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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中国新闻媒介的走势

作者:李良荣 当前章节:14556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3:23

21世纪前10年,中国新闻媒介将发展成为明显的五大发展趋势:制度架构,将从人治走向法治;媒体格局,将从相对自由竞争走向垄断竞争,从国内有限竞争走向世界的全面竞争;媒体运作,将从传者为中心走向受者为中心;受众兴趣,将从雅俗共赏走向雅俗分赏;新闻理念,将从新闻学走向大众传播学。中国新闻改革将依据这五大趋势发展。

一、制度架构——从人治走向法治

中国将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法制现代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法制现代化意味着从人治到法治的过渡,从传统法制到现代法制的过渡。其内涵是:以非人格化的权威否定人格化的权威,要求法律规则的明确性、连续性和法律体系的完备相统一,讲求公共权力和个人权力的有机平衡。

在大众传播领域,就是从国家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以及公民享受权利等层面对大众传播进行管理,将大众传播纳入法制秩序,在义务和权利两个方面进行平衡。大众传播的法制化管理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过渡的重要里程碑。

1.建立新闻法:新闻事业发展的内在需求

20世纪末,中国大众传播法制化尚处在一个不够完善的过程之中,仅仅建立了一些有关大众传播的规则条款,但都不能涵盖立法的整个精神层面。比如,1990年实施《报纸管理暂行规定》,确立了“批准登记制”、“部门主管制”、“禁载条款和追惩制”、“审读制”等原则;1995年,开始实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发布《出版管理条例》,规范了我国出版活动和新闻传播活动的行政管理;1998年4月1日,浙江省广电厅出台《浙江省广播电视证券信息传播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9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对涉及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名誉权案件的审理规范,等等。这些条例和规则虽然具有一定的效力,但这种建立在行业、地区范围内的条规并不能作为一个现代化国家有关新闻传播的秩序模式。它们存在着交叉性、地方性、时限性等特点,不能涵盖法律对整个变化着的社会生活的演绎。

立法真空,需要在21世纪进行填补。有关这一问题的呼应可以追溯到新闻改革之初。早在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和第五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三次会议期间,就提出了新闻法问题。1987年,党的十三次代表大会曾强调:“必须抓紧制定新闻出版等法律,使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得到保障,同时依法制止滥用权利和自由的行为。”20世纪90年代,对新闻立法的呼唤更加强烈,大众传播事业的发展更为法制化进程和立法进程的加快奠定了基础。1998年3月8日,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案呼吁尽快制定《新闻法》;1998年6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前往广电总局视察工作时说,广播影视工作要加强立法。

新闻立法将成为21世纪新闻传播的重要课题。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划,到2010年,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2】。这对中国法制化从人治转向法治将是一种巨大的促进。

2.提升大众社会权利:新闻事业发展的社会责任

建立新闻法不仅是建立一种秩序和规则,同时它也表明成熟社会的人权。受众的知晓权、新闻从业者的舆论监督权、新闻自由等都是新闻法赋予社会的理想权利,而在发展新闻事业的同时发展、捍卫这些权利,才是真正的法的思想。

未来的大众传播法制化还将从重义务轻权利向权利义务并重转变。过去大众传播媒介是大众的指导者、教育者,承担重要的社会职责和义务,而受众则简单地成为受教育者、被指导者,不承担义务也不享有权利。现代化社会,媒体既承担如此重任,公民也享有许多权利,实行义务和权利并重。媒介应该享有法律保障的舆论监督权利;大众应该享有法律保障的政策、信息的知晓权、隐私权、更正权,接近、使用媒体权等。

3.建立理想的制度——大众传播真正从人治走向法治

中国走向新闻法治,是大众传播的未来发展方向,也是现实社会的积极走向。我国的新闻媒介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是宣传舆论的工具,党性原则是我国大众传播媒介所共同遵循的重要原则。应该说,无论媒介未来如何发展,党性原则都将是一项严格遵守的原则。从党性原则生发的思想、政策、规章等,因其统一性、深刻性而将成为新闻法制化的思想基础。在这个基础之上,未来的传播法制化将要从重权力阶段转向重法律阶段,真正按照社会需求去立法、执法和守法。

