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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清-郑钦安 当前章节:15371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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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恒论上

清·鄭欽安

闡釋·唐步祺

民間中醫網恭校

伤寒恒论上

伤寒恒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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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恒论

電子版序

中華民族文化博大精深、源遠流長,中醫更是中華民族的瑰寶,幾千年來一直維護著中華民族的健康。繼承和發揚中醫,本是我們與生俱來的使命。可是由於種種原因,中醫的許多典籍,目前仍然藏在深閨。二十一世紀的人類歷史,已經進入資訊時代。為了充分利用現代電子科技發揚祖國傳統醫學、弘揚祖國優秀文化,我們民間中醫網的網友們自發地組織起來,啟動了“中醫經典古籍電子叢書”的編制工作。

鄭欽安的《傷寒恒論》是我們繼《醫理真傳》和《醫法圓通》之後完成的第三部電子版書籍。本書以巴蜀書社1996年1月出版的《鄭欽安醫書闡釋》中的《傷寒恒論》為底本,校對過程中儘量保持原版原貌,修正了原書的印刷排版錯誤,並重新繪製了插圖。參與本書校對工作的網友有lihua2006、lizlopez、putaojia、tengel、qiqi、wesleybb、wyjk、yinxing3m、白芍、常觀無我、常精進、澄空助理、大灰狼、古月、念佛、月亮心事、緣醫求道、圓周率、漢服等,全書由漢服統稿並排版。在整理過程中同時得到了三七生先生和劉文澄先生的支持與幫助,在此一併表示感謝。

“中醫經典古籍電子叢書”發佈於“民間中醫-理論方法”論壇。我們力圖提供正確無誤的電子版,但限於能力,自知錯誤在所不免。因此我們希望所有閱讀本系列電子書的朋友能夠將發現的錯誤在論壇上告知我們,我們會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地更新。從其他地方獲得本書的網友,也請及時到此處查詢,獲得最新的圖書版本,以免有錯誤的版本流散無窮。我們仍在製作其他一些優秀的中醫圖書的電子版,也希望並歡迎更多的志願者加入到我們的隊伍中來。

民間中醫網中醫經典古籍電子叢書志願編撰組

公元二○○六年三月

鄭欽安原序

《傷寒》一書,相傳千餘年,俱雲仲景原文,名賢迭出,注家亦多,不勝枚舉。余閱原文,頗有領悟。茲將原文逐條一一剖析,不敢與前賢並駕,但就鄙見所及,逐條發明,雖不敢雲高出手眼,此亦救世之本心,聊以補名賢之不逮,亦大快事也,高明諒之,是為序。

一、此書即遵舒馳遠先生分列上、中、下篇,挨次發明,而他書則前後原文不一。總之論其原文,發明聖意,即前後錯亂,而原文終在也。學者亦不必論短、論長則得矣。

二、太陽篇條內有稱中風字句,當是太陽受風,而中字不當,何也?中者如矢之中靶,人何能當?況書有稱中經中風中髒之別,而條內所稱中風,全不似中風面目,學者察之。

大清光緒二十年孟冬月上浣臨邛鄭壽全欽安序

張仲景原序(校補)

論曰:餘每覽越人入虢之診,望齊侯之色,未嘗不慨然歎其才秀也。怪當今居世之士,曾不留神醫藥,精究方術,上以療君親之疾,下以救貧賤之厄,中以保身長全,以養其生,但競逐榮勢,企踵權豪,孜孜汲汲,惟名利是務,崇飾其末,忽棄其本,華其外而悴其內,皮之不存,毛將安附焉!卒然遭邪風之氣,嬰非常之疾,患及禍至,而方震栗,降志屈節,欽望巫祝,告窮歸天,束手受敗,齎百年之壽命,持至貴之重器,委付凡醫,恣其所措。咄嗟嗚呼!厥身已斃,神明消滅,變為異物;幽潛重泉,徒為啼泣。痛夫舉世昏迷,莫能覺悟;不惜其命,若是輕生,彼何榮勢之雲哉!而進不能愛人知人,退不能愛身知己,遇災值禍,身居厄地;蒙蒙昧昧,蠢若遊魂。哀乎!趨世之士,馳競浮華,不固根本,忘軀徇物,危若冰穀,至於是也。

余宗族素多,向餘二百;建安紀年以來,猶未十稔,其死亡者,三分有二,傷寒十居其七。感往昔之淪喪,傷橫夭之莫救。乃勤求古訓,博采眾方,撰用素問九卷,八十一難,陰陽大論,胎臚藥錄,並平脈辨證,為傷寒雜病論合十六卷,雖未能盡愈諸病,庶可以見病知源,若能尋餘所集,思過半矣。

夫天布五行,以運萬類;人稟五常,以有五臟,經絡府俞,陰陽會通;玄冥幽微,變化難極。自非才高識妙,豈能探其理致哉!上古有神農、黃帝、歧伯、伯高、雷公、少俞、少師、仲文,中世有長桑,扁鵲,漢有公乘陽慶及倉公,下此以往,未之聞也。觀今之醫,不念思求經旨,以演其所知,各承家技,始終順舊;省疾問病,務在口給;相對斯須,便處湯藥;按寸不及尺,握手不及足,人迎趺陽,三部不參;動數發息,不滿五十,短期未知決診,九候曾無仿佛;明堂闕庭,盡不見察,所謂窺管而已,夫欲視死別生,實為難矣。孔子雲:“生而知之者上,學則亞之,多聞博識,知之次也”。余宿尚方術,請事斯語。

