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看了她一眼,恐惧来得快,去的也快,走到面前,俯身替她割开绳子,说道,“那些人说,他们要的是表小姐和我的命。他们先迷晕你们,或许是因为没有足够的把握制服你们,所以下了迷药。夫人先醒了,其他人应该也很快会醒来。我现在去引开他们,夫人先不要动,等会些身手的人醒来后,你再解开绳子,免得他们进来后发现你醒了,不去追我,先要了夫人的性命。”
宋夫人本以为她不过是个有狐媚之相的婢女,只是靠着那一张脸魅惑了人,却没想到,在如此情形下,竟还能理出最快最好的方法来,而且是以自己作为诱饵,一时心中滋味纷杂,忍不住道,“丫头,你且下山逃命去,带上心儿。”
胭脂笑了笑,好似笑能驱散心中莫大的恐惧,声音仍在微抖,“再过片刻,他们不见这人回去,很快就会寻过来。他们既然敢在山上杀人,那肯定是在山脚或者山腰安排了人,寻借口打发其他上香的人,我和表小姐都逃不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我引开他们,夫人等护院们醒了后,在前院假山找到表小姐,再一起拼死下山,或许还有一丝希望。”
宋夫人听得羞愧,她考虑的,倒不如一个小丫鬟缜密,又是愧疚又是惊怕,“你一个小姑娘,如何能躲过他们这些心狠手辣之人的追踪?”
见其余被捆之人微有醒意,胭脂将剑放回那已死的恶徒手中,起身道,“表小姐是胭脂的知己好友,夫人是少爷的生身母亲,不为其他人,为了你们,死也无妨。夫人能不能安然度过这场浩劫,还请待会他们进来时,镇定自若。”
她去做诱饵,不过因为这是最好的办法。她不做诱饵,必死无疑,做了,还有一线生机。既然已经一石一鸟,那就再添一个,让宋夫人对她刮目相看。如果大家都能安然,或许宋夫人便不会再阻拦她和连枭了。
抱着绝不愿轻易死去的决心,她拿起桌上的花瓶,砰然摔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随后便往外跑了出去,留下一抹水色影子。
如胭脂所料,很快便有人循声过来,见了地上的血人,三四人便全循着那血脚印追去,屋内不留一人看守。宋夫人见状,急忙挣脱绳索,用剑全割开,用衣裳装了雪,往那仍昏迷的人身上抹去。片刻便见他们迷糊的哆嗦着,慢慢醒来。
胭脂自然不会轻易让他们捉到,一旦被擒,便是死路一条。她可不愿用自己的命去换宋夫人他们的命,跑到那已快结冰的池边,将鞋塞上石头,扔进里面,这样看来,就好像是她不慎落水,也不用被他们顺着血迹寻来。
只是如此一来,脚便硬生生踩在了雪上,冻的她速度减慢,又想起儿时常在雪天里受冻挨饿,鞋子也不过是几块破布缝合而成,衣裳也是些旧棉,被子也薄得慎人,根本耐不了寒。她最经常去取暖的地方,便是牲畜的窝里,虽然脏臭,但很暖和。
那样的苦都挨过来了,如今的又算得了什么。她心中、面上皆是冷笑,没有人能决定她的命运,那恶徒不能,这冰天雪地也不行。
脚底冻得没了知觉,步子却不能停,如此一来更好,痛和冷都不知道了,只是会冻得很伤,指不定会没了一双腿。
比起脚来,她更想把命保住。
这时如果躲进房里,无疑是让他们瓮中捉鳖,胭脂也不熟识这里的地形,唯一的去处,便是后山。
那去后山搜寻她和苏洛心的人,应当已经因房内的动乱而被唤了回来,又或许没有……只是除了那,已无地方可去。
人生便是赌场,胭脂押的赌注,未必都会是赢的。
刚进后山树林,行了半柱香,想寻个隐蔽的地方躲着,却见前头走来两人,那素色的衣裳在雪地里并不明显,可警觉性已放至最大胭脂却还是一眼看见了。她转身躲到树后,无奈这树林并不茂密,树木也不粗丨大,若是他们走的近了,一定会看见她。
想到这,那原本还有些许恍惚惊惧的眼神,突然变得冷漠,寒至眼底,比这冬更冷,风更凌厉。她深吸了几口气,从树后出来,往前跑去。
再跑快些,跑快些,他们离的这么远,追不上自己,那她就能活下来了。
身后那脚步声作大,绝望也一点一点的充斥着胸腔。恐惧胜过脚下的疼痛,只知道往前跑,跑的越快,活命的希望就越大。
上回在边城逃过一劫,如今老天爷还不肯放过她么?