新闻的法制化过程是一个难以脱离现实环境的过程。这个现实环境就是:中国一直是个传统的、农业的、计划经济下的社会,它要发展为完全意义上的现代社会,建立完全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实现完整的大众传播法制化过程,从人治社会走向法制社会,还需要一段距离和艰苦的努力。“法治”这个坎一定得迈过,因此建立一部明确的、讲求公共权利和个人权利完整结合的新闻法,建立大众传媒的合法和有机秩序,以填补现代法典有关这一领域的空白,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的多重变奏,显得尤为重要,意义深远。

二、竞争格局——从相对自由竞争走向垄断竞争

20世纪末报团纷纷崛起。1996年,中国组建了第一家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到2000年,总共有15家报业集团被批准成立。在未来的数年内,更多的报业集团以及广电集团将涌现。媒介正在摆脱以往小规模、相对较自由的竞争状态,而代之以兼并浪潮的涌动。这一切表明了一种动态:媒介竞争从相对自由竞争走向垄断竞争。

1.相对自由竞争和垄断竞争的特点

报业集团是以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大报为核心,以报业及带有报业外延性质的实业为主体,兼顾其他非报业经营实体的报业经济联合体。媒介集团,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因为它将成为采集、传播信息的权威机构。这种权威不是以行政力量为推动力,而是以市场为驱动力。媒介集团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媒介从自由竞争时代走向垄断竞争年代的开始,这个异质的传播时代正在走来。

所谓相对自由竞争阶段,是指从1978年到1996年的媒介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媒介呈现出数量多、规模小、形式单一、过多地依赖行政或行业的特点。相对自由竞争时期实际上是一个新闻媒介探寻市场、进一步积累力量的过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媒介发展更迭惊人,市场化要求不断变革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形成的粗放的媒介结构,这是媒介集团生成的大背景。

进入20世纪90年代,报业集团被正式命名,垄断竞争曙光初现。垄断竞争是指从1996年报团试点开始到21世纪,媒介竞争此时摈弃市场低级状态的粗放特点,而代之以集中优势媒体,创造更高级的媒体形式——集团形式。报业集团兼并多种报业,大规模地传播信息,集中获取市场广告份额,盘活资本存量进行多项投资,一方面表现出媒体自身的集中,另一方面表现出大范围的媒体集中度的提高。

2.从相对自由竞争向垄断竞争过渡的具体表现

媒介集约化的产生,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和媒介自身发展互为促动,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出现了跨行业的联合。80年代媒介广告的发展,使大批新闻媒介拥有经济实力,实现了媒介的产业化。在此基础上,以报纸为龙头、多种经营为实体的媒介管理形式,使某些媒介开始了跨行业联合,从而形成更大的竞争力,应付激烈的市场竞争。

(2)行业联合开始。由于我国长期以党报为主体,新闻改革促使人们关注党报功能的延伸。于是,多功能报纸依附主报产生,形成了同行业的集中和兼并。如广州日报报业集团,适应受众市场开办或兼并了其他报刊,分别有《足球报》、《广州文摘报》、《广州英文早报》、《岭南少年报》、《现代育儿报》、《老人报》、《广州商报》、《交通旅游报》、《广州日报电子版》、《新现代画报》,实行了同行业报纸的联合。这些子报无论在报纸风格还是在机制上都较为灵活,更加适应市场。

(3)联合为跨地区兼并奠定了基础。市场经济讲的就是流通,其中信息流通是关键。新闻改革打破了新闻媒介传统的条块设置的格局,新闻成为流通的商品,报纸可以跨地区发行销售。比如,《广州日报》目前已经成为一张面向珠江三角洲的报纸,它属下的《足球报》已经面向全国,发行几百万份。虽然,目前报业集团不被允许跨地区兼并,但这对21世纪的报业来说可能是个发展的趋势。

