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一个真正的民主社会当政治家,简直就是活雷锋。“忘恩负义”的批判性民众,看到的永远是你做错了什么,而不是你做对了什么。奥巴马为刺激经济,辛辛苦苦减了1000多亿美元的税,结果调查显示,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美国人意识到他们被减了税。相比之下,他要给5%的高收入者加税,火星人都赶来抗议。好莱坞明星朝三暮四那叫风流倜傥,放在政治家身上那叫不要脸。经济学家没有预测出经济危机那叫谨言慎行,放在政治家身上那叫蠢货。CEO们用股东的钱吃香喝辣那叫商业拓展,政治家哪怕旅行借住富豪朋友的别墅都可以是惊人丑闻。
但同时,正是“批判性公民”的警觉,在推动政府完善公共服务。正是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在把这个政府改造得越来越值得信任。这也是为什么在民主国家,民众对政治机构的不信任日渐加深,但这些国家民主制度的质量都稳居前列。换句话说,民众对政府一定的不信任恰恰成了政治健康的表现。
不幸的当然是奥巴马们。他们每天被群众雪亮的目光翻来覆去地烧烤,做错一件事就随时可能把做对的九十九件事给一笔勾销。但“试图享受自由的人,必须承受肩负自由的疲惫”。
当然,如果权力的本意是“当官”,是吃住可以报销,出门前呼后拥,那么批判性公民确实招人讨厌。我不知道与“批判性公民”相对的叫什么,也许可以叫做“给力型公民”。他们永远心怀感恩面带微笑,有人喊“狼来了”,他们心怀感恩面带微笑;面对一地的羊骨头,他们还是心怀感恩面带微笑。也是他们说,现代社会的一切问题其实都只是“心态问题”。
告别印象主义
胡适真是个老小孩。晚年时有人去看他,谈话间引用古人名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他回应道:“为天地立心”是什么意思?你能给说清楚吗?你祖父还是个天文学家,以后这种说不清楚意思的东西就不要再说了。
我想象他说这话时候的神情,一脸的孩子气,有点不耐烦。一辈子死不悔改的实证主义者,最看不惯的就是含糊其辞。
回想我自己的经历,也常常这样不解风情。比如,读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样荡气回肠的千古名句时,我就忍不住困惑:这里的一、二、三后面的量词以及量词后面的名词是什么呢?以及,为什么是三生万物,而不是四生万物、五生万物、十生万物呢?又比如,儒学大师朱熹讨论先有理还是先有气:“此本无先后之可言,然必欲推其所从来,则需说先有是理。然理又非别为一物,即存乎是气之中,无是气,则是理亦无搭挂处。”读到这样的文字,我又会不识趣地想:朱博导啊,能否定义一下什么是“理”什么是“气”?
实证精神大约是中国文化里最缺乏根基的传统之一。据说中国人崇尚的是“意境美”,不屑于西方人把鼻子画成鼻子、眼睛画成眼睛的透视观,又据说中国人精于“整体主义”观,看不上那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认识论,于是在意境美和整体主义的感召下,在中国一切学问往往都被搞成了文学。伦理学、政治学、哲学就不说了,连医学也是如此,“肝属木,心属火,脾属土,肺属金,肾属水”,修辞真工整,意境真优美,可以直接入选《古代优秀诗歌选集》。
这种语义含糊、逻辑不详、论据朦胧的“印象主义”在今天中国的知识界界仍然大行其道。比如,这样的观点往往随处可见:“中国人只注重现世稳定,西方人才注重抽象权利”;“中国的小农文化根深蒂固,所以搞不了民主”;又比如,有一回我在美国参加一个学术会议,听见一位中国学者掷地有声地说:没错,文革的确带来很大的混乱,但是,我们中国人不怕乱!我们中国人就是热爱乱!台下的国际友人被感染得啪啪鼓掌。
而实证是什么呢?实证无非就是“推敲”二字,就是多问个“此话怎讲”以及“何以见得”。用科学的语言来讲,就是一讲逻辑,二讲论据。在讲求意境美的文化里追究逻辑和论据是讨人嫌的,主要是破坏气氛。人家在那翩翩起舞如痴如醉呢,你咳嗽一声说:这个这个,您的裤子拉链没有拉紧。
