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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眸 当前章节:15086 字 更新时间:2026-7-1 22:27

会所里安静极了,连钢琴曲也停止,人那么多,却没有人敢在陆司行怒火喷发的时候解救她一把,她更是舍不得陆司行这么大动肝火,可是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语言去解释,“我在温哥华的时候,他帮了我很多,我一直当他时好朋友,真的……”

“好朋友?宁朗朗,你居然存着一个好朋友当备胎,你也够恶劣的。”他冷笑。

宁朗朗低着头,双手揪着,小声道:“很多人这辈子都不会跟她最爱的人结婚,康礼他很适合跟我过日子……”

陆司行听到这里,心脏猛的被捏住一样,他突然一手砸掉了宁朗朗的手机,再结实的手机也经不住他这么一摔,零件屏幕电池全都被摔出来,霹雳巴拉的落了一地,这下,会所里的人更是大气不敢出。

他侧过身,不去看她委屈的样子,这么立了好久,却听到了宁朗朗小声的啜泣声。

“你还觉得委屈了吗?”陆司行嗤笑。

宁朗朗点头,用力地点头,带着尾音的说:“委屈,委屈死了,你不喜欢我,还管我找不找备胎,我只不过我想再喜欢你了,你就对我发脾气,你凶你了不起啊,我凭什么要听你的脾气,委屈死我了。”

陆司行哼笑一声,“那你站着这里做什么,等我赔你手机?”

宁朗朗抹了一把眼泪,觉得自己没用极了,想想他说的也对,自己这委屈的*儿,还站在这里等着被人笑话!于是赌气的一扭身,跑了出去。

徐荣刘峰尾随的追出去,陆司行淡淡道:“别管她,就是惯着了,才脾气大。”

一直坐在牌桌上的慕容缓缓站起来,口气平淡:“司行,你现在又是以什么身份去管她呢?人小姑娘交个男朋友,又凭什么受你气呢?”

陆司行盯着他,眼神恨不得把慕容灼出一个洞来,慕容无谓一笑,“想追就追出去,没看一群毛头小子蠢蠢欲动,晚了就没你的份了。”陆司行深呼吸一口气,停顿不到三秒钟,还是转身追了出去。

☆、四(3)至少爱过

宁朗朗没跑出去多远,准备招手拦一辆出租车的时候,陆司行追了上来。这个男人一如他的强悍与霸道,不容拒绝的住着她的胳膊,一把拖着她进了自己车内。外面的霓虹闪烁,映在车内人的脸庞上,五颜六色。这是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充满着各种不公平,宁朗朗曾经以为,自己爱着陆司行,陆司行最终也会爱上她。可是,终究是稚嫩了,还不懂人心的变更,更不懂一个男人的冷漠。

她脸上的泪还没有干,只是停止啜泣。

陆司行望了她一眼,抽出几张面巾纸胡乱的塞到了她手里。

车停在国美门前,陆司行说,“下去挑手机。”宁朗朗也觉得自己特丢人,胡乱擦了眼泪,哽着脾气道,“我喜欢苏宁。”于是陆司行就拐着方向盘去街对面的苏宁,待车挺稳,宁朗朗又不乐意了,坐在车上不肯下去,说,“我宁朗朗还不稀罕一个手机,姐今天大方的赏你了,送我回家。”

陆司行嗤笑一声,“宁朗朗,你当我是什么人?”

“你不是来赔礼道歉的么?”

“我至于么?”

“那你是来哄我开心的?”

“我更不至于。”

宁朗朗也怒了,这不咸不淡的多惹人恼啊,她扭过头来,“那你想怎么样?”

陆司行突然恶劣的一笑,“好久没看到你宁朗朗为我哭了,今天没看够,等会再给你个机会,让你一次性哭到我爽了。”

“你神经病吧你。”宁朗朗斜睨他,“我要回家。“

“宁朗朗,别忘了,今天是你惹我不痛快。”

“我怎么惹你不痛快,我是砸你手机了,还是委屈你了,还是对你发脾气了?你这么胡闹,回去之后我妈还不得剐了我的皮,哟,你嫌弃你家宁清清没伺候好你,大爷你就拿我出气啊,今天你跟康礼的那点动静我还是看得出来的,我不跟你好,你还不准我跟别人好啊,什么脾气,惯的吧!”宁朗朗吐字如机关枪一样,清晰又腔圆,一口气说了还觉得不够出气,于是准备再换口气说。陆司行眼见她说得没完,一巴掌捂住她的嘴巴,嫌弃道:“给我安静点。”

车再次启动,这次,车上没有人讲话。宁朗朗打开音响,里面没有碟,她又再屉子里翻找,陆司行这个怪人居然还会听巴赫的一号无伴奏大提琴曲,她撇了一眼开车的男人,不屑的又把碟片塞了回去。无疑,陆司行将她的一举一动看在眼里,他一手控制方向盘,一手从夹层里摸出一张碟片。那是梁静茹的《爱久见人心》,她把碟片举在他面前,淡淡的问:“陆司行,你的心也是肉长的吗?”

