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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辉姑娘 当前章节:14957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3:25

她想了想,摇了摇头:“其实,没有什么大的原因,都是小事。”

她做他的秘书第一年,因为给他出去买饮料,被小偷划了包,家门钥匙和钱包都丢了。她强忍焦虑赶回去给他送饮料。他知道此事后哦了一声,并没多问,照常加班工作到下半夜才结束。她凌晨到家,找不到修锁人,只得在门外蹲了半宿,天亮了才跟邻居借了钱找人撬开门。

她的奶奶去世,得知消息那一天,她在陪老板跟外商谈判,她不敢影响工作,只好在午饭时躲在休息室的角落里偷偷哭。他还是看见了,问清原委后,说节哀啊!拍拍她的肩膀,然后让她帮他把合同取来。

他去某大学演讲,主办方拿来盒饭,她正巧去工作,回来发现饭菜都没了。他一脸茫然地说:啊?我忘记你没吃过了,让人都扔了。

她病了,在家里躺着,他给她打来电话说工作的事。她实在支撑不住,委婉地说:“老板,我实在没力气说话了。”那边停顿一刻,说:“哦,那我们发短信说吧。”

她在他身边工作了八年,她清晰背得出这个人的生日、血型、星座、住址、电话、饮食喜好……可有一次访问中主持人无意间问起他,秘书是哪里人。他想了半天,迟疑着说:河南吧……下了台他问她:“我说对了吗?”她笑,说错啦,我是山东人。他也笑,却没看出她笑里的苦涩。

她要结婚买房子,首付差八万块,借遍亲友,却从未向老板开口。她知道即使开口他也不会有任何表示。他认为她只是他的秘书而已——尽管她为他工作的时间和精力,甚至曾经超过为她的男友和家人。”

“工作不该有感情,但亦有人情,需要起码的维系。人与人之间如果隔了一百步,我辛苦走了九十九步,对方却连一步也不愿走,我也会放弃走出那最后的一步。不如花些心思,重新找一个愿意走五十步的人再合作。”

人情不是维系关系的唯一准则,然而却一定会是影响结果的准则之一。一句问候、一份手信、一次探望、一次站在对方立场的着想,反映的是珍惜与体谅。大事体现工作能力与工作资历,点点滴滴的小事,才是长久合作的坚实基石。

一对情侣,男生与女生在一起三年,却在第四个年头分了手。

男生不解,去问女生原因。女生说:因为这三年你送我的生日礼物。

男生费力地回忆着这三年女生的生日他究竟送了什么礼物。第一年,她过生日,他送了她一块手表。在此之前,她从没戴过手表,因为觉得又沉又热,很不习惯。他送了,她不好拒绝,只能收下,但从未戴过。

第二年,他送了她一只钱包,高兴地对她说:“你看,是国际名牌的钱包,我上次出差去香港特意买的,你很喜欢吧?”她笑了笑,没有告诉他,这只钱包是去年自己帮另一个朋友选来送他的生日礼物,连缎带的颜色都没有变,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第三年她的生日,朋友们欢聚一堂。有人送她最爱吃的糖果;有人送她心仪很久的玩偶;有人送八音盒,里面是她最常听的钢琴曲……他则送来一束鲜花。她说谢谢,然后收下——她没有说出口的是,彼时她已经陪伴他三年,他却完全不知她对花粉严重过敏。

她说:“你看,三个生日,已经足够证明很多东西。手表代表你对我不了解,钱包代表你对我不真诚,鲜花则代表你对我不关心。这三点,难道还无法构成分手的理由吗?”

男生张口结舌,无言以对。

我家楼下有一间小花店,店主大约是很浪漫的年轻人,刚开业的时候,在店门外摆了一个大大的花瓶,还有一块纸牌子,上面写了一段话:“予人玫瑰,指留余香。如果你今天心情很好,经过这里时可以免费带走一朵玫瑰。”在花瓶里,插满了大朵的玫瑰,新鲜欲滴,漂亮极了。

过了几天,我再经过那里时,却发现玫瑰少了许多,而且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几朵,半开不开的,看起来破败得可怜。我忍不住去问店主原因,那个帅气阳光的小男生一脸沮丧。

“摆了几天花,每次放出去不一会儿,所有的花就都不见了。肯定是有人贪小便宜,顺手多拿几朵,甚至干脆抱一大束走,摆多少都不够拿的。”再过几天,我再经过那里时,发现免费花瓶已经没了。门外的纸板上也换了话,冷冰冰的一板一眼——

“玫瑰二十元一束,不议价。”

我们从未在意过生活中那些微小的伤害和疏忽,以为芝麻绿豆,无伤大雅。然而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正是那些积郁成怨,积怨成殇,才会最终导致走到分崩离析的那一天。