前言

《傷寒論》係張仲景總結漢代以前醫學成果,參合其臨床經驗撰著的第一部理、法、方、藥俱備的醫典,從而形成我國醫學獨有的“辨證論治”理論體系。自金·成無己《注解傷寒論》問世後,千百年來注釋者無慮數百家。(包括日本漢醫)因其文字古奧,敘證簡略,大都從文字角度闡述,而少有論及如何具體運用其方。於其內涵亦見仁見智,學術多歧,各不相侔,但都推崇備至,譽其為“方書之祖”。

名醫家張令韶特別指出《傷寒論》是治百病的全書。他說:“書雖論傷寒,而臟腑經絡,營衛氣血,陰陽水火,寒熱虛實,靡不畢備,神而明之,千般疢難,如指諸掌。故古人雲:能醫傷寒,即能醫雜證,信非誣也。”柯韻伯亦強調:“仲景之六經,為百病立法,傷寒雜病,治無二理,鹹歸六經節制。”但真能全面應用《傷寒論》理、法、方、藥來治療各種病症者,實屬罕見。

鄭欽安緊緊掌握《傷寒論》之精髓,於臨證中廣泛運用其方藥於各種病症之治療,卓有成效。著《醫理真傳》、《醫法圓通》、《傷寒恒論》三書,互相發明,渾然一體,不可分割,全是臨證經驗的總結,貫穿以陰陽為總綱,萬病不出六經宗旨,不出一元真氣的學術思想。

特重陽虛陰盛之闡發,達到登峰造極。善用大劑量姜、桂、附以回陽救逆,拯人于危。其于陽虛辨治所積累之獨到經驗,實發前人之所未發,乃祖國醫學之瑰寶,千古一人而已!

餘深服其理,運用亦多效驗。惜年代稍久,原書已少流傳,乃決心就平日學習所得及臨床經驗,對三書加以點校,並為之闡釋。《醫理真傳闡釋》、《醫法圓通闡釋》二書已先後問世。出版後,日本漢醫界亦來函讚譽,如東洋醫學綜合研究所所長矢數道明將此書收入《漢方臨床叢書》,東洋醫學會副會長伊藤良譽為“填補了日本研究漢醫史缺清代傷寒學派的空白”,並對其採用書中方劑治病取得療效而感謝。德國真仁堂康復中心去歲邀請前往講學。臺灣、香港學者,亦累函索書。國內識與不識者,承紛紛賜信或見訪,各方鞭策,時切於心。

國務院前古籍整理領導小組組長李老一氓,備加鼓勵,叮囑務必完成三書闡釋,俾鄭氏三書成一完璧。因年事已高,且預為《傷寒恒論》題簽。殷殷期許,不敢稍忘。三年來,未遑寢息,反復考訂、修改,現已付梓,庶可稍慰李老在天之靈。

《傷寒恒論》(光緒二十年,即西元1894年刊行)鄭氏自序雲:“余閱原文,頗有領悟。茲將原文逐條一一剖析,不敢與前賢並駕,但就鄙見所及,逐條發明,雖不敢雲高出手眼,此亦救世之本心,聊以補名賢之不逮。”通觀全書,不因襲陳說,能獨抒己見,對原文疑似之處,加以糾正,而無曲解臆斷之嫌。其最大特點是將條文緊密扣合臨床實際,切實說理,將理論與臨床密切結合起來,指導辨證、治療。如太陽中篇13條:“咽喉乾燥者,不可發汗。”鄭氏說:“凡咽喉乾燥之人,津液已傷,豈可再行發汗以重奪其液乎?有因下元坎中真氣衰微,不能啟真水上升而致者,法宜扶陽;有因邪火灼其津液而致者,法宜清潤;有因寒水逆於中,阻其胃中升騰之氣而致者,法宜行水……”他分析了各種不同情況,並示人在臨證中細心察之。又說“若此等證皆非發汗所宜。”這樣從臨症實際情況來論證,對治病多所啟迪,于古醫學家中未多見也。又如少陰後篇13條:“少陰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鄭氏認為:“按少陰病而至四逆,陽微陰盛也,其中或咳、或悸者,水氣上幹也;小便不利者,陽不化陰也;腹痛下重,陰寒之極也。法宜大劑回陽為是,而此以四逆散主之,吾甚不解。”足見鄭氏不限於前人所說,敢獨抒己見,對原文疑誤之處進行辯證,並提出治法,更補仲景之所未及。

惜《傷寒恒論》文筆既簡,脫落亦多,臨應活用,尚待發明;且未列方藥、方解,檢閱亦多不便。今加以點校、闡釋,補明方藥,並將藥性及其應用範圍逐一講明,並參以五十年來臨證經驗以印證之。旨在古為今用,推陳出新,且欲保存原書全貌使之廣泛流傳,於其所不知者,則付缺如,以俟後之醫者研究。加之學殖荒疏,錯謬之處,在所難免,尚乞海內方家,不吝指正。

