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纽伦堡大审判》作者:[美]约瑟夫·E·珀西科【完结】 > 纽伦堡大审判 .txt

第五节战争的原动力

作者:美-约瑟夫·E·珀西科 当前章节:9834 字 更新时间:2026-5-11 19:35

弗里克系按所有四条起诉理由被提出起诉。众所周知,他是纳粹专家和官僚的头面人物,在希特勒第一届内阁中担任内政部长。直到1943 年8 月被任命为德国驻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保护长官之前,他始终担任此项要职。他的职责处于内务行政的中枢,与此相关联的,他先后担任了普鲁士内政部长、德国选举事务特别代表、德国行政全权总代表、德国国防委员会委员、德国国防内阁成员和“三人委员会”委员。就在被德国并吞的各国遭受蹂躏之时,弗里克被任命为各合并办公室的主任。

虽然弗里克在1925 年才正式加入纳粹党,但是早在慕尼黑暴动时期,他就与希特勒及民族社会主义事业发生了关系,当时他是慕尼黑警察局的警官。1924 年,弗里克当选为德国国会议员并作为民社党议会党团头目而成为全国领袖。

德意志民族之完全沦于德国民族社会主义工人党的控制之下,狂热的纳粹分子弗里克应对此负重大责任。希特勒就任德国总理之后,这位新上任的内政部长立即着手将各邦政府合并在全国最高统治之下。经弗里克起草、签署和实施的法律取缔了一切反对党,还为秘密警察和由秘密警察所控制的消灭任何个别反抗的集中营开辟了道路。弗里克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应对制订镇压工会、教会和犹太人的法律负责。在履行职守方面弗里克无所不用其极。

在入侵奥地利之前,弗里克只参与德国的内务行政。证据不能证实他曾参加过希特勒阐明其侵略意图的任何一次会议。因此,根据本判决中业已规定的定义,法庭认为,他并不属于共同策划或共同密谋进行侵略战争的参与者。

占领奥地利六个月之后,按照1938 年9 月4 日德国国防法的规定,弗里克出任德国行政全权总代表。在希特勒宣布处于防御状态的情况下,由他负责战时行政事务,但不包括军事与经济方面的事务。德国司法部、教育部和疆域计划局都处于他的管辖之下。为了履行他所担任的职务,弗里克建立了与之适应的行政管理组织。按照他本人的交持,这一组织实际上是在德国决定奉行战争政策之后开始活动的。

1938 年3 月13 日,弗里克签署了将奥地利与德国合并的法令,并受命执行该法令。为在奥地利建立德国的行政管理机构,他发布了一系列命令,通过这些命令贯彻德国法、纽伦堡法和义务兵役制。他还关注过希姆菜所主持的警察保安事务。此外,他还签署了一批把苏台德地区、梅梅尔、但泽、东部地区(西普鲁士与波森)、欧本一马勒梅迪和莫雷内归井于德国的法令。他奉命亲自主持并吞上述地区并在那里建立德国行政机构。他还签署了对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建立保护关系的法令。

弗里克身为波希米亚及摩拉维亚中央办公室主任以及总督辖区和挪威中央办公室主任,他的任务是使驻各被占领国的德国官员与德国最高当局进行密切合作。他为所有占领区的行政机构任命德国官员。他还曾就东部占领区文职官员的任命事项向罗森堡提出建议。他签署了任命特彼文为抓残辖区总督、任命赛斯—英夸特为荷兰辖区总督的命令。

弗里克一向是猖狂的排犹分子,他起草、签署并执行了多项旨在将犹太人排除出德国生活和经济领域的法令。他的活动构成了纽伦堡法律的基础,他还参与了该法律的贯彻。他对禁止犹太人从事多种职业及没收他们财产等负有责任。1943 年,当大批犹太人在东部地区遭到屠杀之后,他签署了一项决定性公告,宣布将犹太人置于“法律保护之外”,并将他们交付给秘密警察。这项法令为“最后解决”(犹太人问题)铺平了道路。弗里克还把这项法令推广到德国所吞并的地区和某些被占领区。

在他担任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保护长官时,数千名犹太人从捷克斯洛伐克特雷西恩施塔特的犹大人隔离区被解往奥斯威辛,并在该处被屠杀、弗里克还颁布了一项命令,其中包括对犹太人和总督辖区的波兰人使用特别的刑法。