情感坚固如铁,情感也如履薄冰,在每一段关系中,我们自以为心中有底,其实却如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九十九步都安然无恙,殊不知潜藏的危险已越来越近,下一步就可能彻底崩盘。积累在天长日久,结束却可能在一念之间。

生活总归仁慈,留下一手复活赛的可能。近日听说前文中那对分手的情侣又有新进展,男生重新开始追求女生。这次他一改风格,先去女生闺密圈子里打听女生喜好;每天早上给女生送去她最爱吃的小笼包当早点;下班请女生看她最喜欢的文艺片,不再像以前一样只看自己喜欢的武打片;女生过生日时,他亲手给女生做了一只发卡,配的是她头发的颜色。

我们问女生是否重新动心,她笑得很甜蜜,说还需时间和考验。但对方的确已经开始学会如何与他人用心相处,这是很好的事情。

有心人卷土重来,日积月累,结局未必没有惊喜。只是在这加倍付出的过程中,才明白所有的失去并非一蹴而就,所有的得到也并非一日之功。

细节决定结果,细节说明珍惜,细节亦成就每一份天长地久。

若害怕失去,就不要轻慢每个细微之处。

爱,成于细微,亦失于细微。

4.无论多远,请找到我

如果我消失了,你会找到我吗?你说会的。

那么,你知道我在哪里吗?

发烧了,躺在床上整整两天两夜。病好以后才发现,手机因为没有充电关机了,一打开就有无数个未接电话。于是一个个回拨过去。

每个人都是相同的问话:“你怎么了?不上网也不开手机,根本联系不到你。”的确,座机电话除了父母没人知道,住处也很少有人来,朋友们大多约在饭店和咖啡厅,根本没有谁是可以熟门熟路登堂入室的。

关掉手机和电脑,还有几个人能联系得上你呢?

儿时有一位关系非常好的笔友。上学时在杂志上发表的文章被他读到,便来信希望成为朋友。自己也很喜欢他漂亮的字迹和幽默的语言,于是通信整整五年,写过的信足足塞满了三个抽屉。

上了大学,电子邮件开始盛行,大家都觉得手写信实在很“土”。那时不懂事,只觉得不能再被朋友们耻笑,便越写越少,终于断了联系。

这么多年,每每想到他,都会为自己年轻时的自私而感到惭愧和遗憾。我曾尝试过想要再次联系他,可每次寄出的信都如石沉大海。

他在遥远的南方,我们从未见过,此前通信的地址也只是他的学校,再打电话过去,学校已经拆迁,自然更无法寻人。这才明白原来一段自以为漫长又深刻的友谊居然脆弱到不堪一击,仅仅丢失了一张信纸,就注定天各一方。

一个男生跟我吐苦水,怨他大学苦追了三年的女孩:“送花送蛋糕送礼物,对她费尽心思,毕业突然说要去别的城市发展,销了电话号码,就再也联络不上。”

“你没她的联系方式?”

“只有手机号码啊,哦,还有她的寝室电话,可是她已经不在寝室住了啊。”

“你没去过她的家乡吗?或者与她的父母朋友没有联系?”

“……还真没有。”他纠结地抓着头发,“我为什么要跟她的父母朋友有联系?我追的是她,又不是他们。”

汶川地震时,有个小镇子上住着一对母子,父亲早逝,母亲教育儿子很严厉,儿子成年后为了不受约束坚持要搬出去单住。母亲为此很生气,两人闹得很不愉快。

地震发生那一天,儿子在自己家中被震醒,他侥幸冲出家门,发现整个镇子都成为了废墟。

他疯了一样的往母亲家里跑,到了那里,看见房子全塌了,一条街上堆满了瓦砾,到处是烟尘,根本分不出谁是谁家。

儿子连一秒钟都没犹豫,便开始找方位,挖废墟,救母亲。

当救援部队抵达时,他们震惊地发现,儿子居然凭着一个人的力量,在废墟中精确地测出了母亲所在的方向,在邻居的帮助下,救出了母亲。

当儿子被问到是怎么在毫无指导,也不曾听到呼救的情况下测准母亲方位时,得到的回答是:“我知道我妈爱午睡,那会儿她一定在卧室里休息,她卧室的门往哪边开,床头冲哪里,其他房间的构造……我心里都有数,所以一下子就找准了。”

“而且,不管我们怎么吵架,她也是我最亲的妈……”儿子有点腼腆,“我这里,有她,有感应。”

他的手始终放在胸口上,躺在床上的老母亲老泪纵横。

在国外一次中学生野外生存夏令营中,一位学生不小心摔落断崖。幸运的是他并没有死,只是受了很重的伤;不幸的是事发地点远离大部队,即使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发现。

这位学生在经历了最初的慌乱后很快镇定,简单用衣物包扎了伤口便安静在原地等待着救援。

一条名叫Lucky的狗最先发现了异常,它是学生带来夏令营的亲密宠物。当晚小主人没有跟其他同学一起回来,它焦躁不安,在狂吠了很久无果后,独自跑出营地寻找。

凭着对小主人气味的熟悉,Lucky终于在断崖上发现了血迹,聪明的它犹豫了一下,就迅速奔回营地寻求帮助。营地此时也发现失踪事件,于是跟着Lucky一路寻去,终于顺利救回学生。

事后被救的学生接受采访,问他当时为什么那么镇定,因为一开始乱叫乱动的话,以他失血的程度,未必可以等到救援。

印象非常深刻的画面是学生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地说:“因为我相信Lucky,不管多远,它都知道我在哪里。”

我们以为很在乎的人,距离到底有多远?