但是印象主义论断真的不需要推敲吗?学者Inglehart多年致力于各国观念调查,结果早在01年就有数据显示,对于“民主太优柔寡断,太多口水仗”这个判断,中国1000个随机受访者里有65%不同意,美国才61%;对于“有民主经济就会变糟”这个判断,中国人里74%不同意,与美国78%的数据相差无几。 可见奥黛丽·赫本在美国算个美人,在中国也算个美人。当然也有学者指出中国人很可能对民主的含义有误解,很多人以为多出几个包青天就是民主,但是从未见过鸭子跑听过鸭子叫,对鸭子到底长啥样有所误解亦属正常。何况又有研究显示,越来越多中国人从“程序和权利”的角度而不是“吃饱穿暖”的角度来理解民主的意义——越是受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的人越理解民主之普世含义,随着中国人教育、经济水平越来高,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文化不是司母戊大方鼎,两千前长什么样,两千年后挖出来还是那样。
再说“小农意识”。又有不识趣的学者通过对江苏12县的调查发现,这12个县的抽样农民里,82% 认为村支书应由选举产生,近60%认为最高领导人也应选举产生。多数被访者甚至坚持,即使选举带来混乱也不应放弃。至于市场经济,就调查当年来说(2000年),大多数农民支持市场经济,支持率比北京市民还高,可见这些这些小农真小农,急需长衫飘飘的知识分子们从天而降去启蒙去改造。
当然印象主义者很可能要说:这些数据可靠吗?不可能。好吧,人家走街串巷得来的数据还不如你一拍脑袋的感想靠谱,看来以后要比谁的学问更权威太简单了,就比谁的眉头更紧锁,要不比谁的风衣更飘逸也行。另外总有人说,论据论据,社会现象靠数据事例说得清吗?你这是科学主义。我想,现在要打倒一种思想真容易,在它后面加上“主义”二字即可宣布胜利。“主义”前再加上“帝国”,打击就更有力了。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逻辑和论据当然不可能说清所有的社会现象,但是有逻辑和论据总比没有更好一些。中国近当代知识分子里我最爱的还是胡适和顾准,因为在一个几千年陶醉于“意境美”的文化里,他俩一个讲实证精神,一个讲经验主义。不狐假虎威,不故弄玄虚,倾心于“此话怎讲”和“何以见得”这样朴素的思维方式。当然他们因此也分外孤独,在其所处年代里,简直可以说是孤鸿哀鸣。今天的知识界是否好些了呢?我放眼望去,一堆人在玩前现代,另一堆人在玩后现代,独独中间那一望无际的空地上,仍然人迹罕至凄凉无比。
今天您施密特了吗
如今房地产商卖房子,策略之一是给楼盘起洋名。而现在的学者们也深谙其道。比如,明明是推销专制思想,你绝不能上来就“董仲舒说过”或“张春桥指出”,你得说什么呢?你得说“施密特说过”。
施密特是谁?你可能会问。其实这个施密特,无非是希特勒第三帝国时代的姚文元而已。此公1933年加入纳粹党并被任命为纳粹法学联盟主席,“二战”后差点在纽伦堡受审,并从此被禁止在德国任教职。就是这样一个人,半个世纪后被一群中国学者当做思想界的最新款LV包,挎在胳膊上炫耀,真是情何以堪。
关于施密特,我国著名学者某某某和某某某写道:“在施密特看来,自由主义的毛病,就在于相信或幻想敌人可以被转化或化解掉……自由主义者相信和平、理性、自由讨论和互利交换,但政治问题最内在的核心,是保卫自己的存在方式,是击退敌人。”“当政治陷入到施密特所说的非常状态时,没有任何合法的力量可以挽救宪政民主体制……换句话说,主权不服从宪政状态,而是在关键时刻拯救宪政状态…… 在敌人与朋友之间,不存在自由的问题,只有暴力和征服。”“把宪政搞成自由主义的法治形式,根本误解了政治形式的实质。施密特的决断论的含义是协调或并置政治原则和自由原则,强决策的国家并不缩减任何市民社会的自由成分…… 看不到自由主义国家中的政治(划分敌友)现实,要么是幼稚的,要么是自欺欺人。”篇幅所限,只能挂三漏万。
仔细一读,这些言论大同小异,无非是:当社会矛盾激化时,理性辩论可能就没用了,而需要“主权者”分清敌我,借助于强力打击敌人。但如果我是上述学者们课堂上的学生,肯定忍不住举手提问:
第一,我能理解“理性辩论”有不够用的时候,但谁来决定什么是需要“主权决断”的“紧急时刻”?1957年反右时情况够紧急吗?1959年庐山会议时紧急吗?1976年四五运动时紧急吗?如果“主权者”可以无中生有地制造“紧急时刻”,怎么办呢?第二,如果政治的本质是“分清敌我”,那谁来以及怎样辨别敌我呢?斯大林揪出了富农,我们曾经揪出了“地富反坏右”,为了继续讲政治,下一步我们该揪谁呢?第三,就算“紧急时刻”可以为强权辩护,那么,如果政府可以“强权”人民,霸权国家“强权”弱国怎么办呢?如果B压制A是对的,为什么C压制B就是错的呢?第四,“主权者”是谁呢?某阶级成员吗?某党派成员吗?公民吗?按什么标准认定?