3.从相对自由竞争走向垄断竞争对现实的影响

报业集团产生的现实影响力就是使媒介从松散走向了集中。这是中国新闻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垄断程度提高、集中度提高的现象。

首先,这种集中对媒介结构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众所周知,改革开放带来了媒体的快速发展,同时媒介结构的“滥”和“散”现象非常严重。四级报纸、四级广播电视占据了整个媒体生存空间,重复建设现象严重,需要报业集团吸收、兼并小报加以解闷;同时,行业报的大量衍生,使得这种结构上的“滥”和“散”问题更为严重。1999年中央决定将分部委办的报纸撤销或兼并到大型报业集团之中,实际上也是这样一种举措。

其次,报业集团的出现有利于媒介从无序竞争逐步走向有序竞争。媒介结构的“滥”、“散”对媒介市场产生的直接后果是无序竞争,在一定程度上是过度竞争、恶性竞争。每年10月份以后,各报都开始“发行大战”,不但专职发行人员,而且上至社长、总编下至编辑、记者都投入这场大战之中。在报社内部定指标、搞奖惩;在报社外部,则是拉关系、送版面、给回扣,有些已到不择手段的地步。而报业集团的出现使受众市场的划分相对比较稳定,有益于建立比较规范的市场竞争。

再次,媒介以其雄厚的实力走向世界,并有效地和国外媒体展开竞争。与国外媒体竞争,在改革开放以前就已经展开,而且竞争的强度逐年加剧。尽管有识之士不断呼吁要强化国际竞争意识,但新闻媒介并未对此引起重视,因为除了广播,国外新闻媒介无法在中国登陆。但是这几年,因特网的开通以及中国上网人数的与日俱增,中国媒介参与国际竞争已势在必行。在未来的几年内,有两项新技术将装备到电脑和电视机上。一是机顶盒。美国有个维纳斯计划,中国有个女蜗计划,都是争夺机顶盒市场。在电视机的顶上装上一只盒子,可以让因特网上的内容在电视机上显示,那么用户可以方便地看到世界各国新闻和各方面的内容;二是电视接收卫星电视的终极装置的小型化,它像一支钢笔大小,插在电视机上,可以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也就是说,新技术将使国外媒体登陆中国,并和中国媒介展开争夺中国受众的激烈竞争。

三、媒体取向——从传者为中心走向受者为中心

传者为中心和受者为中心,代表了两种经济体制下的媒介运作方式。计划经济体制下,媒介以传者为中心进行运作;市场经济体制下,媒介则以受者为中心进行运作。随着体制的转轨,将传者为中心向受者为中心的转化势在必行。

随着体制的转轨,传播者和受众的关系发生变化。以传者为中心向受者为中心转化,主要表现在——

1.传者的角色转化

传播者的社会角色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年代向市场经济年代的转换,其强制化、权威化的特点逐渐减弱,服务特点逐渐加强。计划经济体制下新闻传播者就是党的“组织者”、“宣传者”,是政府机构的分支,他们的传播活动近似于行政命令,成为整个经济制度的一部分。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新闻传播者开始从“发号施令”者向服务者转化。

2.受者的角色转化

作为传播者的对应物,受众是传播学中所称为的“信宿”,即新闻信息的接受者。虽然西方大众传播学理论早就警醒人们不要把受众当作随时会被信息“魔弹”击中的靶心,但这种误会却并不鲜见。在中国,“左”倾错误影响之下的媒体误把单纯的政治宣传当作“魔弹”恐怕比比皆是。当时受众的真正意义不是指受众个体,而是指接受订报计划的单位或者被组织读报的群体。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改变了这一状况。由于新闻信息是商品这一观念的确立,受众被认为是新闻信息理所当然的“消费者”,享有知晓新闻信息的权利。

