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每年的10月31日是万圣节,我们商场在此之前将大量出售各种和该节日有关的商品。万圣节过后,我们必须在48小时内将原来所有陈列的万圣节商品换成圣诞节的商品。因为圣诞节就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到来,公司不愿意耽误一天的时间。这是一项工作量极大的工作,要求调动商场的所有人力物力,通宵达旦地去完成这个任务。
他叫汤姆斯,主管卖场一部的副总经理,他带领15名员工,在夜晚完成今年这项工作。第一天晚上过去了,我在大清早就来到商场检查圣诞节商品的上货和陈列情况。我告诉汤姆斯,我觉得他的进度太慢,本应该完成一半的工作,才完成了四分之一。我问他有何安排,他说他已从其他部门调动了更多的人手,我告诉他,明天早上是最后期限。他再次向我保证:他一定按时完成任务。
第二天早上,本来该我休息,但我想到商场来看看。我一来到商场就直奔圣诞节部,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里至少还有20%的货架是空的。更不可思议的是,汤姆斯以为我不会来商场,所以和其他员工已经离开了商场。我问值班的副总经理,汤姆斯离开前怎么说的,他说,汤姆斯说昨晚几个人没有到,他们准备今天晚上再来完成剩下的工作。
我对汤姆斯的行为感到非常失望。我把部门经理和副总经理全部召集起来,讲明了必须立即完成圣诞节商品陈列的重要性。我要求他们从各部至少抽出一个人来援助圣诞节部,并指定一个副总经理负责。然后,我给汤姆斯打了电话。要求他迅速到商场来一趟,我有重要事情和他交谈。在他到达商场之前,我已叫人事经理准备好了给他的最终警告。
我把汤姆斯叫到我的办公室,问他为什么没有像他承诺的那样把任务完成。他告诉我,昨晚两个人请病假,一个人车子坏了。所以他缺了三个人。他们连上两个夜班,都很累,效率也很低。他就让他们都回去休息,今晚再来完成剩下的工作。他说他感到很抱歉,但没有其他的选择。
我开诚布公地对他说,在这项工作的整个过程中,他计划不周到,低估了工作量,缺乏补救计划和必要的交流,所以导致时间上的拖延。我拿出了“最终警告书”,上面写道:“汤姆斯没有按时完成公司的任务,是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现予以最终警告”。我建议他:“一,应该实事求是地估计该项工作,调动更多的人手,确保第一夜至少完成50%以上的工作;二,当第二天晚上缺少三个人时,他应该和值晚班副总经理联系,请求上晚班员工的支持;三,他应该通知第二天上早班的人提前到达商场,来帮助他完成圣诞节的上货任务;四,他应该对所有上夜班的员工讲清楚,不完成任务就不能离开。”我问他对这“最终警告”有什么意见,他说他没有把问题看得这么严重,认为迟一天早一天关系不大。但现在意识到了这是公司的规定,他应该不折不扣地去完成。我真诚地告诉他,给他最终警告并不是对他的惩罚,而是一个帮助他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工具。我相信他通过此事后,他会更加慎重地去对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