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希腊三部曲I:追逐阳光之岛(出书版)》作者:[美]杰拉尔德·达雷尔【完结】 > ☆书香门第☆希腊三部曲 Ⅰ:追逐阳光之岛.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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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杰拉尔德·达雷尔 当前章节:15276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7:11

卡西莫多坚持睡在房里,再怎么哄、怎么骂,也没办法劝它进驻我为它搭建好的鸽房。它比较喜欢睡玛戈的床尾,不过最后还是被放逐到客厅沙发上,因为玛戈半夜一翻身,卡西莫多就会醒来,然后一拐一拐跳上玛戈的脸,开始大声且充满爱意地咕咕叫。

发现卡西莫多有音乐细胞的人是拉里。它不仅热爱音乐,还能分辨两种乐曲形式:华尔兹与进行曲。放普通音乐时,它会一摇一摆地走近留声机,绷紧胸膛坐在那里,双眼半阖,轻轻地对自己发出喉音。如果放的是华尔兹,它便会在留声机旁不停转圈圈、鞠躬、扭腰、颤声咕咕叫。若是放进行曲,它便挺直腰杆,胸膛里胀满气,绕着房间踏步,咕咕声变得如此浑厚、低沉,我们真怕它会把自己噎死。除了华尔兹与进行曲之外,它不会因为任何音乐做这种表演。偶尔因为太久没听音乐,它会在兴奋之余配着华尔兹踏步,或配着进行曲跳舞,不过总会在音乐进行到一半时及时刹车,修正自己。

有一天,我们在吵醒卡西莫多之后,悲伤地发现原来它把我们全欺骗了,因为沙发椅垫正中央躺着一个白晃晃的蛋。它一直没有从这次事件中恢复正常,变得怨气冲天,怏怏不乐,如果你想抱它,它就会烦躁地啄你。后来它又下了一个蛋,从此判若两人。它——应该说她,越变越野,视我们为眼中钉、肉中刺。它还会偷偷飞上厨房门去吃东西,好像怕谁宰了它似的。就连留声机也无法唤它进屋。我最后一次看到它,它正坐在一株橄榄树上,装模作样,卖弄风骚地咕咕叫,不远处一根枝丫上,停了一只看起来雄纠纠的鸽子,正扭来扭去地在爱慕的狂喜中咕咕唱歌。

好一段时间,甲虫人固定会来别墅为我的动物收藏添货,或是一只青蛙,或是一只断羽的麻雀。一天下午,妈和我慈悲心大发,买下他所有的甲虫,在他离开后,全放生在花园里。后来几天,别墅里虫满为患,甲虫们在床上爬来爬去,躲在卧室里,夜里对着灯泡冲锋,然后如一颗颗翡翠,掉在我们的膝盖上。

最后一次看见甲虫人,是在一个黄昏里。我坐在鸟瞰山路的山顶上,他显然刚参加完一个庆典,喝了不少酒,在路上左摇右晃,用短笛吹奏忧郁的小曲。我向他大声问安,他夸张地挥挥手,并没有回头。经过转角时,他的剪影印在薰衣草般薄紫的暮色中,我看见他插满羽毛的不成形帽子,外套上被塞得鼓鼓的口袋,背上装满爱打瞌睡的鸽子的竹笼,还有他头上缓缓绕着圈子,应该是甲虫的朦胧斑点。然后他转过弯路,路口就只剩下一弯新月,仿佛一根羽毛飘浮在淡淡的天空中,和着他那婉转的笛声,在暮色里渐行渐远。

* * *

[1] 黑鸫(dōnɡ),一种鸟,别名百舌、乌鸫。——编者注[2] 桃金娘,一种常绿灌木,开红色的花,结紫色果实。——编者注[3] 戴胜,一种鸟,又名山和尚、鸡冠鸟等,头顶有扇状冠羽,体羽土棕色而有黑白斑。——编者注[4] 鱼狗,一种鸟,以鱼为食。——编者注[5] 希腊神话英雄,善奔跑。公元前5世纪,芝诺发表了著名的“阿喀琉斯和乌龟赛跑”悖论,以阿喀琉斯与乌龟赛跑作为论证,指出阿喀琉斯永远追不上乌龟。——译者注

05 勤学

我们才刚住进草莓别墅不久,母亲就觉得我变野了,必须接受教育。可是在偏远的希腊小岛上,去哪里接受教育呢?依照惯例,遇到问题,全家都会热心参与,每个人对于怎么样对我最好各持己见,以白热化的情绪为我的前途争论,结果通常是大吵一架。

“他的时间还很充裕嘛,”莱斯利说,“他又不是文盲,我可以教他射击,如果我们买艘船,我还可以教他驾驶船。”

“可是,亲爱的,那以后没有多大用处嘛,”但妈妈又含糊地加了一句,“除非他加入海军。”

“我觉得他绝对该学跳舞,”玛戈说,“否则他长大以后就会变成那种结结巴巴的蠢笨男孩,那太可怕了。”

“对,亲爱的,不过跳舞以后再学也不迟,现在他需要打基础,像是数学,法文啦……还有他的拼音太差了!”

“文学!”拉里果断地发言,“他需要的是扎实的文学基础,其他方面都会水到渠成,我一直在鼓励他读些好作品。”

“可是你不觉得他现在读拉伯雷[1]还太小了吗?”母亲怀疑地问。

“多干净的趣味!”拉里轻佻地说,“现在就要让他对性有正确认识。”

“你对性有狂热,”玛戈一本正经,“不管讨论什么,都把性扯进来。”

“他需要的是健康的户外生活,如果他学会射击和驾驶船……”莱斯利又开始了。

“哎,讲话不要像个主教好不好,接下来你就要大家洗冷水澡了。”

“每次你心情一好就开始妄自尊大,自以为万事通,根本不听别人的意见。”

“像你这么偏狭的意见,不听也罢。”

“好了,好了,不必斗嘴嘛!”妈说。

“拉里太他妈的不讲道理了!”

