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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冰河初开(1978—1991)

作者:陈恳 当前章节:15420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3:03

1978年,中国金融破冰。

1978年3月,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分设,初步恢复了银行原有的功能。当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社会拉开经济变革的序幕。

春天的气息涌动,传递至边疆。

黑河,黑龙江最北。

一位下乡10年的上海知青正逡巡于黑土地上。从团部传来的一则源自北京的消息,搅动着这颗27岁的尚不安分的心。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之后,全国性的高考正式恢复。

这位没有放弃读书,于繁重插队劳动锻炼出坚强意志的年轻人,茫然中发现了一丝希望的星火。根据教育部的记录,1978年全国高考有610万人参加,只录取40.2万人!

考上大学,重回上海工作,就职于上海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这位青年实现了人生最重要的飞跃。10余年之后,他成为太平洋保险工号为006的员工。再过10年,年轻人不再年轻,他不仅是太平洋保险创业的元老,还最终成为太平洋人寿的领军人。

一个上海式的草根奇迹——下过乡,插过队;坚持学习,考上大学;重回上海工作,亲历中国腾飞30年。30年蓦然回首,已是英雄迟暮。

这位年轻人就是后来任太平洋寿险董事长的金文洪。

同一年出生,同一样草根,生于上海崇明岛的杨超,也在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自己的金融之路。

1976年,杨超只是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一名普通的行员。但是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的他却有同龄人不具有的优势——外语。当同龄人还在千军万马挤高考独木桥的时候,杨超却可以抓住机会谋划海外学习。

1981年,杨超留学英国,没有人知道这个口袋窘迫的中国青年面对发达资本主义世界时候的尴尬,除了亲历者本人。回国后,杨超出任人保上海浦东分公司总经理。20余年之后,杨坐定中国最大寿险公司的头把交椅,而青涩只留给了回忆。

链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20世纪80年代,一些未来将影响中国保险市场格局的人,此刻正隐匿于芸芸众生之中,过着与保险无关的小日子。

1986年夏天,长江、淮河发大水。

时任安徽省委办公厅秘书的马蔚华,骑着自行车在合肥的省委大院里进进出出,时刻准备着下到长江、淮河一线去支持抗洪防汛工作;而远在南国的31岁的马明哲却正在为能否重开招商局100年前的保险公司而冥思苦想。作为一名普通的社保公司干部,马明哲还记得1986年的夏天,他乘渡轮到香港去见时任蛇口工业区招商局常务副董事长袁庚时忐忑不安的心情。

再如陈东升,这位著名的“92派”(1)企业家,20世纪80年代正在为外经济贸易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干活,其受《财富》杂志启发而首创的“中国500家最大企业”排行榜,为他积累了最初的企业资源。

还有未来成为新兴公司合众人寿董事长的戴皓,1989年刚刚大学毕业,尚未涉足金融界。

和戴皓一样抓住机遇,创立国内第一家专业车险公司——天平保险——的幕后老板,以囤积法人股而威震江湖的刘益谦“刘老板”此时尚在摆摊。1984年,刘老板在上海老城隍庙的豫园附近租了一个十几平米的商铺,干起了百货批发兼零售。他同时是“改革开放后,上海市第一批有牌照的出租司机”,完全没有点滴的金融相。

真正感觉到政策融化的,还是身处北京的“老人们”。

1979年,邓小平提出了“必须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在此思想指导下,当年相继设立了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三大国有银行(工行为1983年成立)。

留存不多的老保险人开始鼓动、串联,向上反映,写信给人保总公司、人民银行总行、财政部乃至国务院,要求恢复国内保险业务。197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人民银行中分设(1984年正式分离),中国保险商业历程翻开新的一页。(2)

1979年4月,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摘掉了压在保险头顶的政治帽子,“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会议纪要通过半年后,1979年11月19日至27日,停办20年之后,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东拼西凑,共有130多人参加,其中就包括时任人保公司副总经理的宋国华(当时人保总经理由冯天顺担任)。

