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明的问题上,常碰到的误解有两个:一是把西方文明完全等同于普世价值,二是把非西方文明完全等同于殊别价值。前者把西方文明看成是"切合所有人的普世文明"2。这过分夸大了其中的普世价值,把其中的殊别价值也普世化了。基督教特有的殊别价值并不具有普世的性格,更不能说是所有其它文明都注定要接受的。后者认为非西方文明只有殊别价值,甚至不承认普世价值可以同样适用于非西方文明。这两种观点往往相互联系。非西方文明对普世价值的吸纳固然迟于西方,且常常对这些价值加以抵制,但若从纵向的历史加以比较,它们已经接受了很多的普世价值,只是没有达到西方文明所含普世价值的程度。然而,若是把西方文明中的普世价值与殊别价值统统看作是普世价值,然后向世界加以推广,秉持这种文明观就难免造成文明的冲突。
从人类的文明史上看,在普世价值尚未出现的时代,冲突最普遍,即所谓"春秋无义战"。对普世价值分歧最大的时代是冲突最激烈、对峙最严峻的时代,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及随后的冷战。对普世价值的认同越多,文明间的冲突就越少。所以自从普世价值被发现之后,文明间的冲突已不再取决于殊别价值,而是取决于普世价值的普世程度。换句话说,取决于各个文明对自由、民主、市场、法治、人权、多元、宽容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程度。认同的程度越高,冲突越少;认同的程度越低,冲突则越有可能发生。从这种意义上讲文明的冲突不是殊别价值问题,而是普世价值或意识形态问题。
一、文明的冲突,还是意识形态的冲突?
亨廷顿认为,随著冷战的结束,意识形态的冲突正让位与不同文明间的冲突。他甚至自信地断言,"若是发生下一次世界大战的话,那将是文明之战。"3然而,意识形态的冲突真的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吗?还是它仍用看不见的手支配著国家间和文明间的冲突?自由、民主的普世价值已经没有普及的必要了吗?
我们现在先来看看亨廷顿为其文明冲突论所列举的经验证据。
亨廷顿列举了两个最主要的例证。一是中国儒教与西方的基督教之争,二是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争。按照表面上的逻辑,在三方之争中西方及其基督教是伊斯兰教与儒教的共同敌人,而不是三方互为敌人,故得出儒教与伊斯兰教联手的结论是合乎常理的。亨廷顿认为,中美的冲突是文明冲突,文明的断层线便是未来的冲突线。依此推断,儒教文明的阵营将包括中国、日本、两韩、越南、台湾,香港。可是,现在有结成这一联盟的迹象吗?显然还没有。不仅如此,它们因为意识形态的分歧而陷入了难以弥合的分治与对立,如中国大陆与台湾、南韩与北韩之间。
用亨廷顿自己的话说,中美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中美对人权等的看法和理解上存在差异4。这些差异显然属于意识形态和普世价值的领域,而非文明或文化领域。众所周知,使中美关系出现难题的真正原因是美国坚持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而非基督教的殊别价值,以及中国政府坚持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而非儒教文化的殊别价值。所以在儒教文明圈内,与美国关系难以改善的只包括那些与美国有意识形态差异乃至冲突的社会。可见,只有意识形态的因素才能解释:为什么同为历史上受过儒教影响的国家,中国、北韩与美国关系的性质,显然不同于南韩、日本与美国的关系。按照文化冲突论,中日、两韩应站在一个阵营与美国抗衡才是,而事实并非如此,在可见的将来也不可能如此。美国与某些伊斯兰教国家的冲突,绝不是美国的基督教文化与其伊斯兰教相冲突,而是美国的自由民主价值观与这些国家的威权主义政权之间的冲突。意识形态的分裂越深,冲突的程度就越剧烈。只是伊斯兰的扩张性军事独裁政权和反对政教分离这一现代民主国家起码原则的原教旨主义僧侣政权,才与美国关系最僵;而象巴基斯坦、埃及这样的伊斯兰国家,哪怕其民主制度还不太稳定,就不会与美国存在根本的冲突。在西方文明与儒教、伊斯兰教文明之间真正的冲突线根本不是文化的断层线,而是意识形态的断层线。只是这种意识形态的断层线与冷战时期相比在划分和走向上有所变化。
亨廷顿所列出的文明冲突的许多案例中都能看到意识形态的影子。例如他暗示,西方在执行联合国决议中对以色列实行双重标准,是因为它们同属西方基督教文明5。但是,对美国舆论中指责前总统布什在"人权和最惠国待遇"问题上对中国也执行双重标准的说法,又怎么解释呢?所以,布什若在中国问题上采用双重标准,不可能是出自文化传统上的解释。唯一的解释是,此举是为了促进中国在意识形态上美国与美国对话。出于这种考虑,克林顿上台后在对华政策上也不得不谨慎行事。若是按照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那将误诊中美关系的性质,并将导致中美在意识形态上的冲突进一步扩大。