警察原来应隶属于德国内政部长管辖,但实际上弗里克对希姆莱和警察事务的控制却是微乎其微。但是,他签署过任命希姆莱为德国警察总监的法令,而且还签发了由秘密警察接管集中营和调整执行保护性看管的若干条例。根据对他提出的大量控告、根据证人的证词,法庭断定弗里克对集中营里所发生的暴行是知情的。弗里克明知希姆莱使用的方法,却仍签署命令授权他在某些被兼井的地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作为德国在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的最高长官,弗里克对1943 年8 月23日以后在这些地区所采取的镇压措施全面负责,例如对当地居民的恐怖统治、奴隶性劳动以及把犹太人驱赶到集中营加以消灭等等。身为德国保护长官的弗里克的职权比他的前任受到了较多限制,他在保护区并不享有立法权,个人仅拥有有限的执行权,这是属实的。尽管如此,弗里克仍然完全了解当时在欧洲纳粹占领区,特别是对犹太人所使用的手段。鉴于他担任德国保护长官的职务,故对在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使用上述手段负有责任。

在弗里克担任内政部长期间,他主管被占领区和德国国内的德意志人国

籍问题,建立了德意志人的血统种族登记,在这以后,他赋予某些地区的外国公民以德国国籍。他对奥地利、苏台德区、梅梅尔、但泽、东部地区(西普鲁士和波森)、欧本一马勒梅迪和莫雷内地区的日尔曼化负有责任。他把德国的法律、德国的法庭、德国的教育、德国的警察和兵役制强加给这些地区的公民。

在战争期间,弗里克管辖的私人医院、医院和精神病院使用了本判决书另外一处所提到的仁慈处死法。精神不健全者、病人、年老体弱者都当作“无用的饭桶”而有计划地被处死,弗里克对此是知情的。有人曾向他控告了这些杀人行为,但他未曾采取任何行动予以制止。据捷克斯洛伐克战犯调查委员会的一份报告估计,大约有二十七万五千名精神衰弱和年老体虚者遇害,而这些人的健康本来是应由他负责的。

法庭根据起诉理由第一条判决弗里克无罪;但根据第二、第三、第四条起诉理由判决他有罪,并被判处绞刑。

冯克系按所有四条起诉理由被提出起诉。冯克早年曾为经济界的新闻记者,1931 年加入纳粹党,不久即成为希特勒的私人经济顾问之一。1933 年:月30H 任德国政府新闻发布官,1933 年3 月11 日任宣传部副部长,此后不久,他成为控制新闻、电影、音乐及出版的各个纳粹组织的头面人物。1938年初,他就任德国经济部长和战争经济全权总代表。1939 年1 月任德意志国家银行总裁。他的上述三项职务都是接替沙赫特的职务。1939 年8 月,他成为德国国防内阁成员,1943 年9 月被任命为中央计划局成员。

当纳粹进行侵略战争的计划明确制订完毕之后,冯克在经济领域中极为活跃。他的一位代表曾参加了1938 年10 月14 日召开的会议。戈林在这次会上宣布要大规模扩充军备,并指示经济部长增加出口贸易,以赚得必要的外汇。1939 年1 月28 日,冯克的一名下属给德国国防军最高统帅部递送了一份备忘录,其内容是有关使用战俘以弥补在动员时可能发生的劳动力不足的问题。1939 年5 月30 日,这个经济部副部长出席了一次会议,会上草拟了详细的为战争提供经费的计划。

1939 年8 月25 日,冯克写信绪希特勒,为他能参与非凡的震惊世界的事件而向希特勒表示谢意。他还在信中报告说:他“为战争筹集经费”的计划、控制工资与物价和加强德意志国家银行的计划均已制订完毕;他已避开人们的耳目而将可供德国使用的所有外汇储备兑换成为黄金。战争开始以后,他在1939 年10 月14 日所作的一次演讲中指出,为四年计划服务的德国经济和财政部门已经花了一年多的时间为战争进行了秘密的经济准备工作。

冯克曾参与预定进攻苏联的经济计划工作。他的副手每天都就占领苏联领土以后可能出现的经济问题与罗森堡交谈。冯克本人亲自参与了侵苏前在德国印刷卢布钞票的计划,这些钞票将作为占领货币在苏联使用。进攻苏联后他发表了一次演说,阐述他为从经济上充分榨取“苏联广阔地区”所作的计划,这些地区将成为欧洲的原料基地。

