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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九章 多国公司

作者:美-彼得·德鲁克/译者:齐若兰 当前章节:15223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2:43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重大的社会创新——考验的时期还在前头——怎样来解释多国公司呢 ? ——不是美国的发明——不限于大企业——不限于制造业——不是对贸易保护主义做出的反应——共同的世界市场的出现——各种新的需求——从‘多国公司'到‘跨国公司'——经济和国家主权的分离——“多文化公司”——把政治上和文化上的多样性结合起来进行统一管理——内部的各种力量——必须制定整个企业的以及其中各个部分的战略——集中统一的必要——各种高层管理班子——系统管理的必要——分公司的经济——他在公司中的地位——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家——如何确定经理人员的待遇——多国公司及其环境——多国公司在东道国中的地位——多国公司在母国中的地位——这不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多国公司与发展中国家——“进口代替品”的蠢事——完全由母公司拥有的子公司——加拿大的例子——多国公司的成功所带来的问题——石油开采权——未来的多国公司

多国公司把企业的多角性和复杂性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并在企业战略和企业结构和企业行为方面对高层管理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

多国公司是第三次世界大战以后时期的杰出的社会创新。除此以外,这一时期别无其它社会创新和社会想象。多国公司是在一个被民族主义狂热搞得四分五裂的世界中最先出现的非民族主义的机构,是在一个政治纷争的世界中出现的团结的工具。这使得多国公司的重要性超过了它作为一个企业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但这也使得多国公司成为一个困难而充满问题的机构。实际上,对于多国公司来说,考验的时期还在前头。如果它不能解决它作为在一个民族主义的世界中的多国机构而产生的各种内外矛盾,它就不可能兴旺发达。因为,多国公司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时期的最重大事件——经济和国家主权的分离——的原因和结果,同时也是其标志。

迄今为止,还没有出现多国公共服务机构。已经有了一些“国际机构”,但它们绝大多数是协调、制定规则或从事研究的机构,而不是从事行动和执行的。唯一能够自己从事行动而不是政府代理人的真正的多国公共服务机构是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 ( 后者特别是在 1971 年特别提款权被引进作为一种辅助性的“关键通货”以后 ) 。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当然都反映了独立于政治主权的 世界经济 这同一现实。而多国公司的兴起也是以这一现实为依据的。

然而,正好像经济一样,生态问题也正处于同国家主权相分离的过程之中。目前迫切需要一些能够自己从事行动而不必顾及国家疆界的真正的跨国 环境 组织。“污染”同生产比较起来 ( 但事实上也是同生产密切相关的 ) 可能还只是一种局部现象。但是,环境问题正好像经济一样,正处于成为世界性的过程之中。在涉及海洋和海底、空气资源和气候、土壤和原料资源等问题时,“国家主权” ( 即使是最强大和领土最广阔的国家的国家主权 ) 日益被看成是一种限制条件而不是有效行动的执行者。因此,多国公司可能成为未来的多国公共服务机构的典型和先驱一一正好像从国内来说,企业的管理目前可被看作是公共服务机构“管理”的典型和先驱。而且,可以预言,未来的多国公共服务机构,将会碰到目前的多国公司碰到的所有问题和困难,不论是内部的,还是同各种政治主权即民族国家、其政府、文化、价值观之间相互关系方面的。

本章只讨论多国企业,而且只用多国企业作为例子和说明——因为迄今为止我们还只有多国性的企业。但是,当多国公共服务机构出现时,这里所讲的一切也应该是能适用于它的。 如果说多国主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最富戏剧性的经济发展,那么它也是被人了解得最少的。有关多国公司的神话很多。一般人都认为多国公司是完全新的并且的确是没有先例的。其实它也是一种旧趋势的复活。十九世纪就有很多多国公司。而且对于多国公司的恐惧也不是什么新东西。最明确的反对“美国人接管”的呼声可以见之于 1900 年英国的书籍和杂志论文中。

不论在美国还是在欧洲,十九世纪的重大科学技术发明几乎立即导致多国公司的出现,即在许多国家产销商品的公司。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德国西门子公司就是这种情况。在其德国母公司成立后,英国和俄国的子公司几乎立即就跟着成立了,而且这些子公司的发展多年来几乎超过了其母公司。麦考密克收割机公司及其竞争对手英国的福勒收割脱粒机公司也是在十九世纪时多国他的。胜家缝纫机公司和雷明顿打字机公司也是在获得最初的专利权以后不久就多国化了。在二十世纪初,当瑞士的化学和制药公司多国化时,这种趋势更加快了。菲亚特公司和福特汽车公司都是在建立了以后不多几年就在国外建立子公司的。在本世纪二十年代时,尤尼莱佛公司和荷兰皇家壳牌公司这样的目前多国企业的原型就建立起来了。

