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只要有人娶我,他们大概肯一分钱都不让对方花,只求能立刻将我扫地出门。”
每天回家,饭桌上的话题永远离不开结婚,而且父母有个神奇的本领:不管讲什么都能绕到婚姻大事上。
今天油价又涨了,隔壁老王的女儿马上要结婚了,新郎是某银行高管。
杨坤今年有三十二场演唱会呢,你爸同事老婆的姐姐的姑妈的女儿大学一毕业就领证儿了,这小姑娘可真有出息。
股票又跌了,以前小时候总一起玩儿的贝贝还记得吧,你还拽过人家头发呢,前两天生了个儿子,哎哟,那白白胖胖的样子真是可爱死了。
北京有一个人随便买了张彩票竟然就中了五亿红红的票子啊,我同学的儿子离婚才一年,这不又要娶媳妇儿了,听说还是先上车后补票呢。
……
总之,最后的总结一定是,你看看人家,嫁个人生个孩子怎么那么容易,你怎么就那么难呢,要模样儿有模样儿,要工作有工作的,没道理啊,你什么时候带个男朋友回来给我们瞧瞧,我们就算心满意足了,你李婶的外甥前两年离了婚,一直都没找,我看了这孩子照片,长得斯斯文文,又是什么公司的经理,最重要的是还没有孩子,这个周末你去跟他见见面吧……
一句话,去给我相亲!
“他们昨晚给我下了最后通牒,三十岁之前一定要把自己嫁出去,否则就不要回去了。”
其实,大龄未婚男女越来越多,原因也各式各样,工作太忙,圈子太小,没有合适的,我喜欢的不喜欢我,喜欢我的我不喜欢……有的人想开了,感情的事情要随缘,强求不得,如果真不行,做单身贵族也挺好的,又不是养不起自己,有的人仍然急切地寻寻觅觅,一方面不愿将就着一个“差不多合适的好人”,另一方面同样不愿接受继续单身的情景,备受煎熬。
父母希望子女成家立业,他们的劝解语时常传达出这样的讯息:我们当初也是这么过来,喜欢是什么,喜欢又不能当饭吃,找一个老实顾家的男人或者温柔贤惠的女人就行了,再喜欢,时间一长还不是左手握右手,肯踏踏实实的跟你好好过日子才是最重要的,你看我们不也过得好好的。
他们的急迫可以理解,是对自己孩子的关心,也许还有一小部分原因是不想承受周遭“他孩子年纪这么大还没有着落”的说三道四。关心,再加上不想被非议,结论就是追魂夺命的催促,逼得人喘不过气。
父母的爱是世界上最无私的,可有时这种爱却成为一种迫人的负担,真是一个哭笑不得又无可奈何地悖论。
差不多该结婚的年纪,遇到了差不多合适的人,那么,就结婚吧——这样的婚姻光是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数不胜数,十对夫妻兴许有六对都是如此。有的可以相敬如宾,携手白头,有的日渐生隙,分手收场。可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婚姻就一定能走到最后吗?这个问题不用脚趾头想也知道答案,从相爱到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例子,信手拈来。
然而,这以上之全部都不能成为放弃爱情和婚姻的理由,就像不能因为知道人最后的结局终逃不过死亡,而选择扼杀在摇篮里一样。
几块钱拿个红本子有什么难的,真正困难的也许是因为爱情。
如此想来,那些顶住压力所谓的“剩男剩女”只是一群不愿意放弃追寻爱情的人罢了。
他们该为他们的勇气得到掌声,而不是尖酸刻薄的言辞不是么?
“这周末我又得去相亲了。我看我还是提前开始找房子好了,趁没被赶出来之前,自己主动搬出来,捞个清净。”
“我也是,现在最怕什么家庭聚会,一见面就问有没有男朋友,耳朵里的茧都快给我弄聋了。”
“还是冯晓好啊,你那个二十四孝男朋友每天管接管送,风雨不动,好事要近了吧。”
冯晓文文静静,极好说话,公司里的同事都见过她的男朋友,对她的宠爱程度堪比荀奉倩。提到男朋友,冯晓也是一脸娇羞。
“没有啦,还没有那么快,要等国庆两边的家长见面的时候再商量。”
话音一落,围着的一群人就沸腾了。
“双方会谈,那不就快了嘛!”
“他跟你求婚了?在哪儿?怎么求的?”
“你这丫头还藏得挺严实的,戒指呢?快拿出来给大伙儿瞧瞧!”
“之前没听你说啊,不会是有了吧!”
冯晓红着脸,大叫着挡下几只要摸上小腹的鬼爪,左躲右闪,好不狼狈。
闹腾了好一阵才安静下来,话题不知道怎么的就转到了阳藿身上。
“诶,阳藿,你有男朋友没?”