是不是关上电话、关上电脑,我们就会彻底失去对方的踪迹。只因从不曾在意,以为永远不会失去。

我们是否试图真正了解过一个人?我们是否认识他(她)的父母与亲友,关注过他(她)的其他圈子?除了电子设备、咖啡馆与KTV以外,我们是否曾经想过,要真正参与到对方的生活中去?

曾有人说:“这么久的朋友,我太了解你了。”

我反问:“你真的了解我吗?我最喜欢跟谁煲电话粥?我最喜欢跟谁在网上聊天?我把第二把家门钥匙放在哪里?如果我离家出走,你知道我一定会去的地方吗?如果我今天死去,你有我家人的联络方式吗?”

他怔住,然后摇头。

我们自诩亲密无间,骨血相连,我们在聚会中勾肩搭背,觥筹交错,在酒吧中称兄道弟,姐妹情深,聊八卦感情和吐槽同事,然而当曲终人散,挥手道完再见,转身那一刻起,对方的生活就像一扇轰然而闭的大门,只余严丝合缝的冰冷。

这是最亲密的遥远,只关心对方推门而出的姿态,却很少考虑过门后是怎样的世界。甚至从未想过要敲敲门,询问一声,看看另一张真实的脸。

如果真的在乎,甚至有一百种可以联系上他(她)的方式。也许是一个号码,也许是一个地址,也许是一种气味,甚至也许是无法形容的一种感觉,心灵的默契,缘分的相通……就再也不会弄丢那个重要的名字。

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一个人(哪怕是像上文那样的一条狗),可以让你这样自信地说:不管多远,他都知道我在哪里。这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

真正的存在感,不是在对方有需要时才想要寻找你,而是你有需要时,他可以轻易找到你,帮助你,陪伴你。

我亲爱的朋友,如果有一天我们分离,请一定要找到我。

因为那可以证明,我曾经真正住进过你心里。

5.一晌繁华莫可期

孤独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

在拥有过热闹与温暖之后再面对,

那孤独便会被加倍放大。

曾经有一位亲戚,打电话求助我,对我说她的孩子一心想进娱乐圈,希望我可以帮忙。我拗不过情面,终于还是答应把那女孩子介绍到业内某公司去做明星助理,亲戚千恩万谢,女孩也乖巧可爱,一口一个谢谢姐姐成全我的梦想。

当时我问了那女孩一个问题:你为什么想进娱乐圈?

她眨着灵动的大眼睛,说:因为有意思啊。

怎么个有意思法?

跟着明星可以出席那么多豪华的场合,坐飞机到处玩,住五星级酒店,前呼后拥,多神气啊。

我笑了,再没说什么。

时隔几年,那女孩忽然给我打电话,说她已经辞了职,要回老家了。

我问她,怎么不继续做了?

她说觉得做得不开心。

我问她哪里不开心?

她说:“那些华丽的场景的确和我的想象一模一样,可是每次结束后我都像做了一个梦,梦醒了,发现那些根本就不属于我。”

“在每次活动结束后,我送走艺人,依然要自己坐末班地铁回家。前一晚我还在住着五星级酒店的房间,吃着千元一位的西餐,后一晚我就要回到与别人合租的地下室,房间又潮又臭,晚饭只有方便面。在那一刻才会发现,其实你与那个世界的距离,如此遥不可及。”

“我想回家去生活,那里固然不会有这种繁华,但是也不会有那么残酷的落差。”

“我开始渴望平静了。”年纪轻轻的她,声音里却有一点细微的沧桑。

模特圈里有个姑娘,虽然家境一般,但人很漂亮聪明,年轻时谈过很多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男友也大多是英俊又富有的“白马王子”,常常引人欣羡不已,觉得她生活得相当精彩不凡。然而就在去年,她突然结婚了。另一半令朋友们惊掉下巴,居然是个家世长相均平平的男人。