3.媒介风格的转化

作为衔接传播者与受众的媒介新闻信息,随着传播者与受众的角色转化,其风格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风格即选择,对新闻信息的不同选择,体现了这种转化的内涵。传统的党报风格是以宣传面孔出现的,因此政治宣传味较浓;而媒介把视角转向受众时,报纸风格则发生了非常明显的变化。媒介品种多元化,出现了适应受众不同口味的新闻,尤其是晚报、都市报以及信息类报纸,不仅带给受众有关新闻信息、娱乐、消遣等多方面的需求,而且这些需求反过来刺激了媒介多元化风格的形成。

四、受众兴趣——从雅俗共赏走向雅俗分赏

从雅俗共赏向雅俗分赏的过渡反映了两个重要方面:一方面是由于受众兴趣的不同产生了受众分化,受众从大众化向小众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产生了媒体分化,媒体从单一性向多元性过渡。

1.受众的分化

雅俗共赏向雅俗分赏的过渡,与受众从大众化向小众化的转变密切相关。大众化和小众化是两个相对的概念,意指受众进一步的分群现象,从大一统走向小型化。计划经济年代,媒体多为综合性,包括广播、电视、报纸,都被办成囊括所有内容的综合体,而受众群体则被当成一个没有个人兴趣爱好的、普遍的、大众化的受传对象,比如各个部门、单位。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加深,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媒介越来越走向市场,尤其是重视受众市场,所以受众被细化为小型的群体。他们中或者因为职业缘故而青睐一种媒介,或者因为文化层次而被某一媒介包容,或者因为观点偏向频频参与媒体运作,如参与某一谈话节目等,大群体概念逐渐被小群体概念所代替。受众的小众化现象,反映了媒体市场化程度的加深。

2.媒体的分化

雅俗共赏向雅俗分赏的过渡,还表现在媒体的变化之中。即媒体依据受众分化的走势,从单一性走向多元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受众的兴趣越来越影响媒体的运作。

首先,单一的政党报向党报、大众化报纸并存的格局转化。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变了我国媒体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前苏联模式,过去单一的政党报机构逐渐衍生出多重功能的报纸,党报、行业报、晚报、都市报等相应而生;广播电视也衍生了多重功能,综合电台、专业电台、有线、无线、卫星电视相继涌出。综合被专门化代替。

最明显的变化在于出现了高级严肃性媒体与生活大众化媒体的分化。以报纸为例,一方面是作为党的喉舌和舆论机关的政党报,以刊登严肃新闻著称,以硬新闻为主;另一方面,从党报中逐渐分化出大众化报纸如周末报、晚报、都市报等,以受众的通俗需求为卖点,刊登社会新闻、体育新闻、服务需求、休闲生活等通俗内容,以服务性、趣味性、娱乐性、人情味取胜。

美国新闻学家杰克·富勒说:“为了生存,每份报纸都必须反映一个特别的读者群,通常情况下就如同手握一面镜子照着某一特别的地方。报纸必须和它的读者共同分享一种感觉,一系列的兴趣、爱好和价值观。”【3】因为价值观念、兴趣爱好和职业关心等的不同而产生的受众分化现象,也决定了媒体从传统的巨型走向小型。

五、媒体运作——从单一媒体走向媒体融合

在上个世纪,中国的传媒业都是单一的,即使成立报业集团、广电集团,也都是单一(或报纸,或电台电视台)媒体的联合或兼并,媒体之间井水不犯河水。进入新世纪,尤其近五年来,几乎所有媒体都向多媒体方向努力,纷纷建立网站。目前,省(市)级别以上的媒体基本上都是报纸+网络或电台电视台+网络的模式。而在地(市)一级,报纸、电台、电视、网络正在逐步联合、兼并,像佛山、牡丹江等地传媒集团都已成为全媒体集团。

与媒体融合相适应,在新闻报道上,也逐步向融合新闻方向推进。各媒体利用网络,推出文字、视频、音频、图片等全方位、立体式的新闻。为此,各传媒集团培训了一批优秀青年记者,并配备各种采编设备,成为中国第一批全能记者。

