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希腊三部曲I:追逐阳光之岛(出书版)》作者:[美]杰拉尔德·达雷尔【完结】 > ☆书香门第☆希腊三部曲 Ⅰ:追逐阳光之岛.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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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杰拉尔德·达雷尔 当前章节:15331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7:11

“你不能想想办法吗,拉里?”母亲一面尖叫,一面奋力挣脱一名大块头司机的魔掌。

“跟他们讲,你会去英国大使馆告他们。”拉里在吵闹声中高喊。

“别傻了,亲爱的,”母亲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只要让他们知道我们听不懂就好了。”

吃吃傻笑的玛戈前来搭救。

“我们,英国人,”她连说带比划地对着司机们大叫,“希腊话,听不懂!”

“如果那个人再推我一下,我就戳他眼睛!”莱斯利胀红着脸说。

“好了,好了,亲爱的,”母亲喘着气,还在跟那位拼命把她往自己车上推的驾驶员缠斗,“我相信他们并没有恶意。”

突然,在吵闹声里传出一个低沉、嘹亮、充满活力的声音,好像一座火山在响,每个人都安静下来。

“嘿!”那个声音大吼,“你们为啥不找一个会讲你们话的人呢?”

我们转身,看见一辆古董道奇停在路边,驾驶座后面坐着一位身体像水桶的短小男人,一双手像火腿,大脸上眉头紧皱,脸皮又厚又韧,头戴鸭舌帽,帽舌还时髦地往上翘。这男人打开车门,走上人行道,一摇一摆地朝我们走来。停步后,他把眉头皱得更低、更凶,环视那一群哑口无言的出租车司机。

“他们在烦你们?”他问母亲。

“不,不,”母亲撒谎,“只是我们听不懂。”

“你们需要一个会讲你们话的人,”这男人又重复一次,“他们是王八蛋……原谅我粗口……连自己的老妈都会骗。等我一分钟,我修理他们。”

他转向那群司机,连珠炮似地轰出一串希腊语,对方节节败退,又气又委屈地被赶回自己的车上。然后他用希腊语对那群人发表最后一段训斥之后,才回头找我们。

“你们想去哪儿吗?!”有点儿像寻衅。

“你可不可以带我们去看房子?”拉里问。

“当然可以,哪里都行,随你说。”

“我们想找一栋有浴室的别墅,”母亲很坚决地说,“你知道有这样的房子吗?”

这男人像一头被太阳晒黑的螭吻,就地沉思起来,两道黑眉毛揪成一个大结。

“浴室?你要一间浴室?”

“我们看过的房子都没有。”母亲说。

“喔,我知道一栋有浴室,但恐怕不够大。”

“请你带我们去看好吗?”母亲问。

“我当然会带你们去,上车。”

我们爬进宽敞的车子,那位驾驶员把自己庞大的身躯塞进驾驶座,发出一声巨响,拨弄排档,车身就像箭一般穿越城镇边缘的弯曲小巷,在驮货的驴子、板车、农妇和数不清的狗之间蛇行,警示的喇叭震耳欲聋。驾驶员先生还抓住空当和我们聊天,每次他对我们讲话,就把那颗巨大的头颅转过来看我们的反应,然后那辆车就像只酒醉的燕子,在路上左冲右撞。

“你们是英国人?我看也像……英国人每次都说要浴室……我家有浴室……我叫斯皮罗,大家都叫我‘美国斯皮罗’,因为我在美国住过……是啊,在芝加哥住过八年……我就是在那里学会讲这么流利的英语……去那里赚钱……过了八年,我说,‘斯皮罗啊,你也赚够了。’所以我回希腊……运回这辆车……全岛最棒的车……没有第二辆……英国观光客统统认识我,他们来这里都找我……他们知道不会受骗……我喜欢英国人……最好的人……我对上帝发誓,我若不是希腊人,就愿意做英国人。”

道奇急驶在覆盖着厚厚一层细沙的白色道路上,在我们身后卷起沸腾的烟云。路旁种着一排多刺的梨树,像一道用绿盘拼成的篱笆,每个盘子都巧妙地利用两旁盘子的边缘保持平衡,盘上撒满鲜红的果子。我们经过葡萄园,修剪过的矮葡萄茎缀满绿叶。我们经过橄榄树林,每棵树干都像一张麻脸,在自己投下的阴影中对我们做出千百种惊讶的表情。我们经过甘蔗园,带着斑马条纹的甘蔗顶着叶子随风招展,好似千百面绿色的旗子。最后我们轰隆隆爬上一个小山丘,斯皮罗把刹车踩到底,车子在一团尘雾中戛然而止。

“到了!”他用粗胖的食指指向前方,“那幢就是你要的有浴室的别墅。”一路上紧闭双眼的母亲,此时小心地睁开眼睛。斯皮罗指的,是一片从闪闪发亮的海边温柔升起的山坡,小丘和周围的山谷因为种满橄榄树,像覆上一层鸭绒,当微风抚过树叶,便闪着鱼鳞般的微光。半山腰躲着一幢草莓色的小别墅,被周围山上一片高瘦的柏树保卫着,仿佛绿叶里裹着一粒珍奇的水果。柏树在风中温柔起伏,仿佛正为了我们的到来,忙着把天空刷得更蓝,更蓝。