思绪凌乱,脚踝忽然猛地生疼,身体往前倾去。这一踩空,也不知是多深的坑,身子刚碰到地面,却是斜倒着往下滚去。所幸有那积雪覆盖着地面,否则尖锐的石子都能让她丧命。
等终于停了下来,已辨别不清事物,只是没听见人声,安心了许多。迷糊昏睡过去,身体的疼痛已浑然不觉。梦中似有人在叫她,快醒,莫睡。等听得仔细了,竟是自己的声音。她惊的醒来,映入眼中的,却是一轮明月,皎洁明亮,雪地也是亮白,将附近的景致照得清楚。
胭脂怔怔看着落进眼中的雪,刺的她霎那清醒。
下雪了。
她微微动弹了身子,痛得撕心,冷入骨髓。她竟然还活着,本该痛的哭泣的她,却是咧开了冻得僵硬的嘴笑了。这一笑,若是有人见了,真如走入绝境而逢生的狐狸,难以言喻的凄美。
她缓缓站起身,不能再躺着,再如此下去,身体便要融入这雪山里,再无生还的可能。
前面没有人,身后也没有人。她忽然想起,十二岁那年,她站在一众婢女中,听闻连家嫡长子要来挑侍婢,那时的她,还不知道是挑去做通房丫头。
她只知道,那少爷比她长六年,却是个少年将军,在皇城中极负盛名,性子傲气,为人薄情。那一刻她心想,但愿不要挑中她,一定不要挑中她,她待在那柴房烧火,不惹府里的老婆子,不与其他婢女争宠邀功,只要不回到舅舅家就好。
那沉稳的脚步声传入院子时,全部人都抬头去看,唯有她不看,因为不想,只觉没柴房自在。只是沉默太久,她只当他是走了,便看了一眼,那俊朗的少年眸子里的确冷酷,好似没一丝感情,这一看,就怔松了片刻,却见那修长有力的手指向了自己,声音淡薄。
“她。”
胭脂一步一步走在这雪地里,全身的骨头都在作痛,她咬牙前行,不走,就是死。她不想死,不想。
不知为何,她又想起了连枭。
通房丫头的地位,比妾侍更低。但是她想既然做连府的丫鬟都不用受苦,那做嫡长子房里头的人,那舅母也不敢欺负她了。那时候的想法很简单,她可以过好日子了。
伺候的这些年,那外人口中的冷血之人,却也并非如此。
似乎还能回忆起留在唇间的吻,那身体的暖意,也好似暖了心间。
恍惚之间,好像真的看见了他,看不清衣裳的颜色,只知道有人快步朝自己走来。踏在雪上,好似雪被踩碎了,喳、喳、喳传入耳中。
“胭脂。”
有人在唤她的名字,声音急切,她不由多想,身体软在那人身上,似用了全身的气力哑着嗓子低唤一声“少爷”。
揽着她的那人一愣,旁边又疾步走来一个男子,见她先扑在别人怀中,面色微青。顿了顿,想到她或许是说了那两个恶徒的去向,一面取了衣袍,一面问道,“她说了什么?”
齐慕看了连枭一眼,脸上神色生硬,将胭脂搂得更紧,淡声道,“世子。”
章42
连枭听言,面上更是冷漠。其他一同来寻的人见了,只觉这两个在皇城贵族子弟中也是佼佼者的人,给人的感觉却截然不同。
一个冷如雪子,一个净如雪莲。同在月下,却将那月的光辉都衬得黯淡了。
齐慕对跟上来的侍卫说道,“去弄些雪来,再寻个姑娘给她搓雪回暖。”
连枭俯身看了她的双腿,又看了她的手,冷声道,“冻成这个模样,你用雪揉搓,她不死也残废了。慕世子身骄肉贵,自然不会懂得该用温水才可真正回暖。”
齐慕不言,只是身骄肉贵这般讽刺的话刺在心上,滋味确实不好受。但他如此断言,应当是没错,驻守边城的将士比起皇城子弟来,受的苦更多,经验似乎也更老道。
那侍卫却是说道,“禀世子,婢女都已护送下山,如今这山上并无姑娘家在……”
齐慕蹙眉,“快去山下寻个婆子上来。”
连枭默了片刻,将胭脂从他怀中拉过,弯身抱起,漠然道,“她是我的人,不劳费心。”又对一旁的侍卫道,“去烧些水来。”
齐慕盯着他那理所当然的神色,面上僵得更甚。即使他们已有夫妻之实,但是他已将胭脂逐出了房,怎能再如此玷污她的清白,多年的好脾气几乎被磨完,只是已无更好的选择,忍了气。
寺中没有姑娘家的房间,连枭寻了一处,见有被褥便进去了。所幸洁净,没什么奇怪气味。
连枭剥了胭脂的衣裳,处处都是冻伤的痕迹,看得他眉头紧拧,直至全部褪下,用被子裹着。
侍卫送来热水后,又喂她喝下两口热茶。抱进澡桶中,虽是女子的身体,但心里想着救人,倒没其他念头。身体渐散紫红,再看时,才发现当年那身子淡薄的丫鬟,已经出落成了让男子动心的姑娘。
见她脸色渐渐恢复,替她净了身子,又抱回被窝中。起身拿了药膏回来,胭脂已经醒了,眼神过于迷离,犹似梦中。
连枭心肠是冷,看她先扑向齐慕,更是冷漠。见被窝下有动静,眉头拧成了两个川字,仍不停下,似乎要起身。他走到床沿,说道,“伤成这个模样,好好躺着。”
胭脂偏头看着他,眼神一动不动。
她还活着。
见她还要起来,连枭扶起她,让她喝了茶,见她面色缓了过来,淡声道,“身体好些了,就下山。”
倚在他身上,胭脂才觉真的活了过来,“表小姐和夫人呢?”
