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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梭格拉第及梭格拉张派之伦理

作者:杨昌济/编:杨佩昌 当前章节:3647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3:04

诡辩学者可取之处在于与主观以大威权,但彼等所谓主观不过为有限之主观经验之主观自利之主观。以如此主观任意之判断为最后之标准,可云大误。梭格拉第则不置重于个人之主观,而求贯观一切人类普泛之精神。欲于此寻求绝对之主观理想之主观,而以之为根本之标准。诡辩学者所持者为个人主义,梭格拉第所持者则为普泛主义。彼谓有通人类全体普泛之思想焉。如斯普泛之思想,乃直理也。吾人不可不以共通之为真理理论及实践之说明,决不可仅以个人纵欲之意见与个人之快乐为标准。有理性之人类所共有者即真正之心,真正之主观也。无论何人皆有如斯真正之主观。故一人之真正之主观,同时与普泛之主观相符合。己认为真正之善,真正之正真,正之美者,则其他无论何人亦必认为如此,故所谓正者善者同时有客观性。诡辩学者普罗达哥拉斯曰:“人者万物之标准也”。梭格拉第亦主张之。但梭格拉第之所谓人,乃谓普泛之人合理之人。与普罗达哥拉斯之所谓人有个人之意义者决非同物,盖指贯通一切人类之普泛性而言也。梭格拉第所研究之事项以人类为中心,彼以为天文物理之研究犹为末务,此与诡辩学者之态度相同。

梭格拉第穷极之目的,在于发见一切人类共通之真理。而其追求真理也,常用对话法。依此法以交换多人之思想,而于其间寻出其共通之处。普泛之真理既为人人所共有。则以对话法为探究真理必要之方法,决非偶然。诡辩学者则惟主张个人之意见,故以修辞为唯一之方法,不顾与他人相合与否,惟主张一家之意见而已。梭格拉第所求者为共通之智识,决非专求发表一家之私见。诡辩学者亦常言正义节制勇气之可贵,而不言正义节制勇气之真为何物,以其所言适用之于种种之情事,常见其议论之互相矛盾。梭格拉第追穷彼等。明示彼等议论之不合理,使不得不自白其对于是等事项虽巧为论说实毫无所知。彼谓必就种种之人,种种之事情比较正所谓节制所谓有勇气之行为,自其间寻出一致之点而概括之。始能真知正义节制勇气之为何物,即不可不用归纳之方法以求真正之定义。

义话法有二方面,一为消极之方面,谓之嘲笑法。先承认对话者之所论,使述完其得意之说,然后徐追穷对话者之说,示其中有大矛盾,使不得不自白其无识彼。谓人必先自觉其无识,乃生求真正智识之心也。

对话法积极之方面,则自对话而求出真理是也。彼以为真理决非一人所能求出,真理之所以为真理,以有普泛性也,故有与多人交接而研钻之之必要。梭格拉第常用对话法以产出真理,彼名此方法为产婆术之方法。谓彼非能与人以智识,不过以对话引出人之真正智识而已。梭格拉第之母本为产婆,此术盖得之于其母云。梭格拉第之哲学有一特色,盖彼之哲学即是伦理学也。彼以为智识即德,真知正义之为何,节制之为何,未有不行之者也。德不能存在于智识以外,惟有智识之人始能为真有勇气真有正义真有节制之人。求得真正之智识乃人生最高之事业。有智识则德随之,不德皆自无识而生。假如有人不能节制,是由其人不能明认现在之快乐与自此而生未来之苦痛比较之价值使然。若彼之智识知欲免未来之苦痛在于不贪现在之快乐,彼必不陷于不节制之弊。要由于无识别之之智识,故遂陷于不德。人皆有求善避恶之情,是自然之势也。苟知其为恶,决无为之之理。人之为恶,全由无识而使然。故梭格拉第主张德智同一说,即可谓其主张知行合一说。梭格拉第又谓人无有知其为恶而仍为之者。假令有之,犹胜于不知而为善者。盖既知之,即是己有智识,其德亦不过一时晦昧而已,彼之重智识如此。

真正之善无论何人皆以为善。故真正之智识,可以教人。而此善又与利益一致,为德则必获幸福,故智识为吾人幸福之根柢。真正之智识既为人人所具者,德亦然,吾人有德斯有真正之幸福。人皆欲得幸福,故人人皆有为有德者之倾向。若彼不欲为有德者,此非由其性恶,适足证其无智识而已。

德即为智识,故无智识不能有善行为。纵令外观似善行为,决无道德之价值。德与幸福一致,故必有德乃有幸福。而外来物质之荣华非为幸福,真正之幸福与货财及身体上之安逸如何并无关系。梭格拉第从国法仰乐而死,自以为满足,自以为幸福,乃实践此学说者也。