03 草莓别墅

那栋小而方的别墅,站在自己一丁点儿大的花园里,一副羞涩却倔强的模样。斑驳起泡的木板套窗被太阳晒褪了色,变成淡淡的奶绿。花园四周围着高大的吊钟花篱,中间用平滑的白石圈成一个个小花床。这些小花床不比一顶大草帽大多少,有的像星星,有的像半月;有的是三角形,有的是圆形;边缘仔细地用白色鹅卵石铺成还不及一支耙子宽的步道,毛茸茸地缠着一团团四处蔓延的花儿。玫瑰落下的花瓣大得像小碟,红得像火,白得像月光,又滑又有光泽,没有一点儿皱纹;金盏菊仿佛一窝毛茸茸的小太阳,站着看爸爸妈妈向天空伸展;覆地花丛里,三色茎从叶隙间伸出天鹅绒般纯真的脸庞,非洲堇在心形的叶片旁哀怨低头;丰腴的三角梅爬满屋前的小阳台,好像在迎接嘉年华会般,挂满一嘟噜一嘟噜小灯笼似的紫红花。在幽暗的吊钟花篱中,千百朵芭蕾舞女般的花朵充满期待地颤抖着,温暖的空气里弥漫着一百朵花谢的馥郁,到处是昆虫微弱祥和的耳语。

我们一看见这栋别墅,就想住进去。它似乎一直站在那儿等候我们的到来。我们觉得回家了。

意外闯进我们生活的斯皮罗,现在一手接管所有事务。他解释说,最好凡事都由他出面,因为每个人都认识他,他不会让我们受骗。

“你什么也别担心,达雷尔太太,”他皱紧眉头说,“一切交给我。”

他带我们去采购。经过一小时大汗淋漓的争执,或许一样东西可以便宜两个德拉克马(希腊货币单位),但他说钱不是重点,而是原则问题;另外一个理由,当然是因为他是希腊人,热爱讨价还价。斯皮罗得知我们的钱尚未汇到当地银行,开始为我们垫钱,并且亲自到银行教训经理办事不力,即使我们告诉他错不在可怜的经理身上,也不能阻止他。斯皮罗替我们付清旅馆账单,安排一辆板车载运行李,再开车送我们去新别墅,车上还堆满他为我们采购的日用品。

我们很快就发现,他夸口自己认得岛上的每个人,每个人也都认识他,并不是吹牛皮。每次他的车一停,就会有十几个声音招呼他,邀请他到树下的小桌旁喝咖啡。警察、农夫、神父,都在他经过的时候对他挥手微笑;渔夫、杂货铺和小餐馆老板,待他如兄弟,“噢,斯皮罗!”他们会热情地对他笑,仿佛他是个调皮可爱的小孩。他们敬佩他的坦诚、他的好战性格,最重要的是,他们崇拜他希腊式的冷嘲热讽及无畏精神,对任何形式的官僚作风都直来直往。

我们抵达的时候,有两箱亚麻制品被海关认为是商品而遭到没收,因此搬进草莓别墅后,马上面临没有床单的问题。母亲把我们的衣箱正在海关里等着发霉的事告诉斯皮罗,问他的意见。

“老天,达雷尔太太!”他大吼,大脸胀得通红,“为什么不早告诉我?那些海关人员,王八蛋,明天我就带你去修理他们,每个人我都认识。他们也认识我,一切交给我——我会修理他们。”

第二天早晨他开车送母亲去海关办事处,我们不想错过好戏,全都跟了去。斯皮罗像头熊似地滚进去。

“这些人的东西在哪里?”他问一位胖眫的官员。

“你是指他们的商品?”那位官员用文雅的英语说。

“不然你以为我在说什么?”

“都在这里。”官员谨慎地承认。

“我们来带走,”斯皮罗紧皱眉头,“去拿来。”

他转身踱出屋外,找人来帮忙抬行李,等他回来时,正看到那位官员向母亲要来钥匙,准备掀起其中一箱的盖子。斯皮罗愤怒地喷了一口气,冲上前把盖子压在那可怜人的手指头上。

“你开什么开,狗娘养的?”他目露凶光地问。

那位官员拼命甩动被他压痛的手,紧张地辩解说,检查箱内物品是他的职责。

“职责?”斯皮罗冷笑,“你说什么职责?攻击无辜的外国人也是你的职责,嗯?!把他们当走私犯,嗯?!这就是你说的职责?”

斯皮罗暂时打住,深呼一口气,然后他一手拎起一个皮箱,朝门口走去。他突然停步,转身发射最后一炮。

“我知道你,克里斯塔奇,你少跟我讲什么职责,我记得你以前因为炸鱼被罚款一万一千德拉克马,我可不会让一个罪犯教训我职责的问题。”

我们坐上车,带着丝毫未动、没有经过检查的行李凯旋回家。

“那些王八蛋以为整个岛都是他们的。”斯皮罗评论道,丝毫不觉得他讲的正是自己。

斯皮罗一旦主控大局,就像一个光圈,与我们寸步不离。不过数小时,他已从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变成我们的斗士;不过几个星期,他又成为我们的向导、哲学顾问与朋友。他变成家中的一分子,无论我们做什么事、有何计划,他很少不参与;他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发出公牛般的声音,紧皱眉头,替我们办妥我们想办的事,告诉我们每样东西的价钱;像老鹰般注意我们每个人的行动,再一五一十地报告给母亲;他就像一个又大又丑的棕色天使,如此温柔地守护我们,仿佛守着一群轻微智障的小孩。他毫不保留地崇拜母亲,只要碰到我们在场,便大声说赞美她的话,令她窘得不得了。

“你们凡事应该小心,”他严肃地把脸皮皱成一堆,“我们不要让母亲担心。”

“为什么,斯皮罗?”拉里故作惊讶地抗议,“她从来没有为我们做任何事……我们为什么要想到她?”

