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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眸 当前章节:14932 字 更新时间:2026-7-1 22:27

两夫妻被点破,讪讪的立在一边。

“那我就先进去看看童桐。”她推开门,身子窜进去,很快门又被关上。

站在门外的董俊,连里面的大概都没看清楚,门就被合住,他却不死心,伸长脖子再看。只不过,都是徒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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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1)离开很舍不得

宁朗朗回了江城,飞机直接降落在医院住院部的楼顶,人不着家,宽衣解带的在医院照顾着童桐,真是让陆司行抓心挠肺啊。可是她在电话里说话的声音好疲惫,软软的,一如既往的温顺,立马又让他心里起了一层绒毛,让他更痒痒了。于是他这天下午处理好了事物,推了应酬,特地让杨姨做了鱼香茄子煲、宫保鸡丁、菜谱蛋和乌鸡汤,放在保温瓶里,开车送过来。

童桐身体损伤很大,但是她底子好,医生说多休养,不影响以后的健康,但是宁朗朗仍旧不放心,目不交睫的坐在床前,细心照料。陆司行推开门时,看到的就是宁朗朗正给童桐削水果。将菜品放在桌子上,首先问候道:“最近感觉怎么样?”

“还不错。”童桐稍微点头,虚弱一笑,“马上就把你老婆还给你。”

陆司行也笑,“你可以选择买一送一,我夜晚来陪床,让我老婆在你床边架个小床,睡得舒坦点。”他看向宁朗朗,回来才两三天,虽然看不出人消瘦了多少,但是眼眶下的阴影倒是明显了许多,一看就是晚上熬夜白日劳累,血气不足造成的。

童桐说,“买一的那个用得还不错,就怕送的那个是次品。”

宁朗朗扑哧笑出来,“你被嫌弃了,出去呆着吧。”

病房里有股说不出的血腥感,也许是童桐身体还在出血的原因,弥漫在整个房间里,哀怨了些。他血气方刚的,闻着这股味儿,有一种莫名的烦躁。指一指桌子上的菜品,“两个人多吃点,我出去抽根烟。”

房门被关上,宁朗朗将菜品全摆出来,又倒了些烫给童桐,“多喝乌鸡汤,让你身体*,以后时间还很长呢,一定能再见到我干女儿!”童桐一心想要个儿子,于是朗朗总对着她的肚子叫它干儿子,现在知道宝宝是个女儿,她便改口成了干女儿。

“你说话真像个老妈子。”她只喝汤,立马的枸杞山药全部避而不及,就怕沾染上一点药味。

“别说,最近我还真觉得自己变老了,你看我好不容易养回的黑头发是不是又白了?”她故意把头凑过去让童桐瞄。

童桐拔开她的脑袋,“你要是再白了,就对不起陆司行给你弄的核桃黑芝麻加灵芝!”

“那你身体要是不壮,就对不起你为了死的那么只乌鸡了!”宁朗朗叹气,“等会让陆司行去同仁堂给你再卖点阿胶。”她淡淡的拨弄着米饭,屋子里一下就静了下来,筷子碰触瓷碗的声音太清脆,她有些心慌,问道,“童桐,咱们重新开始吧,不能再为董俊伤神了。”

“最痛的时候都过去了,现在我比谁都清醒,包括坐在外面的那个。”童桐看着宁朗朗,那她说的那外那个,无疑是说董俊,“我一直都知道,如果爱情不能战胜一切世俗,那我们最后的结果只有分开。”

宁朗朗沉默,她也一直都知道,这个闺蜜比自己成熟,却没想到她会如此的看淡伤痛。可是,这样的童桐,比抱着她哭的童桐比起来,更让她心疼。

“朗朗,我有些恨陆司行,因为董俊从小以他为目标,可是陆司行狠心走到这一步,失去的要比得到的多。别人都说他对所有人狠心,其实他对自己最狠心。而董俊做不到,所以他成不了陆司行,我和隔壁的那个女人就成了他成长路途中的代价。”她喝不下鸡汤了,中药味太大,将碗放在柜子上,“可是这几天,我想明白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齐大非偶,他不是我良人,我没必要再沉溺于伤痛,不是么?”

通透如童桐,宁朗朗觉得自己依旧生活在尘世里,而童桐则从伤痛走向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几乎能和康礼相沟通。她不知道这样的童桐是好是坏,于是缄口不言,专心吃饭。

“朗朗,等我身体好了,我们就去清迈吧,我想给我妈妈种长生树。”

童桐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她妈妈就因为乳腺癌去世了,那个时候起童父就信起了黄帝内经这样与禅学相通的中医,虽然不像宁朗朗家这样信佛,但依旧抱着敬畏之心。在寺庙里种长生树,也许是泰国旅游局为了吸引游客而打出的宣传,不过像宁朗朗这样得过抑郁症的人而言,她知道此时的童桐愿意出去散心,就表示她愿意走出阴霾。

宁朗朗笑着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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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2)离开很舍不得

陆司行在楼梯间抽烟的时候遇到了坐在台阶上董俊,他本打算转身离开,却被董俊叫住。他问,“你爱上宁朗朗了吗?”

