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春天”。
这年6月26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解决了困扰保险已久的根本性问题,打开中国保险业向上的天空。
不过,距离真正腾飞之前,国内保险业仍需向下夯实基础。
平安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历时5年,投入数十亿元,可以容纳1.2万人的平安上海后援中心,于2006年投入应用,负责平安遍布全国的3000多家分支机构的包括信息录入、财务、核保、理赔、服务等在内的后援业务。而控制风险,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成为该中心应有之义。
该中心亦是目前全国第一家大型综合性后援中心,总体规模位居亚洲首位,成为平安金融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这一年,保险投资获得巨大突破。
多家商业股权被保险公司收入囊中。中国人寿入股广东发展银行,中国平安成功竞购深圳商业银行,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新上市银行股也被巨额保险资金染指。
2006年1~6月份,保险资金半年的投资收益率达到2.5%,比去年同期增长0.86%,这也是近几年来保险资金在半年度投资中取得的最高收益。其中,债券类投资收益超过2%,基金投资收益超过9%,股票投资收益超过10%。
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正式施行,我国首个强制性责任险上路“行驶”。翌年,这一强制保险制度将引起轩然大波,被市场质疑“暴利”无比,演变为第三次保险产品危机。
借“交强险”的东风,保险行业协会统一了商业保险的条款。从2003年之前的统一条款和统一价格,到2003年费率市场化之后的“百花齐放”,再到2006年回归至相对统一的A、B、C三个条款,车险经历了一个螺旋式的轮回。
其间伴随着的是从整体盈利到“全行业亏损”——青红未褪的费率市场化让保险行业体味了“由治而乱”的苦涩。
峰回路转。作为中国财产险市场的第一大险种,车险即将经历第二次大转折。大乱之后能否大治?这成为新车险留给市场的一个巨大悬念。
8月14日,保监会发布了我国首部规范健康保险经营行为的法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并于9月1日起施行,同时叫停了“返还型健康险”。不过,借健康险之名,销售理财险的“擦边球”没有禁绝,甚至在2008年大行其道。
2006年,一篇名为《在中国千万不要买大病保险》的网络文章和深圳多个投保人对重疾险的集体诉讼,引发了关于重疾险“保死不保生”的争论,并迅速席卷全国。重疾险成为继平安投连之后,又一个挨砖头的险种。最后,监管部门不得不出面为重疾险“正名”,并启动了重疾险行业标准定义的制定工作。
至年底,12月11日,中银保险在北京推出国内首款“白话版”车险条款,采用通俗易懂的“白话”来描述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望开启保险行业“白话文运动”。不过,这样的努力,似乎口惠而实不至。
这一年,保监会尝试通过制度规范——《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对全国近150万保险营销员进行全程动态监管,从而改良国内沿用了14年的保险营销模式。但是,这一改造计划绝非一朝一夕之功!
“国十条”狂想曲
久旱逢甘霖。
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称为“国十条”),经过10天的缓冲期,6月26日,“国十条”对外界揭开了神秘面纱。
“这是我国保险业的一件大事,是保险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来自保险监管高层的声音称。
“国十条”授予了一柄新的尚方宝剑,而保险行业的天空从来未有如此高远。
这把尚方宝剑得来不易。
2006年春节过后不久,保监会协调中财办、中农办、发展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14大强势部委,组成起草小组,草写“国十条”,最终还是由保监会捉刀《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代拟稿)》,并上报国务院。
链接:“国十条”
一、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
四、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五、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六、推进自主创新,提升服务水平;
七、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支持国民经济建设;
八、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开放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九、加强和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
十、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国十条”文件下发之前,5月31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保险工作汇报,原则上通过“国十条”;6月26日,保险工作座谈会同日召开,国务院领导出席会议,还邀请各个部门以及各地分管金融负责人参加。
“听一次汇报,发一个文件,开一次会议”,成为当年保险行业的“三个一”工程。
回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各个行业的发展,两个轮子必不可少,一个市场,一个政府。只有两个轮子都转,这个行业才能获得快速的发展。
经历20多年的“进化”之后,保险市场的轮子已经飞速运作,超百万人的销售大军活跃于城乡,上亿人购买了各种形式的保险产品,但是,保险行业遭遇的问题,似乎没有办法于保险体系之内解决。
表12-1 2001—2006年中国保险业保险投资收益
表12-1 2001年部分发达国家保险投资收益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于国家的高度,保险究竟如何定位?于保险行业的角度,如何突破压在头上的“三座大山”——保险投资局限,综合经营桎梏,保险行业形象不良?
