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希腊三部曲I:追逐阳光之岛(出书版)》作者:[美]杰拉尔德·达雷尔【完结】 > ☆书香门第☆希腊三部曲 Ⅰ:追逐阳光之岛.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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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杰拉尔德·达雷尔 当前章节:15092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7:11

我对这两只巨大蛤蟆感兴趣的原因有好几个。一是它们看起来像是普通蟾蜍,但身体和腿上却带有奇怪的白斑,而且所有我看到过的普通蛤蟆都只有它们的四分之一大。二是我是在同一个树干下发现的它们。找到一只这样的怪物已经够稀奇了,我居然找到一对。我相信这是了不起的发现,甚至怀疑它们可能会是科学史上尚未发现的新品种。我满怀希望地把它们养在床下,等到下周四西奥多来访时,便迫不及待地奔回房间,捧出我的宝贝。

“啊哈!”西奥多凑近观察它们,用食指戳戳其中一只,“嗯,它们的确非常大。”

他抱出一只放在地板上,那只蛤蟆哀怨地瞪着他瞧,一吞一吐地,像一团长了霉的面团。

“嗯……对,”西奥多说,“它们看起来像是……呃……普通蟾蜍,不过的确是非常好的标本。这些奇怪的斑点应是缺乏色素所致,我想是因为年纪大了,当然……呃……我也可能猜错。它们年龄一定不小……呃……才可能长得这么大。”

我很惊讶,因为我从来不认为蛤蟆会是长寿的动物,我问西奥多蛤蟆通常会活几年。

“很难讲……嗯……目前没有统计数字可循,”他的眼睛开始闪烁,“不过从它们的体积来判断,我猜想它们至少有十二岁,甚至二十岁都有。蛤蟆的生命力非常强。我记得曾经读到过某些房子里蛤蟆数量多得为患,显然它们被囚禁多年,我记得有个地方说关了二十五年。”

他把另一只蛤蟆也抱出盒子,放在它同伴身边。它们俩并肩坐着,吞着口水,眨巴着眼睛,松垮的身子随着呼吸摆动。西奥多盯着它们瞧了好一会儿,从背心口袋里拿出一支镊子,踱到外面的花园,翻开几个石头,找到一条又大又湿、猪肝色的蚯蚓。他巧妙地用镊子夹起蚯蚓,走回阳台,站在蛤蟆前,把那扭来扭去的蚯蚓丢在石头地上。蚯蚓先卷成一团,再慢慢展开身体。比较靠近蚯蚓的那只蛤蟆抬起头,眼睛眨巴眨巴,稍稍挪动身体以面对蚯蚓。蚯蚓继续扭动身体,好像一根碰上红炭的毛线,蛤蟆的身体往前倾,宽脸上满是兴味地俯视这只虫。

“啊哈!”西奥多的嘴躲在胡须里偷笑。

蚯蚓表演了一个难度特别高的软骨功,卷成一个“8”字。蛤蟆兴奋地再往前倾一点儿,打开巨嘴,弹出粉红色的舌头,蚯蚓的前半部就被卷进深不见底的咽喉里。蛤蟆“叭嗒”一声把嘴阖上,挂在它嘴外的大半截蚯蚓身体猛烈地盘卷成一团。蛤蟆往后坐好,开始仔细地用自己的拇指把剩下来的蚯蚓塞进嘴里,每推进一截扭来扭去的蚯蚓,蛤蟆就用力吞咽一下,露出极痛苦的表情。整条蚯蚓就这么一点一点、慢慢消失在那两片厚唇之间,最后只剩下短短一寸挂在外面,左右甩动。

“嗯,”西奥多开心地说,“我最喜欢看它们这样,让我想起魔术师,你知道,就是那些从自己嘴巴里扯出好长好长彩带的那种……呃……当然,蛤蟆的表演跟他们正好相反。”

蛤蟆眨了一下眼睛,死命地吞了一口口水,直到眼珠快变斗鸡眼了,才把最后一截蚯蚓吞进嘴里。

“我在想,”西奥多双眼闪烁,动着脑筋,“我在想或许人类可以教蛤蟆吞剑,这应该值得一试。”

他小心翼翼地把两只蛤蟆放回盒里。

“当然,剑刃不可以太锋利,”他直起身,脚尖踮啊踮的,双眼发光,“如果剑太利,你的蛤蟆秀就成了‘穿帮秀’了!”

他兀自轻声笑了起来,用拇指捻着自己的胡须末梢。

* * *

[1] 杰罗尼莫(Ceronimo),19世纪领导族人保卫家园,攻击美军的阿帕奇印第安人领袖。——译者注

15 絮语的花朵

搬家不久,我就听到一个不想听的消息:家人又替我找到一位新家教了。这一次是一位姓克拉夫斯基的人,若上溯他的祖籍,极端复杂,不过他基本上是英国人。家人告诉我,他人很好,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对鸟类极感兴趣,所以我们应该合得来。对于最后这一项消息,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兴奋,我碰到过许多自称对鸟有兴趣的人,结果(经过我仔细盘问之后)全是冒牌货,连戴胜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不然就是连黑红尾鸲与普通红尾鸲都分不清楚。我确定这位家教的爱鸟嗜好也是家人编造出来骗我开心的伎俩,深信此人“鸟类学家”的头衔,只不过是他在十四岁时养过一只金丝雀自然衍生的结果,于是怀着最恶劣的心情,进城去上我的第一堂课。