六、新闻理论——从新闻学走向大众传播学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体制的转轨和大众传播媒介作为独特的经济力量迅速崛起,使新闻学研究面临了许多崭新的问题。新闻学的发展与借鉴大众传播学的要求愈来愈紧迫。这两门学科的转化、整合,是新闻实践的呼唤,是一个总体的趋势。

1.新闻学与大众传播学的各自规定性

新闻学是以人类社会客观存在的新闻现象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学科,重点探索新闻事业的产生、发展的特殊规律和新闻工作的基本要求。从新闻学的内容看:它可分为理论、历史、业务三部分。大众传播学是传播学的分支学科,以研究大众传播活动为支点,着重研究大众传播工具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意识形态、生活方式等等的关系。

新闻学与大众传播学有各自质的规定性,它们间的差别有如下四点。

(1)新闻学和大众传播学的学科背景差异极大。新闻学是在媒介产生并运作之后而发展起来的,尤其是政党报的风行为新闻学的产生奠定了其初始的政治背景。在我国,这种情形尤胜。大众传播学则显示其交叉性、边缘性和多学科性,是受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经济学等的影响而逐渐成形于20世纪40年代的。

(2)新闻学和大众传播学的研究领域存在差异,它们划分为不同的研究范围。新闻学历来研究报纸、广播、电视三大传播媒介的新闻、评论两部分,对报纸上的广告和副刊研究较少,对广播、电视的社教、文化娱乐、社会服务等部分涉及更少;大众传播学研究对象广泛,研究内容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电影、杂志、书籍这六大块传播信息的行业,而且包含着这六大块的全部内容。

(3)新闻学和大众传播学研究的主攻方向不同,两者的研究各有侧重点。新闻学主要以“新闻”研究为本位,研究媒介在以新闻采集为基础上的内部运行,包括新闻体制,以及媒介的特点、功能、新闻工作的原则、新闻的基本规律等。大众传播学主要研究媒介与社会的互动,即社会对媒介的作用和媒介对社会的影响,尤其是把重点放在对“人”即受众的研究上。媒介效果的调查研究,即针对媒介对受众的态度、行为的影响,是大众传播学研究的最主要部分。

(4)研究方法存在差异。新闻学以定性研究为主;大众传播学则采用定量研究方法,更趋向于实证,以量化来说明问题的轻重缓急。

这种质的规定性决定了这两门学科的各自特点,新闻学较为封闭,大众传播学则更为开放。

与此同时,新闻学与大众传播学又有许多渊源关系,如新闻学研究新闻,而大众传播学主要研究信息;大众传播学研究报纸、广播、电视、电影、杂志、书籍,新闻学则研究报纸、广播和电视。所以,新闻学转向大众传播学已经有了相对成熟的学科背景。

2.深层的社会原因

新闻学转向大众传播学是对传统新闻学的一次改革,是对蓬勃发展的新闻实践的一种关照。

我国的新闻事业成长于计划经济的年代。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我国的新闻事业像企业一样,由国家统包统揽,人、财、物由国家统配,其产品——主要是报纸,由国家统销——绝大部分是公费订阅。新闻媒介的运作主要表现为按宣传计划组织稿件,报纸上少见各类信息,新闻媒介单一的宣传功能决定了新闻学的研究取向;主要研究新闻媒介的性质、工作原则(即五性一统)、新闻业务,而受众研究、媒介效果研究以及媒介经营等则被拒之于门外。

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了新闻媒介的改革。媒介在新闻学眼前呈现了前所未有的态势。媒介结构从单一的党报走向多元化的报纸结构,媒介功能从唯一的宣传功能走向多元化功能,媒介经营方式也越来越多。但传统新闻学已经不适应发展。它存在着开设课程老化,研究方法多为定性、缺少定量,研究范围窄等弊病。理论的力量在于为实践开辟道路,新闻学要为新闻改革开辟道路,它自身就必须进行改革,如果光是运用传统的学科理论和研究方法,是不足以应付媒介日新月异的发展的。尤其是面向21世纪,新闻学需要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吸取大众传播学的养分,转化为自身的机能,才能担当为实践引路的艰巨任务。

3.转化的途径

新闻学转向大众传播学是必然趋势,那么,新闻学需要吸收大众传播学哪些内容为己所用?