这个问题很突兀,陆司行大脑间一时得不出答案,对于爱情他连定义也没有,他爱上宁朗朗了么?他哪里知道。于是他如实回答,“说不清。”

“宁朗朗能给你带来什么利益吗?”

陆司行再次认真思考,得出结论,“没有。”宁正伟现在见了他就当他不存在的,市里跨江工程虽然定在他身上,但没了宁正伟这个靠山,很多琐碎的事情他都得亲自打理,宁朗朗又不当是宁清清,她一点儿也不会跟政府的人打交道,带出去应酬怕她搞不清楚形势,她唯一强一点的就是会宣传。不过宣传的最佳时间都过去了,普通的日常宣传公司有专人打理,她没起多大用处。再加上家里家务有陈嫂,徐陵有管家照顾,她又没给自己生个孩子,倒是真的没有给他带来利益。

董俊又问,“你为什么不跟宁朗朗离婚去找贾思,她能让你带来更多的利益。”

这么一问,陆司行明白董俊的意思,他微哂。有些人会顺着他的问题深思下去,继而迷惑自己为什么不这么做。陆司行也曾想过这个问题,所以他一早就有了答案。

“我从没想过要跟宁朗朗离婚,从结婚的那天起。”

这个答案,让董俊全身为之一振,脱口而出,“为什么?”

“有时候啊,只有经历过才会明白一些脍炙人口的古语,比如古人为什么提倡百善孝为先?”陆司行很少露出这样迷信的神情,让董俊心里微微一颤。毕竟港城人会迷信,看风水,拜张公,求姻缘等,陆家也一样,每年请财神,逢年过节烧高香,平日里谨遵教诲,这么多年风雨走来,他们家族依旧繁盛。但是从小在江城成长的陆司行并不是特别相信这套,他更相信科学与自己。所以他能说出这样的话,董俊吃惊不小。

陆司行却笑了,坐在他身边,递过烟盒子,两人并排着吞云吐雾。他幽幽讲起了故事,“我和我妈的关系其实之前并不好,年纪小不懂事的事情会怪她,为什么把我单独丢在江城,所以总对她爱理不理,平日里她给我求个什么平安符,我就嫌弃她迷信。刚开始办公司,港城那边来人,带了个风水先生过来,给我选了公司的地址、朝向,很快我就开业了,接了好几个大单子,风生水起的。但是,月圆便亏,慢慢也出现了不如意,特别是那一段时间我妈想过来照顾我,我心情烦躁的时候会冷嘲她,她过来不过一个星期就进了医院。”

楼梯间里下来几个工作人员,他们穿着白大褂,行走间带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陆司行是不喜欢医院的,因为徐陵进了医院之后,每日都是流泪的对他说,“怪妈妈不好,一直不在你身边,让你吃了很多苦,以后妈妈一定补偿你。”

徐陵不像宁夫人,她虽然不在陆司行身边,却总是打电话关心,空运一些不关紧要但能表达她的关爱的东西,每当他放假,也会派人把他接回港城。即使他们是一对感情单薄的母子,但是他依旧知道,徐陵是牵挂着他的。

一个大男人,那时候心下决定,一定要孝顺母亲。

徐陵出院之后一直都是陆司行亲自照看的,他想着,既然公司已经不顺了,让就多照顾母亲,家庭事业最起码有一头是他顾及到的。可是,说不清道不明,自那以后他的事业几乎是顺风顺水。

有人说,是因为他手段高明心思谨慎胆大心细,可是他真切的体会到,百善孝为先。

董俊问,“那你为什么不与宁朗朗离婚?”

“对于家庭而言,有个词叫家和万事兴。”陆司行顿了一下,“蝴蝶效应就是因为一只亚马逊的蝴蝶煽动翅膀引起的厄尔尼诺,我如果离婚,引起的也许是更大的动荡,她很好,最起码是一心一意扑在我身上,找一个如此单纯的女人不容易,与其承担更大的动荡,我选择这样过下去。”

原来陆司行,也有如此保守的一面。

董俊稍微低头,*一口烟,将烟头丢在地上踩熄,“这些东西太虚幻,我很难相信。”他扭头去看陆司行,“哥,我从小立志要跟你一样,站到人群的最顶端,用最耀眼的身份去把童桐娶过来,可是你看,如今我身无分文,连女儿也没有了,当初娶了童桐也是因为这个女儿,我没有像你一样威风,可能就是因为我少了你那份觉悟?”