和“新兴贵族”的证券基金,以及“地主老财”的银行相比,保险还是让人道不清,说不明。
“国十条”不仅为保险正名,突出保险的社会稳定功能(“保险业是金融服务业及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展稳定和谐的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而且“要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
“国十条”打开了保险投资的一片天空。
“国十条”规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稳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和品种。”
“国十条”一落地,A股市场笑脸相迎。
(6月26日)周一上证指数上涨27.74点,深成指数上涨90.67点,大盘已经连续“八连阳”。市场当时估计,仅仅依托“国十条”,保险业将给证券市场带来不少于600亿元的资金。
保险资金获得其他行业不能比拟的投资路线图,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创业投资、参股商业银行,以及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也不再成为禁区,综合金融的布局也不再遥不可及。
就在“国十条”正式颁布的第二天(6月27日),中国人寿就“迫不及待”地出资46.45亿元人民币购买中信证券定向发行的5亿股股权,完成了中国证券市场史上最大的一笔股票投资交易;中国人寿险(集团)和中国人寿,还以每股9.29元的成本分别认购1.5亿股和3.5亿股,成为中信证券第二大和第五大股东,这笔交易让中国人寿在牛市中赚得盆满钵满。
这一年开始,中国人寿加大对于股权投资的力度。这样的调整,使得中国人寿最大程度分享了近两年超级牛市的盛夏果实。
“国十条”颁布的第三天(6月28日),平安保险接力跑。香港平安资产管理公司获准成立,并第一次明确提出保险、银行、资产管理将成为平安三大业务支柱的战略架构。
平安的马明哲表态:“作为国务院批准的三大综合金融集团,中国平安将继续推进综合金融试点建设。”
而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当然不能落后。时任中国人寿总经理的吴焰则称:“除了抓紧筹建财产险公司和养老保险公司外,还要关注和把握金融综合经营的机遇,抓紧战略性介入与保险业发展紧密相关的银行等其他金融领域,逐步建立起‘主业特强、适度多元’的现代金融保险集团。”
然而,距离金控目标,保险行业还有更敏感的内部问题要解决。
这一年的5月20日,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培训班于深圳平安保险金融学院开班,这是第一次由保监会直接举办的高规格的培训班。
“学生”则囊括了中国保险行业所有的“牛人”,包括中资保险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各保监局主要负责人以及保监会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共计124人。所有与会者被要求关上手机与商务通,离开数字和报表,暂别商场,走进课堂,参加三天的闭门学习。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更是于开班和结束时两度发表主题演讲,触及敏感的治理问题:“当前,我国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国有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仍为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起来。二是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保险公司股权高度集中,仍带有较浓的行政色彩,市场化选聘机制尚未形成;董事会职能尚未落实到位,不能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督;与控股公司或集团公司关系尚未理顺,缺乏有效的决策协调机制。三是股份制保险公司股东行为尚需规范,一些股东对保险经营特点认识不充分,有的盲目追求控制权,有的急功近利,追求短期利益,有的甚至利用不正当关联交易,侵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制度不健全,有的保险公司董事长习惯于‘首长制’和‘一把手’决策,不能保证董事会内部的制衡;有的保险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操作程序不规范,难以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有的保险公司董事素质不高,一些董事对其承担的责任、权利和行为规范认识比较模糊。四是一些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
话音刚落,当年10月,新华人寿强人关国亮就因为违规投资、“内部人控制”以及股东间的博弈被赶下台。
保险行业资本多元化的今天,仅仅依靠偿付能力和市场监管,都不足以防范保险公司内部系统性的违规违纪风险——或者大股东一言堂,或者公司内部人控制,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突围难度重重。
解药在哪里?