“老天,拉里少爷,不可以开这种玩笑。”斯皮罗好痛苦。

“他说的是真的,斯皮罗,”莱斯利非常认真地表示,“你知道吗?她实在是个很没用的妈妈。”

“别这么说!别这么说!”斯皮罗大喊,“我向上帝发誓,如果我有这样的妈妈,我每天早晨都会亲吻她的脚。”

我们在小别墅里安定下来,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去适应环境。玛戈穿上她用显微镜才看得见的游泳衣,到橄榄树丛中做日光浴,搜集到一大群年轻英俊的农家青年,只要一只蜜蜂飞得太近,或躺椅需要移动一下,这批人便如同变魔术般,从荒凉的风景中出现。母亲觉得有必要指出这样的日光浴有点儿“不智”。

“亲爱的,毕竟那套衣服能遮住的地方不多,是不是?”

“妈!别这么古板,”玛戈不耐烦地说,“每个人都才死一次嘛!”

这句话既真实又令人困惑,成功地堵住了母亲的嘴。

三位粗壮的农家少年汗如雨下,气喘如牛地把拉里的书箱弄进别墅里,拉里忙着前后指挥,其中一箱太大,只能从窗口抬进来。箱子全部进屋后,拉里花了一整天时间,快乐地取出书籍。房间里堆满了书,人几乎没办法进出。他在外围地带用书本搭起城垛之后,便整日坐在打字机前,只在吃饭时间梦游似地走出来。次日清晨,他显得极度焦躁,原来有个农夫把驴系在外面的篱笆上,每隔一段时间,那头驴便仰头凄惨地长嘶一声。

“我问你们,因为某个白痴把那只蠢货绑在我窗旁,就剥夺了未来子孙阅读我作品的机会,不是很可笑吗?”

“是啊,亲爱的,”母亲说,“如果它吵到你,为什么不把它牵走?”

“老妈,你不能期望我把时间浪费在橄榄树林里追驴这种事吧?我已经扔了一本《基督教科学派》论文在它头上,你还能要求我做别的吗?”

“那可怜东西被绑起来了,你不能指望它自己松绑啊!”玛戈说。

“法律应该明令禁止不准把那些蠢货拴在这栋房子附近,你们之中谁出去把它牵走?”

“我们为什么要去?它又没吵到我们。”莱斯利说。

“这就是我们家的问题,”拉里愤愤地说,“不懂得彼此付出,不为他人着想!”

“是你不为他人着想!”玛戈说。

“都是你的错,妈,”拉里很严厉地说,“你把我们每个人都教得这么自私。”

“才怪呢!”母亲大叫,“我从来没有那样教你们!”

“没有榜样学,我们怎么可能变得这么自私?”拉里说。

最后,妈和我把驴解开,送它去稍远的山坡下。

莱斯利取出他的连发手枪,开始从卧室窗口对着一只旧锡罐射击,无休无止的爆炸声把大家都吓得半死。一天早上,在每个人的耳朵都快聋掉前,拉里从他房里冲出来,说整栋房子每隔五分钟就从地基大震一次,叫他如何工作?莱斯利很不满,表示他必须练习枪法。拉里说那哪是练习,听起来简直像印度兵变。神经也受了不少折磨的母亲建议莱斯利用不上膛的枪练习,莱斯利花了半个钟头向大家解释为什么那样行不通。最后,他心不甘情不愿地把旧锡罐拿到远一点的地方,枪声虽然小了些,却还是一样突兀吓人。

除了注意我们每个人的行动之外,母亲也以她自己的方式安定下来。屋子里弥漫着各种香料的味道和刺鼻的大蒜及洋葱味,厨房里摆满了咕噜咕噜沸腾的锅,歪挂眼镜的母亲一边在锅阵里打转,一边喃喃自语,桌上危险地堆起一叠她需要不时查阅的书。一旦可以自厨房脱身,她便快乐地到花园里磨蹭,百般舍不得地修枝剪干,积极地除草和植苗。

而我呢,只要有花园就够了,罗杰和我一起学到好多新鲜事儿。比方说,罗杰学到去嗅大黄蜂是不明智的行为;如果它隔着铁门看附近农家的狗一眼,它们就会尖叫跑远;至于不时突然从吊钟花篱跳出来,一边呱呱叫,一边狂奔的鸡,虽然诱人,却是不可染指的禁脔。

这座仿佛娃娃屋的小花园,是一块充满魔法的土地、一座花朵的森林,里面漫步着各种我从未见过的生物。在玫瑰丝绸般肥厚的花瓣间,住着一受到惊吓,便如螃蟹般横行逃逸的娇小蜘蛛,它们小而透明的身体和它们住的花朵颜色一模一样:粉红、象牙白、酒红或奶油黄。在黏满蚜虫的玫瑰花茎上,爬来爬去的瓢虫像新上了漆的玩具,有些是淡红底,带着大黑点;有些是苹果红底,带着咖啡点;有些是橘红底,带着灰与黑的雀斑。圆胖又和善的它们,在患了贫血症的蚜虫堆里边走边吃。木匠蜂好似钢青色的毛毛熊,在花间呈闪电形飞来飞去,发出忙碌的咆哮声;有流线形身材的长喙天蛾挑剔而利落地在花径间直上直下,偶尔停下来将一根又细又长的口器伸进一朵花中,双翅高速震动,形成一团迷雾。在白色的鹅卵石间,黑色的大蚂蚁踌躇前行,不时群集手语一番,讨论它们奇异的战利品:一只死毛虫、一片玫瑰花瓣,一个涨满种子的草尖。从吊钟花篱外的橄榄树林里,传来从不间歇的蝉鸣,仿佛在为这片忙碌景象伴奏。倘若热浪也能够发出声音,那么一定和蝉儿奇异、反复的鸣声一模一样。