不可否认,在当今世界上,的确在发生著一些独立于意识形态的较纯粹的文化冲突,例如发生在前苏联境内的一些民族纠纷。但是仍然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这种文明(文化)的冲突正在世界范围内压倒其它冲突。在意识形态分裂仍然十分深重的后冷战世界中,文明的冲突远远没有取代意识形态冲突,用亨廷顿自己的话说,民主化仍将是当今和未来世界的浪潮。同时,威权国家的掌握者会继续以固有文化(殊别价值)的盾牌来抵挡西方意识形态的攻势,防范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和制度对他们的权力造成冲击。
若是把自由主义与极权主义及其左右翼变种的冲突和对抗视为意识形态冲突的全部内容,那么,的确,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自由主义对抗右翼极权主义)和冷战(自由主义对抗左翼极权主义)之后,这种意识形态的冲突已经以自由主义的胜利而告终。但是,价值观和相应的制度的冲突并未因此结束,自由、民主、人权在许多地方受到了顽强的抵抗。而这种抵抗最剧烈的地方也就是不接受自由民主的非西方与象征著自由民主的西方最可能发生冲突的地方。所谓"文明的冲突",只不过是在另一个锋面上展开的意识形态的冲突,或是在普世价值上的冲突。如果说二次大战和冷战时期是自由主义与左右翼极权主义发生冲突,那么现在则是自由主义与威权主义的冲突,如美国与两伊、政变后的海地、桑蒂诺派统治下的尼加拉瓜、诺列加统治下的巴拿马、政变期间的格林纳达、伊拉客等威权国家所发生的冲突。显然,目前与西方发生冲突的不是全部的儒教或伊斯兰教国家,而是其中的威权国家,甚至连基督教、天主教或东正教文明中的威权国家也不例外。
二、行为主义政治学的限制
如果亨廷顿所断言的文明冲突其实不过是意识形态冲突的新形式,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象亨廷顿这样卓有成就的政治科学家会对其观察对象前后作出差距如此之大的判断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简要回顾一下亨廷顿在过去所作的预言的效度(validity),以及其重要论断的前后一致(consistancy)的程度。
在《变迁中社会的政治秩序》(1968)一书中,亨廷顿以犹犹豫豫的笔调来暗示苏联模式作为一种可行的现代化道路具有较强的政治生命力6。事实证明,这是一条走不通的现代化道路。可是,亨廷顿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呢?显然,他作判断时只是依据当时的一些经验事实,如当时走这条现代化道路的国家数量在增加、关于苏联的经济和军事实力的统计数据等,而没有认真考察这条现代化道路的价值基础的坚实程度。他固然看到了这条现代化道路的种种缺陷,但却没有从根本上怀疑这条道路的可行性。换句话说,亨廷顿对苏联模式的判断,是一种基于经验证据的事实判断,而不是对该模式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正当性的价值判断。然而苏联模式却有其特有的价值基础,所以不含有价值判断的判断不可能是对苏联模式的全面判断。如此看来,象美国所有其他的行为主义政治科学家一样,亨廷顿没有预见到苏联后来的突变就不足为奇了。他们判断的失误就在于忽略了价值问题,而他们所研究的对象的独特性恰恰在于其独特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
再来看看亨廷顿《第三波》(1991)中引用的一个研究结论:
历史上民主国家打过的战争与威权国家打过的战争一样多。威权国家既同民主国家打过仗,也相互之间打过仗。不过,从十九世纪初到1990年,民主国家(除极少数几个例外)没有同其它民主国家打过仗。只要这种现象持续下去,民主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就意味著和平地带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展。根据过去的经验,一个民主占主导地位的世界很可能是一个相对免于国际暴力的世界,特别是如果苏联和中国变成了象其它主要大国那样的民主国家,重大的国际战争的可能性就可能被极大地降低。7