其实,把施密特推到极端,就是暴君或暴民可以任意指定“敌人”、捏造“危险”,继而以“决断”的名义实行暴政,而这正是20世纪极右和极左极权悲剧的逻辑链条。这样一个逻辑上漏洞百出、伦理上早已破产的理论,竟然被一大群中国学者作为学术地沟油回收过来,炒出油光滑亮的论文和书籍,这次第,怎一个唐骏读博。
施密特的问题意识当然不是没有道理:自由讨论有力不能及之处,迫不得已时甚至可能依靠暴力解决政治冲突(比如美国南北战争)。但诉诸强力的前提是“迫不得已”,即所有的对话空间都已被开拓和穷尽。
换句话说,只有在罗尔斯的“公共理性”和哈贝马斯的“有效沟通”被穷尽的地方,施密特才可能有意义。但是在自由讨论仍极不充分的情境下讨论自由的限度,在罗尔斯和哈贝马斯都没出现的中国大谈施密特,好比一个300斤重的胖子刚减肥30斤,就开始对“他会不会太瘦了”这种“紧急状态”喋喋不休,问题意识错位到哪儿去了呢?直把加州当汴州了吧。
有趣的是,中国很多施密特迷都是反西方霸权的民族主义者。作为民族主义者,却如此钟情于用生硬的翻译体语言、晦涩的西方文本、掉西方书袋的方式来说教中国人,不得不说有几分吊诡。
我说,爱国能从爱汉语的轻盈灵动、从直视普通中国人的经验世界开始吗?你能想像一群当代德国学者凑成一堆,在那儿一边引用康有为捍卫德国,一边又对东方怒不可遏吗?这个画面如此拧巴,其实,在北京从朝阳区到海淀区,是可以不绕道阿尔卑斯山的,坐地铁10号线就行。
怎样推销糖果
最近四川什邡政府的官员们肯定特别郁闷。辛辛苦苦给灾后重建的什邡拉来的“大项目”宏达钼铜,既能“增加财政,改善民生”,还通过了“国家级环评”。但是这样一个“利国利民”的项目,却被“不了解,不理解,不支持”的“部分群众”强烈抗议,在7月初酿成了警民冲突,各种现场照片被四处传播,舆论骂声一片,最后项目停工。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说,还落了一身骂名。
为什么会这样?什邡领导肯定无比委屈。他们苦苦思索,得出一个结论:“前期宣传工作不到位。”于是,他们的补救措施也是加强宣传:在广播电视上滚动播出《市长答记者问》《钼铜项目环境保护的情况介绍》《环保专家谈钼铜项目》 “及时通过官方微博、舆情专报、手机报、公共信息应急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发动各级干部“深入全市各企业、学校、乡镇及村组”,深入宣传解释政府的决策 总之,打了一场亡羊补牢式的“宣传战”。
如果什邡政府——或任何地方政府——从这场警民冲突中得出的教训,是“以后做事一定要先搞好宣传工作”,或加上一条——“维稳一定要防患于未然”,那他们所吃的苦头可说是白吃了。不幸的是,这好像是很多地方政府在遇到群体性事件时,得到的仅有“教训”。
问题不在于“部分群众”有没有听到,而在于决策过程中“部分群众”是否有机会说。如果不能将公民参与纳入到决策过程当中,视其为政治正义的内在部分,再多的宣传都会显得可疑,甚至宣传越多越可疑。如果街上有个陌生人突然塞给你一包糖果,告诉你这糖果很有营养,你吃吧!你敢吃吗?如果这个陌生人加大“宣传攻势”,用英法德三国外语就这糖果的营养价值进行天花乱坠的讲演,你会因此勇敢地吃下去,还是会把它推得更远,心里嘀咕这里肯定有“猫腻”?
如果真心想推销,推销者正确的做法似乎是:邀请对方来参观这种糖果的制作过程——此所谓决策透明;允许对方在参观过程中增减自己爱吃或不爱吃的原料:加点苹果和奶酪,去掉菠萝和果冻——此所谓民主参与;如果加奶酪会败坏这糖果的口味,而且有害健康,那么也许可以听听中立第三方比如营养学专家的意见——此所谓决策科学。在现代社会里,只有决策透明、民主、科学,才合乎程序正义。没有程序正义,你说你塞给我的是900块钱1克的山珍海味,我凭什么相信呢?