嗓子也被冻着了,声音喑哑,带着说不出的脆弱。连枭答道,“已经护送回去了,母亲让我留下寻你。”末了又道,“你的胆子倒是越来越大了,真不怕死么?”
胭脂不答,她的命,老天拿不走,除非是哪日她自个不想活了。
连枭方才在外头被人扣了一顶绿帽,忍了半日的气,见她好转,气倒压不住了,“我该去喊慕世子进来。”
“少爷。”胭脂从被子里探手出来,才发现手痛得不行,无暇顾及,“你让慕世子进来做什么?”
连枭冷笑道,“生死关头你唤的可是他的名字。”
胭脂一愣,神色定然,“不可能。”
连枭看她,胭脂又道,“是众人听见的么?”
“不是。”
“慕世子说的?”胭脂见他默然,也不解释,收了眼神道,“我若说我神志不清时一直念着的是少爷,少爷可信?若不信,胭脂也不愿多说,总是猜疑,胭脂也累了。”
“你先投怀的,可是慕世子。”连枭也不想听她真解释还是假胡捏,自嘲一笑,“你每逢得病,眼神便差得出奇。”
胭脂垂了垂眸,又抬头看他,那冷漠的脸上,却是看出一种奇怪的感觉来。不觉抱了他的腰身,埋头在他胸膛上,“是,差得出奇。”
此时她的身上未挂一件衣裳,伤也是实实在在的,探了半个身子出来,又冷又痛。连枭提被覆上,默了道,“已经是姑娘的身体了,再磨我,是要我去雪地里跑一回降降火气么?”
胭脂面上一红,连枭又将她塞回被窝中,淡淡道,“上药。”
这半月,胭脂在家养伤。连家到底是个大户人家,即便丫鬟有功,也不能真住在家里受其他下人照顾,传出外头不好,在府里也难服众。因此宋夫人送她回去,又遣了碧落去照顾,大夫也会时常过去。
祝有兰得了宋夫人赏的银子,不敢再待薄胭脂,腾了个空房给她,也照料的妥当。是以伤虽重,但也恢复得快。
苏洛心几乎是每日都往何家跑,偶尔会拖上齐晨一起。齐慕也来过七八回,每次穿着清雅衣裳,也无下人跟随,何家人只以为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倒未想到是世子。
胭脂和他止乎于礼,除了客套的话,不肯与他多说。心里介怀着当日他欺瞒连枭说是自己唤了他名字的事,心下不喜他,竟那般坑自己。
只是这半月,连枭未来。
今日午后阳光甚好,胭脂盖了毛毯,坐在外头晒着。晒得困倦,打了个呵欠,刚睡下,连枭便来了。
祝有兰是见过连枭的,见了他,虽是在白昼,却也觉得冰封十里,不觉一咽,弯了弯身子,便自觉拉了孩子进去,免得他一个黑脸,把他们全家投了军。
不知是梦见了什么,只见她长卷的睫毛微动,面色松缓又突然绷起。连枭并不想唤醒她,坐在一旁,等着她醒来。
过了半晌,祝有兰搓着手出来悄声道,“将军。”
连枭冷看了她一眼,祝有兰忙道,“这个时辰,胭脂该吃药了。”
说了这话,他脸色才好转。祝有兰见他无异,才轻摇了胭脂,将她唤醒,“凝丫头,快醒醒。”
连枭似想起了什么,正要问,便见她缓缓睁眼,恍惚片刻,才似看见他,怔愣片刻,眼底渐起掩饰不住的喜色,“少爷。”
对于她这个反应,连枭竟莫名觉得愉悦,点了点头,却是吐字,“吃药。”
胭脂皱了眉,又缩回椅子里,又问道,“少爷吃过饭没?”