克拉夫斯基住在城郊一栋方方正正、发了霉的老宅的最高两层楼上。我爬上宽宽的楼梯,故意示威似地猛敲几下装饰在门上的门环。等候间,我怒目圆睁,用鞋跟猛踹脚下酒红色的地毯。我正打算再敲一次时,门后传来轻柔的脚步声,接着前门大开,露出我的新家教。

我立刻认定克拉夫斯基根本不是人,而是一个乔装成人的小矮鬼:他穿一套式样虽然古老,却颇利落的西装;有一个蛋形的大头,两侧扁平,斜斜安在一个又圆又滑的驼背上,看起来好像永远都在耸肩,仰望天空;鼻梁很长很挺,鼻孔朝天,一对水汪汪的超级大眼睛是淡雪利酒的颜色,眼神非常遥远、安宁,仿佛眼睛的主人刚从冥想中醒来;又宽又薄的嘴唇同时透露出规矩和幽默,往后咧成一个欢迎的微笑,露出整齐但已变色的牙齿。

“杰瑞·达雷尔?”他像只求偶的麻雀点着头,向我伸出一只瘦骨嶙峋的大手,“杰瑞·达雷尔是吧?进来,亲爱的孩子,快进来。”

他勾勾细长的食指,我擦过他身侧,进入一个阴暗的大厅,脚下的地板在肮脏的地毯下嘎嘎抗议。

“这边,这是我们上课的房间。”克拉夫斯基像笛子般唱着,推开一扇门,领我走进一间陈设简单的小房间。我把书本放在桌上,坐在他指给我看的椅子上。他那一双指甲修得十分美丽的手搭上桌沿,身体往前倾,有点儿含糊地对我微笑一下,我也回报一个微笑,不知他有何打算。

“朋友,”他兴高采烈地说,“最要紧的,是我们必须做朋友。我深信我们会变成朋友,你说是不是?”

我严肃地点点头,咬紧嘴巴,免得笑出来。

“友谊!”他狂喜地闭上眼睛想象这件事,呢喃地说,“友谊!这才是最好的东西!”

他的嘴唇无声地翕动着,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祈祷——如果是,也不知是为他自己、为我,还是为我们俩祈祷。一只苍蝇绕着他的头飞,然后非常自信地停在他鼻头上,克拉夫斯基吓了一跳,挥手把它赶开,然后,对着我眨巴眨巴眼睛。

“对,一点儿不错,”他很坚决地说,“我深信我们会成为朋友,你母亲告诉我你热爱自然史,你瞧,我们这不是一拍即合吗……同好,嗯?”

他将食指及拇指伸进背心口袋里,拉出一个大金怀表,责怪地看了表一眼,叹口气,把怀表放回去,然后顺顺他的秃脑门。那块秃头好像一颗棕色的卵石,在地衣似的头发下闪闪发光。

“我是个养鸟人,算是玩票的吧,”他谦虚地承认,“或许你愿意看看我的珍藏,我确信在开始上课以前花半个小时和长羽毛的动物相处一下,对我们绝对有益而无害。而且,我今天早晨也迟了,其中一两只需要换水。”

他带我走上一道通往顶楼、会嘎嘎作响的楼梯,然后停在一扇绿色粗呢做成的门前,掏出一大把叮叮当当的钥匙,找到对的那一把之后,插进钥匙孔,向旁边一转,打开厚厚的门。刺眼的阳光从室内奔泄出来,令我目盲。随着阳光乍现的,是震耳欲聋的鸟鸣大合唱。克拉夫斯基仿佛在屋顶这道污秽的走廊尽头,打开了一扇通往天堂的门。阁楼非常宽敞,几乎占据整个楼顶,地上没有铺地毯,唯一的家具是房间正中央的一张木头桌子。四面墙从地板到天花板摆满了大鸟笼,成打的鸟儿在笼里拍翅、啁啾。房间的地板上铺了一层薄薄的鸟食,走起路来喀嚓喀嚓响,好像走在碎石海滩上,感觉很舒服。我目瞪口呆地沿着墙慢慢磨蹭,在每个笼子前面停下来观看,克拉夫斯基(似乎已经忘了我的存在)从桌上拎起一个大水桶,像跳舞似地从一个笼子跳到另一个笼子前,为容器加水。

我发现,自己以为所有鸟儿全是金丝雀的第一印象是错的。我很高兴地发现有鲜红、鲜黄、鲜黑画得像小丑的金翅雀以及黄绿相间像仲夏柠檬叶的绿雀;有穿着咖啡色与白色斜呢西装的红雀;有鼓着玫瑰彩红胸膛的红腹黑雀和其他各式各样的鸟。房间一角有两扇落地窗,通向外面的阳台,阳台两侧分别搭盖着大鸟房。一间住了一只凤头鸫,羽毛像天鹅绒一般黑,配上一支华丽耀眼、香蕉色的黄喙;对面住着一只像画眉的鸟,全身披着异常美丽的蓝色系羽毛,奇妙地组合了从深蓝到乳白之间的各种色调。

“矶鸫[1],”克拉夫斯基突然从门内探出头,指着这只美丽的鸟说,“去年我请人从阿尔巴尼亚带来一只雏鸟,可惜我到现在还没替它娶到媳妇。”

他亲热地对矶鸫挥挥水罐,人又消失在门后了。矶鸫对我丢来一个无赖的眼神,把胸前的毛展开,发出一串咔啦声,听起来像一阵开心的暗笑。我艳羡地注视它好一会儿,转回阁楼,发现克拉夫斯基还在加水。