首先,新闻学需要吸收大众传播学的核心内容——受众理论,把它作为学科框架内的重头戏,加以深入研究。受众的角色和地位研究在大众传播学中极受重视,是大众传播学研究的五大基本研究领域之一。

由于新闻学一向以宣传为本,它的读者理论虽然强调宣传艺术,但仍然是以媒介为本位,强调自上而下的灌输。单单地把着眼点置于媒介为本位的研究上,反而桎梏媒介的发展。

受众对媒介而言即市场,广告的价位及数量与受众的数量如影相随,谁拥有最多的受众谁就拥有最大的市场份额,媒介就会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受众理论与媒介发展这种关系,在新闻实践中逐步深化,也为新闻学开辟了一片新的研究领域。

其次,新闻学需要吸收大众传播的效果理论。传播效果是大众传播活动的中心,传播学中的效果理论花样繁多,美国传统学派的效果研究,侧重于个人的、短期的、直接的效果;欧洲批判学派则重视从宏观角度对传播者和传播制度的研究。效果研究中的说服性传播、“议程设置”假说、“使用—满足说”、大众传播的强效果理论等,对新闻学有着直接的借鉴作用。在我国,新闻学有关效果理论的研究十分贫乏,然而又十分急需。伴随效果理论而开展的媒介调查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从阅读率、收视率、收听率中量化媒介在市场中的份额比例,从而调整媒介的内容、功能、运作等,便于媒介的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转轨,社会处于大幅度的转型期,媒介发展对新闻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借鉴大众传播学的优秀成果是新闻学的当务之急。

注释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90页。

【2】 童兵:《2010年前中国报刊的展望》,载《世纪评论》1998年4月,第90—92页。

【3】 〔美〕杰克·富勒:《新闻的价值——信息时代的新思考》,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70页。

附录一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中国新闻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工作者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新闻实践,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继续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敬业奉献、诚实公正、清正廉洁、团结协作、严守法纪,做到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第一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把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与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把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一起来,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1.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播国内外各领域的信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闻信息需求,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人民群众作为报道主体和服务对象,多宣传基层群众的先进典型,多挖掘群众身边的具体事例,多反映平凡人物的工作生活,多运用群众的生动语言,使新闻报道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3.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呼声,批评侵害人民利益的现象和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第二条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不断巩固和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

1.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动摇,着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增强社会责任感,坚决抵制格调低俗、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3.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着眼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坚持准确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

4.采访报道突发事件要坚持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全面客观报道事件动态及处置进程,推动事件的妥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第三条 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

1.要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获取新闻素材,新闻采访要出示有效的新闻记者证。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

2.报道新闻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不摆布采访报道对象,禁止虚构或制造新闻。刊播新闻报道要署作者的真名;

3.摘转其他媒体的报道要把好事实关,不刊播违反科学和生活常识的内容;

4.刊播了失实报道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

第四条 发扬优良作风。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品德修养,提高综合素质,抵制不良风气,接受社会监督。

1.强化学习意识,养成学习习惯,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成为专家型新闻工作者;

2.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在深入中了解社情民意,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3.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行为,不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新闻报道发泄私愤,不以任何名义索取、接受采访报道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向采访报道对象提出工作以外的要求;

4.尊重新闻同行,反对不正当竞争。尊重他人的著作权益,引用他人的作品要注明出处,反对抄袭和剽窃行为;

5.严格执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的规定,不以新闻报道形式做任何广告性质的宣传,编辑记者不得从事创收等经营性活动。