“笑话!”拉里愤愤地说,“我是全家最讲道理的人。”

“对,亲爱的,可是斗嘴不能解决问题。我们需要的是一个能教导杰瑞,又能鼓励他发展各种兴趣的人。”

“我看他只有一种兴趣,”拉里满脸怒容地说,“就是把动物养得到处都是。我认为这不值得鼓励,人生已经处处危机了。今天早晨我点烟的时候,火柴盒里居然飞出一只天杀的大黄蜂!”

“我的是蚱蜢。”莱斯利阴沉地说。

“我也认为他不能这样下去,”玛戈说,“我在梳妆台上发现一瓶好恶心、动来动去的虫。满满的。”

“他并没有恶意,小孩嘛,”母亲在一旁安抚,“他就是对这些东西感兴趣。”

“我不介意被大黄蜂攻击,但要有价值,”拉里指出,“这只不过是他的一个阶段,等他长到14岁,就不在乎这些了。”

“他从两岁就开始进入这个阶段了,”母亲说,“而且没有一点儿改变的迹象。”

“好吧,如果你坚持要塞给他一些完全无用的信息,那我想就让乔治试试看吧。”拉里说。

“这个主意好,”母亲很高兴,“你可不可以尽快去找他?我想越早开始越好。”

我环抱着罗杰毛茸茸的颈项,坐在迎接暮霭的窗旁,充满兴趣,但也混杂着愤慨情绪聆听家人讨论我的命运。现在尘埃落定,我朦胧地猜想乔治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我非上课不可。但暮色弥漫着花香,橄榄树林黑暗、神秘又诱人,我忘了即将接受教育的危险,与罗杰一起到匍匐蔓延的蒺藜[2]地捕捉萤火虫。

后来我发现,乔治是拉里的老朋友,他来科孚岛写作。这并不奇怪,那时拉里认识的人不是作家、诗人,就是画家。乔治也是促使我们全家来科孚的主因,因为他写了如此溢美的信,让拉里深信唯有此地才能住人。

一开始,我们彼此充满猜忌。乔治是个很高、瘦得不得了的人,移动时有点儿木偶关节全脱臼的优雅味道。他像骷髅头般的窄脸,被修得尖尖的胡须和一副玳瑁眼镜遮去一半。他有低沉忧郁的嗓音和一本正经又辛辣的幽默感,每次一讲笑话,脸上就会露出狐狸似的表情,得意地在自己的胡子里喷气暗笑,完全不在乎其他人的反应。

乔治尽忠职守,无视岛上无教科书可用的阻碍,在自己的藏书中搜刮一阵。开学那天,他带着一叠非正统的砖头书准时出现。他耐心而严肃地用印在一本古旧的《皮尔斯百科全书》(Pears Cyclopaedia)封底的一张地图教我地理;英文教科书从王尔德到吉本的作品不等;法文课他用一本厚而有趣的《儿童拉鲁斯语法》[3];数学课则全凭记忆。不过我认为最重要的课程是自然史。乔治严谨地教导我如何观察,并将观察结果记成笔记,从此我对自然生物漫无章法的兴趣有了着力点,发现把观察心得写下来,可以学得更多,记得更牢。我唯一早晨从不迟到的一门课,就是自然史。

每天早晨九点钟,乔治都会从橄榄树林中慢慢踱过来,穿着短裤、凉鞋,戴着一顶帽边破破烂栏的超大草帽,腋下夹着一大叠书,另一只手用力挥甩他的拐杖。

“早安,弟子企盼良师否?”他会给我一个忧郁的微笑。

在别墅小小的餐厅里,阖上的套窗将阳光挡在室外,乔治在绿色微光中弯在桌前,有条不紊地理着书籍。被热浪麻醉的苍蝇在墙上缓慢爬行,或在房里惺忪地飞着,发出困倦的嗡嗡声,而屋外的蝉鸣正动人心魄地欢迎新的一天。

“我瞧瞧,我瞧瞧,”乔治喃喃自语,修长的食指在我们细心策划的课程表上滑动,“对,对,是数学,我记得上一次我们还在愚公移山,企图解答如果三个人花一个星期可以砌好一道墙,那么六个人砌那道墙得花多少时间。我们花在这一题上的时间,好像跟那些人花在砌墙上的时间一样多嘛。好吧,就让我们束紧腰带,继续努力。或许是这个问题问的形式不对,嗯?我们来看看能否让它变得有趣一点儿。”

他会趴在练习簿前苦思,扯着自己的胡子,然后用又大又清楚的笔迹把问题重写一遍。

“如果两条毛虫花一个星期可以吃光八片树叶,那么四条毛虫吃完同样数目的叶子要花多少时间?现在你来解解看。”

当我努力地与显然无解的毛虫大胃搏斗时,乔治也很忙。他是个剑术家,那时又热衷于学习岛民的民俗舞蹈,因此每次等我对着题目冥思苦想之时,他便会在昏暗的房间里左转右转,练习击剑姿势或复杂舞步。这个习惯让我觉得很窘,我深信这就是造成我数学低能的主因。即使到现在,只要把任何简单的数学问题摆在我眼前,我脑海里立刻会浮现出乔治瘦长的身影在光线微弱的餐厅里摇摆抖动的画面。他还会荒腔走板地低声哼唱,为自己的舞步伴奏,听起来像是一窝发了狂的蜜蜂。