冯克并不是制订纳粹侵略战争计划的核心人物。他在经济生活中的活动从属于身为四年计划全权总代表的戈林。但是他参加了某些侵略战争的经济准备工作,主要是对波兰和苏联的侵略。根据起诉理由第二条可以充分说明他的罪责。

冯克以其宣传部副部长和德国文化协会副主席的身分在早期推行剥夺犹太人经济权利的纳粹党计划时起过作用。1938 年11 月12 日,即在11 月大

屠杀之后,他参加了一次由戈林主持的商议解决犹太人问题的会议。他建议发布一项命令,要所有犹太人退出全部商业活动。戈林以四年计划全权总代表的身分在当天便颁布了这项命名。尽管冯克供称,他对11 月10 日爆发的事件感到震惊,但是他在11 月15 日发表的讲话中却宣称,这些事件的发生是“德国国民厌恶犹太人对德国人进行罪恶攻击的强烈爆发”。他还指出,依逻辑推论,犹太人被驱逐出经济生活是他们被驱逐出政治生活的必然结果。

1942 年冯克与希姆莱达成了一项协议,按照协议,德意志国家收进党卫队的一批黄金、珠宝和货币;他并指示负责处理具体细节的下属不准提出任何不必要的问题。协议结果,党卫队把在集中营被杀害的遇难者身上搜索所得的私人财物和贵重物品交给国家银行。国家银行回收了硬币和纸币,把珠宝、钟表和私人物品送进柏林的当铺。从眼镜上取下的金子、金牙和镶牙的金质充填物被送到国家银行的保险库收存。冯克辩解说,他并不了解国家银行以这种方式收下了物品。法庭认为,冯克或是知道收进物品之事,或是有意识佯作不知,二者必居其一。

冯克作为经济部长和德意志国家银行总裁参与了对占领区的经济剥削。冯克对没收捷克斯洛伐克国家银行的黄金储备和没收南斯拉夫国家银行两事负有责任。1942 年6 月6 日,他的副手曾致函国防军最高统帅部,把法国的占领费款项挪用于购买黑市物品。冯克出席了1942 年8 月8 日的会议,根据这一点便可证实他是熟知德国的占领政策的。戈林在上述会议上曾对一部分德国占领区的官员讲话,告知他们应从其所辖地区征收哪些产品,并补充说,“你们或许认为,你们那儿的人快要饿死了,但对于我,这种话说与不说都是无关紧要的。”

1943 年秋,冯克被任命为负责中央计划的内阁成员,他负责确定德国工业所需的劳工数额,并由他责成绍克尔提供这些劳工,通常都采用从被占领区押送的办法。看来,冯克对强制劳工方案中的这一部分不感兴趣,在多数情况下他只派一名副手参加此类会议。此人即是前党卫队德国国内保安勤务处处长和前D 特别行动队队长。但冯克是了解上述事实的,因为他是内阁成员,而正是这个机构要求输入奴隶劳工,并把他们分配给他所控制的各个工业部门。

身为德意志国家银行总裁的冯克也应对使用集中营劳工一事承担间接责任。由他作主,国家银行给党卫队开了一千二百万马克的银行账户用于筹建使用集中营劳工的工厂。尽管冯克身居高官显位,曾参与制订各式各样的计划,但他从不是这些计划的决策人。这一点可以作为法庭考虑减刑的理由。

法庭根据起诉理由第一条判决冯克无罪;但根据第二、第三和第四条起诉理由宣判他有罪,并被判处无期徒刑。

沙赫特系按起诉理由第一条和第二条被提出起诉。沙赫特自1923 年到1930 年任货币委员会委员及德意志国家银行总裁。1933 年3 月17 日,他再次被任命为德意志国家银行总裁。1934 年8 月被任命为经济部长。1935 年5月被任命为战争经济全权总代表。1937 年11 月,他辞去了上述两项职务而被任命为不管部部长。1937 年3 月16 日,他再次被任命力德意志国家银行总裁,任职期定为一年;1938 年3 月9 日,决定他继续担任该职四年,但他在1939 年1 月20 日即被免去该职。1943 年1 月22 日被免去不管部部长的职务。