然而,亨廷顿所同意的这一看法,显然与其在《冲突》一文中所采取的立场出现了逻辑上的断裂。在该文中,他有两个前后连贯的观点:1.以后的冲突不再是意识形态的冲突,而是文明的冲突;因此,2.如果爆发下一次世界大战,那将是文明间的大战。意识形态冲突消失的前提,是各个文明对普世价值的态度没有重大分歧了。这并不是说世界上不再有任何意识形态了,而是各个文明被一种意识形态,即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及其民主政治的制度架构归化了。然而,眼前的事实是,根据亨廷顿自己在《第三波》中的看法,目前第三波民主化仍还面临著回潮的危险,怎么能说意识形态的冲突让位于文明的冲突了呢?退一步说,若是世界上的各种文明在意识形态上都被自由民主统一了,根据上述《第三波》中的结论,自由民主国家是不会打仗的,更何况打世界大战呢?若《第三波》中的结论正确,在没有意识形态(的武装)冲突的世界中,只会有文明的(平和的)摩擦,《冲突》一文中关于文明间的世界大战的预言就不成立的。所以亨廷顿一前(民主国家不打仗)一后(将来的大战是文明间的大战,不是意识形态的冲突)的两个命题是互相冲突、相互排斥,因而不能同时成立的。在我看来,文明的冲突是伪命题。这一点,我们还可以从亨廷顿用同一论据来证明两个矛盾的命题中看出来。
在《第三波》中,亨廷顿比较同意儒教文化和伊斯兰教文化有碍民主化的文化障碍论。在《冲突》一文中,与这两类文明有关的国家被认为会联合起来与西方对抗。可是事实上,这些国家与西方冲突并不是因为它们是儒教或伊斯兰教国家,而是因为它们拒斥在西方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包括拒绝民主化。其反证是并非所有的儒教或伊斯兰教国家都排斥西方意识形态,如日本或埃及。所以,导致西方与非西方冲突的不是这个国家属于哪个文明,而是这个国家是否接受那些已经在西方扎根了的普世价值。按照亨廷顿在《第三波》中所秉持的有限文化障碍论,若是威权的儒教或伊斯兰教国家与西方发生冲突,那是因为双方在意识形态上有分歧;若是所有儒教和伊斯兰教国家实现了民主化,那么,根据民主国家不发生战争的命题,民主化了的儒教或伊斯兰教国家可能会与西方文明发生摩擦,但却不会发生冲突。可见,从上述分析中并未找出文明冲突的证据。除非亨廷顿把文明冲突的内涵扩大,把意识形态的冲突也包括进来,使其成为文明冲突的一部分。但是亨廷顿排除了这一做法,他在《冲突》一文的一开始,就把文明的冲突与意识形态的冲突放在并列的位置上。就象其二十多年前研究现代化模式时一样,这次在研究冲突的模式时又再次低估了文明的价值内涵。
这一误判的根源恐怕要追究到亨廷顿所采纳的起源于经验-实证主义的行为主义研究方法。象经验社会科学一样,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最大特征是逃避价值,对研究和判断价值没有信心。亨廷顿虽是一位卓有成就的政治科学家,但他却是在当时的行为主义气氛和经验-实证主义的学术传统上成长起来的。《变迁中社会的政治秩序》是一部经验研究型的理论著作,甚至连其使用的都是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术语体系。《第三波》的话题虽是民主,但却不是研究民主所内含的价值问题,而是对现实中的实现民主的途径进行比较研究和经验描述,其侧重的是手段而不是价值。经验社会科学由于其在价值上的迷惘,故在作价值判断时反而难以合理地使用经验论据,或是忽略了经验证据中所隐含的价值问题。这些缺陷在亨廷顿关于文明冲突的预测中就充分显示出来。经验社会科学的最大长处在于其描述能力,而其最大的短处则是其预测能力。
亨廷顿在其研究中始终存在著价值关怀不足的问题,这在他过去对政治发展的研究及最近对民主化问题的研究中都一再显现出来。他虽注重政治发展、民主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却不去探究前两者与经济制度的关系,可是并非所有的经济体制都能与自由、民主珠联壁合。经济发展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制度对财产权和经济自由的落实程度。亨廷顿抛开经济体制把民主化与经济发展直接挂钩,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的疏忽。此外,在《第三波》中他还把所有的非民主国家归入威权国家一类,这就混淆了威权主义与极权主义在价值系统上存在的重大差异,从而混淆了两者之间的界限。
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最大局限性在于其对普世价值的必然普世性缺少信心,以为吸纳普世价值与否对文明的生存并无妨碍。可是,并不是所有生活在非西方文明下的所有人都拒绝普世价值;而且,拒绝普世价值及其制度(如自由民主、市场经济)的文明在文明间的竞争中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长期以往,其文明的应战能力将受到极大的削弱。在假定普世价值不普世的前提下,对文明间相互认同的大大低估遂使文明间增加爆发冲突的可能性成了唯一的结论。然而,若对普世价值充满信心,例如相信自由、民主注定迟早要被引入每个文明,那么,对文明前景的预测也就大不相同了。
三、从殊别价值到普世价值
既然亨廷顿所谓的"文明的冲突"不过是表现为普世价值之争的意识形态的冲突,那么普世价值自身的存在又何以证明呢?