“没。”
“那一起吧。”
连枭倒没拒绝,“好。”
祝有兰倒是傻了眼,这将军竟要在这农院吃饭,平日里那些达官贵人,远远见了他们都要捂鼻掩口。愣了愣才忙拿了药给她喝了,便唤了何山去后院抓了只鸡,让他宰杀加荤。
胭脂脸上带着隐约笑意,她喜欢这样的少爷,甚至想着,若是他只娶自己一个,他只有她,她也只有他,该多好。这从未有过的念头蹦出来,倒让她吓了一跳。
何云从外头玩闹回来,见了那将军侧面,只觉跟印象中的那文雅公子长得一样,当是连清,便蹦了过来欢喜道,“十三哥哥又给云儿带糖吃了吗?”
胭脂面色一变,连枭微顿,缓缓转过身去,见是个扎着两条辫子的小姑娘,模子倒像胭脂,不气不恼,只是脸上神色有些冷清,看得何云缩了缩,才看清并非是连清。
胭脂朝她招了招手,“小云。”又向连枭道,“舅舅的女儿,在这家中和我最亲近的人。少爷别吓了她。”
连枭也不恼她,之前她和连清的事他不是不知道,可孩童只认得那莫名之人,却不认得自己,倒有失望,当即也挂了笑在脸上,拿了银子出来,“云儿过来,拿去买糖。”
何云怯怯躲在胭脂椅子旁,只觉这人笑的僵硬,也不伸手去拿,闷声道,“凝姐姐说了,不可以要坏人的东西。”
连枭手一僵,看向胭脂的眼神真是恨不得把她给捏碎。胭脂微微忍着笑意,拿了银子过来塞在她手上,“这是连家少爷,并非坏人,小云乖。”
何云仍是不拿,听见屋里有大人们的说话声,便直接跑了回去。胭脂见连枭面上依旧是那淡漠的神色,说道,“小云怕生,你方才不对她和颜,日后见了你也会心生怕意。”
话说完,胭脂倒觉得可笑,连家少爷也犯不着去讨好个乡下的孩子吧。
连枭淡淡看了她一眼,“下回带些好吃的蜜饯来。”
胭脂意外看他,又笑了笑。日头下的冷峻将军,倒看出些温和之色来。连枭见她直看着自己,视线直率,也看向她,皱了眉头道,“怎的不问我这半月去了何处,又做了何事。”
“少爷想说的,自然会说,胭脂不急。”
连枭轻轻挑眉,果真是养个聪慧的人好,虽然有种心思被看透的感觉,但却不觉反感,说道,“一来是调查香云山的恶徒,二来是因为边城战况依旧不见好转。”
胭脂眼眸明亮起来,“也就是说,少爷没有嫌疑?”
“嗯,皇城中必定有人在监视我和白梨,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们的眼里,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我们在私通外敌,战况又不见好转,自然是没有嫌疑的。只是不知那监视之人是谁,又是否真将我的动静报上朝廷。”连枭轻声冷笑,“只希望不要漏了什么,早日还我清白的好。”
胭脂听的心惊,话到了嘴边,又忍下了,低声道,“一定会的,清者自清。”
连枭又道,“香云山的恶徒,与在边城那次的人,是一伙的。”
胭脂回了神,“如何知道?”
“他们身上的图腾,都是一样的。却不知道是哪里的图腾,或者只是一个特殊的印记而已。”
“这样看来,他们果然是来杀表小姐和我的。”胭脂细想片刻,又摇摇头,“我和表小姐一起出行的次数很多,为何要在如此没把握的情况下手?而且跑到山上来,未免太大费周章了。”
“心儿也说了,欲盖弥彰,表面是要杀你们,实际却是在做别的事。”
胭脂说道,“这里山林密集,可不可能是,他们并不是要杀我们,而是想活捉?”
皇城毕竟是皇家之地,侍卫众多,面生的人进来,需要盘查,出城也不易。算起来,她们这是近月第一次出城,若说是来活捉她们的,倒也说得通。
连枭也觉可能,只是她们不过是两个平常女子,为何会一而再再而三的遭此境遇。
两人细想着,却也无法证实什么。祝有兰已经做好了饭菜,到了跟前卑躬道,“连家少爷,午饭已经做好了。”
连枭点点头,将那朝廷之事暂且抛在脑后,“腿上的伤可好了,能走么?”