他扒开宁朗朗的手,目光投射在前方的路况上,好似无心的点头,“当然是肉长的。”

宁朗朗赌气的把碟片放进音响里,将播放方式设置成单曲循环。于是一路上,车里只剩下流*来的歌曲,“我常常为我们之间,忽远忽近的关系,担心或委屈”“我不是流言不能猜测你,疯狂的游戏需要谁准许,别人怎么说我都不介意,我爱不爱你,日久见人心……”

此时已经是晚间十点多,最后一班公交车都在路上狂奔,他们都是急需回家的人们,也许家中他们有慈善的母亲、严厉的父亲、温和的妻子或是顽劣的孩子等待着,这一刻,宁朗朗觉得自己矫情极了,她吃喝不愁,穿住都是优品,父母健在,生活无忧,可是她体会不到常人的那种幸福的感觉。她怕自己的眼泪落下来,于是开口问道:“什么时候你也买她的碟了?”

“联通搞活动送的。”

“真好,这样的好事从来没有发生在我身上。”宁朗朗靠在车窗上,也不去看他,“我上辈子肯定不是个好人,但是被点化之后做了不少善事,所以我上辈子的福气让我这辈子投胎到了宁家,可是我却宁愿用这样的福气去换一个幸运的人生。”

车正准备上桥,走在龟山大道上,四周都是小山包,通过后视镜还能看到龟山电视塔。这段路是整个江城最文艺最原始也是最美丽的地方,好似走在森林里,没有商铺没有住户没有嘈杂没有市侩。夏日的时候,宁朗朗总喜欢来这里玩,走下桥就是古琴台,传说中钟子期与伯牙知音流水的地方,小公园被建设得很美,纳凉的好地方,她总要玩到司机来接,还要磨磨蹭蹭,最后被宁正伟的秘书接回家。

宁朗朗将目光投射在那片土地,山包和灯光都会使那块地看起来不太真实,但是她知道,它就在那里。

陆司行沉默了许久,“这辈子既然注定了,就好好过。”

“笑话。”宁朗朗看着他,“你不是说你回放了我吗?”

“什么时候的话,我忘记了。”

无耻。宁朗朗咬牙沉默。

车内的空间里,仍是放着那首爱久见人心,歌词并不应景,但是他总觉得心里被梗塞的难受,于是关掉了音响。他问:“你觉得什么样的生活是幸福的?”

“那得分两种,一种是我没有姐姐,爸爸妈妈都爱我,陆司行会跟我结婚。”她有意无意的瞟过他的脸,见他面无表情,自嘲一笑,“另一种更简单,我爸爸妈妈都是普通人,他们含辛茹苦把我养大,对我关怀备至,我有很多个朋友,没有陆司行。”

陆司行听到这里,脸色终是出现了一丝裂痕,他淡淡一笑,“没用的宁朗朗,你这辈子命中注定,你有个让你见了就添堵的姐姐,娘不疼爹不爱,眼睁睁的看着我跟你姐姐结婚。”

“陆司行,我不缠着你,你不是应该更高兴吗?”

车已经行驶在桥上,下面就是滚滚而过的长江,陆司行的手指点点方向盘,不回话。

“曾经你嫌我吵得你烦,你就把我丢在这桥上,汽车尾气都不给我一个,开着车走了,我当时站在桥上,不知道是该返回武昌坐车,还是咬牙走到公交车站。后来我更惨,走到公交车站的时候被晒得要脱水了,想买瓶农夫山泉,结果发现身上一分钱都没有,连公交车都不能坐。”宁清清说得风轻云淡,但当时她太幼小,十七八岁的年纪,心智不成熟,一想起自己被心爱的人就这么赶下车,想喝水却没钱,连坐公交车也不行,就好似被整个世界抛弃了,可怜兮兮。现在想起来,那样无助的情感可能只是青春荷尔蒙催发的一种情绪,敏感、悲观。事实上,那时的她太自我,还没想明白,自己是因为太讨厌而被陆司行嫌弃。要是她知道自己被如此无情的嫌弃,恐怕当时跳江的心情都会有。

青春期真是个奇怪的东西,让一个小姑娘明白什么叫难过得不能呼吸,也让如今的宁朗朗知道,那幼稚的青春其实也是一种幸福。最起码当时的她能蹲在公交车站牌哭得天昏地暗,而如今的她,明知道自己被嫌弃,连那股不顾一切跳江的勇气都没有,哭得昏天暗地这种丢脸的事情也不会去做。

“你想带我去哪里?”她问。

“宁朗朗,我们交往过,别说得我像个铁石心肠的冷血动物一样,当年你疯狂的喜欢我,我如了你的愿望,不是吗?”

“陆司行,你毁了我的青春。如果你不和我交往,我就不会一直对你有执念,没准我现在都结婚生子了。”

“别把你自己说得那么理智,你是什么人你自己清楚,心甘情愿的放弃?结婚生子?你也说得太轻松,”

宁朗朗被一针见血的刺到,也知道自己理亏,于是又缩在椅子上,头靠在车窗上,闷闷不语。

陆司行倒是来了兴致,追问道:“难道我没满足你的愿望?那段日子我可不容易,你一句话我就得鞍前马后,敢问女王,您被伺候的满意?”

“又不是我逼你的。”宁朗朗小声的反驳。

“难道又是我自愿的?”

“我早就知道,你根本就不是真心想跟我在一起,敷衍我,满足一下我,反正对你而言而没有损失,还把我这个扫把星送到了国外,你当然愿意了。”

“你明白就好。”

宁朗朗置气的问,“那你是真心喜欢宁清清吗?”