刚开始我被家门前这丰富的生命形态搞得眼花缭乱,只能茫然地在花园里乱走,一会儿看看这只虫,一会儿看看那只虫,不时又因为一只飞过花篱的亮丽蝴蝶分神。后来我逐渐习惯花间虫闹,发觉自己比较能够专心了。我会花几个钟头蹲着或趴着观看周围生物的私生活,这时罗杰会坐在附近,一脸认命的表情。就这样,我学到好多迷人的事情。

我发现像螃蟹的那种小虫,就和变色蜥蜴一样会变颜色,如果你把静坐在一朵酒红色玫瑰中的,有如一小颗珊瑚的蜘蛛移到一朵沁凉洁白的玫瑰深处,倘若它不跑开(通常都不会),你便可以目睹它的颜色渐渐褪去,仿佛搬家后便得了贫血症。两天之后,它就会变成白色花瓣上的一颗珍珠。

我还发现吊钟花篱下的干叶堆里,住着另一种狡猾凶狠的蜘蛛小猎人,它们在自己的树叶王国里高视阔步,双目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不时用毛脚立起来四处察看。假如它们看到一只苍蝇停下来晒太阳,就会突然全身僵住,然后,缓慢得像叶子生长般,在不知不觉中,一点一点地逼近猎物,偶尔停下来把维系性命的蛛丝系牢在叶上。等到够近了,小猎人会暂时停住,脚微微移动,摆好有利姿势,然后一跃而起,所有的脚都张开,毛茸茸地紧紧拥抱住正在做白日梦的苍蝇。一旦这种小蜘蛛做好攻击姿势,我从未见有任何一只失误过。

这些发现让我兴高采烈,非与其他人分享不可。我会冲进屋里,向家人报告惊天动地的大消息,告诉他们,原来玫瑰花上那种奇怪而多刺的黑毛虫根本不是毛虫,而是瓢虫的幼虫。还有,草蛉竟然是用踩高跷的方式下蛋的。能够亲睹后面这项奇迹,算我运气好。我在一丛玫瑰上发现一只草蛉在叶间爬来爬去,正欣赏它美丽脆弱如绿玻璃的翅膀,以及它水汪汪的金色大眼睛,它却在玫瑰叶上停下来,把自己的腹部顶端压低。它保持那个姿势好一会儿才举起尾巴,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从尾巴里居然拉出一条细线,像一根淡色的毛发,就在这根线的末端,出现了一颗蛋。母草蛉休息了一会儿,继续重复刚才的动作,直到那片玫瑰叶看起来像覆盖了一片石松森林为止。下完蛋之后,母草蛉动一动触角,就扇着如一片绿色轻纱的翅膀飞走了。

在这一片我可以尽情流连、多姿多彩的王国里,最让我兴奋的发现还是那个蠼螋的窝。我想找一个蠼螋窝已经好久了,结果“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让我乐不可支,仿佛突然得到了一个好棒的礼物。我移开一片树皮,发现育婴房就在下面,虫妈妈在土里钻出一个小洞,蹲在中央,护着身子下面几颗白色的卵。它就像孵蛋的母鸡,即使在我掀开树皮,让阳光突然泄进洞里时,也一动都不动。我没办法数清卵的数目,不过因为看起来不多,我想虫妈妈一定还没生完,于是又轻轻地把树皮阖上。

从那一刻开始,我便充满猜忌地捍卫那个窝。我在周围筑起一道石墙,并用红墨水写了一个告示,贴在附近的柱子上,警告全家人:“主意——蠼螋窝——抱持按静。”很难得,我只写错了三个字,都跟生物学无关。以后差不多每隔一小时,我便强迫蠼螋妈妈让我就近观察十分钟,我不敢检查太勤,因为怕它会弃窝而去。随着它身子底下的卵逐渐长大,它似乎也习惯了我不时掀开它屋顶的举动,我甚至觉得它开始认得我了,因为它总是友善地对我摇动触角。

然而让我失望透顶的是,尽管我勤于查哨,宝宝却在一天夜里孵化,我觉得虫妈妈至少应该顾念我的诸多贡献,拖延孵化的时间,等待我到现场观礼。可是,一堆漂亮的蠼螋已经出世了,它们又小又柔弱,看起来活像象牙雕出来的。它们在妈妈身体下面轻轻移动,在妈妈腿间走来走去,胆大的甚至爬上妈妈的螫,看了真让人心暖暖的。第二天,育婴房人去楼空,我可爱的蠼螋家庭已四散园中。后来我看到过其中一只宝宝,它当然已经长大了,变成咖啡色,比较壮,不过我还是一眼就认出它来了。它蜷在玫瑰花瓣的迷宫里睡觉,被我惊动后,愤愤地将螫举在背上,我当然希望它是在对我敬礼欢迎,但诚实的我,不得不承认那只不过是蠼螋警告潜在敌人的动作。不过我还是原谅了它。毕竟,当我最后一次看见它时,它还很小。

我渐渐认识每天早晨及黄昏会经过花园的那些胖嘟嘟的农家女,她们侧坐在驼着背、耷拉着耳朵的驴子上,仿佛鹦鹉般亮丽而吵闹,让橄榄树林里回荡着她们的笑语。早晨,当她们骑驴经过时,会对着我微笑并高声打招呼。黄昏,她们会在吊钟花篱外,在座骑上表演平衡特技,微笑着递给我当日的礼物——一串琥珀色、还被太阳烘得微温的葡萄,几粒带着粉红条纹、黑得像焦油、熟得绽开来的无花果,或一个瓜肉像粉红色刨冰的巨无霸西瓜。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慢慢可以听懂她们说的话,原来一团令人迷惑的舌,渐渐变成一连串可以分辨的声音。然后,这些声音突然有了意义,我也慢慢地、结巴地开始使用它们。接着,我用这些新学来的字串成结结巴巴的句子。我们的邻居非常高兴,仿佛我试着学讲他们的话,是多么有技巧的一种奉承:她们倚在花篱外,五官因为太专心而挤成一团,听我摸索着一声招呼或一句简单的话;等我成功说完之后,她们会对我灿烂一笑,一边点头,一边拍手。我逐渐记得她们的名字,谁和谁是亲戚,谁嫁了,谁想嫁,以及其他种种细节。我知道她们的小屋躲在橄榄树林中的哪个角落,倘若我和罗杰凑巧经过,他们全家便会开心又嘈杂地拥出来欢迎我们,端出一把椅子,让我坐在葡萄藤下,与他们共享水果。