陆司行不理会他那话里微微的嘲讽,“不是觉悟,这只是个人思想,至于成功不成功,还是得看个人的天资、努力与机遇,没有谁信了佛,请了神,烧了高香就能一步登天,我的这些想法只能束缚我自己,你可以选择别的思想。现在我告诉你这些,只是回答我为什么不离婚罢了。”

他起身就走了。

董俊起身,却不动脚,他心里五味翻滚,咽下喉头,他目光除了伤痛,还有一抹不甘。

陆司行,这就是你我的区别吗?不是你我的家世,你我的资历,而是你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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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们不要再期望童桐跟慕容老师鸟!因为慕容老师是我的是我的是我的……【有这样的坑爹作者乃们会不会觉得好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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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3)离开很舍不得

宁朗朗在医院将近照顾了童桐一个半月,陆司行这日终于不能忍受孤枕难眠的寂寞,坐进童桐的病房,一会儿假意看杂志,一会儿用平板电脑办公,或者干脆吃饭的时候买了三人份,直到夜幕垂下,他仍没有起身的动作。宁朗朗推了他一把,“童桐要准备休息了,你一大老爷们赶紧回去睡觉。”

“这么早睡不着。”他说。

“去找慕容老师谈谈心。”她提议。

“找过了,他说我要是再上门找他,他就直接封杀我,因为我严重影响他的睡眠质量。”他难得露出皱眉纠结的表情,顺便让他变得可爱不少,像个站在十字路口迷路的小男生,家的方向到底是左边啊还是右边啊?

宁朗朗见他模样,笑出声来,“回家看电影去,我买了好多碟,什么类的都有。”

他依旧坐着不动,“没意思,不想看。”

“那你要怎样?”

这下陆司行很快站起来,一把揪过宁朗朗,将她拉到走廊上,左右看到走廊没人,风卷一般把她压在墙壁上,用自己的胸膛狠狠压着她,在她耳边小声说,“我想怎么样难道你还不清楚?”

宁朗朗不自在的推他,“别闹,要被人看见了。”

“看见就看见,我们俩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亲密,他们管不着。”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幼稚了。”

陆司行很听惯有人用幼稚来形容他,皱起眉,亲在她嘟囔的小嘴唇上,啜了一口,“是你比较幼稚。”

宁朗朗的脸瞬间红了,被他这么一明显的调戏,害羞的埋下头,“你……赶紧回去。”

“跟我一起回去?”

“不行,童桐这边……”

陆司行脸上的表情一时间变得很冷漠,像是瞬间被西伯利亚的冷风刮过,变得十分快,吓得宁朗朗立马把后面的句子咽进了喉头里。他语气冷淡的说,“宁朗朗,你不能厚此薄彼,我是你老公,她是你闺蜜,到了夜晚你就得跟我回家睡觉!”

宁朗朗还想说什么,但眼神一碰到他的冷峻面色,又瑟缩回来,“哦……那我去跟童桐说说。”说着,要脱离他的桎梏,却得不到他的允许。他说,“亲我。”命令的口吻。

有时候宁朗朗觉得自己是个受虐狂,当陆司行温和笑着的时候,她觉得心惊,反倒他冷冽又霸道,说话时用命令口吻,她就很受用。心里暗骂自己不争气,她却还是垫脚轻轻在他的嘴唇上亲了一下,小声问,“可以吗?”

可以,当然可以。不过陆司行不会说出来,从他俯视的视角看他的乖宝,带着点殷红的脸庞跟个苹果一样,不用闻就知道香香的,看她小心又闪躲的眼神,他几乎都要控制自己的眼角不要飞起来。他稍微点头,松开了她。

两人回头,看到董俊正站在走廊里。

宁朗朗害羞的躲进了童桐的病房,陆司行只是淡然的与他点头打招呼。他正想也进门去,却被董俊喊住:“你觉得幸福吗?”

这是什么问题?陆司行随意回答,“还不错。”

这下董俊直接推门进了助理的病房。陆司行明白他的意思,从小到大的确有不少男孩子模仿他,与他交谈向他取经,可是没有一个人像董俊这样,白手打拼到如今的地步。可以说,在某些方面,董俊最与他相像。

只可惜,再相像,也撑不了他。

宁朗朗拎着她的手包出来,脸依旧哄着,小声抱怨,“我走的时候童桐还好暧昧的看着我,都怪你……”陆司行不听他的抱怨,直接拖走。

当他们俩长途跋涉回到家时,已经夜里十点多。宁朗朗一挨到床就软绵绵的倒下,再也爬不起来。之前一直在医院里照顾童桐,神经时刻拉紧着,就怕半夜她出个什么意外,一回家,没有了那股怪得让人发呕的味道,床又柔软,一头扎进去就不想出来。

这样随意宰割的小白羊,正和陆司行的意思。他坐在床上,包过宁朗朗,给她脱去衣服。直到脱到最关键的地方,宁朗朗突然说,“够了。”陆司行愣了下,回答:“不够!”于是狠狠的扑到,脱去最后的衣服,抱着她亲了几口,招呼也不打一个,直接冲撞进她的身体里。

那股柔软,就跟宁朗朗的人一样,香甜得让人欲罢不能。

他说,“朗朗,我不会跟你离婚的。”他知道,经历童桐的婚变,她更没有安全感了,所以他要直白的说出来。

宁朗朗深思都不清醒,她嗯了一声。

陆司行不满意,变着花样的折腾她,一时抱起来,一时要跪着,一时还要平摊着。最后宁朗朗几乎是哭着问,“你怎么才放过我?”