陆司行恶劣一笑,“是个男人不都应该喜欢她这样的吗?”说着,他用男人看待女人的目光从上到下的打量了宁朗朗的一把,那眼睛里的鄙视和嫌恶都快溢满出来,看得宁朗朗心里一痛。是呀,男人都喜欢宁清清的温柔婉约,玲珑有致,柔美脆弱,她就像一根菟丝草,太需要男人的呵护。反观自己,宁朗朗作为女人都要鄙视自己了。

“童桐说,我是世界上最好的,我曾经也这么自信,可是到最后,我得到的就是一群朋友和无关紧要的人的喜欢,你总是这么容易让我知道,我宁朗朗其实很烂,烂到我爸妈都不喜欢,我是最讨厌的,讨厌到你都不愿看我一眼!”

“恭喜你,宁朗朗你终于看清了你自己,正确认识自己是极其重要的一步。”陆司行真诚一笑。

这笑看在宁朗朗眼里意味自然不同,她扭过脑袋不去看。但是车窗里印出一张脸,泪痕满脸、令人讨厌、没人喜欢的,宁朗朗。

车开进了W大,穿过一系列的建筑物,越来越靠近磨山上的古老图书馆。那是宁朗朗在校时最喜欢的地方,特有禅意诗境,晨钟暮鼓,她没事时总会坐在图书馆外围的走廊里,即使只是看着来来往往的学生,她也会觉得安宁。

最重要的是,这里是,他们曾经最先开始的地方。

那日的宁朗朗跟着一个中文系的教授在这里打坐,那教授也研究佛学,但是身边能说上话的学生太少,所以尤为的喜欢宁朗朗,兴致来了,他就搬着一套沉重的茶具坐在亭子里泡茶。山上的泉水虽说也不干净了,但是用小炉子烧开,也还是集聚了山间的灵气,泡出来的茶尤为的香。宁朗朗也喜欢跟着他去打坐,每次都能蹭到好茶。她一直觉得茶的品种另当别论,泡茶的人才是重点。

于是就在她收拾茶具准备点火生炉子的时候,陆司行出现在她面前。

他问:“你就那么喜欢我?”

那时的宁朗朗不知道害羞与矜持,她认为,喜欢陆司行就是她生命的一部分,无需掩藏,所以她坚定的点头,务必用力。

陆司行好似施舍的丢出一句,“那就给你个机会。”

“为什么?”

“你刚刚不是准备跳楼么?”

宁朗朗想了一会儿,才发觉自己正站在图书馆顶楼的边缘,亭子里风大不好生炉子,她才到这里,刚刚她只是想将涮茶壶的水泼到水道里,不料被陆文东认为她要寻短见。不过她也不打算,笑嘻嘻的承认:“是呀,爱而不得太痛苦,刚刚准备结束痛苦呢。”

陆司行见地上的炉子和她手里抱着的紫砂壶,自然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立即拉下脸,准备挥袖离去。宁朗朗有个优点,知道看脸色行事,一见他要走,立马上去抱紧他的背,死皮赖脸道:“我不管,我喜欢你,你刚刚也说给我个机会,你不准走。”

于是,他们就这么的好上了。

以至于后来,无论任何时候,宁朗朗就喜欢有事没事坐在亭子里,有没没事就威胁陆司行她要跳楼。按照陆司行的性格,他总会冷冷的回一句:“跳吧,死了一了百了,我还轻松。”宁朗朗丝毫不计较,她把这话当作他们关系的润滑剂,心里比蜜罐还腻。

可是,陆司行不知道,当年的宁朗朗,真的跳过。

这个地方,一直在宁朗朗心里,是甜蜜的象征,是开始的地方,就算她曾*苦的跳过楼,差点失去了性命,在她眼里,这里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最美好的、最有纪念价值的地方。

所以当陆司行的车停在山下,她坐在车里有些踟躇,即希冀又害怕。正当她由于下不下车时,陆司行扭过头最她说:“等会你自己回去吧,我跟清清约在这里见面。”

宁朗朗如雷劈一样,不可思议的抬头,“你带我来这里,就是为了让我知道,你跟她已经甜蜜到了如斯地步?”

“随你怎么想,我陆司行一向不是个什么好人,欺负你更是从小到大的家常事。”说着,他已经下车,将车钥匙丢给宁朗朗,“你要开回去也可以,反正今晚我和你姐姐是不回去了,要是你不开走,就帮我把车锁好。”

男人的背影坚毅又高大,他潇洒的走向另一个等待他的女人,丝毫不将她的眼泪放在心里。她突然间,非常的恨他,前所未有的,她有一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冲动,而这股冲动控制了满身暴戾的她,趋势她跑下车,对着那对男女冷静的说:“陆司行,要约会就滚远点。”

“怎么,图书馆什么时候还收门票了,你让滚就滚?”他回。

“我宁朗朗霸道惯了,我让你们滚就赶紧滚。”

陆司行讥诮一笑,宁清清拉着他的胳膊想赶紧离开,这样的宁朗朗她不敢惹,反正今天这场战役,她赢了,赢得身心畅快,不屑于一个地点。但是陆司行一动不动,他甚至残忍的当着宁朗朗的面,拉住宁清清,低头就吻住了她。