怎么能把政府比作“陌生人”?有人可能会抗议。民众看到过政府组织修建的高速公路,出资的合作医疗,但也看到过前仆后继的腐败官员,见识过政府给自己开支票盖豪华大楼吃豪华饭菜,所以政府官员到底是好过陌生人还是坏过陌生人,这事还真有点不好说。
试图绕过程序正义,依靠“宣传”“维稳”来寻求民众合作,在一个民众理性能力和权利意识逐渐强大的时代,只会越来越捉襟见肘,甚至会陷入政府“怎么做都是错”的可悲境地。其实,只需要把民众视为有理性能力、对话意识和选择权利的成年人,而不是当做看到糖果就两眼放光、看到标签就上钩的儿童。如果你不允许他们以思考、对话、选择等建设性的方式参与,最后他们很可能会以砸车、扔石头等破坏性的方式参与。人之为人的尊严总要一个表达的渠道。
当然政府可以以特警驱散人群,但被压制下去的愤怒只会在下一次冲突寻找出口。政府还可以叫停钼铜项目来稳定民众情绪,但万一钼铜项目的环境危害果真不那么严重,而仅仅由于决策缺乏透明和民主而被叫停,这岂不是政府与民众的“双输”?悲哀的是,在民主程序匮乏的地方,政府往往不得不饮鸩止渴,以民粹政策来弥补程序合法性不足。
中国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被父母打骂时,经常听到“我这都是为你好!”每次听到这话我都纳闷:打他是为他好,骂他是为他好,对他的感受不闻不问是为他好,那什么是不为他好呢?为他好就不能听听他的意见吗?也许“家长式政府”也应该停下来想一想,用心良苦是不够的,还需要把民众当做平等对话者。时代已经变化了,今天的主要矛盾也许已经不仅是落后的生产力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之间的矛盾,而且是政府“我说了算”的习惯与民众“我说了才算”的愿望之间的矛盾。
标签战
以前看过一个段子,说中国人爱走捷径:因为懒得锻炼身体,所以特别推崇各种补品;因为 不愿承受经营劳作之苦,所以好赌风气长盛不衰;因为嫌恋爱麻烦,所以嫖客文化十分兴盛 这话也许以偏概全,但也有其闪光之处。近日观察各式网络论战,又 想起这段话,原因是我发现,很多人在公共领域的辩论中也爱走捷径,那就是:贴标签。
“你为什么总是说美国好话?带路党!”“你竟然认为这事政府没错?你这个五毛!什么?你从没从政府手里拿钱?那你就是自带干粮的五毛!” 对 于论战者来说,贴标签的好处就是省去论证的辛苦:你都是从政府手里拿钱的“五毛”了,我还有必要正视你的任何观点吗?或者,你都是时刻准备出卖祖国的“西 奴”了,我用得着就你说的道理进行思考吗?为什么以及什么样的民主制度对于今天的中国是可欲的,这本是自由民主派需要论证的道理;什么是真正的爱国主义, 这本是民族主义者需要仔细厘清的概念。但原本可能要分十五个步骤才能论证清楚的道理,现在一个步骤就解决了:你这个××党!
岂止时政问题,哪怕是经济或科学问题,在“我们这儿”,道理之争也往往变成“标签战”。对主张放任自由经济的人而言,哪怕主张保留公立教育,都 可能被指责成“福利控”;对疑惧“新自由主义”的左翼来说,主张土地私有化就成了“权贵资本主义代言人”。你凭什么否定中医理论?这是“科学主义”!你说 中医把脉不是完全没道理?那你肯定是“文科傻妞”了。
总之,各个领域的公共论争都有降格到“标签战”的危险,主张什么似乎都会产生四处揪斗的红卫兵气概。虽然有些人试图边讲道理边贴标签,但标签往 往以辞害意,令人不愿听标签后面的道理,于是交锋不能深入,论争总是戛然而止。好比全中国人端个板凳,坐到电视机前准备看刘翔。起跑线上的刘翔突然站起 来,走到罗伯斯身边给他贴个标签:“乌龟”。然后,不跑了。
以贴标签来代替说理,或不必要地以贴标签来强化说理,不知道是不是我们革命“战斗文化”的一个遗产。毛主席虽然在“文革”中批评江青开“帽子工 厂”,他自己运用各种标签却是得心应手。延安整风中,不但各种标签源源不断,而且这些标签还左右对称:你不是“左倾冒险主义”,那你肯定是“右倾机会主 义”;你不是“教条主义”,那你肯定是“经验主义”;你不是“个人主义”,那你肯定是“宗派主义” 总之不管你主张什么,你肯定都有问题,都需要改造思 想,需要匍匐在惟一“正确”的思想面前认罪以求得救。至于到底什么是“左倾冒险主义”、什么是“右倾机会主义”,这些概念是否经得起仔细推敲,似乎不重要 了。标签的意义就在于屏蔽而不是展开思考。随着革命越来越深入,“帽子工厂”也变得越来越琳琅满目,当然也就不足为奇。
这大约也是为什么我们的公共生活十分贫瘠的原因之一。“标签战”伤害道理的微妙性,而道理几乎总是微妙的。比如一个人主张土地私有化,但同时主 张发展一定的社会保障体系,那么他是“权贵资本主义代言人”还是“福利控”呢?又比如一个人认为民主制度的良性运转的确依赖于一定的民众素质,但他同时又 认为今天中国民主化的主要障碍
不是民众素质而是利益集团,这个人算是“五毛党”还是“带路党”呢?再比如一个人认为人权高于主权,但同时认为国族认同可以 成为社会生活的润滑剂,这算是“卖国贼”还是“爱国贼”?在非黑即白之外还有很多思想的灰色地带,而这个地带往往最考验思想的精细,通过将他人的观点极端 化取消其意义,恰恰是公共讨论中的避重就轻。
标签盛行的地方,理性易于枯萎。在思维极端化的背后,是认知上的懒惰,以及对教条的渴望。我始终相信一个好的民主制度不仅是对民意偏好的计算, 更是对公民理性乃至德性的滋养。你说我五毛,我说你西奴;你说我西奴,我说你脑残;你说我脑残,我说你傻逼。当辩论陷入这样的逻辑,标签战就彻底沦为骂街 战,公共领域将从海德公园演变为一个脱衣舞池。下限低的争论者也许会赢,但争论本身一败涂地。我们常抱怨来自权力的打压伤害公共理性,但伤害公共理性的何 止是权力。
没来的请举手
在一个信息传播受限的社会里,坐井观天几乎是认识的必然趋势
因为时不时发点牢骚,被一个朋友教育:“中国现在发展得很好呀!你看——”她顺手往窗外一指,“比国外很多地方现代多了!”