梭格拉第以为善既为吾人行为之目的,则不当待他人之强劝而始为之,宜自认为善,定为目的而实行之。故彼之伦理说可视为一种之主观主义。然后又以为善者服从法则之行为也,而此所谓法则包含国家之法律神之法则与习惯法。故梭格拉第于一方主张主观之自律主义,于他方又以服从客观之法则为善,实包含互相矛盾之二要素。此事离梭格拉第之人格有难于了解者。彼于一方从己之性而行其所认为善者,于他方又以法则为己行为之标准,尽在梭格拉第非法则之所示者,即不为己之所欲。彼所认为善者,自然合乎法则。必有如斯之人格,始能调和此自相矛盾之二要素。也又知则必行之说,即有智识必有德行之说,亦必如彼之人格始能说明之。又善与幸福一致之说,亦非如彼之人格不能成立。盖彼追求自己之利益,即自然合于法则,又行为合道。于彼即为幸福也。梭格拉第死后,其门人分多数之派别,各主张其学说中之一方面而排斥他方面,而皆自以为传梭格拉第之道,即因其学说中本含有不同之要素也。

梭格拉第攻击常识,非真正之智识。惟以世人普通之智识为基础于其间求得真智识而已。时人以为彼一概破坏世人之意见,嘲笑常识,此乃误也。观彼之用对话法求真理,即可知彼非破坏常识也,特以之为根柢而求真正之智识耳。彼以穷极之善之智识为研究之目的。虽然,非谓其他之智识为皆不必要也。苟有关于实践之事物,皆不可不明概念,即如至微之手工。有关于实践,亦不可不注意,此等乃穷极之善之方便。不过为相对之善而已。

又有不可不一言者,则梭格拉第对于神之思想也。彼谓崇拜国民所信仰之神,乃善良国民当尽之义务。当时希腊国民所信之多神,彼亦不反对之。然彼信多神之上别有至上之神。此神主宰宇宙,人类之生活亦为此神所保护所诱导,梭格拉第常自以为受神之使令云。

梭格拉第派之诸说

梭格拉第殁后,绍述其学说者凡有四派,即美加拉派(the megaran)、

柏拉图派(the Platonic)、基尼克派(the Cynic)、基列内派(the Cyrenaic)是也。此四派有一相同之点,彼等皆以为人类最贵者为智识,而善之智识尤为可贵,然于他事大不相同。此四派中有哲学之意味者为柏拉图派,及美加拉派。美加拉派之人以为真理究为何物之问题尚未十分解释,故梭格拉第死后更研究善为何物。彼等谓善之概念有深奥不可思议之意义,以之为宇宙之秘密而研究之。故与其谓为纯粹伦理之研究,宁谓为形而上学之研究。纯为伦理之研究。基尼克派及基列内派以为善之概念已由梭格拉第说明之,吾人但适用此概念于实行之上,便已足事。今略述此二派之学说于下。

基尼克派

代表基尼克派之学说者为安地斯退内斯(Antistenes)。此派之学说以梭格拉第所倡智识与德与幸福同体之学说为基础。德既即为幸福,故有智识有德之人不以外来物质之荣华为幸福。吾人唯一之宝为德,此外皆非必要,吾人不可不绝去世俗之所谓快乐。照此派之意见,结婚家庭国家皆无关紧要之事。名誉娱乐尤可不计。照彼等之所说,智识及德以外皆非必要,势必至达如下之结论:第一,体欲及情欲宜全然禁止。满足此等体欲与情欲,毫无利益,徒招忧劳。第二,人宜以己之智识与德自足,可不顾他人之偏见,从而世人所认之习惯风俗与国家制定之法律亦可不必顾之,吾人不当专因是此为法则之故而从之。吾人当从真正之智识所命之法则。如斯之法则,乃有理性之人类所应同守者。故世界有分立之国家甚不合理,宜以同一之法则管理同一之人类。即奴隶之制亦无存在之理由,世人不可不在平等之境遇。四海同胞主义,实基尼克派之所首倡也。此思想至斯多噶派乃益明。

基列内派

基列内派之学说亦自梭格拉第德福同一之学说而出,而置重于幸福一方面。其说曰德即幸福也,故能得幸福即是成德,人宜常追求最大之幸福,遂至以极物质之荣华眈肉体之快乐为事。代表基列内派者为阿利斯替普斯(Aris tippus)其言曰:“智识(即德)既与利益(即快乐)一致则吾人实践之格言不可不如下,即人务必求多得快乐,多避苦痛”。基列内派之所主张以为于此有凡人所追求共通之目的焉,吾人不可不以此目的判断吾人之行为。其目的为何?即己之快乐是也。无论如何之行为,其所归者一在此点。人皆敬神,然若非人欲自神得恩惠,谁复有敬神者?又如人为正行,若非认其行可生利益,亦必无人行之。从国法,重习惯,皆自求快乐而来。即求智识亦因其有益于己之故。故无论情事如何,行为之目的在于利益,此乃无疑之事。基列内派如斯主张凡人皆有共同之目的,较诡辩学者之所论更进一步。诡辩学者决不认有共同之目的,于各个人各瞬间所感之事以外无何等之目的。基列内派则以为凡人有普泛之目的,无论何人无不求之。此点与梭格拉第相合。惟其以目的为单在快乐。此则与梭格拉第不同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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