顷刻间,宁朗朗构建的世界完全坍塌。

脆弱的眼泪喷涌而出,根本不受她个人的意志,汹涌得一发不可收拾。她捏紧拳头,随时准备战斗一样,全身狠不得倒竖毛发,好当作武器。可是陆司行丝毫不理会已经走入边缘的宁朗朗,他淡定自若的挽着宁清清,一步一个台阶,向上走去。

“陆司行,我会破坏你的幸福,我会逼着你娶我,我会让你一辈子面对我过日子,我会让你一直痛苦!我宁朗朗说到做到。”

宁朗朗没有耽搁,没有等待陆司行做出反应,她带着毅然决然的心态,转身,离去。潇洒,扬眉吐气,用一种胜利的姿态。

陆司行,既然你如此的让我痛,就让你陪着我一起痛。你讨厌我不是么?让你和讨厌的人生活一辈子,也会让你感到苦不堪言吧,那就让我们相互折磨吧,往后的日子,我们好好切磋一下谁更能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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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我完全处于裸奔状态。。。星期四那天拍片子,当女演员,绑架那场戏,被人按在了板凳上,天啊,我屁股都青了……我恨导演!

☆、五(1)你怎么说

陆司行那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见他在二十岁的时候,在W大的礼堂接收国际什么设计大赛的颁奖,和一群金发碧眼的洋鬼子站在一起,他丝毫不显劣势,更甚于那股气场和雍容,要把那没文化底蕴的洋鬼子给比下去。江城的媒体全到场,当界精英齐聚,镁光灯下,他这个人一夜之间轰动了整个江城。那时,镁光灯追打在他身上,他犹如神祗一样存在于礼堂,就连领奖下台之后,灯光也追随着。他走在走廊的过道里,能清晰的看见,许多女生压低声音,带着惊喜和崇拜,讨论着他的一言一行。

“你看到没有,陆司行,哎呀,长得太帅了……”

“是呀是呀,我超级喜欢他参赛的那个作品。”

“别说作品了,你看看他,打败一群洋鬼子,多争气!”

“不行了不行了,他刚刚笑了,你说一男人,本身家世就好,自身又优秀,怎么也能长得这妖孽呢?”

“不公平不公平,上帝怎么就对他这么厚爱呢?”

……

不公平,的确不公平。陆司行嗤笑,他的皮囊终将变成一抔黄土,他的荣誉终将会被人取代,他的才华终将被历史长河淹没。他不是神,虽然受着神一样的礼遇,可是他终将有人的七情六欲。有一种说法,一个人只是优秀,会得到许多人的嫉妒,但是一个人优秀太多,那他便会得到所有人的崇拜。就是这样的,陆司行太过优秀,于是他总是孑然一身的凌驾于所有人之上,放眼望去,女生在他脚底下冒着红心,却没有人一个人,会像那个傻瓜一样,死皮赖脸的缠着他。

陆司行觉得自己在梦中孤独极了。他看着其他获奖者有朋友、老师、家人甚至是拥护者的拥抱祝贺,也有女生送玫瑰花。可是他,只有一张冰冷的椅子,一群只敢低声崇拜的庸碌之群。

直到那个傻瓜,抱住他。

宁朗朗扑进他的怀里,带着一股百合花的青涩味道,她那时候才十几岁,短发,小脸蛋圆圆的,她一手抱着花束一手要去搂他的脖子,大声又兴奋的大叫:“司行哥哥你真厉害,我好高兴,你的奖杯能不能放在我的房间里,我也要跟你一样厉害。”

梦里的陆司行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整个心房都变得温暖起来,他伸出手,抱住那个幼小的宁朗朗,然后献宝一样的把自己的金奖杯递到她面前。看着宁朗朗高兴的捧着奖杯说:“司行哥哥你真好,这样一来,我也有奖杯了。”

然后,他冰山一般的脸居然咧嘴笑了。

从梦里醒过来的陆司行,坐在床边,目光投到对面的墙壁,那堵墙被他改造过,制造出凹凸的格子间,好放入自己曾经那些金子奖杯。梦里出现的那个奖杯就镶嵌在格子间里。

当年的陆司行并没有把奖杯大方的给宁朗朗,他甚至是带着嫌恶的推开宁朗朗,拍拍身上的花粉,目光冰冷,“想要,自己得一个去。”

小小的宁朗朗当时不高兴了,她说:“司行哥哥你是不是看不起我数学不好,我从来没有获过你这么大的奖。”

他还是不给。

宁朗朗当初像个小老虎一样发起了脾气,耍赖道:“我不管不管不管,司行哥哥你有好多个,就把这个借我摆几天,几天嘛,我会还给你的。”

陆司行不上当,他嗤之以鼻,她宁朗朗什么时候借了他的东西会还的?