“啦啦啦啦……滴里滴里……跨左……右三步……啦啦啦啦噜……后绕、再往前……滴里滴……”他单调地念着,像只苦闷的鹤,不停地踏步旋转。突然之间,哼唱停止,他眼露冷酷的神色,做出防御的姿态,用一把假想的剑指向一个假想的敌人,紧眯双眼,眼镜片闪闪发光,将对手逼至房间的另一头,巧妙地避开所有家具。当敌人退避角落,乔治围着他,倏地低头转身,如黄蜂般灵巧,戳、刺、防守。我几乎可以看见剑身的金属闪光。接着,最后一刻来临,他往上往外一挑,将敌人的剑拨开,急急后抽,然后长驱直入,直刺对手的心脏。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完全忘了眼前的练习簿。数学实在不是我们最叫好的一门课。

地理课比较有进展,因为乔治可以在课程里添加较多动物学的色彩。我们画出巨大的地图,上面黏着山脉,然后在各地画上令人兴奋的动物志。因此,对我来说,锡兰[4]的名产是貘和茶叶、印度是老虎和稻米、澳洲是袋鼠和绵羊。在横跨海洋的蓝色洋流里,我们画上鲸鱼、信天翁、企鹅与海象;加上飓风、贸易风[5]及好天气、坏天气。我们的地图简直就是艺术品:主要的活火山吐出如此可怕的火焰,让你害怕它随时会把纸做的大陆烧着;著名的大山脉覆盖如此澄蓝洁白的冰雪,让你看到就冷得起鸡皮疙瘩;被太阳烤成咖啡色的沙漠里,突出一团团驼峰和金字塔;热带森林如此浓密,连潜伏的美洲虎、柔软的蛇与苦瓜脸的大猩猩都很难通行。骨瘦如柴的土人在森林外围疲惫地砍伐彩绘的树木,辟出一小片空地让我歪歪扭扭写上“咖啡”或“谷类”。我们宽大的河流如勿忘草般蓝,点缀着独木舟与鳄鱼;我们的海洋绝不空寂,如果不吐出可怕的暴风,或在插满棕榈树的小岛旁卷起吓人的海啸,就会满载生物。武装着一千支鱼叉的大帆船,毫不放松地追赶好脾气的鲸鱼;长相天真无邪的章鱼,温柔地用长手臂吞噬小船;载着船员的中国舢舨,后面跟着一群装有漂亮假牙的鲨鱼;穿着厚皮毛大衣的爱斯基摩人,在满是北极熊与企鹅的冰原上追赶肥胖的海象。那些全是有生命的地图,你可以细看、斟酌、加减,简而言之,都是别具意义的地图。

我们的历史课刚开始不太乐观,后来乔治发现,只要在一大堆乏味的事实中添加一点儿动物学和完全无关紧要的细节来调味,便可引起我的兴趣,我因此熟知了许多据我所知从未记载在史集中的历史性资料。一课接着一课,我屏息跟随汉尼拔[6]翻越阿尔卑斯山。他选择多么艰难困苦的路径,以及他打算在山的那一头做什么,我一点儿都不在意。让我感兴趣的地方,是我记得这一次(我认为)规划糟透了的远征队里的每一头大象。我还知道汉尼拔特别指派一个人,不仅必须负责照料象群,还必须在天气冷的时候给它们热奶瓶!这么有趣的事实,居然连最严谨的史学家都忽略了。还有一件事,大部分历史书籍竟然也忘了提,哥伦布踏上美洲时说的第一句话是:“全能的上帝,看啊……一只美洲虎!”有这样的开场白,让人如何不对那个大陆感兴趣呢?受到教科书不足与学生缺乏学习动机左右掣肘的乔治,就这样努力地使课程生色,以免进度落后。

罗杰当然认为我在浪费每天早晨的美好光阴,不过它并没有抛弃我,总在我与功课搏斗时躺在桌下睡觉。偶尔我得起身拿书时,它会醒来,站起来甩一甩,大声打个呵欠,然后猛摇尾巴。当它看见我又回到桌前,耳朵便耷拉下来,步履沉重地走回它的私人角落,认命地叹口气,再倒下去。乔治不介意罗杰待在屋里,因为罗杰很守规矩,不会令我分心。偶尔,罗杰会在鼾睡中听到农家狗叫,突然惊醒,发出一串盛怒的咆哮,然后突然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很尴尬地看看我们不满意的脸孔,抽动一下尾巴,再害臊地四下看看。

有很短一段时间,卡西莫多也来上课,只要能坐在我膝头上,它就表现良好。它会坐在那儿打一整个早上的瞌睡,对自己咕咕叫。后来驱逐它的人是我,因为有一天,它在我们刚做好的一幅漂亮大地图正中央打翻了一瓶绿墨水。我当然了解这次破坏行动并无预谋,但我还是很生气。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卡西莫多努力施展媚功,坐在门缝后咕咕叫个不停。每当我的心一软,只要看一眼它鸽尾上那几根鲜艳可怕的绿羽毛,就会又把心一横。

阿喀琉斯也上过一堂课,可是它反对被关在房间里。整个早上,它都在房间里游荡,猛抓壁板和门,它老是挤在家具下面,然后拼命挣扎,等我们把家具抬起来拯救它。因为房间很小,牵一发动全身。经过第三次大搬家之后,乔治表示,阿喀琉斯待在花园里会比较快乐些。