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兴起的多国公司的浪潮在很大程度上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那种趋势的复活,而并不是一种完全新的发展。它代表着被第一次世界大战打断的经济活力和成长能力的复甦。即使从形式上看,目前的多国公司同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的发展也极为相似:一家母公司连同一些完全归它拥有的在其它国家中的子公司和分公司。尤尼莱佛公司和荷兰皇家壳牌公司是两家由英国和荷兰合资的公司,在两个国家中有母公司和高层管理及其总部。这种公司比起不久以前的新的多国公司来,在结构上更象真正的多国公司。

实际上,在某些地区,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期比起今天来有着更多的多国主义。例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有两家坐落在奥匈帝国一部分的的里亚斯特市的保险公司,通过它们在世界各地,包括欧洲、拉丁美洲、非洲、中国大陆和俄国等三、四十个国家的子公司承保大量的人寿保险。

关于多国公司的另一个神话是,它完全是或主要是美国发明的。的确,当多国公司在五十年代大量发展时,是美国公司带头搞起来的。之所以会是这样,部分原因是由于当时美国的经济和金融力量较为强大,但更主要的是由于欧洲各国政府的经济政策。当时虽然已有了欧洲共同市场,但欧洲各国政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愿意让它们本国的企业成为欧洲化的企业。绝大多数欧洲政府 ( 英国是例外 ) 不鼓励并阻挠超越欧洲各国边界的企业合并或组成“利益共同体”。因此,欧洲共同市场所创造的机会就让美国人来利用了。如果说 ( 正像塞尔凡—施顿伯在 1968 年的《美国助挑战”一书中所说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美国的主动精神使得欧洲共同市场从良好的愿望变成经济的现象,那也并不是,过于夸大其词的。

但是,到了六十年代中期,美国在多国公司的发展中起领导作用的阶段结束了。从那以后,非美国的企业起着领导作用。在七十年代初期,多国公司所进行的业务中有一半稍多一些仍是由总部设在美国的公司做的,而其余的一半业务则是由总部设在其它许多地方而作为荷兰公司、瑞士公司、德国公司、瑞典公司、法国公司、英国公司、日本公司以及在少数情况下作为拉丁美洲公司而经营的各家多国公司来做的。

到六十年代中期,多国主义的运动已趋向于普遍。从那以后,非美国的多国公司发展得比以美国为基地的公司要快很多,而且将来看来还会更快。特别是泛欧公司很可能作为世界经济中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涌现出来。

另一个流行的神话是,多国企业的发展以大企业为限。在七十年代初期,一个被广泛引用的预言是,到本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世界上的整个制造业将由三百家巨型多国公司所掌握,其中每个多国公司的销售额将达数十成百亿美元。

事实上,多国公司正像国内公司一样,也有各种大小不同的规模。经济权力的集中在多国公司的领域中不一定就比任何目的经济中更大。小的多国公司可能相对地说发展得更快而且经营得更好。它们只是没有成为报纸上的头条新闻而已。

这种小型的到中型的多国公司在某一个小的生态领域中做出出色的成绩并占有领导地位。以下是一些例子:

有一家以瑞士为基地的精密机械公司,雇用一千八百名职工,在世界各地的销售额不到五千万美元。它几乎在五十个国家中经营业务并在十几个国家中从事制造,它是从 1960 年的五十名职工发展起来的,即在十二年中发展了三十倍以上。

类似的,有一家约为同样规模的以美国为基地的公司。当它开始实行多国化时,只在南加利福尼亚州雇有职工约一百人。十年以后,它的业务遍及三十余个国家,并在英国、德国、瑞典、巴西设有六家工厂,在日本和南斯拉夫设有合资企业。它在化学和冶金技术的边缘一个很小但要求很高的技术领域中建立了自己的领先地位。

存在着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小航空公司的飞机供应备件的公司,、其仓库和维修设备遍及亚克拉到斐济岛和华沙。还存在着专门为集团投资者作研究的纽约的小证券交易公司,其办事处和合伙者遍及伦敦、布鲁塞尔、香港等地,并为美国国内及国外的大量集团投资者服务。

上述企业仍是一些小企业,而且从今后的发展来看,也还是小企业;但是,它们也同大公司一样,已完全地多国化了。

认为实行多国化的只是制造业企业的想法也是一种误解。多国化发展得最快的是金融业。美国的大商业银行早在其顾客之前就已实行多国化了。

多国公司领域中最有戏剧性的发展就是新的“国际银行团”,即各家大型和中型的商业银行将其资源汇集起来组成一个合资企业,成立一个多国性的“通用银行”。例如, CCB 银行团就是由德国商业银行、法国里昂信贷银行、意大利罗马银行等组成的一个银行团;其它还有一些由英国、美国、加拿大、巴西、比利时、荷兰、日本、澳大利亚、奥地利、斯堪的那维亚诸国银行组成的一些国际银行团。