问起她为什么做此选择,她很坦然地回答。

“我的确可以经常身穿华服,打扮得光鲜亮丽出席晚宴,可那个世界实在离我太远。高尔夫、马术、游艇……那些名媛名流说的话题我完全不懂,他们也丝毫不会顾及我的感受。站在那里,我除了这张脸,一切都格格不入。晚宴结束后回到家里,就像公主在午夜脱掉水晶鞋,转瞬就变成灰姑娘。身心都狼狈不堪,一塌糊涂。”日子总是要自己过的,一份稳定的幸福看起来那么诱人,于是她对那个追了她很久,想尽办法体贴她的男人,动了心,点了头。

上大学的时候,曾迷恋过一些偶像,也曾攒足几月饭钱,只为看一场他们的演唱会。

然而渐渐发现,每次演唱会结束,本应最满足的时刻,却往往最令人难受。

深夜,歌手与乐手结束最后一首曲目,挥手走进幕后。暗下来的场灯,空荡荡的舞台,掉落的荧光棒与矿泉水瓶,散场的人群从汹涌到稀少,最终归于寂静。

地铁与公交停运,打不到车,自己只好裹紧外套,匆匆行进在寒冷的街道上,只有风声在耳畔呼啸而过,孤独的月亮与星星在头顶陪伴。

后来我不再喜欢看演唱会,只因受不了那种散场的落寞。

忽然想起《北京遇见西雅图》中,汤唯扮演的拜金女文佳佳,在回到前男友身边以后,每天坐在空荡荡的大房子里,有许多佣人伺候,拎铂金包,开豪车,衣食无忧。可她给自己的老公打个电话,对方都懒得敷衍她。

她在每一个挥金如土的狂热白昼后,独自面对寂寞空虚的黑夜。

最后她终于选择了离婚。

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拥有过热闹与温暖之后再面对,那孤独便会被加倍放大。

然后孤独发酵成失落,失望,甚至绝望。

这几乎可以令人发疯。

一位去美国留学的大哥回国,亲友们赞他就读的学校好,家中又不缺钱,完全没有后顾之忧,将来一定可以留在美国,享受“万恶的资本主义带来的幸福生活”。

他摇头,说你以为有了钱,学习好,就可以拥有一切吗?你们不知道,“亚非拉”是注定放到一起说的。无论你多么渴望与白人们交流,他们只会礼貌地对待你这个黄种人,你却绝对无法融入到那个圈子里。

那种歧视并不会挂在嘴上,但是在那些明晃晃的目光里,你可以轻易读懂真实的内容,所以他终于选择回国。

他苦笑,“这种渴望通过后天努力成为另一个种族一员的想法,不是完全不能实现,只是这条路太辛苦了。不如回国跟朋友们一起创业,没事喝喝酒、吃顿火锅、打打麻将来得接地气儿,实在,舒坦。”

这世界的确存在许多幸福的乌托邦,但,爬得越高,摔得越狠,伤得越重。

如果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梦想,确是一桩妙事。只是如果企图通过取巧的方式空降到那个不属于你的世界里去,就会发现,即使对方给予了容纳,也绝难接纳。

所有正在做梦的孩子们。

这一场盛宴,不过是遥远虚妄的世界里举杯欢庆,偶像们注定离去,空余舞台上散落一地的金色纸屑,与你独自一人散场的冰冷凄惶。

醒来吧,一晌繁华,终究是黄粱一枕。

☆最好的她们

1.白马公主

白马是本事,公主是心态。

王子可能不再爱你,驯马的本事却永远属于你。

上大学时,有一位学姐让我记忆犹新。

大一时,北京的房价还低得离谱,大学旁边的一些住宅小区只要2000多元一平米。那时买房也便利,付个几万块首付,按揭个千把块,也就买了。

那位学姐拼命打工攒了些钱,又问家里七拼八凑借了点,居然一口气签下了五间小户型的合同。付清首付,简单装修后就统统租了出去,因为在学校附近比较好租,因此每个月靠租金不但可以还掉月供,还能给自己剩下点零花钱。

十年后,她买下的房子增值到30000元一平米,她选在房价最高时卖出三间,另两间房子继续留做租用,一个月有近万的房租收入,堪比高薪阶层。

她并没停下脚步,这些年做基金、炒股、投资一些产业。由于心思细致,苦于钻研,又擅长把握机会,所以居然都搞得像模像样。存款一路飙升,早早跻身了千万小富婆的行列。

我曾问过她当初为什么那么有远见。她笑说其实她并不是一个擅长理财的人,只是她当时爱上了一个同样不是北京户口,家庭条件也不好的男生。未雨绸缪,便提前为他们的小家打算,却没想到老天爷在几年后送给了她一份大礼。

她与我们开玩笑:“没有白马王子,就做个白马公主也不错。因为王子随时可能不爱我,但驯马的本事却永远属于我。”

有次看球赛,天降大雨。北京工人体育场门口有个卖一次性雨衣的姑娘起劲地叫卖。我买了她的雨衣,顺便与她聊了几句。她居然还是个大学生,很实在地对我说雨衣的进货价很便宜,一块钱一件,卖十五块两件,两个小时可以净赚五六百块。如果不下雨的时候她就卖荧光棒,也能赚个几百块。