我與巴蜀書社人士素不相識,但他們不隨俗風,不計經濟損失,高瞻遠矚,以宏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為己任,精心編輯審核,前幾年已將我闡釋的《醫理真傳》、《醫法圓通》先後付梓版行。今《傷寒恒論》闡釋甫殺青定稿,即由責任編輯接手編輯,以期早日問世。並在適當時候擬將三書結集合訂為一冊擴版精印以饗廣大讀者,這種舉措,感佩固不僅作者一人而已也。

這套書編寫過程中,承蒙原中國中醫學會副會長、北京中醫學院教授任應秋諄諄囑余整理發揚鄭氏醫學;原全國政協委員廖老沫沙題簽;知名學者老友王利器教授為鄭欽安撰傳;原西北大學校長老同學郭琦教授,以及成都中醫學院原副院長、研究員侯占元,成都中醫學院教授郭子光、戴佛延,老友余行達教授,四川華西中醫藥研究所吳傳先所長的關懷和支持,謹此表示衷心感謝。

鄭氏三書之闡釋,前後歷時十五年,本書亦屢易其稿。余妻張賜金長期從事中學語文教學,每一稿成,必先與之探討修訂,深得啟迪裨益;小兒高龍、高驤參與收集、抄寫,亦多進益,當勉其潛心學習,以承家學。

唐步祺于成都槐樹齋1993年11月30日

凡例

一、本書根據鄭欽安所著《傷寒恒論》原文,逐條闡釋,以繼承和發揚為原則,旨在為臨床者之實用。

二、鄭書編列次第,其條文係遵舒馳遠《再重訂傷寒集注》(舒氏篇目悉按喻嘉言《尚論篇》,故是書篇目,一一遵之而未易)。惟條文錯亂,多與《傷寒論》原書不符,現據1959年中醫研究院所編《傷寒論語譯》本校對,將鄭書每條正文結尾“原文”二字後,以阿拉伯數字序號表示出該條文在《傷寒論》原著中次序,以便讀者對照檢索。

三、《傷寒論語譯》本有《辨霍亂病脈證並治篇》及其它條文,但舒馳遠、鄭欽安之書俱無,本書為鄭書闡釋,故亦不例,但在書末依次錄出,以供參考。

四、原書條文後,未列方劑,筆者為之補出,作了方解及應用範圍,並附畢生經驗,以資驗證。

五、對原書詞義未清之處,專立注釋一目,生僻字給出中文拼音及直音。為便閱讀,採用頁末注方式。

六、校勘一般不出校語,以“()”標明錯文、脫文、或衍文,校改後之正字或補入者,則用“〔〕”標出。

七、原書有少許眉批,不便橫排,改寫在原文之後,闡釋之前。

又各方煮服法“右幾味”的“右”字,亦因橫排,改作“上”字。

傷寒恒論卷一

太陽上篇

凡風傷衛之證,列於此篇,計五十三法(據舒本校增)

一、太陽為之病,脈浮①,頭項強痛而惡寒②原文1(序號為《傷寒論》398條原次序,全書同)。

①脈浮:浮象淺表,輕按即得,指邪初入也。

②頭項強(jiàng匠)痛:即頭痛項強之意,謂頸部有牽強不適之感。項指頸之後部。惡(wù務)寒:畏寒怕冷。

鄭論:按太陽本氣主寒水,太陽統周身皮膚,毛竅、營衛、百脈,經絡,為一身綱領。毛竅乃太陽寒水氣化出路㈠,一切外邪之來,必由毛竅而始入內,出入兩字,乃邪正機關,萬病繩墨。脈浮者,指邪初入也;頭項強痛者,指邪犯太陽地面經絡也;惡寒者,指太陽本氣受病也。惡寒二字,乃太陽提綱,認證眼目,知得惡寒二字,無論一年四季為病,只要見得病人現有頭、項、腰、背強痛,惡寒、發熱,即按太陽法治之,毋得拘於時令,而有失經旨也。

㈠氣化二字有兩說:從毛竅而出者,輕清之露也;從下而出者,重濁之汁也。故太陽有傳經、傳腑,皆在這氣化上探求(頂批)。

【闡釋】本節乃太陽病的脈證提綱。以後凡提“太陽病”三字,就有這些脈證的出現。太陽病是外感病的初期階段,其病在表。鄭氏提出“氣化”二字,乃傷寒書一部的真機,以及知得惡寒二字,無論一年四季為病,……毋得拘於時令,而有失經旨也,確有精卓之見。太陽經脈循行的部位,上額、交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連風府,故邪客其經,必令頭項強痛也。而頭痛之部位在後,與陽明頭痛之在前,少陽頭痛之在兩側,有明顯區別。本條所說惡寒,包括惡風在內,又往往與發熱並見。然惡寒與發熱雖都是表證的主要徵象,而惡寒尤為太陽表證的辨證要點。

二、病有發熱惡寒者③,發于陽也④;無熱惡寒者,發于陰也⑤。發于陽者七日愈,發于陰者六日愈,以陽數七,陰數六故也。原文7

③病:此處指太陽病。

④陽:指太陽。

⑤陰:指少陰。

鄭論:按太陽風傷衛證,發熱、惡風、自汗。(傷寒)〔寒傷〕營證,發熱、惡寒、無汗。此言病發于陽,指太陽也;太陽底面,即是少陰,病發于陰,指少陰也。若專指太陽營衛之陰陽,則與太陽風、寒兩傷病情不符。餘每臨症,常見獨惡寒身痛而不發熱者,每以桂枝湯重加附子,屢屢獲效,以此推之,則病發于陰,確有實據。至所言六日、七日者,是論陰陽之度數說法也。