管理咨询公司、会计公司、广告公司等也早就在以美国为基地的制造公司之前就已实行多国化了。西尔士—罗贝克公司也是早于四十年代末期就进行多国化了,当时它同时进入加拿大和拉丁美洲。以后,它又于六十年代进入欧洲的一些国家。事实上,在拉丁美洲,在秘鲁、哥伦比亚、巴西等国,西尔士—罗贝克公司的各家商店比任何制造公司在拉丁美洲建立的子公司在经济和社会方面产生的影响都更大。还有,当英国于 1972 年决定加入欧洲共同市场时,里昂公司和马克斯—斯宾塞公司等零售公司比任何制造公司都更快地实行“欧洲化”。

一般流行的关于多国公司产生原因的解释,较之对其性质的解释,更为不对。人们一般都认为,多国公司的产生是对贸易保护主义做出的一种反应。他们认为,由于公司无法输出产品,于是只好在国外设厂。这种解释虽然看起来似乎有理,但并不符合事实。

多国公司发展最迅速的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也正是国际贸易发展最迅速的时期。事实上,这一时期世界贸易的增长率——在绝大多数年份的年增长率达百分之十五左右——比国民经济增长得最快的国家 ( 如日本 ) 都还要快。而且,如果贸易保护主义使得日本以向海外出口为基础的经济扩张不能实现的活,它显然也不能以那种速率增长。多国化发展得最迅速的行业并不是贸易保护主义最严重的行业。例如,在贸易保护主义严重的化学工业中,多国公司的出现就较迟;而在贸易保护主义较轻的制药工业中,多国公司的发展从一开始就占领先地位;至于贸易保护主义极为严重的钢铁工业中,则几乎没有多国公司的出现。

但是,最足以证明贸易保护主义不是多国公司产生的原因的是欧洲的发展状况。正是在欧洲大陆废除了贸易保护主义并组成共同市场时,多国公司开始发展了起来。

认为多国公司的发展同贸易限制有关的流行看法,也是站不住脚的。多国公司为其本国产品创造出了出口市场。多国公司的海外子公司是其母国机械产品、化学中间产品等的最好市场。

美国的贸易数字明确地表明了这一点。美国的多国公司最活跃的领域,既不是其出口市场逐渐减少的领域,也不是其进口日益重要的领域。美国的纺织业几乎全部还都是跟于国内的公司。美国的磁器业、平板玻璃业、制鞋业也是这样。在美国汽车市场上所占份额愈来愈大的外国汽车,并不是美国汽车公司在海外的子公司所生产的,而是德国的大众车、雷诺车和日本的丰田车。但是,在美国的出口中,却有愈来愈大的份额,在六十年代后期和七十年代早期的出口制造品中也许达三分之一是由那些积极向多国化方向发展的公司出口的,特别是向这些公司的海外子公司出口。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荷兰、瑞士、瑞典、德国和意大利等国的对外贸易。

多国公司的发展和世界贸易的增长是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贸易保护主义决不是多国公司的产生原因,而是同它不相容的。事实上,贸易保护主义的产生正是多国公司的最大威胁。

共同的世界市场

多国公司大量涌现的真正原因比美国的经济实力或贸易保护主义都要重要得多。那就是出现了一个真正的世界市场,即不受民族、文化甚至思想意识等界限的限制或规定,而是超越于它们的一个市场。这个市场甚至已不是国际市场,而是日益成为“无国界的”市场,以世界性的共同需求和共同期望为基础。

任何市场都是由需求来规定的。正是需求创造出供给。正是需求事实上决定着什么是“供给”,决定着造成市场的各种机会、需要和特点。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时期的伟大而没有前例的事件是,一个国家接着一个国家,随着其收入的增加,特别是信息的增加,发展出了同样的或类似的需求模式。这是未所预料的。当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人们“知道”的是,如果欧洲各国和日本即使能恢复经济的话,也会发展出一些不同的需求模式。那时,没有人怀疑,一个恢复了经济的法国,在胃口和需求上肯定会完全不同于美国,也不同于日本、不同于苏联、不同于德国,也许甚至不同于邻近的比利时。这种肯定性是以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期的经验为依据的。也正是这种肯定性,使得戴高乐和赫鲁晓夫这样不同的人都认为共同需求即一个真正的世界市场的出现是“反常的”,表明存在着某种“阴谋”。