宋国华是会议的主要发言人之一,但是他其实很踌躇。

需要解决的问题很简单,只有一个,即说明“保险必不可少”。但是,这并不容易,因为当时的政经气氛尚未完全解冻。

颇有策略地,宋国华为自己的发言戴上红色的皮套。

他引用《资本论》中“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失后,补偿损失的保险基金仍需继续存在”,以及《哥达纲领批判》中论述社会主义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公式,即应该从社会总产品中扣除“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等,以此说明保险的必要性。

这种中国式的论证方式,现时看来有些荒诞不经。

虽然恢复保险业务箭在弦上,但是“计划”的烙印明显。“为了使企业和社队发生意外损失时能及时得到补偿,而不影响财政支出,根据为生产服务、为群众服务和自愿的原则,通过试点,逐步恢复。”

恢复保险不是为保险的真意——分散风险,而是为了“不影响财政支出”。

“(保险公司)受保险总公司和人民银行的双重领导。业务上以保险公司总公司领导为主”,保险官办官管色彩浓重。

会议整整开了8天,那个时候,会议似乎都很长。

会议最终明确:1980年京、津、沪3市可以在全市逐步展开保险业务;省和自治区原则上可以各选择3到5个大、中城市试办,省和自治区首府所在地和个别工商业比较集中的大城市可先走一步。

这一目标其实有点冒进,因为当时的保险行业是“三无”——无机构、无人员、无办公用房。连人保总公司都人手缺乏,多方设法动员归队的“老保险”只有两三人,不得已还从江苏、上海借调几名“老保险”才算开张;办公地点落脚于北京西城区西交民巷22号,在那里直到1986年,阜成门的新大楼落成。

思想的禁锢被打破之后,中国社会到处萌发出勃勃生机,保险行业亦不例外。

1980年1月1日清晨,《人民日报》的元旦社论《迎接大有作为的年代》刊发在各大报纸头条。“这是我们乘风破浪的年代,大有作为的年代。”昂扬有力的措辞仿佛是第一缕照进人们心里的“80年代”的曙光。

就在这一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正式复业,停办了12年的上海国内保险业就此重获新生。上海保险复业的起点——圆明园路34号4楼,见证了那些重获生机的日子。

“最早的那几年,分公司约摸20几个人挤在一间20平米的房间里办公”,时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经理魏原杰曾经回忆。没有沙发、更没有打字机,就连筹备初期的几张办公桌都是归队“老保险”从原单位带来的,“完全是白手起家”。

实际上,恢复的速度比预想的快得多。

1979年1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市保险公司黄浦区办事处办理了上海复业之后的第一张保单——上海港务局港内驳船运输公司投保的一份国内货物运输险。这份保险约定从1980年1月1日起生效,合同期1年。这笔保单的背后并非是“市场”,而是一位善用关系,刚刚归队的“老保险”找到在港务局上班的“发小儿”,才迅速“搞定”的。

1980年1月3日的《解放日报》刊发了上海国内保险复业的工作报道。根据报道,当时恢复办理的业务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及船舶保险5个财险险种。并且在1979年12月25日以前,“已经预先办好手续的就有267个单位,保险金额达11亿元,保费收入达274万元”,引领全国风气之先。

到1980年底,当时除西藏、台湾以外的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恢复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各级机构总数达到311个,专职保险干部已有3423人。

此时的保险都是各自为政。

人事级别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直接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为局级专业公司。而各地保险公司相当于当地人民银行“处一级企业单位”,尚达不到“局级”。多年以后,地方的保险公司才升格成为所谓的“局级单位”。(3)

职位分配上,保险公司省(市)分公司经理可由人民银行省(市)分行的一位副行长兼任,副经理应配备处长或者副处长级干部担任。各分、支公司内部可以根据业务和人员编制情况,分设若干科(股)。管理体制上,基本沿袭20世纪50年代的总、分、支公司的垂直领导模式。活脱脱一个行政机关!