最后只剩下罗杰陪我做伴。虽然在答题时能把双脚放在它毛茸茸的身上的确令人心安,但我还是很难全神贯注。阳光泄进木板套窗,在桌上及地板上画出虎纹,不断提醒我本来可以做的好玩事儿。

我的周围有广袤、空旷、回荡着蝉鸣的橄榄树林。覆满青苔的石墙将葡萄园砌成梯田,墙上窜着五彩的蜥蜴。桃金娘树丛中藏满昆虫。荒置的畦头上,俗丽的金翅雀兴奋地尖声鸣啭,从一个蓟[7]头唱到另一个蓟头。

洞见情势的乔治睿智地开创户外课程系统。有几个早晨,他会带着一条大毛巾,我们一起穿过橄榄树林,走在覆满细沙,像铺了一条白丝绒地毯的路上。然后我们岔入沿着迷你断崖的羊肠小径,直下镶着半月形白沙海滩的隐密小海湾。那里有一片发育不全的橄榄树林,投下悦人的凉荫。从小断崖上往下看,静止的海湾透明得像没有水存在似的,鱼儿漂浮在被浪潮拍皱的沙床上,仿佛悬挂在半空中。透过水深两米、清澈见底的海水,你可以看见岩石上的海葵正抬起柔弱、彩色的臂膀,寄居蟹拖着它们锥形的家到处移动。

我们在橄榄树下脱掉衣服,走进温暖、明亮的水中,面朝下,漂浮在岩石及海草上方。偶尔潜入水底,将吸引我们注意力的东西带上水面:一个特别鲜丽的贝壳,一只在壳上种一朵海葵、仿佛在帽子上绑个粉红蝴蝶结的超大寄居蟹。沙床上不时出现排骨状的黑海带丛,海参就住在里面。我们踏水俯瞰下方闪亮狭长、纠结丛生的绿色及黑色海带,如同两只悬浮在怪异林地上空的老鹰。海带丛中的空地上,躺着或许是海中最丑陋的海参。它们大约十几厘米长,长得像用生满肉瘤的粗皮革制成的胆大香肠。这些迟钝、原始的动物,躺在原地不动,随着波浪轻轻翻滚,从身体一端吸进海水,再从另一端排出去,水中的微生物及植物经过香肠内部的过滤,再经过海参构造简单的胃——我想恐怕没有人会认为海参过的日子多姿多彩吧。它们索然无味地在沙里翻来滚去,单调规律地吸进海水,你很难想象这般肥胖的生物也能够自卫,或需要自卫。

然而,它们会以一种奇特的方式表达不满。如果你把它们取出水面,它们就会不费吹灰之力地从身体的某一端喷出一道水柱。我们利用海参这种打水枪的习惯,发明了一个游戏,两人各带一把海参枪,开始发射,看喷出来的水柱射到哪一点,我们再移过去,谁在那一点上找到最多的海中生物,谁就可以得一分。

每种游戏都会出现情绪失控的场面,玩这个游戏也不例外。万一被指认作弊,否认不及,此时手上的海参就正好可以用来对付竞争对手。每当海参为我们服役完毕,我们都会送它们回到藏在海带森林里的家,下一次我们再来,它们很可能还躺在原处,丝毫没有移动,只静静地前后翻滚着。

玩完海参游戏,我们会搜集新的贝壳,或详细讨论刚才发现的各种动物。乔治会突然意识到,这些活动虽然愉快,却很难算得上是教育,因此我们会漂回浅水处,躺在那里,继续课程。小鱼群聚过来,在我们腿上啃啮。

“于是法国与英国的海军舰队慢慢向对方靠近,即将展开历史上最重要的战役。当敌舰进入视线,纳尔逊[8]正在舰桥上用望远镜赏鸟,一只友善的海鸥早已警告他法国人即将来袭……嗯?喔,我想是一只大的黑背海鸥。双方战舰摆开阵势,那个年代船当然不能开得很快,因为全靠风力,没有马达……没有,连船侧马达都没有,英国水手都有点儿担心,因为法国舰队看起来军容浩大,可是当他们看到纳尔逊稳如泰山,还坐在舰桥上替鸟蛋贴标签,就觉得根本没什么好怕的……”

海水像一大床温暖的丝被单,裹着我温柔地左右摇晃。没有浪潮,只有水底轻柔的动作,那是海洋的脉动,轻轻摇着我。我的腿边围着轻快舞动的彩色小鱼,它们头下尾上地立着,对我张开没牙的嘴呢喃。躲在橄榄树低垂枝丫里的蝉儿,轻轻絮语。

“……于是他们火速将纳尔逊抬下底舱,不让船员知道他已中弹……他身受重伤,生命垂危,甲板上海战仍如火如荼地进行,他吐出临终遗言,‘吻我,哈迪。’然后就与世长辞了……什么?喔,对,他早就交代哈迪,如果遭遇不测,鸟蛋珍藏就都遗留给他……因此,英国虽然痛失大将,却赢了这场战役,对未来欧洲局势影响深远……”

一艘被太阳晒白的小船航过海湾口,划船的是一位穿着破烂裤子,有古铜色皮肤的渔夫。他站在船尾,仿佛拨弄鱼尾般地在水中转动橹桨。渔夫慵懒地抬起手打招呼,划过平静湛蓝的海洋,水面传来橹桨嘎嘎转动,以及轻轻插进海里的声响。