【闡釋】此節鄭按與歷代注家專指太陽營衛之陰陽有所不同。病發于陽,指太陽也。太陽底面,即是少陰,病發于陰,指少陰也。若專指太陽營衛之陰陽,則與太陽風寒兩傷病情不符。隨即舉出其臨症常見獨惡寒身痛而不發熱者,以桂枝湯重加附子而獲效。筆者治惡寒身痛而出冷汗不止者,常用桂枝湯加附子、黃芪治之,數劑即愈。

三、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①,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原文8

①頭痛:下應有惡寒、發熱、項強等症狀,單舉頭痛是一種省文。七日以上自愈:這是指太陽經已經行完之故。

鄭論:按此條言邪傳七日自愈,各經皆能分消其勢也。設若未盡,又複遞傳,針足陽明,預泄其氣機,邪自無複傳也。

【闡釋】舊說傷寒日傳一經,由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但此說前人已舉出其謬誤。鄭氏在《醫理真傳》、《醫法圓通》兩書中亦指斥其非,並非一日二日挨次相傳,曰行則與傳不同,是指本經,而非他經矣。至於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周禹載謂應針趺陽穴,陳修圓認為應針三裏穴,可供臨證選用。但承澹盦言趺陽穴不可用,足三裏比較切於實際,以太陽病頭痛發熱等證,其血液大多奔放於表層與上部,“三裏”一針能引血壓下降,頭部充血即趨下行,而頭痛可愈,腦係之壓迫遽減,生理機轉可為之一變而汗出熱解。承氏經驗,當取“頭維”、“足三裏”、“內庭”諸穴,可確實收效於俄頃。

四、太陽病欲解時,從巳至未上。原文9

鄭論:此言風寒之輕者也,逢太陽旺時,亦可自解也。

【闡釋】太陽為陽中之陽,而一晝夜之中,從巳時至未時,即上午十時至

下午二時,是陽氣最旺之時,所以太陽病不論自愈或服藥而解,都可以借助于陽氣旺盛之時,這是古人從臨症經驗積累而獲得的結論。

五、欲自解者,必當先煩,〔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必)解(也)。原文116後段

鄭論:凡病欲解,胸中自有一段氣機鼓動,先煩二字,即是鼓動機關,此間有自汗而解,戰汗而解,狂汗而解,鼻血而解,從何得知,得知於脈浮耳。設脈不以浮應,又不得汗,其煩即為內伏之候,又不得以欲自解言也。

【闡釋】鄭氏在序中即說:“總之論其原文,發明聖意,即前後錯亂,而原文終在也,學者亦不必論長論短則得也。”(以後此種錯亂甚多,不再引鄭氏原文)本條原列在116條最末一段,鄭氏移在此處,是承接前條之意。煩是正氣抗邪氣,欲作汗的先兆,邪正相爭故煩,脈浮是邪在表的確據,故知汗出必解也。

六、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①,名為中風②。原文2

①脈緩:王冰說:“緩者,緩縱之狀,非動而遲緩也”。即應指柔和。

②中風,即現在的傷風,與後世方書所載猝然暈倒。口眼喎(wāi歪)斜的中風不同。

鄭論:按太陽既為風邪所傷,風為陽邪,衛為陽道,兩陽相搏,拂鬱而熱生,故見發熱,風邪擾動,血液不藏,隨氣機而發洩於外,故見自汗,脈緩二字,指此刻正未大傷,尚得有此和緩之狀,是亦病之輕淺說法也。

【闡釋】本條指出太陽病中風的主證主脈。中風、傷風、感冒,名稱雖異,但都是外感風邪,卻是一致的,不過有輕重之不同。《證治要訣》說:“輕則為感,重則為傷,又重則為中,故《傷寒論》中的中風證,是傷風的重證,後世的感冒乃傷風中的輕證”。從而可以明確此條之中風,與《金匱》中風曆節篇之中風不同,與後世雜病中的猝然僕倒,口眼斜的中風,其涵義則迥異,絕對不可以混為一談。

七、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③,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④,淅淅惡風⑤翕翕發熱⑥,鼻鳴幹嘔者①,桂枝湯主之②。原文12

③陽浮而陰弱:浮脈主風,陽也、表也,表邪實而裏必虛,則陰自弱。簡言之,即脈象浮弱。

④嗇(sè瑟)音:形容怕冷畏縮之狀。

⑤淅(xī希)淅,風聲,如冷雨寒風侵入肌膚的感覺。

⑥翕(xī吸)翕,病人自覺發熱的情況,好像羽毛披複在身上一樣。

①鼻鳴:鼻中窒塞,氣息不利而發出的鳴響。嘔而無物謂之幹嘔。

②主之:《傷寒論》文中凡言某湯主之,表示為最適當的首選方劑。宜某湯,表示類方中較適當的方劑,與某湯,表示無十分適當方劑,可試與之(以後上述諸種情況仿此,不另作注釋)。

鄭論:按陽浮陰弱四字,諸家俱以寸浮尺弱為定論。餘細繹斯言,浮脈主風、陽也、表也,表邪實而裏必虛,則陰自弱。風邪已據陽分,蹂躪于中,陰不敢與之抗,俯首聽令,血淮隨氣機而外泄,故曰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淅淅、翕翕,是形容病有難開、難闔、難解之狀,至鼻鳴幹嘔四字,係屬陽明,當于桂枝湯內加(甘)〔幹〕葛、半夏,方為合法。

