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不过,一个逻辑-数学的、甚至建构性的演绎只是逻辑或数学的演绎,如果不通过第三个为解释所必需的步骤的话,它还不涉及事实:这就是建构一个适合事实本身的模式,一个能使演绎的变化与实际变化相一致的模式。因此,这个模式就是逻辑-数学图式在现实中的投影,因而它是在实际中能找到的组成方式或用这一图式可以表示的变化方式的具体表象。例如。一条控制论线路归根结蒂并非一些方程式,而是从事实中认出所假设的反馈的细节。当然,事实这时只能引起对规律的确认,但不同等级的系统和模式则是把事实结合成一个与演绎得来的或可以演绎的数学变化逐项对应的紧密系统。总而言之,模式在能给予客观过程本身一种与自己同构的“结构”时,它是解释性的。
这样,我们又看到了因果关系的传统理性解释,但不再如体谟的经验主义所想的那样把因果关系当作简单的、有规则的连续,而是当作事物的理由(笛卡尔所说的causa
seu
ratio)或是与经验演绎相类似的东西(康德),或是辩证的建构。不管这种因果关系是属于严格的决定论或概率模式,不管它是达到线性连续还是最终走向环形系统或循环相互作用,这类细节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在任何情况下,在经验的取之不尽的财富与逻辑-数学结构的无限丰富多产之间都保持着因果关系固有的这种特性,即构成与实在合为一体的演绎建构。
C.但是这时必然会出现一个人文科学所特有的问题:如何解释同物质事实相对立的意识事实,这就把我们引到同解释相对立的理解这个一般性问题上了。
心理学对这个问题了解得很清楚,这是意识与**的关系问题。对此,传统的解决办法有两种:相互作用论与平行论或同构论。按照第一种办法,意识构成或具有一种能作用于**的力量,同样**也可能作用于意识。于是,困难的是要把物质的一些特有属性说成是意识的属性(工作、力、能、等等)。这从理论上讲使得人们在发生意识干预生理机制内部的情况时难于维持能的保持原理。同时从实验来讲这也是无法检验的,因为人们观察的是生理同伴体的作用而不是意识自身的作用。需要指出的是,所谓精神与身体医学或皮质-内藏医学(根据思想体系而定)所搜集的许多毋唐置疑的事实在这方面并不能证明任何东西,因为它们仅仅表明精神生活(意识与高级神经活动合在一起)对受激素和神经调节的器官所起的作用,而丝毫不表明意识在其神经同伴体之外自身所起的作用。
于是,第二种解决办法就是平行论或心理生理同构论。按照这一理论,意识及其机体同伴体构成同一个实在的内外两方面。但在这两方面之间不可能有因果相互作用,因为它们只是同一个实在(人们可以随意以唯心论、唯物论或自然二元论的字眼来表达它)的两种可能的表达。这一解决办法是合理的,但缺陷是人们不再分辨出意识的功能,它只限于伴随某些物质过程而自己本身不产生任何东西。
因此我们建议第三种解决办法,这种办法实际上只是第二种解决办法在认识论上的推广,但赋予意识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的确,在分析各意识状态之间的关系时,人们发现一个基本情况,即这些关系从来不属于以上所述的那种真正的因果关系,而是属于另一类型的关系,这种关系或许可称为广义的蕴涵。一种意识状态主要表达一种意义,而一种意义并不是另一种意义的原因,但蕴涵着另一种意义(从逻辑上讲多少是如此)。比如,2与4的概念不是2+2=4这一命题的原因,但必然蕴涵着后者,它们可不是一回事。假如从一架计算机上,人们从2与2出发可以得到4的话,那么只要操作者不赋予4一种意义,不把它表达为有意识的蕴涵,这一原因性的结果就不构成一种意识状态。简言之,意识构成一个蕴涵体系(在概念、情感价值等等之间),神经系统构成一个因果体系,而心理生理平行论则构成蕴涵体系与因果体系之间同构论的一种特殊情况,这样就恢复了意识所特有的一个功能。
在纯粹的社会科学中,意识事实与物质因果关系的二元性随时可见。有的社会学,如韦伯的社会学,强调意识事实的现象学方面,有的,如马克思主义,则只满足于还包含物质事实的解释。