小岛的魔法如花粉般附着在我们身上,每天都有那种安详静谧、光阴止步的感觉,让你希望那一天永远不要结束。不过等到每个夜晚的黑皮蜕去,新的一天又会在前面等着我们,光滑而缤纷,仿佛一幅儿童画,带着一丝不真实感。

04 甲虫人

早晨当我醒来时,卧室的套窗会在旭日照耀下透出金色条纹,空气里弥漫着厨房炉火的煤炭味儿,还充盈着公鸡热心的啼叫、远方传来的狗吠和放牧羊群忧郁的羊铃小调。

我们在花园里的小橘子树下吃早餐,天空清澈明亮——不是正午的那种扎眼的蓝,而是干净的奶白色。花儿还没全醒,玫瑰沾满晨露,金盏菊仍然紧闭。整体来讲,早餐都在闲适、安静的气氛中度过,因为那个时候还没人有谈话的心情。等到用餐接近尾声,咖啡、烤面包和蛋便开始发挥效力,我们开始苏醒,告知彼此自己想做的事,以及想做它们的理由,然后热烈地讨论谁做的决定是明智的。我从来不参与这类讨论,因为我非常清楚自己想做什么,一心只想赶快把东西吃完。

“你一定要这样吞食物吗?”拉里会痛苦地问我,一边用火柴棒优雅地剔牙。

“慢慢吃,亲爱的,”母亲喃喃念叨着,“又不赶时间。”

不赶时间?罗杰黑色的身影守候在大门口,用热切的眼神盯着我。不赶时间?早起的第一只蝉已经在橄榄树丛里试唱了几声。不赶时间?小岛清凉如晨星般闪亮地等我去探索。不赶时间?我不期望家人认同我的观点,所以我会先放慢速度,等到他们转移注意力之后,再开始把东西往嘴巴里塞。

终于吃完了,我溜下桌,闲步摇向大门,罗杰用充满问号的眼神凝视我,我们一起透过铁门,遥望前方的橄榄树林。我会对罗杰说,或许今天不是出去玩的好天气,它会猛摇尾巴,急急否认,用鼻子顶我的手。我说,嗯,我实在觉得不应该出去,看起来好像要下雨了。我抬头瞄着如洗碧空,满脸忧心忡忡的表情。罗杰竖起尖耳朵,也朝天空瞄一瞄,然后苦苦哀求地望着我。我继续说,就算现在不像要下雨的样子,待会儿也一定会下雨,所以我们最好在花园里看书,比较安全。几乎要绝望的罗杰,会抬起一只大黑爪放在铁门上,回头对着我掀起上唇,露出白牙,做出一个极尽谄媚阿谀的笑容,顺带用被剪短只剩下一截的尾巴兴奋地乱敲边鼓。这是它的王牌,它知道我抗拒不了它的傻笑。于是我不再逗它,拿上火柴盒与捕蝶网。大门嘎地打开,又砰然阖上,罗杰一溜烟冲进橄榄树林,像一片云影,用它低沉的吠声迎接新的一天。

在最早的探险过程中,罗杰一直是我的伴侣,我们一起深入一次比一次更遥远的田野,发掘偏僻宁静的橄榄树林。这些林子必须经过侦查,然后深锁记忆。我们在黑鸫[1]徘徊的桃金娘[2]迷阵中辟径,在绿柏投下神秘黑影的狭长山谷中冒险。罗杰是一同探险的完美伴侣,友爱而不肉麻,勇敢而不好战,睿智且对我的怪癖充满好脾气的包容雅量。假如我在爬一道沾满露水的斜坡时滑一跤,罗杰会突然出现,像是强忍住笑似地喷一口气,迅速地查看我全身一遍,表示同情地舔一下,自己抖一抖,打个喷嚏,然后给我一个歪嘴的傻笑。假如我发现有趣的东西:一个蚁窝、叶片上的一条毛虫、一只裹着层层蛛丝的蜘蛛,罗杰会坐下来等我看个仔细,倘若它觉得我耽搁太久,就会移近一点儿,轻轻打个埋怨的呵欠,再深深叹口气,开始摇尾巴。如果那个东西不是很重要,我们就继续上路,但如果那玩意儿需要细细审视,我只消对罗杰皱个眉头,它便会明白这得花点儿时间,于是把耳朵耷拉下来,摇尾巴的速度减慢,终于停止,然后垂头丧气地走到最近一个树丛旁,重重倒在树阴里,投给我一个殉道者的眼神。

因为这些探险,我和罗杰结识了附近许多乡下人家。比方说,那个奇怪的智障小孩,他的圆脸上毫无表情,简直就像一朵蒲公英花。他每天都穿一件破衬衫、一条卷到膝盖上的亮蓝色斜纹哔叽裤,头戴一顶旧得连边儿都不见的长礼帽。每次他一看到我们,便急急穿越橄榄树林,有礼貌地举起他可笑的帽子,用银铃般稚嫩甜美的声音向我们问安。他会面无表情地站在那儿,无论我说什么,他都点头,点个十来分钟。然后,又有礼貌地举起帽子,转身消失在树后。