普世价值的存在来源于超越文明、超越种族、超越人与人之间先天和后天具体差异的普遍人性,来源于整个人类相同的生存方式,来源于人类社会内部生存冲突的压力,来源于人类对超越性、普世性事物的执著追求。
对普世价值的论证主要是由一些哲学家和思想家来完成的。在近现代,一些社会科学家也主动担负起论证的责任。有人从自然法角度加以论证,用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来论证普世价值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有人从功利主义来论证,认为普世价值合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也有人从生物进化的角度来论证,认为普世价值的发现和确立有助于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生存竞争更加理性、更加和平,有利于消除这种竞争对人的生存所造成的威胁。这些论证的方法既是互相冲突的,又是互相弥补的。连亨廷顿先生本人都认识到,象民主、自由、法治、宪政这样负载著普世价值的制度的扎根有助于国家的经济发展、人民福祉的提高和个人潜能的充分发挥和自我实现。普世价值的意义不仅在于其价值的内在合理性,更在于这些价值的普遍适用性。自由民主不仅可以帮助基督教国家摆脱对权力的恶性争夺,同样也可以帮助儒教社会摆脱以暴易暴的治乱循环,而这种恶性的生存竞争每每给儒教社会带来巨大的浩劫,人民遭受深深的苦难。所以,从这种意义上看,普世价值是人类生存和文明存续的普遍需要。
从殊别价值到普世价值的攀升说明人类在认识自身上又达到一个新的境界。在今天看来是殊别价值的东西,如"三从四德"、"三纲五常",在儒教文明中曾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价值。但若放到整个人类文明的大格局来看,它们又属殊别价值,这是因为人们找到了更超越、更崇高和更重要的价值。同是也应该看到,每一个文明的殊别价值中都隐藏著普世价值的种子。所以,不仅有人从基督教的角度去论证普世价值,也有人从儒教的传统中去发现普世价值的资源。普世价值的发现、确立和传播,同时又是与近代以来文明与文明之间的距离缩短、对话和交流日益增加、不断密切乃至全球一体化的趋势是密不可分的。没有不同文明间的大量交往和密切互动,普世价值的传播和对普世价值的抗拒都将是难以发生的。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讲,普世价值不免要反映在现代性之中。同时,普世价值的显现和对其认同与接纳都需要一个过程。这导致了世界各个文明对普世价值的接纳程度的不平衡。意识形态的纷争也就由此产生。普世价值的发现和确立同时也是人类的超越精神和超越能力的产物。
对普世价值与殊别价值加以分疏是理解文明间的互动和冲突的关键所在。亨廷顿对未来冲突性质的误判不仅反映了经验社会科学自身的限制(即对价值问题的忽略),而且也反映了西方所面临的"精神分裂"(亨廷顿语)。这种精神分裂表现为美国及西方自认为是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或高级意识形态及其现代性的发明者及垄断者,甚至视自由主义为西方文明的殊别价值。把西方文明的殊别价值与这些普世价值混在一起,对其它文明获得这种价值的尝试感到不自在,好象有人在觊觎自己的东西,例如,亨廷顿在文章中对墨西哥总统的民主化战略便流露出了矛盾的心情。另一方面,美国及西方又自视为上述普世价值、自由主义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守护者和推广者。例如,德国和日本的自由民主制度就是在他们的一手扶植下建立起来的。他们一方面视推广普世价值为己任,另一方面又感到这种推广工作是他们"白人的负担"。这种矛盾心理在于既想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馈送别人,同时又总觉得别人不配享受自己的东西。而后一种心态就常常把非西方文明有意无意地推到了西方文明的对立面。此外,用不当的手段来推进普世价值也容易激起其它国家的负面反应。
其实,威权国家的多数知识分子一方面是其文明的殊别价值的守护者,同时也是普世价值的传播者和鼓吹者,他们的努力有助于缩小不同文明间存在的对普世价值的态度上的差异,促进不同文明间的对话和融合。所以,对美国及西方来说,不要把威权国家的统治者对普世价值的拒绝看成是威权国家的全体人民和知识分子对这种价值的拒绝,而这种混淆在《冲突》一文中也不时地流露出来。退一万步说,假如儒教国家与伊斯兰教国家真的正在结成军事联盟,对美国和西方来说,是鼓励这种联盟,使之牢固,然后与之决战,还是在这种联盟形成之前,用经济、文化、外交的手段去化解它,这是事关重大的抉择。在中美双方各自坚守自己的意识形态的条件下,借用文化的冲突来进行意识形态的冲突是一种选择,用文明的对话来化解意识形态的冲突是另一种选择。我以为,后一种选择对保存各个文明的殊别价值和推进全人类的普世价值都有利,使得各个文明带著自己的个性汇入普世价值得到普遍认同的主流文明中。
