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另外那九种诠释。
1. 最常见的诠释,认为「看不见的手」是市场的一种特征或性质,可以使每个人的自利行为,除了促成自己的好处,也造就其它人的利益。「其它人」可以是社会、公众、每个人、别人、或仅指另一个人。这种诠释背后隐含的意义是:史密斯相信若人人追求自利,并透过市场来从事经济活动,那么这样的社会必然是互利、繁荣、和谐的(Cropsey 1979:173; Sugden 1986:2)。
史密斯从未说过,足以支持这种诠释及其隐含意义的话。他在描述「看不见的手」的那一章内,确实说过人们在追求自利时,可能会增加国家的财富,从而加强国防力量,这是对人人都有益的事。然而他在同一章也说,(1)利己之举,只有在竞争市场的条件下,才能增加国家的财富;(2)如果新增的财富留在国内,公共的利益才会增加。
这两项条件不一定会存在。更何况史密斯还指出,人的行为不一定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人们可能搞不清楚,什么是对自己有利的事情(例如他们在应该节省开支时,却没有这么做)。即使他们知道利益之所在,也不一定知道如何有效地运用它(例如对某项事业太过乐观)。他们甚至可能完全不考虑自己的利益(例如耽于逸乐而误了正事)。(《国富论》页346、123、907)
总之,史密斯从未说过,人们在追求利己时,会受到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到利己利人的状态。然而许多人认为他说过这种话,其中不乏地位崇高之士。《新Palgrave经济学辞典》(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Economics)的主编,曾搜集「看不见的手」的文章,集结成书《看不见的手》。他们在导论(Eatwell, Milgate, and Newman 1989:xi)说(加引号者是引用史密斯的话):
史密斯虽然只提过两次「看不见的手」,他却已将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比喻,带进经济学的语言里。史密斯当初赋予这句话的意义,至今大致上相同。也就是说,每个人在谋求利己的同时,会「受到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促成某种非他本意的结果。」(《国富论》卷4篇2)这个结果就是「大众的利益」。
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Economics第2版(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