“说你爱我。”

“我累。”

陆司行闷不吭声的继续用力,咬紧牙关看着她沉迷于此的表情,再用力。

“我投降。”宁朗朗闭着眼睛喊停,“司行我爱你,一直很爱你。”

“还有呢?”

“我不要和你分开。”

陆司行满意了,他加快速度的运动,直至那股舒畅的感觉袭击他全身,最后一刻,他将滚热的液体冲击到她的身体里,然后抱住她,“我们也要个孩子好不好?”

好一阵子,宁朗朗还沉浸在那股无法言说的感觉之中,太累了,她不想说一句话。陆司行却精神好得出奇,他问:“童桐什么时候才可以出院啊?”

他说,“我想你。”

他还说,“你要是每天在我能一眼看到的地方就好了。”

絮絮叨叨的,就跟酒精充沛血液引起的振奋一样。终于宁朗朗睁开眼睛,说,“后天童桐就要出院了。”陆司行的眼睛露出了狼一样的幽绿的光。不过她很快又说,“后天晚上我们俩就要消失了。”

“什么意思?”

宁朗朗这下闭口不言,任他怎么盘问,就是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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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前些时扁桃体发炎,但还能忍,于是打滚写文,今天早上起来就不行了,咽喉肿痛得呼吸一下都疼,还有低烧,今天睡了一天,什么事情都没干,太疼了,于是明天或是等会去医院看看。

2,明天不更,用于睡觉,乃们不用过来看了。

☆、二十一(4)离开很舍不得

所以当它第二天在家里收拾衣物的时候,陆司行叫陈嫂留了点心。陈嫂很敬业,等宁朗朗去浴室洗澡的时候,她立刻给陆司行报告,带的全是夏天的衣服啊,防虫叮咬的药啊,防晒霜带了好几瓶,居然还买了两颗仙人球回来,化妆品还是补水防晒的啊,最重要的是,夫人还上网查泰国的银饰品价格怎么样了啊。

陆司行稍微思忖一下,就摸清楚了宁朗朗的目的地。夜晚,两人躺在床上,正准备拉等睡觉之时,陆司行将一张卡塞到了宁朗朗的手里,“我听说那边的木雕也不错,家里考虑是不是要烧点檀香,你去备一点。”

宁朗朗愣了一下,立即明白过来,这是他无言的纵容与有声的支持,居然还给她塞卡,知道她这人没本事赚钱是吧?她眯起眼睛,装作不快,将卡拍在床边的小矮几上,“都睡觉了,还塞这么个有棱有角的东西,硌得我不舒服。”

陆司行笑了下,躺在她身边。

宁朗朗又觉得自己演过了,赶紧凑过去抱住,“宁先生别生气,我就是给你演戏逗您乐乐。”

“睡吧,明天要我送你么?”

“童桐家有司机来接,你都不知道,现在她自由了,回家找她老爹谈话,她爹让她趁大好年华赶紧去潇洒。”她顿了顿,“我好想我爸爸。”

陆司行拍拍她的额头,“早点睡。”

那股思念父亲的念想一直徘徊的宁朗朗的脑袋里,她睡至半夜迷迷糊糊的梦到曾经宁正伟和她在院子里给小哈洗澡,那般欢快的景象她已经很久没看到了。于是梦中,她流出流泪。醒了之后,她垂头走到院子里,小哈陪葬的那块土地,芳草萋萋。

过去不可追忆啊。

宁朗朗离开江城,登上飞机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仿佛要离开,那过去的美好,如今的她一点儿也承担不起。可是对于童桐而言,她的离开则是切肤之痛。

这是半个月来,两个首次正式的面对面见到了。

童桐要去清迈的消息没有故意掩埋,临走时小护士问起,她也大方的说了。于是从小护士那里得来消息的董俊,守株待兔的等在机场里。他面容憔悴得厉害,虽然助理的父母没有再来医院闹过事,可是肯定私下闹过董俊。不过好在董俊现在一清二白,那对夫妻也讹不了什么钱财走。

看见董俊,宁朗朗第一反应就想拉着童桐赶紧走,董俊只是看着她们的动作。反倒是童桐,极为大方的走上去与他打招呼,那一颦一笑,潇洒自如,和憔悴的董俊比起来,就是云泥之别。她说,“好久没见,听说你最近不怎么好?”这么一针见血但又关切温柔的话问出来,十足的童桐的口气。

他局促的笑了下,“你都离开了,我如何能好呢。”

童桐脸上的表情丝毫没有变化,好似这只是句朋友之间的玩笑话,“那你可能得不好一阵子了,我要出去散心。”

反倒是董俊沉不住气,寒暄不下两句,急切的问,“你真的要离开我吗?”