我承认,虽然空气能见度有限,顺着她的手指,我的确看到窗外很多熠熠发光的高楼大厦。岂止如此,还有车水马龙,完全可以用“惟余莽莽、顿失滔滔”来形容。此外,我还常在路边看到打太极的老太太、打篮球的少年以及卖烧烤的路边摊。如果张择端还活着,这些景象足够他再画一幅现代版的《清明上河图》。
正为自己的消极心态感到羞愧,我突然想起了以前读到的一个笑话。这个笑话说的是,老师对着全班学生点名:“没来的请举手。”
我问这个朋友:你知道韩颖吗?她说不知道。我只好跟她解释:这是北京海淀某地的一位女性,因为独立参选地方人大代表,被跟踪
我又问:你知道雷金模吗?她说不知道。我又只好跟她解释:这是一位普通的尘肺病人,因为没钱治病现在岌岌可危,而这只是无数得不到医保救助的尘肺病人及其他病人之一。
我又问:你知道有农民因维权而死吗?她说不知道。我只好跟她解释:有一位村民在维权事件中与政府发生冲突,在看守所“突发疾病”死亡,而这只是神州大地上诸多“神秘看守所死亡”事件之一。
我一口气列举了十来个我的朋友从未听说的人,都是这个欣欣向荣的时代里“没来的人”。因为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形象,所以关于他们的信息总是模糊不清——虽然互联网上偶有透露,但相关信息总是倏忽即逝。又因为这是一个大众媒体的时代,所以如果他们不曾在大众媒体上存在和停留,那么他们就几乎相当于不存在。 这当然不是说《清明上河图》上画的车水马龙是假的,但车水马龙的背面,还隐隐浮现着另一个不那么豪迈的世界。
“这些都是发展中的问题,毕竟要看时代的主流!”我的朋友说。到底什么是时代的主流,我不大清楚。我只知道当一个人得了胃溃疡,医生不能视而不见,安慰他说:要看身体的主流嘛,除了胃,你的其他器官全都是好的!
据说知识分为三种:你知道的,你不知道的,以及你不知道自己不知道的。韩颖雷金模们对于我这个朋友,大约就属于她“不知道自己不知道”的那一类知识。因为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尽管性情善良,她甚至没有翻到《清明上河图》的背面去看看的冲动与好奇。因为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她相信北京五环内的所见所闻,就是“时代的最强音”。也是,在人类不知道火星的存在的时候,没有人会好奇上面都有些什么。
在一个信息传播受限的社会里,坐井观天几乎是认识的必然趋势。开着新添置的汽车,住着新装修的房子,手里捧着三十块钱一杯的咖啡、另一只手举着iphone的人,的确会困惑:你说你都吃得起麦当劳穿得起七匹狼了,还嘟嘟囔囔,是不是太忘恩负义了?
除非你意识到中国不仅仅存在于都市的“五环”。在海水的深处,阳光未曾照耀之处,还有韩颖雷金模们,并且每一个已知的韩颖雷金模们,很可能还对应无数我们尚未知晓也无从知晓的韩颖雷金模们。在苍苍莽莽的雪地里,要保持对那个被遮蔽世界的知觉,你得不断提醒自己不要睡着不要睡着不要睡着。
这个道理听上去简单,却未必人人知晓。上世纪三十年代初,英国作家萧伯纳访问了苏联,被领着参观了种种社会主义成就后,他回到英国发表文章,驳斥了各种“污蔑苏联建设伟大成就”的言论。“我们想证实,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那里存在着经济奴役、匮乏、失业……在所到之处,我们处处看到充满希望和热情的工人阶级……”事实上,就在他参观苏联前后那几年,强制性农业集体化导致了约七百万人在饥荒中死亡。
无独有偶,写作《红星照耀中国》的斯诺,在一九六○年和一九六四年两次访问中国后,也将关于中国发生了饥荒的传闻驳斥为“冷战宣传”,他表示:“我在中国没有看到饥饿的人,绝没有像过去那样的饥荒……”你看,没来的人都没有举手,大家都在这里,这样多么好。
法治何以可能
十年前中国一位政治学者提出一个概念“咨询型法治”,核心思想大致是中国需要法治,但不需要民主。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国家威权主义者们的这个流行观念与经济放任主义者们不谋而合——虽然他们在经济观念上大相径庭,但在政治上却殊途同归,都信奉“要法治但不要民主”。
法治当然是诱人的,但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在民主不够深入的情况下,法治是否可能?最近几个拆迁案例似乎都对此打上了问号。一个例子是上海的“钉子户”潘蓉,虽然有《物权法》高高在上,却仍难逃住房被强拆甚至丈夫被关押的不幸;一个是也来自上海的孔东辉,虽然有已经颁布一年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却在要求政府公开相关拆迁信息时处处碰壁,甚至在起诉失职部门时被告知“没有原告资格”;更不用说另一个相关报道:河北农民王秀珍为暴力拆迁之事上访时,被镇领导呵斥:“有事别找我,跳楼去五楼”。在这些案例中,都不能说这些被拆迁户在申诉时“无法可依”,但是“有法可依”并不意味着“有法必依”,这又是为什么呢?