* * *

[1] 拉伯雷(Rabelais),16世纪法国重要作家,其小说富含从粗俗戏谑到深邃讽刺的多种喜剧成分,内容涉及文艺复兴时期法律、医学、政治、宗教、哲学等知识及伦理等范围。——译者注[2] 蒺藜(jílí),一种草本植物。——编者注[3] 拉鲁斯为19世纪法国语法学家。——译者注[4] 锡兰,斯里兰卡的旧称,1972年以前被称为锡兰。——编者注[5] 贸易风即我们常说的信风。——编者注[6] 公元前2世纪最伟大的迦太基军队统帅,一生与罗马共和国为敌,他曾历时15天翻越阿尔卑斯山,重创罗马统帅带领的军队。——译者注[7] 蓟,多年生草本植物,可入药,也叫大蓟。——编者注[8] 英国著名海军统帅,一生战果辉煌,被封为男爵。他在特拉法尔加角海战中击溃法国及西班牙战舰,奠定了英国海上霸权地位,不过却在该战役中中弹身亡。——译者注

06 蜘蛛的宝库

一个朦胧炎热的午后,除了嘶喊的蝉之外,万物似乎都在沉睡。罗杰和我决定试试看在天黑前能爬上多远的山头。我们先往被白花花的阳光画上条纹及斑点的橄榄树林里走,林子里的空气凝止燠热。终于,树林在我们脚底,我们登上空旷嶙峋的山峰,坐下来休息。小岛在我们眼底打盹,像一幅水彩画在热气氤氲里闪烁:灰绿的橄榄树,黑色的柏树,海岸上五彩的岩石,平滑的海水如蛋白石般白、如鱼狗般蓝、如玉般绿,平滑的表面则不时在卷过橄榄树交缠的海岬处隆起一两道皱褶。

我们的正下方是一个新月型、镶着白沙滩的小海湾,湾里的海水如此浅,水底的沙床如此耀眼,淡蓝的海水看起来几乎是白色的。我爬山爬得一身汗,罗杰的舌头拖出来老长,胡须上缀满口水泡沫。我们决定不爬山了,还是去海里泡泡。于是,我们急急奔下山坡,到达耀眼阳光下空寂沉睡的小海湾。我打着哈欠坐在温暖的浅水里,往周围的沙床里探索,偶尔会摸到一粒平滑的圆石,或一块被海水抚摸舔舐得如半透明绿色宝石的碎玻璃。我把这些珍贵的发现交给坐在一旁观看的罗杰,它不确定我的意图,又不愿冒犯我,只好小心翼翼地把这些东西含在嘴里,然后再趁我不看它的时候,不动声色地让这些东西掉进水里,长叹一口气。

稍后,我躺在石头上晾干,罗杰一边嗅啊嗅,一边笨拙地在浅水里踏水行走,企图捕捉蓝鳍的鲇鱼。这些鲇鱼都嘟着嘴,它们轻盈如麻雀,在岩石间钻来钻去。罗杰发出浓重的呼吸声,表情专注地跟踪它们。我等身上干了,穿上衬衫短裤,呼唤罗杰。它不情愿地跟来,不时回头看那些仍在洒满太阳光环的沙床间抖动的鲇鱼群。罗杰尽量挨近我之后,才用力甩个过瘾,厚毛里藏的水溅得我一身都是。

游完泳之后,我周身舒坦而沉重,皮肤像沾满一层细盐,梦游似的与罗杰缓缓上路。我发觉自己肚子饿了,不知哪个人家最近,可以去打点儿牙祭。我站在路上考虑这个难题,用脚踢起一团团白沙。如果我去看住得最近的莉欧诺拉,她会给我吃无花果和面包,可是也会坚持向我报告女儿的最新健康状况。她女儿是个声音沙哑的泼妇,一只眼睛有斜视。我无法喜欢她,因此我对她是否健康不感兴趣。

我决定不去莉欧诺拉家。实在可惜,因为她家的无花果树方圆几里内无出其右,不过我也不能为无花果做出无限度的牺牲。如果我去看渔夫塔奇,现在正是他的午睡时间,他只会从木板套窗紧闭的房子里大吼:“走开,玉米头!”克里斯塔奇和他的家人或许在家,但是请我吃东西的代价,是要我回答一大堆无聊问题:英格兰比科孚岛大吗?有多少人口?英国人全是王公贵族吗?火车长什么样子?英格兰有树吗?诸如此类,没完没了。倘若在早晨,我可以穿过田野和葡萄园,回家以前肯定一路上被朋友们喂得饱饱的:橄榄、面包、葡萄、无花果,最后还可以绕一点儿路,经过费萝米娜的田,以一片香脆冰凉的粉红西瓜结束点心时间。而现在是午睡时间,大部分的农家都紧闭门窗,蒙头大睡。这可真是个难题。在我苦思的当儿,腹中饥肠辘辘,脚下更卖力地踢沙,最后罗杰抗议式地打起喷嚏,委屈地看了我一眼。

我灵机一动,老牧羊人雅尼和太太就住在山后一栋白得发亮的小屋里。我知道雅尼都在屋前的葡萄藤下午睡,如果我在快接近他家时弄出够大的声响,他就会醒来,一旦醒了,他肯定会招待我。这里没有一户农家会让客人空手而归。我满怀希望地走上由雅尼的羊群踩出来的碎石曲径,越过山顶,进入山谷。牧羊人的红屋顶在巨大的橄榄树干间熠熠生辉。等我判断自己够接近时,便停下来扔一个石头让罗杰去捡。这是罗杰最喜欢的消遣,可是你一旦开始,就得继续玩下去,否则罗杰就会站在你面前,非常讨厌地吠个不停,直到你忍受不了,不停重复扔的动作。它把石头捡回来,丢在我跟前,充满期待地退后几步,耳朵竖直、眼睛发亮、肌肉紧绷,随时准备行动。我对它和那颗石头都熟视无睹,它露出一副有点儿惊讶的样子,仔细把石头检查一遍,再看看我。我吹了一段口哨,仰头看天。罗杰试探性地小吠一声,看见我仍然没有反应,便发出一连串低沉嘹亮的吼叫,声音响彻橄榄树林。我让它吠了五分钟左右,确信雅尼此时已知道我们来了,才把石头扔出去让罗杰追,它快乐地往前奔,我也绕到小屋前。