现在我们已知道,所有五十年代关于欧洲的“可口可乐化”都是无稽之谈。不是欧洲“美国化”了,而是大众市场,即社会学家所谓的“工业以后时期”的市场首先在美国出现并被大家看到了。但是,当类似于美国的这些条件在世界上其它地方出现时,全世界的需求模式都变得相同了。而这些条件也不过是收入高一些、流动性大一些、信息的范围宽一些。

这不一定意味着同样的商品和服务都有着相同的世界性市场,或在某一地区销售的东西会在另一地区畅销。

有一个很有教育意义的故事,说的是一家经营加工食品的大型多国公司在美国市场销售脱水汤而失败的事。在欧洲,这种汤是该公司获得成功的一大支柱,在群众中日益流行而且发展迅速。当这种汤投入美国市场时,却遭到了失败。对于欧洲的家庭主妇来讲,这种汤是极为方便的,而对于美国的家庭主妇来说,它却毫不方便。脱水食品比起罐头食品来重量轻得多,但这对于乘汽车外出采购物品的妇女来讲,并没有什么意义。脱水食物的体积较小这一点,对于厨房面积宽敞的美国主妇来讲也并没有什么吸引力。而这种脱水扬调制起来却要花费较长的时间,而且调制以后不能长期保存,有腐坏的危险,这使得它虽然较轻和体积较小,却反而不如罐头汤方便。

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无论是在美国、欧洲、日本以及所有的其它地方,家庭主妇都希望方便,而且愿意为之而付出代价。

世界经济中出现的需求模式并不是经济学家所预期的需求模式。顾客再一次证明,他们比那些专家更了解自己需要些什么。

一种大量的需求是,人们要求有些机动性——以及有些动力——即要求能获得汽车所提供的满足。这种满足,以前除了极少数非常有钱、非常有力的人以外是无法实现的。另一个普遍的要求是要有些卫生保健,使得一个小孩能有相当的机会长大成人,维持合理的健康水平并不受疾病伤残的威胁。还要求有受教育的机会;要求能接触广阔的世界,即通过新闻媒介、电影、无线电、电视机使得广大群众能了解世界。千百年来,群众的知识、视野、眼界被束缚于他们周围的山谷和小镇中。在其中,每一个人都了解其他每一个人,而且每一个人都过着相同的生活。人们还要求有—些“小的奢侈”,即事实上表明个人已脱离开贫困的束缚的一些东西,如口红、棒糖、饮料和芭蕾舞鞋。

这些已成为全世界性的需求。它们不是以丰裕为依据,而是以更有力的一种东西即信息为依据的。如果说世界并不象加拿大作家马歇尔•麦克卢汉 (Marchall McLuhan) 所说的那样已成为一个“全球村庄”,那么它肯定已成为一个“全球购物中心”。

世界经济中这种变化的一个后果是,从今以后,每一个企业,即使是一个纯粹地方性的企业,也必须实际上作为在一个世界性的经济中经营那样地来管理,尽管它只是在一个小地区内销售物品。它的视野必须是国际性的。这正好像例如德国巴伐利亚州西南地区的一个企业很早以前就必须用“德国”的眼光来经营,或者美国密西根州的企业虽然只是在一个小角落中经营,却必须了解和知道它本国的经济。同样的,从今以后,任何企业必须了解世界经济的主要潮流和趋向。

这种发展趋势是无法扭转的。贸易保护主义的确能够使世界经济陷于贫穷并使它不能发挥作用,直到近于崩溃的地步。但它并不能毁灭这种共同的需求。它不能扭转这种世界性的视野和眼界。已发生的基本变化是无法逆转的。问题不在于这种变化是否会继续存在,而在于是否能使之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个人、并有利于工商企业。

多国公司既是共同世界市场出现的一种反应,又是其标志。

世界市场是一个结合者

市场有结合的作用。它把“各种资源”转化成“各种生产要素”。国家市场是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商业革命”的伟大成就。它在一个国家的经济的范围内把“各种生产要素”结合起来。目前正在涌现出来的共同世界市场在世界经济的范围内把同样的这些生产要素结合起来。

传统的国际经济理论述是认为各国在其“要素成本”上各有其“相对优势”。当各国生产它们具有最大优势的物品时,每一国家的资源都得到了最佳利用。典型的例子还是亚当•斯密指出的用英国的羊毛交换葡萄牙的葡萄酒。在这种理论中,一个国家既是把各种生产要素结合起来的一个市场。所交换的是各种成品。商品是流动的,而各种生产要素则是不动的。

但是,目前有一个共同的世界经济作为结合者,生产单位再也不是限制在一个国家的范围以内了。商品在世界各地都是相同的,或大致相同的。现在流动的是各种生产要素了。国际贸易本来意味着商品或劳务的贸易,而现在却日益意味着各种生产要素的贸易。