“愿不愿意帮个忙?”他心不在焉地瞪着我,手里的水罐流出一道细细的水柱,浇在他擦得锃亮的鞋头上,“我一直觉得这样的工作如果有两双手来做会轻松得多,现在请你提水罐……来……我把容器拿出来接水……好极了!这就对啦!我们马上就可以弄完。”

就这样,我把一个个陶土水容器灌满,克拉夫斯基小心翼翼地用食指与拇指捏住它们,再轻巧地塞进鸟笼,仿佛对准小孩的嘴巴塞糖果。他一边工作,一边兼顾着对我及鸟儿讲话,因为他的音调完全一致,使我有时候完全搞不清楚他讲话的对象是我,还是笼里的娇客。

“嗯,它们今天精神都很好,因为阳光好嘛……阳光一照进屋里的这个角落,它们就会开始唱歌,是不是啊?下一次你一定要多生几个……才两个,亲爱的,才两个!你说这算一窝蛋吗?交代不过去嘛,你喜不喜欢这种新饲料?你自己藏了一点儿吗?这地区有好几种非常有趣的食籽鸟类……不要这样弄干净的水……有些繁殖起来很不容易,不过一旦成功,你会感到非常满足,尤其是异种交配成功的时候,通常我做异种交配的成功率都很高……你只生两个蛋的情况当然除外……坏,坏!”

水终于加完了,克拉夫斯基站着环视他的鸟群好一会儿,兀自微笑着,用一条小毛巾仔细地把手揩干净,然后带领我参观房间,在每个笼子前停一下,对我介绍鸟的历史,它们的祖先是谁,将来他为它们做的计划是什么。我们正在一片满足的静默中检视一只又胖又红的鹭时,突然一阵尖锐的铃声盖过所有鸟语。令我惊讶的是,这个噪音似乎来自克拉夫斯基的胃。

“哎呀!”他惊恐地大叫,痛苦地看着我,“哎呀!”

他用食指及拇指戳进背心口袋,拉出怀表,按下一个小小的横杠,铃声就停了。铃声的源头如此普通,令我有点儿失望——如果你的家教每隔一段时间肚子里就会敲一阵铃,岂不大大增加课程的魅力?!克拉夫斯基急切地看着表,厌恶地把脸皱成一团。

“哎呀!”他微弱地重复着,“已经十二点了……光阴似箭啊……你十二点半走,对不对?”

他让怀表滑回口袋,用手抚抚秃头。

“嗯,”他终于开口了,“我想半个钟头也不能做什么学问,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到下面花园去采些千里光[2]给鸟儿当点心,很补的,特别是在它们下蛋的时候。”

于是我们就到楼下采千里光,直到斯皮罗的汽车喇叭声像一只受伤的鸭子一路传过来。

“是你的车吧?”克拉夫斯基很有礼貌地说,“我们利用时间采了不少蔬菜,你帮了很大的忙。明天,你会正点来吧?这就对啦,我们应该觉得今天早晨没有浪费,算是自我介绍,彼此认识,希望我们的友谊从此建立。对,这非常重要!那么,就明天见吧。”

我关上嘎嘎作响的铁门时,他有礼貌地对我挥挥手,然后转身走进屋内,驼背在玫瑰花丛间一上一下移动,身后留下一道千里光金色的小花。

等我回家之后,家人问我喜不喜欢新家教。我省略细节,只说我觉得他人很好,相信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至于被问起一个早上都学了些什么时,我挺老实地回答,我们整个早上都在上鸟类学及植物学,家人似乎很满意。可惜,我很快就发现克拉夫斯基先生工作时一板一眼,不论我对那些科目作何感想,他都决心要教育我。上他的课颇乏味,因为他采用的教学方式大概只在18世纪中叶流行过。一大段一大段无法消化的历史,所有日期都得死背,我们俩坐在那儿,不断单调地复诵,好像无意识地在吟唱某种咒语,心里却各想各的。学地理时,我很烦躁地发现我被囚禁在不列颠群岛上,面对无数张地图,必须找出或填下一大堆州名及城市名,接着又得把这些州名及城市名死背下来,包括它们重要的河川、特产及人口数目,还有其他各种完全无用又无聊的资料。

“萨默塞特?”他会用颤音唱道,兴师问罪地指着我。

我会皱起眉头,死命想记起与该州有关的事物。克拉夫斯基看着我做头脑挣扎,眼睛会越睁越大。

等到事态再明显不过,表明我对萨默塞特的认识显然等于零,他就会说:“好吧,我们暂时撇下萨默塞特,试试看沃里克郡。沃里克郡的首邑是?沃里克!非常好!沃里克出产什么呢?”

