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示的概念
指示是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要点及要求、步骤和方法时所使用的一种具有指导原则的下行公文。它主要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只有国家党政机关才有权使用,其下的行政机关是无权使用的。
二、指示的类别与作用
指示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一般有以下两种分类方式。
(一)紧急指示和一般指示
根据内容是否紧迫,指示可分为紧急指示和一般指示两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中共中央关于防御特大洪水的指示》,都是用来处理迫在眉睫的紧急问题的,从制发、传递到贯彻落实,都非常紧迫,刻不容缓。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少宣传个人”的指示》,时效性没有上述指示那么紧迫,属于一般性指示。
(二)全局性指示和局部性指示
事关全局,涉及社会多个方面的是全局性指示。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所涉及的工作,需要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切实加强领导,需要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需要各省、市、自治区和各部门共同努力,所以应算全局性指示。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涉及面就比较窄,是局部性指示。
由于指示是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的一种具有指导原则的公文,因此指示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政策性,从而能让下级机关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关的方针政策,更好地开展工作,有时候对某项重要事项、工作能顺利进行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
三、指示写作的方法与格式
指示一般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成文时间、发文字号和主送机关。
1.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御特大洪水的紧急指示》。
2.成文时间。用括号在标题正下方注明年、月、日期。
3.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组成,位置在标题之下居中处。
4.主送机关。即受文单位,格式与一般公文相同,顶格书写,后面用冒号;也可以用抄送形式写于公文最后一项的下方。例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的主送机关是:“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但有些面向全社会发布的指示,可以省略主送机关这一项。如《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少宣传个人”的指示》是在报纸上公开刊登的,没有主送机关。
(二)正文
正文由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组成。
1.开头部分是指示的开端,主要交代发出指示的原因、目的、依据和意义。由于指示的针对性很强,有时涉及的事件很复杂,因此这部分篇幅可以长一些。
2.主体部分是指示的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任务、指导原则、具体步骤、措施方法等项内容。一般都分条排列,写作的关键是条款归纳要适当,内容要完整,表达要简练明白。
3.结尾部分要以简洁的文字向受文者重申工作的重要性,提出希望和要求。如“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计划、有步骤、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胜利完成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
四、指示的写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由于指示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因此在指示中,要对受文机关布置工作,具体包括任务、措施、方法、要求等,还要对开展工作的原则进行阐述和解释。而作为下级机关的受文单位,必须执行指示中规定的内容,开展工作,完成指示所规定的任务。这里所说的指导性,有别于前面那些文体的指挥性。指示虽然也是对受文机关有约束力的下行文,但跟命令等文体相比,有较多的不同,比如行文的语气、措辞,指示的强制性和法规效力没有命令、决议、决定那么强,因此语气比较和缓,没有上述文体那么强硬,措辞也比较灵活。
另外,《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要求指示要阐明或提出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原则”和实务不同,有一定的抽象性、说理性。因此指示要说清原因和理由,要阐明原则,必要时还要对现实状况进行分析,要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总之,指示不仅要让下级明白做什么,还要让下级明白为什么做、怎样才能做好。
范文解析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
一九八二年十月二十日 中发〔1982〕45号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
当前,许多地方再次出现了乱砍滥伐森林的歪风,并且,这股风还在继续蔓延扩大。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有关的党、政领导机关,对违法毁林事件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打击不力,有的甚至不抓不管,听之任之。必须使同志们明白,当前,森林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如增拨抚育基金、控制采伐计划、调整购销价格等问题,有的还没有解决,或没有完全解决,林区群众生活还有一些实际困难等等,这些都必须有准备、有步骤地一一加以解决。但是,这需要相当的时间。而对当前的违法毁林事件,决不可借口工作中存在缺点就可以有法不行,执法不严。国家制定的有关森林的法律、法令,体现着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甘愿犯法毁林的只是极少数,姑息放纵这些极少数犯法者,是对人民的犯罪。只有对少数犯法者坚决给予打击,才能有效地刹住这股歪风,鼓励更多的人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否则,百年树木,毁于一旦,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为此,特紧急指示如下: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责成凡有森林地方的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护林法令的执行。望立即采取果断措施,限期制止乱砍滥伐森林事件。无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和破坏国有的和集体所有的山林,都必须彻底追查,依法惩办。对这些犯法者制止不力,就是失职,上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追究县委书记和县长的领导责任。
二、对于破坏森林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要分别情况,该退赔的必须退赔,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判刑的要依法判刑。不管什么人,也不论是哪一级干部,犯法者同罪,不得姑息、包庇,或者借故掩护顶着不办。对当前毁林严重的地方,要抓住几个典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处理结果,要在报纸上公布,以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由中纪委会同林业部等有关部门组织工作组,重点协助一些省、自治区抓好毁林案件的处理工作和纠正某些党、政机关领导不力的问题。
三、抓紧搞好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凡是没有搞完林业“三定”的地方,除国家计划规定的木材生产任务以外,其他采伐暂时一律冻结。“三定”结束的地方,必须切实加强林政管理,普遍制定乡规民约,严格执行木材采伐审批和运输管理制度,没有林业部门发给的证明,不得采伐、运输和销售木材。林区和毗邻地区的木竹自由市场,必须坚决关闭。同时,要认真解决好山林纠纷。在山林纠纷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准先发山林权证,不准砍伐有争议的林木,不准挑动、制造新的山林纠纷,违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集体所有林,要实行专业承包责任制,不允许按人平分。
四、保护森林、发展林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对森林的保护和管理必须加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丝毫放松。今后对乱砍滥伐歪风,应当随起随刹,绝不能手软。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对坚决刹住当前乱砍滥伐森林的歪风,今后如何加强对森林的管理和保护,以及进一步落实林业政策等问题,一定要立即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具体部署,切实把工作抓好,务求取得成效。
请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于今年年底前向中央、国务院写出报告。
范文分析:
这是一篇紧急指示。开头部分完整,格式整齐,正文开始用较长篇幅介绍了发布指示的原因、目的,中间部分则是提出的具体措施,分条阐述,条理清晰,表达简练,结尾部分提出要求。整篇指示言辞简洁准确,目的明确,可作为指示写作的范式。
训练参考题
1.简述指示的写作格式。
2.指示写作有哪些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