纵观未来的世界,在非西方文明中将存在著既坚守固有传统,又追求普世价值的双重倾向,而且,这两种倾向可能会互相抵牾。西方文明将一方面继续将其文明中固有价值与普世价值搭配推销,同时又怀疑非西方世界接受掺杂著其殊别价值的普世价值的能力和诚意。因此,普世价值会更日益全球化的同时,其所招致的抵抗也会更加持久。其所引发的冲突便是不同的文明间以普世价值之争为主旋律的意识形态之争。
●16、全球化与民主化
关键词:全球化 民主化 战争
全球的经济正在经历一场迅猛而深刻的变革,这场变革也对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进行著调整。伴随著欧洲联盟的成立、欧元的启动和全球范围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不仅在实行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国家之间,十九世纪意义上的国家边界已经消失;而且,伴随著商业活动和社会交往的国际化,以互联网络为代表的现代通讯技术正在冲破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国家之间的森严壁垒。在当今世界上资金已经没有国界,哪里增值的潜力最大,资金就以最快的速度流向哪里。这场经济方面的变革还将进一步推动民主的价值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展。
经济过程的全球化、自由市场经济的迅速扩展正在把所有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纳入全球市场经济体系。世界贸易组织不仅是这一过程的产物,更是这一过程的推动者。中国也从曾经是这一进程的反对者和逃避者,一跃变成这一体系的热心的加盟者。中国要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持续努力反映了中国希望尽快把自身纳入全球化经济体系的热切愿望。中国在这次东南亚经济危机中通过国际组织提供帮助和承诺人民币不贬值,意味著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从曾经是市场经济的全球体系的颠覆者,一跃变成了全球的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强烈责任心的捍卫者。这一变化过程一方面反映了全球化进程的不可抗拒,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国终于能够鼓足勇气顺应浩浩荡荡的全球化进程。
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加速了经济的全球化,由极权政治和威权政治向民主政治的转变推动了政治的全球化。就政治意义而言,全球化在政治上可以说是民主化的同义词。最新一波的政治全球化是自1989年冲破柏林墙、冷战的结束和铁幕的消失开始的。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与公开性、邓小平的开放政策启动了把苏联和中国纳入全球化进程的步伐,其今日效果之显著,已不言而喻。全球化的有形动力是经济一体化,全球化的无形动力是价值的一体化,民主政治与全球价值的一体化。
今天的世界正在经历"第三波"的民主化浪潮,自由民主的价值观不断深入人心,自由民主社会被公认为唯一真实、充分现代化的社会。在问及在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与计划经济和极权政治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作出选择的可能性时,曾在变革之后担任过捷克财政部长和总理的克劳斯回答说:"我们对第三条道路毫无兴趣,我相信,第三条道路是通往第三世界最快捷的道路。"中国要想挣脱出第三世界,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当然也不能选择这样的第三条道路。战争是分裂国家与国际社会的最主要因素,只要大规模战争或其威胁还存在,全球化就是一句空话。全球化是建立在和平与交往的基础之上的。全球化之所以可取是因为,不同国家与不同文明之间的和平共处与密切交往是可取的。
人类社会中的冲突,若以国家为单位,大致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轻微的、不流血的冲突,或者说摩擦,如国家之间的渔业纠纷、贸易纠纷等等;另一种是流血的、武装的冲突,即国家之间的战争。因此,避免冲突与避免战争是一致的。若是流血的战争能够避免,国家间轻微的摩擦也就不会造成大的灾难了。避免具体冲突或战争的方法之一是,找出人们即将面对的冲突是什么,并提供这种判断所依据的理由。亨廷顿先生"文明的冲突"大概就属于这种性质的言论。在他看来,如果不发生冲突,固然好;如果一定要发生的话,那一定是发生在文明间的大战。他自信地断言:"若是发生下一次世界大战的话,那将是文明之战。"