我看她在雨里冻得哆哆嗦嗦,问她为什么这么拼命赚钱,很缺钱吗?她说她是农村出来的,家里有三个妹妹都在念书,全靠她一个人供。她不但有演出时出来卖东西,平时还兼着几份工。

我问她是否谈恋爱,她说听我家这情况,哪个男生敢跟我一起承担呢?我说那真是遗憾,你这么好的姑娘……

她眨眨眼,笑了起来:“我不怕,自己有本事挣得到,给家人花得也踏实。要是真要向别人伸手,欠的就不只是钱了。”

曾经的一位女领导,是我见过工作最拼命的人。她朝九晚五,把公司的事情料理得清清楚楚不说,还在外面接兼职。几年下来不但自己买房买车,父母也接到了北京来,安置得妥妥当当。

她实在不算漂亮,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甚至有些男下属在背后用“丑”来刻薄地形容她。她也清楚那些非议,因此我们从来看不到她在谈恋爱,一心只求赚钱与升职。她最崇拜范冰冰,时常把那句“我不嫁豪门,我就是豪门”挂在嘴边。

有一次喝多了酒,她对我说了几句心里话。

“能照顾一个女人一辈子的,除了男人,就只有物质上的实力。我不能因为没有人愿意娶我,就彻底自暴自弃,失去爱自己、爱家人的能力。”

“我有自知之明。要么,委屈自己找一个条件很差的男人;要么就好好地奋斗,赚一片天地!”

同事的妹妹,19岁就得了一种慢性病,虽不致死,可却终身有碍于生活。没有男人愿意娶这样的她做老婆。然而我每次见到她,她都没有丝毫悲伤的表情,总是乐呵呵的,见人就热情地打招呼。

她自学了法语和西班牙语,给一些外商当翻译。业余时间她还去学绘画,在不大的家里贴满了画作,谁见了都忍不住啧啧赞叹,用色大胆,鲜妍肆意,丝毫看不出是一个身患重病的人所作。

后来有画商看上了她的画,为她办了一场画展,并且销量相当不错。从此她正式涉足艺术圈,身价倍增,有男人开始追求她,声称完全不介意她的疾病,只爱她的才华,希望照顾她一生一世。姑且不论是否会接受这爱情,结局又是否美满。单是这份为自己打拼幸福的勇气,便值得敬佩与赞赏。

在接受一次采访中,记者问她为什么这么努力。她说:“我不能决定上天让我遇见什么样的人,但可以决定在遇见对的人时,自己拥有足够吸引他的魅力和实力。让他觉得,爱我很值得。”

有一个流传很久的笑话。清早,某个豪华小区,一位妙龄少女开着一辆宝马X6开出小区大门,门口几个保安们忍不住讨论起来:“哎,那女的肯定是做‘小姐’的。”

谁知说话的声音大了点,被那女孩听见了,女孩有些生气,倒车,摇下车窗,冲那几个保安大声吼道:“喂!你见过早上六点上班的小姐吗?”

无论是炒房、卖雨衣,还是开画廊、做白领、开宝马……这些女孩没什么不同。

不管她们是脚踩水晶鞋还是马丁靴,都会活得风生水起。

白马是本事,公主是心态。

她们都是身骑白马的公主。

我们从来无法决定出身,唯一能决定的,是让自己变成怎样的女孩。

白马公主,在等到属于你的白马王子之前,不如为自己养起一匹白马,让他觉得爱你的人之外,还有惊喜的附加值。

这不算倒贴,而是他的福气,你的退路。

如果实在没有王子命,那也无妨,索性鲜衣怒马,扬鞭而去,一骑绝尘,潇潇洒洒总会有人遥遥指着你说——看,我也想像她一样,拥有一匹自己的白马。

2.女汉子

“汉子”指的不是性别,而是心胸。

“女汉子”这个名词是这几年才流行起来的。

但是在我们一班朋友心中,季云一直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女汉子。

小时候我们一起去地里偷玉米,不小心掰多了,足有大半麻袋。我跟另外两个女孩呼哧呼哧搬了半天没搬动。随着看地老头的一声怒吼,季云冲过来,尖叫着一下子把麻袋甩到肩膀上,撒腿就跑。老头在后面追了好久,硬是没追上。

怎么形容来着?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上大学比较有意思,那时经常集体旅行,女生基本充当娇滴滴的小公主,男生大献殷勤,拎包提箱做苦力,各取所需,乐在其中。

偏偏季云就喜欢打破这种其乐融融。人家女孩子买了瓶水,拧不开,递给男生。男生连忙用力一拧——居然也没拧开。季云接过来,顺手一拧,开了。

女生笑得花枝乱颤,连声称谢。男生在一旁,脸黑得像锅底。

季云一直就是我们这班闺密的主心骨,有个女孩遭遇男生背叛,季云也不会坐下来安慰几句抱着哭两声,直接一拽那女生:“走,你带我去他家!”