阳藿一怔,弯眉笑道:“还没。”
了然地点点头:“也是,你一直在国外,总不可能分居两地。”
“那你以前的男朋友呢,肯定是外国人吧。诶,我听说外国人都特别……生猛,是不是真的啊?”
女人的八卦精神果然是无处不在的,阳藿初开始还会解释没有交往过男朋友,不过没人相信,久而久之她也懒得再费唇舌。
有时候就是这样,真相没有人相信,反而对假象趋之若鹜。
她眨眨眼,戏谑道:“那得问他们的男朋友。”
**
天气渐渐转凉,空气中的丝丝冷意一不留神就从背上直窜入四肢百骸,蝉鸣偶尔倦怠地知知两声,不复往日的热情。阳光不再让人心生胆怯,照在身上暖融融的,令人昏昏欲睡。
阳藿泡上英国带回来的红茶,从书架上抽出本书曲腿坐在飘窗的软垫上,阳光的角度刚好可以将她笼罩又不至于影响她看书。她拎起茶壶往透明玻璃杯里倒上红亮的茶水,饮了一口,把茶杯放回杯碟,杯子里的茶水晃了晃,在木质的小矮桌上投下闪闪烁烁光亮的淡红色影子。
她把书翻到插着书签的那一页开始细细读起来。那是一本轻松的日文版京都游记,文字平和有趣,引人入胜,间或的图片是典型的日式摄影风格,一种很奇特的安静力量,她身处家中却好像也同作者一起行走在不同的巷道间,和他一起以第三者的角度去欣赏不一样的风景。
她曾经因为工作关系去过一次京都,相较于东京的繁华和快节奏,京都有很多神社,佛阁,是个有历史感而平和安定的古都,三岛由纪夫笔下的金阁寺便坐落于此,岚山下还有周总理的诗碑。
正循着记忆沉浸在文字里的京都,忽如其来的手机铃声像是投进平静湖水中的石子,打破了一室静谧。阳藿仿佛被从某个意境中强拉了回来,一时不知身在何方,过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将书签插回书页,快步走到床边抓起手机。
“阳藿,在家吗?”是刘伟乐。
“嗯,什么事?”阳藿拿起电话轻贴耳边,走回去靠着窗沿,对面人家胖乎乎的灰猫懒洋洋地蜷在阳台上打盹,像一个绒绒的毛球。
“你知不知道PMG?”
“很熟。”
PMG是伦敦的一家集团公司,她回国前几乎算是PMG的御用翻译。
“怪不得,PMG的老总来栾市商业洽谈,指名要你陪同翻译,有问题么?”
阳藿爽快地应下:“没问题,交给我吧。”
“那行,我就帮你接了,资料直接发到你邮箱里。”
大概过了半小时,手机叮的一声提示有新邮件,她走到书桌前把笔记本打开,邮件里是PMG来华的行程,并没有会议的PPT。她早已习以为常,PPT通常在会议前三天才给出。
行程很紧凑,两天时间,不仅要介绍新产品,还要和栾市的恒天集团进行洽谈,一切顺利的话他们会在第二天傍晚飞回伦敦。
阳藿望了望窗外的天色,太阳已经落山,刮起了风,她到阳台把向日葵收进来。
多肉植物生命力很顽强,几天不料理照样生长的好好的,倒是不用害怕。可观赏性的向日葵到底比不上野生的粗壮,纤细的茎秆像是极容易就弄折了。
她拨了拨向日葵有些萎顿的叶片,喃喃自语:“天冷了,你马上也要冬眠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旧识
阳藿提前半个多小时到达了恒天集团那幢恢弘气势的双子楼,等了大约一分钟就远远地看见文念穿着职业套装脚踩高跟鞋颇为别扭地走在路上,她见到阳藿站在大厦前的草地旁等她,连忙一路小跑磕磕绊绊地奔到她面前。
“小藿姐,不好意思,我迟到了么?”
