,社会文化传统对新闻客观报道影响,以及中国、美国已经形成传统的“消息框架”对客观报道的影响。美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和多元社会,什么事要较真,什么观点都可以公开表达,于是报道的模式就是现在的样式。而在中国,这类内容被归纳到“好人好事”消息框架中,也有几十年的传统了,根深蒂固。哪个客观,哪个不客观?很难说。报道本身已经内含了中国、美国社会的某些观念形态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新闻的纯粹客观是做不到的;但是客观性原则作为新闻的职业理念,应该追寻。

最后说一下“有闻必录”这个表述。在我们的新闻理论教材里,“有闻必录”是对新闻客观性原则的一种扭曲的解释,往往随后便是批判它如何荒谬和不可能等等。如果某篇报道以众多事实为依据得出负面结论,有人就会说,我们不能有闻必录,你这是客观主义。所以,“有闻必录”这个词需要解释一下。

“有闻必录”在中国最早出现在19世纪末,主要是在上海的报纸上。它是一种新闻招徕的广告语言,从来不是新闻客观性的内涵表述。例如当时上海传媒上的“有闻必录,无言不详”,意思是说,我的报纸上的东西非常详尽,大家都来看啊。“有闻必录,无奇不搜”,意思是说,我的报纸上经常登一些神奇的事情给大家看。“人吉如是,未知确否,姑志之,以符有闻必录之例”,意思不过是务求详尽、全面而已。这样的广告语言,不能当真,一般公众也不会当真,倒是我们过去的新闻理论,把它当真了,严格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然后再批判,仿佛大家都不懂该如何理解“有闻必录”。

类似这样的词,并不是真的承诺所有东西都记录了下来,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有闻必录”是一种广告用语,而且从我国第一部新闻学著作徐宝璜的《新闻学》开始,这句话便受到过批评,但他是一种学术性批评而不是政治性的。现在仍然有文章把“有闻必录”作为新闻客观性原则的内涵来解释,然后批判它如何不对,目的是不承认客观性。你可以不同意新闻客观性原则,但是不能再这样用“有闻必录”来解释客观性这个理念,这个说法与客观性不搭界。

延安《解放日报》的社论,有好几篇都点了“有闻必录”,认为它是错误的。看来这需要拨乱反正,不然我们都不能使用这个词了。顺便说一句,曾经在延安《解放口报》写文章反对“有闻必录”的人——胡乔木自己有一次正面使用了“有闻必录”。1985年他在《谈新闻工作改革》中说:“另外,还是得提倡有闻必录,短消息还是需要。”(15)这里使用的“有闻必录”,指尽可能让受众多知道一些新闻,而不是把所有东西都录下来。这个词也可以正面使用,它的内涵就是自我宣传,我说得很全面,如此而已。但在历史上,大约半个世纪,它作为一顶反面的帽子,使得很多记者写的东西受到批判,这种情形不能再现了,很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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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698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4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768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98页。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13页。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474页。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14页。

(7) 黄旦:《新闻客观性三题》引证迈克尔·马尔凯,《新闻大学》2005夏季号。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76页。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86页。

(10) 郭镇之:《“客观新闻学”》,《新闻与传播研究》,1998年第4期。

(11) 哈克特、赵月枝:《维系民主?》,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8—39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73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282页,黑体字是原来有的,译文根据德文校正。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29页。

(15) 《胡乔木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6页。

第五讲 大众传媒的职能

此前四讲,我们论证的主语是“新闻”,即关于新闻(具体的对事实的叙述)的理论;此后我们的论证主语,主要围绕传播新闻的机构——大众传媒展开,即关于新闻传媒的理论。我国汉语的“新闻”一词,涵盖过于宽泛,要根据上下文和语境,才能理解是指具体的“关于事实的叙述”的那个“新闻”,还是指传播新闻的组织机构这个“新闻”。所谓“新闻理论”,其中的“新闻”,既包括新闻,也包括新闻传媒,是两个不同方面的“理论”。