由此,人们——尤其是雅斯贝尔斯在他的心理病理学的论述中把解释的两大类型对立起来。一类的基础是对意向和有意识的意义的“理解”,另一类的基础是根据物质因果关系而作的“解释”。但是,如果说这种区别是有用的,甚至是非常确切的,那也不是根本对立的。在探讨人们试图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制造的人为争端时,我们已经看到是什么缘故了。实际上,如果人们真想利用蕴涵与因果关系之间的平行论——刚才所说的一般意义上的平行论——这个假设的话,那么,这二者与其说是根本对立的,倒不如说是相辅相成的,这种相辅相成甚至以不同的但可以比较的形式在精确的与自然的科学中也能看到:数学研究蕴涵,它只去“理解蕴涵”不作因果解释;物理学研究物质事实,“解释”物质事实。于是,概念的蕴涵与物质的因果关系之间的平行论变得如此紧密,以致因果性或解释性的模式在蕴涵序列与物质序列之间建立起越来越密切的联系。人文科学一个非常普遍的趋势是采用类似的方向,也就是说它们全都力图理解与解释,而不是只理解不解释或只解释不理解。
在有关人文科学的主要理论方向这一节里还有许多其他问题要探讨,我们将在有关人文科学共同机制那一章(第三章)中再谈。
八、专门化与整体化:基础研究与应用
不言而喻,任何学科的发展都以区别问题及理论,并在本学科内部或与邻近学科建立起整体联系为其特征。这种自然性发展带有近乎生物学的面貌,而且直接来自于智力在个人内部和个人交际活动时所特有的建构规律。但由于社会学的干扰,有时甚至由于种种意识形态的干扰,更不用说由于那些一般与生成的科学的自发倾向多少结合在一起的、但能作为特殊的、促进的或扰乱的因素起作用的认识论考虑,这种自发性发展变得复杂了。
A.在人文科学中,使专门化的自然过程复杂化并经常以某些明显的缺陷来代替专门化的优点的一般性社会学因素,是在学科内部“学派”的形成以及由此带来的孤立和教条主义的危险。
这种现象大概是人文科学特有的。因为自然科学虽说也有学派,但主要是指在实验或演绎还没有宣告争论结束时与所持相反立场有关的思想潮流。例如,十九世纪末物理学中唯能论者与原子论者的争议主要就是一种认识性的对立,而不是派别的表现,而且随后发现的新事实使各种观点得到了统一。在当代微观物理学中,由于波尔和布罗伊的伟大名字,人们确实说哥本哈根学派、巴黎学派,但关于随机变量的初级或派生特性以及关于底层决定论的存在或不可能性的争论则来自有待最后统一的各种解释。
在人文科学中,意识形成本身就导致学派的对立,这是很自然的,而且常常引出富有成果的对立。但是,撇开这个因素不谈,应该指出的是,这一现象有时非常普遍,同时因学派而分的专门化还处于较低的等级,远没有达到重大意识形态争论的等级。因此在这方面举一两个例子或许是有益的。这样的例子我们将在心理学中选择,因为心理学是人文科学中最具有实验性质的。
一个典型例子是心理分析的各个不同学派。弗洛伊德发现了一些新资料和新解释,但由于它们出乎人们的预料以及弗洛伊德主义所包含的同当时机械论思潮相对立的创造性思维方式,这些新资料与解释没有一下子得到舆论的赞同。然而弗洛伊德非但不站在心理学家和精神病科医生经常争论的那一方面,想方设法去说服他们——这本是可以做得到的,只要依靠某些友好的反应,如布洛勒、弗鲁诺伊等的反应——却宁可率领一个由第一批门徒组成的小组继续沿着他的道路工作,而不去作任何有步骤的与他们的思想接近的尝试。本着这种科学态度,但也为了在业务上维护他们的新生技术,弗洛伊德主义者于是成立了国际心理分析学会,该会只吸收由它培养出来的成员。树立这样一种“学派”精神的优点自然是使在相同原则上意见一致的专家们可以勇往直前,不必不断地回到初始的问题上来。但也有两个缺陷。一方面,过快的意见一致使人们忽视验证,而心理分析正是在这方面特别吸引了对弗洛伊德的功能主义也感兴趣的实验心理学家。另一方面,意见的分歧导致新学派的产生,而这正是在荣格和阿德勒那里所发生的情况。就目前情况而言,形势由于以下两个原因正在发生变化。第一个原因是某些心理分析学家感到了实验基础以及把理论与总的心理学理论联接起来的必要性。例如,在斯多克桥(Stockbridge)因拉巴包特的著作而产生的运动就是如此。第二个原因是实验心理学家们越来越倾向于不接纳弗洛伊德主义的细节,而只接纳心理分析的主导思想。目前,各心理分析“学派”有一股分解为各个个别“小字派”的不容忽视的、富有意义的趋势,但“学派”依然存在。