“没有,时间刚刚好,我们进去吧。”
恒天集团是一家建基栾市的跨国企业,几十年前恒天极具远瞻地购买了一大块地皮建造了恒天双子大厦,设立了恒天集团的总部。没过几年,这块地域以双子大厦为中心形成了栾市最大最繁华的商业圈,现今已是寸土寸金。曾有人戏言,如果恐怖分子将这个区域炸毁,整个栾市的经济将就此完蛋。
总部大多设在双子大厦的A座,余下的一部分移至B座。B座底部六层是一个大型的shopping mall,往上两层是美食广场和电影院。电影院之上就是总部余下的那部分,而B座的顶部则有栾市最大的室内高尔夫球场、恒温游泳池、健身中心、艺术品殿堂以及酒店式公寓。
说白了,双子大厦的每一根钢筋每一块水泥,都在赚取不计其数的钞票。
不过,恒天集团并没有因此止步。在商业圈初现迹象之时,恒天又买下了双子楼对面的地皮,飞速地建起了另一幢大厦,并将恒天集团的旗舰——恒天实业有限公司,迁了过来。
**
在前台的指引下,阳藿和文念来到硕大的会场与同样提前到场的技术人员进行沟通,然后再给文念讲解一些注意事项。
刘伟乐见文念总爱跟着阳藿到处转悠,就干脆把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实习生丢给她带。文念虽然平时精灵古怪嘻嘻哈哈,做起事来却还是挺伶俐负责,阳藿也就挺乐意带着这个小尾巴飞来飞去。
PMG一行人早上下了飞机就会直接奔至会场进行新品介绍和演示,这场会议和两天的行程阳藿没有搭档,将一个人独立完成,所以趁着还有时间,她打开随身电脑调出PPT让文念多熟悉一下,以免到时候忙起来无暇顾及她。
**
半个小时后,会场厚重的大木门沉声打开,一阵纷杂的脚步声由外至内,进来了一大帮人。
走在最前面的是恒天集团的总裁和PMG的老总Mr.McDovern,两个人身高相当,与身后随行的工作人员比起来显得特别高大,像两座山似的朝会场中间稳步移动。两人边走边互相交流,似乎相谈甚欢,恒天总裁不知道低声说了什么,Mr.McDovern听后笑声如钟,一头银色短发在灯光下熠熠发光。
工作人员将他们引向座位,Mr.McDovern弯腰正欲落座,视线一偏落到了一个人身上。他定睛看了几秒钟,发现确实没有看错,当即面露喜色,不顾工作人员的诧异,重新站直身体,大步流星地走过去,锃亮的皮鞋在光滑的黑色大理石上发出轻快的踢踏声。
他朝角落绽放出一朵大大的笑容,高声喊道:“Grace!”
阳藿在他们进来时就已经注意到了他,好几个月没见,Mr.McDovern的银发还是那么夺人眼球,笑声还是那么爽朗。不过,这是工作场合,倒不好突兀地打招呼,便打算待会儿有机会再向他问好。后来她见他已经看到了她,就隔着距离对他微微笑了一下,没想到他就这么大喇喇地走了过来。
“Mr.McDovern,好久不见。”
“我说过了,叫我Allen。”
Mr.McDovern假意皱了皱眉,用性感的伦敦腔说道,而后含笑虚抱了她一下。
阳藿笑应,余光扫到恒天总裁,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Mr. McDovern身边,目光沉沉地看着她。
她仰首望向他:“任总。”
闻言,任啸准眉梢一扬,对这声审情度势合情合理的叫法含笑应允。
起初他并没有发现阳藿,落座之后他转头与身边的秘书说了句话,才因为Mr.McDovern那声洪亮的“Grace”疑惑地望向角落。
然后,他就看见了她。
不同于第一次见面的精致时尚和第二次的随性休闲,修身的黑色小西装和短裙包裹着玲珑有致的身材,海藻般的深褐色长发倾泻而下,白皙修长的玉腿从短裙的下摆延伸进黑色的高跟鞋,浑身上下散发出的优雅与从容竟然将职业妆容的刻板完美地融合进她的娇柔,再不觅其踪迹,犹如初夏从密密层层的枝叶间透射下来的金色阳光,又如静谧幽深的山林中无人知晓的皑皑白雪,那么平和,那么令人为之……心折。
在大脑反应过来之前,他已经来到了她身边。
Mr.McDovern的目光在二人之间逡巡,疑道:“你们认识?”
任啸准深看了她一眼,视线转向Mr.McDovern,唇角噙着笑意,缓缓顿道:“是……朋友。”
阳藿不知道该怎么介绍她和任啸准的关系,说是朋友,可包括这一次他们也只是见过三次面,说是认识的人,好像又对他不太礼貌。正犹豫间,没想到他已经先她一步说出来了。
微怔过后,她盯着他嘴角的笑容,觉得心口被一片柔软的羽毛轻拂了一下。
分不清他是出于礼貌,还是真的当她是朋友,不过既然这么说了,那……就是朋友吧。
Mr.McDovern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哈哈笑道:“早知道这样,我就该先问问你。为了找到她,我可是派人将栾市翻了个底朝天!”