自2004年,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首次提出将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并列为保险监管的三大支柱之后,中国的保险监管也迅速从市场行为监管,过渡至“偿付能力为核心”,再至和国际接轨的三支柱模型。显然,公司股东间的制衡,股东与高管之间的信托责任,以及健康的治理机制成为救命之良药之一。
学习期间还发生一件趣事。几位源自平安的高管参观平安历史资料时候不经意发现,自己的照片已经不在其列,颇为唏嘘和感慨。
不过,与“国十条”明确的安邦定国的国家战略相对照,商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尚不足,特别是2008年年初的雪灾,以及年中的汶川地震,保险所发挥的补偿作用依然有限。这要等两年之后才会切身体验。
而在这个夏天,光荣和梦想属于中国的保险行业。2006年11月底,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5177.4亿元,同比增长13.8%。这是保险业年度保费收入首次突破5000亿元。
车改回头路
2003年的车险费率市场化成为财险行业的梦魇。
是年实施的新车险条款中,费率由原来的政府统一制定向市场化方向转变,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车辆风险状况、车主安全驾驶纪录等“随车、随人”因素,自主开发设计个性化产品。
费率市场化之后,经过一个较明显的降价过程,车险于2004、2005年连续出现全行业亏损。
根据中国平安的数据,平安产险2004、2005年的承保利润连续两年为负;人保财险2006年上半年的车险数据也不乐观——机动车保险赔付增加导致人保财险的赔付率由72.4%上升至74.3%,承保利润由2005年上半年的6.3%下滑至2.2%,且综合成本率由93.7%增至97.8%。
“2003年车险费率市场化之后,由于价格战,滥用佣金,管控不严,恶性竞争导致车险的经营环境急剧恶化,车险业务几乎是无利可图。”
2005年开始预热的交强险制度提供了一个纠错的机会。2005年2月,《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翌年7月1日,交强险制度开始实施。交强险显著提高了车辆的投保率,使得产险的增长再度抬头。
同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新拾回管制的教鞭,将车险的条款和费率又重新回归统一,加之监管规定车险费率折扣不能低于七折,使得车险的经营环境出现好转的迹象。
车险改革似乎走了回头路。
新车险出台的逻辑是:因为恶性竞争,导致车险的亏损,特别是费率市场化之后,产品太复杂,太不统一,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的状态。不仅如此,老百姓也不理解这么多险种,同时还增加了监管的成本,因此与其放开,不如收紧。
例如,费率市场化之时,人保财险的车险条款体系有8个主条款和11个附加条款;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保”)推出的“神行车保”车险系列产品,包括综合险、传统险、摩托车定额保险三大系列45种产品;中国平安也不甘示弱,其中附加险部分由原条款、费率中的9个增加到了14个等等,让人眼花缭乱。
不过,统一价格、条款显然有利于大保险公司。大公司因为渠道多、网点多、品牌好,普遍赞成2007版新车险的“一统而治”——实际上,A、B、C三项条款也主要由三家大型保险公司(人保财险、中国平安、太保)拟定并定价;但对于小公司而言,其最大的竞争力——产品创新——因此受到制约,可能出现“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格局。
更为令人担心的是,新车险是治标不治本。
时间点上,车险全行业亏损出现在2003年费率市场化之后。但是,能否认为是费率市场化导致了车险的全行业亏损呢?