具体地说,—十九世纪最先进的多国公司可能要算是胜家缝纫机公司了。它除了在美国康乃狄克州桥堡市的原有工厂以外,还在苏格兰、法国、俄国、日本和其它许多地方设有许多大型的超现代化的工厂。设在苏格兰格拉斯哥附近克来德塞的工厂比桥堡市的工厂效率更高、成本更低、规模更大。该厂同桥堡市工厂所生产的缝纫机相同,而且能生产胜家厂所有各种缝纫机。但是,虽然当时的关税很低,克来德塞工厂却只为英国市场而生产,同时它也生产胜家厂在英国出售的任何东西。

把它同现在的多国公司比较一下。有一家大制药公司在世界上八十多个国家中出售药品。它在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国家出售它生产的所有各种产品。它在十一个国家中没有制造厂。这些国家是美洲的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和巴西;欧洲的英国、法国、德国和意大利;南非、日本和澳大利亚。这家制药公司的所有药品中,只有少数主要药品是全部十一个工厂都生产的,其它的绝大多数药品只有一家工厂生产,还有少数药品则由两三家工厂生产,即使在美国的工厂也并不生产全部药品。结果,每一家工厂部向八十多个销售公司中的每一家公司出售某些药品,而这些销售公司中的每一家公司都从这十一个工厂中的每一家工厂采购某些药品。药品是由化学中间产品 ( 如柠檬酸,它是制造许多抗生素的化学基本材料 ) 制成的。该公司在美国、墨西哥、爱尔兰、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等七个国家制造化学中间产品。但也并不是每一个国家生产所有各种中间产品,而是专业化的。因此,每一个生产中间产品的国家都向全部十一个制药厂供货,但每一国也都将其产品的相当一部分——有时超过一半以上——直接拿出去卖给与本公司竞争的其它制药公司和各种化学制造商。最后,该公司的研究工作在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巴西 ( 在七十年代中期才开始 ) 五个国家中进行。每个研究室也是专业化的。例如,法国的研究室专门从事该公司有关中枢神经药物和把人用药物转为兽用药物的研究。而这些研究室中的任何一个研究室发展出来的任何一种药物可能在该公司从事业务活动的八十多个国家中的任何一国首先进行化学测试和市场推销。

制药工业当然是较为复杂的。但多国公司所结合的是各种生产要素而不是各种成品,并不以制药工业为限。

底特律所设计出来的最成功的“小型”汽车、福特公司的“斑马”车,其引擎来自德国的子公司、传动系统来自英国的子公司、绝大部分电气系统来自加拿大的子公司,而成品车则由美国的福特公司全部在美国国内销售。类似的,在美国出售的大众车的主要零件是由在巴西圣保罗的大众汽车厂制造的。

英国政府于 1972 年春宣布,今后所有英国政府机构使用的电子计算机都将自一家英国公司——国际电子计算机公司采购。当时,美国汉尼威尔公司的英国子公司就此提出抗议,指出自己虽然是一家属于美国的公司,但所制造的电子计算机中包含的零件,其中属于英国制造的却多于英国所有的国际电子计算机公司制造的电子计算机。

在服务业务中,各种生产要素在一个共同性界市场中的结合,甚至更为深入。

有一家美国大银行于 1971 年初安排了一笔向一家日本的制造公司提供为期五年的一千五百万美元的贷款。这笔生意是在东京由该银行在日本的代表开始谈判的,在该行的伦敦办事处和佛兰克福办事处制定出详细办法,贷款集团由美国、日本、英国、荷兰、瑞典、法国、瑞士、拉丁美洲的八家分行共同组成,这笔贷款的绝大部分资金由当时利率最低的德国提供,而这笔贷款的用途则是为了资助那家日本制造公司在拉丁美洲的子公司。而这只是这些银行每周都在进行的一种常规交易。

迄今为止,绝大多数多国公司还是按十九世纪的模式、胜家缝纫机公司的模式组织的,即每一国的子公司为其本国的市场制造产品或提供服务。但发展的趋势是为一个共同的世界市场而把各种生产要素结合起来。这是由市场本身的逻辑而产生的一种趋势。

多国公司这个术语是最近才出现的,二十年以前还没有这一术语。它更适用于十九世纪的那种公司结构,即胜家缝纫机公司的结构,而不大适用于它目前所指的多国公司的结构。胜家缝纫机公司是一种真正的“多国公司”。至于那家把十一家制药厂、七家制造中间产品的工厂、五处研究室和八十多个国家中的销售机构结合在一起的制药公司则不再是多国公司,而是“跨国公司”了。把设在德国、英国、墨西哥和加拿大的工厂结合起来而在美国销售汽车的汽车公司,或者那个把八个国家的分行资金结合起来而在第九个国家的分行中调出资金,用来资助第十个国家的发展的商业银行,都是“跨国公司”。国界已不再具有决定意义了,而只是一些限制因素、障碍物、使事情复杂的因素。有决定意义的是出现了一个无国界的共同市场这一现实。