对我来说,沃里克啥也不产,不过我还是会乱猜一样——煤!我发现,只要你能够锲而不舍地不断列举物产名称(别管问的是哪一州或哪一个城市),迟早你会猜中正确答案。每当我答错,克拉夫斯基就显得痛不欲生。当我告诉他艾塞克斯出产不锈钢的那一天,他眼眶里都涌出泪来了。当我偶尔奇迹般地答对时,他那股高兴劲儿,足可以补偿所有漫长的沮丧期。

我们一周折磨自己一次,花一个早晨学法文。克拉夫斯基的法文说得极美,听我屠宰法文,超过他的忍耐极限。他很快便发现,企图用普通教科书教我完全无用,于是我们只攻读三册一套的鸟类图书。但即使改用这个策略,上起课来仍然很吃力。偶尔,当我们第二十遍读完一段关于知更鸟羽饰的文字之后,一种凛然的决心会浮上克拉夫斯基的脸,他会冲到外面的大厅,用力把门甩上,过一分钟后再进来,头上戴一顶时髦的巴拿马帽。

“我想……如果我们出去散散步、兜兜风……应该可以提提精神。”他宣布,很不屑地看看《欧沙儿童赏鸟图鉴》,“我们可以穿过城中心,回程时经过游戏场,如何?好极了!那我们得争取时间,对吧?正好可以趁机练习法文对话,对不对?所以说,从现在开始不准讲英文,统统说法文,这才是学语言的正确方法。”

就这样,我们在几乎完全不讲话的情况下进城去。散这些步的妙处在于,不论我们朝哪个方向出发,最后总会走到鸟市场。我们就像走进镜子的爱丽思,不管多么坚决地朝相反方向走,不久还是会走到每个小摊上都堆满藤制鸟笼、空气里充满鸟鸣的小市场。一到这里,法文就被遗忘了,沉入地狱的边缘,加入代数几何、历史日期、州郡首邑等的行列。我们双目生辉、面色潮红,从一个小摊逛到下一个小摊,仔细检查鸟儿,凶巴巴地和小贩讨价还价,臂弯下的鸟笼越堆越高。

然后我们会突然被放在克拉夫斯基背心口袋里的怀表发出的轻巧铃声拖回现实世界,他会挣扎着取出怀表按停铃声,几乎把腋下叠罗汉的鸟笼都打翻。

“哎呀!十二点了!谁想得到呢?帮我提一下这只红雀,我好把表按停……谢谢……我们得快点儿,嗯?抱了这么多鸟笼,我看走回去一定来不及,还是叫辆马车吧,当然是浪费了点儿,但魔鬼总是趁人之危,对不对?”

于是我们冲出广场,把折腾的振翅乱叫的货品塞进马车里,带回克拉夫斯基的家。一路上马铃叮叮,马蹄嗒嗒,快乐地配上鸟儿的叫声。

我跟克拉夫斯基上课几周之后,才发觉到他不是一个人住。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在做一个数学习题或背诵一连串州郡首邑之间,突然停下来,头往一边歪,好像在聆听什么。

“失陪一下,”他会说,“我得去见母亲。”

起先我有点儿困惑,因为我觉得克拉夫斯基已经够老了,怎么可能还有个妈妈活着。经过一番思索,我认定这大概是他说要去上厕所的文雅说法,我知道并非所有人对这种话题都跟我们家人一样,毫不避讳。我从来没想过,若真如我所假定的,那么克拉夫斯基大概是所有我认识的人里最常上厕所的一个。有一天早餐我吃了一大堆枇杷,上历史课时,肚子里简直翻天覆地,既然克拉夫斯基对厕所这个话题这么讲究,我想自己讲话也该委婉些,最好学着他讲。于是我坚决地看着他,说我想去看他母亲。

“我母亲?”他惊讶地复述我的话,“看我母亲?现在?”

我不懂他干嘛这么小题大做,只点了点头。

“嗯,”他狐疑地说,“我相信她一定很愿意见你,不过我最好还是去看看方不方便。”

他一脸困感地离开房间,过了几分钟后才回来。

“母亲说她很愿意见你,”他宣布,“不过要请你见谅,她不是很整齐。”

我觉得他简直礼貌过了头,把厕所说得跟个人一样。不过,既然他对厕所这档子事这么别扭,我想我还是顺着他吧。于是我说我不会介意她妈妈乱七八糟,我妈妈也常常乱七八糟。

“噢……呃……当然,当然,我想也是。”他嘟哝着,给我一个受惊吓的眼色,然后领我穿过走廊,打开一扇门,令我万分惊讶地带我走进一个阴影幢幢的大卧室。

那房间像是个花朵丛林,到处摆着花瓶、花碗和花盘,每一个都插着一大束美丽的切花,在昏暗中灿烂着,仿佛阴暗的绿色洞穴里,一道道嵌满珠玉的墙壁。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摆了一张超级大床,床上的一大堆枕头里,坐着一个不比小孩大多少的人。等我们靠近她以后,我看到她其实相当老了,因为在她细嫩如小香菇皮的皮肤上,纵横交错着许多皱纹。不过最令人惊讶的地方,还是她的头发。那头发像瀑布一样披在她肩膀外,流泻满半个床,是我见到过最亮丽、最美的赤褐色,像燃烧的火一般熠熠生辉,让我想到秋叶和狐狸闪亮的冬衣。

“亲爱的妈妈,”克拉夫斯基轻声呼唤,一高一低地穿过房间,坐在床旁的一把椅子上,“亲爱的妈妈,杰瑞来看你了。”

床上那个娇小的人抬起薄而苍白的眼皮看我,淡褐色的眼睛和鸟儿的眼睛一样明亮、聪颖。她举起纤细美丽的玉手,手指上戴满戒指,从密实的赤褐色发丝间向我伸出来,脸上带着促狭的微笑。

“你要求见我,真让我受宠若惊,”她的声音柔软沙哑,“这年头好多人都觉得我这把年纪的人很乏味。”

我尴尬地咕哝了一阵。她明澈的眼睛看着我,闪着光,然后发出一阵如鸫鸟银铃般的笑声,用手拍拍床。

“坐嘛,”她邀请我,“坐下来聊一会儿。”