如我所料,老牧羊人果然睡在爬满葡萄藤的铁架下,但他居然还没醒来,正四仰八叉地躺在一把普通的木板椅上。椅背危险地斜靠在墙上,他的手臂瘫在椅外,两腿张开,被尼古丁和岁月染成花白带橘色的肥大胡须,随着鼾声起伏颤抖,仿佛随着海浪沉浮的奇怪海草。粗短的手指头在睡梦中抽动。厚而带有直纹的黄指甲,如同油烛刮下来的蜡屑。满布皱纹的棕色脸庞,好像一片松树皮,全无表情,双眼紧闭。

我瞪着他,企图用意志力唤醒他,可惜不成功。叫醒他不礼貌,是该等他自己醒来,还是干脆去听莉欧诺拉唠叨呢?这时罗杰来寻我,在房子四周乱跑,耳朵尖竖,舌头挂在嘴外。它看见我,摇了几下尾巴打招呼,然后四处看看,一副知道自己一定受欢迎的样子。突然,它全身僵住,胡须贲张,四只脚硬邦邦、全身颤抖地开始往前移动。它看到一样我忽略的东西:雅尼翘起来的椅子下面,蜷伏着一只瘦长的大灰猫,正用一对傲慢的绿眼睛瞅着我们。在我伸出手抓住罗杰以前,它已经扑过去了。那只猫身手矫捷地像一粒小石头般飞出去,从盘根错节的葡萄架底一溜烟蹿上铁架,利爪发出一阵簌簌声,然后它蹲在一串串白葡萄中间,俯视罗杰,细致地吐了几口口水。大受挫折、恼羞成怒的罗杰,昂起头发出表示恐吓与辱骂的吠声。雅尼的眼睛猛然张开,屁股下的座椅摇晃一下,他伸出两手在空中乱抓,想保持平衡,椅子却拿不定主意似地前后摇摆一阵,砰一声倒在地上。

“圣史皮瑞迪恩(科孚岛的守护神)救我!”他大叫,“上帝慈悲!”

他睁眼环视,胡须不停颤抖,发现我乖乖地坐在墙上。我可爱有礼地跟他打招呼,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问他睡得可好,他傻笑着站起来,使劲抓自己的肚皮。

“喔,原来是你吵得我头痛,健康哟!健康!请坐,小公子。”他把自己椅子上的灰尘拍掉,放好让我坐下。“真高兴看到你,跟我一起吃点儿东西,喝杯酒吧?今天下午真热,热得可以把玻璃瓶都融化掉。”

他伸伸懒腰,大声打个呵欠,露出如婴儿般精光的牙龈,然后回头对屋内大吼:“爱芙洛戴迪……爱芙洛戴迪……醒醒,女人……外国人来了……小公子在这儿……拿食物来……听到没有?”

“听见了,听见了!”木板套窗后传来微弱的声音。

雅尼哼了几声,抹抹自己的胡须,走向最近的一棵橄榄树,谨慎地躲到树后。再出现时,他拉上裤头拉链,打个呵欠,然后坐在我旁边的短墙上。

“今天我本来应该赶羊去盖斯土里,可是天气太热,太热。山上的石头烫得可以点烟,所以我转去塔奇家尝他新酿的白酒,圣史皮瑞迪恩!多棒的酒啊……简直像龙血!顺口地像条鱼……多棒的酒!等我回到家,瞌睡得不得了。结果,你瞧!”

他毫无悔意地长叹一口气,伸手在口袋里摸出变形的烟草锡盒和灰色的香烟卷纸,蜷起棕色多茧的手接住一小堆金色的烟叶,然后用另一只手的手指头轻轻拉扯,很快地把烟卷好,掐掉尾端多余的烟叶,放回锡盒里,然后用一只里面的油绳蜷着像只愤怒的蛇的巨大锡制打火机点燃香烟。他若有所思地抽了几口,从髭须里拉出一条烟丝,然后又伸手到口袋里。

“喏,你对上帝的小东西感兴趣。瞧瞧我今天早晨捉到的,躲在石头下面像个魔鬼,”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瓶盖封紧、里面装满橄榄油的小瓶子,“这才是斗士,天底下唯独它们能用背伤人。”

装满油的小瓶子看起来仿佛一片淡色琥珀,漂浮在油中央的是一只巧克力色的蝎子,尾巴像把弯刀似地卷在背上。它早就在那黏腻的坟墓里窒息死了,尸体周围有一圈光晕,好像金色油里的一层雾气。

“看到没?”雅尼说,“那就是毒液,这只饱得很。”

我好奇地问为什么要把蝎子泡在油里。

雅尼咯咯笑,抹抹胡须。

“你整天趴在地上抓这些东西,还不知道,小公子?”他很开心地说,“我告诉你吧,这种事很难讲,或许哪天连你都用得着。先捉住蝎子,要捉活的,像捉一片落叶般轻轻捉它,然后你把活蝎子——一定要活的哦,放进一瓶油里,让它慢慢挣扎,在油里死掉,让甜甜的油吸干它的毒液。万一哪天你被它的兄弟螫一下——圣史皮瑞迪恩保佑!你就可以用那瓶油擦伤口,它可以治疗螫伤,你只会觉得像被荆棘刺到,痛一下就好了。”