换句话说,多国公司这一术语使上述现实变得模糊起来,而不是阐明那种现实。可是,这一术语现在可能已被人广泛应用,难以改变。但是,即使我们继续用这一术语,也不应忘记,所谓多国公司的机会——以及障碍——不在于它的多国性,而在于它的 跨国性 ,即它所依据的是一个共同世界市场的现实——在需求、视野和价值上有共同性。

这意味着,可以用来说明新的多国公司的性质、表明其战略、解释其行为的,不是生产的多种因素,而是需求的多种因素。多国企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一个市场推销机构。

经济和国家主权的分离

共同世界市场的发展并未伴有世界政治共同体的发展。世界经济创造出多国企业的需要的年代,正是世界政治制度中继续分裂的年代。世界政治制度还是以民族主权国家的概念为依据的。因此,经济和国家主权三百年来第一次互相分离了。 其实,经济和国家主权的分离,直到十七世纪以前,是一种正常现象。事实上,直到那时为止,没有人想过经济实体和政治实体会是统一的。在以前,经济活动的单位首先和主要是地区性的农业社区,如中世纪的庄园,它生产绝大多数自己消费的东西。至于其它的经济活动单位则是远距离的贸易。这种贸易完全同政治制度相分离并由商业城市中的商人来进行。这些商业城市事实组成了一个跨国的、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贸易社会。 1557 年,当时在欧洲占统治地位的政治力量的西班牙王朝垮台了。这是一个没有前例的带有创伤性的事件。它使得城市间的商人社会遭到金融崩溃而垮台,此后一直没有恢复。但这也向当时正在涌现出来的民族国

家领导人们表明,为了获得政治主权,他们就必须控制自己的货币和信贷制度以及自己的国家经济 ( 并见第二十七章中关于重商主义的讨论 ) 。

十七世纪出现的“民族经济”思想第一次提出了这样的看法,政治主权正好像从事于政治和军事上的竞争一样,也应该从事于经济上的竞争。以往政治主权同经济之间互相分离的最后残余——国际金本位制度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动荡岁月中消失了。

民族国家作为经济上的主权所有者似乎取得了完全的胜利,而且成为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凯恩斯经济学说的主要信条。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时期,却出现了与三百年来似乎是自然规律的事物相反的一种现象,即出现了一个自主的世界经济,而这个世界经济并不是各国经济的一种简单的总和。

这种现象的最明显的标志可以见之于金融领域。美国政府于 t967 年试图制止美国的公司作多国化的扩张,并限制美国资金向外投资。 ( 这一方面是由于象戴高乐法国这样的美日盟国的压力,另一方面是由于担心美国的收支逆差 ) 。但是,世界经济立即建立起一个欧洲美元市场 ( 见第七章 ) , 由它来为多国公司提供资金——这个市场基本上是使美国公司能够利用欧洲的资金在欧洲进行扩张。于是,世界经济使得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美国政府的上述命令成为一纸空文。

其实,即使在重商主义最盛行的时期,也很少有国家会错误地认为自己在经济上是真正“独立的”。任何时候都必须认识到,即使是对最强大的国家,外部世界也对它施加强大的影响,并使政治主权的行动自由受到真正的限制。绝大多数政府都知道,“自给自足”只不过是一种幻想 ( 虽然美国政府、特别是美国国会却常常错误地认为他们的经济似乎在另一个星球上,认为美国的政策、美国的规定和法令可以不顾外界的经济现象而自行其是 ) 。但是,三百年来,国家政策的基本目标是使这种外部的压力和限制尽量地小,这构成了国家主权的实质。因此,多国公司的出现虽然是一种基本变化的结果而不是其原因,却是对已有三百年之久的根深蒂固的信念、政治机构、思想习惯的一种直接挑战。这不仅由于多国公司的出现同认为民族国家是各个人类和社会活动领域的“自然的”组织单位这一学说 ( 目前已被绝大多数人认为是公理 ) 相矛盾,而且由于它同认为每种社会机构的合法性和组织最终必须以国家统治机构为依据这一学说 ( 这在三百年以前被认为是异端邪说,而现在却被人普遍信奉了 ) 相矛盾。

使多国公司具有如此大的重要性的,正是由于它对这些公理提出了挑战。 [1] 多国公司是第一个无国界的机构——至少是第一个近代的重要机构,它认为国界是非必需的和一种限制条件而不是必需的。在一个有可能被民族热情所毁灭的世界中,多国公司是一个重要的机构,但也正因此而是因难重重而处于危险之中的机构。