现在我讲的大众传媒的职能,是新闻传媒的理论。关于这个问题,过去只有一句话,即“喉舌论”。这是一种比喻,列宁说过,任何比喻都是有缺陷的。比喻不是学术论证。而且,把大众传媒的职能仅仅理解为喉舌,从现在的观点看,实在太简单、太狭窄了。关于这个话题,以前的新闻理论教材中,使用过不同的说法,例如传媒的性质、任务、作用,还有功能、职能,等等。虽然用词不同,其实差不多指的都是一个问题,即大众传媒是干什么的。我现在统一为“职能”。“职”,传媒是一种社会行业,对个人来说是一种“职业广能”,即功能。职能这个概念既说明论证的角度是在社会层面,又能在较为广泛的意义上全面说明传媒在社会中的作用。

一、一种泛化认识:传媒是舆论的表达者

这个观点不论中外,不论政见是否相同,一般都承认这一点。但这只是一种泛化的说法,落实到具体问题上可能说不通,因为若要较真,舆论是在一定范围内自然存在相当多的人的意见,传媒在每一个具体问题上,并非都代表舆论,甚至完全不代表舆论。不过在总体感觉中,很多人都认同这个说法:传媒是舆论的表达者。

现在能够确认最早提出这个观点的,是英国18世纪的伦理学家边沁(Jeremy Bentham, 1748—1832)。他在其著作《宪法法典》中谈到:舆论表达的最重要的因素是报纸。因为当时唯一的传媒是报纸。边沁在欧洲学术史上是非常有地位的人。

马克思恩格斯说过这样的话:

报刊是广泛的无名的社会舆论机关。报纸是作为社会舆论的纸币流通的(1)。

在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舆论的认识是深刻的,“广泛的无名的”,这恰恰是舆论的特点。第二句话,讲述了何种情况下传媒能代表舆论。他们以纸币代表金或银这种情形,借用来说明传媒与舆论的关系。如果纸币不能够兑换为较为稳定的交换价值的替代品金或银,它若要代表一定的实际价值在社会中流通,是不可能的,谁也不会接受这样的纸币。金是一种比较稳定的中介。纸币可以流通,在于公众的承认,在于它含金或含银。一份报纸能够在社会上流通,说明它一定程度上被公众认可,能够代表舆论;如果一张报纸不能代表社会多数人的意见,它就很难卖得出去,偶然维持一小段时间还可以,时间长了就不行了。

1996年3月我在香港访学的时候,看到了一张名为《颠狗日报》的报纸,每天只有8版,居然售价也是5港币,与其他报纸一样,而其他报纸有70—80个版。这张报纸发行了几个月,再也办不下去了。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有一个调查,该报的公信力全港倒数第一,不代表舆论,就是几个狂人在瞎说。它能够维持几个月,除了有一点钱可以烧烧外,还有就是公众的一时新奇,买一份两份看一看,时间长了没人看它了。如果传媒完全没有受众群,哪怕是很小的分众,就没法在社会中流通了。

马克思还把报刊与舆论的关系比喻为驴子(报刊)和它驮着的麻袋(舆论)(2)。这是在论述德国民营报纸的时候做的比喻,前提是认为这类报纸多少与公众有一些思想上联系。在这个意义上,他认为报纸是舆论的承载物。

传媒是舆论的表达者,是一种泛化的表达,一种人们的总体感觉,无法在理论上给予清晰的证明。但是,它提出的本身,表达了从“传媒代表国王”到“传媒代表舆论”认识的转变,而当时“舆论”的概念本身,自卢梭之后,带有“人民主权”的内涵。

讲舆论学的时候,我们可以对舆论有一个非常详细的分析,那时你会在理论上认识到,这种说法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把它作为一种不言而喻的前提,可能会在分析具体问题的时候,对传媒与舆论的关系做出错误的判断。

我们把握一下,知道有这个说法,知道马克思也说过就行了,不要把这样的观点作为学术研究中的论据。一般说说,当然多数人都会认可。

二、从传媒与政治的关系,定性传媒职能

我们以往关于传媒性质、任务、作用等说法的由来,主要是从传媒与政治的关系得到的定性。而这些定性,又来源于对新闻阶级性、政治性的认识。所以,我们需要先讨论新闻与意识形态(主要是政治意识形态)的关系,然后再从传媒与政治的关系定性传媒职能。

1.新闻与政治意识形态的关系

现在世界上有多种社会制度,其中资本主义国家传播的新闻,总体上会体现资本主义国家主流人群的意识形态;社会主义国家传播的新闻,总体上会具有社会主义特有的观念。具体到中国,所传播的新闻总体上不可避免地会带有中国政治体制和现实政治意识形态的印记。