他还想再讲两句,随行的工作人员小声提醒了他一下时间,他点点头对阳藿说:“我们待会儿再细谈!”然后转身走回了座位。
任啸准淡淡看了她一眼,薄唇动了动,似乎想说点什么,最终只是朝她笑笑也坐了回去。
那边的两拨工作人员早就感到好奇,是什么人竟然在会议马上开始的情况下吸引了两位老总主动过去问好。奈何二人身材都很高大,并排一站就将那人挡得密不透风,只能从他们腿间的缝隙隐隐望见一对纤细的脚踝,知道是个女人。直到二人落座,他们看到模样才恍然,还是个漂亮的女人。
文念瞪着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两下,嘴巴张得可以塞下一个鸡蛋,头顶上绕了一圈问号,她嗫嗫喏喏,像是不知道应该先把哪一个问号扯下来丢给阳藿。
阳藿无奈地轻叹口气,拍拍她的肩膀:“先做事。”
**
做了一番开场之后,在任啸准的示意下,会场的灯光全部熄灭,投影仪一运作,在墙上的大幕布上投下清晰的画面。
PMG的工作人员带着准备好的资料走向屏幕一边的讲台,开始款款介绍PMG研发的新药。
任啸准对面坐得是Mr.McDovern,而右侧则是恒天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的副总。
恒天生命科技在栾市郊区的科技园,是恒天集团旗下的一家上市公司,它拥有强大的科研队伍和专业人员,主要开发针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所需的生物科技方案,保健产品,医药产品以及环境污染都在范围之内。它研发的生物科技产品已逾百种,有的尚在研发之中,有的已经面向全世界推出。恒天生命科技除了从事生物科技产品的研发之外,它还对其进行商品化,推广和销售,享有很高的声誉。
而PMG的医药公司这次研发出一种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新药物,针对的就是器官特异性自身免疫病中的重症肌无力。他们这次来到栾市,就是看中了恒天生命科技在中国以及世界上的影响力,希望借由它打开中国市场,将新药推广进中国和亚洲。
今天的主要任务就是把新药品的功效和前景展示给恒天,如果被恒天认可接受,那么才会有明天的商谈。
中午短暂的休息了一个小时,紧接着又讨论了两个小时。
会间,恒天方面不断提出各种问题,任啸准偶尔丢出一两个一针见血的提问总是要令PMG的工作人员讨论几句才郑重地进行解答。
阳藿的视线不自觉飘向他,他说话的时候嘴角依旧带笑,可眼里射出的凌厉却让人心神一震。
经过气氛还算融洽的会议,风尘仆仆的PMG一行早已经满身疲惫,任啸准命人带他们去下榻的酒店休息,晚上将举行欢迎的工作宴会,阳藿作为陪同翻译自然要随行。
**
阳藿和文念从乐译出来,听到一声汽车喇叭,不禁抬眸望去,发现楼下已经有一辆黑色的轿车等候在路边。司机看到她们,立刻下车打开后座门。
她认识这辆车,还有这个司机,几个小时前她才和车的主人一起工作。
“阳小姐,老板让我来接你。”
阳藿惊讶地抬眉,不确定地瞄了瞄车内,问道:“你是说,任总?”
周易干脆利落地回答:“是。”
她没想到任啸准竟然考虑地如此周全,繁忙的行程之余还不忘将她们也安排妥当,他其实根本不需要这么做。收起诧异,她微笑向周易道谢,和文念坐进去。
文念现在已经没有上午那般一惊一乍了,因为在刚刚休息的几个小时里,她就跟连珠炮似的没有停过。阳藿不胜其扰,敷衍地五个问题答两个,所以她选择了再次忽略文念此刻几乎要脱窗的星星眼。
到达明亮的宴会厅没一会儿,任啸准就和Mr.McDovern一起走进来。因为是工作宴会,大家都穿得是职业正装,香衣云鬓之类是见不到了。
两人径直穿过光洁的大厅,一起踏上台。
侍应迅速托着两杯香槟过来,任啸准率先端起一杯,二人简短地用英文说了几句话。
一阵热烈的掌声之后,他执杯同Mr. McDovern轻轻一碰,而后又向台下众人举了举,眼神似有若无地瞟向某个地方,一触即走。
PMG的员工中有几个是认识阳藿的,他们同她聊了几句,瞅见Mr.McDovern和任啸准向她的方向过来,便识趣地端着盘子去找吃的了。
“Grace,你没有告诉我你回了中国,我很伤心。”
阳藿好笑地看着他夸张地捧了捧心:“事出突然。”
“Martin如果知道他错过了什么,大概会后悔的从Shard跳下去!”
要论幽默程度,这父子俩完全不相上下。
“Martin还好吗?”
“不,不好,他到处找你。”Mr.McDovern皱着鼻子,朝她挤挤眼睛。
阳藿含笑不语。
任啸准瞥了她一眼,笑道:“原来你们是老熟人。”
Mr.McDovern眼睛瞪大了许多:“老熟人?不,Mr.Yam,我想她成为我的daughter-in-law!”
“Martin,我儿子,两年前的一天,突然告诉我,他遇见了一个中国姑娘,他为她疯狂,甚至开始学习中文。”
他说完,随即哈哈大笑:“你真应该听听他的中文,没人明白他在说什么!”