“嗯。”
进了里屋,桌上的菜色实在是没什么可诱人的。碗筷都是新的,似乎是特意换了旧碗。
祝有兰盛着饭,打量着他们两人,又琢磨着他们如今到底算是什么。说胭脂是被赶出来了,可连家少爷这模样,分明还是紧要她的,当即是摆了笑脸,“只是些粗茶淡饭,连家少爷可别嫌弃,自家做的,干净倒是很干净的,就是比不得你们富贵人家的精致好吃。”
在外的将士,即便是将领,在行军时,也常以粗糙饼干充饥,有时一月不见米饭,这些饭菜也不是不能入腹。
胭脂怕他吃的不惯,夹些看起来精细的肉块给他。见他吃下,她又想起去年年三十的梦境,与自己所喜之人一起,过年、吃团年饭、看烟火、游庙会……如今好似真的要成真了。
见她怔神,不知在想什么,连枭说道,“快吃菜。”
似乎是太过美好,突如其来的温柔,让她心中莫名觉得不安,此时倒如梦境了。
吃完了饭,胭脂要收拾碗筷,祝有兰和何山忙拦住她,“我们来我们来,你陪连将军去外头喝茶去。”
连枭说道,“以后也劳烦两位如此,胭脂身上的伤若再多一条,心里的委屈再受半分,下次我可就不是空手来了。”
两人听得脊背寒凉,连忙应声。敢情他今日来便是来说这句话的,话如冰柱刺人,人也是如此。
连枭携胭脂出来,才说道,“母亲昨日跟我说了些话,倒是有必要告诉你。”
胭脂轻眨眼眸,“何事?”
“母亲说,等这仗打完了,就让我把你接进房里,聘礼什么的,也可给得丰厚些,进了屋,手续什么的也不用办,直接算是妾侍,不当你是通房丫头对待。”他又说道,“母亲告诉我,要把你打发的,是父亲,而非她。因此她同意了一半,仍不算数。母亲让我回到边城,再立战功,或许能让父亲也点头。你在香山救了众人,得了母亲同意,父亲那边,便交给我罢。”
胭脂心中微动,“莫非又是要回边城了?”
“没了嫌疑,回去是迟早的事。”
“应该会留年吧……”胭脂说道,“若是留年,少爷能陪胭脂看看烟火么?”
连枭看她,轻点了头,“嗯。”
章43
朝廷每年有两次官员选拔,又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重臣举荐,二品以上的官员直接推举有能之士,超过五人举荐,可直接任命为官;一种是通过考试选拔,过了初考,便能进入复试。通过复试,就可等着走马上任,领朝廷俸禄了。
冬试将到,苏洛心几乎是足不出户,将以前那备战高考的劲全用在了这上头。
胭脂如今已经回了连枭房里,但连枭不让她做什么活,倒也空闲。偶尔会买了糕点去苏洛心那,陪她一起看会书。
连枭有空时,也会带她去外头走走,不让她做丫鬟装扮,买了好看的首饰衣裳给她。跟他一起走在外面,又生的俊俏,别人只道是哪家的小姐。当真是郎才女貌,惹人侧目。
这日他们进了酒楼,小二领着他们去雅间,正上着二楼梯子,便见楼上下来了人,小二见了,笑堆了脸,“赵五爷吃好了吗?”
赵起懒懒应声,瞥见胭脂,只觉这姑娘长得着实好看。可见她跟在一个气度不凡的男子身旁,又挪开了视线。下了一步阶梯,又偏头看她,恍然道,“你不是文卿家的丫鬟吗?”
胭脂看了看他,欠身道,“见过赵公子。”
“有礼有礼。”赵起又皱眉看了看连枭,觉得眼熟,却也不认得。
这皇城中贵族子弟众多,即便对方名气早有耳闻,却有可能未曾见过。连枭常年在外头,皇城中人未见过他的,倒也不少。赵起也素来不记人,当下便无视了他,问着胭脂,“你怎的这番打扮?我前阵子去了王府,可不见你人。若非文卿说你是他府里的人,我又以为你诓我了。”
胭脂说道,“奴婢岂敢诓骗赵公子,早前得了王妃点头,已回了原来主顾家里伺候。”
赵起起了兴致,“是哪家人这么好福气?”
胭脂微看了连枭一眼,见他面色无异,才道,“连家。”
赵起一顿,“连将军府?”
“是。”
赵起更是失望,原本以他和亲王府的关系,讨个丫鬟应当不难。现在碰到连家,一点念头也没了,不过想到近日传言,不禁嗤笑一声,“我听闻连枭私通敌国,被遣送回来,你最好还是早早离开连家,免得日后受牵连。”
胭脂面色一变,连枭的脸色也瞬时竣冷,盯着他道,“私通敌国?朝廷尚未有定论,赵家公子倒是一口咬定了。以讹传讹,是看连家不顺眼么?”