并不尽然。车险费率市场化之前车险盈利的原因在于,当时车险的定价偏高,存在一定的垄断利润。另外一方面,当时市场的竞争主体较少,竞争激烈程度不如现时之市场。
换言之,这些长期存在的因素和费率市场化,和产品的多样化等,是没有关联的。另外一方面,从国际市场的经验分析,对于承保利润也不能期望太多,很多保险公司承保是亏损的,而投资是赚钱的。
过去对于恶性竞争一直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比如,认为恶性竞争似乎是小保险公司和新公司的专利,大公司则显得更有操守。但是并不尽然,为保持市场份额或完成任务,大公司的部分机构也会不顾身份,挑起价格战争。
有精算方面的专业人士抱怨,因为条款和费率都已经确定,新车险实际上降低了中小保险公司对于财险精算人员的需求,长期而言是不利于行业的。
重疾险乱象
2006年,一篇《在中国千万不要买大病保险》的网络文章,引发了关于重疾险“保死不保生”的争论,并迅速席卷全国。
链接:《在中国千万不要买大病保险》一文列举的重疾险保死不保生的条款
(1)癌症:……任何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不作为病理依据。
医生解释:现在癌症的病理诊断全都是依靠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如果不包括这两种,那就只能切样检查,但是这种检查方法就排除了现在发病率比较高的癌症(例如肺癌、胃癌、食道癌等等)以及中早期癌症,所以你要么就得一个世界上都罕见的癌症,要么就挨到晚期再去医院检查。
(2)暴发性病毒性肝炎:……其诊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①肝性脑病,出现意识障碍;
②持续性黄疸,且肝功能急剧退化;
③弥漫性肝小叶结构破坏,仅剩下倒塌的支架结构。
医生解释:①和②任何一项要是符合的话,这个人就已经没什么活路了,何况是两项都符合,你要是达到这个程度,医生已经不可能给你治疗了,直接让你准备后事了。
至于③,就更缺德了,这个③规定的诊断就是只有尸检才能出来的结果,也就是说,你不死,是绝对没有可能得到赔偿的,就算你死了,也未必能得到赔偿,因为尸检的结果,未必完全符合③。
(3)冠状动脉外科手术:因冠状动脉疾病而接受一条或以上的光状动脉的开胸手术……但不包括血管成形术、激光治疗或其他在动脉之内做手术。
医生解释:开胸手术的目的就是做血管成形术,否则就没有必要开胸,但是人家不包括了,所以,这一条相当于没有保,因为自相矛盾,不可能做得到。
(4)良性脑肿瘤:……不包括垂体腺瘤、脑囊肿、肉芽肿、脑动静脉畸形、听神经瘤、脑膜和脊髓肿瘤……
医生解释:很惭愧,医生感到自己见识太少,因为他所知道的良性的脑肿瘤只有上述不包括的这几种,除此之外不知道还有其他的什么良性脑肿瘤。
这位网友称:“三年前,我自以为聪明地买了友邦的大病保险和意外保险,因为觉得友邦是外国的保险公司,不会像中国的保险公司那样耍赖。”
矛头直指友邦保险。
这篇文章的核心质疑点其实包括两点:一是重疾是不是保死不保生;二是如果是这样,便宜得多的定期寿险就可以替代昂贵的重疾产品,保险公司不仅涉嫌误导,而且获得了难以想象的暴利。
这篇文章影响很大,在深圳市场诱发首例针对保险合同而非实际理赔纠纷的保险诉讼。2006年1月20日,6位深圳投保人认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友邦深圳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合同中一些条款明显有失公平。因此请求法院撤销与友邦保险签订的一份名为“守护神两全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的合同。
与老保单事件类似,友邦保险再度被至于舆论的风暴中心。不过,这次友邦几乎是代行业受过。
重疾险最早发源于20世纪30年代南非的传染疾病保险,20世纪70年代形成目前的重疾险。
本质上,重疾险不是“死亡险”。
重疾险设计的原理是保障被保险人身染重疾后需要的巨额治疗费用。通常而言,纳入保险范围的应该是经过治疗就能够延长生命,不至于短期就死亡的疾病。因此,重疾险所承保的重大疾病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存活率。否则,就同一般的死亡保险几乎没有区别。设计重疾险的基本原则包括生存给付,身患重大疾病,同时需要花费大量费用等。
但是,生存给付和重大疾病之间本身就可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因此,海外市场选择重疾极为小心。日本重疾险一般只承保3种大病(癌症、中风和急性心脏病),最多也只增至五种(增加糖尿病和肾透析),而台湾地区市场最初只承保7种大病,后来增至15种左右。
显然,这和国内动辄承保二三十种,甚至40种大病的做法相去甚远。
内地市场的重疾险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单一的癌症保险;第二阶段承保7种重大疾病;第三阶段是增至20种以上。