另一个例子(虽然性质有别)是在一段时间内由美国行为主义所标志的、反对“精神主义”那种令人怀疑的研究或多少直接参照主体意识进行研究的倾向。由华生发扬光大的、但也同美国以外广大地区的思潮相一致的行为主义(参阅苏联巴甫洛夫的心理学以及法国皮埃隆的心理学),提倡一种基本方法,这种方法在研究主体时不从主体的内省出发,而是从主体的全部行为出发。从这样一种观点看,思维的内部机制就好象主要是动作本身内化的产物,是一旦内化的语言或感觉运动性动作及其他等等的产物。但是行为主义学派在其初期的特点是不但否认思想是词语意义的体系,连思想的存在都根本加以否认,甚至还禁止提到意识这个词。因此标志着这一学派形成的特征的就是一个仍然有效的方法论在理论上的推论。同时人们也很懂得,更多地注重研究者之间的对立而不是他们的意见一致,对使一种新方法论开花结果的益处。然而,从那时起,立场变得温和了,今天人们所说的“行为论”在观点上赢得了绝大多数研究者的赞同,但正因为如此,在程度上还可能有不少差别,以致再也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学派”了。我们已经说过,比如说,当托尔曼引用“期待”作为学习的基本因素之一时,人们几乎看不出这一概念与精神主义概念的区别。相反,当斯金纳拒绝引用中间变量,而把机体看作是一只人们只知道其输入与输出的“黑箱”时,他严格地运用了行为主义的规则,但这是出于方法论上的谨慎,而不一定再是“学派”精神了。因为他清楚地知道未来的研究必将以生理的、同时又是心理的内容来填充他的“黑箱”。
“学派”形成的一个更简单过程是孤立过程(从社会学上讲,这一点可与在某些同大陆分离的岛上导致一些新物种产生的生物学因素相比较)。这种机制在当代社会心理学的研究中可以观察到。社会心理学产生于完全合理的新问题的发现,如集体相互作用对初看起来似乎与它无关的精神功能(知觉等)可能产生的作用问题,或是社会小团体相互作用的动力学问题。如果说社会心理学的优秀学者非常熟悉总的实验心理学的研究,并就此提供了极有用的综合的话(参阅布朗先生新著:《社会心理学》),那么还有很大一部分“社会心理学家”仍然蛰居在他们的唯一领地里。在这种情况下,科学的专门化就有形成一个“学派”的趋势,而这个“学派”仅仅是社会心理学性质的一个赝象。
B.因此,学派的形成一般都促使专门化的加强,不过是通过多少是科学外的因素相互影响加强的。有时也会发生相反的情况:即其中某些学派追求的却是比自发的学科内或学科际的协调所表明的更为完全的整体化,而且它们也部分地达到了目的。但与此同时,又正是以学派精神反对其他可能的、有时还是更自然的、但无论如何是更为广泛的整体化。
我们可以再一次以来源于“维也纳学派”(这里社会心理因素是相当清楚的,因为维也纳人向来有组织这种学术团体的特殊才能)的逻辑实证主义作例子。这个学派的宗旨明文规定为“科学的统一”(这一理想在“统一科学百科全书”这一标题和弗兰克在哈佛创建的学院的名称中再度出现)。它寻求统一的方向是把科学数据还原为可由知觉来确认的可观察之物,或者还原成一种精确语言,即逻辑的和数学的语言。但是,逻辑实证主义的反对者们则指责它所做的恰恰相反,并没有达到科学的统一。他们的理由有两个。第一、逻辑实证主义把实验事实与逻辑-数学语言彻底分割开来,而如果把逻辑-数学结构同一个主体的动作与运算联系起来的话,人们能在客体的关系中达到更大的统一。第二、在重建主体的活动中,人们对科学产生一种更加建构性的概念,这种概念使科学更加“开放”,而不是凭借实证主义的传统界限把科学关闭起来。由此可见,逻辑实证主义对某些人来说是整体化的根源,但在另外一些人看来则是同一个“学派”联系在一起的并且限制着所期望的整体化。
其他较少带有学派性质的运动也以促进科学研究的整体化为其宗旨。在这方面,我们已经举出由贝塔朗菲倡导的、名为“一般系统论”的有趣运动。这个运动既包括人文科学也包括自然科学。其目的是设法揭示一切综合尝试中——不论是生物学的有机论或是社会学和心理学对整体资料的解释——所运用的共同理论结构。这样一种运动事实上是和一切趋向于把研究社会的或精神的有机生命的科学数学化,尤其是和控制论化的思潮联合在一起的。
C.此外,这种来自由思想与问题所引起的运动,但同时又伴有上文所述的各种社会学刺激的专业化与整体化的双重思潮,还同基础研究与应用试验这种自发的分工相互影响。这是一个对本书来说至关重要的问题。因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之所以进行有关当前人文科学主要趋势的这个调查,当然是因为这些趋势对社会有利而且越来越有利。