到了男生家门口,女生以为季云要砸门,结果人家拿出两根铁丝,三下五除二把门别开了。男生和小三还在被子里,看着两人大摇大摆走进来眼睛都直了。季云把那对男女一手一个从床上揪下来,扔进没有窗户的卫生间,反锁,钥匙拔下来,“咔吧”一声空手掰折了。

那女生在一旁崇拜得五体投地。

毕业喝酒,男生们意图找回这些年在季云身上丢回的面子,合计着要把她灌醉,拖过来三箱啤酒跟季云叫板。

长发飘飘的季云嫣然一笑说“好啊,不醉不归”。

结果三箱啤酒下了肚,最后有资格“不归”的人只有季云一个。还记得一位兄弟好不容易爬起来,红着脸打着嗝,歪歪斜斜走到季云身边,一挑大拇指——“真,真是条汉子!”

从此“女汉子”的名号响彻江湖,再无人敢挑战季云的权威。

季云也谈恋爱,男生并不是我们想象的健身教练类型,反而是文质彬彬的白面书生一枚。他捧着鲜花站在季云家楼下微笑等待,季云一见到他,小脸就像刚饮尽一碗辣椒水,迅速红得可以烧起来。

其实季云长得很好看,皮肤白皙,有一双笑眯眯的月牙眼,每天与男友挽着手走在街头的样子,看起来也是男才女貌的唯美画面——如果你不知道家里的大米是她买,灯泡是她换,下水道也是她修的话。

处了三年,即将谈婚论嫁的时候,出事了。

男友父亲生了重病,家里条件不好,一台手术40万,出不起钱,只能眼睁睁看着病情恶化。

男友找到季云提分手,说得很平静:我爱你,但是我必须去跟那个能出钱给我父亲治病的女孩结婚,对不起。无论想打想骂,我都由你。

我们当时都以为这男人算完蛋了,不是废条胳膊就是腿。

谁知季云定定地看了他很久,最后说:好,你走吧,祝你幸福。

然后就真的分了。在男友结婚的一周后,季云居然一声没吭辞了工作,去了印度。

我们再见到季云已是五年后。

这五年她在加尔各答做过垂死之家的义工,泰国红灯区分发过避孕套,卖过法国面包和德国啤酒,爬过珠穆朗玛,还在50号公路上翻过车。

她黑了、瘦了,头发也剪短了,却更加意气风发了。只要站在那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洒脱,就会让人莫名地移不开目光。

我们给她接风,半路车坏了。她摆手阻止我们打报修电话,跳下车掀开前盖,一气呵成地修好,身上的白衬衫连个油星都没沾上。

那气场帅到无与伦比。

我们小心翼翼地提起她前男友,据说那男生结婚以后,女生家里只付了一期手术费就不愿意继续支付,说这是个无底洞,我们只是亲家,不是慈善机构。两个人大吵了几次,最后闹到离婚,女生再不踏足医院一步。

季云听着,沉默了一会儿,笑笑,说喝酒喝酒。

再次聚会时,季云没来,可我们听说了一件爆炸性新闻。

季云居然跑去医院伺候前男友的父亲!据说端屎端尿,夜夜陪护,比亲生儿子还周到。

这倒也好理解。我们都觉得大概是余情未了。只是莫名背上这样一家子负担,未免有些替季云不值。

谁知人家前妻不干了,大约是秉着“我的东西我可以不要,你凭什么来染指”的态度,跑到医院去跟季云大吵大闹,什么难听的话都说了。

季云起初一句话没反驳,一边干活一边听着。直到对方骂到“老东西还不死,就害我们离婚……”,季云猛地抓住了那女人指指点点的手。眼看着那只手像面条似的,一下子软塌塌垂了下来,甩了个山路十八弯。

愣了两分钟,那女人才嗷地哭叫起来,痛得浑身乱颤。季云等她哭得快出不了声了,慢悠悠地说,放心,是脱臼,不是骨折,你连告我伤害都没资格。

然后伸出手去咔嚓一声,复原了。

这场闹剧就这么解决了。那女人再没出现过,老爷子的身体也一天天好起来,我们都以为从此季云会与前男友成为和美的一家人,连婚礼红包都提前准备好了。

谁知半年后,季云居然又一次离开了。她把这些年在国外一路打工存下来的钱都留给了前男友,据说是一笔不小的金额,足够支付此后的疗养费了。

临走时她给我发了条短信,说自己其实在国外有一个相处了三年的老外男友,他也知道她在国内的事,很赞同。自己从未想过与前男友旧情复燃,一开始就说得清楚明白。出于朋友和责任感,她必须竭尽全力地帮助他渡过难关。

我不知该如何回复她,想了半天打出几个字:真是条汉子!