一个国家威权主义者和经济放任主义者都经常忽略的事实是:权利的前提本质上是权力,在权力失衡的情况下,法治往往成为泡影。这其实不难理解,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和一个拎着手枪的人谈“权利”,那个持枪者为什么要理会那个手无寸铁的人呢?如果那个手无寸铁的人是个会下金蛋的母鸡,也许持枪者还可以考虑和他“交易”,如果对方既无寸铁又无寸金,作为理性人,实在看不出持枪者为什么要放下武器交出权利。英国——这个被视为法治典范的国家——其法治传统的形成并非因为国王的良心发现,或某知识分子上书要求“咨询型法治”,而是因为国王和议会的权力制衡,而这种制衡之所以可能,又是因为议会里的贵族们一不做、二不休,关键时刻拿起了武器。最近网上流行的一句话也许可以用来理解权利和权力的关系:社会跟政府讲道理,政府就跟社会耍流氓;社会跟政府耍流氓,政府就跟社会讲道理。
在现代社会,权力制衡的实现显然不必要如此兵戎相见——选举就是一个很好的权力平衡装置:不能用枪把独断专行者打下来,至少有可能把他给选下来。当女性有了选票,女权才变得有意义;当农民有了投票权,他才可能对公然歧视性政策说不……对民主也许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解,其中之一是它是,而且仅仅是,一种权力平衡装置。这种平衡性也许不能保证法治,但至少使它变得更可能。当然,“平衡”指的不仅仅是用民众权力来平衡政府权力,民众权力本身也需要司法独立、专家知识、市场自由等力量来平衡。但在目前民众权力和政府权力对比悬殊的情况下,谈论民主的危害显然是饿着肚子在发愁吃得太饱怎么办。
固然,民主不能包治百病,甚至可能带来诸多问题,比如传说中的“多数暴政”。但是在现实的代议民主制中,民主很少作为一种“光秃秃”的权力机制运行,它往往是浸润在各种错综复杂的权力机制当中,比如阶级(有些阶层由于经济实力具有更大的政治影响力),比如组织(有些人群组织程度高),比如教育,比如“文化霸权”,比如三权分立……正是不同权力机制的相互作用,导致“多数”的人数优势往往在代议民主中被冲淡甚至抵消。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现代民主仅仅是个人数游戏,就无法解释仅占美国人口1.7%的犹太人为何在美国如此有权有势。
那么新加坡呢?“要法治不要民主”派最喜爱的例子似乎就是新加坡。且不说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在本党利益受到威胁时,向来不惮于无视法治,比如屡屡动用诽谤罪来打压反对派,也不说新加坡现在已非严格意义上的专制国家,被很多人认为是“混合政体”而不是“专制政体”,关键是新加坡这个独特岛国的经验缺乏普遍性:它在独立之前有100多年的英国殖民史(而在这个殖民史之前新加坡几乎就是块荒地),不但其文化被英国的法治传统浸染,而且殖民者的强大导致了一个“弱国家弱社会”传统,由此形成另一种意义上的权力制衡;它作为一个小国不存在中央地方关系,因而自上而下的制度监督成本很低;它高得惊人的公务员工资被很多新加坡人批评为“公开透明的腐败”;与农业经济形成的集权体制相比,它的贸易经济导致了不同的政治和社会结构……把新加坡经验普遍化,无异于刻舟求剑。对于一个人口众多、社会结构复杂、专制传统深厚的国家来说,潘蓉孔东辉王秀珍们追求法治的机会,现在恐怕还是来自民主的深入。
他也可以是我
苏格拉底说:德性即知识。两千多年后,我一个朋友说了一句对称的话:笨是一种人品。
这大概是说,愚蠢常常不是智力不及,而是选择不运用智力。也许因为利益,也许因为懦弱,也许因为“温暖的合群”,或者干脆因为懒惰,一些人选择荒废甚至屏蔽智力。在各种荒废智力的表现中,有一种在迫害他人或为迫害他人摇旗呐喊时,竟然想不到:其实“他”也可以是我。
最近,李庄律师在王立军、薄熙来事件后的表现颇让人感慨。他表示,尽管他曾被重庆方面“黑打”,但仍然愿意给王、薄等人提供法律辩护或咨询。这种不计前嫌的胸襟令人感动,不知王与薄如果得知会作何感想。当年他们陶醉于“打黑”却忽视嫌犯基本权利时,可曾想到:这个在更大的权力面前陷于无助和恐惧的“他”,也可以是明天的我。
