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说一遍试试,你信不信我直接把你往人群堆里(黑衣乞丐堆里)丢,看他们会不会流口水。一个小姑娘,长得也不错。嘴巴什么一点都不懂得收敛,小心嫁不出去。”
萧易黑着一张脸。她还有的天真,而自己,也不过大她一两岁。17岁而已,为何要被那个男人给毁了?竟然不知道对方是谁。
为了这个,自己还要女扮男装逃避那耻辱带来的痛苦。她不能以一个真实的身份而存在,这对一个人而言,就是一个人生的索然无味。
“哦,那你一定要送我回去好不好?”
看到这个漂亮的凶巴巴乞丐头子,小丫头突然就乖乖的不敢大气了。典型的吃硬不吃软型。
他好凶啊。可是他为什么能这么漂亮?
那脸不带善得偏偏干净,肤色白如玉。他一个乞丐怎会穿着打扮如此干净。乞丐不都“热衷”于与肮脏的垃圾打交道吗?如此干净得不像话。
除了干活时手上的垃圾弄脏手外,在他身上找不到一处不干净的。
“走吧。”她在看他,在打量,看得他烦躁,心有所不忍。万一路上遇到采花贼,那她不就和自己一样毁了。
一路上静得出奇。萧易在前面走,衣衣公主跟在后面。他怎么那么冷漠,无趣的人。
“喂,你们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去当乞丐啊,做乞丐很好吗?”她一直弄不明白。反正皇宫以外的世界她都觉得很陌生。现在好不容易出来了,还是在柳大学士担保下才可以让她父皇答应她出来。这趟不容易啊。
她是在取笑他们吗?有钱人家的小姐真是天真。
“做乞丐有什么不好。穷得没米吃,只能凑合着天天吃肉了。”
没好气的丢给她一句,便不想理她了。哪知那位千金大小姐接下来的话很喷饭,她傻傻的点头,喃喃自语,“怪不得你们那么喜欢当乞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