1982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同时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颇有戏剧色彩的是,这一市场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并非出于市场本意,而是“对外交流的需要”,其实质依然是计划的要求。因为对外需要才成立公司董事会,这在中国国营公司治理变迁历史中也是值得书写一笔的趣事。

翌年7月28日,人保在北京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成立大会,宣布了公司章程。其第一条规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营企业,是经营保险业务的专业公司。”第四条规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

5亿元资本,成为1978年之后中国保险行业的资本原点。

“资本”和“资本金”首度出现在复业后的国内保险行业。而资本,以及背后的资本大鳄们未来将成为决定中国保险行业走向的决定力量之一。

1984年12月,人保迎来新“当家”。

于香港创立中国再保险(香港)有限公司(4)的秦道夫被调回北京,担任人保的总经理,至1990年卸任。而卸任之后,秦还担任过中国第一部《保险法》起草小组组长。

人保改为公司制之后,上收了部分权力。但是转轨时期,中国经济“一放就乱,一收就死”,保险行业也没能例外于这一悖论。弊端逐渐显露,例如总公司统收统支、统一核算、统一交税,对分支公司管得过多,统得过死;地方各级保险公司的责、权、利互不挂钩,不负盈亏责任,不担风险;分配上又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

国有企业体制病该有的,人保也都有。

改革这些弊端,当时最为流行做法便是“放权让利”,搞承包,保险行业也祭出了类似的绝招。

1984年12月,人保召开了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历时9天,通过了“放权让利”方案。核心的内容包括“两改进”、“四下放”。

“两改进”中,首先改进了核算管理办法,总公司和分公司实行两级核算,自负盈亏。总公司以前积累的保险准备金,也按照1984年的业务量,按比例“分家”给各个分公司;第二改进了利润留成办法,利润留成比例由5%提高至7%。

“四下放”中,第一下放了业务经营自主权,分公司可以自己开发产品;第二下放干部管理权,总公司只管省一级;第三下放了自有资金运用权;第四下放了财务费用管理权。

“放权让利”之后,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人保深圳分公司,成为人保系统内第一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实行分保制度的公司”。

但是,这样的做法,依然引起争论。

例如分保规定,1984年12月26日,秦道夫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总结时称,“分保,即各省级分公司至少以30%的业务分给总公司,自留业务最多为70%。在讨论中多数同志认为这个比例是合适的,也有的同志认为分给总公司的比例过高,分公司得利减少,因此建议实行二八开分保。”

再如,既然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实行了独立核算,那么市、县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是否也可以照此办理呢?

不过,“由于保险的特殊性,保险基金宜于适当集中,而不宜于过分分散”,同时“有的市、县公司领导力量薄弱,业务和财会人员不足,业务水平偏低”,这一想法被否决。

不能否认,这样的做法对于激发保险公司分公司的积极性起到过正面的作用。同时,1987年起,中央财政和地方实行分享利润的做法,对保险公司的所得税和调节税,中央和地方各得50%,另外地方还可以得到近10%的营业税。这样的分配机制,极大地刺激了地方扶持保险公司的力度。

但是,伴随时间推移,这种简单“放权让利”的改革显现出越来越多的缺点。

例如,部分分公司成为一个“独立王国”,水泼不进,针扎不进。同时由于下放了自有资金运用权,保险资金一度出现了“乱投资”的风潮,制造了中国保险行业一笔大大的坏账。

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那场经济过热,也冲晕了保险公司的头脑。

缺乏监管、无人管教、无法可循的保险公司,盲目投资于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甚至委托贷款。当年海南房地产的泡沫中,亦有保险资金的部分功劳。宏观调控急刹车之后,最终导致较大数量的不良资产。

因此,后来的保险公司总公司,又收回了很多的权限,例如产品开发和资金投资权等。

从“放,到收,再到放,最后又收”,中国的保险行业经历多次似乎重复,但又不同的螺旋式进化。

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商业保险,确切地说是人保一家公司的生意。不过,独家垄断的时间并不算太长。1982年,香港民安保险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深圳设立了分公司,打破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的传统格局。

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根据该条例,1986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生产保险公司。颇有意味的是,这个国内保险行业较早的管理文件其实是由人保代为起草的,人保为自己埋下了打破自身垄断的伏笔。

随后,两家银行,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分别于深圳和上海,发起成立了日后国内第二大和第三大的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和太平洋保险。

回顾整个20世纪80年代,尽管中国保险行业开始苏醒,但是其实仍然处于冰河世纪。不仅规模小,主体少,而且业务单一,经营落后,保险整个行业的规模甚至不及四大国有银行任何一个分行的资产规模大。