万一真的发生这种文明之战的话,根据历史的经验,人们有什么有效的途径来避免冲突呢?如果有的话,这种方法在未来文明间的冲突是否同样有效?答案如果是肯定的,那么文明间的冲突就是可以避免的。这个能够避免战争与冲突的法宝究竟是什么呢?答曰:民主政治。这不仅仅是我个人的看法,而且是越来越多的人们的看法,而且在人类的历史经验中得到了有效的验证。
从逻辑上讲,任何一个国家都有可能与另外一个国家发生武装冲突,但是,自十九世纪初以来,除极个别的例外,非民主的国家间经常发生战争,民主国家与非民主国家经常发生战争,惟独民主国家之间不发生战争。如果发生过的话,那就是发生在英国与美国之间的1812年战争。可是,有人指出,当时的英国还不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国家,因为它到1832年才通过了《改革法案》,正式扩大了普选权。
其实,对于民主作为消灭战争的法宝,亨廷顿先生在撰写此文之前就已经注意到了。他在《第三波》中写到:"民主的扩张对国际关系有著重要意义。历史上民主国家打过的战争与威权国家打过的战争一样多,不过,从十九世纪到1990年为止,民主国家除极少数几个例外,没有与别的民主国家打过仗。只要这种现象持续下去,世界上民主政体的扩张就意味著世界和平地带就在扩大。根据过去的经验,一个占绝对优势地位的民主世界可能是一个较能避免国际暴力的世界。特别是世界大国都能变成民主国家的话,那么,重大的国际战争的可能性将大大的减少。"所以,民主化同样又可能成为消弥文明之战,巩固全球化进程的的法宝。
现在,我们需要弄清楚的是,为什么民主国家相对爱好和平,民主国家间一般不会发生战争呢?其内在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我想,这大概是由民主政治自身的性质决定的。
首先,民主政治在其本质上是一种和平的政治。如果说,古罗马的民法把用法律取代暴力作为解决冲突和纷争的手段带进了私人事务领域,那么,宪政民主则把用法律代替暴力的和平手段带进了公共领域(包括政治领域和国家间的关系领域)。以宪政法治为基础的民主政治把执政者的政治行为、包括军事行为纳入了法律的轨道,把"成王败寇"的喋血原则变成了法治原则。它主张以选举来获得执掌政权合法性并通过法定的程序来实现权力的和平过渡。换句话说,民主政治靠的是选票得天下,而不费一枪一弹,不死一人一命,不是在马背上靠枪杆子打天下的武力政治。选票所代表的是自愿同意,枪杆子则代表的是暴力强权。
民主政治所赖以生存的法治原则把执政者的权力纳于法律的意志之下,而这种法律本身又体现著用和平解决冲突的精神,同时,民主政治下的制度安排实现了权力分配和制约的理性化。军事领导权被合理地分布在不同的政府部门。同时,用制度安排来确保军队不被当作权力斗争的工具。由于有比较完善的多种监督机制,如对军事领导权与军事领导人的立法监督和司法监督,以及这种监督权所提供的纠错机制能够有效地使民主国家避免因为其领导人错误的决策而误入战争的泥潭。 可见,与其它政治体制相比,民主政治是唯一能够保证实现权力和平转移的政治体制。民主政治更有可能消除以暴力手段解决内部争端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同时民主政治不仅通过发挥参与者以承担某种义务来鼓励和平解决争端,而且创造了一种使诉诸暴力以达到目的成为不必要的政治局面。
其次,民主政治的精神和价值基础是平等、自由和博爱,其中,博爱原则是对暴力原则的直接的否定。人类向往和平的愿望由来已久,中国人有句古话:宁作太平犬,不作离乱人。在民主社会中,人类本身对和平的诉求更有利于在社会中养成一种和平的精神、妥协的精神。因此,妥协是其十分重要的文化特征,以致于有人指责在民主政治下经常出现与魔鬼妥协的情形,在国际间这种妥协甚至变成了绥靖。
第三,民主政治所造就的安定、自由的环境使人爱好和平,而和平可以使工商业繁荣,也能够使个人用和平的手段达到追求自己幸福的目的。财富的正常增加,又加剧了人们对和平的渴求。所以,《美国的民主》的作者托克维尔指出,在文明与民主的国家,随著人与人身份的日益平等,好战的激情会越来越小。同时,在这种自由的环境下,由于每个人可以自由地发表政见,这样,社会中的舆论监督对政治家或者对军人中的好战倾向也是一个十分有效的遏制。由于民主政治具有上述种种制止战争的机制,象十七、十八世纪的君主或当代的一些非民主国家的统治者为了其个人的荣誉或权力的巩固可以无所顾忌地把成千上万的士兵派到战场上去充当炮灰这种情形在民主国家难以重演了。民主国家即使为了国民的利益而战也要三思而行。
民主国家间不会发生战争,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些国家间有著共同的普世价值,有著对普世价值的共同认同,即这些国家不再为信仰而战。同时,自古以来,多数战争都是以为信仰而战的名义而发生的,而且发生在民主国家间与非民主国家间的战争以及非民主国家间内部之间的战争总有著价值纷争的阴影,例如,各色各样的宗教战争,其中最为著名的十字军战争、两次世界大战、冷战中都无不隐含著意识形态和信仰对立的踪影。民主国家间在遇到麻烦时,双方都能较为克制,而没有为正义而战的理由,而民主与非民主国家间则较难以克制,较容易打出为正义而战的旗号。