她回了我一个笑脸,说——谢谢,永远以此为荣。

我身边的季云不止一个。

她们热情、豪爽、不修边幅、大大咧咧,偶尔爆几句粗口,力气比男生还大,惹急了动起手来,你未必打得过她。

可是她们也有着智慧、细腻、善良又多情的另一面。为朋友两肋插刀,对爱人一诺千金,而父母生了她们就算是享尽儿女双全的福气。

她们很少小鸟依人,也不会撒娇卖萌,大多数时间,她们喜欢在路上生活,随性,开朗,自来熟。如果有人愿意陪她一起远行,那会是最好的伴侣,绝不会娇弱的腿疼气短,只会勇敢的一往无前。

当然,如果她愿意留下来陪你过日子,她也会洗手做羹汤,拎着平底锅在菜市场对着克扣斤两的小贩威风凛凛狮子吼,只为用最少的家用,换来为你滋补身体的食材。

她不是躲在你身后的弱者。关键时刻,她可以为你撸胳膊挽袖子上战场拼掉半条命。

只是,有多少人可以看到那些夜里落过的泪,软弱时的崩溃,不被理解的伤痛。

粗犷是伪装,泼辣是面具,有多少颗温柔的心,等待被像洋葱一样,一片一片剥开,被呵护,被翻阅,被读懂。

应该珍惜的不是“汉子”这个名词,而是真诚、豁达、大气,有担当的宽广心胸。

这是多么美好的品质,可以不理解,但永远不要惊动。

如果你爱上一个女汉子,把她拥进怀里,她绝不会一拳打在你的脸上。

她只是想听你在耳边轻轻地说——我爱你,并以你为荣。

3.正能量小姐

来世,你愿高高在上悲悯众生,被人景仰尊崇?

还是泥里雨里走一趟,嬉笑怒骂一辈子?

正能量小姐是我的一位朋友。

我很喜欢与她聊天。

喜欢到什么程度呢?如果很重要的客户与她同时约我吃饭,我必然辞客户而选她,哪怕少做一单生意,只为多一次与她交流的机会。

并非仅仅是我,她身边有许多像我一样的朋友。

我们喜欢她,是因为她当真是一个会倾听也会聊天的“正能量小姐”。

每每我们对她倾诉苦恼,她都会微微倾斜上半身,眼睛专注地直视倾诉者,不时轻轻颔首表示赞同(演讲书中说,这是最标准的“耐心倾听”的获得好感姿态)。待讲到激动时,她也会适时点缀几句,或评论或应和,无一不妥帖。

你抱怨工作烦扰,她轻言细语:“做好自己的事,相信老板和同事是有眼睛的。”

你痛骂小人当道,她微笑开解:“不必强求,退一步海阔天空。”

你哭诉男友的背叛,她认真思索后给出答案:“人无完人,多看他人长处,好好过日子最重要。”

似乎永远不会动怒,也永远不会给出偏离轨道的答案。每个人在她面前,都是满腹心事地来,心服口服地去。

她不喜饮酒,即使偶尔喝酒也会控制酒量,极少有人见过她醉眼迷蒙的样子。

她极少动怒,哪怕谈判时对面坐着个脑满肠肥满口污言的金链胖子,也只是听完对方口沫横飞的演说,保持着脸颊一侧的浅浅酒窝。说,好的,期待有机会我们再合作。

她对所有的朋友都一视同仁,无论对方希望努力成为她的知己,还是转变成为陌生人,对于她来说,似乎关系都不大。

她从不与合作伙伴起冲突,即使无法合作,也没有人能有理由说她任何一句不是。

哪怕是工作上最为敌对的人,见了面也是盈盈一笑,绝不恶言相向。

一位朋友评价她:这个女人,别人永远没办法对她生气。

因此,我们在背后叫她“正能量小姐。”

她是完美的。

可是往往在许多时间,我却觉得她像端坐在庙宇里的菩萨。

冷静,睿智,悲悯,温和,头顶圣光,毫无瑕疵。

直到终于有一次,她在我的面前倾诉一些内心的苦涩,直至落下泪来。

我惊住。仿佛在听她讲述那些心理波动的那一刻,某个光洁白皙的鸡蛋壳破了一丝丝裂纹。

然而当你希冀从那裂纹中走进她的世界时,她又停下了倾诉。

任再三询问,也只顾左右而言他。

那鸡蛋随着一餐饭的结束,又无声无息地合上了——完美得似乎从未破开过。

后来,我对她说,何必活得如此辛苦。

她惊讶地摇头:不辛苦!这就是我活着的方式啊!为什么会辛苦?