由于新闻政策的差异,资本主义国家的新闻形式上一般是自在的和多元的,但实际上有多种无形的政治、经济、文化传统的力量在制约着它们,这种无形的力量需要经过科学的调研和论证才能感受到;而社会主义国家的新闻,通常是有组织的和一元的,要求与中央权力组织的观点一致,重大的新闻,要求采用国家通讯社的通稿。不论何种形式,一个国家刊播的新闻,总体上带有这个国家政治制度带来的意识形态印记。

新闻有没有党性、阶级性、政治性?应该说总体上是有的,这一点不能否认。但是我们过去说得绝对了,例如说传媒刊播的新闻,每句话、每个字都要代表党,都得体现党性原则。这种说法在1956年党中央124号文件中就批评了,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是,这类绝对的说法直到80年代中期,才不知不觉消失。从这种观点向外延伸,又进一步说外国媒体上刊播的新闻,每个字、每句话都有阶级性,这就有更大的偏差了。

一个国家大众传播媒介刊播的新闻,总体上带有那个国家意识形态的印记,但这种总体认识不能直接用于说明具体的微观问题。以前我们的新闻理论教材中,强调新闻的阶级性、政治性等等,我想这个问题要分两个层面,一个是宏观层面,因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跟我们不一样,它的媒体传播的观念在总体上自然而然跟我们不一样,在这个意义上,它们的媒体是有阶级性、政治性的,中国的新闻也是这样。

另一个是微观层面,在这个层面,并不是所有具体的新闻都反映国家或阶级的意识形态,许多具体的新闻谈不上什么阶级性、政治性,比如某一个演员表演得好或不好,只是大家的评价不同,一定要上纲上线到阶级性、政治性,那是“文革”遗风,很荒谬的。但是对新闻的整体进行分析,确实能够看到明显的意识形态方面的痕迹。特别是在矛盾冲突比较激烈的时候。像社会主义阵营和资本主义阵营冷战时期的新闻,非常明显地具有政治性。现在经常发生冲突的地区,对立双方或多方的新闻往往截然对立,能明确看出来新闻背后的政治或意识形态特点。

还有,即使观点对立,发布的新闻也不一定就具有阶级性,也可能是同一个阶级、集团内部的不同观点,有些分歧、差别,谈不上阶级性,但可以说具有政治性。就像“文革”中的很多派别,还有党内也有不同的观点,如果表现在新闻上,你不能用阶级性来分析,甚至连政治性都谈不上,就是在同一种政治条件下的不同意见。有不同意见,是常态;完全一致,反倒不正常。毛泽东自己也说过,党内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

阶级性与政治性不完全是一回事,这一点需要强调一下。过去“左”的意识统治了太长的时间,造成我们一种惯性的思维方式,动不动就对一个非常具体的问题进行“阶级”分析,哪来的阶级啊,都在同一个党内,甚至同一个委员会内,这种分析的结果有时候是非常可笑的。当然,宏观上还要承认这一条,毕竟我们这个社会和外部的社会,在阶级意识上、在政治意识形态上是不一样的,这种差异会对传媒的新闻有一定的影响。传媒在宏观上是有阶级性、政治性的,如果传媒属于某个党派,当然它传播的新闻总体上还具有党性。

为什么要强调“总体上”?因为一条很具体的新闻,有时候你很难给它戴上阶级性、政治性、党性的帽子,但是总体上我们能感受到每个国家由于它的社会制度不同,在这个国家流通的新闻,自然带有这个国家政治意识形态的印记。

2.把传媒的职能比喻为“喉舌”

既然新闻总体上具有阶级性、政治性、党性,那么传播新闻的媒体作为一个机构,在这个意义上的职能的定性,就有多种说法了。把传媒比喻为“喉舌”,是较早的一种。

1896年梁启超在《时务报》上发表论文《论报馆有益于国事》(图5-1),时年24岁,清王朝的六品官。他强调报刊的作用是“通上下”(“上有所措置,不能喻之民,下有所苦患不能告之君,则有喉舌而无喉舌”)。将报刊的职能定性于与政治的关系,肇始于这篇文章。