第五条 坚持改革创新。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做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1.深入研究不同传播对象的接受习惯和信息需求,主动设置议题,善于因势利导,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传播能力;

2.认真研究传播艺术,利用现代传播手段,采用受众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增强新闻报道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

3.善于利用新载体、新技术收集信息、发布新闻,提高时效性,扩大覆盖面。

第六条 遵纪守法。要增强法制观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党的新闻工作纪律,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保守国家秘密。

1.严格遵守和正确宣传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国家主权和社会稳定;

2.维护采访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采访报道对象的正当要求,不揭个人隐私,不诽谤他人;

3.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注意保护其身心健康;

4.维护司法尊严,依法做好案件报道,不干预依法进行的司法审判活动,在法庭判决前不做定性、定罪的报道和评论;

5.涉外报道要遵守我国涉外法律、对外政策和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

第七条 促进国际新闻同行的交流与合作。要努力培养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积极搭建中国与世界交流沟通的桥梁。

1.在国际交往中维护祖国尊严和国家利益,维护中国新闻工作者的形象;

2.积极传播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增进世界各国人民对中华文化的了解;

3.尊重各国主权、民族传统、宗教信仰和文化多样性,报道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优秀民族文化;

4.积极参加有组织开展的与各国媒体和国际(区域)新闻组织的交流合作,增进了解、加深友谊,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多做工作。

附则:对本《准则》,中国记协各级会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认真组织落实;全国新闻工作者要自觉执行;各级各专业记协要积极宣传和推动,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2009年11月9日修订)

附录二

联合国国际新闻道德规约二则

《国际新闻道德信条》草案

(联合国新闻自由小组委员会,经过五次讨论制订)

序言:新闻及出版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是《联合国宪章》及《世界人权宣言》中所尊崇与宣示的所有自由权利的试金石;因此,和平的增进与维护,必须靠新闻及出版自由。

当报业及所有其他新闻媒介的工作人员,经常自动努力保持最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履行道德义务、忠于事实,以及在报道、说明和解释事实中追求真理时,这项自由将获得更好的保障。

因此,这一国际道德信条,对所有从事新闻及消息采访、传递、发行和评论的人,以及对从事文字、语言或任何其他表达方法,描述当前事件的人而言,可作为职业行为的标准。

第一条 报业及所有其他新闻媒介的工作人员,应尽一切努力,确保公众所接受的消息绝对正确。他们应当尽可能查证所有的消息内容,不应任意曲解事实,也不故意删除任何重要的事实。

第二条 职业行为的崇高标准,是要求献身于公共利益。谋求个人便利及争取任何有违大众福利的私利,不论所持何种理由,均与这种职业行为不相符合。

任意中伤、污蔑、诽谤和缺乏根据的指控,都是严重的职业罪恶;抄袭剽窃的行为亦然。

对公众忠实,是优良新闻事业的基础。任何消息发表之后,如果发现严重错误,应立刻自动更正。谣言和未经证实的消息,应加指明,并作正当的处理。

第三条 唯有符合职业原则和尊严的任务,才能指派给报业及其他新闻媒介的工作人员以及参加新闻事业的经济与商业活动人员承担。

发表任何消息或评论的人,应对其所发表的内容负完全责任——除非在发表时已明确否认这种责任。

个人的名誉应予以尊重,有关个人私生活的消息与评论,可能损及个人名誉时,并非有助于公共利益,而仅仅是迎合公众好奇心理者,则不应该发表。如果对个人的名誉或道德人格提出指控时,应当给予答辩的机会。

关于消息来源,应慎重处理。对暗中透露的事件,应当保守职业秘密;这项特权经常可在法律范围内,作最大限度的运用。

第四条 描述及评论另外一个国家事件的人,有责任获得有关这个国家的必需知识,确保自己作出正确、公正的报道和评论。

第五条 本道德信条的基本原则是:确保对职业道德忠实遵守的责任,落在从事新闻事业者身上,而不是由任何政府承担。因此,本道德信条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政府可以任何方式加以干涉,并强制新闻界遵守其中所列举道德义务的理由。