但是,冰河世纪同样孕育希望,平安保险和太平洋保险就是两颗希望的种子。

1980,格林伯格设局:中美保险始乱终弃

1972年,尼克松首次访华,中美外交破冰,一个美国商人兴奋莫名。1975年,他迫不及待地乘专机飞抵北京。

对于尚处冷战中的“红色中国”而言,尽管已经有解冻的些许气息,但是这人的行程颇不寻常:他不是来游长城,看兵马俑,而是来与人保谈生意——商讨索赔与再保险协议,使他与中国保险,乃至中国经济改革结下了不解之缘。

1980年,这个生意人的冒险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他打破了红色中国的坚冰,联手当时中国唯一的保险公司——人保,成立了1978年之后中国第一家合资保险公司,名曰“中美保险公司”。

这位不凡的美国商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国国际集团(AIG)的掌门格林伯格。他未来将行走中国政商两道,数度于关键时刻脱颖而出,名动保险江湖。

图2-1 2005年世界各国(地区)人寿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

资料来源:2006年第5期瑞士再保险公共场公司Sigma Report,《中国统计年鉴2006》。

说明:保险密度为人均保费,即保费/人口数;保险深度为保费/GDP。

格林伯格是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的老朋友,据称也是使用基辛格开设的咨询公司时间最长、付费最多的客户。1982年,格林伯格还聘用基辛格担任他的国际参谋,每年向基辛格支付数百万美元的咨询费用。而基辛格恰是打破中美关系坚冰的关键人物。

其实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已经有近10家的外国公司在北京设立联络处,开始打探中国市场的消息,觊觎中国市场这最后一块,也是最大的一块保险洼地。即使到2003年,中国保险密度为287.44元,保险深度为3.33%,依然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当时很多国外公司的联络处设立在北京友谊宾馆等多家特许宾馆之中。外国保险公司的“饭店联络处”,也成为当时中国保险市场的一景。

但是,除了这位美国商人,多数外国保险公司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陆续获得一纸牌照。比较“中美保险”,时间上更是晚了至少15年!

1980年9月,美国国际集团和人保各出资250万美元,在百慕大注册了“中美保险公司”,各占50%股权,开始在香港(1985年设立)和纽约(1982年设立)经营业务。

1984年5月1日,格林伯格夫妇和董事弗里曼乘坐专机到达北京,第二天参加中美保险股东及董事会议;5月3日,拜会中国副总理田纪云;5月4日与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会谈。受接待的规格之高,可见一斑。

但是,中美保险成立之初,合资双方其实是各怀心思。这家背景非凡的公司,最终却黯然收场。

对于格林伯格而言,中美保险就是其曲线进入中国市场的跳板。格林伯格一直期望中美保险能够开拓中国内地市场。

不过,这和中方共同开拓美国以及海外业务的初衷背道而驰(根据1980年9月27日双方签订的股东协议,公司的业务方针是经营美国、加拿大的保险业务和世界性的再保险业务,以及双方同意的、与中国贸易与商业活动有关的保险业务)。但是美方挺进中国市场的企图与当时的政策直接对撞。

暗战由此展开。

1986年2月27日,人保在一份汇报材料(5)中写道:“近年来由于美国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业务质量不好,各保险公司均无利可图,美方又不愿意承保小额的当地业务,因此,以美国业务成本高、不赚钱为理由,美单方面决定缩小甚至停做美国业务,把注意力转向中国保险市场,并且派员在我国一些对外开放城市活动,首先拟打进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

但是,中方绝不会因为合资公司不赚钱就打破不开放的铁律,而且中方其实也有自己的考虑。

上述材料还提及:“关于外商在我国设立机构经营保险业务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曾发文批转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发展涉外保险业务增加外汇收入的报告》第五条中已明确:‘除国务院批准者外,一般不允许外国保险公司来华开业,以免大量保险费外汇外流’。”