承保疾病迅速增加,既有市场需求因素,更有市场竞争因素,保险公司都希望制造一些营销的噱头。因为市场竞争,保险公司需要不断增加重疾的种类,因此制造营销卖点;但是,同样因为市场竞争,保险公司又不能大幅提高保费。
两难之下,保险公司只能借助非常之法。
第一种为拆病法,把一大类疾病细分,分裂出多种疾病。表面上疾病数量增加了,但是保费可以不增加。
第二种为引入发病率小的怪病。例如有保险公司承保象皮病。象皮病学名淋巴丝虫病,是一种由丝虫引起的亚热带慢性人体寄生虫病。对于多数国土位于亚热带之外的我国而言,象皮病的发病率很低。这样,尽管疾病数量增加,但是保费只会少许增加。
第三种为引入死亡率高的绝症,或者其他保险保障的风险。例如失明,失明是全残的一种,定期寿险中也承保该风险。尽管疾病数量增加了,但是一般而言,类似条件下,定期寿险(承保死亡和全残)的费率小于重疾险,因此增加的费率也不多。
从字面上看,保险公司确实扩大了保障的范围,但是投保人真正所能享有的保障权益并没有实质上的提高。例如,有保险条款规定承保I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性)。临床经验表明,患此种疾病多数是少儿,成人基本上不会。成人一般患Ⅱ型糖尿病,但是Ⅱ型糖尿病不在条款之内。
承保疾病数量的超速增加导致两个恶果。一是增加了代理人向客户解释的难度,影响营销成效。二是增加病种实际上是在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华而不实的“空壳条款”,则成了投保人质疑的软肋。
此次友邦保险的遭遇即是一例。
诉讼一直延续几月,最后以“私了”告终——原告代理律师于4月3日向法院撤销了起诉,开庭前双方达成庭外和解。
但是,友邦的重疾险究竟是不是“保死不保生”呢?
根据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的理赔数据,2005年1~10月份,友邦重大疾病保险赔付336万元左右。其中,癌症(直肠癌、肺癌、宫颈癌、胃癌、乳癌、肝癌、甲状腺癌、鼻咽癌等)及心脏类疾病等,发病率较高疾病的赔付位居前列。
另外,300多万的理赔中,7%左右的赔付是身故赔付,其余是在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时给出的。
这成为唯一可信的重疾险理赔数据。
而根据中国卫生部2005年6月发布的《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04》,癌症、心脏疾病、中风等仍然是对我国人群威胁较大的疾病,因此承保这些疾病的大病保险有可取之处。
不过,重疾险风波已经远不是友邦一家公司的问题。
最后,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都不得不出面为重疾险“正名”,并于2006年4月启动了重疾险行业标准定义的制定工作。7月,保险行业协会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并根据行业理赔经验初步选出影响最大的7~10种重大疾病,确定为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核心疾病”。
大半年之后,2007年4月3日最终出台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25种最常见疾病的定义有了统一标准。重疾险须包括6种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此次定规之后,中国成为继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后,第四个制定并使用行业统一重疾定义的国家。
世纪博弈:争夺广发
2006年,为争夺广发银行,花旗银行、法国兴业银行和平安展开了明争暗斗,演绎了一出金融业的世纪资本战争。
广发银行宛如一座有瑕疵的中国青花瓷瓶。
这家1988年9月成立,中国最早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之一,其真正的“大老板”为广东省政府。截至2004年年底,广东发展银行总资产3445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00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157亿元。
但是,该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只有不到3%,而不良资产率却接近20%。中国由地方政府控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多数未能摆脱地方之习气,几乎都走进了类似广发银行的困境。
1995年以前,广发银行一直实行多级法人制,总行对各分支行控制力微弱,各市县财政和专业银行在各地分支机构掌有大权,在某些地方,广发银行一度充当“二财政”的角色。
1996年10月,广发银行从央行手中收购破产的中银信托,实际背负了40亿元的债务。作为回报,承担“试验”的广发银行,则获得由地区性银银行扩张为全国性银行的机会。