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足以说明世界经济的现实及多国公司的行为的政治理论、社会理论或经济理论。我们仅有的理论都是“民族经济”的理论,即十七世纪的关于民族国家主权的理论。这并不奇怪。理论总是出现在事实之后。人们只能把已经发生的事件予以条理化。

但这就意味着,多国公司必须摸索其道路,必须边前进边改进,必须进行试验和考验,而不能够循着明确知道的路线前进,不可能在已明确掌握的原则的基础上前进。

它还意味着,多国公司是一个极为困难的机构。它在内部、在其基本企业战略、其管理结构、其管理关系方面存在着困难;在外部、在其环境及同民族国家的关系方面也存在着困难。它不得不在民族国家之中进行其业务并不可避免地受到民族国家的政治管辖——其它又没有什么可以代替的政治管辖。

有些人提议,多国公司受某种国际的或超国家的机构 ( 如联合国或欧洲议会 ) 来管辖。但是,即使这样,它仍然是一种多文化的机构。因为,不仅政治主权是按民族划分的,人们在文化上、首先在语言上是各不相同的。随着世界经济的日益普遍,这必然更会成为问题。世界在经济上愈是趋于一致——如果不是在实际经济条件上,则至少在其胃口上——则愈是需要地区上和文化上的根基。人总得有个家——即使是有两千间房的最豪华的旅馆,也并不是一个“家”。因此,对多国公司进行管理基本上就是一个把政治上和文化上的多样性结合起来而进行统一管理的问题。

战略问题

多国公司不同于任何其它企业的地方在于它既面对着内部的多样性,又面对着外部的多样性。它必须在它自己的管理组织中建立起统一性,又必须公正对待其内部各种不同的人们、不同国籍和工作的人。它一方面要建立起一个统一的企业,以便在一个共同的世界市场中使得各种要素成本和要素优势能够最优化,另一方面又要在各个独立的国家主权之中和平共处——或至少不要经常冲突。

前面提到的制药公司必须有一个整个公司的战略。但是,它所属的八十多个国家的子公司中的每一家子公司、制药厂、中间产品制造厂以及研究室也都需要一个战略。其中的每一个都必须作为一个自治性企业来进行管理,有它自己的目标、自己的优先顺序和计划、自己的盈亏责任。

但是,另一方面,这些单位中没有一个真正是自主的,而都是互相依存的。例如,拉丁美洲某个国家的子公司接到该国卫生部的一项建议,保证在五年内大量购买菜种药品,条件是要打百分之二十五的折扣。是否接受这项建议,似乎完全是该子公司的事。但是,在价格上做出这样的让步,就可能引起其它拉丁美洲国家提出同样的降价要求,但并没有五年购药的保证。又如,由于外部顾客即其它制药商对该公司某个中间产品制造厂的某种产品的需求增加,提出了是否扩大其生产设备的问题。这似乎完全是该中间产品制造厂的事。但跟着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本公司的制药厂是否有优先订货的权利,或者新的外部顾客有优先订货的权利,或至少是平等的权利。如果采取第一种办法,该公司事实上是以中间产品制造厂的次优化为代价而求得本公司制药厂的最优化;如果采取第二种办法,公司事实上决定了本公司的中间产品制造厂较制药厂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这些都是战略性的决策。这些决策都具有长期的影响——而且常常具有无法逆转的影响。这些决策不能由“高高在上的人”单独做出,而必须具有当地的知识才能做出。但它们也不能只由当地的人做出,因为它们涉及整个公司,所以必须由高层来做出。一项多国公司的战略,如果只考虑到整个公司,那是注定要失败的。这项战略如果不能具体化为各个市场的具体战略,就不能取得成功。但是,如果把一顶多国公司战略分散化,即把每个单位和每个市场看成是一个自主企业的战略,也是会失败的。而且,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来看,都无法预先指出,到底是从整个公司出发来制定战略还是从各个市场出发来制定战略更适合于某种具体情况。

那个大型商业银行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其长处——事实上也正是它作为多国公司的存在理由——正在于它能在世界上任何地方提供金融服务。其长处还在于它能提供各种各样的金融服务——即它能满足一位顾客的各种金融需求:不论是短期资金或长期贷款,甚至是资本投资;不论是美元、马克或日元。而这就要求有一个把重点放在某一主要顾客 ( 如某些大国际公司 ) 的各种需要上的战略。无论在哪一个领域 ( 如大航空公司 ) 的银行分行中负责的人,都必须把整个银行看成是一个企业、一个统一的资源、一个资金的汇集地、一个服务的汇集地。另一方面,银行在某一具体市场中的经理又必须有一个本身业务的战略。例如,日本分行的经理就必须仔细考虑一下,有哪些公司可能成为银行的顾客,以及它们需要银行一些什么服务。他必须能够动员本银行在世界各地的资源来满足本市场的需要,同时又必须建立纯粹地区性的业务。因为,今日的多国性顾客正是得到满足的昨日的地区性顾客。所以,单只有一个全球性的、整个银行的战略或单只有一个地区性的战略,都是不够的,而必须两者兼而有之——而且永远不能事先就指出这两者中哪一个占先,哪一个在某项具体业务中占统治地位。