“董俊,你要清楚,这条路是你选择的,如今是你逼我做决定。”童桐淡淡的说,“我只是审时度势之下,发现离开是比较好的选择,毕竟离过婚的女人以后不好找下家,我还不如早点解放了早点出去走走,看看能不能找到第二春。”

“那么多年了,你说放下就放下,童桐你的心是铁铸的么?”

“你想我怎样,哭着求你回来,别想了董俊,我什么性格你最明白了。”

董俊被刺中要点,一时站在原地不说话,最好他换了口气,问,“真的没可能吗?”

童桐笑得如桃花般灿烂,“自然。”她扭头看了一眼大屏幕,轻松自如的对董俊说,“我该走了,你要祝我这一路找到好桃花哟。”

“现在检票的是去日本东京的飞机,童桐,你不要躲着我。”

被拆穿的童桐丝毫不气短,她说,“你知道的,不管是不是登机,我都要走了,给你这么点时间谈话是可怜你十五天坐在我门外。”她理了理头发,挽着宁朗朗转身就走,几步之后她突然转身,对着董俊嫣然一笑,“俊子。”

这声称呼太亲切,太回温,一如之前的语气,亲昵自然。董俊好似一瞬间坠入温柔的大网里,急切的走过去,抓住童桐的说,语速快且毫无逻辑的解释,“原谅我,我只是一时脑袋发热,我爱你的,你知道的不是么?我发誓,虽然我的确想让她给我生个孩子,在外面也有个家,但我从没有想过和你分开,童桐,我离不开你的。”

童桐从董俊的眼神里能看出,他所说的每句话都是事实。可是就是这么*的事实,扑面而来,就跟冷风一样,刺骨的冷。她目光冷峻,“我知道你离不开我不是为了我的钱,我也明白你爱我,只是我不能接受一个出轨过的男人,一想到你碰过别的女人,我就恶心,况且,你居然还想在外面有一个家?不可思议。”

无疑,冷风过境,剩下一片凄冷。

她说,“等我回来,我们就把婚离了吧。”

童桐与宁朗朗登机之后,坐在座位上,她的脸侧在窗外的方向,好似透过机场的所有建筑物,只把目光投射在一个狼狈的男人身上。她对宁朗朗说,“其实我很舍不得,只是我知道,离开才是最好的选择。”

宁朗朗陡然对她这个认识了二十年的朋友肃然起敬,她覆盖上闺蜜的手,“我当初要是有你这么坚强,就不会有这道伤痕。”玉镯子下压着的是轻微的痕迹,蜿蜒在白嫩的皮肤上。

童桐安慰她,“你那时只是年纪小。”

宁朗朗笑而不语,她此时已经长大,所以明白,她的伤痕出现在手腕上,而童桐的伤痕,出现在她的心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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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这两天,我咽喉好了,结果就老流鼻涕……我现在被鼻涕星人给占领了!求安慰啊~

☆、二十一(5)离开很舍不得

两人去清迈目的很明确,直奔某一寺院而去,跪在大殿里,拜五方佛,主事业主爱情主家庭主财运,童桐几乎是贪心的跪在明黄的蒲团上,一拜再拜。宁朗朗陪衬在旁边,见她模样,不由笑了,“佛是过来人,说到底还是个人,哪里能帮你实现那么多的愿望。”

“那我只求一个好了,再赐我一男人!”

太豪放,宁朗朗笑出来。

殿堂内来来去去的都是游客,自然也有虔诚拜佛的善男信女,他们手戴佛珠,跪在五方佛前,嘴里念着,目光温柔得好似一望水。与世俗的童桐比起来,他们简直是脱离苦海的善心菩萨,披上金光闪闪的袈裟。童桐跪了一会儿,扭头见四周人都是如此的虔诚,怕自己丢了国家的脸,赶紧起身,状似无意的逛去了别的殿堂。

此时,宁朗朗才到童桐刚起身的蒲团上跪下,和所有的信徒一样,双手合十,诚心许愿。希望童桐这一辈子,再也不要受到伤害。不过宁朗朗明白,佛帮不上忙,这只是她的美好请愿罢了,童桐这一辈子受不受伤害,还是得看她命理有没有劫难。她起身走到五方佛边坐着的和尚鞠躬,给了些功德钱,为童桐抽签。

在清迈大大小小的寺庙,有的专门供奉香火,有的直接变成旅游胜地,这间寺庙人流不算大,和尚也很慈目,她瞟了一眼竹筒,里面的签也不知道有没有作假。不过再一想,也笑了,回了江城带着童桐上一次若兰寺,找大师给童桐算算八字,命理劫难不就出来了。她按照和尚的指示摇签,最后从竹筒里掉出一根来,上签,一句话:老牛耕田归黄昏。

宁朗朗疑惑,童桐又不种地,老牛耕田都出来了。

不靠谱,她准备将签放回去。和尚却笑了,用蹩脚的英语解释,“你朋友晚年幸福,我们佛教徒,求的就是晚年安宁啊。”