早在1933 年1 月30 日纳粹党上台之前,沙赫特便积极支持该党的活动并拥护任命希特勒为德国总理。此后,他在加紧推行扩充军备计划的过程中起过重要作用。在这项计划提出的同时,沙赫特利用德意志国家银行的储备全力支助德国的扩充军备活动。在传统上一直代表德国政府行使财政职能的德意志国家银行发行长期公债,公债的收入即被用于扩充军备。他发明了一套办法,发行一种名之为“梅福”期票(MEFO—Wechsel)的以五年为期的债券,由德意志国家银行给予保证,但是实际上除了发行银行之外,这种债券得不到任何抵偿,它被利用于从短期的金融市场上为扩充军备获得巨额款项。担任经济部长和战争经济全权总代表的沙赫特,为组织德国的战争经济而奔走效劳。他曾起草过进行工业动员和国防军与战时工业相结合的详细计划。他格外重视原料短缺一事,并首创推行了一套物资储备计划和控制外汇制度,目的是免使德国因外汇储备微少而从国外进口扩充军备所需的原料受到影响。1935 年5 月3 日,他向希特勒呈递了一份备忘录,其内容如下:“迅速而大规模地推行扩充军备的计划是德国的政治目标,其他一切都应从属于这一目标。”

自1936 年4 月起,即在戈林控制了原料和外汇之后,沙赫特开始在德国的扩军备战活动中失去中心人物所具有的影响。戈林主张大大扩展化学合成原料的生产计划,而沙赫特则反对这样做,理由是,由此引起的过度增长的财政开支有可能产生通货膨胀的后果。1936 年10 月16 日,戈林被任命为四年计划全权总代表,受命在“四年之内使整个经济处于战备状态”,这时沙赫特的影响就更加削弱了。他反对宣布上述计划并反对任命戈林主持这坝汀划。希特勒的行动显然表明了,对希特勒意欲选取迅速而有效的扩充军备政策来说,沙赫特的经济政策是过于保守了。

任命戈林之后不久,沙赫特与戈林就纠缠在一连串的争论之中。尽管在这些急执中也夹杂着某种个人对立的成分,但在某些基本政治问题上,沙赫特与戈林之间的观点确是有分歧的。鉴于财政方面的原因,沙赫特主张限制扩充军备的计划,他反对大部分拟议中的生产可能性的扩展,特别反对有关化学合成原料方面的生产,因为他认为这样做是不经济的。他竭力主张大规模缩减政府信用贷款,主张在德国外汇储备方面采取审慎的政策。在一次剧烈争辩中,希特勒怪罪沙赫特的财经方针干扰了他的计划,由于上面所谈到的分歧和这次争辩的结果,沙赫特在1937 年9 月5 日请假离开经济部。1937年11 月16 日,他辞去了经济部长和战争经济全权总代表的职务。

身为德意志国家银行总裁的沙赫特仍纠缠于种种争端之中。在整个1938年间,德意志国家银行继续发行长期政府公债,为扩充军备筹集经费,这时德意志国家银行继续发挥着德国政府财政代理机构的职能。但是,沙赫特在1938 年3 月31 日停止发行短期债券,即停止发行由德意志国家银行提供保证的用于扩充军备开支的兑换期票。沙赫特试图通过德意志国家银行重新控制财政,他在1938 年底拒绝满足德国财政部长急需用作支付官员薪俸的一笔特别贷款,因为从所存资金中已无法支付这笔费用。1939 年1 月2 日,沙赫特向希特勒递交了一份由德意志国家银行的一些经理签署的报告,报告要求采取防止通货膨胀的唯一手段,即严格限制军备开支和平衡预算。由于他在“当前德国国民生死存亡的决战时刻所持的整个态度”,希特勒于1 月19日解除了沙赫特德意志国家银行总裁的职务。1943 年1 月22 日又解除了他的不管部部长的职务。1944 年7 月23 日,沙赫特被秘密警察逮捕,在战争

结束以前,他一直被监禁在集中营。

显而易见,沙赫特在德国重整军备的计划中扮演了主要角色。他所采取的种种措施,特别是在纳粹分子上台初期所采取的措施,对纳粹德国迅速上升为军事强国负有责任。

但是,依照条例扩充军备本身并非犯罪行为。只有证明沙赫特所推行的扩充军备是纳粹分子发动侵略战争的一个组成部分,才能根据条例第六条构成破坏和平罪。

沙赫特声称,他之所以推行扩充军备计划,是想建设一个强大的、独立的德国。而当他发现纳粹分子扩充军备的目的是为了进行侵略战争时,他就试图放慢扩充军备的速度。在冯·弗里奇和冯·布洛姆贝格被革职之后,沙赫特也参与了旨在除掉希特勒——先将其罢职然后杀掉——的计划。