宁朗朗又说,“那我用我的奖杯和你换好不好?我有才华横溢的金人奖杯。”

还是摇头。

宁朗朗在原地站了好久,鼻子都红了,她抬头用稚嫩的目光看着他,弱弱的问:“司行哥哥你是要把奖杯送给宁清清吗?你不要送给他,我喜欢你,你送给我好不好。”

那时的宁朗朗真的伤心了,他看见陆司行摇头,于是一不做二不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抱着他的腿,哭了起来,“你有的东西我也想有,为什么我没有,你不能哄哄我吗,你真讨厌。”

宁正伟听到动静,从第一排的贵宾席过来,抱起地上的宁朗朗,她却拉着陆司行的裤子,死也不起来,还把鼻涕眼泪擦在他的身上,惹得陆司行额头暴起青筋。宁正伟用目光朝陆司行示意,他不管不顾,粗暴的*宁朗朗的手指,站起身,很快的走出礼堂。

身后,就听到宁朗朗大声又委屈的声音。

如今的陆司行快三十岁了,他再回想起来,二十岁的他不成熟,哄哄她又怎么样?何必让一个孩子哭得撕心裂肺。那时的宁正伟还不是市长,职位不高不低,在一堆领导面前也不嫌丢面子,抱着女儿亲她,嘴里“乖宝乖宝”的哄着,可是她依旧泪眼朦胧的望着陆司行离开的方向。一堆叔叔伯伯阿姨婶婶,围着她用糖果布娃娃哄着,这个阿姨抱一下这个叔叔请吃巧克力,她还是哭。最后宁正伟的秘书找到他,低声下气好说歹说的说了好半天的好话,他才勉强出面,冷冷的对宁朗朗说:“哭得吵,再哭你下次别跟着我来这种场合,也不嫌丢人。”

宁朗朗真的是个狼心狗肺,一堆人众星捧月的哄了好久她也不见收,被陆司行这嫌弃的一句话哄着,她立马不哭了,吸着鼻子,还狗腿的讨好他说:“我不哭了,司行哥哥你别讨厌我。”

那时的宁正伟跟着上下属一起笑了,都说她就是陆司行的童养媳,只有陆司行能治得了她,以后嫁到陆家,舒舒服服做个少奶奶,日子过得多自在。

宁朗朗最喜欢听到这样话,笑得她都合不拢嘴上,睁不开眼睛。

梦醒了的陆司行,又想了这些尘封的旧事,望着那堵墙愣愣有些出神。外面隐约有汽车的声音,还有一只笨狗嗷呜嗷呜的叫唤,他又不由想起了之前宁朗朗非吵着要养着哈士奇,她跟宁正伟说,“狗狗可乖了,半夜绝对不会乱叫,不会打扰到你办公的。”宁正伟问她,“你又不是狗,你怎么知道它半夜不会叫?”那个傻姑娘笑得灿烂的说:“因为哈士奇很少汪汪叫,它跟狼一样,嗷呜嗷呜的叫。”

陆司行下床,挑开窗帘,他的房间正对着前面一栋房子,宁朗朗的房间与他的相对应,听说是风水师父选的风水宝地。他不知道什么风水不风水,倒是知道很多夜晚宁朗朗都会趴在窗台上朝这边望。昨夜他跟宁清清只在W大的图书馆坐了会,起风了,他们便回家。不知道昨天放了狠话的宁朗朗,会做点什么。他转身放下帘子,脱去睡衣,进了浴室。

☆、五(2)你怎么说

宁朗朗一大早起床去找康礼坐禅,其实起床时,她糟糕透了,眼睛红肿,皮肤缺水的发皱,头发拉茬,无精打采的。只是一想起昨天的豪言壮语,她想躺回去的心思就没有了,打扮好下楼,迎着晨光,犹如一朵空寂的莲花般,走向战场。

做禅理其实花不了多少时间,只是她需要一个安静的心境,让她理清思路,策划战略,好一举拿下陆司行。昨日吼了那么一嗓子,她也不去计较这么做的得与失,本来她就喜欢陆司行,存的心思就是要呆在他身边一辈子,在感情上她无疑是笃定的,如今她计较的是一个身份。

康礼沐浴出来,手腕上的檀木佛珠和着檀香,异样的让她感到心神宁静。他的左手放在宁朗朗的脑袋上,眯着柔和的眸子,淡淡道:“左手为佛,右手为魔,朗朗,所以我们的佛珠都是佩戴在左手上的,你要做任何事情,记得要伸出你的左手。”

宁朗朗站起来,扯扯身上的衣服,却向他伸出了右手。

“朗朗,这样是不对的。”

“可是我现在,不做不快。魔与佛本质上其实是一个人,向左走向右走只是一念的抉择罢了。”

“成佛本身就是一念之间的抉择,朗朗,不要让自己的修行变得污秽不堪。”

宁朗朗倔犟的扭过头,看向外面的车水马龙,“康礼,今天是我爸上佛的日子,你去为我爸算一卦呗。”

康礼皱眉,“不可沉迷,算卦也……”

宁朗朗再转头时,面目祥和,丝毫没有刚刚那副偏执的模样,于是到了喉咙的话,被康礼吞了下去,他拍拍宁朗朗的脑袋,“那就为你爸爸算算,也给你心安。”

于是,洗漱完的陆司行再站到窗户前,就看到斑驳树影后的房间里,宁朗朗正从换衣间出来,坐在梳妆桌前图眉画眼。宁朗朗这姑娘刁蛮、幼稚、爱哭爱闹、惹人烦,但是不可否置的是,她的确长成了个标志又漂亮的姑娘,虽然不如她姐姐那般明媚动人,但是她总有股端庄又和气的美。只是这种美,他一直不知道是什么,只知道这种美使她成为老少皆喜欢好姑娘。