但是在我们看来,最好把这个问题同专门化和“学派”问题联系起来。这不仅因为学派的形成常常出于对应用的考虑,而且还因为常见的、实践者在理论研究上的孤立能产生同分成学派相同的弊病,并且由于实践者减弱了实践的有效性,因而孤立也更为严重。
基础研究与各种应用试验之间的关系根据学科的不同而有深刻的差别。有的学科可以有狭义的实验,有的学科的现象等级则排除实验,只能对观察材料进行统计和概率分析。在后一种情况下,应用确实担任着很重要的角色,因为它实际上成为实验的替身。这种情况的典型例子是经济科学。当人们为组织某种试验而求教于经济学家时,经济学家会作出一整套以理论为依据的预测,而随后取得的经验象实验那样对它们加以证实或否定,只是要把各种因素分解开来并不总是能做得到的。所以这类应用同基础研究混为一体。在这方面我们可以举出许多伟大学者如凯恩斯等人,他们同时既是一流理论家又是各种实践经验的启示者。在这些情况中,应用既然促进基础研究,它也自然从基础研究中得到最大限度的好处。
有些学科如心理学能运用实验方法而不一定依靠应用来进行基础研究,它们的情况就迥然不同了。尽管如此,实验心理学几乎从创立时起就引起了众多的应用,而且许多伟大学者,如比奈,他同时既是重要的基础研究(比如他对智力的研究)又是被广泛采用的实践方法(他对智力水平的测验)的倡导人。这方面的主要原因显然是一切心理学理论都与人的生活有关,同时形势也不断引导人们去请心理学家帮助解决这样或那样的实践问题。但第二个原因也是出于医学的榜样。因为心理学和医学始终保持着密切关系,而且医学有一大部分内容来源于对应的研究,尽管它的基础还是从普通生理学与普通生物学中汲取来的。
至于心理学的基础研究与应用之间的关系,必须分清两个问题:一个是后者给前者的贡献问题,另一个是前者给后者的贡献问题。但这两个问题多少是有联系的,而且最终都导致对“应用心理学”这一概念本身,从它的理论解释和应用于自身目的的优点这双重观点来提出疑问。
心理学的这些应用总的来说对心理学认识本身没有多大贡献,除了在病理心理学方面,因为疾病构成一种自然的实践(比如失语症中语言因素的分解,等等)。这时,应用研究带有以上我们对经济学所指出的那种启发性价值。相反,在其他领域里,我们举不出应归功于应用的发现。例如,比奈从他解释智力的测验中就毫无所获。然而,尽管如此,正如人们所看到的,“应用心理学”几乎同心理学一样古老,因此它倒能够使心理学丰富多产。但是恰恰由于这个原因,它并不总是善于利用对它本来很有益处的基础研究。这是因为它出生得太早,因为人们在知识还没有深化之前总想把知识应用于这一部门或那一部门。因此人们在认识形成机制之前就想方设法去衡量成绩或成果,其结果往往是相互的贫乏。
除此之外还有形成“学派”的后果。应用心理学组织自己的年会,并有构成国中之国的趋势,这就带来了科学上相对孤立所导致的弊病。因为只考虑应用时,人们势必要限制问题的范围,而那些从应用本身的观点上看最终应该是最值得解决的问题则往往被忽视,这是因为它们最初的形式似乎只与基础研究或理论有关。
我们之所以强调这一例子是因为它很有启发意义,特别是和自然科学领域中的应用过程相比较。大家都知道,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的格外可靠的应用往往以一种最料想不到的方式产生于基础研究,有时甚至产生于根本不考虑实践的纯理论性研究。在这方面,人们常常举马克斯韦尔方程式在当代电磁学应用中的作用作为例子。如果相反,把自己局限于应用之中,或者,比如说,在不懂什么是一般智力以及智力是如何构成之前就想去衡量主体的智力,所得到的应用比起了解形成机制之后所能作出的应用要狭隘得多。
总而言之,作为独立学科的“应用心理学”并不存在,因为任何完善的心理学都导致有效的应用。一般来说,人文科学就是要在一切领域提供越来越重要的应用,但这里以发展基础研究、不事先以功利标准的名义去加以限制为条件。因为在初始时看起来最无用的东西也许是最富有意想不到的后果的东西,而为了实践,一开始就划定框框则使人无法综览全部问题,还可能遗漏掉那些事实上最不可缺少的、最富有成果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