当时特殊情况下的外汇政策,成为格林伯格翻不过去的“五指山”。争执在所难免,这成为有据可查的中国合资保险公司纠纷第一案,其情状正如当前中国企业之海外并购风险一般。

中方抱怨称:“1984年起,美方态度急骤改变,借美方管理纽约分公司的便利,违背双方协议精神,独断专行,在处理业务、人事和财务方面,漠视我方权益,对方将大量质量差劣的业务合同转入合营公司,因而导致中美公司业务上大量亏损。继而又单方面决定收缩纽约分公司,并裁员。停做美国地区业务和国际再保险业务,使业务活动接近停顿,机构处于接近散摊的困境。”

1984年,双方又增资250万美元,并在香港开设分公司,但矛盾并没有缓解。

中方指责称:“(美方)仍以美、加市场不佳为借口,停止在美国承保业务,甚至增加保费三四倍以逼我驻美使馆领馆的房屋、汽车的保险停保或者转保,造成使馆的困难和有关经纪人的不满,也影响中国的信誉。”

对于格林伯格进入中国市场的期望,中方则坚决认为对方应该缓行:“多年来,保险行业一直是西方发达国家在国外获取非贸易外汇的重要渠道,为此许多发展中国家纷纷采取限制外国保险公司进入境内营业的措施。目前我国如允许外国公司进入境内开设机构营业,对于引进外资和外国先进技术并无益处,相反,必然要引起大量保险费外流,对我积聚外汇资金不利。”

不仅如此,中方的汇报还揭了美亚保险的“老底”,认为美亚曾经就是一个“皮包公司”:“美国美亚保险集团是1919年在上海起家的美商公司,经过30多年的经营,该公司由一个皮包公司发展到新中国成立前夕的亿万资产保险公司,新中国成立后才被迫撤离上海。目前该公司正想尽办法,回到中国开设机构经营保险业务,当他们发现我们并不支持其来华设立机构的时候,便采取不合作态度。”

中方认为,双方已经“同床异梦”,但是,“我方不宜主动提出拆伙”,不过“要作最坏的打算,考虑散伙”。

此时中美保险已经形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不过,对于这段争论,除了中方略有记载之外,丝毫不见美方的观点。或许对于一开始就存有私心的格林伯格而言,这一段回忆不堪回首。

几经博弈之后,1978年后的第一家合资保险公司,中美保险终于被股东抛弃。1994年,中美保险散伙,投资的1000万美金打了水漂(成立后合资双方都有增资)。

不过,这种结局已经无关痛痒。毕竟,1992年,格林伯格已经拿到了中国保险市场第一张入场券。

散伙之时,中美保险的纽约业务被美方以1美元买断,而香港的业务由人保接手。不料,接手之后中方才知道,其中暗藏地雷——香港工程劳工险,其后续责任大大超出预期。这些业务先由人保承接,分家之后转至中国再保险公司,成为中国保险业的一笔坏账。

美国的保险“次贷”:“长尾”坏账

刚刚恢复的中国保险业,很快就为自己的冲动和不专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为赚取当时紧缺的外汇,同时急于向世界表明自己的存在,人保开始介入大量的海外业务,1980年至1984年达于顶峰,每年新接和续转的业务达到1000多笔。

殊不知这些业务中有些是风险极高的“毒药”,尤其是来自美国的责任险业务。

一般而言,责任保险是以索赔发生为承保基础,即保险人只赔付保单年度内收到的索赔;而人保分入的业务是将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扩展至超过保单年度。这样,即使保单到期,责任却远没有结束,即所谓“长尾业务”。

这些“长尾业务”成为中国保险行业第一笔大的坏账,其负面影响将绵延近20年!同时,这些未结束的责任到底有多大的风险,谁也不知道,其赔偿往往是一个天文数字。不仅中国,“长尾业务”让20世纪80年代的全球再保险公司和保险主体都吃尽苦头。

美国是一个责任险异常发达的市场,其保费规模甚至超过财产保险。美国的责任险包括石棉污染(asbestos pollution)、环境污染(environment pollution)和健康损害(health hazards)等,简称“APH”。其中尤其以石棉污染最为典型。

“石棉”(asbestos)是一组硬度高而柔软性好的自然矿物质纤维的统称,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但是,石棉纤维物质容易变成充满细微颗粒的粉尘,容易被人吸入或吞食进体内,从而引起严重的健康问题。