任啸准勾着唇,慢条斯理地摇了摇细长的高脚杯中浅金色的液体,却没有喝,只是低垂着眸,神色不明。
阳藿有些惊讶:“我以为Martin只是一时兴起,原来他还在学,我该为我的武断向他道歉。”
“不,是我该向你道谢,他可比从前要上进多了。他说,他要努力成为匹配你的男人,哈哈哈哈,这小子,这点挺像我!”
阳藿面上一赧,遮掩地喝了口饮料,赶紧转移话题:“Mrs.McDovern的身体还好吗?”
提到太太,Mr.McDovern眼里浮现一抹温柔:“好多了,她很想念你,经常说你好久没有去看她了。”
“下次回伦敦,我一定去。”
**
阳藿坐进任啸准的车子,眼神毫无焦距地望着窗外。
微醺的Mr.McDovern同PMG一行已经先回了酒店,任啸准让周易送文念回家,自己却从泊车的工作人员手上接过钥匙替她打开了车门。
她讶然道:“你喝了酒,还是让司机送你回去,我自己打车就行了。”
任啸准淡笑地看着她,黑眸映着灯光格外清亮:“只喝了一点,不碍事。”
川流不息的马路,无数红色的车尾灯充斥着双眼,长龙似的路灯与五彩缤纷的霓虹交相辉映,夜色下瑰丽妖娆。
阳藿的视线从光怪陆离的七彩流光渐渐落在了窗玻璃上端男人的侧影上,极其模糊,只能看出一个大概的轮廓,她却莫名其妙地盯了良久,直到听见身边传来响动,她才蓦地收回目光,回头扫过声音的来源,很快又移开,盯着前方。
“其实,我也联络过乐译,没想到PMG比我快了一步。”
他让秘书给乐译打电话,得到的回复却是阳藿这两天已经安排了工作。今天在会场遇到,才知道原来是PMG请了她。阴差阳错,他还是见到了她。
阳藿不期然他会说这句话,怔愣了几秒才道:“这个……倒是我不知道的。”
他笑笑:“不过,将来我们合作的机会还有很多。”
左手长指抚向车门边,微微侧首询问道:“介意我开窗么?”
她摇摇头。
车内密闭的空间闷久了,空气有一点不流通。车窗降下三分之一,外面微凉的秋风徐徐吹进来,带起了她颊边柔软的发丝。她抬手将头发别至耳后,觉得呼吸都顺畅了许多。
这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
她同不太熟悉的人相处会感到拘谨和不自在,会露出客套的笑容,心里则迫不及待想要离开。
可是,此刻她坐在车里,却离奇地感到……安心。
这种感觉就像从噩梦中挣扎醒来发现身处家中温暖的被窝,狂躁的士兵蓦然看见一望无际的碧海蓝天,不由暗暗一惊。
车子停在楼下,阳藿推开车门:“谢谢你,任总,路上小心。”
任啸准颔首,望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大门,楼道的感应灯随着脚步声一盏一盏亮起,到第四层停下,不一会儿,左边窗户里亮起白光,才重新启动车子,再次缓缓滑入夜色中。
作者有话要说:“Shard”,伦敦最高的大楼——碎片大厦。
☆、长假
十一之前的一天,季濛进门就甩开脚上的高跟鞋,兴致勃勃地对窝在沙发里看电视的阳藿和深深提议一起去旅游,却立刻遭到了二人斩钉截铁地拒绝,一盆冷水从头到脚浇了个彻底。
季濛垮着脸,抱着手臂从鼻子里哼气道:“我们多久没一起旅游了,好不容易有个长假,你们倒好,一个个儿在家里窝着!”
深深把电视声音调小了一点:“你傻了呀,十一是什么时候?那是全国灾难片啊,大家全部可劲儿地往外涌,走哪儿都是人山人海,不知道是看风景呢,还是看人头呢,排队等洗手间都能憋得你后悔生出来啊。”
阳藿被深深逗得直乐,边笑边附和:“我每次看长假新闻里的长城,是真着急,真怕这万里长城当初没有被孟姜女给哭垮了,倒是给一人一脚踩塌了。”
凡是在长假出行过的人对国内假日的“盛况空前”想必都深有体会,那就是一部长达七天的血泪灾难大片,还是3D的。
从各种飞机、火车、大巴售票告罄为起始,什么?自驾游?那么恭喜你,高速狠堵三个小时不是梦。各大旅游景点门口的长龙直让人两眼发晕,双腿打颤,无论多么奇秀脱俗的美丽风景都毫无意外地淹没在黑黢黢的人头里,跟锅里密密麻麻的饺子似的,夜里都能听见古老城墙的委屈哭泣。这个时候不得不感叹,每日的游客限流是多么的明智和聪慧。
而选择回家探亲的,也不见得好到哪儿去。大大小小的吃喝应酬,七年没吃饭似的,直到喝到脚步虚浮还得硬起头皮跟人对吼“哥跟你干了”。
结果就是几天下来,好像地狱里走了一遭,比上班还累。
季濛撇撇嘴,没得反驳。
阳藿抬起胳膊搭上她的肩膀,出了个点子:“这个问题呢,我早就想到方案了。你们存了那么久的年假,难道是留着睡觉的?等到旅游淡季,我们把年假休了,痛痛快快的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这几天呢,你们还是回家陪陪叔叔阿姨吧,上次我甚至连你们每餐吃几碗饭都告诉他们了。”
深深嘿嘿笑着从房里抽出几本册子:“我可也没闲着,挑了几个还不错的地方,还做了功课呢。”
季濛早就把生气那茬事儿丢到九霄云外,咧着嘴凑过去翻看册子:“挑了几个?我看看!”