【闡釋】本條是桂枝湯證的脈象和證狀。鄭氏釋本條謂:“浮脈主風,陽也、表也,表邪實而裏必虛,則陰自弱。至鼻鳴幹嘔,係屬陽明”。此不同于過去諸家之注,是有見地的。至嗇嗇、淅淅、翕翕,是說明惡風、惡寒、發熱同時並見的形容詞。

桂枝湯方(校補)

桂枝三兩(去皮)芍藥三兩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上五味,口父咀三味③,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④,去滓,適寒溫⑤,服一升。服已須臾,歠熱稀粥一升餘⑥,以助藥力。溫複令一時許⑦,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⑧,不可令如水流離,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後服,不必盡劑;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後服小促其間⑨,半日許令三服盡。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觀之⑩。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乃服至二、三劑。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11、酒酪12、臭惡等物。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桂枝湯乃《傷寒論》之首方,為仲景群方之冠,乃滋陰和陽,調和營衛,解肌發汗之總方也。桂枝配芍藥,是於發汗中寓斂汗之旨,和營中有調胃之功。生

③口父(fǔ甫)咀:古代煎藥,先將藥料切碎為末,好像經過咀嚼似的,稱之為口父咀。

④微火:取和緩不猛之火力,使不沸溢。

⑤適寒溫:使冷熱適當。

⑥歠:同啜,大飲也,就是大口喝之意。

⑦溫複:複蓋衣被,使周身溫暖,以助出汗。

⑧漐(zhí直)漐:形容微汗潮潤之狀。

⑨小促其間:縮短服藥間隔時間。

⑩周時:一日一夜二十四小時之意。

11五辛:《本草綱目》載:大蒜、小蒜、胡荽、韭、芸苔為五辛。

12酪:指動物乳類。

薑味辛,能助桂解肌泄邪。大棗味甘,能佐芍和營益陰。甘草甘平,調和諸藥,安內攘外,配伍最佳,故取效大。柯韻伯謂:“凡頭痛發熱,惡風惡寒,其脈浮而弱,汗自出者,不拘何經,不論中風、傷寒、雜病,鹹得用此”。近代有醫家詆毀本方者,咸謂古方不能治今病。本方之能治今病,已為臨床所證實。茲舉近代傷寒學家惲鐵樵對用本方之標準,以供參考。其謂:“太陽病發熱,形寒、頭痛、項強、口中和,汗自出,始可用桂枝湯。口中和就是舌面潤,舌質不絳,唇不幹絳,不渴。如其口渴,舌幹、唇絳,即是溫病,桂枝是禁藥。”故桂枝湯之可用不可用,在辨證之確切與否,誠所謂差之毫釐,失之千里矣。鄭氏在《醫法圓通》中說:“桂枝湯一方,乃調和陰陽,澈上澈下,能內能外之方,非僅治仲景原文所論病條而已”。隨即指出“今人不明聖意,死守陳法,不改變通,由其不識陰陽之妙,變化之機也”。接著提出“桂枝湯方,原不僅治一傷風證,凡是太陽經地面之病,皆可用得。”並將經驗病形,列出十條:(1)治胸腹痛,背亦徹痛者,(2)治通身寒冷;(3)治小兒角弓反張,手足抽掣;(4)腦後生瘡;(5)治周身皮膚作癢,時而惡風;(6)治足跟痛,痛徹腰股;(7)治小兒兩腮腫,發熱惡風;(8)治小兒發熱痘出;(9)治婦人妊娠惡阻;(10)治發熱、惡風、下痢,日數十次。筆者師法鄭氏,除用本方加減治療上述諸病外,用以治傷風咳嗽,以及長期低熱症,均獲滿意療效;合玉屏散以治流行性感冒,有立竿見影之效。

近人用本方加減治鼻炎、多種皮膚病,療效不錯,主要是協調營衛的作用;又治風寒之邪內閉而足腫痛,痛徹腰股,或關節肌肉風寒痹而有汗者,均可用本方治療。

八、桂枝本為解肌①,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之〕也,(須當)〔常須〕識此,勿令誤〔也〕②。原文16後段

①解肌:就是解散肌表之邪,也屬發汗的範疇,但與開表發汗不同。

②“識”:此同“志”,記也。

鄭論:此條明言桂枝湯,乃解太陽風傷衛之證,非治脈緊寒傷營者所宜。故曰:(須當)〔常須〕識此,勿令誤。是教人辨明營衛風寒用藥界限也。原文不知何故,稱桂枝本為解肌,肌肉屬陽明,非桂枝所宜,必是後人之誤,應當削去解肌二字,而曰桂枝湯非脈浮緊者所宜,何等直切也。

【闡釋】本條是《傷寒論》16條後半段,鄭氏作為單獨一條處理,並雲應當削去“解肌”二字,似有未當。桂枝湯的作用是和營解肌,適用於汗出惡風的表虛證。如果脈浮緊,發熱而汗不出的表實證,就不能用此方,而麻黃湯則為對證之方也。