再回头看签文,老牛耕田归黄昏,难道寓意童桐一声如老牛般勤恳,到了老年才有回报?这签的确不算顶好,但最起码还不错。她欣然将签放回签筒,朝和尚鞠躬道谢。和尚看着她的面向,幽幽道:“施主你的劫难要来了。”

宁朗朗愣住,“该来的总要来的。”

“心态不错。”身后有个深厚的男声,宁朗朗转身就看见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背着黑色的旅行包,正咧着大白牙朝她笑呢。宁朗朗谢过和尚,对他友善一笑,“否极泰来,我一直相信这个词,大祸来了,大福也不远了。”

和尚听不懂中文,目光却一直盯在年轻男人身上,过后,他摇头,继续闭目休息。

年轻男人显然比较自然熟,他主动介绍,“我叫周盛,气血旺盛的盛。”

“你看上去气血的确比较旺。”

见宁朗朗不主动介绍名字,他又追问,“你叫什么?”

“宁朗朗,朗朗上口的朗朗。”

“还真清脆响亮。”周盛一笑,就自然的露出了他的大白牙,脸上的肌肤很有弹性,带着男孩的柔和和男人的线条,左脸还有个酒窝,魅力十足。他说,“我来清迈旅游的,不如我们做个伴嘛,反正你也是一个人。”

宁朗朗这下才明白,原来五方佛真有用,一拜桃花就来了,她失笑,指着童桐的背影说,“那是我好闺蜜,我不是一个人来的。”

他可惜的摸了把下巴,遗憾的表情好似错失了一生所爱一样,逗乐了宁朗朗。他认真考虑了一会儿说,“没关系,我是男人,可以照顾你们两个女人的。”

“小弟弟,多大了,姐姐们不需要照顾的。”宁朗朗逗他。

“22岁。”他回答得好响亮,“今年刚从美国回来,可能会去江城发展,姐姐多多教导我啊。”他顺势把自己当成弟弟,求安慰求教导的模样,简直迷倒众生。宁朗朗几乎也都挡不住他的青春气息,笑得直咧嘴。

“江城是个好地方,夏热冬凉,十分考验人类生存能力,小弟弟你做好心理准备再过去。”

童桐买了几个香蕉和一把带着檀香的蒲扇走过来,“好热啊这边,我给你扇扇风。”又转头看着周盛,高高大大的男生,阳光帅气。那一刻童桐不得不承认自己老了,不然怎么看到年纪小的阳光男孩,就忍不住调戏呢,她将香蕉拍在周盛手里,眯起眼睛笑了,“小帅哥,多谢你勾搭我姐们,送你一香蕉。”

周盛也不客气,“多谢姐姐。”

哟哟哟,被男孩卖萌了,童桐夸张的摸着心脏大呼,“不行了不行了,朗朗,我老了,小心脏受不了帅哥的一个阳光微笑,赶紧扶本宫去那边的树下坐坐。”说着,就拖着宁朗朗往大殿外走。

周盛没有跟上去,握着一根香蕉,却笑了。

两人坐在树下,共用一把蒲扇扇风,一股清香的凉风扇在两人脸上,童桐呼出一口气,看着宁朗朗小小的脸庞,不由羡慕来,“怎么你桃花来了,我却没有?”

宁朗朗笑,“要不我去给你请个狐仙?”

童桐拍了她一下,笑骂她不正经。宁朗朗笑着的时候,十分温和,眼光穿透下来,撒上一片,更衬托得她的美好。多么惹人疼的姑娘啊,不像自己,童家的一切得自己扛,曾经不被看好的爱情如今也没有了,一身轻松之余,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和心都掏空了,徒留一个房间,住着惨败的自己。

她笑了,看着宁朗朗扇风,不由凑近她,“来,好姐们,给我扇风,热死我了。”

宁朗朗立马乖巧的凑过去,嘴里还讨好着,“好姐姐别恼,这就来给你扇风了。”

因为还有宁朗朗,所以童桐还能笑得跟蘸了蜜一样,她这心里唯一的净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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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让童桐来段揪心的姐弟恋,弟弟还是个阳光小狼~·

表示对冰冰刷屏的补好评,我表示看得被吓一跳,乃是有多好的耐心啊,mua~爱你

☆、二十一(6)离开很舍不得

第二次遇到周盛是那天晚上的夜市,清迈街头有许多泰国传统的小吃,两人在酒店吃了点面包垫肚子,出来就尝鲜,两人总只要一份吃食,两根签子,你一口我一口的吃。俩女人毫无防备的走在街头,不仅白白嫩嫩,还有气质,漂亮的紧,走到哪里走有目光跟随。宁朗朗谨遵陆司行的教诲,花钱不要手软!出门前在酒店里换了泰铢,看中了什么就买下,连价格都不问。清迈街边还有高档的玉石、水晶店,她们两人进去了,就跟土老冒进城一样,这个要试一试,那个要戴一戴。满载而出时,吸引了更多人的目光。

于是,终于有人下手了。

这两姑娘明显就是肥羊,一看就斯斯文文瘦瘦弱弱的,从小没吃过苦,家里优越,出手大方,才到街道里转了几圈,包里手里全是战利品。有钱的果然都是Z国人啊,不偷她们偷谁的?