沙赫特在1936 年出于财政上的原因就已开始主张限制扩充军备的计划。如果实行了他所主张的计划,那么德国就无法进行发动一场欧洲全面战争的准备工作了。由于他顽固坚持他的政策,以致最后被免去了对德国经济有重大意义的一切职务。另一方面,沙赫特对德国的财政了如指掌,所以他处于格外有利的地位,易于了解希特勒疯狂扩充军备的真正意义,也易于认识到,他们所奉行的经济政策完全是问战争的目标相一致的。

此外,沙赫特还曾继续参与德国的经济生活;他甚至——尽管程度有限——还参与过纳粹分子初期的侵略活动。占领奥地利之前,他规定了马克和先令的兑换率。占领奥地利之后,他把奥地利国家银行并入德意志国家银行,他还发表了一篇极力称颂纳粹党的讲话,其中谈到:只要他与德意志国家银行保持一天关系,那么这家银行就是属于德国纳粹党的。沙赫特在讲话中奉承希特勒,为占领奥地利进行辩护,并对占领方式提出的异议加以嘲讽。最后他以“向我们的领袖三呼万岁”而结束了演讲。沙赫特并未声称这篇演讲没有表达他当时的观点。占领苏台德地区之后,他实行了市制改革,还主持把拥有发行货币权的该地区的捷克银行并入德意志国家银行。他在1938 年11 月29 日发表的一次讲话中傲慢地指出,正是他所推行的经济政策才使德国的军备达到如此高的水平。

沙赫特并未参与制订起诉理由第二条所特别提到的侵略战争计划。他参与占领奥地利和苏台德区的活动(这些活动在起诉中并未被指控为侵略战争)是有限的,不应将其看成是起诉理由第一条所称的共同制订侵略计划的罪行。显然,他并不属于在希特勒周围共同参与制订上述计划的核心人士。他甚至受到了这些人士赤裸裸的敌视。施佩尔的证词表明,沙赫特于1944年6 月23 日被捕的起因,就是出于希特勒对他造成这种敌视的原因是沙赫特对战争的态度,此外还由于怀疑他参与了炸弹谋刺事件。对沙赫特所以提出起诉的原因,是估计他有可能实际了解侵略计划。

关于这个非同寻常的重要问题,起诉当局提供了证据。辩护方面也提出了一批为数可观的证据。法庭对上述全部证据进行了极其慎重的考虑,并得出结论,认为上面所提到的那种估计无法驳回对它提出的合理质疑。

法庭根据上述起诉判决沙赫特无罪,兹命令军事法庭警长在法庭退庭之后立即将其释放。

冯·席拉赫系按起诉理由第一条和第四条被提出起诉。他于1925 年加入纳粹党和冲锋队。1929 年,他成为民族社会主义学生联合会领袖。1931 年,冯·席拉赫担任纳粹党全国青年领袖,管理包括希特勒青年团在内的所有纳

粹青年组织。1933 年纳粹党执政后,冯·席拉赫辞去了希特勒青年团领袖和全国青年领袖的职务,但却保留了主管青年教育全国领袖的职务。1940 年他被任命为维也纳大区领袖、维也纳总督和该地区的国防委员。

纳粹上台后,冯·席拉赫依靠暴力和官方的压力,解散或接管了所有与希特勒青年团竞争的青年团体。希特勒在1936 年12 月1 日发布命令,把全国青年运动纳入希特勒青年团。当1940 年公开实行强制参加时,已有百分之九十七的适龄青年成为青年团团员。

冯·席拉赫利用希特勒青年团,以“民族社会主义精神”教育青年,使他们服从一套严密的纳粹宣传纲领。他把希特勒青年团变成为向纳粹党组织输送后备力量的源泉。1938 年10 月他与希姆菜达成协议,根据这项协议,凡符合党卫队要求的希特勒青年团成员,都应被看作是党卫队主要后备力量的源泉。