九、凡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吐膿血也。原文19

鄭論:按桂枝湯本調和陰陽之祖方,何得雲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吐膿血也。當其時,胸中或有火逆,或有痰逆,或有鬱熱,得桂枝辛溫助之,上湧而吐,理或有之。然亦有吐仍屬佳兆者,理應細辨。設無火、痰、鬱熱諸逆,以後服之,未定吐膿血,學者切勿執此,當以認證為要。

【闡釋】桂枝湯辛溫助陽,是太陽中風的主方。設病非風寒,或陰虛而內熱素盛,皆不能服。如誤服桂枝湯,勢將引起火熱益甚,熱盛則湧吐,甚則以後有吐膿血的可能。柯韻伯說:“桂枝湯不特酒客當禁,凡熱淫於內者,用甘溫辛熱以助其陽,不能解肌,反能湧越,熱勢所過,致傷陽絡,則吐膿血必也”。至於條文中的“吐”字和“必吐膿血”句,均當活看,主要應看誤治的程度輕重來決定。若既吐膿血,則可按《金匱·嘔吐篇》所說:“不可治嘔,膿儘自愈”。

亦可用桔梗甘草湯排膿解毒,《千金》葦莖湯去瘀生新,並可隨證加入銀花、連翹、敗醬、魚腥草等清熱解毒之品。

十、〔若〕酒客病①,不可(以)〔與〕桂枝湯,得之則(吐)〔嘔〕,以酒客不喜(甜)〔甘〕故也。原文17

①酒客:指平素喜歡飲酒之人。

鄭論:按酒客有喜甜食者,有不喜甜食者,不得執一而論。若酒客病桂枝湯證,而此方遂不可用乎?此是專為得湯則嘔者說法也。

【闡釋】嗜酒之人,平素濕熱必重,雖患了脈緩汗出的中風證,不可用桂枝湯治療。因桂枝辛溫,能助其熱,甘草、大棗味甘,能助其濕,濕盛則中滿而嘔。如鄭氏所言:“酒客有喜甜食者,有不喜甜食者,不得執一而論”。事實上酒客亦有濕熱不甚,服用桂枝湯而不嘔吐。如濕熱素盛之人,雖不是酒客,亦要慎用。若酒客病桂枝湯證,可于桂枝湯方中加厚樸、杏仁治之。蓋厚朴苦溫以祛濕,杏仁之苦泄以清熱,濕熱去則不嘔也。

十一、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原文76前段

鄭論:病至水藥不得入口,必有寒逆、火逆、水逆之別。此則因發汗後,明係發汗過多,以致亡陽,不能鎮納濁陰,以致陰邪僭居高位,隔拒胸中,宣佈失職,氣機不得下降,故有此候,若更汗之,則中氣愈虛,而吐下更甚也,法宜扶陽、宣中、降逆為主。

【闡釋】此條原文係《傷寒論》76條之一段。此證胃陽素虛,夙有寒飲,發汗則傷其上焦之陽氣,故水藥不得入口,此為逆也。若更發汗,又傷其中、下焦之陽氣,中焦傷而吐不止,下焦傷而利不止。如鄭氏所言:“明係發汗過多,以致亡陽……若更汗之,則中氣愈虛,而吐下更甚也。法宜扶陽、宣中、降逆為主。”筆者在臨證中,常用附子理中湯加半夏、吳茱萸治之。

十二、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桂枝湯主之。原文13

鄭論:此即太陽風傷衛證之候,桂枝〔湯〕的方,茲不贅。

【闡釋】太陽經脈之循行,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從巔入絡腦,循項背而下。此節首提出頭痛二字,知外邪客太陽最高之處,故太陽頭痛,每在正中與頭後部,與陽明、少陽頭痛之部位不同。次言發熱、汗出、惡風等證,乃太陽中風的候,此經病由上而下,故先言頭痛,而次及項背也。其脈當為浮弱,舌苔當為薄白,桂枝湯乃適當之方也,

十三、太陽病,外證未解①,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原文42

①外證:指表證而言,表證所指者狹,外證所指者廣,實際並沒有大的區別。

鄭論:此條既外證未解,可以再汗,但脈浮弱,其正必虛,故不能助藥力以祛邪外出,余意當于桂枝湯內,或加飴糖,或加附子,方為妥當。

【闡釋】此條乃脈象浮弱,外證未解之治法也。若脈浮緊是為傷寒外證未解,又當用麻黃湯也。鄭氏指出其正必虛,于桂枝湯內,或加飴糖,或加附子,以助藥力祛邪外出,為其經驗之總結。筆者對於體虛之人,或產婦漏汗不止,外感風寒之邪,皆用桂枝湯加附子以助藥力,祛邪外出而愈。

十四、太陽病,發熱汗出者,此為營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者②,宜桂枝湯(主之)。原文95

②救:驅散的意思。邪風:內經所謂:虛邪賊風。這裏指作風邪解。

鄭論:此條明是太陽為風邪所傷,衛分邪實,營分正虛耳。

【闡釋】營衛在正常時,是相互協調的。太陽為風邪所傷,衛分邪實,故有汗;營分正虛,故無汗。弱言正氣虛,強謂邪氣實,即肌理不開,皮毛獨疏之謂。惟其營弱,故里汗閉而不出,惟其衛強,故表汗獨出也。故宜用桂枝湯救邪風之所傷,邪風去則衛氣和,汗出止則營自複。

十五、病人髒無他病①,時發熱自汗出②,而不愈者,此(為)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原文54

①髒無他病:指病不在裏之義。

鄭論:此條定是失于解表,不然,何得雲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耶?