“西藏就算了吧,我这个字典里没有运动二字的人,别竖着上去,躺着下来了。”
“这地方不错,太适合我们这种伪小资女青年了。”
“就你还小资呢,顶多是个小猪。”
“郝深深,你说谁是猪!”
就在三人打趣的空档,茶几上阳藿的手机响了,她探过身子拿起来,刚接通,一声鬼哭狼嚎的喊叫惊得她一抖。
“小姑!”
阳藿一头黑线地抚了抚额,顿了顿才把电话再次贴到耳边:“你打错电话了,我不是你小姑。”
电话那头压根儿没理会她说得话,不管不顾地哭诉起来:“小姑,你可要给我做主啊,我就快被爸爸给折磨死了!”
阳藿认命地抽抽嘴角:“童童,你又闯祸了。”
是陈述语气。这丫头前科累累,她没少帮她收拾烂摊子。
“才没有呢!”
阳藿冷嗤:“信你才有鬼。”
那边的哭诉声更大了一点:“是真的,小姑!我爸太专.制了,我再也不要理他了!”
“说罢,到底怎么了?”
“我跟我爸说国庆不回家,想留在学校。可我爸倒好,偏要我回去,还说如果我不回去就亲自来抓我,你说有我爸这样儿的嘛!”
手指不耐烦地敲击着沙发扶手,明显不信:“就为这事?还有呢?”
那头支吾了半天,也没讲到重点,阳藿将电话拉得忽远忽近,说:“既然没事,我挂了,信号不太好。”
果然就听见里面的大声喊叫,轻笑一声,又将电话贴回耳朵:“我可没耐心再问第二遍。”
“就是,就是那什么,我爸怀疑我在学校交……交男朋友了……”
“那实际上呢?”
“没,当……当然没有!”
阳藿白了一眼:“激动个什么劲儿,别人还以为你此地无银三百两呢。就算你谈恋爱了,我也不会棒打鸳鸯不是。”
“才……才没有呢。小姑,我不要回家,我要去你那儿,你帮我跟爸爸说说吧,啊,小姑……”
“把你那套给我收起来,搁我这儿没用。”
童童不得已,只好哀求道:“小姑,我是真不想回家,我想出去玩玩儿……”
半晌,她才无奈叹道:“等消息吧。”
不等那边传来欢呼声,就啪的一声挂了电话。
她头疼地拨了一个号码,电话一接通,还没等她开口,就听到那边沉声问道:“臭丫头给你打电话了?”
“哥……”
童童全名习慕童,是阳藿大表哥的女儿。
姥姥家儿女众多,年龄层跨越很大,大表哥是她大舅的儿子,习慕童和她只差了几岁,刚上大二。小辈之间关系比较亲厚,没有费劲加个“表”字,而是直接以兄妹相称,所以,习慕童其实应该叫她小表姑的。
她和习慕童年龄差距不大,与其说她把她当表姑,倒不如说当姐姐更正确。每次同她爸爸赌气,就爱跑来找她,高考结束那年,竟然还一个人跑去伦敦和她住了大半个月。
习慕童性格外向跳脱,静不下来,她老爸习霖是个一板一眼的警察,对她管束颇多,两个人没讲几句就要杠上,可是分开时间长了吧,又互相念叨,真是一对冤家父女。
阳藿好不容易说服了习霖同意习慕童过来,给她打了个电话,她立刻就尖叫起来。
结果就是国庆期间,季濛和深深回家陪父母,习慕童拖着她的小行李箱屁颠屁颠地住进了她的卧室。
**
习慕童从浴室出来,凑到靠着沙发看书的阳藿身边巴巴地瞅着她,见她看都不看自己一眼,准备伸出湿漉漉的手按下她的书,立刻收到一记眼刀。她讪讪地收回手,差点忘了,弄坏了小姑的书会受到满清十大酷刑的。
“明天我没事,你有什么地方想去的?”阳藿问。
“首先当然要血拼一番啦,我的衣柜都空了好久了!”
