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到美国的中国人,都有这样一种感受:美国的法律多,律师多,赔偿多。记得我初来美国时,和朋友们经常进行“自由”、“法制”和“责任”的辩论。是的,美国是个自由的国家,但同时,美国又是一个法制国家。
波斯顿唐人街的一个中国食品加工厂,因雇佣无身份的员工而触犯移民法,被美国移民局重额罚款,老板因无法支付罚金而被迫破产;新泽西州一家中国餐馆,因扑杀野鸭违犯动物保护法而关门;休士顿一位中国酒店的老板,因出售含酒精饮料给不足二十一岁的一位年轻人,而违犯酒精饮料管理法被罚款和停业整顿;紐约一家中国按摩店老板因暗地从事娼妓活动,严重违犯美国“严禁娼妓法”而立即被送到法庭;一位中国朋友因房前的人行道上有几块砖头,让邻居散步时摔倒而被告上法庭,法庭判处那位朋友向邻居赔偿所有医疗费用,和因不能上班而带来的工资损失……
一位在美国生活了近三十年的中国教授曾这样说:越有自由的地方,往往就越没有自由。因为自由是相对的,自由是有空间的,更重要的是:先有了责任再才有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