我小心翼翼地捡起一大束赤褐色的头发,移到另一边,在床沿上坐下。那束头发像丝一般柔软沉手,像一道燃烧的波浪滑过我的指隙。克拉夫斯基太太对我微笑,用手指挑起一束,在指间揉弄,头发闪闪发光。

“我仅剩的虚荣,”她说,“最后的美丽。”

她俯视那一片如云的秀发,好像它是她的宠物,或一只与她毫无关系的动物,然后关爱地拍拍它。

“奇怪,”她说,“真奇怪,我有一个理论,有些美丽的东西会爱上自己,就像那喀索斯[3],它们不需要靠任何帮助活下去,只沉溺于自己的美丽,只为这件事活着,以自己作为养分。就这样,它们越来越美,越来越强壮,互为给养。我的头发便是如此,它自给自足,为自己活着,我老朽的身体行将就木的事实,对它完全没有影响。等我死后,他们可以用它把棺材塞得满满的,等我的尸体都化成灰了,它大概还会继续生长。”

“好了,好了,妈,不可以讲这种话,”克拉夫斯基柔声叱责她,“我不喜欢你有这些病态的想法。”

她转头,关爱地看着他,咯咯轻笑。

“可这并不是病态啊,只不过是我的理论罢了,”她解释,“再说,你想它会是多么美丽的一件寿衣啊。”

她俯视自己的头发,快乐地微笑着。沉寂之间,克拉夫斯基的怀表急切响起,他吓了一跳,把表从口袋里拉出来,瞪着表面。

“哎呀!”他突然跳起来,“那些蛋应该孵出来了,失陪了,妈,我要出去看一下。”

“快去,快去!”她说,“杰瑞和我可以聊天,等你回来……别担心我们。”

“这就对了!”克拉夫斯基一高一低地快速穿过房里的花阵,好像一只鼹鼠在彩虹下面挖地道,门在他身后轻轻掩上,克拉夫斯基太太转过头来对我微笑。

“别人说,当你年纪老了,像我一样,你的身体会慢下来。我不相信,我认为这个说法错了。我有一个理论,不是你慢下来,而是‘生命为了你减慢速度’,你懂吗?每样东西都变得很迟缓,你可以在慢动作里注意到好多事,看到好多事!那些发生在你周围奇妙的事,全是你以前想都没想到过的!实在是一段开心的历险,非常开心!”

她满足地叹一口气,环顾她的房间。

“就拿花来说吧,”她指指房内的花束,“你听过花儿讲话吗?”

我不解地摇摇头,我还从来没听说过花会讲话。

“我可以向你保证,它们真的会讲话!”她说,“它们彼此长谈……至少我认为它们是在谈话,我当然听不懂内容啰。等你变得跟我一样老的时候,或许你也可以听见它们讲话,不过你必须对这种事敞开心胸。大部分的人都说,人老了什么都会相信,什么都不觉得奇怪,所以比较能接受新观念,真是胡说八道!所有我认识的老人,心智都像一只灰扑扑、脏乎乎的老牡蛎,把壳关得紧紧的,而且从他们十几岁的时候就开始这样了。”

她锐利地瞄我一眼。

“你觉得我疯疯癫癫、神经兮兮吧?跟你讲什么花会讲话。”

我急急否认,真心地表示我认为花儿很可能会彼此交谈,我说蝙蝠就会发出轻微的吱吱声,虽然我听得见,但年纪大一点儿的人就听不见,因为它们声音的频率太高。

“对!对!”她开心地大叫,“这全是音波长短的问题,我认为症结出在这变慢的过程上。还有一件事是你年轻的时候注意不到的,花是有个性的,每朵花都不一样。就跟人一样,我举个例子,你看到那朵独自插在花碗里的玫瑰吗?”

放在角落小茶几上的一个小银碗中,供养着一朵华丽无比,如天鹅丝绒般的玫瑰,深红得几近黑色。那是一朵极美的花,花瓣卷曲得恰到好处,彩衣柔软干净,好像刚刚破茧而出的蝴蝶身上的软毛。

“他是不是个美男子?”克拉夫斯基太太说,“他是不是棒极了?我已经插了两周了,你简直不敢相信,对不对?而且他刚来的时候也不是个花苞。不,他已经盛放了,可是你知道吗?他病得好厉害,我以为他一定活不成了。剪下他的人太粗心了,把他和一束米迦勒雏菊放在一起,简直就要他的命!你不晓得雏菊家族有多残酷,他们是那种非常粗鲁又现实的花,把像玫瑰这样的贵族放在他们中间当然是在找麻烦。等他来我这里的时候,他已经垂头丧气了,我根本没注意到他夹在雏菊堆里。幸好,我听到他们在消遣他。他们开始讲的时候我正在打盹——我觉得尤其是黄雏菊,特别爱伤人,我当然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啰,可是听起来好可怕。我想不透他们在跟谁讲话,我以为他们在跟自己人吵架。等到我下床一看,发现那朵可怜的玫瑰被挤在他们中间,快被烦死了。我把他挑出来,让他独处,还给他半颗阿斯匹林。阿斯匹林对玫瑰最好了,菊花喜欢小钱币,玫瑰喜欢阿斯匹林,豌豆花喜欢白兰地,肉嘟嘟的花——像是海棠,喜欢几滴柠檬汁。一把他带离那堆雏菊,再给他半颗回神药,他马上就复苏了,而且好感激我,很努力想尽量美丽得久一点儿,就为了感谢我。”