赵起不知他身份,也是口无遮拦,面带得意之色,“你说吧,那连枭敢为了个婢女打那厉贵妃的弟弟,色胆包天。指不定敌国献上十个美娇娘,便将他收买了。而且白梨不是他未过门的妻子嘛,小两口一起投敌,也不奇怪。”
连枭轻笑一声,“原来我的忠心,只值十个美娇娘。”
赵起原本还在笑着,听见这话,心猛跳上嗓子来,“啊?你、你是……”
连枭连正眼也不再给他,“连枭。”
赵起脑袋一嗡,连枭已继续提步上楼,还未惊愕完,胭脂也是盯着他字字道,“少爷为奴婢揍了厉贵妃弟弟的事,原来已传的这么开了。”
“你……你们……”赵起活像吞了一大口苍蝇,差点从楼上摔下去。他这次,真是丢脸丢到家,错话戳破天了。当着连枭的面说这些,以后不被他惦记着才怪。当即吓得面色发青,回了家中,大病了几日,这是后话。
胭脂随连枭上了楼,进了雅间,想到那赵起的骇然模样,倒笑了起来。连枭微微冷笑摇头,“祁桑国的公子哥,倒像个嚼舌妇人。”
胭脂知他素来不喜纨绔子弟,斟了茶给他,“莫恼他,赵五公子的为人城中人都知晓,他的话也无人会信。贵族子弟,并非都像老爷那样严厉对待少爷,也不是年少便去战场吃苦,养得矜贵了,也不奇怪。”
事实如此,连家从开国以来繁盛到现在,也是得了祖训的益处。为人可傲,但需有傲气的资格。吃千苦,行百事,以忠义为先,家为后。朝廷为重,奉君王为上,不争宠邀功,不仗势欺人。连家子弟,即便碌碌无为,也不会有那软糯纨绔之辈。
吃过饭,小二已依照吩咐将糕点装好食盒送来。胭脂提了食盒,与连枭一起步行回府。进了里头,直接去了翠竹苑,人才走到房前,便听见里头传来朗朗读书声。门外的婢女早被苏洛心打发走了,胭脂便敲门进去。
苏洛心一见她,伸了个长长的懒腰,眼里顿时湿润,抹了抹道,“我知道你一定又是带了好吃的给我。”
胭脂笑了笑,“是松鹤楼的芋泥糕。”
苏洛心探手去拿,狼吞虎咽了一块。胭脂斟茶给她,“莫不是又没去吃早饭?”
“早上记性好,想看多点书,跟姨母吃早点太费时辰了。”乱嚼入腹,顿时活了过来,却不知味道。吃了第二块,她才道,“好吃。”
“表小姐。”胭脂说道,“你若是要做官,让族人举荐不就好了么?连家别的不多,一品二品官倒是蛮多的。”
苏洛心笑了笑,“我才不要走小门,我要自己堂堂正正的站在朝堂上。”
胭脂轻摇了头,“表小姐是决意考什么?”
“医女。”
胭脂一顿,“之前不是说要考兵部么?”
苏洛心吁出一气,又坐回了椅子上,说道,“头两回你也看到了,遇到危险只会畏畏缩缩,根本不适合待在战场上。我是想尝试指挥千军万马的豪迈,但是比起那个来,我想我更适合站在战场后面。”
这个决定她考虑了很久,沙场征战听起来的确让人沸腾,但不过是因为在现世里安居太久的结果,总想追求她未接触过的。可正如她之前出逃连家,在那青楼差点被人玷污,她又一次无发现,如果无法让世界适应她,那她应该去适应这个世界,才能共存。
这并不是妥协,至少在她看来不是。
胭脂见她出神,唤了她一声,“可如今突然改变了主意,岂不是又得从头看书了?太医院的试,听闻更是难考。”
苏洛心笑道,“要是考不过,还有明年,明年不行,再考就是。”
胭脂抿嘴笑着,“反复下去,可要成小老太婆了。若是嫁了人,恐怕夫家也不会让你进宫做医女的。”
苏洛心说道,“我总会找到一个支持我的丈夫,不支持的不嫁就是。”
见她说的坦率,胭脂心底微微羡慕,“你们那边的女子,都是如此直率吗?”
“倒也不是,但比起你们来,算是了。”苏洛心说道,“之前我不喜欢你和连表哥在一起,是因为我觉得你是个聪明人,不傍表哥这棵大树也能活的好好的,何必非要一生守在个男人身边。”
胭脂摇头,“并非是守,只是喜欢罢了。若是我真能自己扬名立万,富甲一方什么的,身边却没个可亲可喜的人,孤零零的,胭脂也不想要。”
“可连表哥三妻四妾,并非是你独守,也非独守着你。”苏洛心发觉自己语气又直了,收了收口,又忍不住道,“决定权在你手上。”
胭脂默了默,垂眸道,“胭脂也想少爷只有我一房,可男子……”她摇头笑了笑,又在胡想了,“表小姐快看书吧,我得回去了。”
苏洛心点头,“嗯。”
从翠竹苑出来,略有心事,走在廊道上,也没注意前头,连人喊她名字,也未听见。等那人跑到前头,她才惊觉抬头,见了来人,欠身道,“十三公子。”
连清自从封了官,便尽心朝廷之事,前阵子听说她去了亲王府,也没了想念。近日听闻胭脂在香山冻伤了,一直未去看她。今日见了,果真消瘦了些,气色倒也还好,“你又回了子清房内了?”