正当那个中年男人伸出他的安禄山之爪,就被另一个年轻男人抓住。中年男人打量他,看他不像自己的同行,顿时凶神恶煞起来。横着一张脸,叽里呱啦的一通话,叫来了好几个站在街边的同伙。

宁朗朗和童桐也察觉出不对劲来,一回身就看见两人对峙,气氛极其不和谐,甚至有好几份紧张。童桐多精明啊,看看形式就明白过来,再加上街角走过来打算包围她们的人数,立马抓起宁朗朗撒着脚丫子就跑。宁朗朗当时还在添冰激淋,童桐抓着她的手跑起来时,她一手是拎着小玩意的袋子,一手是冰激淋,她思考了半分钟,才决定甩了冰激淋,抓紧袋子跟着童桐狂奔。

这景象,倒是周盛没想到的。

他是来英雄救美的,没想到美人不仅不承恩,反倒把他丢在狼窝里!太气愤了,气愤得周盛在原地生了会儿闷气,见一伙人包围住他,一股的怒气全发泄在他的双脚上——他也跑!

双臂还有有力的,扒开俩男人,看见一条老街,就冲那个方向跑了出去。一路狂奔,身后还跟着一群凶神恶煞的本土男人,那气势就跟当年香港片里的古惑仔一样,威风神气得不要命啊。

童桐这个心眼坏的女人带着宁朗朗跑出危险范围之外后,找了家不还错的茶楼坐进去,二楼望下来,好几条摆小摊的夜市街她们都能收在眼底,尤其是那群跑得风风火火的男人。她叫了一壶下火的冰糖菊花茶,又迫不及待的把扫荡的战利品拿出来一一鉴赏,看着玉石手镯吊坠水晶文昌塔在月光和灯光下闪烁各种美好的光时,她就觉得高兴。

宁朗朗兴冲冲的跑下去又买了一根冰淇淋,一边舔一边靠在二楼的开阔平台上拍照发微博,内容如下:清迈夜市的好心先生,救了我跟童桐,不过童桐好坏,把他留在了苦海里。下面还附带她一张没心没肺的笑脸。

再看周盛这个倒霉蛋,依仗着自己年轻,体力过剩肌肉发达,跑步时多跨了几步,终于逃脱魔掌,躲在一个小巷子里踹息。休息不过一分钟,那群男人追了上来,手里居然还拿着不知道从哪个商贩手里抢的甘蔗,举着就朝他追过来。他悄悄咽下口水,想着那手腕粗的甘蔗要是敲在他身上,少说也得打得他鼻青眼肿。他几乎是无奈的,不得不再接着拔足狂奔。

童桐和宁朗朗这两姑娘就看他们跟猫捉老鼠一样跑来跑去。夜市不大,几条街的蜿蜒几圈,周边就是小吃店铺茶楼,他们一群人也不嫌审美疲劳,跑来跑去就是那么几条街。终于这次,周盛再跑到她们茶楼下的时候,宁朗朗站在门口,一把抓过他的背包,接着他跑步的力气,将他拖到了茶楼里。

于是最终,三个人坐在茶楼里,看着楼下无头苍蝇一样的男人们来不断叫嚣在夜市里。

命算是保住了,周盛跟快要累死的狗似得趴在桌子上,“姐姐啊,你们真狠心,我那是去解救你们于水中之中,结果你们直接把我抛在了沸水里,真不厚道!”

童桐倒无所谓,笑着点点桌子,“这是姐姐看你锻炼的机会比较少,让你出去跑跑步,跟泰国人民友好比试一样,增进两国友谊。”

周盛见她太能鬼扯,于是又可怜兮兮的转向宁朗朗,“不知这位姐姐有什么借口呢?”

宁朗朗认真思考一下,回他,“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周盛直接倒在了茶桌上,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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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没良心,在我们病得如此痛苦的时候,都不给看我……泪目,我现在整个右边的脑袋都是疼的……

☆、二十二(1)玫瑰色的祸害

宁朗朗不在的日子,陆司行浑身不自在,就觉得少了点什么,于是他回陆宅陪徐陵吃饭。他把平板电脑摆在徐陵面前,指着宁朗朗的微博,各种景色和小玩意映入眼帘。徐陵年轻时也去过清迈,那时整个泰国几乎都是农村,泥巴路,几座小庙也残破着,她那时为了帮陆司行的父亲在开辟金三角的水上航道,打扮得像个男人,带着几个保镖,请了两个向导,整日跟政府和河边本土居民打交道。

虽然说那日子曾经也苦过,可是现在回味起来,倒想起了过去的意气风发。

徐陵笑道:“朗朗倒是个漂亮姑娘,就是一点儿也不像是结婚了的。”她问着,又问起了婆婆普遍盼望的一个问题,“你们什么时候打算要个孩子啊?”