【闡釋】時發熱,自汗出,頗似陽明,故曰髒無他病,以明其為表證也。《外台》雲:“裏和表病,汗之則愈”。本條先其時發汗則愈,係迎其氣機而導之之意也。

十六、病常自汗出者,此為榮氣和③,榮氣和者,外不諧④,以衛氣不共榮氣諧和故(所)〔爾〕⑤;以榮行脈中,衛行脈外,復發其汗,榮衛和則愈,宜桂枝湯(則愈)。原文53

②時發熱自汗出:指間歇性發熱,自汗出。

③榮氣和:榮不病也。

④外不諧:外是“衛”的代稱,即衛失調。

⑤諧和故爾:指衛氣與榮氣不協調。

鄭論:按病常自汗,似不專主太陽榮衛不和,如果屬太陽榮衛不和,亦必有惡風、畏寒足征。茲雲自汗出,其中有素稟陽虛,或多言,或過用心,或稍勞動,而即自汗出者,皆在不足之例,尚敢輕用桂枝湯乎?此條大抵專主榮衛不和說法也,學者宜細求之。

【闡釋】本條榮衛不和,不是由於外受風寒所致,而是由於榮衛本身不能互相協調的自汗出,不論是衛強榮弱或衛弱榮強,仍宜桂枝湯治療。但鄭氏深一層指出有素稟陽虛,或多言,或過用心,或稍勞動,而即自汗出者,皆在不足之例,不能用桂枝湯治療,值得我們臨證時審慎。然則如何治之,筆者認為鄭氏所訂之補坎益離丹為合拍之方。

十七、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⑥,卻與桂枝湯〔則〕愈。原文24

⑥風池:穴名,在腦後(腦空穴外)發際中,在枕骨斜方凹陷中,足少陽膽經穴。風府:穴名,在項後入發際一寸,在枕骨與第一頸惟之間,是督脈經的穴位。

鄭論:此條明言解表未透,邪未遽出,故見煩,刺風池風府穴者,泄其邪熱,仍以桂枝湯,俾邪盡出無遺,故自愈也。

【闡釋】太陽中風證,治以桂枝湯,病不解而反煩者,此藥力未達,煩者,為正邪相爭之現象。經雲:大風頸項痛,刺風池。又曰:風從外入,令人振寒,汗出頭痛,身重惡寒,刺在風府。此刺法之所本也。刺法所以泄其邪勢,然後再服桂枝湯,俾邪盡出無遺而愈也。

十八、風家表解①,而不了了者②,十二日愈,原文10

①風家:凡“家”字俱皆指宿病而言,此處應作太陽中風傷寒看。

②不了了:就是不清楚、不爽快之意。

鄭論:既稱表解,邪已去矣,應當清爽如常,此則不了了者,是邪去而正未複也。延至十二日者,侯正氣漸漸複還也。

【闡釋】表解還有不爽快的感覺,一是餘邪還未全清,一是正氣尚未全複,而預計十二日愈者,經盡之時,餘邪盡,自然愈矣。亦有教人不必服藥,當心靜養就可漸漸痊癒的意思。本論中的日數,多是約略之詞,必須靈活的領會其精神實質。

十九、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裏證③,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④,五苓散主之(多服暖水,汗出愈)。原文74

③有表裏證:表證指發熱、惡風、汗出、脈浮等;裏證指煩渴欲飲水,小便不利、水入即吐等。

④水逆:胃有停水,水氣不化,渴欲飲水,水入即吐的意思。

鄭論:此條既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裏證,應有表裏證形足征,方為確論。況病形所見,全是太陽腑證,觀於用五苓散方,是獨重在太陽腑分一面,並未道及表證一面,原文何得稱有表裏證也。裏證即太陽腑證也,即言外邪入腑,何等直切。況此刻病現飲水入口即吐,是因太陽之氣化不宣,中宮之轉輸失職,氣機升多降少,以致上逆而吐,用五苓散多服㈠,俾太陽之氣化行,水道通,氣機下降,自然逆者不逆,而吐者不吐也。學者宜細繹之。

㈠多服二字,定教人不可見其吐而遂不與之服也。

【闡釋】本條中風發熱,六七日經盡不解,此即表證;渴欲飲水,邪傳裏也,此即裏證。鄭注何得謂病形所見,全是太陽腑證?至鄭氏所言太陽之氣化不宣,中宮之轉輸失職,氣機升多降少,以致上逆而吐,五苓散和表裏,散停飲,故治之而愈,這是正確的。又原文五苓散主之後有“多服暖水,汗出愈。”舒本亦有此七字。但《傷寒論》原文無此七字,此係五苓散方後所載,舒、鄭二氏竟移于原文之後,不識何故?

二十、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幹,煩(燥)〔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與之)〔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①,五苓散主之。原文71

①消渴:形容渴飲不止的意思。《金匱》上的消渴是飲多少,小便多少,屬於一種病名。本條之消渴是形容口渴甚,是一種症狀,二者不可混同。

鄭論:按太陽既發汗後,複見大汗出,汗為血液,血液過傷,胃中失養,故胃幹,津液不能上下交通,故煩(燥)〔躁〕不得眠,欲得水飲者,少與之,令胃和則愈。蓋水亦陰也,土燥得水以潤之,自然燥者不燥,而病自見其愈也。若見小便不利,微渴者,是血液亡於外,而氣化失於內也,主以五苓化太陽之氣,氣化一宣,則水道通,裏氣暢,升降不乖,病焉有不愈者乎?