他撇撇嘴,笑得有些无奈。

管家前来敲门,声音里呆着粤语的腔调,他之前是港城老宅的管家,如今被母亲调过来,说是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他在门外说:“少爷,您起了吗?宁先生派人过来问您,今日是否与他们一同去上佛。”

陆司行摸摸下颌,不由眯起眼睛。港城的陆家最信的就是佛,老太太到了初一十五就去寺庙里抄诵经文以求平安,宅里一切家具都是按照风水先生所说的摆弄,说的是财气集聚,家里的后辈出生就会去找师傅算八字、取名乃至抓阄,以保证每一个子孙都是福气满满。

他不信这些没有科学依据的东西,只由着老太太折腾。只不过这么多年来,陆家的确是没出什么大事情,长辈们身体也健康,财气也足,小辈们混得也不错,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沾了风水的光。

宁正伟信这个,所以宁朗朗从小到大都无再无难,遇到什么难以抉择的事情也总会找师傅算一卦,走得也顺风顺水。只是从小到大,宁正伟从不对他的女儿宣扬佛的好,只说佛是慈悲为怀博大宽容,你信不信他就在那里。宁朗朗没有正式信仰过佛,只是从小在这环境里长大,总沾染些慈善的气息,直到她出国,在洋鬼子的地盘上,倒是吃素信起佛来。

外面的管家又敲了几次门催促着,他收起心绪,扬声道:“我就下来。”

陆司行踱步到前面那栋楼,门口停了四五辆黑色的奥迪,不是什么高级的车系,不过仍旧是好车,司机和助理都站在车边,似乎都在等门内的人。管家为他开了门,那只跟宁朗朗一样的笨狗蹦达出来,用它威武似狼的脑袋去讨好他,惹得他心情大好,用手掌拍拍它的脑袋。

宁正伟和宁夫人坐在沙发上,杨姨正左右收拾点什么,抬头见他进来,扯着笑给他随便的笑了下,“您来了,随便坐会儿,我再去收拾一下。”

陆司行坐在沙发的另一边,笑道:“杨姨收拾什么,出门也没什么不方便的,外边的助理都是安排好了的。”

杨姨瞥了他一眼,“总觉得要带点东西,朗朗身子虚嘛。”

“朗朗呢?”

“楼上呢,刚从外面回来,自然要收拾会儿。”杨姨说这话时,不由露出责备的眼光。陆司行多精明的人,一眼便看出,刚刚宁夫人肯定因为宁朗朗磨蹭而责备她了,杨姨正生气呢。于是他柔声道:“杨姨您收拾着,我上去看看朗朗好了没有。”

“我好了呢。”宁朗朗一手勾着她的呢子外套,一手扶着栏杆下楼,后面就跟着那个禅师康礼。陆司行的目光突然沉了下去。

宁朗朗笑了,“妈妈还是去催催姐姐吧,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好。”

“清清那是工作忙。”宁夫人为宁清清辩解。

宁朗朗也不在意,笑笑,“妈妈要为姐姐辩解,我又能说什么呢,只是以后妈妈不必这么偏心,什么好的都是姐姐的,我都要嫉妒死了。”

“朗朗,怎么说话的。”康礼的声音很轻,似乎没有一丝情绪,却让宁朗朗成功的缄口立在一边。

杨姨见到宁朗朗下楼,赶紧迎上去,问道:“我带了点家里的牛肉,怕是你吃素菜不和口味,胃药也带上了,平时你要补的核桃松子红枣固元膏,唉,我要去把上次你爸爸单位同事送的那个德国进口奶粉也带着,免得晚上在山上你睡不着……”

听着杨姨絮絮叨叨在耳边说着,宁朗朗不由开心笑了。这孩子要的东西很简单,她只需要每个人用真诚的心去好好对待她,不细致入微,也要暖人心意。她拉住杨姨的手,“别准备了,就出去一个晚上,带上换洗的衣服就够了,我有什么吃不惯的,别担心。”

杨姨想了会儿,又要去厨房,“我得带几块姜,出家人都不吃辛辣刺激的,着凉了我就给你煮姜汤。”走着,她还踢了一脚坐在地上的笨狗,“给得给你这个祖宗备着狗粮哟。”

小哈歪这头望着杨姨,似乎在卖萌。惹得一行人笑得开心。

恰逢宁清清从楼上下来,她一边收拾着自己随身的包包,一边吩咐杨姨,“帮我上楼收拾一条毛毯,夜里会冷。”

杨姨在厨房里答:“收拾好了的。”

陆司行率先走出去,看见自己的助理正在街角将车掉头,不由回头对着宁清清笑,“上我的车?”宁清清自然而然的朝他走过去,挽着他的胳膊,向世人宣告他们俩的亲密关系。

宁朗朗看着他们两人,不动声色的瞥了嘴角,朝笨狗道:“小哈,我们上车了。”笨狗朝陆司行讨好的叫两声,捏着屁股跟着宁朗朗上车。不过,光是这会的人狗互动,已经让宁清清冷了脸色。