另一位是超级肥胖、笑口常开的阿加茜,她住在山顶上一栋摇摇欲坠的茅屋里,总是坐在屋外的纺锤前,把羊毛揉捏成粗毛线。她起码七十岁开外了,但一头发丝仍又黑又亮,整齐地编成辫子,盘在一对磨光的牛角上(牛角是当地老农妇常见的装饰品)。她坐在阳光下,就像一只在牛角上绑着猩红头巾的大黑蟾蜍。羊毛线轴忽高忽低,仿佛一只旋转中的陀螺,她的手指忙着拆、忙着扯。当她唱歌的时候,便把干瘪的嘴巴大大张开,露出一排破损变色的牙齿。虽然她的歌声聒噪,却极富感情。

我从阿加茜那儿学到一些最美、最令人难忘的民谣。我坐在阳光下,吃她从园中采来的葡萄与石榴,和她一起唱歌,她不时停下来矫正我的发音,我们一句句唱着那首轻快诱人、关于河流的歌,叙述小河如何从山间流下,使花园丰腴、田野肥沃、果树结实累累。我们夸张地搔首弄姿,翻着白眼对唱那首短情歌《欺骗》:“谎言,谎言,”我们颤动喉咙,摇着头唱,“全是谎言,是我的错,叫你逢人便说我爱你。”然后我们会选一首哀愁的曲子,或许是那首轻柔缓慢、名为《你为何离开我》的歌,就连我们自己也几乎要被这首歌征服了。我们用颤抖的声音,哭嚎出冗长且充满灵性的歌词。当我们唱到最后最令人心碎的一段时,阿加茜会紧抓自己巨大的胸脯,黑眼瞳迷离而悲伤,下巴激动地抖着。等我们荒腔走板的二重唱最后一个音符寂然而终之后,阿加茜转头看我,用头巾的一角揩去鼻涕。

“我们真是傻瓜啊,傻瓜!坐在阳光里唱歌,歌颂爱情!对爱而言,我太老,而你又太年少,但我们却在这儿浪费时间歌颂它!哎,还是让我们喝杯酒吧。”

除了阿加茜之外,我最喜欢的人是老牧羊人雅尼。他很高,驼背,有个鹰钩鼻,还有一簇匪夷所思的胡须。第一次遇见他,是在一个炎热的午后,我和罗杰花了一个小时,想把一只绿色大蜥蜴从它在石墙里的洞穴中挖出来。精疲力竭、满身臭汗的我们,最后倒在五株小柏树投在快被太阳烤焦的草地上的方形阴影里。我躺在那里,听见懒洋洋的羊铃叮当声。不久,羊群便晃到我们跟前,停下来,用空洞无神的黄眼瞪我们,不屑地咩咩叫几声,然后又继续往前走。羊铃轻柔的声响以及羊儿啃草的窸窣声,令我昏昏欲睡。等到羊群慢慢经过,牧羊人出现时,我已经快睡着了。他停下来看我,全身重量都倚在那根棕色的橄榄木拐杖上,小小的黑眼珠在浓眉下炯炯有神,一双大靴子牢牢立定在石楠丛里。

“午安,”他粗声粗气地跟我打招呼,“你就是那个外国人……小英国公子?”

那时我早已习惯庄稼人认定所有英国人都是王公贵族的奇怪想法,所以我承认我就是。他转身怒斥一只正抬起前脚,撕咬一根橄榄树苗的小羊,再面对我。

“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小公子,”他说,“你躺在这些树下很危险。”

我抬头看那些柏树,觉得它们似乎很安全,于是我问他为什么危险。

“你可以坐在树下,它们的树阴阴凉潮湿。不过麻烦就在这里,它们会引诱你睡着。无论如何,你绝对不可以在柏树下睡着。”

他停一停,顺顺自己的胡须,等我问他为什么,然后才继续说下去。

“为什么?为什么?因为你一睡着,醒来就不一样了。柏树很危险,当你熟睡时,柏树根会伸进你的脑袋,偷走你的小脑子。等你醒来,你就会发疯,脑袋瓜空空如也。”

我问他是不是只有柏树会这么做,还是其他树也会。

“不,只有柏树,”老人一边说,一边严峻地瞪着我头上的柏树,仿佛要确定它们是否在竖耳偷听,“只有柏树是偷智慧的贼,所以要记得我的警告,小公子,别在这里睡觉。”

他点点头,又严肃地瞪了柏树一眼,好像在看它们敢不敢反驳。然后才小心翼翼地穿过桃金娘树丛,追赶他散布在山丘上吃草、肚皮上吊着如风笛般大乳房的羊群。

后来我跟雅尼混熟了,因为总会在探险途中遇见他。偶尔我也会到他的小屋去拜访,雅尼会塞给我许多水果、忠言与警告,确保我路上平安。

在我探险途中遇到最怪异、最吸引我的人物,应该是甲虫人。甲虫人身上有一种童话气质,让我完全无法抵抗。我常热切盼望与他不期而遇。第一次看见他,是在一条通往偏远山村的寂寥山路上。早在看见他以前,我就听见他用牧童短笛吹出如水波的乐曲,他不时停下来,用一种奇怪的鼻音唱几句。当他自弯路中出现,罗杰和我都呆住了,瞪着他瞧。