【闡釋】此節乃發汗傷津,胃與膀胱之救治不同也。鄭氏謂:“汗為血液,血液過傷,胃中失養,故胃幹。”此處稱汗為血液,不能是一般所指之血液,而為一種不能養榮之津液。胃中津液受損不足者,以致煩躁作渴,只須飲水以和胃氣則愈,非五苓散證也。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此膀胱氣化不行也。

膀胱為太陽之腑,脈浮微熱,太陽之表邪未盡,故用五苓散兩解表裏,小便利則水去渴止。用散而不用湯者,取藥性直達於下也。

五苓散方(校補)

豬苓十八株(去皮)澤瀉一兩六銖白朮十八銖茯苓十八銖桂枝半兩(去皮)上五味,搗為散②以白飲和服方寸匕③,日三服,多飲暖水,汗出愈,如法將息。

②散:將藥製成粉末,叫做散。

③白飲:即米湯。方寸匕:是古代食具之一,曲柄淺鬥,狀如今之羹匙。《名醫別錄》雲:“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不落為度。”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本方功專利水,乃化氣行水之劑。《傷寒論》太陽腑分之主方也。茯苓甘溫,助陽益脾,淡滲利竅,除濕,色白入肺,瀉熱而下通膀胱。豬苓甘淡,入肺而通膀胱,利便行水與茯苓同。澤瀉甘淡微鹹,入膀胱,利小便,功專祛濕行水。三者皆有導水下行,通行小便之功。益土所以制水,故以白朮健脾去濕。最妙在桂枝一味,化膀胱氣機,使膀胱津液得以通調,外則輸津於皮毛,內則通行于上下,自然小便利,口渴除。觀方後雲:“多飲暖水,汗出愈”,則本方不但有利水之功,且有發汗作用;要知如五苓散者,也可為太陽經腑兩解之方也。本方現多改作湯劑。至於本方之應用,《傷寒論》列為太陽腑證之主方,治療口渴、小便不利、膀胱蓄水、表裏上下同病。鄭氏在《醫法圓通》中更用以:(l)治大便瀉水,而小便全無者;(2)治頭暈、咳嗽、嘔吐、腹脹、小便短;(3)治霍亂吐瀉,思飲冷水者。以上三症,本非此方所治之病,因其有無小便及小便短的證狀,故能治之而愈,可謂善於運用成方。筆者曾用此方治腹水脹滿。患者腹部脹滿,食欲不振,食後脹滿更甚,雖口幹而不思飲水,小便短少,人困無神,舌苔白膩,脈沉數而滑。此脾失健運,氣化不行,水濕阻滯,用五苓倍桂、朮,再加上桂以化膀胱之氣,氣行水即行,加椒目專行水道以消水脹,而腹脹之症即愈。又傷濕咳嗽之症,肌肉隱黃,頭眩,痰涎及泡沫痰特多,脘中不暢,有時嘔吐清水,身體倦怠,小便不利,口中津液多,雖渴不欲飲水,舌苔白膩,脈沉細而滑。係因膀胱氣機不利,濕邪反上幹清道而咳,則須以滲利為主,五苓散加味治之。痰飲咳嗽其根本由於水飲所致,祛其水飲則咳嗽自愈,如中腹脹滿,上氣喘逆,二便不利,或四肢俱腫者,此為痰水壅滯,五苓散能上下分消其痰水,治之而愈。近人加減推廣應用本方,凡屬津液運行失調的病症,均可以用此加減施治而獲效。

二十一、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①,頭眩身瞤〔動〕②,振振欲擗地者③,真武湯主之。原文82

①心下悸:即心下築築跳動。

②身瞤(shùn順)動:即全身筋肉跳動之意。

③振振欲擗(pǐ匹)地:就是站立不穩,搖搖欲墜的樣子。

鄭論:按發汗原是解表,表解自然熱退,乃不易之理,今汗出而熱仍然,所現種種病形,非表邪未透之征,卻是亡陽之候,必是因發汗過度,傷及腎陽。太陽底面,即是少陰,此際發熱者,陽越於外也,心下悸,頭眩身瞤者,陽氣外亡而群陰僭上也。振振欲擗地者,陽欲藏而不得也。夫先天之真陽,喜藏而不喜露,藏則命根永固,露則危亡立生,主以真武湯,是重藏陽之意也。

【闡釋】鄭氏所按,大有卓見,與成無己、張隱菴、陳修圓等之注“仍發熱”為邪氣未解也,太陽之病不解也等不同。鄭氏說:“所現種種病形,非表邪未透之征,卻是亡陽之候,必是因發汗過度,傷及腎陽。太陽底面,即是少陰,此際發熱者,陽越於外也,心下悸、頭眩、身瞤者,陽氣外亡,而群陰僭上也;振振欲擗地者,陽欲藏而不得也。”實即發汗過度,損及腎陽,主以真武湯,是溫經複陽之意,使陰氣不上逆為病也。(真武湯方,載少陰篇)

二十二、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①,其人惡風,小便難②,四肢微急③,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原文20

①漏:滲泄不止的意思,在這裏形容汗多。

②難:不通暢的意思。

③急:拘急,即屈伸運動不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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