她关爱地凝视那抹在小银碗里灿然生辉的玫瑰。

“是啊,我从花儿那里学到好多,他们就跟人一样,如果你插得太多太挤,他们就会彼此烦得要死,开始枯萎。如果你把不同种的放在一块儿,他们自己就会分出可怕的等级。当然,水也很重要。你知不知道有些人以为每天换水是对他们好?可怕!你甚至可以‘听见’他们一点一点死去。我每周换一次水,放一把土进去,他们活得好得很。”

门开了,克拉夫斯基一高一低地走进来,笑得好得意。

“全部孵出来了!”他宣布,“四只,我乐坏了,本来还很担心,因为这是它第一窝蛋。”

“好极了,亲爱的,我真高兴!”克拉夫斯基太太开心地说,“够你乐的了,杰瑞和我谈得很投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

我站起身,表示我也觉得很投机。

“只要你不觉得无聊,一定要再来看我,”她说,“你会觉得我的想法有点儿古怪,但都值得一听。”

她抬起头来对我微笑,躺在她用头发做成的大衣下面,抬起手极有礼貌地挥一挥,请我退出去。我跟在克拉夫斯基后面,穿过房间。到了门口,我回头对她微笑,她静静地躺着,驯服地被压在自己的头发下面。她再度抬起手来挥一挥,我突然觉得在阴影中,花儿都往她身旁凑过去,挤在她床边,急切地想听她开口讲话——一个风华不再的老皇后,正装而殓,朝臣环绕,而那班朝臣,正是她那群絮语的花朵。

* * *

[1] 矶鸫(激 dōnɡ),雀形目鸫亚科的遗属。本属鸟类的腋羽与翅下覆羽,雄性为纯色,雌性则均呈二色相杂状,雄性体羽主要为蓝色。体形似鸫属鸟类,体长155~245毫米,翅长100毫米以上,尾较翅短,不如其他鸫类的强壮。主要以害虫的成虫和幼虫为食。全世界共有10种,分布于非洲、欧洲和亚洲。其中中国有4种,分布于全国。——编者注[2] 千里光,别名叫九领光、九里明、一扫光、千里及,多年生蔓性草本植物,长大约1~5米。生于路旁、旷野草丛中。夏末开花,花黄色,属于菊科植物。全草入药,有清热解毒的功效,治疗各种发炎等疾病及细菌性感染,还可以辅助性治疗痢疾、伤寒、副伤寒等症,也为外科疮伤用药。——编者注[3] 那喀索斯(Narcissus),希腊神话中自恋的美男子,每天到河边顾影自怜,溺水变成水仙花。——译者注

16 仙客来树林

距离别墅半里处,有一座挺大的圆锥形小山丘,坡上覆满绿草和石南,有三小撮橄榄树丛,间隔着大片桃金娘,我叫这三小撮树丛“仙客来树林”,因为一到开花季节,橄榄树下流泻着紫红与酒红的仙客来花,开得如火如荼,比任何地方都丰美。它们像一畦畦的牡蛎,圆嘟嘟的花朵上有容易脱皮的薄片,每一簇深绿且带着白色血管的叶子中间,都流淌出一串如喷泉般的美丽花朵,像是一捧捧被苯胺染过色的雪片。

仙客来树林是最理想的午后休憩地点,躺在橄榄树阴下,你可以远眺山谷,看那些像拼花砖似的农田、葡萄园及果园,迤逦到远方闪烁的海洋,水面上跳动着一个个小火花,温柔而慵懒地摩挲着海岸线。坡顶似乎有专属的微风,小小的。不论山谷下面有多热,这小小的风永远都在三撮橄榄树丛中嬉耍,绿叶因而不停絮语,仙客来花儿不断彼此鞠躬致意。

经过一阵忙乱的蜥蜴猎捕行动,我头脑发热、手发胀,衣服都汗湿得变了色,黏嗒嗒贴在身上。三只狗拖着老长的粉红舌头,像超级小的旧式火车引擎般喘着大气。这时能来此处休息,真是再完美不过。就在这样的一次机会里,我和狗儿打完猎休息,我得到两只新宠物,后来间接地引发一连串巧合,涉及拉里与克拉夫斯基先生。

那天,耷拉着舌头的狗儿们跌坐在仙客来花丛中,肚皮贴地躺下,后腿展开,尽可能多吸收点儿凉爽的地气,眼睛半闭,两颊沾满口水。我背靠一根橄榄树干——这根树干长了一百年,就为了长成刚刚好适合给背靠的形状。我鸟瞰远方的农田,企图从那些移动的小斑点里认出我的农家朋友。远远的下方有一小畦金黄色的成熟玉米地,出现了一个黑白相间的小东西,像一支有斑纹的马耳他十字架。它迅速掠过平坦的耕地,很坚决地朝我所在的坡顶飞来。当它接近我的时候,这只喜鹊发出三声短而尖锐的喀喀声,听起来闷闷的,好像鸟喙里含满了食物。

这只鸟箭似的干净利落地插进不远处一株橄榄树里。先是一阵静默,接着叶间传出一片凄厉的尖叫声,越叫越高,再慢慢平复下来。我听到那只喜鹊再度发出轻柔而带有警示意味的咯咯声,然后它跳出叶丛,又向山下滑翔而去。我一直等到它成为地平线上那块有须须的三角形葡萄园上方飘浮的一个小斑点时,才小心翼翼起身走近那棵发出奇怪声音的树。我看见黏在高高枝丫间绿色和银色的叶丛中,有一大团椭圆形的小树枝,有点像毛绒绒的大橄榄球。我手脚并用地往树上爬,狗儿们聚集树下,充满兴味地看我。爬近鸟巢时,我往下看,胃部立刻一紧,因为急切往上看的狗脸,只像三朵繁笺花那么大。掌心冒汗的我,一点一点地往枝干末梢爬去,直到我趴卧的地方就在鸟巢旁边。