他有一张狐狸似的尖脸,上翘的单眼皮里,眼珠颜色是近乎黑色的深棕色。这两只眼睛空洞无神,中间有一块像李子肉似的花纹,是个珍珠色像白内障一样的东西。他又矮又瘦,手腕和颈细得像营养不良的人,穿着打扮很妙,头戴一顶软趴趴、边很宽的帽子。帽子本来是苹果绿,现在满是尘土、酒渍和香烟烧的洞。帽箍上插满羽饰,有公鸡羽毛、戴胜[3]羽毛、猫头鹰羽毛、鱼狗[4]羽毛、一只鹰爪,还有一根脏兮兮的大白羽毛,大概是天鹅的。他的衬衫又旧又烂,已经被汗浸成灰色,颈上却系一条亮蓝色的丝围巾。外套已经变形,补满不同颜色的补丁。袖子上是一块印有玫瑰花蕾的白布,肩头是一块三角形有白点的酒红色布料。衣服口袋鼓鼓的,里面挤得东西都快掉出来了:梳子、汽球、鲜艳的小圣像,用橄榄木雕成的蛇、骆驼、狗和马,便宜的镜子,各色手帕,还有一条沾满谷粒的麻花面包。他的裤子也和外套一样满是补丁,裤管下是一双鲜红色的大头皮鞋,鞋尖系着两颗肥大的黑白彩球。这个奇特的人背着各式装满鸽子、山鸡的竹笼,几个神秘的布袋和一大把蒜苗。他一只手拿着短笛凑在嘴边,另一只手抓着好多棉线,每根线上都绑着一只杏仁大小的甲虫,在阳光下闪着金绿色的光芒。甲虫嗡嗡紧绕着他的帽子飞,企图挣脱牢牢绑在腰间的线,偶尔一只飞累的甲虫会停在帽上休息,然后继续它们永无止境的回转。

甲虫人看到我们,夸张地做了一个吓一跳的动作,然后脱下他可笑的帽子,对我们弯腰行礼。受宠若惊的罗杰还以一连串吠声。他对我们微笑,把帽子戴上,举起双手,对我猛摇他骨瘦如柴的长手指。又惊又喜的我,礼貌地向他问安,他又鞠了个躬。我问他是否刚参加了一个庆典,他用力点点头,拿起笛子吹了一段轻快小调,在泥巴路上跳了几个花步,再停下来用大拇指指一下肩后的来时路。他微微一笑,拍拍口袋,然后用拇指搓揉食指,这是希腊人表示钱的手势。我突然意识到他原来是个哑巴,于是我站在路中央开始与他交谈,看他用非常聪明又变化多端的手势动作回答我。我问他那些甲虫是做什么用的?为什么用棉线绑住?他用手势比划出孩童,然后取出一条绑着甲虫的线,在头上大力绕着圈子,甲虫立刻恢复生气,像行星环绕太阳般环绕他的帽子。他对我灿烂一笑,指指天空,伸展双手,用鼻子发出低沉的嗡嗡声,在路上俯冲拔高。傻瓜也猜得出来那是飞机。他指指甲虫,比划出孩童,然后在头上用力甩所有的甲虫,甲虫全开始嗡嗡埋怨起来。

他比划累了,便坐在路旁休息,用笛子吹一段小曲,然后停下来用奇特的鼻音唱几句。他唱的不是一个个的字,而是一连串奇怪的咕噜声和吱吱声,似乎是喉咙弄的,再从鼻子挤出来。不过他唱的时候是如此有神韵,脸部表情如此丰富,让你相信那些怪声音都别有含意。这时他将短笛塞进鼓鼓的口袋,若有所思地望着我,然后将肩后一个小布袋甩到前面,松开口袋,我又惊又喜地看到六只乌龟爬到路上,每一只的龟壳都用油擦得亮晶晶,而且不知道他用什么法子,在每只乌龟的两条前腿上系上了红色的小蝴蝶结。乌龟迟缓庄重地从发亮的龟壳中伸出头脚,坚决但毫无热情地开始爬,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它们。

最吸引我的是那只小的,龟壳只有一个茶杯口那么大,它似乎比别的都活泼,龟壳颜色也比较淡——是粟色、淡褐色加琥珀色。它的双眼明亮,步履机灵,最健康的乌龟也不过如此。

我坐下盯着它看了一会儿,说服自己,全家人一定会热烈欢迎它,甚至恭喜自己找到这么漂亮的标本。我一点儿都不担心自己身上没钱,决定要那个人第二天去别墅拿,完全没想到他可能不信任我。不过我是英国人,这就够了,岛民对英国人的热爱及尊重完全没有道理。

我问甲虫人那只小乌龟要多少钱,他伸出十个指头。我可没有白看庄稼人之间的买卖,坚决摇摇头,不自觉地模仿他伸出两个指头。他闭上眼睛,一脸惊恐的表情,然后伸出九个指头。我伸出三个,他摇摇头,考虑一会儿,伸出六个。我也摇头,伸出五个。甲虫人又摇摇头,忧伤地长叹一口气,于是我们沉默地坐看乌龟们沉重茫然地爬来爬去,仿佛小宝宝般笨拙,但充满决心。这时甲虫人指着那只小乌龟,又伸出六个指头,我摇头,伸出五个。罗杰大声打了个呵欠,觉得这场无声的讨价还价无聊死了。甲虫人拿起乌龟,用动作表示龟壳多么光滑可爱、头多么挺直、爪多么锐利。我不为所动,他耸耸肩,把乌龟递给我,伸出五个指头。

然后我告诉他我没钱,第二天他得来别墅。他点点头,好像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我兴奋地带着新宠物,巴不得马上飞奔回家给每个人看。于是我向他道谢告别,忙着赶回家。等走到必须穿过橄榄树林下山的路口时,我停下来细细检查我的宝贝,它无疑是我看到过的最漂亮的一只乌龟,显然值双倍我付的价钱。我用指头拍拍它多鳞片的头,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回口袋。下山之前我回头看甲虫人一眼,他还站在那里,正在跳花步,笛声忽高忽低,乌龟们则在他脚旁的路上迟缓地爬来爬去。