她可怜兮兮地忽闪着大眼睛,小心翼翼地问,“我爸没给我多少钱,小姑,你会资助我一点的吧,啊?”
阳藿淡定地翻了一页书:“看你表现。”
以她多年来对小姑肤浅的了解,这就意味着同意了,当即高兴地一把抱住她,在她脸颊上吧唧一口,嘴角都咧到耳根:“谢谢小姑!”
阳藿嫌弃地用力擦了擦脸,一脚踹开她:“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
顿了顿,又道:“你真没有什么事要告诉我的?”
习慕童笑容一僵:“没,没有。”
阳藿瞥了她一眼,没再追问。
第二天,阳藿带着习慕童在购物中心逛了整整一个下午,习慕童完全没在客气,两手提满了袋子,哪还有开始时埋怨老爸的怒气。
“小姑,我先去趟洗手间,然后再商量上哪儿吃晚饭啊。”
阳藿在扶梯旁边等候,把大包小包堆在脚边,百无聊赖地盯着一楼出神。
一楼的大厅中间架起了一个五彩缤纷的展台,台前摆放的椅子座无虚席,周遭聚集了很多人。因为放假做活动,顾客比平时翻了几番,主持人抑扬顿挫的声音在人声鼎沸中通过话筒传至二楼都不是很清晰。
人群里忽然爆发出一阵呼喝,大概是谁抽到了什么大奖。
任啸准和身后一小群工作人员大步走向电梯的时候,靠在玻璃护栏的慵懒身影恰好被他收入眼底。他蓦地停下脚步,正毕恭毕敬向他汇报工作的下属不明所以地偷偷瞅了瞅他,又瞅了瞅他前方,默不作声地等待指示。
任啸准朝后微微侧过一个角度:“你们先回去。”
几个人立马不再言语,率先踏上电梯,还忍不住惊讶地回头看了看护栏边的女人。
任啸准双手插.进裤袋,立在原地默默地凝视着她,她单手托着腮边,姣好的侧颜微垂,细软的长发从背上滑落,挡住了小巧幼嫩的耳朵,纤细的腰身不经意弯出一个诱人的弧度。
商场里人来人往,喧闹非凡,他单单只看见了她,一秒钟都没用,仿佛有感应般。
无声地笑了笑,他迈开步子走向她,在她身边两步外站定,正欲开口却被斜刺里一声“小姑”给打断了。
阳藿闻声回首,不料对上的却是含笑望着她的任啸准,怔忪过后,才反应过来朝他点点头:“任先生。”
习慕童抱着阳藿的手臂好奇地打量了一番眼前修长的男人,凑到她耳边小声嘀咕:“小姑,这个人是谁?”
阳藿没应。
任啸准扫过地上的袋子,淡笑说:“阳小姐收获颇丰。”
阳藿指示习慕童把东西拎起来:“侄女难得来一趟,给她买了点东西。”
他这才望了望看上去与阳藿年纪不相上下的女孩,露出一丝诧异。
习慕童嘿嘿地解释:“小姑其实是我的小表姑,我们家人多。”
“原来如此。”
他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时间:“还没吃饭吧,不如一起?就当是……为小侄女接风。”
阳藿还没来得及拒绝,习慕童就插话道:“好呀,反正两个人吃饭也挺无聊的。”
她暗里使劲捏了捏习慕童的胳膊,直掐得她嘴里嘶嘶地抽气。
任啸准对她的小动作视而不见,只噙着笑意定定地望着她:“不知道阳小姐赏不赏脸?”
话既如此,阳藿再拒绝就是不给面子了。
习慕童嚷着要吃川菜,任啸准便开车带二人去了一家口碑不错的川菜馆。
有些饭店做得是档次,有些饭店做得是口味,这家明显属于后者。
一桌色香味俱全的菜色立马让阳藿和习慕童食指大动,习慕童迫不及待地塞了一口,满足地赞叹道:“味道不错,够辣够爽!”
阳藿见她满面红光,不禁白她一眼:“今天你可开心了吧,又买又吃。”
而后,她向任啸准欠欠身:“不好意思,我去趟洗手间。”
阳藿起身出门,包间里就只剩下习慕童和任啸准两个人,顿时安静下来。
习慕童性格大大咧咧的,和陌生人待在一起也没觉得尴尬,她瞄了一眼淡定喝着凉茶的任啸准,黑葡萄似的眼珠子骨碌碌转了两圈。
此刻,如果阳藿在这里,就会立刻警钟大作,以她对习慕童肤浅的了解,这表明她又要出馊主意了。
她朝任啸准甜甜一笑:“任叔叔,你怎么不吃啊?”