于是我懂了,这样完美无瑕的人生,已经成为了她的惯性与常态,她只有活在这样的人生里,才会觉得幸福与安全。

这种感觉很难说清,如果非要加以描述的话,就仿佛……一场瑞士旅行。

瑞士以“精准”闻名于世,瑞士钟表与瑞士银行成为这个词的忠实贯彻者。起初我还不曾在意,直到乘坐过几次瑞士的火车,才体验了那种精准的程度。

瑞士人的交通完全依托于古老的火车,却极其可靠。说是8点的火车,绝对不会在8点01分抵达,只要你算好时间再出门,溜达到离你住处几百米外的火车站,那么你等车的时间几乎可以忽略为零。

如果路途中需要转车也容易,中间给你预留出五分钟的转乘时间(这在国内简直无可想象)。下一班火车往往就停在你对面的站台,拖着箱子几步走过去,用时不过两分钟,上了车,坐稳,火车正好开动。完美!

去的次数多了,我也会产生瑞士火车依赖症。做好旅行计划,每到一处,分秒不差,一定可以合理地完成当天的行程。

瑞士很美。无论是图恩湖、布里恩兹湖这种清澈见底的“上帝的左右眼”,还是“最美小镇”米伦的雪山、草地、鲜花、牛羊……处处湖光山色,无一不精致,无一不温润,连每间木屋门口的木桩,都被主人修葺成可爱小巧的花盆。

这种无死角的美丽,与毫无后顾之忧的行程,无时无刻不带给人一种安稳踏实的感觉。

然而奇怪的是,每当朋友问起我最喜欢的旅行,我第一个想起的,从来都不是瑞士。

令我念念不忘,印象深刻的,反倒是一个叫“龚滩”的地方。

那是一个建在乌江峭壁上的古镇。当年是水运重镇,好多运往云贵的货物都在这里上下。如今已经因为修建乌江水库的原因,整个古镇的房子被移往上游,早已面目全非。

当年我们却是听驴友们说起它的别样风情,一起撺掇着去了。先是坐火车到凤凰,然后转车到茶峒,再从茶峒到龙泉再转车到龚滩,一路颠簸,路上还曾被大巴车司机抛下,不得不步行半天才找到车站,累得半死。

然而当攀上古镇,站至峭壁处,俯瞰滚滚江水时,我们都不约而同地发出了“哇”的惊叹。

那种粗粝的、浩瀚的、扑面而来的震撼,远远无法用“美”来形容。

因为去时没有任何计划,随走随停,出了无数差错,可也见到许多不一样的风景。

我们曾因为在茶峒误车,而赶上了“墟日”——类似于“赶集”的日子。

在集市上有许多当地的拜祭活动,一些妇女在你的头上念念有词,烧纸烧香,生意很是红火;街边叫卖水果的奶奶热情地喊我们:“姑娘,坐下尝尝!”甚至还有因为争执市集位置而拌起嘴来,用俚语叫骂的乡民。

我们游走其中,津津有味。

那的确是一次难忘的旅行,它让人气喘吁吁,却也备感乐趣。

你很难说世人更喜欢哪一种旅行。

必然会有很多人喜欢瑞士的完美。然而谁又能说,“龚滩”这种未经打磨的直爽的风情,不会更让人心动呢?

我喜欢龚滩,是因为它的“味道”与“人气”。像一个活生生站于我面前的粗衣女子,俏皮泼辣,敢说敢笑,不藏心机。她待我率真坦诚,有任何心里话都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噼里啪啦,倾囊以授。她从不担心我会为此不愉,因为她要求我也对她一样,交根交底,倾吐心事,我们体会着彼此思想交汇的火花,有泪有笑,都弥足珍贵。

而瑞士,我需仰视她,拜服她,她如衣饰华美的大家闺秀,端庄无瑕,规行矩步。她担忧自己出一丝偏差会为人所不喜,她对自己严谨到苛刻的要求连路人都会心疼——这样的心疼,自然也潜移默化成了相处的压力。

当然,她并不觉得这是压力。因为已经习惯于这样的严谨生活,并引以为豪。这已是人人称道的金字招牌,如同古时某朝代,京都中人人竟相传诵的“第一美女”,既是名号,又是枷锁。

愚钝如我,只能挑起大拇指赞她一声完美。

然而这称赞,也终究成了无形的距离。

风景如是,人亦如是。

我们终究做不到“正能量小姐”那般活法,只好继续且嗔且喜的生活。

在半夜里打电话讲心事哭到稀里哗啦;在闺密失恋时用力把她抱进怀里安慰,痛骂男人“都是渣”;与几个好友八卦兮兮地吐槽“某某真是个奇葩”;因为吃醋纠结与爱人大吵一番再和好;路见不平事就仗义执言,哪怕引火烧身……敢爱敢恨,肆意妄为,嬉笑怒骂,淋漓尽致,却也品出一些别样的人生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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