但是,形式的扩张并没有改变银行粗放经营的做派。最终巨额的不良资产将广发逼到绝境,同时也迎来重大的转机。
2006年12月11日,中国入世5周年,标志着中国加入WTO过渡期将结束。中国的银行业将全面开放,大限将至,外资巨鳄们摩拳擦掌。不缺资本、不缺技术,但是唯有网点尚是木桶的短板。
截至2006年9月末,广东发展银行在全国共设立27家直属机构、502家营业网点,其中广东省内营业网点339家,初步形成了全国性、城市化大商业银行的格局。
这对外资来说是致命的诱惑。
而且外资参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三大行重组,以及汇丰参股交通银行后获得暴利的神话,也激励着外资们奋勇争先。
除了外资,经历20年的金融发展之后,国内亦诞生了一家能够收购广发银行的本土金融机构——中国平安。其时的平安正在构建银行支柱的路上衔枚急进。2005年7月5日,平安银行总部7月5日正式落户上海,其中平安持股比例达到73%,汇丰持股27%。
而随着平安银行的挂牌,平安集团成为继中信集团和光大集团之后的第三家具有证券、保险、银行、信托等多张金融牌照的大型“金融航母”,平安集团也成为国内首家以保险为主业的跨行业金融控股集团。
梦想虽然伟大,但是此时平安的银行战略是跛行的,而平安银行像一个头大身小、发育不良的“大头娃娃”。
2007年8月,平安集团从全球重金礼聘了“豪华”的高管团队,其中至少500万以上的薪酬让业界大开眼界。豪华团队中既有花旗老将理查德·杰克逊,以及同样花旗出身的Ali Broker(深圳平安银行财务总监);还有林小燕(曾担任浦发银行个人银行市场企划部总经理)、方乃贞之类的国际金融专才;更有来自招商银行的常务副行长的陈伟,来自老平安银行的常务副行长冯杰(原为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行长),来自华夏银行的副行长叶望春(曾任华夏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来自平安集团的副行长谢永林,来自中信银行的副行长雷志卫等的本土金融干将。
不过,这样的“国际纵队”注定了协调是一个难题。一年之后,或者工作调整,或者个人原因,部分人选择离开,部分的权限发生变化。离开者包括主管零售银行的副行长林小燕,以及原为花旗银行(日本)运营与技术主管Imran Ibrahim等。
人已到位,牌照亦不缺,但是就没有机构。
不管是最早的福建亚洲银行,还是随后的深圳商业银行,都无法在短期内承载平安银行的世纪梦想。
遍及全国的广发银行,成为平安梦想最好的寄托者。而环顾当时之中国金融界,类似广发的机会几乎已经绝迹。撇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第五大的交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深发展已经易手新桥,没有境外战略投资者进入的只剩下4家,这其中包括出身显赫的中信银行和光大银行,而自认出色的招商银行则根本对引进战略投资者不感兴趣。
唯有广发,只有广发。
但是,巨额不良贷款,以及潜在的隐性债务,成为横亘于广发银行重组之前的最大障碍。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03年底,广发银行五级分类下的不良贷款高达357亿元,不良贷款率18.53%,拨备率不足3%,资本充足率3.8%,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之末。
此时,深圳蛇口式的改革思路出现,(政府)不给钱可以,给政策就行。可以突破政策的底线,成为广发重组的一道免死金牌。
广东省政府明确了自己的底线:承诺不剥离不良资产的情况下,将持股比例、控股权、管理权等向投资者敞开。不良资产最后由政府、老股东、投资者团队共同分担。
此前,国内金融的重组均是“先剥离、后注资、再引资”,这种“先打扫干净房子再请客人”模式为后来外资们获取暴利,以及“贱卖论”争论埋下伏笔。
2005年5月,广发银行正式开始重组,引来海内外一片关注。允许外资参股突破政策上限魔力无穷,海外投资者蜂拥而至。先后40多家国内外潜在投资者表达了投资意向,其中传出“绯闻者”甚众,包括总统俱乐部Carlyle Group(凯雷)、JP Morgan Partners LLC、德意志银行和星展银行等。
2005年7月广发银行向其中20多家发出了正式邀请。经过讨价还价,以及评比筛选之后,只有3家投资者团队进入最后一轮竞投阶段,分别是花旗团队、法国兴业团队和平安保险。
2005年11月底,广发银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现有股东用历年累积的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全部用于弥补亏损,并重新计算持股量。原有股东的35亿元股东权益按照竞标方的出价——约2倍净资产溢价,折合成约18亿股,在重组后(股本是125亿元)持有15%的股份。
这意味着,广发银行可以卖出85%的股份,这足以绝对控股一家银行!