宁正伟和宁夫人坐一辆车,宁朗朗和康礼坐一辆,一辆车打头探路,陆司行垫后,四辆车上路。

他们一行人要去的黄袍山的兰若寺,据考证,这座寺是中国最早的一座佛寺,只是经历过朝代的更替历史的风霜,如今也没落成为一座残破的古寺,要不是有几个和尚守着,也许这里早已经化为一堆残垣断壁。从江城到黄袍山,车程大概两三个小时,宁朗朗坐在车后座,已经做好了长途车旅的准备,毯子裹身,换了拖鞋,零食备着,还要一只笨狗暖脚。杨姨坐在副驾驶,扭过头正见到宁朗朗把叫伸到小哈的肚子下,哆嗦得小哈呜咽出声,她笑笑,“小姐别老欺负小哈,你不在家这两年,别说我们想你了,连狗都要想你得到得抑郁症。”

宁朗朗立马弯腰,两只手揉着它的脑袋,亲上它的鼻子,“宝贝儿,你想我啊,那我以后走哪里都带你好不好?”

笨狗立马伸舌头把她的脸添了遍。

杨姨伸手打在了小哈的脑袋上,转身又找出湿巾,嘴里埋怨着:“教这笨狗几千次,叫它别乱添,这要是得病了怎么办!”

宁朗朗用湿巾擦脸,嘴角苦着,“杨姨……它这口水要是干在我脸上,不得有味道啊。”

“等会到休息站去洗洗,杨姨这儿什么都给你备齐了呢。”杨姨说着,又一巴掌打在了笨狗的脑袋上,看得宁朗朗又心疼。

“狗舔人呐,那是喜欢的表现,改不了的。”康礼笑。

宁朗朗撕开薯片,往康礼嘴里塞,笑着对杨姨说,“他会看手相,杨姨让他给你看看,保不准你万年就是好命,身体健康,儿孙满堂呢。”说着,他推推康礼,“给杨姨看看,她女儿现在还在上大学呢。”

康礼也不谦让推辞,“杨姨,您把右手给我看看。”杨姨赶紧把手伸出来,笑着说:“我要什么好命,我家婵婵以后有个稳定工作,找了个好人家,日子不求多好,稳定就行,我这就算安度晚年了,到时候啊,杨姨还陪着你照顾你,朗朗你乖点,以后过得幸福快乐,杨姨最幸福了。”

说宁朗朗这孩子缺爱吧,难免会说她矫情,家里环境多好,身边朋友多够义气啊,在江城要风得风的,多气派啊。可是这些对一个女孩子而言,还抵不上父亲的关怀和母亲的慈爱。不可否置的,在情感上,宁朗朗就是匮乏的一代。于是,她听到杨姨这肺腑又暖心的话,一瞬间涨得她眼睛*,她低头,玩弄小哈的脑袋,借以躲过她眼里的泪。

康礼有所察觉,他只是淡淡笑笑,“杨姨你倒是放心,我当行不深吧,也看得出朗朗是好命的姑娘,你看她这手爪子,肉多福气厚,再看她的小下巴,人瘦了下巴还有肉,命好着呢。”

宁朗朗觉得有意思,抬头赶紧催促,“那你给杨姨看看呗。”

康礼假装是个和尚般的,先装模作样的咳嗽几声,收敛着表情,认真道:“施主,你这手相好啊,生命线长又清晰,老年无病无灾,事业线虽然不明显,但是你工作稳定嘛,再看看你的子女线……”

宁朗朗捶了他肩膀一下,笑道:“你好好说话,怎么光跟杨姨说些表面的,认真点。”

康礼沉思会儿说道:“我怕杨姨命太好,你嫉妒……”

惹得一车人都笑了,笨狗还凑热闹的汪汪叫,宁朗朗恼得推了他一手掌,脸面微微红了。

恰逢转弯,陆司行的车追上来,他一扭头,便看到旁边车内的宁朗朗,笑得好死一朵花儿般,不甚娇羞的柔美,使得他的心脏,微微收缩了下。他扭头看了一眼宁清清,她有些晕车,正靠在椅子上闭眼小憩。

车里太过安静,安静到那辆车里的声音,他似乎都能听到。他听到了什么?是宁朗朗的笑声吧。

前方就是休息站,车刚停稳,宁朗朗披着毯子踩着毛绒拖鞋下车,宁夫人只看了她一眼,不由道:“像个什么样子,要是冬天了还了得。”宁朗朗丝毫不介意,脱下毯子,匆匆要忘洗浴室跑,笨狗还一边叫一边跟在后面。杨姨从后备箱里找出了宁朗朗平日用的洗面乳和毛巾,嘴里还督促着:“慢点哟祖宗。”

宁夫人狠狠叹口气,宁正伟倒是舒展了眉头笑了,他拍拍宁夫人的手,“朗朗这样多好,小姑娘都是这个样子。”

“小姑娘都这个样子?我看就你宁正伟的姑娘是这样子。”

宁正伟宠溺一笑,身后却传来宁清清淡淡的声音,“爸爸,你还有个女儿不是这样子呢。”

宁夫人脸色微变,扭身挽着宁清清,关切道:“晕车有没有好一点?看你这脸色,要不要去洗浴室洗把脸,休息下?”说着,扶着宁清清走向洗浴室。

洗浴室里,宁朗朗正在洗脸,清水沾湿了头发,她丝毫不介意,接过毛巾擦干净脸,就见到宁清清和她妈妈进来,她赶紧让出一个位置,“我要出去了。”说着,她要往外走,小哈还坐在地上吐舌头,她一脚踢上它的屁股,“别哪里都坐,你当地板很干净啊,自己没事就注意点,我才不给你擦屁股。”