至此,我们不难发现,民主盛行的空间越大,战争横行的空间就越小。如果威玛共和国所奠定的民主体制没有解体,没有被希特勒的纳粹极权主义所取代,就不会有第二次世界大战;如果美苏两国之间在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上象英美一样接近也就不会有冷战。若能使民主政治在更多的国家生根、发芽、开花、结果,那么,未来的冲突,即使是文明间的大战也或许能够避免。随著全球化进程所深化,可以预料,在未来,世界将进入一个民主主导下的和平时代(Pax Democratica)。
只有永久民主,才有永久和平。没有国内的民主,就没有世界的和平。如果不坚持自由民主的普遍适用性,全球化就不成其为全球化。让民主使世界更安宁,让世界对民主更安全。
●17、民族主义四面观
关键词:民族主义 自由主义 传统
民族主义与其说是一种政治学说、意识形态,不如说是一种情绪,或者说是一种情绪化的意识形态,是影响过当今所有重要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民族主义作为一种近现代的意识形态基本上是法国大革命的产物。尽管在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中对民族忠诚和民族团结的强调由来已久,但民族国家的出现却是近现代的事情。民族主义是一种不太系统的意识形态和社会运动,它强调特定民族的具体文化传统的殊别性,强调民族利益至上,保护和传承其民族的固有文化传统和疆界的完整。
民族主义又是当代所有意识形态中最不依赖繁琐理论的意识形态,所以它传播地域广、最能抓住普通民众的心。民族主义是一种最简单,然而又是最强大的意识形态,它在理论的系统性上最薄弱,因而最容易被没有受过理论训练的普通人所接受。有人说,不懂民族主义,就根本无法理解近现代的世界。在中国,渐受青睐的民族主义思潮也引起了学术界本身和外部世界的密切关注和不休的争论。面对这种情形,本文拟从比较民族主义的长处和民族主义的隐忧、分析民族主义的性格和民族主义的出路等四个方面谈谈笔者对民族主义的一些看法。
一、民族主义的长处与优势
民族主义的核心是承认并伸张每个民族的自决权,认为每个民族都有权组成一个独立的国家。民族主义的情绪与运动往往发韧于传统与现代、本土与异域碰撞之际。民族主义核心内容是反对殖民统治、实现民族独立。正是在二十世纪一浪高过一浪的民族主义运动中,众多的弱小民族,摆脱了异族统治和殖民统治,走上了独立自治的道路。追求民族自决,反对异族统治也正是中国近现代一切革命的重要依据和目标。
民族主义是强化民族自尊心、自强心和自信心的最有力的工具、有助于民族独立,唤起人们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民族主义提倡英雄主义、塑造荣誉感和牺牲精神,可以在社会中造就一种向上、奋进、自强、团结一心,甚至是同仇敌忾的民族情感和民族凝聚力。民族主义的最强有力的功能之一就是制造民族认同,因而有利于提高成员的归属感和民族凝聚力。
民族主义有利于保存民族的文化传统,丰富一个社会的价值资源和文化生活。民族主义强调每一个民族,或者说强调自己民族在历史、语言、文化甚至物产上的独特性,因而有利于保存多样而丰富的人类文化遗产。对中国而言,在一定程度上,民族主义有助于恢复和保存丰富而悠久的民族文化传统,特别是在这一传统由于受到长期的清洗和毁灭而几至失堕之际。这样,长期被强制地与民族文化传统隔离开来的中国人有机会重温、复兴自己的文化传统。
屈族主义强调对民族特性和民族传统的认同与尊重,这就为政治统治提供了某种合法性基础。在现代社会,每个国家的统治合法性都建立在某种强势的意识形态基础之上。然而,或是由于受到对立的意识形态的挑战,或是由于本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道德文化的变迁,为统治提供合法性的主导意识形态会走向衰败。这时,民族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填补由于旧的意识形态的衰败而造成的合法性真空,从而可以维持统治秩序的稳定,并用民族主义情绪来抵挡外来意识形态的冲击。民族主义的这方面功能正是其在冷战后的世界大范围崛起的重要原因。
二、民族主义的短处与隐忧
然而,民族主义自身的种种缺陷,其所隐含的种种危险也许就恰恰孕育在民族主义的上述种种长处和优点之中。非理性的民族主义情绪是冲突与动荡的滥觞。民族主义在本质上是一种情绪,而非一套系统的学说。民族主义解决问题的办法主要是诉诸人类放荡不羁的情绪,而不是诉诸人类那点本来就十分有限的理性秉赋。诉诸情绪化的非理性会酿成社会不稳定,极端自卑会导致盲目自大,过分夸大本民族种族在文化传统、价值观方面的优越性。极端的民族主义或压制少数民族,或制造分离运动,促成多民族国家的分裂,易把爱国主义变成军国主义,导致盲目排外和肆意扩张。民族主义是危害国际安拿的、最不稳定的、最难以控制的因素,民族主义的情绪极易在不同的民族间挑起仇恨和不和。实际上,据统计,自十九世纪以来到冷战结束以后,绝大多数的国内国际冲突的背后都有民族主义的幽灵。高扬的民族主义战旗下常常是累累白骨、尸横遍野,民族主义成了发动战争、挑起冲突的最佳籍口。为希特勒的行径提供意识形态正当性的正是民族社会主义(National Socialism);甚至连日本拼凑大东亚共荣圈的借口也是为了维护整个东亚的民族利益,免受西方列强的蹂躏。在当今世界的每一堆堆战火旁,几乎都可以发现狂舞的民族主义幽灵。所以,在某种意义上,选择了民族主义就意味着选择了血与剑。“一族一国”的民族主义理想火花在世界各地燃起了一簇簇闪烁着刀光剑影的狼烟。