2005年12月28日,花旗等3家投资者团队向广发银行递交了最后报价。其中,花旗财团241亿元、法国兴业财团235亿元、平安财团226亿元,分别相当于对应净资产的2.27倍、2.22倍和2.13倍。
花旗出价最高,抢得沙发。但是,广发银行之竞争并非简单的价高者得。
按照花旗财团方案,花旗集团占40%,凯雷集团占9.9%,其余中资投资者,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和中信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要求的持股比例各为8.775%。(1)
这个安排刺穿了现有监管的底线:参股国内银行的外资总体持股上限为25%,单一实体持股上限为20%。否则,广发银行将会被视同外资金融机构来进行管理,而这显然又是花旗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2005年,还发生一件火上浇油的意外事件。
这一年,中国著名的国有企业中海油收购美国石油公司优尼科,曾在美国国内激起了关于“经济安全”的深度忧虑,而导致其最终失利。国内政治经济气氛悲愤交织,关于经济、金融安全的讨论不绝于耳。
3月14日,在两会记者招待会,国家领导人首次为金融改革定调,商业银行改革的过程中将坚持两条原则:第一,国家绝对控股,保持对经济命脉的控制权;第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花旗的原方案显然与第一条相悖。
相对张扬的花旗,法国兴业则打合规牌:法国兴业一直打着“遵守政策”、“稳定团队”和“长期承诺”的旗号,希望树立一个“无意控股广发银行”的战略投资者形象。
“我们的诚意无可争议,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考虑这一情况。”法国兴业中国区总经理普瓦耶接受媒体采访时称。
初始方案中,法国兴业希望外资持股比例为24.838%,其中法国兴业银行为24%,Proparco占0.838%。(2)Proparco是一家国人极为不熟悉的私人投资公司,不过,Proparco后来因为被银监会认定不合格而被要求退出。
面对两家出钱比自己多的外资,平安巧甩民族牌。实际上,自2006年年初荷兰银行退出竞标团后,平安就没有了竞购伙伴。平安几乎以一人之力,独自抵挡风雨。
这样三足鼎立的局面造成了一个微妙的博弈关系:花旗团队出价最高,但突破了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法国兴业银行团队未超过所需的外资持股上限,但报价稍低;平安保险作为内资,没有任何政策障碍,但报价最低。
不仅如此,原本是一宗商业买卖,却掺入了政治的催化剂。
2006年1月底,距离2005年12月28日3家投资团队开标已经过去近一个月,一封来自美国的信通过外交途径被紧急送到中国外交部美大司,并由外交部迅速转给银监会。
“我也在做一件自己前所未有的事。”这是一封来自美国前总统老布什的“求情信”。信中,老布什自言,“以个人名义力谏中国政府支持美国公司对广东发展银行的收购努力,我诚恳地认为,这将有利于中国及中美关系的全面发展。”
他推荐花旗集团和凯雷集团是由于对这两家公司非常熟悉。“据美国驻华大使雷德先生告知,他已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就美国花旗集团拟收购广东发展银行事宜进行过接触。另据我了解,我所熟知的凯雷集团也将与花旗集团共同参与此事。”
不过,老布什仍然澄清,他的推荐是以个人的名义做出的,并非受令于美国政府或者是他的儿子——美国时任总统布什。