那鸟巢筑在随微风起伏的叶丛中,非常巨大,先用树枝仔细编织成一个大篮子,中央再用泥土和小树根做成一个很深的杯状物。厚墙中间的入口很小,入口周围的小树枝上全覆满尖锐的棘刺,巢的侧边和编织精巧的屋顶上,也全是这类带刺的小枝。这样的鸟巢,简直就是专门为了吓阻狂热鸟类学家们设计的。

我尽量不往下看,肚皮贴着枝干,小心地把手伸进多刺的树枝堆,在泥杯里摸索。我的指头触摸到柔软颤抖的皮肤和细细的绒毛,一阵尖锐的喘息声从巢中传出。我小心翼翼地圈住一只又胖又暖的宝宝,把它拉出来。如此热爱鸟类的我,都不得不承认它实在不漂亮:一支短胖的鸟喙,两个嘴角都有黄色的绉褶,秃头,烂糊糊的眼睛半睁半闭,一副醉醺醺又智力低下的德性,全身皮肤皱巴巴,到处打褶,显然是用黑色的羽翮[1]胡乱钉在肉上的结果。两只又瘦又长的脚中间,垂着一个软趴趴的巨胃,表皮之细,可以隐约看见里面的内脏。这只宝宝蹲坐在我掌上,挺着一个水球般的大肚子,满怀希望地喘起气来。(我又伸手在巢里摸了一阵,发现里面还有三只小鸟,每一只都跟头一只一样丑。)

经过考虑以及仔细检查过每一只之后,我决定拿走两只,留两只给鸟妈妈。我觉得这样非常公平,鸟妈妈没有理由反对。我选了最大的一只(因为它会快点儿长大)和最小的一只(它看起来实在可怜),谨慎地放进衬衫里,然后小心爬下树,回到等待我的狗儿身边。我展示新成员给它们看,肥达和呕吐立刻决定小鸟是食物,而且企图证实。我把它们训斥了一顿,把鸟儿给罗杰看,它一如往常,和善地嗅嗅它们。小鸟突然仰起头,撑着瘦伶伶的颈子,张开血盆大口,精神抖擞地嘶嘶喘气,罗杰忙不迭地往后撤退。

我带着新宠物回家,一路上老拿不定主意该给它们取什么名字。还在考虑的当儿,已经到家了。家人刚从城里购物回来,正陆续从车里爬出来。我伸出两只手,给他们看掌心里的宝宝,也问问家人有谁想得出一对合适的名字。家人看了两只鸟一眼,各有各的反应。

“好可爱喔!”玛戈说。

“你打算喂它们吃什么?”母亲问。

“好恶心的东西!”莱斯利说。

“还要再添动物?”拉里嫌恶地问。

“老天,杰瑞少爷,”斯皮罗一副要呕吐的样子,“那是什么?”

我冷淡地说是喜鹊宝宝,我并没有问他们觉得鸟宝宝长相如何,只希望他们能帮忙想想名字,我该叫鸟儿什么?

可惜家人没有想帮忙的欲望。

“就这样把它们从妈妈身边抢走,好可怜的小东西。”玛戈说。

“我希望它们大得可以进食了吧?”母亲说。

“我向上帝发誓!杰瑞少爷找到的东西真是……”斯皮罗说。

“你要注意别让它们偷东西。”莱斯利说。

“偷东西?”拉里紧张起来,“我以为寒鸦才会偷东西。”

“喜鹊也会,”莱斯利说,“而且贼性深着咧。”

拉里拿出一张一百德拉马克的钞票,在鸟宝宝面前挥舞,小鸟立刻把头仰向天空,颈子摇来摇去,张开大口,狂乱地喘气,吐口水泡泡。拉里急急向后跳。

“你说的对,老天!”他兴奋地大叫,“你们看见没?它们企图攻击我,想把钱抢走。”

“少可笑了,亲爱的,它们只是饿了。”母亲说。

“胡说,妈……你明明瞧见它们往我身上扑,对不对?都是为了钱……才这么小就有犯罪本能,绝对不能养,到时候就跟亚森·罗宾[2]一样。快把它们放回原处,杰瑞。”

我天真无邪地撒了一个谎,说我不能这么做,因为鸟妈妈会遗弃它们,让它们活活饿死。不出所料,母亲和玛戈立刻站在我这边。

“我们不能让这两个可怜的小家伙饿死。”玛戈抗议。

“我看养它们也没有害处嘛。”母亲说。

“你们会后悔的,”拉里说,“简直就是引狼入室,到时候家里每个房间都会被掠夺,我们得把所有值钱东西都埋起来,雇一名武装警卫来看守。太疯狂了!”