图5-1 《时务报》发表梁启超《论报馆有益于国事》一文原版

梁启超后来论证的一系列关于出版自由、第四种族、舆论监督等等,引进西方新闻学的学术观点,主要服务于政治斗争。他把新闻学的理念视为“术”和“器”,将报刊视为“政本之本,教师之师”,赋予报刊以无法承受的重任:“今日吾国政治之或进化、或堕落,其功罪不可不专属诸报馆。”

“喉舌”是一种比喻。梁启超把报刊比喻为喉舌,是从两方面说的;“上有所措置,不能喻之民,下有所苦患不能告之君,则有喉舌而无喉舌。其有助耳目喉舌之用而起天下之废疾者,则报馆之为也。”这句话里,梁启超描述了报刊出现前的一种情形:皇帝和百姓都有自己的喉舌,但是不能相互沟通。他认为,现代报刊既可以做皇帝的喉舌,又可以做百姓的喉舌,让双方相互沟通,这是他的理想。看来,后来“人民的喉舌”或“党的喉舌”的说法都有,均始于梁氏。

其实,梁启超接受西方新闻学的一些概念时,已经将它们中国化了。在西欧,报刊是国王喉舌(官报时期)的思想那时已经过时一二百年了,而报刊代表舆论早已成为一种广泛的认识(当然这种认识如前面谈到的,是一种泛泛的说法)。他把报刊说成既是皇帝的喉舌,又是百姓的喉舌,显然带有中国特色,是为了说服光绪皇帝引进现代报刊,进行政治改革。他的比喻,不能说明更多的道理,但是无形中改变了报刊在西方社会中的单一职能认识(舆论代表)。

报刊是民众的喉舌,这种说法其实较为抽象,因为民众是分散的、无组织的,而皇帝的喉舌(后来转变为权力组织,诸如政府、执政党等的喉舌等)则是具体而清晰的。所以,关于传媒是喉舌的表达,主要是一种在传媒与政治之间关系的定性。现在又增加了传媒与经济权力之间的定性。无论哪种定性,都表达了一种传媒所处的地位,即它本身不是独立的,而是属于一定阶级的组织(政党)、国家政治的组织、经济的集团,或更直接成为某个党的领导机关的一部分。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的党报是“党的喉舌”的比喻,出现频率最高。但就党正式的文件和毛泽东关于党的新闻工作的论述来看,没有使用过这种比喻。这种比喻较多地出现在党的新闻工作领导人和其他高级领导人的讲话中。现在看到的较早的论述,是延安《解放日报》社长博古1944年在内部的一个讲话使用了“喉舌”比喻。他当时说:

“我们是党的机关报,在工作上有很大的责任,作党的喉舌,党每天经过报纸向群众讲话,没有别的工具能如报纸这样更紧密的和群众联系,……我们要成为党的喉舌,必须要贯彻党性、群众性、组织性、战斗性。”“每一个做党报记者的同志要认识到自己作党的喉舌……是很光荣的”(3)。

现在关于传媒是“喉舌”比喻的毛泽东论述的依据,是他在著名的《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的谈话》(1948年4月)说的一段话:

“报纸的力量和作用,就在它能够使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最迅速最广泛地同群众见面。”

这段论述中,毛泽东谈到“党报的力量和作用”的表现方式,如果用一种比喻来表达,“喉舌”是最为恰当的,即党报作为党的领导机关的一个专门对外说话的部门,所发挥的单向传播的作用。

当时在党内地位居第二位的领导人刘少奇,1948年10月在其著名的《对华北记者团的谈话》中,贯彻了毛泽东的这个思想,同时进一步使用了“桥梁”、“导线”(电话线)的比喻来说明传媒的职能。他说:

“我们党要通过千百条线索和群众联系起来,而其中最重要的办法,就是报纸、新华社。你们的工作,你们的事业,就是千百条线索中很重要的一条。……必须有这些桥梁,千座桥,万条线,最重要的一个就是报纸。人民代表会议开几天就过去了,你们的报纸是天天出版。办报是联系群众很重要的工作,你们就是做这个工作的。”“中央就是依靠你们这个工具,联系群众,指导人民,指导各地党和政府的工作的。……人民依靠你们把他们的呼声、要求、困难、经验以至我们工作中的错误反映上来,变成新闻、通讯,反映给各级党委,反映给中央,这就把党和群众联系起来了。”