石棉因其危害面广、给人身造成的疾病潜伏期长、法庭判决的赔付金额高而闻名于世,并且赔款逐年增长。数据显示,美国石棉损失和理算费用方面的已决赔款由1995年的13亿上升到1996年的20亿美元,增幅为58%。

它不仅使石棉产品的制造商和销售商纷纷破产,还让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受到重创。

但是,20世纪80年代,世界其他国家对于美国责任险的保障范围、美国的法律程序,以及各州不同的法律内容并不十分了解,加之当时国际市场承保能力过剩,保险公司往往忽略了再保险赔款滞后的特性,盲目承保,因而损失惨重。

由于美国法律侧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即对保单持有人的保护,较倾向于作出对保险公司不利的解释。另外,集体诉讼(mass tort)在美国十分普遍,而赔款往往又是天文数字。

美国的责任险毒药到底有多毒,即使保险行业的专业人士也无法准确估计。

比如,1997年,英国劳合社成立了一个理赔公司——Equitas,专门处理这种1993年以前未了的责任;该理赔公司获得的未了责任准备金高达146亿英镑。截至2000年3月31日,该公司石棉污染和健康损害责任(APH)已占未决赔款的65%,而1999年为55%。连Equitas的董事长也哀叹道,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到时候将会耗尽Equitas的准备金。由于不能向第三方追索,从逻辑上讲,Equitas将会垮台。

根据美国著名咨询公司Tillinghas的报告,美国责任险的赔款最终会达到2000亿美元,其中60%的赔款来自石棉污染,而保险公司则要承担50%的石棉赔款。普遍认为,仅石棉污染责任准备金缺口就至少有200亿至300亿美元。

亡羊补牢。

1992年,人保总公司再保部成立理赔小组,专门处理美国的责任险赔案。由于美国责任险太不确定,人保倾向于壮士断腕,一次性结清。自1991年至2005年上半年,人保以及后来的中国再保险集团结清了大小赔案100多个,结清并结束合同2100多个。最大的一个赔案涉及300多个合同,美方索赔4800万美元,最终以2800万元结清。

2006年之后,由于大案多数被结清,“长尾业务”坏账的负面影响至此才得以逐渐撇清。

青葱的精算童话

市场层面,国内保险开始恢复;但是专业层面,商业保险的核心却鲜有人知晓。

1949年之前,中国曾有3位号称“精算师”的人才——获得北美精算协会(SOA)准精算师(ASA)资格。巧合的是,3人在1924年至1925年期间同在美国密歇根大学学习人寿保险精算学,师从精算学术权威詹姆斯·格罗威教授。

第一位名叫陈思度,广东人。陈思度回国后任华安合群保险公司寿险计核员,后又兼任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精算师,著有《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两册,新中国成立后转道香港,任永安人寿保险公司精算师至去世。

第二位为陶声汉,新中国成立前曾任中国保险公司副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兼精算师,20世纪50年代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主持人身保险工作(人身保险处处长)。后因国内保险业停办而从事教育工作。改革开放之后,他以80余岁的高龄笔耕不辍,撰写了多部人寿保险精算方面的专著和论文,填补了国内精算研究几十年来的空白,1994年逝世,享年95岁。

第三位为李守坤,河北人,曾任宁绍人寿保险公司秘书长兼精算会计主任,该公司后因恶性通货膨胀而濒临瘫痪,李守坤因擅长精算又被中国保险公司聘任,于1948年病故。

1949年之后,新成立的人保基本没有人寿保险业务,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也带有浓厚的“计划色彩”,精算技术可有可无。1958年至1978年,国内保险业务全部停办,精算没有存在的土壤。

1983年,成为国内保险精算一个新的起点。

这一年,人保上海分公司的乌通元兼任总公司的海外机构精算师,成为保险业恢复后第一位从事精算实务工作的人。乌通元号称“精算师”也是因为“对外交流的需要”。改革开放之后,人保的涉外业务发展更快,逐步在香港、澳门、新加坡以及英国等地增设了一些海外机构,根据当地的保险行业管理惯例,公司需要指定精算师签署有关报告。