迄今为止,很少有多国公司仔细考虑过企业战略。尤尼莱佛公司可能是一个例外。该公司多年来系统地制定了整个尤尼莱佛集团的计划,以及其中各个主要产品线 ( 如食用油和人造黄油这样的食用脂肪、肥皂和去污粉或鱼类 ) 和各个国家分公司的计划。另一个例子是菲亚特公司有意识地制定了一种政策,在东欧各国鼓励建立由当地政府拥有而由菲亚特公司建造的汽车制造厂。另一个较近的但迄今尚未真正经过试验的例子是荷兰的菲利浦公司。它在各个主要产品集团 ( 共有十六个 ) 和它有业务的每一个国家都制定了企业战略。就我所知,还没有任何美国公司做过类似于上述的任何事情。

但是,每一个多国公司都面对着复杂的企业战略问题,这是因为它必须把整个公司统一起来,又必须照顾到每一类主要产品和每一主要市场的具体情况。这意味着多国公司在其本身结构之中就包含着复杂性。它是多文化的、多国的、多市场的、多种管理的。

除此以外,业务的多角化更使得公司难于管理。

成功的多国公司事实上都是单一市场或单一技术的公司。如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只有一种产品。制药公司只有医师一种顾客。多国商业银行只有金融业务一种技术。索尼公司是日本的公司中最为多国化的,其销售额和利润的几乎一半都来自日本以外。但它的业务却集中于家用电子产品,而且只限于其相当小的一个范围。又如设于秘鲁利马的多国投资银行——阿德拉投资公司,其业务集中于拉丁美洲。又如各种多国性企业服务机构,如管理咨询公司、会计公司、广告公司。它们甚至比多国性企业发展得更快。这些多国性企业服务机构当然也高度集中于它们所“制造”和所“出售”的项目。

一个多国公司如果在业务上没有这种基本的统一性,就会陷于四分五裂,管理人员就会无法互相了解,即使有翻译人员也无济于事。于是公司很快就会退化成为一个官僚机构,层次愈来愈多,而真正的指挥和控制却愈来愈少。在多国公司中,多角化的诱惑,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显得多么有利,都应坚决予以抵制。多国性的多角化大企业是令人厌恶的。

各种高层管理班子

多国公司必须不只有一个而是有多个高层管理班子,正好像必须有多种企业战略一样。整个公司的高层管理班子是其多个高层管理班子中的一个。但是,多国公司在各国的分公司、各个地区或各种产品线,也各有其高层管理班子。当整个公司的高层管理班子的成员同时也参加某一国的分公司或某一市场的高层管理班子时,他们只是作为成员,而并不是作为领导者。

对于大的多国公司的高层管理结构问题,迄今还没有一种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但有一件事是清楚的,传统的模式是行不通的。

传统的模式是建成一层又一层的宝塔式等级结构。一国分公司的经理一般向地区经理报告,而地区经理又向欧洲或拉丁美洲这样的大区经理报告,后者则又向国际副总经理报告。再由国际副总经理向整个公司的高层管理报告。这不仅贬低了做出实际决策的人即某一国分公司的经理,而且产生烦琐的官僚主义。其主要后果就是决策延误。

代替这种传统模式的某些方案已出现了,并显示出有其优点。

最令人满意的一种结构也许是尤尼莱佛公司制定出来的那种形式。在这种结构中,任何一国的分公司向母公司的两个总部 ( 伦敦和鹿特丹 ) 中的一个报告。但是,每一个主要产品集团 ( 如肥皂、鱼类或零售商业 ) 都在总部中设有一个协调委员会,通常由在该领域中有过成功地从事该项业务经验的人组成。另一方面,在该公司有若干分公司的某一主要国家 ( 如德国 ) 中,设立一个“全国董事会”。该董事会由该公司以前在该国分公司中担任过高级职务的人组成而由一位杰出的该国人担任主席。这种结构也是相当烦琐的。但至少可使该公司在各国分公司的经理能够直接同有决策权的公司首脑打交道。在一般情况下,他不会去同公司首脑直接打交道,而是同“全国董事会”或该产品领域的协调委员会打交道。但从组织结构上讲,他是直接对公司的高层管理负责的。他在公司中的这种地位提高了他在公司以外的地位,提高了他在本国行业中、同本国政府的关系、同工会的关系及其它方面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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