我正在反刍这个奇怪的信息,一张脸满布皱纹、红得像石榴子的爱芙洛戴迪已走出屋外,端着一个锡盘,上面摆了一瓶酒、一壶水和一盘面包、橄榄和无花果。雅尼与我沉默地一边吃东西,一边喝着搀了水的、变成淡粉红色的酒。尽管雅尼一颗牙也不剩,依旧扯下一大块一大块的面包,用牙龈格格地用力咬,再一大团一大团往下吞,皱巴巴的喉咙跟着肿胀起来。吃毕,他往后坐,仔细地抹抹胡须,好像根本没停过似地继续刚才的话题。

“以前我认识一个跟我一样的牧羊人,他去很远的村子参加庆典活动。在回家的路上,喝酒喝得肚子暖洋洋的他,决定睡一觉,于是他在桃金娘树下找到一块好地方。就在他睡着的时候,一只蝎子从叶子底下爬出来,钻进他耳朵里,他一醒,蝎子就螫了他。”

雅尼选在这紧张时刻打住,往墙上吐一口痰,然后卷好一根香烟。

他终于叹了一口气说:“真可悲……这么年轻。那只小蝎子在他耳朵里螫了一下……唉!……什么都没了。可怜的家伙痛苦地往前爬……哎!太可怕了。没有人听见他的求救声……一个人影都没有。他在极度痛苦中开始往村子里跑,还没跑到就倒地死了,就在这条路走过去,不远的山谷里。第二天我们去田里时才发现他,样子好可怕!好可怕!才被螫一小口,头就肿得好像怀孕似的,已经死了好久。”

雅尼悲伤地长叹,手里把玩着那个小油瓶。

“所以说,我从来不在山上睡午觉,即使我和朋友喝几杯小酒,忘了提防,我身上也总是带着蝎子油以防万一。”

话题转到其他一样有趣的事情上。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我起身拍拍膝上的面包屑,感谢老先生、老太太的热情招待,接下一份告别礼物——一串葡萄,然后往回家的路上出发。罗杰紧挨着我,双眼盯着我口袋不放,因为它知道里面有葡萄。走了一阵子,我们找到一处阴凉的橄榄树阴,在夕照中坐在多青苔的斜坡上分享水果。罗杰把整颗葡萄连籽吞下,我以自己为圆心,把籽吐成一个圆圈,满足地想象有朝一日这里变成茂盛葡萄园的景象。等到葡萄吃完了,我趴在地上,用手撑着下巴开始研究身后的斜坡。

一只有张忧郁长脸的绿色小蚱蜢,很紧张地坐着抽动它的后腿。一只柔弱的蜗牛黏在一茎苔藓上打坐,等待晚露来临。一只火柴头大小的红螨,像个胖猎人在苔藓森林里挣扎。这是个超级迷你的世界,充满了神奇的动物。

当我注视螨缓缓爬行的同时,我注意到一件奇怪的事,在绿茸茸的苔藓表面上,散布着一个个圆形的痕迹,每个差不多都如一先令银币大小。这些痕迹非常浅,只在某些角度才看得见,它们让我联想到躲在乌云背后的满月,只是个不断移动变幻的朦胧圆圈。我胡乱猜测那是什么东西留下来的,它们分布得极不规律,不可能是某种野兽留下的脚印。而且,什么样的动物才可能以如此零乱的脚步走上一道垂直的斜坡呢?何况,它们看起来也不像足迹。我用一根草戳戳其中一个圆圈的边缘,没有动静。我开始觉得那是苔藓生长时形成的怪异图案。我再用力戳一下,胃部因为兴奋突然一紧,因为我手上的草好像触动了某个机关,整个圆圈就像一道活板门似地弹起来。

我惊异地发觉它果真是一道活板门,周围黏着丝,翘成一个斜角,正对着藏在下面的一个用丝编成的甬道口,门的边缘用一块丝做成活板,固定在甬道边缘,就像一道绞链。我凝视这件巧夺天工的机关,猜想做它的会是什么东西。我往绿甬道里瞄,什么也没瞧见。我用草茎往里戳,也没有反应。

我凝望这个奇妙的家好长一段时间,想知道什么样的野兽可能造出这样的东西。我想可能是某种胡蜂,可是我又没听说过哪种胡蜂会为自己的窝建一个秘密的门。我觉得非立刻追根究底不可,我决定去找乔治,问他知不知道这种神秘动物到底是什么。我呼唤正忙着连根刨起一棵橄榄树的罗杰,急忙上路。

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赶到乔治的别墅,满怀兴奋地在他门上敲了一下就冲进去,这才发现他有客人。乍看之下,我认定坐在乔治身边的那个人是他哥哥,因为他也留胡子,不过他和乔治正好相反,穿着十分整齐,三件头的灰色法兰绒西装、洁白的衬衫、花式朴素,但领带极有品味,厚皮靴擦得锃亮。我尴尬地愣在门槛前,乔治讥嘲地上下打量我。

“晚安,”他说,“看你来得这么急,心情这么好,我猜你不是来上课的吧?!”