“朗朗还小嘛。”

“是还小。”她慈爱的看着屏幕上宁朗朗的笑脸,丝毫没有婆婆的架子,反倒像个母亲,“就是你不小了。”

陆司行笑出来,将红酒递过去,“喝点红酒美容养颜,我妈看上去也很小。”

徐陵被哄得开心的笑了。

这会儿,陆司行从陆宅出来,本来想着既然宁朗朗不在家,他还不如留宿在陆宅,可是一想起宁朗朗留下的那只头疼的哈士奇,他也只得驱车回去。等红绿灯的空档,他拿起放在副驾驶的平板电脑,刷新一下就出来了宁朗朗最近更新的微博。好心先生?陆司行皱眉,这丫头玩得太高兴了,居然连一个电话都不给他打。他丢下电脑,摸摸下巴,突然觉得最近自己变得哀怨了。

回到家,刚丢下钥匙脱去衣服,那只个头已经初具模型的哈士奇吐着舌头狂蹦出来,却见是陆司行,双脚赶紧刹车。只可惜冲得太猛了,刹车不及,直接撞在了陆司行的腿上。

这一下,狗狗哀叫一声,躺在地上装死。陆司行闷不吭声的去抚*的小腿,啧啧,那狗真是有活力。他拍在哈士奇的脑袋上,“起来,别装死。”哈士奇立马起身,站在他面前拘谨的耸着耳朵,嗷呜一声求抚摸。他没有照顾狗得经验,陈嫂最起码不会饿着它,于是他回忆起曾经宁朗朗坐在沙发上看电影,一边勾着手指头去摸狗下巴,那狗还一副享受的模样。

于是他也坐在沙发上,双脚搁上茶几,拍怕身边的位置,小笨狗配合的跳上来。陈嫂过来给他开电视机,问他要看什么节目,他拍着狗脑袋,想了会儿,还是选择看新闻。可能新闻新闻太无聊了,狗狗趴在他的膝盖上,居然呼呼睡着了。

这一刻,陆司行的目光从电视机转移到宁朗朗放在电视柜上的照片,照片的她大概十七八岁,还穿着高中的校服,抱着曾经的小哈坐在宁宅花园的榕树下,小哈看不出年纪的差别,只觉得这狗跟沾染了人性一样,会看镜头,会笑。

他突然倾身去拨打慕容的电话,“喂,明天给我移一颗榕树吧,要二十年以上的,费用我明天划给你。”

“一定要明天?”

“再晚了朗朗就要回来了。”

慕容在那边笑了,“司行,你是真的要收心了。”

他也不否认,挂下电话,有一下没一下的继续摸着哈士奇的皮毛,眼神去在电视机和照片之间游离。

这个男人以为,这次她肯定因为想念他而主动联系他的。可惜他忽略了宁朗朗的特性,这姑娘就是一没心没肺啊。

没心没肺的宁朗朗第二天就应阳光小帅哥的邀请,去清迈郊区骑大象。童桐本还抱怨太阳会晒伤她,躲在草屋里不出来,结果看到清凉的河水与结群洗澡的大象,不由也心动,戴着帽子站在水边照相。

宁朗朗和童桐骑一头大象,周盛一人一骑,分别由饲养员牵着,在原始的热带雨林的散步。骑大象很刺激,跟骑马完全不一样,大象走路很颠簸,习惯它的节奏才能舒服点。可能就是体形太大,它总会慢悠悠的走着,一边甩鼻子。宁朗朗一直期待的事情终于实现了,她让饲养员帮她跟童桐照,周盛偏要凑过脑袋,虽然他只占了照片的左上角,但也能让坐在江城办公室的男人,心火烧上脑袋了。

今天的江城突变风云,下起了雨来,不算冷,但比起照片上的阳光短袖大象,陆司行头一次觉得工作很没趣。

陈嫂打电话来报告榕树的移植过程,听说榕树有点大,不好进山,一时就搁在了进山的口子了。陆司行思考了半分钟,按响了内线,吩咐秘书将后面三天的工作延后,订一张今天晚上去清迈的机票,然后甩手丢下桌上还探看的文件夹,穿上外套走出门。

他看到榕树的时候,可怜的树横躺在地上,已经被修剪得差不多了,从蓬勃的绿伞变成了云杉的单薄模样,他就算是瞎子也看出了不一样,稍稍对比下照片的葱郁榕树,他深感失望。慕容却拍拍他的肩膀笑得像个狐狸,“怕什么,不几天就长成原来的样子了,这不是不修剪就进不了你家院子嘛。”

“你家的树都是三天之内长起来的啊,铅笔跟木棍的区别难道你看不出来?我想请教下,你每天对着你家书念经,它就跟被龙猫催生一样砰砰地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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