冯·席拉赫利用希特勒青年团进行军事预备训练,建立了特种部队,主要目的是为各军事部门培养专门人材。1939 年8 月11 日,他与凯特尔达成协议,根据该协议,希特勒青年团宣布,它同意把军训活动与国防的要求相适应;国防军宣布准备每年为希特勒青年团训练三万名教官。希特勒青年团极其推崇军事精神,它的训练纲领强调重新取得殖民地的重要性、取得生存空间的必要性和德国青年为希特勒捐躯的崇高天职。

尽管希特勒青年团有与战争相似的活动,但是看来冯·席拉赫与希特勒一伙制订的通过侵略战争以扩张领土的计划并无牵连,他也未参与过任何一次侵略战争的策划和准备工作。

1940 年7 月,席拉赫被任命为维也纳大区领袖。与此同时,他担任驻维也纳总督和德国国防委员,他的管辖范围起初为第十七军区,包括维也纳大区以及上多瑙河地区和下多瑙河地区在内。1942 年11 月17 日以后则只负责管辖维也纳大区。

作为德国国防委员,他负责战争经济:作为总督,他是维也纳市的行政长官,并在内政部长的统一督导下,他负责管理德国政府在维也纳的重大事务。

冯·席拉赫并未被控在维也纳犯有战争罪,而只被控犯有违反入道罪。占领奥地利是为了奉行一项全面的侵略计划。因此,按照条例第六条第三款,占领奥地利“属法庭有权受理的罪行”。据此,由于占领而采取的“屠杀、灭绝、奴役、放逐和其他非人道行为”以及“借口政治、种族宗教的理由而犯的迫害行为”均构成该条款所规定的违反人道罪。

冯·席拉赫以维也纳大区领袖身分执行了绍克尔1942 年4 月6 日颁发的命令。根据这项命令,各大区领袖均可以全权代表绍克尔安排劳动,有权监督他们所在地区的劳动力的调配和处置,绍克尔的指示规定,对强制劳工的伙食、住宿和使用的原则是,在尽可能小的开支情况下对他们进行尽可能大的压榨。

当冯·席拉赫担任维也纳大区领袖时,驱逐犹太人的行动早已开始。原来居住在维也纳的十九万犹太人只剩下了六万。1940 年10 月2 日,席拉赫参加了在希特勒办公室举行的一次会议,他告知弗兰克,在维也纳总共还有五万犹太人,波兰总督辖区应接纳这批人。1940 年12 月3 日,冯·席拉赫收到拉默斯的函件,信件表明希特勒已根据冯·席拉赫的报告下达命令:由于维也纳住房紧张,尚留住在维也纳的犹太人应被押往波兰总督辖区。之后,

就开始从维也纳驱逐犹太人,这一行动一直延续到1942 年初秋。1942 年9月15 日,冯·席拉赫作了一次讲话,他为自己的行动辩解说,他把“上万名乃至数万名犹太人赶到东方的犹太人隔离区,这是对欧洲文明的贡献”。

正当犹太人被赶出维也纳时,呈报给冯·席拉赫而表明其职务性质的报告纷纷到达席拉赫的办事处。这些报告都来自保安警察和党卫队保安勤务处头目的办公室。报告包括对特别行动队消灭犹太人活动的描述。许多份报告都有冯·席拉赫的主要副手的签字。1944 年6 月30 日,冯·席拉赫的办事处还收到过卡尔滕布龙纳的信件,信中通知他,对重要的军事劳役有用的一万二千名犹太人正在被送往维也纳的途中,对其他所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则应准备采取“特别行动”。

法庭确证,尽管冯·席拉赫不是从维也纳驱逐太人政策的制定者,但是在他担任维也纳大区领袖之后却参与了这一行动。他知道,当时犹太人所能期望的,充其量不过是在东方的犹太人隔离区过上艰辛的生活。有关消灭犹太人的报告都存放在他的办公室里。

冯·席拉赫在担任维也纳大区领袖的同时,继续行使德国青年教育全国领袖的职权。他曾以此身分得知希特勒青年团参加的一项计划:1944 年秋,把五万名十至二十岁的青少年从被苏军收复的地区运往德国,让他们在德国工业部门充当学徒或用作德国武装部队各单位的辅助力量。

1942 年夏季,冯·席拉赫曾打电报给鲍曼,建议轰炸英国的一个文化中心,以作为对暗杀海德里希的报复措施。如他所称,这次暗杀是英国人策划的。

法庭根据起诉理由第一条判处冯·席拉赫无罪。根据起诉理由第四条判他有罪,并被判处20 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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