“别傻了,亲爱的,”母亲安抚他,“我们可以把它们养在笼子里,只放它们出来运动运动。”

“运动?”拉里大叫,“等它们用脏嘴叨着百元大钞在屋里飞来飞去的时候,看你怎么说。”

我信心十足地承诺绝对不会让这两只喜鹊偷东西,拉里恶狠狠地瞪我一眼。我说鸟宝宝还没取名字,可是没有人想得出合适的名字,大家瞪着两只颤抖的宝宝,脑筋打结。

“你打算怎么处置这两个王八蛋?”斯皮罗问。

我尖酸地问答说我打算养它们作为宠物,而且,它们不是王八蛋,它们是喜鹊。

“你叫它们什么?”斯皮罗皱着眉头问。

“喜鹊,斯皮罗,喜鹊。”母亲咬字清晰地慢慢念。

斯皮罗将这个新英文单词记在脑中,自顾自地重复念着,加强印象。

“洗劫,”他终于说出口了,“洗劫,嗯?”

“是喜鹊,斯皮罗。”玛戈矫正他。

“我就是这么说的啊,”斯皮罗愤愤地表示,“洗劫嘛!”

从那一刻开始,我们放弃替它们取名字,从此就叫他们“洗劫哥儿俩”。

等到洗劫哥儿俩吃饱喝足,羽毛丰满后,拉里早已习惯看见它们在眼前飞来飞去,忘记它们的贼性。它们肥胖、光鲜,吵闹地坐在鸟篮上,精神抖擞地猛拍翅膀,一副纯真无邪的模样。天下太平,直到它们开始学飞。初级阶段包括从阳台桌子跳下来,狂乱地拍击翅膀,滑下来撞上七八米以外的石板地。

随着翅膀变硬,它们的胆子也慢慢变大,不久,它们便完成首航,围着别墅绕圈圈。它们看起来如此可爱,长尾巴在阳光下闪耀,翅膀在低空穿越葡萄藤下方时飕飕作响。我叫家人都快来看,洗劫哥儿俩感觉到有观众在旁边,就越飞越快,互相追逐,俯冲到靠墙几寸的地方,才突然侧身改变方向,又在木兰的枝丫间表演特技。最后,终于有一只被我们的掌声冲昏了头,过度自信地算错距离,一头栽进葡萄藤里,摔在阳台上。前一刻它还是空中飞虎一只,等我上前抱起它来安慰时,却成了一团张开嘴巴对我哀哀叫的烂羽毛。不过一等到它们飞行技巧纯熟之后,洗劫哥儿俩很快就摸清别墅的内外地形,对强盗行动蠢蠢欲动。

它们知道厨房是个绝妙的好地方,不过它们只能待在门外,不可越雷池一步。客厅和饭厅里只要有人在,它们绝不进去。所有卧室里,它们知道只有我的卧室欢迎它们去。它们当然敢飞进母亲和玛戈的卧房,但是主人老警告它们不能做这、不能做那,让它们觉得十分无趣。莱斯利允许它们站上窗台,但仅止于此。后来有一天他玩枪走火,从此它们便放弃拜访他的念头。枪声令它们泄气,而且我想它们大概隐约感觉到莱斯利想宰它们。不过最让它们感兴趣的卧室,当然是拉里的,我想这是因为它们从来没机会看个清楚,甚至在它们还没降落窗沿之前,拉里就会发出一阵怒吼,接着迅速射出一连串飞弹,逼得它们急忙收翅躲进木兰树避难。它们完全不能理解拉里的态度,心想,既然他这么紧张兮兮,必定是藏了什么宝贝,它们有责任查个水落石出,于是它们谨慎又耐心地等候良机,直到有一天下午,拉里出门游泳,忘了把窗子关上。

直到拉里回家之后,我才发现洗劫哥儿俩干了什么好事。之前我找不到它们,以为它们下山偷葡萄去了,显然它们知道自己在干坏事,因为通常喧闹的它们,这回一声不响,而且(根据拉里说法)还轮流站在窗沿上把风。拉里走上山坡时,惊恐地看见其中一只站在窗沿上,便恶声大骂。那只鸟发出一声警告,另一只立即飞出房间与它会合,它们钻进木兰树里,粗声粗气咯咯乱笑,活像偷果子被逮住的小学生。拉里冲进家门,一阵风似地冲上楼,途中一把抓住我跟他一道,他一打开房门,便发出灵魂受折磨般的呻吟。

洗劫哥儿俩搜查房间,好比地下情报员寻找密图一般彻底。大叠大叠的手稿和打字纸如秋叶般散落一地,大部分的纸上还戳有图案美丽的洞。洗劫哥儿俩向来抗拒不了纸张。打字机木然地站在桌上,活像斗牛场上一匹肚破肠流的马,色带蜿蜒挂在身体外面,字键上沾满鸟粪。地毯上、床上、桌上,撒满一层霜一样的回形针。洗劫哥儿俩显然怀疑拉里贩毒,勇猛地撬开他的那罐小苏打,撒在一排书上,仿佛白雪皑皑的山峦。桌上、地上、手稿上、床上,尤其是枕头上,装饰着极富艺术气息且奇特的红绿墨水爪印,看来哥儿俩各自选了最喜欢的颜色,比较不那么醒目的蓝墨水,却纹丝不动。

“我受不了了!”拉里的声音在发抖,“真的受够了,是你去处理那两只鸟,还是让我亲手拧断它们的脖子?!”

我抗议说,他不能怪洗劫哥儿俩,它们就是好奇。我解释,这是天生的,没办法。我继续辩护说,所有乌鸦家族都是如此,它们不知道这样是不对的。

“我没有请你教导我认识乌鸦家族,”拉里阴沉地说,“我对喜鹊的道德意识,不管先天的,还是后天的,都不感兴趣。我只是告诉你,如果你不把它们弄走或关起来,我就会让它们五马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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