同一年的11月,另外一个幸运儿被人保派至香港友邦保险学习精算实务,为期半年。1988年,他将自己的讲义整理成书——《寿险基础数理》,据称这是国内第一本精算教材。

这个幸运儿就是万峰。此后,万峰“26年来,一天也没有离开寿险”,2007年,他“幸运”地出任国内最大寿险公司——中国人寿的总裁。

实务先行之后,精算教育于国内渐次开花。

1987年10月18日,大洋彼岸,和中国精算有缘分的美国SOA(美国精算协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年会,会上讨论了一位华人教授提出的关于支援中国开展精算教育的建议。

一个月之后,1987年11月27日,SOA会长Ingraham与这位华人教授一道,赴南开大学签署了“关于联合培养保险精算研究生的协议书”,并于1988年9月招收了首届精算研究生班,中国正式开始引进美国的精算教育。由于这段渊源,南开大学亦成为国内精算师的摇篮。

这位首开内地精算教育先河的华人教授就是段开龄先生。对于段开龄先生,保险业圈外人士知之甚少,但是其先祖却是赫赫有名,段先生为北洋政府段祺瑞之后人。

引入海外精算教育10年之后,1997年6月,从英国学成归来的学子——谢志刚选择另外一种方式推动精算教育。

他于上海财经大学创刊中国第一本精算专业刊物《精算通讯》,坚持发行10年之久。谢志刚教授和其研究团队,持续追踪、研究保险监管最新发展,专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成为国内著名的保险监管“脑库”之一。

借鉴海外的精算职业体系,中国于20世纪末设计了自己的精算师考试和制度,“中国精算师”成为国内保险业“皇冠上的明珠”。

1999年11月20日,保监会公布通过首次“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的43人名单。第一批“中国精算师”中,南开大学毕业生占据半壁江山,而这首期精算师多数都成为了中国寿险行业的高管。

表2-3 首批中国精算师名单及获得资格时就职单位

(续表)

资料来源:《精算通讯》第二卷第二期

回顾这段童话般的经历,多数人感慨万分!

2007年9月,第八届中国精算师年会上,第一批中国精算师,曾任联泰大都会副总经理的包虹剑就动情地回忆:“回顾我们这一代精算人员成长过程,既让人感觉到机遇对我们的无限青睐,却也有岁月如斯的无奈。”

链接:“生命表”照亮青春

国内寿险起飞之前,尚缺一基石——生命表,这张重要的“表”是寿险产品定价和评价的基础。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只能从邻国日本“进口”这张“表”。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寿险业恢复后,长期借用国外的生命表。起初人保借用日本全会社第二回生命表,开发了简易人身保险、福寿安康保险和城镇养老保险等险种。

但是,日本经验死亡率与中国的死亡率存在差异,这使中国寿险业不能准确、合理地制定保险费率和提留寿险责任准备金。

1992年,受当时的保险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司的委托,人保人身保险部精算处承担了新中国第一张经验生命表的编制工作。编制小组由时任精算处副处长的李政怀,以及处内成员詹肇岚、范平和崔正宇等组成。

1992年下半年,编制小组开始着手研究编制生命表的可行性。1993年,小组设计了总体方案和编制程序。1994年方案正式开始实施。当年7月底,中国第一张经验生命表——“中国人寿保险经验生命表(1990—1993)”诞生,俗称“93生命表”。

历时三年的编制工作,为参与其中的年轻人后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事隔十年之后,詹肇岚仍然颇有感触,“当时是非常好的机会”。詹回忆,1992年他只有27岁,为1991年毕业的南开大学首届精算研究生。李政怀、范平和崔正宇等人,当时也只有三十一二岁。

1996年,人保分拆,詹肇岚进入了中国人寿业务管理部。2000年,詹正式进入东方人寿保险公司筹建部,主要负责精算工作;东方人寿筹备不成,詹肇岚二度创业,参与新公司国民人寿(现更名为“嘉禾人寿”(6))的筹备,担任精算负责人。

完成第一张生命表的编制后,领头的李政怀于1996年转赴香港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历任董事总经理、太平投资管理公司和太平信托公司董事长。2001年,李政怀回国参加生命人寿保险公司的筹建,并担任总经理。