民族主义的价值基础是文化和价值相对主义。高举民族主义旗帜的弱小民族往往用本民族价值观和文化传统来抵抗大民族的价值观和文化传统;而高举民族主义的强大民族则往往视自己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价值是唯一可取的,并把他们强力,给弱小民族。所以,民族主义反对多元文化、排斥普世价值,导致文化和道德的不宽容,给政治专制铺垫了道德文化基础。另一方面,正如我们在德国的希特勒和众多的独裁者身上看到的,不讲原则的爱国主义往往蜕变为为专制统治张目的爱领袖主义。
民族主义强调族国的绝对主权,排斥个人自治,从而极可能压制、剥夺个人的权利和自由,造就对内对外都不受约束的绝对专制的政治主权。在民族主义看来,人类最重要的生存单位是民族(国家)和种族,一切其他的生存单位,特别是个人是微不足道的,甚至只有不计代价的本民族成员的个人牺牲才能换来民族利益的实现,即以割股吠肉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在一个典型的民族主义者的眼里,个人的利益和全人类的利益都是微不足道的。为了维持民族的生存,无论要个人承担什么样的牺牲都是理所当然的。所以旺盛的民族主义情绪必然妨碍民主化和改革进程。民族主义并不必然导致专制,但很容易为专制主义所利用,因为它主张权力和资源的集中,鼓吹反普世的价值相对主义,具有很大的感性号召力,而其本身又无系统的理论体系,故极易被随意解释和滥用。它常常要求人民奉献出最高的忠诚,承担最大的牺牲。所以,民族主义的意外后果之一就是追求民族利益的良好愿望,反而造成了本民族成员承担了极大的个人牺牲。民族主义作为弱势民族的飞来器,不仅很难打到别人,反容易伤着自己。一心想杀尽洋人的义和拳“勇士们”反而最后多半却做了自己政府官兵的刀下鬼。民族主义具有某种复古的倾向。这种复古不仅有继承民族优秀文化的一面,也更有复活其糟粕的一面。从中国目前的滥修坟墓到塔利班学生武装强制喀布尔的妇女重戴面纱的现象中都可以看到这一点。这种复古主义倾向隐藏的另一个更重大的隐忧是用抱残守缺、固步自封来抵挡外部先进的思想、制度和文化的冲击,对竞争对手实现富强的深层原因闭而不见,把富民强国的法宝视作“敌人”的专利而避之不及。这样的民族主义越多,对手就越强大,自己就越弱小。所以,在效果上,民族主义常常是抬高“敌人”,打击自己的最有力的利器。
三、民族主义的性格
一个民族是一个整体,因为其成员拥有共同的意志。共同的利益、共同的文化和疆界,追求一个共同的目的。民族主义认为人类天然地分成不同的民族,民族不仅是一个政治单位,“而且更是一个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共同体。因此,一个民族是一个活着的有机体,像个人一样有自己的意志和命运,有权用启己的意志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一个民族的政治领袖的首要职责就是维持本民族的统一和认同,领导本民族,实现共同的民族大业。
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和思想体系是近代的、西方的产物,是自由主义和其他普世主义激进意识形态的副产品,但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对它们的反动。民族主义作为一种非独立性的意识形态,没有经济主张,没有共同的政治经济主张,没有具体地提出一个社会的组织方式。而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首先就应回答一个社会应该如何组织,其占主导地位的政治经济及道德文化体制应该是什么。尽管民族主义主张民族的独立与自决,但民族主义意识形态本身却是依附性的,是单腿的跛足意识形态,永远无法自立,只能作为其他意识形态的补充。那些高举民族主义旗帜的人不要再以为自此就和西方的东西一刀两断了,因为他们手中的民族主义武器仍然是在西方发明的泊来品。
民族主义的旺盛景观,常常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然而,这种旺盛,就像许多疯长的爬蔓植物一样,不是来自于其自身的独立性,而是来自于其寄生性。民族主义与共产主义和自由主义这两大意识形态之间存在着一种奇妙的伴生关系。自由主义与共产主义均是普世主义的意识形态,视放之全人类皆准的普世价值绝对高于具体民族的殊别价值。而民族主义则认为本民族的价值才是最高的价值。所以,民族主义与这两种意识形态在灵魂深处是格格不入。水火不容的。在英国、美国这类自由主义传统极其深厚的国家,几乎从未发生过波澜壮阔的民族主义运动;在中国,在意识形态的教条化达到顶峰的“文革”时期,民族遗产、民族文化、民族习俗等所有带有民族烙印的东西都被视作通向共产主义道路的障碍须除之务尽。由此可以断言,民族主义与这两种意识形态中任何一种的结盟只能是权宜性的,而且这种结盟只有在后两者处于虚弱状态时才有可能。没有其他意识形态的虚弱,就没有民族主义的旺盛。强盛之际的共产主义与自由主义都不可能与民族主义共戴一天。