“是。”
连清默然许久,转了话锋道,“你可记得我起先做的是什么官?”
“枢密承旨。”
“嗯,如今已经是翰林学士,升了三级了。”连清自嘲一笑,“也只是正三品罢了。”
胭脂听出这话里有怪味,没应声。
连清又道,“你可知道,当初子清和白梨被送回,是因为后面几次作战商讨,有大哥和白老将军,以及他们两个,一共四人知晓战役的行军布阵。可如今他们两人回来了,商讨的人只有大哥和白老将军,却依旧兵败。如今有朝臣怀疑连家和白家通敌,皇上若狠了心,恐怕连家权势再大,也风雨飘摇了。”
胭脂终于是看他,“十三公子说这些做什么?”
连清略有苦笑,“说这些,是因为想让你考虑清楚,要走的话,现在还来得及,反正你不过是丫鬟,受不了什么牵连。”
胭脂蓦地冷笑,“谢十三公子提醒,只是在你眼中,胭脂就是个贪生怕死之人么?我不会走,绝不会如此薄情。”
连清一顿,眼神也冷了,“我真不知你厚颜留在连家是做什么,在香山失去了踪迹,连慕世子都去寻你。在连家勾搭子清,去亲王府留情世子,你待我当初也好过。子清不在连府,你便对我极好。他一回来,就翻脸了。每每为你好,便是冷脸对待。我尚且不嫌弃你非处子之身,你倒好,只是个贫贱人家的养女,就如此狂妄了。我真当跟大哥说,你这样的儿媳要不得,也幸好我及早看清了你的嘴脸。”
胭脂被他气的浑身发抖,她真是瞎了眼也瞎了心,当时竟曾对他动过心。她倒是想通透了,当初连清的地位不过跟下人一样,对她有亲近之心。如今飞了枝头,骨子里也高傲起来,自觉比她高了一等,她的思绪、行为必须由着他来,因为他才是人上人,她不过是个卑贱下人。
话落不久,突然响起个沉沉的声音,“十三叔读的是什么书,哪里教过你以侮辱后辈为乐的么?”
连清身子一僵,偏头看去,见到那缓缓朝自己走来的人,步子稳健有力,身形颀长,面庞冷峻,生出一丝冷酷意味,还未到前头,气势上便被彻底压尽了。
连枭走到胭脂一旁,见她眼眸已红了,忍着打转的泪,一声不吭。抬头盯着连清道,“听闻皇上赐婚给十三叔,女子是太后的外甥女,也算是皇亲。皇上若真的对连家有疑心,那又怎会在这个时候赐婚?十三叔是读书读傻了么?外人可不信连家,自家人都不信,那也不算是连家人。”
连清被堵的大气不敢出,白皙的脸也憋的枣红,半晌才道,“既然你方才说我侮辱后辈,如今你可算是在侮辱长辈?”
连枭轻笑一声,语调冰冷,“长辈?让我连枭认同你,还早着。你若再敢欺负胭脂,我就将你的名字从族谱划去。”
连清差点嗑出血来,“只是个丫鬟罢了!你我都是连家人,难道还比不过一个丫鬟吗?”
连枭淡漠看了他一眼,“你大概是忘了,她早就是我的人,而你不过是正名半载这样看来,她比你更算得上是连家人。”
说罢,也不管他气的哆嗦,便转身走了。胭脂忙跟了上去,等拐了弯,才道,“少爷真会唬人。”
连枭淡淡道,“我怎么唬人了。”
“族谱里的名字,岂是这么好划的。”
连枭面上微带笑意,看着她鼻尖和眼眸还带着微红,说道,“可是偏有人信了。他二十年没正名,如今好不容易重回连家族谱,自然会怕。”
胭脂也觉效果比其他法子要好些,连枭又道,“我看不出数日,他便会搬离这里,去外头住了。”
“嗯。”胭脂想到他要搬走,倒觉开心。她想了想,又道,“少爷怎的会往翠竹苑这边来?”
连枭步子一顿,说道,“方才有媒婆来提亲。”
胭脂也是一愣,“向表小姐?是何人?”
连枭看了看她,“齐慕。”
胭脂诧异,“慕世子?”
章44
连枭见她诧异,剑眉微挑,似笑非笑看她,“为何如此意外?”
胭脂知他话里有话,说道,“只是因为他们两人也没什么交集罢了,如今表小姐在忙着冬试,也没那个心思吧。夫人怎么说?”
连枭淡声道,“母亲向来疼心儿,这种事母亲不会随意做主的。待会应当会寻人唤她过去。而且听闻是顺王妃差媒婆来的,倒也非慕世子本人。”
胭脂点点头,又看他,“那少爷来这不是寻表小姐的?”
连枭也看向她,“猜你应该送完了糕点,所以来了。思来想去,有件事要问你。”
“唔?”