我为鲁莽闯进来道歉,然后对乔治叙述我发现的怪窝。

“幸亏你在,西奥多,”他对那位蓄胡的朋友说,“现在我可以把问题交给专家了。”

“哪里算得上专家……”那位名叫西奥多的人喃喃抗议。

“杰瑞,这是西奥多医生。你喜欢提的事,他几乎全懂;你还没有提的事,他也懂。他跟你一样,也是热爱自然的怪人。西奥多,这位是杰瑞。”

我有礼貌地说了声“你好”,结果这位胡子人出乎我意料地站起来,快步穿过房间,对我伸出一只大白手。

“幸会。”显然他是在对自己的胡子讲话,顺便用闪亮的蓝眼睛迅速又羞赧地瞟我一眼。

我握握他的手,说我也觉得十分荣幸,然后我们窘迫地无言以对,观察我们的乔治在一旁露齿讪笑。

“西奥多,”他终于开口了,“你认为这些秘密甬道是什么东西挖的?”

西奥多双手反剪背后,几度用脚趾踮起全身重量,他的靴子吱吱抗议,很认真地和地板对话。

“嗯……呃……”他咬字非常清楚地一个字一个字慢慢讲,“我觉得听起来像是活板门蜘蛛的甬道……呃……这种生物在科孚岛颇为普遍……所谓普遍,也就是说,在我住在这里的时间内,已经发现三十只到……呃……四十只左右的标本。”

“噢,”乔治说,“活板门蜘蛛,嗯?”

“是的,我认为极有可能,不过我也可能猜错。”

他踮起脚尖,又落下,靴子吱吱叫了一阵,然后他突然对我投来锐利的眼光。

“如果不是太远,或许我们可以去印证一下,”他试探性地向我提议,“我是说,如果你没有要紧的事,路又不太远的话……”他的声调有点儿像在质询。我说它们就在山坡上,并不很远。

“嗯。”西奥多哼了哼。

“别让他拖着你到处跑,西奥多,”乔治说,“你可不想在乡村里跑马拉松吧。”

“不,不,绝对不会,”西奥多说,“反正我正准备离开,我可以打那个方向回家,呃……绕道橄榄树林回卡诺尼,很简单的。”

他捡起一顶神气的灰色毡帽,方方正正地戴在头上,站在门口和乔治握了握手。

“谢谢你招待这么愉快的下午茶。”说完便严肃地和我并肩上路。

一路上我偷偷研究他:他的鼻子很直,形状很漂亮,金灰色的胡子里藏着富幽默线条的嘴唇;两道直直的浓眉,眉毛下的眼睛目光锐利,但不时露出调皮的闪光,眼角爬满笑纹。他环视周围的世界,神采奕奕地迈着阔步,一边兀自哼着小曲儿。当我们来到一条满是死水的水沟前,他停下脚步,盯着水沟里瞧,胡子全站起来。“嗯,”他自信满满地说,“水蚤。”

他用拇指捻捻胡须,继续往前走。

“真可惜,”他对我说,“我今天是出来拜访……呃……朋友,所以没有带我的采集箱。可惜!那个水沟里可能有极有趣的东西。”

我们转出平坦的道路,开始在碎石羊肠小径上往山上爬。我以为他会抱怨,但西奥多精神不减地跟在我后面,还在哼着小曲儿。后来我们终于走到幽深的橄榄树林里,我带领西奥多到斜坡前,指给他看那些神秘的活板门。

他眯着眼睛向下瞄。

“啊哈!”他说,“对……嗯……对。”

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打开以后,将刀尖小心地插在小门下,把门往后拨。

“嗯,对!”他又重复。“活板门蜘蛛。”

他往甬道里瞄,对着它吹气,然后让活板门恢复原状。

“对的,这些就是活板门蜘蛛的甬道,”他说,“不过这个甬道好像是空的。通常,这种动物会用它的腿,应该说,它的爪子紧紧抓住活板门,如果你想把门打开,必须小心,否则就会把门弄坏。嗯……对的……当然,这些都是母蜘蛛做的甬道,公蜘蛛做的甬道很类似,可是却只有这一半大小。”

我说这是我看到过的最奇怪的建筑物。

“啊哈!是的,”西奥多说,“它们的确很奇怪,我一直搞不懂,当公蜘蛛接近时,母蜘蛛怎么会知道呢?”

我一定是一脸茫然,他很快地看我一眼,然后继续说。

“蜘蛛在它们的甬道内,等待像是苍蝇、蚱蜢这类的昆虫经过。它们似乎可以判断昆虫是否靠得够近了,如果够近,蜘蛛就会……呃……突然跳出它的洞,捉住虫子。当公蜘蛛来找母蜘蛛的时候,它也必须穿过苔藓,走到活板门前。我觉得奇怪的是,为什么母蜘蛛从来不会……呃……错把公蜘蛛吞掉。当然,公蜘蛛的脚步声可能不太一样,也可能会发出某种……呃……母蜘蛛认得出来的声音。”

我们沉默地走下山坡,当我们走到叉路时,我说我必须与他分手了。

“喔,那就说再见了,”他盯着自己的靴子说,“很高兴认识你。”

我们无言对立了一会儿。每逢西奥多跟人打招呼或道别时,总显得窘迫万分。他又瞪了自己的靴子几眼,然后伸出手来,严肃地跟我握握手。

“再会,”他说,“我……呃……希望后会有期。”

他转身大步走下山,甩着他的手杖,仔细观察四周。我目送他走出我的视线,然后慢慢往回家的方向走。西奥多让我感到既困惑又惊奇。一是,因为他显然是个有名的科学家,(没瞧见他那气派的胡子吗?)对我来说,他是个重要人物。事实上,他是目前为止我遇见过唯一跟我一样热衷于动物学的人。二是,他像对待同年龄的人一样跟我讲话,让我受宠若惊。我很喜欢他这一点,因为我的家人从不会在言语间压制我,我也瞧不起那些企图哄我或压制我的人。西奥多在言谈间不仅把我当成大人,而且还把我当做是和他一样博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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