任……叔叔?任啸准眉梢一挑,他有那么老么?他放下茶杯,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习慕童眨巴两下眼睛,嘿嘿笑道:“你是小姑的朋友,我总不能喊你哥哥吧,那你岂不是比小姑还要低一个辈分了。”
任啸准笑笑,算是默许。
夹了一小筷子鱼肉放进嘴里,辛辣的口感瞬间弥漫开来,直窜进嗓子。他偏过头,以拳抵唇,轻咳了一下,将手边的凉茶一口喝干,耳廓有一丝泛红。
“你不吃辣?”
“……不常吃。”
“那你还同意来?”
“偶尔换换口味,也不错。”
习慕童忽然叹气地摇摇头:“任叔叔,你这样可不行。”
她眼冒精光,意有所指地说:“进……我是说,在我们家,吃辣,是第一关。”
任啸准的眼神变得玩味起来,他慢条斯理地将衬衣的袖口解开,挽至小臂:“哦?这么说,还有第二关?”
“那当然,”习慕童比划了一个端杯喝水的动作,“第二关是喝酒。”
任啸准轻笑:“还好,这个我还是有一点自信的。”
习慕童毕竟是小孩子心性,旁敲侧击了两下,对方都滴水不漏,就憋不住了:“那个,你觉得我小姑怎么样?”
任啸准正在倒水的手一顿,顺带给阳藿的杯子也斟满:“阳小姐……很优秀。”
“啊,你不给小姑加茶也没关系的,她吃辣从不中途喝水。”
“是么。”
习慕童不再罗嗦,干脆直接问道:“你喜欢我小姑?”
任啸准不置可否地笑笑,并不答话。
习慕童仔细端详他的神色,没瞧出什么端倪,他对阳藿一直都很绅士守礼,不冷淡也不过分殷勤,就像是一个普通朋友的样子,更加看不出有什么其他的感情存在,但是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绝对有猫腻。
然后,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任叔叔,你要加油!”
任啸准失笑地掀了掀嘴角,阳藿推门而入的时候恰巧听到最后一句,随口问道:“加什么油?”
习慕童面色一僵,傻笑说:“任叔叔说不常吃辣,我让他加油来着,嘿嘿。”
阳藿闻言,顿时觉得有些抱歉,她和习慕童都喜欢辣食,听到她想吃川菜就应了,也忘了问任啸准吃不吃得惯。
“不碍事,”任啸准再次举起筷子伸进菜盘,若有若无地瞥了一眼习慕童,“我想尝试习惯它的味道。”
直到吃完饭,阳藿才端起杯子将凉茶一口气喝完,满足地吁了口气。
与发色相同的瞳仁因氤氲的水雾显得格外清亮,面颊像抹了胭脂般一片嫣红,柔嫩的双唇更是红得要滴出血来。
任啸准的眼神暗了暗,轻笑:“果然。”
“什么果然?”
“不喜欢中途喝水。”
阳藿点点头,解释道:“习惯了,而且越喝水会觉得越辣。”
回到楼底下,习慕童一本正经对任啸准说:“初次见面就让任叔叔破费了,谢谢您送我们回来以及今晚的款待。”
向来都只看过她吊儿郎当的模样,见她忽然这么装腔作势,阳藿禁不住一身鸡皮疙瘩。
而任啸准无奈又好笑地看着习慕童站在阳藿看不见的角度对他握拳向下拉了拉胳膊,比划了个“加油”的口型,摇了摇头。
作者有话要说:
☆、红茶
会议结束时,已经有点晚了,阳藿顺路买了习慕童爱吃的鸭翅和奶茶给她当宵夜。
空旷的街道只零星地分散了几个行人,走在路上能清楚地听到高跟鞋踩在地上的哒哒声。这一带多为居民区,不见霓虹,到了夜晚便笼罩在橘黄色的路灯下,呈现出一片静谧的安详。头顶黑色的天鹅绒幕布上缀满带着青光的星星,像是女王优雅的领口镶嵌的一粒粒钻石,比别处更为闪亮。
她忽然就心情愉悦起来,走得更慢了。
她想起小时候的夏天,妈妈帮她洗完澡,爸爸就会牵着她去小卖部买一根娃娃头,路上也会经过这样一条小道,是她一天中最开心的时光。
小学之后搬了家,整栋楼都是她的同学,晚上吃完饭爸爸和妈妈在小区里散步,她则和同龄的小伙伴穿着旱冰鞋四处乱窜。到了差不多的时间就会看爸妈站在路灯下等她,她便如回巢的鸟儿一头扑进他们的怀里。
再后来上了中学,她与季濛和郝深深放学后办黑板报,一转眼外面就全黑了,整个校园只有几间教室亮着灯,里面是同样留下来在黑板上画画写写的同学。走廊里漆黑一片,她们害怕地大声说笑,边走边沿着墙壁打开廊灯。飞快地从车棚里取出脚踏车奔回家,远远地就能看见家里的灯为她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