“桥梁”、“导线”的比喻,同时强调两个方面,包含信息的我往、你来两方面。这种说法与最早梁启超说的两方面的喉舌观点接近,但采用了新的话语表达。

关于民众的喉舌的说法也有,但是现在说的频率较低。历史上,我们把邹韬奋和他主办的刊物誉为“人民的喉舌”;1956年胡耀邦作为共青团的领导人为《中国青年报》讲话,谈到该报应做“代表群众的喉舌”。

3.传媒的职能表现为某种“工具”

除了“喉舌”的比喻外,还有直接谈到传媒是某种“工具”的各种说法,这是对传媒职能的一类表述,其中最普遍的是“报纸是阶级斗争的工具”。

1930年8月,在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日报》创刊号上,当时党的总书记向忠发写的发刊词,较早地谈到这个观点。共产党员张友渔30年代中期在北平发表的多篇文章,对这个观点进行过论证。毛泽东1957年说:

“在世界上存在着阶级区分的时期,报纸又总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在阶级消灭之前,不管报纸、刊物、广播、通讯社都有阶级性,都是为一定阶级服务的。”(4)

这个观点对不对呢?我认为是正确的。传媒是可以作为阶级斗争工具的,而且有时传媒还是很重要的阶级斗争工具。但是,我们过去把搞阶级斗争说成是传媒唯一的职能,这就使一个较为正确的观点变成了谬误。媒体的基本职能是传播信息。

“文革”中,这个观点被推到极端,进一步说“报纸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而且还是“在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的工具”,这完全是谬误。专政是公检法的职能,要求传媒具备暴力工具那样的职能,理论上是说不通的,实践上也是有害的。大家看这张“文革”中《首都红卫兵》报“文革”中的《首都红卫兵》报的头版(图5-2):头条通栏是最早发表的批判刘少奇同志的文章《重炮猛轰刘少奇》,下半部通栏文章是《打倒赫鲁晓夫式的现代修正主义分子——刘少奇》,完全没有法治,随意诽谤国家主席,这就是报纸成为所谓“全面专政的工具”的实践!这种对传媒职能的认识是错误的。

图5-2 “文革”中《首都红卫兵》报揪批刘少奇的版面

列宁(图5-3)在1918—1920年间,大约三十多次提出“报刊是××的工具”,我们过去不少文章经常引证这个“工具”或那个“工具”的列宁语录。这里需要解释几句。这些说法是列宁搞共产主义试验的时候说的,当时强迫所有人加入劳动公社,取消商品交换,取消货币(名义上保留货币,为了中央银行的统计业务),给每个人发一个劳动记录的本子,你劳动多少记在劳动本上,根据你劳动的多少发给你消费品。列宁认为,打倒资本家以后,工人解放了,现在是为自己干活了,应该会有高涨的热情。实际情况却相反,工人们却怠工、偷东西,因为工人没有刺激力量了。当时列宁关于报刊要成为社会建设的工具的思想,整体上是正确的,但是在具体事项上,要求报刊成为诸如以下的各种“工具”,显然是不可能的:

图5-3 十月革命后的列宁

“报刊应当成为我们加强劳动者的自觉纪律、改变资本主义社会陈旧的即完全无用的工作方法或偷懒方法的首要工具。”

“我们的报刊应当成为鞭策落后者的工具,成为教育人们去积极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加强组织的工具。”(5)

列宁的工具论观点,可以1919年他发表的文章《论我们报纸的性质》为例。这篇文章中他提出“少谈些政治,多谈些经济”的观点,这个观点是正确的。文章后面,他激烈地批评媒体为什么没有做到这、为什么没有做到那。其实这些都不是媒体的职能,媒体是一种精神产品,它怎么可以制止偷东西、制止怠工呢?文章还说,我们的报纸不像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机关报,报纸为什么不揭露这样的东西?列宁的这些话说明,当时实行的政策是有问题的,但是那时他没有认识到,情急之下对报刊提出了很多无法承受的职能要求。后来,列宁改正了错误,恢复了商品交换,恢复了货币,恢复了报纸的订阅制。此后,列宁没有再说过类似上面引证的话。

“工具论”建立在传媒不是独立的精神力量的认识基础上,一般适于说明指党的机关报、政府传媒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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