“回房再说。”
不管何时看他,面色都几乎如此冷峻,也看不出个一二。随他入了房,已有婢女送了热水来。胭脂洗了茶,“方才十三公子所说的,朝中有人怀疑连家,可是真的么?”
连枭点头说道,“当时商议军事的人只有连白两家四人,如今我们两个后辈被送回,但军情仍往外泄漏。朝中怀疑父亲和白叔叔私通外敌的人也的确是有,若我非连家人,怕也是要这么怀疑。”
胭脂问道,“但我相信老爷和白老将军绝不会这么做,他们的忠心日月可鉴。”
连枭默了片刻,才道,“你和我所派去监视白梨的人,都没发现她有何异常。她当初潜入青国救我,的确有疑点。可这次细作的事,如今的她看起来倒真是没有任何嫌疑。而且虽说每次作战布阵基本都在敌国的意料之中,但并非全部精准,如果细作真的是在我们当中,已经供出了计划,为何不供出细节。倒像是已知晓了一半,另一半是自行猜测的。”
胭脂说道,“可除了你们没有其他人知道你们商议过什么。”她眸子微动,问道,“表小姐曾说过一句话,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她也曾举了个例子,说是某年两国开战,称之白国和黑国。黑国几乎每次交战都要输给白国,因为白国的将领实在是厉害。后来黑国军师想到个法子,将对方领兵作战的大将全都琢磨透彻,布阵、指挥、派兵这些,因为人的习惯一旦形成便很难再改,后来真的赢了一场。”
连枭沉思片刻,说道,“若是青国也用了同样的法子,倒也可能,因为连白两家驻守边城多年,大小战也打过不少。可真要琢磨透了,也必定是军营中有内奸,否则敌国绝不会知道的如此详细。”他又蹙了眉道,“当初开战的时候,我们势如破竹,对方若早有准备,绝不会如此狼狈。要在短期内收集我们几个将领的领兵习惯,似乎也不可能。也是如此,我们才未想到这点。”
“兴许是有人中途给了他们这些,但这样看来,那军营中,确实有细作,而且这人官阶并不会太低。”
连枭已起身去拿外袍,“我先进宫面圣禀明此事,若真如你所说,那及早换了战术才好。”
胭脂忙替他系衣袍,又问道,“少爷方才说有些事要与我说,倒还没说。”
连枭看着她那两道弯弯柳眉,以上往下看,鼻子很是精巧俊挺,默了默问道,“最近可缺什么东西?”
胭脂看他,笑道,“这就是少爷要说的事?”
连枭收了视线,“嗯。”
胭脂想了想,摇头,“倒没什么缺的。”
“那可有什么想要的?”
“也没。”
连枭微扯了嘴角,“六根清净,去做和尚罢。”
胭脂失声笑了笑,已系好带子。连枭也再未问她,坐上马车进宫去了。
胭脂心里记挂着连枭所说的话,可这话不能跟碧落说,她也听不懂。想去寻苏洛心理理思绪,又怕惊扰了她。思来想去,只好是闷在了心底。
送了连枭出门,回来时,碰见下人正端着盛了盛开的梅花枝杈的盘子要送去白梨那点缀,胭脂便道“赶巧我也要去白姑娘那,我拿去吧”,下人知她与白梨私交较好,便谢了她。
白梨住在云霞苑,这本来是太老爷的四姨娘住的,三四年前去世了,便一直空着。那四姨娘喜静,饰物也喜素雅,因此没什么大的假山,各类花草,只有一些荷塘,夏日里荷花开得红艳,但冬日便全谢了,走进里头,微有破败之相。
因白梨非连家人,连家后辈也不来这游玩,更显得寂寥。她也不喜热闹,住在此处也不觉有何问题。
白梨的腿伤已好,但也不出来走动。一来这不是白府,二来,也是因为明白她被遣送回来是因何事。待在这四方院子中,也落个清静和清白。
胭脂进来时,她正在亭子里看书,没有生暖炉,也没有戴上毛皮套子,看得人心生寒意,忍不住道,“白姑娘怎的不进屋去,外头这般冷。”
白梨笑道,“怕在屋里养的娇惯了,如今倒也不冷。”
胭脂道,“我待会还是去寻个暖炉来吧。这是新摘的梅枝,夫人派人剪下,各房都送去了。正巧碰见那人往这送,我便顺道拿来了。”
白梨笑了笑,“宋夫人有心了。”她拿着书轻轻拍在衣袖上,纸张之间起起落落,拍出韵律。她忽然又说道,“胭脂你真是个不简单的女子,无论是边城那次,还是香山的事。为何甘心待在连家做个婢女?女子并不比男子差,以你的聪慧和胆识,多读些书,去考个女官也可以的。”
胭脂笑道,“白姑娘过奖了。女子与男子虽无差别,但胭脂并没想过要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对我而言,如此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