另外一位参与生命表编撰的是傅安平,他也是詹肇岚的同学。傅此时在保险司拿着“金饭碗”,1998年保监会成立后,傅出任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后转任北京保监办副主任,继续畅游宦海。

不过,这张生命表也存在缺陷。

首先是数据并不全面。当时的寿险远不如现在的规模;同时,原生命表的数据都取自当时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尽管当时人保的市场份额非常大,但是仍然不能说完全代表了行业的平均水平。

二是1993年前,人保的寿险业务中有95%以上都是团险业务,这和当下以个人寿险为主的寿险产品结构大相径庭。

三是伴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中国人口的寿命稳步延长,这极大地改变寿险定价的基础——死亡率。

因此,这张短短三年就新鲜出炉的生命表,势必迎来第二次的修改大动作。

2005年,中国生命表二度出炉,成为当年保险行业唯一可以和人民币汇率改革、股权分置改革、国有银行改革相提并论的大事件。

放眼全世界生命表编制历史,这张生命表的数据量数一数二。其数据来源于6家公司: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新华、泰康、友邦等,共1.2亿多条保单记录!

新生命表出台,市场一度担心寿险产品会涨价。其实这是一个认识误区。

理论上,由于生命表的平均寿命延长,死亡保险产品的价格应当下降,生存(养老金)保险产品的价格会上涨。但是,由于寿险产品的价格取决于对死亡率、利息率、费用率三个因素,只要此消彼长,就可以维持价格稳定。

表2-4 2000年—2003年非养老金业务表平均余命与1990—1993年比较

马明哲旧瓶装新酒

1986年,对于年轻的马明哲而言,意义非凡。

这一年夏天,马明哲第一次坐轮渡到香港,去面见当时被蛇口人看做“神”一样难以见到的,时任蛇口工业区招商局常务副董事长的袁庚,推销自己创建保险公司的设想——“100年后我们重操旧业好不好?”

不过,当时的马明哲远没有上述的文字般煽情。忐忑不安、又惊又喜才是他真实的心境。作为蛇口区的一名社保公司普通干部,马明哲尽管已经实现人生的超越,但是和蛇口的掌舵人比较,马明哲彼时只能高山仰止。

1955年底出生的马明哲,祖籍吉林。父亲是军人,马随父南下广东湛江,而马明哲的母亲属于归国华侨。马明哲的生命轨迹极有典型意义,生于抗美援朝结束后,成长于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读书时赶上了“文化大革命”,上过山下过乡,当过知青。

但是,马明哲没有走上寻常路。

在那个汽车极为稀缺的年代,他学会了开车。“医生、司机、猪肉佬”是那个时代的“三大宝”,司机的身份让人眼热。

“开车是件辛苦的活,而且经常要为建设工地拉炸药,很危险,很多人都不愿意干。我却喜欢。”马明哲表示,“当时世界是封闭的,我却能开着车跑到广州、佛山、番禺、韶关,看到外面的情况”。

不过,马明哲并没有止步于司机。

平安的内部报刊《中国平安报》记载了马明哲的一个小细节:“我小时候读书没机会学英语,但是英语非常重要,怎么办?学,不懂就问。20年前我从26个字母学起,把《新概念英语》里近万个单词,都记在一张张小卡片上,一张卡片十个单词,十张卡片一小捆,每天带几捆在身上。后来一捆捆卡片装了一个大纸筐。当时,谁问我哪个单词在《新概念英语》第几页第几行,我都可以大概告诉他。”

知青返城,会开车的马明哲回到了湛江地委公交系统政治部,以工代干,有了干部身份。因为这个身份,到了1983年,马明哲神奇般转到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蛇口工业区。

这一年,蛇口发生了几件大事。2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视察蛇口;4月,蛇口工业区第一届管委会由民意推选的15位候选人进行答辩;5月,袁庚忙着处理工业区内港资企业凯达厂的劳资纠纷。

这期间,或许只有少数人才能注意到初来乍到的马明哲。

1985年,蛇口工业区成立社保公司。1986年,马明哲已经从社保公司经理助理升任副经理,主持社保公司工作,这是马明哲主创平安保险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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