宁夫人皱眉,“怎么说话的,出去两年说话都粗俗了。”

撇撇嘴,宁朗朗跟小哈蹦达了出去。宁夫人又道:“小杨,照顾下清清,等会去把晕车药找出来。”都快走出洗浴室的杨姨又折转回来,站在宁清清边上,照顾她洗脸漱口。

宁清清将自己的脸蘸上水,镜子里的自己憔悴又枯槁,她不仅摸上自己的脸颊,自己也快老了吧。刚刚宁朗朗说给小哈说的话,一只狗怎么会听不懂,她这是说给听得懂的人听呢。宁清清又不禁想起了昨天晚上,自己的妹妹,声嘶力竭的喊着,她要抢走陆司行。

宁朗朗要抢走陆司行。她要抢走宁清清的陆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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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留言不好评,我怎么知道你们还在不在看!收藏也不涨,我好伤心的

☆、五(3)你怎么说

到达黄袍山时,已经将近下午两点,一路上没什么好的酒家,他们也为了敢时间,什么都没吃,早已经饿得没了知觉。宁朗朗和小哈最幸福,杨姨自己饿着也不会让他们这俩祖宗饿着,所以一下车,杨姨收拾着车上的垃圾,牛奶盒子薯片盒子面包袋子,一样一样收拾出来,被宁正伟看到,他不由点在了宁朗朗的额头上,“你说你怎么就长不胖,吃了多少垃圾食品啊,纯属浪费国家粮食。”

宁朗朗顶嘴,“我这是带动国家内需。”

车停在了山中的停车场,再往上走,就需要纯粹的两条腿了。宁朗朗挽着宁正伟,叽叽喳喳道:“爸爸我跟你说,康礼可会看相了,等会上去让他给你算一卦,刚刚他就给杨姨看过了呢。”

宁正伟笑道:“你看看你,就是你吃的肚子饱饱的,所有人都没精神,就你这么多话。”

宁朗朗转头一看,杨姨、宁清清陪着宁夫人走在后面,司机和助理们拎着物资也爬得很慢,陆司行和康礼两个男人面上没什么交集,各自走着,倒是有精神的,只有笨狗小哈。她哈哈一笑,背过身去,从口袋里掏出巧克力,塞到了宁正伟的嘴巴里,小声道:“爸爸别声张,朗朗不会让爸爸爬不动的。”宁正伟也学着她的样子,跟个地下党似的,笑了。

她又蹦达到康礼身边,将剩下的巧克力塞到他怀里,“吃!”

陆司行就站在康礼旁边,宁朗朗的一举一动全在他眼里,他不由猛搓了下后槽牙!突然他笑了,扭头对宁清清说:“清清,要不要休息会儿,你从刚刚开始就晕车,现在是不是还难受?”

这话明显让宁清清受宠若惊,被宁夫人推了一把之后她才愣愣的回话:“我……还能坚持。”

宁正伟站在高处,“既然能坚持就赶紧上山,免得误了时辰。”一行人听了不敢不言,埋头登山。

兰若寺的小弟子早就站在高处等着他们,见他们来了,兴奋的领路,“师父说,你们这个点也该来了,所以派我来带你们上山。”继而又扭头对宁朗朗熟稔的说道:“这两年也不见朗朗来,师父想念得紧呢。”

“师父那时想我给他抄佛经呢。”

“诶,这位施主面善,不过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康礼合十行礼,淡淡一笑,小徒弟上下打量了一眼,笑了,“朗朗有福气,这位施主是个有缘人。”

宁朗朗笑骂:“才多大年纪就知道有缘人了。”

小徒弟也不恼,“我道行不深,看不出你的姻缘,但是还是看得出面善的有缘人的。”末了,他又一摇头,好似看穿红尘般道,“最起码比陆施主要有缘些。”陆司行脸色一直不好,如今听了这话,气急反笑出声,“我每年供奉你们的香火就够他修行多少年。”

“话不能这么讲,供佛也是要看缘分的。”小徒弟丝毫不会看人脸色,义正严词的回他。

陆司行瞥了他一眼,不再说话。

这一行人里,最了解陆司行的莫过于宁朗朗,这个男人此时已经被触及到了脾气的底线,不说话只是不解释,他一向是个很会自我控制的人。她皱眉略一考量,自然明白了陆司行有脾气的原因。她转过身,悄悄笑弯了嘴角。

兰若寺是个修葺过的古寺,依旧能看到过去各个朝代的影子,这里曾经是皇家供奉的地方,气势辉煌,只是如今没落到只能得到其中线条的影子。两座殿宇,一座古钟,一片菜地,一个厨房,一连排的厢房,几个布衣和尚,一条大黑狗。小时候宁朗朗来这里,一路坐车很兴奋,总觉得她是来郊游的,结果看到这样的景色,一下子就哭出来,怕父母不要她,要把她卖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不过那时的师父,用面粉捏的小狗哄她高兴,慈祥得对她笑,跟她讲佛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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