同时他宣称本人在这笔交易中也不会获得任何财务上的好处。不过,公开的媒体资料显示,这位前总统老布什是凯雷集团(号称“总统俱乐部”)股东,曾担任凯雷集团高级顾问,其间接的经济联系不言而喻。然而,颇有戏剧色彩的是,不知何故,凯雷最后退出了这场世纪盛宴,老布什的推荐落空了一半。
花旗方面,不仅前美国总统老布什,时任美国财长保尔森,都曾力挺花旗竞购团队,而且为促成此交易,2005年12月16日,美联储甚至解除了对花旗集团海外并购的禁令。法国兴业方面,法国总统希拉克乃至欧盟,也曾对此交易有所游说,但是力度上显然逊美国人一筹。
这样的游说贯穿始终。2006年7月26日,美国商务部副部长拉文在上海访问时还表示,希望中国政府在广发银行重组问题上,优先考虑花旗集团。此时距离最后要约提交不足一月。甚至同年9月,美国新任财长保尔森访华时表示,一直在关注花旗集团收购广发银行。
商业还是归于商业。
及至2006年5月,外资银行入股中资银行比例不得超过25%(单个不得超过20%)的讯息明确之后,花旗和法国兴业急忙变阵。
法国兴业又以最快的速度递交了新的标书,将拟持股比例降至20%。调整之后,法国兴业的中方伙伴名单中增加了大连实德集团以及吉林信托投资,后两者的广发银行持有比例均为10%,法国兴业、宝钢、中石化的持有比例为20%,剩余5%则由加拿大Caisse des Depots基金持有。
花旗的变阵颇费周折。
但是,这次调整却为另外一个保险巨头——中国人寿制造了机会。同时保险“国十条”的及时出炉,也使得中国人寿参股的制度障碍不复存在。
6月初,花旗与国家电网和中国人寿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将一起竞购广发银行股权。花旗集团将持股比例下调为20%,凯雷私人投资公司持股比例调整为5%,中国人寿和国家电网各持20%,剩下的20%由中粮集团持有。
不过,市场怀疑,花旗和战略投资者之间有默契,团队成员只作为战略投资者,行使股东分红权益,而将广发银行的实际控制和管理权交给花旗集团,同时花旗将保持未来政策松动时增持的权利。
事后的安排也表明,花旗获得对广发银行绝对的经营控制权。董事会16个席位,花旗占6席,行长由花旗派人担任,花旗派出重兵担任主要部门业务主管。
表12-1 花旗入主广发银行之后派驻的高管
资料来源:《花旗广发百日裂痕 辛迈豪的五年计划再次被否决》,2007年4月15日《经济观察报》,李利明。
9月,花旗的团队意外生变,凯雷集团决定退出。一个传言称,凯雷不满自己仅持有5%的股权,因而萌生退意。同时传出,花旗集团旗下的Associates First Capital(第一联合资本)将加入花旗竞标团,计划持有广发银行5%股权。
实际上,第一联合资本并不合适。第一联合资本是花旗集团6年前收购的子公司,这实际使花旗集团牵头的财团获得广东发展银行25%的股权。事实表明,这部分股权后来为IBM信贷所获得。
当两家外资做到表面合规之后,平安似乎离目标越来越远。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在广发银行的收购大战中似乎处于劣势的平安,并未停止其收购银行的举动——深圳市商业银行最终成为平安之囊中物。
7月中旬,保监会主席吴定富罕见地表示,保监会支持中国平安收购深圳市商业银行,中国人寿参股广发银行。就在此时,市场甚至传出,平安退出广发银行的竞购。
然后出人意料地,8月上旬,原本出价最低的平安放手一搏,修改其广发银行竞购方案,将向广东省政府捐赠现金数十亿元人民币,以解决广发银行的坏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