“他也可以是我”,是普遍人权理念的伦理前提。康德的“绝对律令”,意指只有当一个道德准则可以被普遍推广及他人时,才构成道德准则。奇怪的是,有人似乎通过推理就能明白这个道理,有人却只有自己倒了霉才恍然大悟。糊涂似乎也可以理解:怎么能给“坏人”权利?我反正又不是“坏人”,所以剥夺“坏人”权利跟我没什么关系。知识分子在上世纪50年代的“镇反”中万马齐喑,因为他们不是“坏人”,结果“反右”来临时,他们就成了“坏人”;农民在“土改”斗地主时斗志昂扬,因为他们不是“坏人”,结果人民公社运动中他们有谁想藏私粮,就成了“坏人”;干部在历次“肃反”中火上浇油,因为他们不是“坏人”,结果“文革”一来,他们就成了“坏人”;造反派在打倒“走资派”时声嘶力竭,因为他们不是“坏人”,结果“清理阶级队伍”时,他们也成了“坏人”。这么看来,每个人离“坏人”都只有50米远,说不准哪天就“失足”了。
好人变成“坏人”后,开始痛感权利之可贵与权力之可怖。陈独秀身居党魁位置时,曾为暴民焚烧《晨报》报馆而叫好,晚年成了政界边缘人之后,却认为言论和出版自由没有阶级之分;胡长清在位时享受着权力的无限风光,被抓后开始感慨新闻自由之可贵。
人权概念被长期污名化,原因之一或是很多人将权利看做任性的代名词。但这恰将普遍人权的伦理基础理解反了:普遍人权保护的不仅是“我”的自由,还是作为“我”的他人的自由。在这种价值观里,社会由无数个尊严对等的“我”组成,并非由一个身处顶点的“我”、数个身处中层的“你”与无数身处底层的“他”组成。只有将社会理解成无数个尊严对等的“我”,普遍人权才变得必要和珍贵。换言之,人权观念的伦理基础不是任性,而是博爱。
当然博爱的起点是自爱。自爱加上同理心,才成为博爱。对国家和社会的未来,我常常显得比周围很多人乐观,这种乐观来源于对逻辑的认同。一个为“大鸣大放大字报”唱赞歌的学者,在遭遇网络语言暴力攻击后,也会愤慨和痛苦;一个隐晦肯定毛氏“大民主”的学者,在涉及自己学术诚信的辩论中,也忿恨痛斥有些媒体的信息一边倒 这些人对抽象的普遍权利颇有微辞,却在自己具体的权利被侵害时表现得愤愤不平——这种“愤愤不平”,就是我保持隐隐乐观的理由。
根据心理学“认知冲突”理论,追求逻辑一致性几乎是人类的本能,类似饿了想吃饭、渴了想喝水一样。所以只要一个人肯定自己的权利,走向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就成为趋势。换言之,普遍权利观念之所以有力量,不仅仅因为它美好,更因为它是一种均衡。
当然,走向均衡的道路未必通畅。有人说,中国过去一百年的悲剧是,任何一点进步都要以付出最大的代价为成本。本来可以两点一线走完,结果中国人过去一百年愣是在两点之间走出了一团乱麻。简单的事情被搞复杂,大约就是因为太多人只有亲自倒霉一场,才能体会到权利的可贵,好比一些孩子非要自己被烫一次,才知道不能随便玩火。数亿人只有被烫才明白火的危险,进步的代价能不大吗?所以笨可能确实是一种人品。甚至还有不少人被烫了也未必明白危险,这种人据说叫做“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碰到这样的人,笨就连人品都不是了,它是一种意志。
合同异
不要因为80分不是100分,而否认从60分进步到80分的意义
据说战国时期有一个学派叫“合同异”,认为“天与地卑,山与泽平”,万物看起来不同,其实都一样。这个伟大的“辩证法”可了不得,谁要是熟练掌握了它,辩论就能无往而不胜。请看:
“你不也吃肉吗?有什么资格批评归真堂活取熊胆?其实都一样。”
“我们这公款消费几千亿,但有报道称奥巴马全家度假也花费公款几百万。官员乱花钱,其实都一样。”
“我们是限制言论,但是维基揭秘一出来,西方政府不也气急败坏吗?政府都想控制言论,其实都一样。”
“看守所神秘死亡和刑讯逼供是存在,但是美军的伊拉克监狱虐俘案呢?监狱虐待犯人,其实都一样。”
……
一句话,我站在粪坑里,所以我脏;你手里有泥巴,所以你脏。我们都脏,本无不同。“天与地卑,山与泽平”,哦耶。
一味“合同异”,要点就是否认量变之间的差异,否认差异就是否认了进步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从而为一切落后进行辩护。岂止否认,还要嘲讽。我仅仅是“坏”,你又“坏”又“虚伪”,我是真小人,你是伪君子。我呸!