《记者行为原则宣言》

(国际新闻记者联合会一九五四年通过)

此项国际宣言,经正式宣布为从事新闻采访、传递、发行与评论者,以及从事事件之描述者的职业行为标准。

一、尊重真理及尊重公众获得真实的权利,是新闻记者的首要责任。

二、为履行这一责任,新闻记者要维护两项原则:忠实收集和发表新闻的自由,及公正评论与批评的权利。

三、新闻记者仅报道知识来源的事实。不删除重要新闻,不假造资料。

四、只用公平的方法获得新闻、照片和资料。

五、任何已发表的消息,发现有严重的错误时,将尽最大努力予以更正。

六、对秘密获得的新闻来源,应保守职业秘密。

七、视下列行为为严重的职业罪恶:

——抄袭、剽窃;

——中伤、污蔑、诽谤和缺乏根据的指控;

——因接受贿赂而发表消息或删除事实。

后 记

屈指数,我已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的本科生上了20年的《新闻学概论》课,应得上一句俗话: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20年来,面对一届又一届新生,《新闻学概论》课的框架基本未变,但每年总有一些新的观点、新的思考充实进去。这是从不断进步着的新闻实践中总结出来,也是从不断深化着的新闻学研究中借鉴过来的。于是,20年来,我先后写过四本《新闻学概论》方面的书。本书是在原先几本《新闻学概论》基础上修改、充实而成。

我指导的博士生林晖参与了全书的编撰工作。其中本书的第十一章由林晖编写,第十六章由我的博士生张克旭编写,第三章、第八章由我的博士生孙玮、洪兵、林晖共同编写。

我永远怀念我的导师——已故的王中教授。他的睿智至今还启迪着我。

我深深地感谢栽培过我的余家宏、宁树藩、董荣华、徐培汀、叶春华等一批德高望重的老教授。

在我的新闻学教学、研究中,一直得到新闻界同行、读者的关心、指点。本书定会有纰漏之处,恳请继续得到他们的批评、指正。

作者

2000年12月26日

三版后记

第三版《新闻学概论》基本上都是我自己动手修订的,只有第四章第四、五节互联网和其他新媒体由我指导的研究生刘璐执笔改写。关于互联网和其他新媒体曾分别由我指导的研究生张克旭(第一版)、李舒、单凌(第二版)、刘璐(第三版)来编写。这倒不是我懒,而是我对新兴媒体的了解不够,只好请年轻人来写。我明白,新技术推动着传媒业日新月异,迫使我要不断努力。此外,刘璐还帮我收集了部分案例。

其余由我学生执笔写的部分章节在第一版后记里已注明。

《新闻学概论》不断修订中记录了传媒业的不断发展和新闻传播学的不停探索,也记录了我的不停学习、不断进步过程。

谢谢大家对我的鼓励。

作者于复旦校园

2008年8月

四版后记

“光阴如箭,日月如梭”,这是我记得读小学写作文时开头的一句必备语。那时的真实想法却是盼着自己快快长大,一夜成人。而现在才真切感受到光阴逼人。

光阴逼人,不仅是岁月的流逝,更在于传媒业令人眼花缭乱的变化。《新闻学概论》第三版的修改仿佛就在昨天,一转眼却过去了近三年。这三年里,中国传媒业在新技术推动下发生了始料未及的巨变。3G手机推出,平板电脑问世,微博兴起等等,已经并将继续改变传媒业的业态,并深刻影响历史进程。为此,我必须对《新闻学概论》作必要的修订。

修订的具体内容,我在前言中已说明。新设立的第五章《互联网与新媒体》由我指导的博士生方师师编写。方师师还帮我做了其他整理工作。其余修订都由我自己执笔。

正如前言所述,我正在构思《新闻学概论》整体框架,希望能在两三年内出版一本全新的《新闻学概论》。

再次谢谢大家对我的鼓励。

作者于复旦校园

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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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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