新成员被命名为阿喀琉斯[5]。长大后它果然成为世界上最聪明、最可爱的小动物,还有非常特别的幽默感。最初它被拴在花园里,后来驯熟了,我们就让它自由活动。它很快就听懂自己的名字,我们只消叫一两声,耐心等一会儿,阿喀琉斯便会出现,踮着脚尖慢慢爬过鹅卵石路,头和颈伸得老长。它喜欢我们喂它,它会高傲地坐在阳光下,等我们把莴苣片、蒲公英或葡萄送到它面前。它和罗杰一样热爱葡萄,所以吃葡萄时它们是死敌,阿喀琉斯会坐下咀嚼葡萄,让葡萄汁顺着嘴角淌下,看得躺在一旁的罗杰痛苦不堪,嘴角口水直流。吃葡萄时罗杰也有份,但它总觉得把这样的好东西给一只乌龟吃,真是暴殄天物。等大家吃完了,罗杰趁我不注意,会偷偷爬到阿喀琉斯面前,用力舔乌龟的头,想把阿喀琉斯滴下来的葡萄汁舔干净。被这般大胆行径激怒的阿喀琉斯,会猛咬罗杰的鼻子,等到无力招架,被舔得太湿的时候,阿喀琉斯便愤愤地喘口气,缩回壳里,不等我们把罗杰赶离现场,绝对不出来。

阿喀琉斯最喜欢吃的水果是野草莓,只要一看到野草莓,就会变得歇斯底里,摇来晃去,头伸得老长,用它小小的绿豆眼哀求地凝视你。最小的草莓只有胖豌豆那么大,它一口便可吞下。你若给它一个大的,像榛果那么大吧,它就会做出我从来没在任何一只乌龟身上看到过的动作——它会用嘴巴紧含着果子,用最快的速度冲向花床里一个安全隐密的角落,然后放下果子,慢条斯理地品尝,等吃完了,才跑出来要下一个。

阿喀琉斯不仅热爱草莓,也热爱与人类为伴,任何人走到花园里闲坐、日光浴、看书或做任何事,不久都会听见瞿麦丛中窸窸窣窣一阵声响,接着阿喀琉斯那张皱巴巴、一本正经的脸就会戳出草丛。如果你坐在椅子上,它就会尽量贴近你的脚,把头挂在龟壳边上,鼻子贴在地上,十分满足地沉沉睡去。如果你躺在毯子上做日光浴,阿喀琉斯便认定你躺在地上是专门陪它玩的,它会从走道一端冲向毯子,脸上带着充满兴趣的诙谐表情,先停下来,若有所思地浏览你全身,然后选择你身体的某一处,开始练习爬山。当你的大腿突然被尖锐的龟爪牢牢钳住,让它能够使劲爬上你的肚皮,感觉可不太好受。如果你把它甩掉,把毯子移开,也只能暂时清静一下,不屈不挠的阿喀琉斯转遍花园也会找到你。它这恼人的习惯招来全家人的抗议及恐吓,后来每当我们去花园里躺着的时候,我都不得不把它关起来。

有一天,花园的大门没关,阿喀琉斯去向不明,搜救小组立刻组织妥当,不断威胁要取那只爬虫性命的家人,分头在橄榄树林中徘徊,高声大喊:“阿喀琉斯……草莓,阿喀琉斯……阿喀琉斯……草莓……”最后我们找到它了。一向心不在焉的阿喀琉斯掉进一口废弃的井里,那口井已崩塌,井口几乎全被羊齿植物盖满。我们很遗憾地发现它已经死了。它对莱斯利的心肺复苏术和玛戈的建议(把草莓塞进它嘴里,给它一点儿求生的欲望)完全没有反应。于是我们悲凄肃穆地将尸首埋在花园里的一株草莓旁(妈的建议),拉里执笔写下简短的哀悼词,再亲自以颤抖的声音朗读,使场面极其哀恸。葬礼上唯一的败笔是罗杰,虽经过我再三告诫,却仍然全程猛摇尾巴。

阿喀琉斯撇下我们不久,我从甲虫人那儿买来另一只宠物——一只鸽子。买回来时它还很小,必须喂它牛奶加面包及泡软的玉米。它的长相实在很恶心,稀疏的爪从猩红色的皱皮间长出来,混着初生鸽子的黄色胎毛,看起来像是用氧化氢漂白过的头发。由于它恐怖痴肥的长相,拉里提议叫它卡西莫多(即钟楼怪人)。我喜欢这个名字,却没想到它的含意,就糊涂地答应了。等它自己会吃东西,全身毛都长全了之后,有好长一段时间头上还留着一簇黄胎毛,看起来活像一位盛气凌人的法官,头戴一顶小了好几号的假发。

由于它未接受正统教育,又无父无母,卡西莫多不解“鸽”事,坚信自己不是鸟,因此拒飞,去任何地方都走着去。如果它想上桌或椅子,便站在下面,脖子一矮,用浑圆的女低音咕咕开始唱,直到某人将它抱上去。我们做什么,它都想参加,甚至企图跟我们出去散步。不过,不久我们就不准它跟来,因为你可能要冒弄脏衣服的风险,让它站在你肩膀上,否则就只好让它跟在后面走。你若让它走路,就得放慢脚步等它。你若走得太快,就会听见后面一阵狂乱哀求的咕咕声,然后回头看见卡西莫多绝望地追来,屁股诱人地乱摇,泛着五彩光泽的胸部高高鼓起,向你的残忍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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