最近网上热议新刑诉法草案第73条时,我们又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句式:美国不也那么那么吗,我们就不能这么这么吗……其实都一样。
73条中最有争议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内容。该条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人,可对其进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人担心,这可能导致作为党纪的“双规”被司法化,甚至可能使收容审查死灰复燃。毕竟,“危害国家安全”是个含糊的字眼,在权力缺乏制衡的情况下,权力机构打击异己甚至官员公报私仇时,完全可能用这个罪名。
这种疑虑本是现代公民对公权可能被滥用表达出的健康警觉,但有法学家说了:美国不还有《爱国者法案》吗?我们怎么就不能有73条?于是翻出《爱国者法案》里“可对恐怖分子嫌疑人进行无限期拘留”的条文。你看你看,天下乌鸦一般黑。
在应该学习他国长处的时候诉诸“国情”,在为本国不足辩护的时候却诉诸“普世”,还真是辩论中的制胜法宝。好比一个孩子,在小明学习的时候,说“我肚子疼,不能跟小明一样学习”;在吃垃圾食品时却肚子不疼了,说“你看小明都吃了”。问题是,这是一回事吗?
首先,《爱国者法案》出台于“9·11”后,是明确地针对恐怖分子嫌疑人和资助者的法案,政府几乎不可能用它来打击美国内政的批评者。在那里,“国家安全”与“政府安全”是不可混淆的两码事,而在这里,两者常混为一谈。其次,有相应的法律保护嫌犯。“9·11”袭击中的嫌犯“第20个劫机者”——因偶然原因没能实施袭击的卡塔米——至今仍未审判定罪,甚至可能被释放,就是因为美国复杂的司法程序保护他。而我们这里的律师都常常自身难保。再次,《爱国者法案》从制定到实践,有不同权力机构的横向制衡。如对嫌疑人进行窃听,需要独立的法院批准方可实施。又如其中原有“秘密搜查”条款,但有法官以违反宪法第四修正案为由拒绝适用,导致后来修正了这一法案。最后,《爱国者法案》备受社会各界的批评,诉讼不断,甚至“美国图书馆协会”都决议谴责,认为要求查阅嫌犯借阅记录的做法侵犯民众隐私……总之,在权力制衡和民众关注下,其每一个条款实施都举步维艰。同一个法案,在缺乏制衡和批评的环境里,可能是给公权发了一张畅通无阻的通行证。这当然不是说《爱国者法案》没有问题,而是两者出台背景、适用范围和程序、舆论环境都很不同,混淆两者,不过是又一次运用“合同异”大法。
西谚云:不要让“最好”成为“更好”的敌人。意思是80分不完美,60分也不完美,但不要因为80分不是100分而否认从60分进步到80分的意义。不过中谚却说:五十步怎么可以笑百步?要我说,五十步怎么不可以笑百步,九十九步都可以笑百步。人类文明的进步靠的就是点点滴滴的努力,大的进步值得大的肯定,小进步值得小肯定。别说什么“关了灯都一样”,21世纪了,为什么总要关着灯呢?
权力的道德捆绑
纯洁固然美好,但是它对世界丰富性和复杂性的敌视,它天然的非黑即白世界观,本身就为专制提供了最好的精神土壤
我以前在街边的水果摊买樱桃、葡萄之类的水果时,总想挑出其中最新鲜好看的,但是常常受到摊主的阻挠:“不许挑!不许挑!”也是,如果我把好的都挑走了,坏的他怎么卖呢?其实岂止卖葡萄樱桃,卖企业也是一样:几年前产权改革如日中天的时候,为了甩掉一些不良企业,据说一些地方采取的办法是:哪个投资者要想买好资产,就得接受与之“搭售”的差资产。可见无论是卖葡萄还是卖企业,好坏搭配是推销之道。
后来我慢慢意识到,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有些地方的治理之道亦是如此,甚至可以说,其成功秘诀正在于此:为了推销强权的苦咖啡,得搭售道德的白砂糖,咖啡加糖,专制也就打开了销路。其实道理很简单,要说服民众放弃权利、财产、自由是很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能让民众在打倒假恶丑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放弃其权利和自由,那么民众对政府俯首帖耳就水到渠成了。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朱元璋,其治国之策可以说是政治酷寒和道德狂热的成功会合。一方面,其治下不但有锦衣卫这种秘密警察制度,明初的里甲制度也比任何时代更严密,志在把全民都变成秘密警察,“如鸟之在笼,兽之在柙,虽欲放逸,有不可得”。朱元璋不但利用胡惟庸案、蓝玉案等清洗成千上万潜在的政治威胁,而且还用强制民众迁徙的方式开发地广人稀之地,用强制子承父业的方式干预民众的从业自由。其暴虐到什么程度呢?据说某个街头老妇没有尊称其为皇上,而称之“老头”,朱元璋一怒之下,不但杀掉老妇,而且顺便干掉了老妇所在街区的所有其他人。
但是另一方面,这位“老头”又对道德纯洁性有着孜孜不倦的追求。他不喜酒肉,不荒淫无度,别的皇帝用金制物品,他要求以黄铜代之,“朕本农夫,深知民间疾苦”。对贪官他嫉恶如仇,“官吏宿娼,罪亚杀人一等”,贪污六十两银子,就剥皮实草。他对地方官员的“截访”行为也深恶痛绝,认为应当给民众伸冤开绝对的绿灯,有个地方官员试图截访,被他发现后,阉之为奴。他还要求各乡各里建申明亭作为思想品德教育的宣传站,提醒人们尊老爱幼、长幼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